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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仙-第40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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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沈彤也挺好奇,不过,眼见这女孩儿算是个刺儿头,也就懒得问小何了,“反正这年头的孩子,都是语不惊人死不休的。”

“一代不如一代了啊,”陈太忠叹口气,斜眼瞥一眼荆紫菱,心说这小紫菱就算古怪精灵的了,谁想差了她两三岁地孩子,更厉害。

“你看我做什么?”天才美少女哼一声,随手捏个小小地法诀,正是那传说中“莫言术”,虽不算严丝合缝,倒也是像模像样的。

她似笑非笑地看着他,“太忠哥,这个玩意儿,是什么意思啊?”

陈太忠左右看看,发现没人注意自己二人的谈话,于是轻笑一声,“呵呵,这个啊……嗯嗯,对啊,这是什么意思啊?”

欲盖弥彰!荆紫菱瞪他一眼,一时也懒得多理他,心说这厮身上的秘密太多了,刚才骑王的出丑,没准就是这家伙用手势,向什么人发出了指令,在音响上做了手脚。

总之,这个演唱会,真的是令人扫兴至极,虽然斯麦后来再唱的时候,已经不再用录音带而是真刀实枪地上的,可是大多数人已经被败坏了兴致。

录音棚里合成出来的效果,和现场的演唱效果,还真的不能比,所以,斯麦唱得虽然认真,不过偶尔荒两句腔、走两句板,实在煞是难听。

最要命的是,连唱十二首歌,还是摇滚的这种,对人的嗓子真是极大的考验,纵然是软绵绵的摇滚也不例外,而斯麦早就做好了假唱的打算,自然不会认真地去保养嗓子。

于是,唱到第十首的时候,他的嗓子就已经撑不住,开始变得嘶哑了,所以,在曲子的最后高潮部分,他没唱上去不说,还遭到了观众们的哄场。

这可是骑王组合自打成名以来,第一次遭遇到的大规模哄场,这下这几位真的不干了,在另一个捧场的组合上台接手之际,斯麦打头,转身就想往外走,“今天就十首歌了,不唱了!”

想不唱?哪里有那么简单?披肩发的小个子拽住了他,“斯麦、斯麦,不行啊,有演出合同呢,说的是十二首啊……”

“我只挣十首的钱,这总可以了吧?”斯麦瞪他一眼,转头看看自家的班子,“弟兄们,你们的意思呢?”

骑王已经被人骄纵惯了,不但出场费奇高,唱歌也是按首要钱的,其他人想着只扣两首歌钱,还有出场费和十首歌的钱可拿,自然是纷纷点头。

这年头,不蒸(争)馒头还要争口气呢,无非是两首歌钱,爷不要了!

谁想,披肩发苦笑一声,“这次,主办方有要求啊,不能完成合同的话,只算歌钱,没有出场费!”

“你小子吃回扣了吧?”键盘手不干了,上前一指,“有你这么签合同的吗?”

“不是你说的那样,”披肩发知道键盘手性子不好,赶紧解释,“人家既不要直播权也不要转播权,当然就要提点额外的要求了。”

骑王的出场费,从来是现场演出加直播加转播的,不分开算。

第858章 夜不平静

骑王的出场费三合一地算计,那当然是有讲究的。

按说,这三个费用是应该分开算的,演出费是多少,这演出若是在日后被转播,该加多少钱,现场直播的话,又需要加多少钱!

可是,骑王红啊,抢手抢得到一塌糊涂,所以就把三个费用直接加到一起了,你不接受?成,那我们不去了!

当然,作为主办方,若是想直播,骑王绝对不会反对,钱就那么多,是死的,我管你们是一个人看还是一个市的人看?

可是,主办方通常都要考虑票房收入,等闲不肯做出“现场直播”这种愚蠢行为,所以一般而言,也就是能用到“转播权”而已。

反倒是那些半红不紫的人物,对这看得要紧些,比如说要是只办现场,须得保证不许外泄;又比如说演唱会的上座率,必须不得低于多少,否则不许现场拍摄以免传出去丢人之类的云云。

红就是红,可以无视一切。

这次的主办方,显然是比较大气的,居然敢号称连转播权都不要,那就是说,大家想看的话,就来现场看,回头素波台跟我们要带子,我们都不会给的——最多不过就是企业内部播放一下!

要知道,不管主办方是什么企业,拥有了转播权,无疑可以借机对自家进行宣传,基本上也就得到了在市台免费做广告的效益,同时还能交好电视台领导,何乐而不为呢?

