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得之,我幸-第2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得之立刻觉得自己说话造次,“没有,只是突然想起了这个开幕流程的一个细节。”
她又不是不想混下去了,她怎么能告诉大客户“我想起来你长的像谁了,你长得像千与千寻里面那个小白嘛!”这种掉脑袋的话,还是烂在肚子里面比较科学。
殷其雷于是笑,“叶小姐真是专心投入,尽心尽力。”
得之一阵心虚,只得赔笑,“哪里,殷先生过奖。”
殷其雷似笑非笑深深望得之一眼,转身巡视到别处,得之望着他身后的那一票人马,如众星捧月一般浩浩荡荡,不仅长出一口气,这男人的存在感是在太强,放在人堆儿里面亦是熠熠发光,让人不可忽视,好似一颗钻石,亮眼的紧。
不过说这人像钻石一般倒也应时应景,这个展览便是以古董首饰为主题,
光投保额度便是一个天文数字。身为恒信拍卖的负责人,殷其雷经手的奇珍异宝恐怕不计其数,钻石更是如恒河沙粒一般,恐怕在他眼里从来也没有无价之宝,任何东西都是待价而沽。
一口气忙到下午十分,连午饭都没时间吃,得之觉得脸上浮油出尽,所谓的恒莹全天候属于二十五岁以前,现在还未下班脸上早已惨不忍睹。好在各项事宜终于妥当,只等明日展览开始。
得之这时才想起来下午小臻会来报到,不禁头疼,这个宋歆沂这么多年来除了找麻烦其他什么都不会。这么多年,真的是这么多年,连小臻都已经六岁,新的生命催着自己往另一条路上狂奔,有时想来心酸的紧,像是让岁月一拳打在鼻梁上,不由得落泪。
终于按时下班,小臻的电话也按时到来,“小叶子,你下班了没?没有
我可以等,我在你公司附近的肯肯,下班来找我。”
这小子也不知道像了谁,从来都是没大没小,得之叹口气,看到这样早熟的小孩,不知是该高兴还是要心酸,“在那儿等着我,我这就去。”
好在离公司不远,出了门被凉风一吹顿时有些发抖,将大衣上的围巾裹得紧了些,想着明天是不是要戴一顶帽子,这还是那年留下来的毛病,受不得一点冻。
还没走到路边就见地库里面驶出一辆车子,得之啧啧惊叹,两双R小天使的这款国内还真不常见,一看就知道是定制,尊贵啊尊贵,气势非凡啊非凡,她一向喜欢研究人家车子,这时不由得多看两眼。
谁知这车却在她身后停下来,后座的车窗摇下,是一张含笑的脸, “叶小姐,我送你。”他嘴角微微上翘,“这个时候怕是很不好叫到车子。”
见是殷其雷,得之从心底冒出一丝莫名的情绪,有点烦躁,不明所以的烦躁,但嘴上还是温和有礼,“不用麻烦殷先生,就在前边,步行五分钟还可以呼吸新鲜空气。”
那殷其雷见她客气委婉的拒绝也只是笑,“也好,那么再见。”
得之目送那劳斯莱斯绝尘而去,嘴上嘀咕,这车真不太符合他的样子……
第五章 言臻,言真
得之赶到肯德基的时候,宋言臻面前只摆着一杯橙汁,坐在椅子上看着自己的卡通手表,见到得之连站起来都不肯,“小叶子,你还真慢,我都快要饿死了。”
得之气闷,“你可以点餐啊,别跟我说你没带钱。”
小臻摊手,“小叶子,拜托,你还是成年人呢,不知道这些都是垃圾食品不适合我这样还在成长发育中的小孩子吃吗。”
他在加拿大出生,跟着宋歆沂四处跑,说起中文来一本正经,有趣得紧。
得之耸肩,“那好吧,你要吃什么。”
结果是去吃烤鸡翅,辣得她连眼泪都掉了下来,连喝几口饮料都没有控制住那股辛辣在口腔里面蔓延,小臻于是嗤笑,“小叶子,真不顶用。”
“我也没看出这东西有营养在哪里,怎么有利于你身体发育健康成长了。”
“我喜欢的东西,其他功能就可以忽略。”
得之骇笑,如此精明,人小鬼大,肯定不是宋歆沂的遗传。
牵着小臻的手走在街上,有一种奇妙的感觉,如果当时……这样的假设让她不敢想下去,明明已经失去,明明得不到,这些年来,她忍着碰那些伤疤,可是她自己知道,那些溃烂一直在她心底最深处,随时都可以要了她的命。
小臻的行李也是由快递公司打包送来,两个人在得之公寓里面收拾,小臻突然正色,“你什么时候带我去见卫家同先生,我也不想打扰你太久。”
得之一怔,显然没有料到。
“你是什么时候知道的?”
