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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之,我幸-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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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介: 
      她曾经以为自己永远不会忘记,高山圣湖 
      要找回铭心刻骨的过去?还是要彻底地忘记?当她终于决定顺着心的方向寻找幸福的时候,却发现了一个巨大的秘密。 
      边美丽的相遇,自心内开出一朵花,绽放最美的笑意,最后却遍体鳞伤,唯有绝望地舍弃。m 

      她没有想到有生之年还会同旧爱重逢,流年辗转,已是七年之远,风花雪月,天上人间。那时她身边却出现了另外一个人,如钻石般闪亮,像似星辰般神秘,愿意在她身边等待,一颗心低进尘埃里。y 

      第一章   遇见 

       他们的相遇是在赛里木湖,这个地图上很难找到的高山湖。 

       湖水如一块蓝宝石般通透,浪击打在岩石上,让人有种落泪的冲动。 

      这里没有西北的感觉,不是一叶古城,万仞山,细君、解忧两位公主当年便是远嫁到这里,千百年来,似乎还听到幽怨的琵琶声。 

      得之带来的书上叫这湖——大西洋的最后一滴眼泪。 

      名字浪漫而忧伤,当时的叶得之没有想到这是一段纠缠的开始。 
       
      那时是二零零零年,叶得之只有二十岁。二十岁的得之不知道自己的生命将往何处转向,她也不知道自己将会遇见什么人。 

      那时的她并不是现在这个样子。  

       只不过是七前罢了,那时的梁静茹刚刚出道,周杰伦还在吴宗宪的餐厅里弹琴,朴树的花已散落在天涯…… 

      可是叶得之已是校园里的风云人物,别人都说她是W大学最出色的学生,会有光明的前途。 

      二十岁女生该有的一切她都拥有,钻石般的面孔,玫瑰色的笑靥。对,还有聪明的头脑。 

      现在,叶得之都会中无数芳龄三九的女子之一,加班加到早晨起来面孔浮肿,只得带一只冰袋出门,下班喝点小酒才觉得自己又是一个人了…… 

      不住觉得自己孤独。 

      谁说孤独让人美丽? 
      太多人为孤独付出了代价。 
      太多的人寂寞难耐。 

      二十岁寂寞的得之有一次远行,几个朋友开车一路向北,赛里木是他们的最后一站。 
      任何人的相遇可能都是有预兆的吧,那天她的心微微酸痛。 

      他们遇到了另一群人,个个年轻高大,有一个甚是英俊清朗,从那辆Land Rover上跳下来,像一只敏捷的豹。 

      得之听到,他们叫他卫家齐。 

      呵呵,于是得之跟这个名字纠缠了七年。 

      她怎么会不记得那日的情景,那卫家齐穿件白色T恤米色裤子,一张好看的,含笑的脸,眉眼英气,在湖边临风而立,挺拔强劲,她偷偷在 

      心中喝声彩。 

      他跟她说,你知不知道这花朵叫什么名字? 

      得之在七年后才知道,那花叫玉蝴蝶。 

      有点凄艳的名字。 

      年轻人总是热络又投契,他们很快熟识起来,那时大家的样子都惨不忍睹,从西藏下来的得之那群人更是狼狈,个个面色灰紫,嘴唇皲裂,形象全无。 

      他们在湖边过了一夜,七年前的赛湖;湖边的民宿还没有现在那么多,十几人待在一个大蒙古包里,喝酒打牌,半夜不睡。 

      是夜,得之走到湖边,半夜的风让她有点发抖,于是她张开双臂…… 

      那晚的月亮很圆,以至于得之后来总是说,在没见过那么美的月色。不 

      知道几十年前的月亮是不是那样?无尽幽怨,无限感伤。 

      卫家齐便是在那样的月色下看到精灵一般的得之,心中某个角落被微微触动,霎时变得柔软。 

      得之发现了他,轻轻问:那是朵什么样的花啊? 

      他轻笑,“那也许是从心中开出的花吧。” 

      从心中开出一朵花,于是她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 

      传说中的爱情是少年相见,道一声再见就在天边…… 

      第二天,卫家齐那群人一早就出发,连再见都没有说。 

      得之还不知道这英俊少年的名字,那又有什么关系? 