总之,这次地主办方居然用免去直播和转播权来请求降低出场费,披肩发作为经纪人,当然是不肯答应的,可是,对方又提出保证唱完十二首歌,他就实在无法再拒绝了。

反正都是假唱了,唱一首和唱十二首又有什么不同呢?

不过任是谁也没有想到,眼下这时节,这个条件,倒是一道实实在在卖不过去的坎儿了。

“那就只有唱了,”到了这个地步,斯麦也无从选择了,再牛的人,遇到经济问题也牛不起来,“反正老子嗓子已经破了,这帮傻逼真要逼人,那就唱呗。”

接下来的两首,那自然更是惨不忍睹了,斯麦的嗓子,真真正正地是已经破了,而不是人们一般形容的沙哑地嗓子。

当然,他获得了更多的哄场——其实用“喝倒彩”来形容,或许更为准确一些。

“天南这破地方,再也不来了,”斯麦地嗓音已经很听不出原声了,但是,这并不妨碍他发些牢骚,“哼,一群土包子,懂得什么叫摇滚吗?”

然而,他的苦难还没有结束,就在观众们等着致闭幕词,骑王们准备拾掇家什离场的时候,又一个消息传了过来,“主办方说了,希望骑王的诸位成员,能为今天不礼貌的言辞郑重地道歉,以便更好地获得天南人民的谅解和支持。”

“让他们做梦去吧,”这次,都没轮到斯麦开口,键盘手直接发话了,事实上,大家在内地演唱也不是一次两次了,主办方刁难的花样,他们见得也多了,自然知道,对非分要求该怎么应对。

眼下是非分要求吗?显然是的,骑王是获得了文化部的演出许可证的,天南人民不谅解不支持又怎么样?大不了老子以后不来了。

总之,骑王是被人捧惯了,真的不在乎这一点半点,喜欢自己的总是要喜欢的,不喜欢的讨好也没用,“风头无俩”一词,说的正是他们目前地行情。

“可是……”披肩长发的小个男人心有不甘。

“可是个屁,”斯麦火了,用沙哑的声音嘶吼着,“我倒不信了,项老板搞不定这些个鸟毛,文化部说句话,他们算个屁。”

于是,轰轰烈烈的演唱会终于落幕了,原本说是要用两个小时的,但是由于出了点小意外,只用了一小时四十五分钟就结束了。

虽然,其间因为某些事故略有停顿,可正是因为这些问题,导致后来大家都没了插科打诨的心情,反倒是大大地缩短了演出时间。

这件事情之后地扯皮,实在不是陈太忠关心的重点了,他只顾着自己出一口气,眼见骑王已经焦头烂额了,他当然就可以心满意足了。

在骑王唱到第十一首歌的时候,他终于忍无可忍了,站起身来,“没法儿听了,唱得还不如我呢,你们接着听,我在停车场等你们啊。”

听他这么一说,别人也没了听的兴趣,倒是贾总站起身的时候,嘀咕了一句,“那个电吉他挺不错的,小彤你帮我问问……”

今天的骑王里,两只电吉他,分别是一男一女,她的话说得不是很明白,不过,沈彤却是知道了,笑着点点头,“呵呵,贾姐的吉他情结,真的很重哦!”

“到了贾姐这个年纪,还不能为自己活着,这辈子怕是也没什么意思了,”贾总苦笑一声,状似自嘲,但是言谈中,隐隐却是又露出了些许地自信——总之就是一种说不清道不明地味道。

陈太忠的心思,却是不在这女人身上,走到停车场,他直接将钥匙扔给了蒙晓艳,不过下一刻,他又跑过去抢了回来,“算了,这么晚了,你一个人开车回去,我不放心,住一宿,明天一起回吧?”