“去年,一个人总要知道自己出身,虽然没办法选择父母。”
小大人神色黯然。
“你母亲很爱你。”
“我知道,可我明白,当年留下我,她吃了很多苦,外公同她断绝关系。”小臻把玩具归到一处,“幸亏她有高尚职业,不然孤儿寡母吃尽苦头。”
“你可知道她为什么去美国?”
“不知道,大人的事,我怎么知道,只知道她让你带我找父亲。”
得之眼睛酸涩,不知是不是睡眠不足,一些旧事不住往上翻涌,历历在目。
看小臻伤感,得之立刻转换话题,“你在学校也这么牙尖嘴利?”
“不,我不跟女孩子计较。”
“为什么?”
“我总是说实话,女人最不喜欢实话。”
得之捶床大笑,小臻却一本正经,“大概因为名字起的不好,言臻,言真,说实话是我的习惯。”见得之笑得捂着肚子,又加一句,“你的名字就很好,什么都有,还看不出男女。”
她想起卫家齐第一次知道自己名字时不禁低声沉吟,“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可是这个意思?得之你深受父母喜爱。”
她当时还嘲笑卫家齐:“一个ABC也知道徐志摩?”
后来才知道卫家齐有着那样显赫的家世,他的祖父曾祖父是那样传奇的人物。卫氏一门迁居海外半个多世纪,子孙儿女却有着极深的传统文化根底,卫家齐的小楷写得极其漂亮,鹅黄色的小笺上周正挺拔的几个字——得之,我幸。
那些快乐,那些美好,虽然短暂却足够留给自己午夜梦回时笑着醒来的原因,她也想放下重来,可是她知道,命运到现在都没有放手之意……
小臻见她发呆,伸手拉她衣袖,“小叶子,回神了,还是抓紧时间联络卫家同先生,不然我在这里打扰你一辈子。”
一辈子,以前的承诺动辄就是一辈子,现在看来那还真的是很长的一段时间,很长,很长。
第六章 情霸天下
第二天的展览很成功,很快引起轰动,各大媒体争相报道,为恒信后期举行的拍卖做足噱头。同事指着报纸上端着香槟的殷其雷啧啧称赞,“这么有钱,这么年轻,皮相还生的这么好,可见上帝并不公平。”
得之在现场溜达时不时的凑近观看,让押运人员荷枪实弹送进来的东西定是价值连城,每个女人大概都喜欢这样的首饰吧,一件件摆在丝绒表面的模型上,奢华,艳丽,光芒四射,让人不敢逼视。
她盯着一只指环看,戒身镶满的碎钻,式样复古,水滴形的钻石,像一颗泪珠。
“它叫情人的眼泪,原来的主人是英国的一位公爵夫人,丈夫死后将二人结婚信物全数出售,说是不想睹物思人。”
声音低沉好听,她已听过两遍,不用猜也知道是那位殷先生。
“谁知道呢,许是生活所迫,抑或思念这件事有心就够了,并不需要有什么物件找回过去。”得之摊开双手,这是宋歆沂的习惯动作,她不知道什么时候学了来。
殷其雷微微颔首,“你说的对。”
这位殷先生实在年轻,大概只有三十岁上下,也许还不到,因为离得近,她的鼻端全是他的气息,烟草和古龙水混合,不知是什么牌子,简直跟他的气质贴合得天衣无缝,总之相当魅惑。
得之指着最中心的展台,“那是什么。”
“那是本次展会最贵重的拍品,当年从俄国皇宫里面流传出来的一条钻石项链,据说是叶卡捷琳娜女王的最爱,它也有个名字叫做情霸天下。”
殷其雷细心介绍,引着得之快步上前。
确是艳光四射,得之怀疑就算关上了灯,这条项链的光芒也足以照亮黑夜,几颗硕大的蓝钻个个都超过六克拉的样子,蓝钻四周装饰着大大小小的红宝石、海蓝宝石和碎钻,仿佛是满天的星子,流光飞舞。
也只有皇室得以拥有这样的奢华吧,这般艳丽,这样张扬,真的可以情霸天下。
得之的心微微触动,倒不是因着这蓝钻的耀眼,她想起另外一条项链,也是这样的璀璨得让人心醉,不由得说,“有一条蔷薇的眼泪,跟它倒是相配。”
殷其雷不由的重新审视这位面容清丽的女郎,蔷薇的眼泪是纽约沈家的珍藏,已经有三十年没有在社交场合现身,这位叶小姐如何得知。几个念头在心中反复,对身边这位穿着灰色毛衣的女子生出大大兴趣。