      回到自己的城市,已是夏天的尾巴,得之回到自己的世界。 

      后来还时常做这样那样的梦,醒来时枕边湿凉一片,她以为自己早就已 

      经忘记,可是她做不到,好像小说里面为情所困、为爱挣扎的主角们撕心裂肺的说,“我没法子,我没法子……” 

      叶得之也没有法子,她没法子忘记。 

      得之毕业进到一家著名的公关公司。 

      还记得面试的时候,考官从一大堆简历中抬起头来,“咦,叶得之怎么是你?” 

      那是个姓程的年轻人,是她大学时的师兄。 

      师兄诧异“叶得之,他们说你去了法国……” 

      得之只得笑,侧着头抬起眉眼。 

      曾经有个人说过,她侧着头抬起眉眼时,有种震人心魄的力量。可是现在,只是勉强,叶得之灵气尽失,不似从前。 

      上班,下班,服侍老板应付同事,见客户看电脑,乏善足陈…… 
      得之总是跟上司程迦闵说,这狗一般的生涯, 

      程君总是笑,出粮日那天你比谁都欢欣鼓舞,矫情的家伙。 

      是 ,狗一般的生涯也要做下去,除去工作,真不知还有什么可以抵挡这城市的寂寞。 

      公司总有人说程同得之有暧昧,得之呵呵笑,我?他? 有没搞错,别开玩笑…… 

      他们太熟悉对方,他知道叶得之大二休学一年,大四差点无法毕业。 

      得之见证了程的恋爱史,看他从痛彻心扉到毫不在乎,到现在,她不知程的爱情到底是一场游戏还是一次次感冒。 

      他们是真正的兄弟,他们都在等那个让自己奋不顾身的人…… 

      然而,是不是真的有那个人得之也不太清楚,程总是嘲笑爱情,说那是烟云。 

      得之却说,一切都是宿命。遇见谁,在那里,对或错,我们无从抗拒…… 

      这世界太多相爱的人已分开 却将错爱的陌生人拥入怀。 

      有时下班一起喝个小酒,程总有陌生女郎来搭讪,她们有的妩媚有的神秘,清一色当得之是空气。 

      有时也有人请得之喝一杯,她总是来者不拒,眼睛里却是深深寂寞…… 

      得之厌倦这种在酒吧被人兜搭的日子,可是下班何处去?在哪里都得面对满室的寂寞,所谓寂寞,不过是身边的人来来去去,分分和合,而你完全置身度外,如此而已。 


      寂寞足够吞噬一个灵魂,仿佛烧到指尖的烟…… 

      得之不是无人追求,她惯性的拒绝, 

      她说,我只是在等那个让我奋不顾身的人。 

      堂兄叶仰之总是嘲笑她,“那么多青年才俊,没一个让你再次奋不顾身?” 

      她难得的文艺腔,“虽则如云,匪我思存。” 

      叶仰之嗤笑,“呦,开始标榜自己读过诗经啊。” 

      真的是那样,那些人都是很好很好的,有些是世交的哥哥们,儒雅,优秀,无比妥当,可是那些人都不在她的心里,有本小说上说,如果你真的遇见过那个人,那么其他人都变成将就,她不愿意将就。 


      叶仰之难得的正经,“小小,每个人怕是都得伤筋动骨的爱过一回,可是那次还不够吗?你还不疼吗?有些事,别太执着才好。” 

      七年了,所有人都还没有忘记。 


      第二章 寂寞 


      日子过得平板无聊,女同事们从来都是在说八卦和男人。对于前者,得之实在是没有什么心得可以传授,可是后一样那可是女人的天性,于是不得不每天上网关心一下最新八卦,每日在茶水间插一两句嘴却总有惊人之语,同事都说叶得之是十分的冷幽默。 


      从前,从没有人说叶得之幽默,现在,她是行内有名的火爆,不知说出去她的同学们会不会相信。 

      那日她们那组照例加班,因为一家知名的拍卖行要在本市举办展览,因为是国内第一次,策划案几次修改对方都不甚满意,整组人马好像是卧龙基地的熊猫个个都是黑眼圈。今天好容易准备妥当,每个人已经是看到电脑就恶心。 


      于是开始就着点心八卦。 

      他们打趣得之,“得之你最厉害,全公司上下只有你敢冲着PETER大喊大叫。” 

