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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之,我幸-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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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第一件事就是站到阳台上跟他挥手,每一次,心中都是满满的幸福。
那时候还不知道,越幸福,越短暂。
她不知道自己在那里看了多久,只知道当他终于离去,她的脸上已经是湿凉一片,她懒得去擦,任泪水在脸上干涸。
说来奇怪,她已经有好几年没有哭过了,最后一次哭记得是在美国,跟叶仰之在一起,她突然失声痛哭,不管不顾,叶仰之一边把她抱在怀里,一面无奈的接受别人注视的目光,无比郁闷。
这几年,别人都说她不再是从前的叶得之,有次她听到大伯母对叶景之说,“这孩子现在把自己藏的太深,虽然是比从前成熟懂事,可是年轻的女孩子眼睛里没有笑容总不是好事。”
确实,那年之后,她的心就再也不会笑了。
可是无奈的是,脸上的笑容是必备的,不然这几年她怎么捱的过来,渐渐懂得用笑容安慰别人,慢慢的也就骗了自己。
得之洗过澡倒头就睡,知道门铃又把她吵醒,穿着睡衣裹着被子去开门,拉开门的差点没晕过去,“大哥,你怎么跟你得力助手一个风格啊,突然袭击啊,来之前不会打电话?”
叶景之皱着眉头进门来,“这才几点?还有我听人说……”
“打住,等我穿件衣服,好吧大哥……”
叶景之这几年在她面前越发婆妈,简直不像是外面传闻的那样,易寻这几年经历了几场恶仗,而叶景之这个创始人恰恰以强硬著称,紧要关头丝毫没有妥协。可是得之知道,在这个人心里,还是有那样一个影子的,只是她也从不敢多问。
穿好衣服出来还没坐定叶景之便开始发问,“我下午看到你。”
得之突然有些心虚,她的这位堂哥其实跟爷爷很像,都有种不怒自威的气势,只要一个眼神就可以让旁人悄悄噤声。当年的一切他都无比清楚,甚至可以说,是他和叶仰之拯救了自己,此时此刻,她不得不坦白。
“我去见卫家同,卫家齐送我回来。”她的眼睛清澈明亮,不带一丝波澜,让他想起高原上那些大大小小的措。
叶景之叹口气,忽然觉得无力,“作为家人,我真的不愿意你再跟卫家人有什么牵扯,可是我是你大哥,最希望你得到幸福,那些东西,是就此放下还是转身去找,我都会支持你。”
“可是你明明知道,我不相信了……”得之有点感动,那时候在医院,连续几天的高烧已经把她折磨的痛苦不堪,整个人好像是搁浅在河床的上面的鱼,叶景之不断在她耳边说,你还有我们,无论怎么样,你还有我们……
叶景之微笑,“试着相信吧,这样人会快乐一点,不然,人家总觉得我们像怪物。”他拿起搭在沙发扶手上的大衣,“我们去吃饭。”
“饶了我吧,大哥,我不愿意在晚上出门,你知道的。”
“那你做饭给我吃?”
最后还是出去吃饭,天已经黑透,得之从后座跳下车来,亲昵的挽住叶景之的手臂,惹得他不住抱怨,“还是那个臭习惯,把当我们司机。”
“你们乐意啊,不怪我。”
一进餐厅大门便有人迎上来,“叶先生,还是做老位子?”
