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暧昧电子书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细雨池塘-第8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一想也是,此时的我是彼时的我吗,此时的我的心境是曾经有过的心境吗?看来,旧梦难寻,此刻难诉。初秋的湖水碧绿微波,阳光星星点点在湖水中闪耀,有晨练的人在湖水里挥臂展浪,这让我想起几年前的冬日我上班从这里穿过,湖面已经是厚厚的一层冰,下过雪后,特爱在上面走过,然后回过头看自己的足迹。

  我喜欢冬天萧索孤寂的湖水、还有裸露在外面的石头,或者是早晨第一缕阳光倾洒在湖面的刺眼,喜欢匆匆而过的人们而不是这么悠闲,喜欢垂柳树枝伸向了湖水里,有小鱼在水面上冒个泡……

  走在湖边,竟没有一丝感觉,如今,它太热闹了,我也,变得麻木了。 电子书 分享网站

点点星光
这两天雾气很重,让人看不清事物,我的心也有些事情困扰着,成了心头的雾。

  
  好想去香山,看新闻说爬香山的人比香山的枫叶都多。算了吧,满城都是行走着的红叶。

  
  对待事物处理有很多种方式,我为什么那么偏激呢?所谓的偏激,就是没有妥协。是与非真的难以分界。

  
  下公交车的时候,售票员扶着个残疾人小心翼翼地下车,在黄昏中雾霭中我觉得世界是那么的美好。

  
  走在校园中,已然夜幕降临,一簇簇的树丛,学生匆忙的脚步,篮球馆的灯光……总是感到一点点的寂寞,又觉得很孤独,又很是喜欢这样的时刻,仿佛正亲近最自然的自己。

  
  谁说的,童年没有记忆。而长大了,却可以要忘记一些事。

  
  昨天爸爸打来个电话,因为看了我的那《楼上闹鬼》,以为还真有什么麻烦。父爱,总是让我不忍细读。

  
  适应现代社会的同时有所坚持,在卷入经济大潮的同时有所保留。坚持和保留什么,当然是原来就有的东西,毋宁说是人之为人的某种永恒的东西。

  
  实在人——原本好意,但安在自己头上觉得稍贬。

  
  女人要单纯,但同时更要理性,否则就是个白痴——看段电视采访录有感。

  
  要幸幸福福去成功,而不是成功后再去找幸福——一位男士因为学业拒绝爱情,后悔不已。

  
  《小王子》里的一句话:使沙漠变得这样美丽的,是它在什么地方隐藏着一眼井。我们都在寻找生命中的那汪泉。

  
  都说读懂自己最难,但我觉得读懂自己倒是件可怕的事。

  
  中午和同事为一件事情辩论,谁也说服不了谁。我心窃喜,因为觉得自己还有激情。

  
  感情的极端是痴,思想的极端是疯。而我们正缺少这两种东西。 。 想看书来

心灵的散步
心灵的散步

  入冬以来,每天上班清晨,总是借夜色未尽早早出门,有点披星戴月的意味,但天长日久,我竟爱上了这步行的短短十多分钟。

  选择一条幽径的路,那就是穿过大学校区,从南门走到北门。真是应了那句话,到达终点的路有多条,就看你选择哪一条,哪一条能真正抵达你的内心。校园的路灯没灭,隔6、7米一盏,所以光影明显,我走在路灯下感觉是一个小小的舞台,匆匆走过又陷入了淡淡的夜色中,如一个个梦幻的电影,如我在穿越时光的隧道,如我在理想与现实中交错,我此刻的心通常是静谧的。

  天气凉了,看满路径的落叶,旁边草坪上落满了厚厚的杨树的叶子,叶子很大,也很绿,在那卷缩着,不知道是什么心情。有时我看它们趴在上面好像睡着了,好想去唤醒它们。不过更多的时候,还是悄悄地经过它们,让她们睡个安稳的最后的梦吧,那些飘落的叶子。

  这段走路的时间又紧张而又留恋的,因为不能太深陷其中,我总是不停地看,不停地想,更多的时候什么也不想,像一个真正的过客。其实,这是一次心灵的散步,心灵的舒缓。工作前有个良好的状态,一天中美好的开始,这不由我想起多年前在家乡时的那次雪遇。

  也是冬天,也是每日的冬晨,我饶路步行去上班,总共路程要一个来小时,那时时间宽裕,我也是很愿意经过这条岁月的公园。公园叫二一九公园,很大很大,里面有湖,有果松,有很大的广场……远处也有山。下了一夜的雪,早上雪停了,整个世界白茫茫纯净清冽。