      “因为我总是搭程迦闵的车回家。” 

      程现在在公司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听到程君名字,一票人开始眼睛发亮,“是啊,老板姿色颇佳……” 

      得之骇笑,如若程知道有人这样说他,不知会不会象动画人物那样,额头三条黑线。 
      只听那些女同事又说,“程君,无论哪方面都属上佳,工作勤谨,待人有礼,是事业有成的青年才俊,只单单有一点……是吧,得之。” 

      得之正在发呆,只啊了一声,所有人看定得之,知道得之不会在老板面前兜底,于是刚才那朗声发言的八卦女道:“难道不是吗?我们都以为是这样……程君性向异于常人,所以传你同他的绯闻时你才否认的那么快……” 


      得之一口珍珠奶茶差点喷出来,“他?怎么可能,他最爱胸大无脑型美女。” 
      众人哄笑。 

      得之明白,程的心里是有那样一个影子的,那是本市知名撰稿人,得之曾追看那位师姐的专栏,她将一切写得活色生香,生动感人:写上大学时每天穿过一排小饭馆的后窗去打开水,一趟便食尽了人间烟火…… 

      得之看那些文字仿佛回到自己的二十岁。 

      二十岁,那时候,也曾发自内心地笑过,也觉得自己笑容可以该变世界…… 

      二十岁时觉得缘份奇妙,却不知命运深浅。 

      二十岁那年,因为遇见一个人什么都改变了…… 

      加完班已经是九点,这个时候,小朋友们已经上床睡觉,可是有些人的 

      夜才刚刚开始,坐在出租车里看着路两边的灯,微微有些睡意,还记得卫家齐喜欢在山上看灯海,轻轻把她拥进怀里,好像一手就可以握住这些世间繁华。 

      可是,有些事,有些人,你终究握不住。 

      回到家,肩膀总有一些微微酸痛,有时在得之想自己为什么要做这份工作? 也许是因为自己害怕寂寞,害怕再一个人的时候面对碧海青天夜夜心。 

      闲暇时光她喜欢在SHOPPINGMALL里徘徊,没有人认识你,肆意的这样走着走着,仿佛可以忘记一些东西。 

      或者是在健身房里面挥汗如雨,那种接近虚脱的疲惫,让她觉得满足,觉得自己还有一点事情做,可以忘得快一点。 
       可是真的可以忘记吗?七年够不够漫长? 


      第三章 旧梦 

       
      年初又去了一次新疆,变化很大,得之渐渐找不到七年前的感觉。 
      喜来登12楼的房间,被子和枕头都是整洁的气息,得之将身体缩在大床上,回忆一点一点的沉淀。有时她真的以为自己忘记了,可是有时做梦,有些人有些是依然清晰。 


      那年,他们在乌鲁木齐待了两天。 

      这个离海洋最远的城市干燥而灼热,得之一群人在夜市上大快朵颐,几位男生吃的手指缝里都淌了油,得之找到旧时侠女的风范,大杯喝酒,大块吃肉。 
          几杯下肚,眼神渐渐迷蒙,正在这时,听得有人惊喜的大叫,“太有缘了,又遇到你们!” 

      得之抬眼,只见一年轻人,高大英俊,眉宇间有股卓然的气质,呵,得之记得这人叫卫家齐。 

       这三个字,于口中兜兜转转,平仄用尽,似一根羽毛,于心底柔软处落下。 

      得之那样恍惚的望着他,她不知道自己是否在傻笑,朋友们一起喝酒划拳,已有几个支撑不住,却还没有尽兴,卫家齐对得之说,“我们去走一走。” 
        得之忙不迭从座位上跳起来,不理那群自顾自的醉鬼。夜市的摊位上尽是照明的白炽灯,看来很普通,却在这夜色里显得无限暧昧。 

      她问他,为什么来这里? 