接了钥匙地蒙晓艳,正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地郁闷呢,听到这话,犹豫一下,旋即叹口气,“那好吧,明天我可是一定要回了。”

将荆紫菱送回家之后,陈太忠载着蒙晓艳再次来到了锦园,回了房间洗漱完毕,就已经是十点半了,两人正要休息,陈太忠的电话响了。

来电话的是张梅,下午她同陈太忠相遇之后,虽然说好明天要陈某人帮她出点子,可是具体细节还没定下来。

想想陈主任在临走前,嘀咕了一句“晚上不回了”,张梅的心里就七上八下的,不知道那句话到底是无心的还是有所指,翻来覆去地考虑了一晚上。

按她的想法,是不想主动打这个电话的,事情既然过去了,那就是过去了,虽然她也承认,有些东西在自己的灵魂深处蠢蠢欲动,但是她认为,自己是一个比较传统的女人,而且,她的尊严也不允许她这么做。

可是,她又生恐这是陈某人提出的交换条件:要我帮你可以,那啥,晚上……我比较有空,你看着办啊。

张梅知道,有些干部做事是比较肆无忌惮的——比如说她家的老庞,但是真正的有身份的人,通常都习惯了用暗示来表示一些东西。

陈太忠是个不肯轻易帮人忙的主,这一点,张梅再清楚不过了,但是她也清楚:陈主任虽然强势,可是一旦拿了别人家什么东西,也是不会白占便宜的。

这份忐忑的心情,整整地纠缠了她一个晚上,可偏偏地由于她一直本份做人,眼下还没个人可以商量,直到眼看就要十一点了,她才咬咬牙,给陈太忠打了一个电话——但愿他的手机关机吧。

怎奈,陈太忠的手机不但没关,还在第一时间接起了电话,“你好,哪位啊?”

一听到这个声音,张梅的脸没由来地觉得一阵燥热,下意识地就想压了电话,可是却又没那个勇气,僵了一僵,直到听筒里传来不耐烦的“喂喂”声,她才努力地挤出了几个字,“陈主任,我是张梅……”

她的声音,比蚊子大不了多少,还好,陈太忠的耳朵,那不是一般的好用,一听是她,笑了一声,“你好……这么晚了,有事吗?”

还好,张梅倒也准备了一套说辞,“我已经约好了黄总,现在是想问一下,明天你什么时候方便?”

“明天你见他之前,联系我吧,”陈太忠的回答,中规中矩,倒也再没有什么暗示之类的东西。

“那谢谢陈主任了,”这也是张梅最想听到的回答,只是,当她将电话挂掉的时候,不知道为什么,心里居然有一点微微的怅然。

第二天一早,蒙晓艳坐了早班的大巴回凤凰,她不想开长途车,又被陈某人狠狠地折腾了一个晚上,正好借这个机会养养精神,“林肯车还是留在素波给你用吧。”

蒙校长并不知道,这一晚她固然是很辛苦,但是陈太忠更辛苦,因为他还溜出去找何家兄弟了。

在陈太忠眼里,何六这种纯粹的混混根本是不够看的,所以,他冲着何三去了。

第859章 夜入何宅

一开始,陈太忠还真不知道该怎么对何三下手,不管怎么说,人家是把钱给了远望公司,还是足额支付,这可算得上一个不大不小的面子了。

而且,何家兄弟同谭超勾结,是为了自身发展的需要,动机是可以理解的,所以一开始,陈太忠的计划,是打断此人一手一脚,顺便警告其不许对农行大楼再有什么想法就是了。

其实农行大楼也不关他的事儿,不过,这不就是一个借口吗?既然农行的水很深,陈太忠倒是不介意拿来引偏一下对方的思路。

在凌晨两点,他进入了何三家之后,也没贸然动手,先是胡乱翻腾了一番,遗憾的是,除了二十来万的现金之外,就一无所获了。

也是合该何三倒霉,陈太忠正说再到哪里找找呢,冷不丁看到了何老板放在床头柜上的手机,信手拿过来翻翻,说是看看能不能找到谭超的电话。

谭家兄弟俩,他只见过谭松,虽然他在其身上种下了神识,不用过分操心了,可是谭超的名声比他的弟弟响亮了不知道多少,多了解一点,总不是什么坏事吧?

谁想,这一翻就翻出问题来了,陈太忠不但找到了谭超的电话,居然还发现了刘望男的仇家,“胡芳芳”的名字,赫然其上。

这个胡芳芳,会不会是那个胡芳芳呢?他琢磨一下,觉得实在是太有可能了,谭松去凤凰的时候,可是同胡图龙一起去地,何三认识胡芳芳,那还不是正常吗?

想到这个问题,他解开了何三的六识,随手两记耳光,抽醒了睡得正香的何三,顺手捏个法诀,隔绝了里外的声音。

何总迷迷糊糊地睡得正香,只觉得脸上一阵剧痛,醒来之后先是下意识地喊了一句,“哪个王八蛋打老子?”

“老子在打你个王八蛋!”陈太忠也懒得多说,直接从床上将此人掀到了地上,“让你小子清醒清醒!”