  那天,我一踏入公园,便感觉自己成了贵宾。迎接我的是静美的世界,湖面是平坦的雪白地毯,树木们都穿上珍贵的白绒外衣,隆重出场,公园的座椅上铺着厚厚的垫子……公园里人少得可怜,我是第一个抵达的贵宾。所以,我胆怯,荣幸,而又幸福地徜徉其中。

  噶兹嘎兹,踩在雪地上,发出这清脆的声音。看后面的脚印,长长的,曲折的、花样的,如果说雪是上帝的信使,那我就是第一个阅读者,我也可以尽情在信纸上书写自己的心情……雪真大,那果松的枝头被大雪压得弯了又弯,远远看去,就像一个白色的小屋,我兴奋地弯腰钻了进去,啊,里面地面竟是干净的湿地,还有个小石凳,就这样,到果松家串了一次门。

  那天,我发现了另个世界,大自然总是不定期地精心装扮自己,给人以惊喜。

  每日里,我们都是庸俗地生活在这个社会上,为几斗米,为生活所累,看惯了灯红酒绿,看惯了人间冷暖,看惯了世态炎凉,难免心情倦怠乏力。但自己内心深处,一定要有一次心灵的散步,美国作家梭罗心中有一个美丽宁静的瓦尔登湖,我们也可以在忙碌琐碎的生活中发现沙漠中的那口泉眼。

  
  阿忆咖啡

  这是一家极普通的咖啡屋,就在临街,外饰不华丽,也不嚣张。要说不同的是,就是门口台阶上每天为猫准备的一碟猫粮,还有一小碗不多不少的水。

  女主人四十来岁,风韵犹存,手拿水壶,给顾客续水,轻声轻语。相仿的年龄,也许是他的丈夫,也跟着忙活。终于见到了那只猫,在咖啡屋里找个有阳光的地方,小憩,而又懒懒地起来,闲庭漫步般走出咖啡屋,去吃食。我在靠门口的座椅上,弯腰唤它,它踩也不踩,目中无人,从我旁边走过。它的生活是安逸的,它正陷入在这舒缓的音乐中,做一回精神贵族。

  客人比我想象的多,我想,这多半是因为咖啡屋有种家的感觉,阳光倾洒咖啡屋,斑驳陆离,走动的猫,多么适合于回忆与倾诉。 

迁徙的文字
风真的是凉的,洒向我,又转身专情于别人。秋就是以这种方式告诉我它来了,每年的一次约定和问候竟是不同的,只要你细心。更年轻的时候感受不到它这么“深情”地问候,那时,眼里的秋是一种被动的接受与馈赠。就如当初的文字。

  记得初投稿件的时候,应该是受爸爸的影响。我一直是个自卑的孩子,但自卑的头顶也会有蔚蓝的天空,那就是诉于笔端,然后寄出去。那是个冬天,大雪压松,没膝,我深一脚浅一脚地在雪地里拔缩着,呼吸着清洌的空气,心里却是莫名的激动,那就是期待我的大作能变成铅字,我的名字赫然印在报纸上,就象爸爸的名字一样常常出现在报纸上一样,受到大家的称赞。

  怀着这样的心情投过几份,竟石沉大海。当我绝望的时候,我的处女作是同事发现的,并热烈地告诉了我。至今我还纳闷为什么同事看到后就认为是我写的呢,要知道同名同姓的人那么多。当时的我热血沸腾,浑身暖流,感觉身体向外散发着一种眩目的光,我自己已经被自己征服了,那是一种骄傲。仔仔细细地再次阅读已经变了铅字的文字,当然这文字段落曾在我的心中是那么的熟悉,亲切。编辑改了哪个标点,哪个段落我都会分毫不差的指出,最后,我发现,只有最后的一句话是编辑添上去的,而这一句就可点睛。心里便暗暗佩服,怎么我就没有想到这么收尾呢。

  阅读,已经是生命中的一种习惯,久而久之,便逐渐将生活的场景常常变换到我的另一个世界,那是个想象的世界,可谁又能说明它不是真实存在的呢,只是我还没有把它描述下来。

  一直以为,如我内向的人的性格的人,内心一定有着个丰富的世界,我的一切记载,都来源于此。

  就如岁月的年轮中感受秋的不同一样,内心的文字也在不断的迁徙着,从异乡走到了另一个异乡,从陌生到熟悉,又从熟悉开始了另一个陌生。

  开始的文字是生命的流淌自然的呼吸,到如今的人正壮年的解惑与淡定从容,文字也经历过了浪漫幻想、痛苦的扭曲、伤感、阵痛反思和纷争与困惑。以前的文字也许是信马由缰,驰骋千里,一路扬鞭,到如今的激昂与惨淡,或者是淡泊平实。这就是因个人的风格了,也就是文字的性格。

  曾经有人比喻人生就是四季,暂且20年为一季吧,那么我已经步入夏末,人生的秋季,即将登场,我心惶然,我的文字一直是荒凉的,我的生活是平淡如水的,我拿什么来做个绳结呢?

