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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的青春不迷茫-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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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重新归于平淡,直到又有新的激情来点燃另外一根火柴。”

    每个人为了活下去都必须找到点燃自己心头之火的力量,而那熊熊的燃烧使我们的灵魂得到滋养,那烈焰就是灵魂的食粮。如果一个人没有及时找到点燃心头之火的力量,那盒火柴也会受潮发霉,那时就连一根火柴也划不着了。

    这个理论写得真是奇妙。所以也就不难解释另外一个我自己的疑惑:所有的宝石里为什么只有祖母绿,而没有妈妈绿,姐姐红,妹妹蓝,爸爸黑,祖父紫之类的宝石——因为祖母说出来的话一般都比较有含量,所以才有一款叫祖母绿的宝石——我估计我小时如果这样解释,我爸会一枪把我崩了吧。哗~幸好我长大了。

    所以也就真的不难解释为何又出现了打火石这样的东西,本来就不是人的内心产生的情感,偏偏有了后天的辅助道具。用打火石点燃了内心,映着一副苍白的脸,像个**高手一样地融化着自己和别人,大家都以为陷入了爱河,却发现终究没有萦绕心头的味道,磷的燃烧独特的味道——那是人的身体燃烧出来的情感。

    后来又产生了伟哥,那是成就男人的辅助工具。可即使再强也不过被人尊称为:你们真是哥俩感情好,哪都有你们哥俩的影子。

    后来,睡觉不够,有了红牛。后来,蔗糖不够,有了糖精。

    胭脂红不够,有了苏丹红。脚步不够,有了飞机。感情不够,有了情书。关心不够,有了速递。

    或者,因为你不够,所以有了我。

    PS,有句话是麦兜封面上的,小悦很喜欢的一句话,可我怎么也没有太想明白:“那不是缺陷,是你不在梦中。”

    哗,就句式来看,真绝耶。

    “写得真棒~连着最后小悦喜欢的那句,我终于明白意思了。因为有一天我也在想,为什么梦里所有的一切都顺理成章,而清醒之后漏洞百出呢?之所以我们觉得很多事情有缺陷,那是我们因为我们不在梦中。这句话小悦比我早3年明白,你果然是北京卫视最有潜力的主持人嘛。”——2012/10/8

曾经的我,现在的你

    她生小孩了。

    给我电话的时候已经是第4天,当时给了我电话可是我关机了。

    电话里她很激动,这边的我已然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

    我问:你在哪里?什么时候生的?健康吗?他哭了吗?

    她说:为什么只有你一个人不关心是男是女?

    是男还是女。这个问题在我的心里已经被排除到了很远之外。

    她并不是第一次怀孕。上一次在五个月的时候胎儿停止发育。

    小学时的她是出众的校花。我只是远远跟着躲在后面欣赏的一员。

    初中她是我同桌。那些追逐她的男生对我都很有敬意。

    高中她在隔壁班。难过的时候她会想起我。

    之前我听别人说过她的感情经历。一般被男生盯得太早的女生都很难保护住自己。现在的我也是这么认为,我认为她也没有那么好地分辨出究竟何为爱情。

    她的青春是在溜冰场、镭射灯、舞曲、摩托车、高速公路、栏杆、迪厅、游戏机室留下过多重影子的。

    后来她哭着告诉我,她曾经的他是如何对待她。年轻逼仄的爱一旦到了极致,用力拥抱就变成了暴力,脖颈的吻痕就变成了伤口,亲密接吻变成了最恶毒的语言,形影不离就成了昏暗的囚禁。而造爱之后的孩子就只能成为记忆中的流水,流向一个一个不知名的寒冷之地。偶尔在睡梦中她会惊醒,连她也不知道的次数,躺在冰冷病床上与冰冷器具的撕裂感,像图钉一样扎在她神经里,眼泪是不可能洗干净的。

    我从小在医院长大,听说过很多因为子宫太薄而无法生育的结果。

    她心里清楚这个结果,所以每次浮现出她看到小孩的欣喜样子,我就闭上眼扭过头去。心里想着:一切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她很会玩跳舞机。那时的我们都很会玩跳舞机。