他们在靠窗的位子坐下,漫长的一餐饭吃完忽然有人走过来,连声叫学长,得之侧着头看那个高大的年轻人,在心中惊呼一声,李弈昊,科技小超人加股市神童,萧玲玲那时候每天都要把他的事迹说个几遍,可惜年纪轻轻就半隐退,拿着银子享受人生去了。如今在这里见到这样的传奇人物,如果是萧玲玲不知道会不会惊声尖叫。
可是她往李弈昊的身边望去,却看到了一个故人,同李弈昊站在一起真的仿佛是金童玉女,无比相配的一对壁人,她还认得那个人,她叫卫莉。
那是卫家的小公主,卫家齐的妹妹,理想中的妹妹就是卫莉个样子的,娇俏可人,善解人意,聪明活泼,可是她和她终究没有缘分。
卫莉见到她也有那么一丝惊讶,只觉的得之比当年瘦,一张脸白的似乎都有些透明,依然是美,可是不是当年那样令人惊艳,而是疲倦,她眼睛里面有深深的疲倦,好像什么都提不起她的兴趣,什么都不关她的事。
“得之姐姐,好久不见。”
“是,有几年了,没想到还可以再见。”
卫莉看了看叶景之,脸上有点讶异,可是随即恢复正常,转过脸对得之说:“什么时候出来坐一坐,我很想念你。”
想念那两个字无声敲打在得之内心,一天之内,见过所有的“故人”,真是一件让人疲倦的事,没有什么比控制自己不要崩溃更加耗费精神。
卫莉没有想到自己会见到得之,在回老宅的路上一直走神,李弈昊打趣道,“怎么,被叶学长魅力打动?”
她并不答话,思绪一直飘的很远,远的仿佛那些画面并不存。
最后一次见得之其实是在2002年的盐湖城,那个时候她和哥哥已经分手,具体原因她到现在才知道一二。那是冬季奥运会的花样滑冰表演,她看见得之从Michell kwan出场表演就开始落泪,当那首fields of gold响起,她已经哭倒在身边的男子怀里,旁人不断侧目,但都是以为她是kwan
的忠实粉丝,不过是情到深处无法接受偶像再次饮恨的结果,她也认为是那样。而且,那时她的身边有另外一个人。
第二天她回到纽约的家里,看到哥哥坐在壁炉旁边的椅子上,看着那场表演的录像,连ABC的评论员的声音都因为Michell
kwan而哽咽,而哥哥的眼神是那样的哀伤,是那么深刻的哀伤,这样的神情,那年父母去世后,她便再也没见过。
这几年,哥哥回国都不愿住在老宅,说那地方太沉重,但所有人都明白是为了什么,因为这里有他最美好的一段时光,虽然短暂,虽然最后的结果依然令人心碎。
回到老宅已是很晚,却看见哥哥坐在客厅的沙发里,深深的陷进去,客厅没有开灯,连头也没有转过来,“小莉,你回来了。”
声音疲倦,好像她在得之脸上看见过的那样,那种渗到骨子里面的疲倦,卫莉心念一动,不由得开口,“哥哥,我见过得之了。”
第十三章 一场绝望而哀伤的游戏
没多少人知道,这份朝九晚九的工作曾经是叶得之唯一的精神支柱。
那年从医院出来,整个人好像脱水蔬菜一般,不仅身体,还有灵魂。她两个月没说一句话,吓得叶仰之找来心理医生来给她检查,看看她是不是得了什么传说中的失语症,结果任凭医生怎样循循善诱,她还是不发一言,叶仰之于是问医生,“要不看看神经内科?”
谁想得之却在这个时候开口,“看什么神经内科,我又没有癫痫!”
这件事一直在叶家被当作笑话,叶仰之为此郁闷了很多年。
第二年春天从美国回来她便开始疯狂的投简历找工作,好像大学时期那个叶得之又回到了她的体内,在公司叶得之是出名的拼命,加班加点仿佛是她最大的乐趣,连程迦闵都讶异,“得之你不需要逛街看电影约会?”
她摇头,哪里是不需要,是不想要,有些事,她已经厌倦。
她只觉得工作给她无限快乐,那种充实和满足的快乐,也只有在工作的时候,她才找得回那个原本的自己。
可是还是喜欢去小酒馆听一首老歌,看着那些男女痴爱缠绵,看着他们醉心于两情相悦,哭倒在露湿台阶。喜欢听程说他跟那个师姐的故事,说她当年如何舌战群儒,他们如何如何,只有这个时候,他的眼睛里面才会有笑容。
那些往事说到最后,程总会说,“其实,这世界上,只有永远走不近的才叫距离。”
是啊,咫尺可以是天涯,寸步却到不了天堂。
得之喜欢公司的茶水间,每天端着杯子向下望只觉得万丈红尘都在脚下,心底一处无限柔软。玫瑰花茶的香气一点点浮上来,在这样的氛围里面最好是无限凄楚的怀想当年,可是同事KIT的声音却自门外传来,“得之,老板召见。”
走进程的办公室得之差点高喊万岁万岁万万岁,程迦闵好笑的看着她。“晚上恒信庆祝酒会,你跟我去。”
得之差点瘫在椅子上,“我这三陪的生涯什么时候才可以结束。”
程似笑非笑,“谁让你是我绯闻女友,我不带你去,怎么以正视听?”
