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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艳嚣张-第5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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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111 可爱的女色狼
王守银不是一个好色的人,并不是因为他没有这方面的爱好,只是他坚信“君子爱色,纳之有理”。首发
就比方现在,赵娇已经喝的离烂醉如泥只有一线之隔,而王守银也仅仅是将他抱上床而已。尽管赵娇的手还是搂着他的脖子,上身也是春光乍泄,但王守银也仅仅是扒开她的手,替她盖好被子而已。
纵酒过度的赵娇显得非常难受,眉头紧皱,最终还仿佛在说梦话一般,喊着“兽兽,兽兽”。王守银会心一笑,弄了一条热毛巾敷在赵娇的额头上,理了理她凌乱的头发,一双女人一般细腻光滑的手轻轻抚过赵娇的脸庞。
他并不是不喜欢赵娇,毕竟赵娇的容貌不是每一个男人都可以轻易拒绝的,况且他们还是青梅竹马。他只是不服父母的安排,他不希望自己这么早就为感情所羁绊,男人总是想像鸟儿一般,翱翔天空;像鱼儿一般,遨游大海;像野马一般,驰骋草原。
***五六十年代出生的人总是喜欢将名字与“国”相挂钩,譬如王国荣,赵卫国。
王国荣和赵卫国是一对好哥们儿,可以说是穿一条裤裆长大的。
王国荣从小就是一个贪玩的孩子,在小学课堂里,只要是有关惩罚的事情,总是少不了他的一份;赵卫国则是一个好孩子,有礼貌,学习好,人又乖,是老师心目中的乖乖孩。可令老师想不通的是,他们两个整天都腻在一起,彼此间却丝毫没有形象到对方。
王国荣和赵卫国是幸运的,因为那一场十年革命的时候,他们还小,并不知道它的可怕,也不用恐慌,他们只知道小时候饿的慌。
十九岁的时候,王国荣已经从男孩变成了男人,已经是一个女子的老公。
王国荣是一个闲不住的人,十九岁的他便发誓要闯出一片天地,带着老婆下海经商去了。小学尚未毕业,又是农村的孩子,创业之路对于王国荣来说显然是历经坎坷。可苦难是吓不退农村的孩子的,农村的孩子执拗,不达目的,誓不罢休。
赵卫国是一个在学习方面有着天赋的学习分子,他走了一条与王国荣不同的路,他考上了大学。八十年代考上大学,那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考上大学的同时也代表着平步青云。
尽管王国荣娶妻较早,但他们夫妻一心忙于工作,无暇考虑子女的事情,所以王守银只比赵娇早出生了几个月。
王守银一出生就乐坏王国荣了,王国荣的脑海中封建思想还是残存着的,农村向来有重男轻女的习惯,生了一个带把的小子,怎能不叫他高兴。王国荣希望自己的儿子能够给自己带来好运,所以取名王守银,银子即是钱,守住银子就守住了家业。
王守银出生后,赵卫国的妻子也怀孕有几个月了,于是王国荣就提议赵卫国,生男的话就结为金兰,生女的话就结为连理。赵卫国也感觉这个提议不错,索性答应了下来,并且最终还给王守银生了一个媳妇。
小时候的王守银和赵娇都生的白白净净,好似两个瓷娃娃,深得大人喜欢。过家家的时候,王守银总是会拉着赵娇的小手,奶声奶气的对她说:“娇娇,你长大后要做我老婆,知道吗!”
大人们开玩笑时,也总会说:“小银要乖哦,要不然就把娇娇送给别人当老婆。”
五年过去了,十年过去了,王守银和赵娇也慢慢的长大了,王守银变的仪表堂堂,气宇轩昂,赵娇变得亭亭玉立,落落大方。直到高中,两人上学的时候还一直都是手拉手,尽管这样的举动引来不少同学的非议,但赵娇也仅仅是脸红而已,并未松开手,王守银则是对这些苍蝇一般的议论声置之不理。
王守银高考结束的时候,赵娇尚是高三学生。
在谢师酒宴上,王国荣大声的向到座的亲朋好友们宣布,王守银将会在这个暑假与赵娇举行订婚仪式,请各位好友在那个时侯一定要赏脸到场。
乍听这个消息,王守银傻住了,他真怀疑是不是自己在做梦,抑或是愚人节的日期改了。
从那一天起,王守银慢慢变得对赵娇冷漠,更多的时候则是躲着她。可赵娇丝毫不以为意,依旧热情如火,搞的王守银不知如何面对她。
填报高考志愿时,王守银本可以留在杭州,不过他怕了!填报的太远的话,肯定会被父母抓回来,太近的话,小丫头一定会粘上来,王守银考虑来考虑去,终于还是选择了子虚市。
到了子虚市后,王守银遇到了章余,这个家伙色虽然色了一点,不过还算是好朋友。虽然时常给自己递情书的女孩子依旧没有减少,但总算是过了一年无忧无虑的生活。
可没想到这才第二个学年,小丫头就阴魂不散的跟来的,看来自己的平静生活终于要被打破了,桃花源将一去不复返,留给自己的将会是苦难世界。
王守银穿着一身西装,领子袖口还配着礼花,两个大汉则是押解着他,一直将他押到一个大十字架前,身旁站着的是一身婚纱的赵娇,今日的赵娇漂亮极了,犹如女神,可王守银却无暇关注,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难道是逼婚?