    没心没肺的我们曾开玩笑:你不能再跳了,我怕你再跳小孩就会掉在跳舞机上了。她也没心没肺地大笑,这种毫无禁忌的玩笑当唾沫般就咽了下去。

    后来直到有一天,我们从酒吧出来,她路上突然说:也许,我生不出孩子了。然后叹了一口气,是对自己青春挥霍的后悔或是对自己拼尽青春后却没有一个好结局而惋惜。

    现在的他是她十年前的相识。她比他大五岁。没有人相信他们会一直走到现在,更不用提生孩子。从大学到毕业,到北漂再现在,他们也吵架也分手,她离家出走,他沉迷网络不问不留。可他也从意气风发的校草逐渐成为中年发福的男子。这个过程,她一直伴着他度过,她也曾经说:哪怕没有孩子,她也这么陪着他一辈子这样过下去好了。

    去年她的婚礼我是主持。当时她已经怀孕五个月,那天我们谁都没有开小孩的玩笑,我们都变得小心翼翼了,有过上一次努力后的失败,这一次谁都不知道结果如何。可是她还是坚强地笑着,将自己喂得胖胖的,也在电话里让我猜她的体重。

    曾稳坐十年校花宝座的她,为了孩子,最高体重也到了160斤,她不管不顾,为了孩子,一切都豁了出去。

    他也变了好多。找了一处三居室的房子,购置了新的家电,等着三口之家的到来。

    9月3日,她电话我,我关机。

    她是想告诉我:亲爱的童,我生了,是个男孩,六斤半,自然分娩没有剖腹,母乳充足。

    真的是恭喜你。我们认识22年,在北京的下雨天接到你的电话,听到你说这些迟到的喜悦,我很不争气地大哭起来。

    她,我初中的同桌,她的事情在我脑子里总是那么清晰。是不是我曾经暗恋过她?不然,怎么对她的事情那么在意?想了想,关于暗恋这件事情,也许是会忘记的。比如第一眼觉得她真好,然后第二个念头就是告诉自己高攀不上。于是附于其周,成为摆设,终生映衬景物。我和她在初中还打过架,我把她的书包从二楼扔了下去,于是,她把我的课桌从二楼扔了下去。嗯,我应该不会暗恋

    她……很多男孩没有成为女孩孩子他爹,但只要有心就一定能成为孩子他干爹。我觉得干爹都是有爱心的人,无论何种场合。

    ——2012年7月15日

2010 满街都是寂寞的人

    2010年,我29岁,那时的我认为:

    活着,不在于斗争,而在于在无数的斗争中找出与你一样努力发光的人。

    青春,就是这种东西。无论岁月如何改变,青春都以某种亘古不变的姿势作为存在,在不经意的时候会提醒你,你的青春在这里。无论世事如何动荡和变迁,保持最内心的那份无知、单纯、善良,因为那才是真正的我们。

    我是把自己看得很低,但并不代表你就可以把我看得很低。我看我和你看我是两回事,所以请不要自作主张拉近咱俩的关系。

    我有无尽的底线,我有超级好的脾气,我可以忍受一些不满,只因,我一直把你当作亲人,所以请不要浪费这种信任。

    无论再过多少年,我都会喜欢那种“大家加油!”的口号。

    每个阶段我都是需要一两个仇人的,活起来才带劲。

    凌晨1点到达的曼谷。用一个很眼熟的成语来形容就是车水马龙。各国人民脸上都是喜悦感,我呢,终于来到了所有人都在歌颂的泰国,进行不长不短的首次年假之旅。

    班长靠谱地让酒店安排了车来接送。机场离酒店一个小时,花费不贵,8个人一辆商务车才800泰铢,合人民币100多块。

    我一直自诩出生在湖南的热闹城市,具体例子是凌晨3点街上还车来车往。在酒店收拾好东西4点出门,街上仍然在堵车,各种被挑剩下来的站街的人纷纷在用眼神试探着过往的人。

    看见一个很美的ladyboy(人妖),他们的眼神都很热情。

    夜宵摊老板都会说几句中文,所以到了曼谷,根本就不像是出了国,连时差也都只差一个小时,所以我一直准备着要倒时差的虚荣幻想也几乎很难实现。不过我和阿暴还是坚持对外宣称倒了一个小时的时差。

    住的酒店在巷子里,算是很有个性的设计师酒店,glowhotel。紫色的标志很远便可以看到。那种弄堂里的景色,绿色植物多得让人看不过来,忍不住不停地呼吸啊呼吸啊,和它们交换着清新。