“我就知道,我就是那可怜的豪猪,全身密布着各色美女射来的冷箭。”
可是到了晚上,程只是带她入场便不知去向,让她郁闷至极,好在这样的场合她一向是吃字当头,不过今天……看了看身上这件紫色小礼服,得之豪气顿生,放眼全场来宾非富即贵,认识自己的恐怕没几个,就当是为人家检验一下这家酒店的餐饮水平,顺便填补自己空虚寂寞的心。
会场突然的骚动,不知道哪位大人物隆重登场,得之跑到餐台前面审视着满眼的美食,眯着眼睛露出一个猫一般的微笑。
拿着餐盘吃了一半,忽然觉得有道熟悉的目光射在自己身上,不觉抬起头,殷其雷举着香槟对自己微微致意,得之礼貌的点头,真是夜路遇鬼,怎么忘了这里是人家地盘,这下形象全无。
那殷其雷看来是黑色爱好者,礼服依旧是这个颜色,也许是现场灯光的缘故,他的眼睛越发深邃明亮,远远同她打招呼的样子说不出的魅惑。得之不知道是不是刚才自己香槟喝的有点急,现在竟然觉得殷其雷的脸有点模糊,连眉目都不甚清楚,殷其雷却慢慢走近,朝她伸出手,“叶小姐,请允许我请你跳一支舞。”
她端着盘子迟疑,殷其雷却轻笑,“怎么?不敢?”
得之侧着头想了一下,随即将手交到他手里,跳一支舞而已,有什么不敢?
这是一支探戈,曲子让她觉得分外熟悉,却记不得在哪里听过,殷其雷轻轻将手放在她的腰上,眸光落在她的脸上,脸上依旧是那副微微的笑意,可是得之隐隐觉得不安,因为她觉得那眼神分外熟悉,好像是探索频道里的猫科动物看着猎物的眼神。
他们随着音乐起舞,不知道为什么她总觉得这曲子分外忧伤,放纵里面透着深深的绝望,仿佛只有这么一次机会,错过了,什么美梦都会散场,存留下来的全是黯然和忧伤。
殷其雷的舞技精湛漂亮,得之只觉得自己完全被他控制,他灼热的呼吸吹在她的脸上,两个人的上身保持着合理的距离,脚下的舞步确是激越、热烈,似乎有种力量要喷薄而出,他带着她旋转,旋转,前一秒快步向前,后一刻又左顾右盼无比缠绵。
得之觉得空气似乎都要燃烧起来,几乎不能呼吸,在他的面前,她变成一朵妩媚的花,随风摇曳。殷其雷却在此刻开口,“我一向喜欢探戈,因为它的起源,探戈是两个人情敌在一起争夺美人芳心的舞蹈,连舞曲都有种火药的气息。”
得之不以为然,“是吗?也许这样的争夺只是个游戏。”
“我喜欢的这样的游戏,因为刺激。”他深深望得之一眼,“希望我可以得到美人芳心,获得胜利。”
接着他做了个漂亮的滑步,这样的角度,让她刚好可以看见那个熟悉的人,那张从来也没有忘记过的脸——卫家齐。
卫家齐的眼中闪烁着莫测的光芒,好像风暴之前的大海,平静的没有一点波澜。
得之全身的血液都要凝固了,她嘴边扯出一抹笑容,脸上有种醉人的光彩,倾身向前,声音却有种咬牙切齿的感觉,“没有人告诉你,有的美人不喜欢这样的游戏?”