得之将身子凑近展柜,颈中的挂件从毛衣V里跳了出来,殷其雷知道自己现在应该目不斜视,但是目光却不得不在她胸前停留,那是一块腻如凝脂的玉佩,底部略有红色,他知道那是糖皮,得之像是有所感应,也顺着他的目光向下看。
“哦,你是行家,怪不得对这个感兴趣,这是家传的。”
殷其雷见她脸上掠过一丝微红,像是四月的桃花,而颈中皮肤白皙如瓷器,不由得燥热,轻轻调整自己的声音,“上等的籽料,年代久远,价值不菲。”
“是,它也有个名字,因为雕着连理枝,所以叫做连理。”
见他十分感兴趣的样子,得之也侃侃而谈。
“可以拿给我看一下吗?”
话一出口,他就察觉到自己的失控。
“不行,君子无故玉不离身。”
见她不以为意,还轻松开起玩笑,殷其雷一颗心稍稍放下,“你不是君子,是女子。”
第七章 故人
不知是不是白天看完钻石心情特别好,还是因为长达半个月的加班终于结束所以浑身舒畅,得之带着小臻逛超市时还不停的哼着歌,听得某位智商奇高的小P孩眉头直皱,“小叶子,你很丢人哎……”
“我怎么了?”
“唱的难听死了,没看见大家都在看我们吗,你怎么和妈妈一样不让人省心呢?”
某只小鬼做无奈状。
“啊,我丢人?好啊,等会不要吃某个丢人的人包的饺子。”
得之终于如愿以偿的看到小臻闭嘴,再早熟的小孩还是小孩,特别是在面对美食诱惑的时候。
得之喜欢这个时候的超市,人人身上带着人间烟火,亲切可爱无比,她一度很喜欢这样的氛围,看着小夫妻推着购物车小声商量该买油菜还是生菜,或是看着年轻的OL望着桶装冰淇淋的那种内心纠结都让她感觉很窝心。
牵着小臻,他胖胖软软的小手让得之觉得安稳,孩子确实给人力量和温暖,比如自己的母亲,母亲曾经说过,如果不是得之,她一早离开叶家,可是到最后,终于是忍无可忍了。
难怪女人把结婚生子当作人生圆满的标志,师太的的小说里经常调侃职业女性,“工作会叫你妈妈?”
小时候觉得可笑,现在听来,这句话里面全是志得意满和无限苍凉。那时候,自己差点也会拥有这样的圆满,可是终究还是造化弄人,那些热闹,那些美好都是别人的,而自己,只有回忆。
正在走神,小臻拉着她来到了巧克力专柜,抓起一盒巧克力就放进购物车,得之弯下身子看清楚,KISSESE,吃吃笑出来,“小鬼,你还喜欢这个啊。”
小臻很正经的说,“我妈妈有很多这样的盒子,吃完舍不得扔,应该和好吃才对啊,能让她那样念念不忘的大概都是好东西吧。”
得之在心中叹气,原来不只是自己,原来所有的人都没那么容易忘记过去,就算是伤心羞辱的回忆,也仿佛是自身血肉一般,说要剥离出去,却谈何容易。如果硬要她把过去一丝丝剔除,不如给她一刀还痛快些,因为那些事情里,总有一些支撑一个人坚持走下去的甜美东西。
带着小臻走出卖场,明月已经挂在天上,想不到却遇到了故人,真的是一位故人。那年她躺在病床上曾经咬牙切齿的说不要再看到任何一个卫家的人,如今还是不想遇见,倒不是因为恨,是因为不堪,因为他们的出现会时刻提醒自己,自己曾经那么痛苦,那么无助,曾经让最爱的人在心上剜了深深一刀,血流满地。
而这位故人却像是专门为等待得之而来的一样,“叶小姐,你好,好久不见。”
“董绍琛,是很久没见了,大概有七年了吧,那真是很久,像是上辈子。”她把董绍琛三个字拖的很长,有那么一丝的讽刺和讥诮。
这位董绍琛是卫家老伙计,心思缜密,是极为妥当的一个人,今天穿一件深色风衣,在满街的霓虹的映衬下得之突然觉得他的面目模糊。
她还记得是董绍琛代表卫家齐来见她,大方的把一张空白支票放在她的面前,她气的笑起来,“绍琛,我还不知道你姓什么。”
“董,董绍琛。”
“董绍琛,你多次帮东家摆平风流债?你不觉得猥琐?”