    泰国的酒吧很有特色,慕名去了有名的酒吧,看了各式各样的人(根据彼此需求不同而去不同的酒吧,以及看不同的人)。酒吧里人挤人,分几层,随便看一眼就能看到国内认识的人,不过大家都装作彼此不认识的样子,毕竟泰国也是外国,虽然遇见的都是熟人,但还是要装出一副身在异乡为异客的样子比较好。

    除了本地人外,外地人基本上没有单身的,不是一群朋友一起来的,就是已经找到了当地的好朋友的。总之就是,人人都能够手牵手向前走,语言或许都不通,但是一个人牵着另外一个人的手,两个人都挺落寞的。

    看到街头那些人,会有错觉,满世界都是寂寞的人。

    可泰国又是没有寂寞的国家。对,用阿暴的话来说,那些不安的情绪可能是孤单。

    耳塞里放的是蛋堡的歌,软软的RAP,一个接一个的押韵,短短的旋律,夹杂午后温热的气息,满眼的霓虹色彩,要了一瓶本地的啤酒,苦苦涩涩的味道,每个人都没有喝完。

    明天曼谷待一天,后天去芭提雅。

    “去任何一个陌生的地方,我都喜欢一个人带着相机沿着偏僻的巷子里走。说不上原因,只是觉得越偏僻的地方越能看到一个地方的真实,这和认识人一样。当人们都用惯性在处理生活中的考验时,只有突发状况才能看出一个人真正的性格。种种认识结合在一起便是一个完整的感知。”——2012/10/10

只是觉得经不起折腾

    最后一碗面还没来得及吃,他们就分手了。

    铺着木板的阳台,为他设计的大桌子和书柜,他都没好好享受一番,又围着静安区寻觅着有阳光露台的一居室,最后寻来的,只怕也是眼角余光瞟过的。

    不知道为什么我的记忆中,我师父就是一个很爱哭的人,虽然,他也没在我面前多么的梨花带雨,可一旦他心情低落时,我就会很担心地问:你没有哭吧。

    我和师父第一次见面,是在上海的FOXTOWN,他请我吃的是一碗越南米粉。

    我说他长得太像胡军,他很谦虚地追问:哪里很像,哪里很像?

    他的博客里写得最多的不是黄耀明林一峰,不是陌生的地点巧遇的故人,不是武汉小时候的不忍回忆和大上海毫无节制的挥霍,而是一次又一次搬家的念头和经历。在不大的上海城,从东到西,从西到东,来来回回,像极了他的旅途,安定的生活像一直在旅途上,拖着行李箱,来一张潇洒的背影。

    客户给我的已经敲定的商业案里,仅有的知名媒体人士的评委名单中赫然写着他的名字。他们把他当做大上海的指标,以至于连我看了也很兴奋,直说这个人很有名,能请动他真是相当不错。

    他执爱酒。执爱喝了一些小酒后的微醺。然后可以絮絮叨叨地说上很多有趣的话,比起平时的他多了很多的活色。后来,每次和他相见,我们都约在酒吧,一瓶是不够的,两瓶只是凑合,如果朋友多了起来,怕五六瓶也是打不住。所幸的是,他还有几个同样执爱喝酒,却不怎么爱说话的朋友。CP老师和XY他们。以至于每次我出现,第一句话总是:现在的场子太冷需要我来搞氛围么?依然是只有人点头,没有人说话,但是那热热的心肠啊,真想让人和他们多喝几杯。

    在还没有和师父见面之前,我已经不下十次跟他通过电话,目的是想了解一下,我花一个月的工资究竟要买哪一款相机比较好,前提是能够和他拍出一样好看的照片——后来,在我的博客上也有人这样问我,我心里发出一阵冷笑,心想:小爷用的可不光是相机,小爷靠的是纯技术——估计当年的他也是这么在心里嘲笑过我吧。

    北京和上海,我们了解近况更多是从彼此的博客上。从他的字里行间,也算知道了他对这段感情的不舍,不舍也无法解决。这种感觉不是谁都能够明白。

    随着年纪渐长和责任渐重,以前我们犯过的那些错误出现的频率也越来越低,换在几年前也许毫不顾虑就决定了,而现在思前想后,最终放弃了眼前那段美好。外人以为你明事理,其实你只是觉得经不起折腾。很多时候,不是我们的另一半变得越来越好,而是我们越来越宽容。所谓一见钟情是见色起意,所谓天长地久不过是权衡利弊。长大的我们做的任何决定,必定是经过了万般辛苦的挣扎,谁的青春都经不起挥霍,何况要连累别人呢。