他也凑在她的耳边,在旁人看来无比亲昵,“你逃不了了……”
她忽然觉得害怕,深怕自己又陷进了一场华丽的阴谋当中,本能的离他远一点,却被他的手臂拉的更紧,两个人几乎是贴在一起了。
殷其雷仔细端详着她的脸,“知道吗?从前人们跳探戈男士都要腰佩短剑,跳舞时眼神也要警惕异常,准备随时同情敌决斗,捍卫自己的爱情,我喜欢这种刀尖上的残酷浪漫。”
一席话说完,一曲终了,他轻轻放开得之,俯身鞠躬,依旧斯文有礼,可是她却有些站不住,不由得重新审视面前的这个人,心中只有万语千言却无从说起。
当她从舞池中走出来,卫家齐已经走到她的面前,目光在她身上胶着着,“没想到在这里见到你。”
“是,这个世界很小,如果有缘或者有心,见一个人并不太难。”
听她这样说他眉头微皱,“我没想到你和他在一起。”
得之刚想反驳,却听见现场又一阵骚动,只见艳女一枚亲昵的挽着殷其雷的手臂娇笑,殷其雷却是一副自若的模样,目光穿过人群落在得之脸上。
“你只是他的一场游戏。”卫家齐声音平静,只有得之听出来那里面含着多少的怒气。
这样的平静让得之心头一痛,“是,这不过是一场游戏。”
所谓爱情不过是一场注定哀伤的游戏。
第十四章 昨天太近,明天太远
她的脸在隐藏在灯光的阴影里面,无力而哀伤,跟现场热烈的舞曲形成鲜明的对比。
他胸中的恼怒一下子消失殆尽。
他离她那么近,可是只觉得她的眉目如此模糊,但是他从不曾忘记,过了这么多年他还是不能忘记她脸上那种哀伤到绝望的表情。就像那一天,她泪流满面对他说,“是那样,一切都是真的,所以我求你,能不能放弃?能不能为了我放弃?”
他几乎是用尽了全身的力气才控制住自己,那时的他只要她的解释,只要一个解释,他便可以放弃那个计划,那个他计划了多年,用尽心力的计划。
而她,只是不住的摇头,“我只求你放弃,这对你来说并没有什么损失,不是吗?
她从来没有这样苦苦哀求,而这样一切,都是为了别人,为了另外一个人,他的心仿佛被快刀切割成一片片,血流满地。
多么明显,多么残酷,而他竟然这样毫无办法,他只能问她,“就这样?这一切就是你想要的?这就是你的目的?”
他忘不了她走的时候,留给他的是一个决绝的背影。
他什么都没有忘,他不敢忘,害怕连他自己都忘记了,他就要失去最后一点关于她的东西。
他没想到会再见到她,因为这个念头在那些漫长的岁月里,在没有她的岁月里,是一种奢望。
这么多年过去,他还是对她没有任何办法。
得之拿起一杯香槟轻啜,远远望见程向她走来,待人走近,还没来得及抱怨只见程的脸色有些不对,“得之,我有些急事,今天不能送你回去了,很抱歉……”
认识程这么多年,她还从没有见他这个样子,连声说,“没有关系。”
卫家齐却在这时候出声,“我送叶小姐回去。”
程迦闵看到卫家齐不由得一怔,有点意想不到的样子,但随即恢复正常,迅速转身离去。
得之觉得没趣,对卫家齐说,“那好,卫先生,我们走吧?”说完便自顾自往前走,他看着她的背影,觉得格外瘦小,好像再多一点重量就会把她压碎。
走到会场外刚好是一首华尔兹,得之不由得放慢了脚步,跟着轻轻哼,“良夜有谁为我留,耳边语轻柔……”
一些往事浮上心头,无声的敲打两人,卫家齐在她身边停下,若有所思,“看来这首曲子真的是不祥,那天的确是我们的最后一夜。”
得之缓缓转过脸,“那不是我们的最后一支舞。”
他看见她脸上的两行泪。
那眼泪在他的心上蚀了两个大洞,他觉得自己突然没有了面对她的勇气。
无限悲辛,有情人,总被无情伤,留给他们自己的只剩下凄凉。
酒店门前是黄色大理石台阶,这样的季节,这样的情境下,竟也有些露湿台阶的意味,她觉得冷,冷的发抖,眼泪早就干了,被风吹在脸上痒痒的,她不知道为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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