很快地,何三就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情,望着站在那里的陈太忠,他先是叹口气,随即一指床上的女人,“你把她怎么了?”

那是个大约三十左右的女人,相貌尚可,大约是何总的小蜜之类,陈太忠心说我倒是想把她怎么呢,不过你看我像那么饥不择食的吗?

他没有回答何三地问题,而是笑吟吟地冲他点点头,“你认识胡芳芳?挺牛逼的嘛。”

听到这话,何三心里顿时就是一惊,他上下打量一下陈太忠,心里想着莫非是那话儿来了?只是脸上却是做出一脸的纳闷,“我认识她,很奇怪吗?”

“啧,你怎么就不会好好说话呢?”陈太忠抬腿一脚将其踹翻在地,摸出一把刃长尺许的三棱军刺在手上舞弄两下,“搞清楚现在是什么状况了没有?”

看着那把三棱军刺,何总越发地明白了,果然是老字号的混混,现在道上,很少有人拿这个玩意儿玩了。

三棱军刺流行还是十年前的事儿了,这东西一扎人就是三角的口子,不但不好缝合,而且放血地血槽比一般的小匕首粗得多,扎过去的后果也要严重得多。

那时候的混混打架,可是比现在的混混狠多了,何总本人也是那个年代过来的,也摸过三棱刮刀放过人血,当然知道其中凶险。

现在小混混手里的砍刀,就要逊色很多了,砍人的时候只要小心一点,无非就是外伤厉害一点,伤势看着唬人一点——大部分地钢口还不是很好,不像三棱刮刀,一刀过去,没准就要命的。

看着站在那里的陈太忠,何三也没心思威胁恐吓什么的,大半夜的,人家直接摸进自己的住处了,肯定是道上的人,说那么多废话,也没啥意思。

而且,对方没有蒙面,这让何总越发地确信,若是不给对方一个交待,恐怕问题会很大条——人家根本不怕被记住相貌。

“兄弟,有什么话好说,”何三终于恢复了江湖口吻,他直起身子,就那么坐在地上,这时候的天气已经不是很冷,他的家里又是铺了木地板,“缺钱的话,说个数儿,你也知道我何老三,对道上朋友没的说。”

没得说才怪!陈太忠心里冷哼,连韩忠的帐,你小子都敢不买呢,跟我忽悠这个?少扯淡了。

“看起来,你是转移话题?”他哼一声,三棱刀在手中抛了两抛,动作倒还算娴熟,“我问你胡芳芳这个烂货呢,看来,需要让你清醒一下了。”

一边说着,他一边狞笑着低下了身子,手上的三棱刀就待向何三的大腿上扎去。

“等等,我说,我说,”何三混过社会,可眼下多少也算身骄肉贵,不复当年之勇了,这一刀他真的不想捱。

其实,他所住的小楼里,还有几个能打的孩子,只是不在屋里就是了,只要他敢豁出去呼喊两声,孩子们赶来了,眼前这位也未必就抵挡得住。

然而,让何三犹豫地,并不仅仅是要不要吃眼前亏,对方会不会杀死自己,他更忌惮对方提出的问题。

是的,他有点害怕提“胡芳芳”三个字,因为这可能意味着天大的祸事,所以刚才才试图将话题扯开。

可是眼下,对方直斥自己跑题,又将胡芳芳定义为“烂女人”,那显然,他最担心的事儿,还是发生了。

“我跟胡芳芳不熟,跟她的老公凌飞宇倒还熟一点,”他斟酌着回答,那啥,你不信的话,可以去问凌厂长嘛,“我对她真的不是很了解。”

一边回答,他心里一边就纳闷上了,凌飞宇夫妻一向是各玩各的,怎么好端端想起吃这么大的飞醋起来了?

凌飞宇的父亲,是原通德地区的地委书记,他娶的妻子也是门当户对的,只是结婚七年之后,他的夫人去世,后来续弦,才娶了胡芳芳。

不过,这半路夫妻,终是不如原配恩爱,凌飞宇找胡芳芳,无非也就是想着这么一个地位不怎么样的妻子,不会影响他在外面花天酒地。

胡芳芳开头还想着管管自家的老公呢,可是试过几次,知道这么做只是自取其辱,倒也就熄了这份心。

日子过得久了,胡芳芳就不甘寂寞了,东家西家地打点野食儿,都是人,总有个七情六欲什么的吧?

不过纸里终究是包不住火的,通德又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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