董绍琛一如既往的沉静,“叶小姐,事已至此,我们都不愿意纠缠……”他的话还没说完,她已经把支票撕碎仍在他脸上,扬长而去。
那天,她还真的是激动。
七年后的董绍琛跟七年前并没有太大变化,“叶小姐,不如我送你一程。”
得之并不答话,反而对着小臻说,“来,叫叔叔。”
小臻似乎也体会到了两个人身上的波涛汹涌,抬起头来,“董叔叔好。”
董绍琛的神色在看到小臻的时候变得有些莫测。
“今天就不麻烦董大律师大驾了,我和小臻还要去买蛋糕,后会有期。”
她的这声后会有期说的董绍琛心下大惊,却不好再问什么,只得看着他们扬长而去。
小臻见得之不语,轻轻拉了一下她的手,“那是卫家的律师吗?”
“你怎么知道?”
“小叶子,你不知道这个世界上有搜索引擎这种东西吗?”
“对,什么都瞒不过你。”
“小叶子,卫家齐是谁?我叔叔?”
得之的脸色霎时变得苍白,她听见自己的声音变得酸涩无比,“是,他是你二叔。”
她被回忆中的这三个字刺的体无完肤,只觉得这楼宇间的风阴凉无比,似乎要吹到她心里去,连最后一丝温度都要带走,一些曾经像水一样冰凉的东西慢慢结成了冰,扎在肉里,钻心的疼,可是她已经没有眼泪了,她的眼泪已经在七年前流干了。
第八章 品味
饺子还没有下锅,门铃却响了起来,得之有点奇怪,这个时候谁会上门?举着满是面粉的手去开门,原来是邻居萧玲玲,她们在几年前认识,几次来往很是投契,于是时不时一起打法寂寞时光,吃喝玩乐不亦乐乎。
那萧玲玲穿着咖啡色麂皮短上衣活像一个小猎人,手中牵着一只可爱的牧羊犬,这女郎眉眼英气,笑起来却异常甜美。
“很明显啊,我是来蹭饭的,有吗?”
得之无奈“饺子,萝卜馅儿的,你要吃几个?”随即弯下腰摸摸狗狗的头,“你呢,小美,你要几个?”
大狗愉快的把爪子放在得之手心,对着得之狂摇尾巴。
萧玲玲撇着嘴摇头,“见色忘主。”
三人一狗吃的心满意足,萧玲玲跟得之在厨房洗碗,小臻早就和小美玩在一起,一人一狗真是和谐。
萧玲玲忍不住问,“那个是谁?你儿子,这么大了?啧啧,叶得之,你这保密工作太厉害了,叶景之知道吗?如果他知道……”光是想象一下她那个闷骚老板知道这件事后的表情,玲玲就觉得浑身充满了力量。
得之一脸无力,“他是宋歆沂那个儿子啊,他三岁的时候你还见过呢。”
“原来是他,我就是说啊,你怎么生的出这么可爱的儿子。”
得之无奈,“萧玲玲同学,我还想问你呢,你家小美不是喜乐蒂牧羊犬吗,怎么长这么大,看着跟苏牧似的。”
“你还别说,我也问医生了,可是医生说小美大概长不了苏牧那么大吧,要观察一下,观察一下。”
萧玲玲自己动手冲一杯薄荷茶。
“你说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