  走在秋风中,片片飘落的树叶就如那带有生命的文字,向人们讲述它们的故事。你读懂了吗?它们又将迁徙到哪里?

  来北京后,相对于春天的风沙,夏天的桑拿天,我更喜秋天的韵味。一路的迁徙中,我更明了自己的喜好,自己所要坚持的东西,就如我不想我的文字建立在废墟之上,我要在这“多事之秋”画上华美的乐章。

  迁徙的文字,动荡而又坚强,它见证了一个人乃至普通人的日子。原来,人生也是一次迁徙。

独处
下了夜班,总是感到有些疲惫。但转眼间来到流光溢彩的二环路上,思维顿时活跃起来。迎着三月的春风,不夜的首都城……内心有一种非常浓郁的寂寞,无可排遣,自斟自饮,别有一番酩酊。

  总觉得此刻的自己才是完全抖落了一天的杂事,一天的拥挤,一天的繁忙。又有了一种去旅游的愿望。到哪里不重要,重要的是一个人,还有不要人多的地方。细细一想,其实也不用远走,去市内的公园?天知道那里四方游客密集;去花卉大棚?要走上一条脏乱的路,到了花棚里时间长了也会呼吸不畅;去香山?坐公交车要挤一个多小时,到那哪还有闲情看山,早就累得迈不上石阶……

  到哪里去独处?独处是一种净化过程,需要时间,是给大脑充氧,是一种心理慰籍。

  独处对都市人是一种奢侈品吗?周国平先生说:世界是我的食物。人只用少量时间进食,大部分时间在消化。独处就是我消化世界。

  怪不我的腰围一天比一天粗,原来是忘了消化。不是我“贪得无厌”,而是生存使然。

  有的人在交往中才能辨认自我,有的人只有在宁静的独处中才能辨认自我。原来,独处才是我心灵的家园,才能认识自己的孤独,认清自己。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巴顿传奇》与《朗读者》
周末,闲着没事看了两部影片《巴顿传奇》、《朗读者》。它们都有相同的一面,那就是关于爱情,生命,年龄……

  
  
  《巴顿传奇》讲述的是一个生下来一副老人面孔的婴儿本杰明,他刚出生就被父亲送去了养老院,在那里一对给人夫妇照顾他长大,并认识了1彻底改变他一生的女人——当时还仅仅6岁的小姑娘黛茜(艾利·范宁饰),她是来看望她的祖母的,她的可爱和纯真彻底征服了“老男人”巴顿的心。而巴顿同样真诚、清澈的心也感动了小黛茜,两人之间的爱慕之心开始萌芽……长大后他们相爱,并且有个一个可爱的女儿,但巴顿却随着时间的推移渐渐变得更加年轻,终于有一天,他对黛茜说:我不能让你将来抚养两个孩子,最终在一个清晨,将所有的财产留给妻子后,他离开了。

  
  《朗读者》少年伯格在15岁认识比他大21岁的女电车售票员汉娜,情欲,或者是爱情,在15岁的少年伯格心中渐渐燃烧起来。在*时汉娜总是让伯格为她朗读,《荷马史诗》、《带小狗的女人》、《战争与和平》,在伯格的朗读中,汉娜像个孩子似的时而痛哭,时而大笑,那个夏天,是他们一生中最短暂最快乐并最终影响了后来岁月的时光。  不久后一天,汉娜突然不辞而别,8年后再次见到汉娜的时候,她成了一名站在法庭上的纳粹罪犯,她并没有像其他一同被指认的罪犯一样,否认自己的罪行,而是坚定异常地坦诚一切。直到审判席上,汉娜不愿提笔在白纸上写下黑字做笔迹比较,并因此背负罪名被判终身监禁时,伯格终于明白了原因,明白了汉娜为什么不看他的旅行计划,为什么会在拿到菜单时神色紧张,为什么总是不厌其烦地听他朗读,汉娜是一个根本不会认字读书的文盲,但她拒绝向任何人袒露自己的缺陷,即使替他人受过而终身监禁,也要隐藏她是文盲这个秘密……