    想起以前的签名档“不主动,不拒绝,不负责”,那是多么美好的一段时光。

    如今,拖着全部的家当走在寂寞的江苏路上,即使仰面蓝天,满布阳光,眼角也很容易折射出光芒。

    哭多了,别人就不相信眼泪了,眼泪最好还是留给自己。

    我是多羡慕他能做出这样的决断,想起以前那个毫不瞻前顾后的自己,也只有那些被我伤害过的人记得起来了。

    要命的是,两年之后,师父的这段感情又重修于好。这两年,彼此都走了一些弯路。后来,又走到了一起。由此看来,在感情中,习惯才是稳定最大的功臣。他们终于结束了租房,懂得生活,在浦东买了房,再谈起过去的种种,师父很淡定,挥挥手,就当是年少的无知。现在正在看这本书的你们,一定要记住,如果你和一个人在一起已经成为习惯,继续走下去,并不是一个坏的选择。

    有句话忘了是从哪里看到,感情的开始就是一颗沙粒进入贝壳的开始,经过长时间的磨合,沙粒才有可能成为一粒珍珠,叫做幸福。

    ——2012年7月15日

能成为密友大概总带着爱

    “能成为密友大概总带着爱”。

    粤语歌总能够用简单的词唱出复杂的情愫。

    有些情感能引起万人合唱,有些表演能让人泪眼婆娑,我喜欢这样的情绪,十几个人坐在KTV里静静地看着一出淡淡的MV,一言不发,每个人都从中记下他们看到的话,而我,从中选取了上一句“能成为密友大概总带着爱”。

    虽然,对我而言,密友概念已经很多年不再提起。有时候看以往的日志,那些常常出现的人名,那些在聚会上常常拥搂在一起的人,以及当着媒体当着陌生人当着普通人面说过的那些:“我们要一辈子在一起”的那些话,早已成为羞辱自己的资本了。

    “好聚好散”是对夫妻说的话,想不到如今却也可以用来形容朋友之间的感情。

    后来,我一个人经历了很长很长的黑暗的时光,工作,写作,然后再工作,偶尔放纵。

    从鼎盛的氛围中脱离,独自成为一个孤独的人,在很多人看来是一件很可耻的事,连我自己也这么看。

    以前看尹珊珊同学写的女同学之间对彼此的排斥,入木三分。

    其实任何人之间都一样,因为他们足够相爱,所以他们有足够手段去伤害你。

    我知道我被隔离过,从一群人轰轰烈烈的聚会,到一个人上班下班。

    我也被别人背后指责过,不说千夫所指,起码也是众叛亲离。

    我还被形容得一文不值。要知道,了解你的人伤害起你来,会让你更不相信自己,认为自己也确实就是不过如此了。

    所以当我看到章子怡泼墨门时,那些详细的情节,跌宕起伏的情节,老友之间的恨意贯穿始终,以前那些说过的话,挽过的手,亲过的额头,相亲相爱互相保护的那些话,就像是一个笑话,让懂得羞耻的人更羞耻。

    我选择了闭嘴。进行了这几年的自我修炼。

    既然你比别人更懂我,比别人更了解我,比别人更在乎过我,所以你伤害起我来也是不择手段的。我自然也很了解你,我看过你在我面前对别人的鞭挞,我自然知道自己总会有这么一天落得这样的下场,虽然到今天为止,我也没有反驳过一句话。因为我知道,那样做的话,所有的人都难堪,而我们的人生也就变成一场闹剧了。

    我不想破坏你。更不想破坏自己。

    花了多年的时间,结识了你们这些朋友。走的走散的散,连我自己都对朋友这个概念抱有疑惑了,不再会坦诚以待,不再会肆无忌惮,那就都发乎情止乎礼吧。

    后来,陆续遇见了一个,两个,三个和我们曾经类似的人。

    和我们类似的是,他们对友情有极度的向往,和我们不一样的是,他们都知道体谅包容和控制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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