      他扬眉看着她,“只是想看风沙呼啸过大漠。” 

      得之却道,“其实什么比得上这尘世苍凉……” 

      他却深深望着她,眸子宛若暗夜星光,眼光深不见底。 

      她跳开,跑去买维吾尔人做的冰淇淋吃,用舌头狠狠地将糖霜卷到口中,浓浓奶香迅速在口中扩散。 

      不知不觉夜市的热闹已在她们身后,她对他说,真好吃,他笑,指了指她的嘴角,她伸出舌头去舔,只这样一个小动作,已让他的喉头一紧,她还来不及反应,他已俯下身来吻在她的唇上;她甚至闻得见他身上清新的剃须水味,以及清凉的薄荷香气…… 


      一时间她忘了反应,脑中一片空白。 

      他不知自己是为了什么 ,她亦不清楚。 

      最后他终于放开她,轻声说,“真的很香。” 

      这些场景有时候会出现在得之的梦里,可是醒来却依旧是巨大的寂寞和空洞,什么都抓不住,什么都是虚空。他的味道,他的眼神,他说话的语气,他的一切一切,她都抓不住,甚至在清醒的那一刻,她都怀疑那一切是不是都是自己的想像,这一切甜蜜,哀伤,伤痛,以及最后无止境的羞辱,从来不曾出现过,一切都只是她的想象。 


      真奇怪,最后那么伤痛的日子,心仿佛天天都在滴血,她居然从来没有梦到过,从来也不曾想起,恐怕是因为从来也没有忘记。 

      起床时分依旧是面孔浮肿,眼底青黑,得之每次恨不得把头整个埋入凉水里面才可以彻底清醒。 

      半个小时之后,她又是一枚衣衫端丽的OL,好像重新做了一次人。门铃却在这时响了起来,迟疑着去开门,却是快递公司的工作人员,一个硕大的文件袋交到得之手里,打开来看,居然是出生证明,医院病例,入学证书等等手续文件,文件上的名字是一个人——宋言臻,她的闺密宋歆沂的儿子! 


      正想打电话问清事情原委,却看见了一个信封,上面是宋歆沂那笔肉乎乎的小字: 
          
      亲爱的得之,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在往美国的飞机上,原谅我的不辞而别,因为一些不得已的原因,请你将小臻送往她他生父卫家同处,将这些文件一并交给他,我会在可能的时候跟你们联络。 

      小臻参加学校活动下午回来,他会去找你,放心这孩子聪明着呢! 
      PS:至于为什么选中你,因为你是当年的知情人啊知情人,你去跟那混蛋交接最合适,谢谢你得之! 
                                你不知所措的朋友歆沂上 

      这是什么?这种事情怎么会落到她叶得之的身上,她再次跟卫家牵扯上居然是因为给卫家同送儿子!宋歆沂还真有想象力,她为什么要走,为什么要把小臻送回去?这一切一切究竟是怎么回事? 


      还来不及想清楚对策,公司的电话已追到身边,PETER又是大吼,“叶得之!你怎么回事,快来会场我们全数在等你一个人!” 
      得之悻悻,怎么这么倒霉。 

      今天确实不是叶得之幸运日,会场布置程序严重滞后,双方在一些细节上面出现了严重分歧,恒信拍卖的现场负责人急的跳脚,就差没有把策划书砸到得之脸上来,又和得之在开幕流程上发生矛盾,口气坏的就差让得之的团队滚蛋,得之也气的咬牙只恨不能发作,只好双手叉腰冲着手底下那票人狂吼。 


      殷其雷第一次看见得之就是那副小茶壶的样子。 
      得之没想到恒信拍卖的负责人如此年轻,穿黑色西服无比妥当,一双眼睛让得之觉得很是眼熟,带着一丝邪魅的气质,伸出手对得之微微点头, 

      “叶小姐,你好,我是殷其雷。” 

      声音低沉悦耳,像是大提琴的音色,见得之愣在那里,不自觉的露出笑容,他笑的样子更是让得之觉得熟悉,嘴角微翘,眼睛不自觉的微微眯起来…… 
      得之伸手相握,突然福至心灵,不禁脱口而出,“我想起来了……” 



      第四章 殷其雷 

        

      听到得之说我想起来了,殷其雷眼中露出一抹玩味,“我见过叶小姐?” 

      他的眼睛真是好看,深邃的好像夜空一样,在说话的那一刹那一丝精光闪过眼角。 

      得之立刻觉得自己说话造次,“没有,只是突然想起了这个开幕流程的一个细节。” 

      她又不是不想混下去了,她怎么能告诉大客户“我想起来你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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