  
  爱情放在特殊的一个大背景下总是能让人产生一种更深层次的思考和一种震撼的力量。当看到巴顿婴儿般地在黛茜的怀里幸福地死去,是那么无奈,而又是那么地幸福,他死在爱人的怀抱,婴儿般地死去。黛茜呢,那份爱永留心底,无论他是什么年龄,模样……爱跟年龄、模样等等都无关紧要,最重要的是彼此相爱过;而《朗读者》这是个类似恋母情结的爱情,在汉娜被判为终身监禁时,伯格是有了一丝怯懦的,他走进监狱的脚步停下了,又折返回去,他在犹豫什么呢,为什么没有出来为她做证,也许是认为自己深爱的人终归是有罪的,也许是怕自己的那段15岁的爱情曝光在老师和同学面前?他继续为汉娜朗读,寄去录音带,而汉娜呢,在即将出狱的前夜她脚垫着厚厚的书选择自杀,她是对伯格的失望?还是对自己所犯下的罪恶惩罚?她做了时代的牺牲品,她是真实的,在纳粹时代她固守自己的工作职责,却犯下了罪行,但就如她在法庭上所说:如果是你你会怎么办?直逼人性最深处,她无疑也是历史的受害者,这也正是这个《朗读者》的闪光之处。

《昆虫记》……阅读笔记
这本书是去年的一次在地坛书市上购得,一直闲置在我的书架上。3月31日早上起来,上班前匆忙从架上拿出,装入皮包,打算在上班路上的一个多小时的公共汽车上看,聊以打发时间和认识这本书。

  春天的北京,春意盎然,玉兰花大朵地盛开,听说樱花也提前绽放,仿佛世间万物都在赶着时间。公交车内依旧人满为患,车堵异常。我坐在后排座位上,打开书来阅读。竟也有如闹市取静,喧嚣与过往的车辆竟成了配角,我走入了昆虫的世界。

  作者是法国的法布尔,书的背面是这样评写着:法布尔的《昆虫记》以其趣味生动的描写和科学真实的内涵影响了无数人,它在文学和科学领域受到了广泛的推崇,大文豪雨果曾经赞誉它为“昆虫学的荷马”;进化论之父达尔文赞美他是“无与伦比的观察家”。在人们渐渐远离自然,自我封闭的今天,重读这本自然经典著作,能够换回我们对世界,对人类,对自然,对我们身边每一个细节的思考;能够为人与自然界重新搭建起爱与信任的桥梁。

  文章中是以一个个小节为单位,描写了众多的昆虫:石蚕,红蚂蚁,被管虫,黄蜂,猫,寄生虫,蜘蛛等等。书的开头第一节便吸引了我:论祖传。在这篇中,作者详细描述了自己的童年就开始特别喜欢和大自然亲近,第一次采到了石鸟的蛋;采集了会冒烟的野菌;如何在盛水的盆中看蜗牛的内部结构……等等,让我也联想到自己的乡村的童年。

  也许就是一个再普通的小个小池塘,作者也生动地描绘出那是个多么丰富多彩的世界。比如有趣的潜水艇……石蚕,因为它们很巧妙地隐藏在一个个枯枝做的小鞘中,随芦苇在水中漂泊,那小鞘就是它活动的房子。所以它在水中一上一下,就像一个潜水艇……看,作者说得多么形象有趣,我一下子就记住了它。

  作者写到昆虫界中的一些神奇的而又非常自然的东西,引发起人们的思考:果然,灰蛾的幼虫一露出地面,赤条蜂就冲过去抓住了它。然后伏在它背上,象一个熟练的外壳医生,用刺把毛虫的每一节都刺一下,它熟练的动作,让人想起游刃有余的屠夫。它的技巧令科学家都自愧不如,它很熟悉它俘虏的神经系统,它知道往哪些神经中枢上扎刺,它从哪里学到这种知识呢?我们人类有学校,有各种书籍,我们通过这些逐渐积累知识懂得了大自然的许多奥秘。可赤条蜂是怎么知道这些复杂的知识呢?难道是在它们出生之前,冥冥之中就有神灵赋予它们这种本领了吗?

  再来看看如何写寄生虫的吧!有一种灰蝇,总是紧跟着蜂,当母蜂把猎物夹在腿间拖到洞里去的时候,灰蝇飞快地飞上去停在了猎物的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