两旁的爸爸妈妈,伯父伯母看着自己都笑的很阴险,一副推自己如火坑得逞的模样。
“不要,不要,我不要……”
王守银夸张的挥舞着手脚,眼睛一睁,才发现自己竟是躺在床上,他深呼了一口气,直道幸运。“不过也真是奇怪,自己许久不做梦了,没想到今天倒是做了这么个亲怪的梦,仿佛从老爸那一代开始,一直到自己现在,仿佛放电影一般,在自己脑海中走了一遍!”王守银想到。
王守银低头一看,吓了一跳,这回他受的惊吓丝毫不比梦中被逼婚时所受的惊吓轻:赵娇正蜷着身子,腻在他怀里睡得正香呢。
躺在王守银怀里的赵娇早就换了一身衣服,王守银定睛一瞧,这丫头身上所穿的白色衬衫分明就是自己的,更要命的这小妮子好像有真空上阵睡觉的习惯,因为领子敞开的缘故,从王守银这个角度看去,那一抹曲线,一点嫣红,分明是再清晰不过了。
王守银干咽了一口口水,这种刺激他可受不了,晨勃现象现在异常明显,如果再受什么刺激的话,不是狼性大发就是爆体而亡了。他尽量控制住自己颤抖的双手,想要伸过手去,将赵娇衬衫领口处的纽扣给扣上。不想,如此轻柔的动作竟然还是惊动了赵娇。
赵娇睁开双眼时,显得异常迷茫,看了好久,才认出眼前的就是王守银,她双手一把抱住王守银,“哥哥,么么!”
么么就是亲亲,这其实也是小时候王守银给赵娇留下的坏习惯,小时候的王守银可是个不折不扣的小流氓,有事没事就爱占赵娇便宜,所以赵娇被突袭一般的亲上一亲也算不得什么大惊小怪的事。
王守银还楞在那儿,双手尴尬的停留在赵娇的胸前,不知是该收回还是继续,直到赵娇胸前的柔软压到了王守银的双手,樱唇吻上了王守银的嘴唇,王守银才猛然惊醒。
不过待他惊醒之后,赵娇又缩回了被窝,将脸塞进他的怀里,抱着他的双手也紧了紧,“我头好痛哦,兽兽,我要再睡会儿。”
王守银第一感觉就是自己被女流氓非礼了,不过那该怎么办?难道是非礼回来?
正文 112 又是衬衣惹的祸
人是一种奇怪的生物,七情六欲,无人能够解释的清楚,有人贪嗔痴样样俱全,而有些人则偏偏淡定的要命。有些人看见别人有了成就就眼红,心中妒忌的要命,口中更是不会有好话,而有人则是不以物喜不以己悲。
究其原因,还是因为人的心中有牵挂,只不过是有些牵挂深,有些牵挂浅罢了。如若一个人没了什么牵挂,那他也就对红尘世俗没了什么兴趣,如果他不是一个方外之人的话,那他便一定是个死人。
像周扒皮这种地主,牵挂的是钱;像李白这种豪放不羁的诗人,最牵挂的酒;像登徒浪子最牵挂的莫过于女人。比喻也许有些不当,但他们有一个共同特点,那就是他们对心中牵挂的东西都非常珍惜,有些甚至到了龙之逆鳞的地步。
谢啸天最牵挂的东西莫过于亲人、朋友,如若有人伤害了他的亲人、朋友,可以想象,谢啸天肯定会像一只嗜血的狼一般,不致那人与死地,相信绝不罢休。
谢啸天满头大汗的推门进来,近来他有些喜欢上打篮球了,虽然他的技术还不行,不过他的目的不是为了得多少分,而是为了从中得到乐趣。
一进门,谢啸天就看到颜羽彤坐在电视机前,默默的看着电视。照理说,颜羽彤看电视的时候会或大笑,或大哭,抑或大骂,绝对不会如此安静。颜羽彤都这么静静的看电视有好几天了,而且颜羽彤就连一向最最热衷的烧菜也不干了,虽然吃不到那“美味”的饭菜让谢啸天很高兴,不过他更担心颜羽彤。颜羽彤这几天反常的行为不免让他心头蒙上一层阴影。
电视里正播着十分受欢迎的《浪漫男女》,可电视在放着,颜羽彤的眼睛却没有焦点,很显然,他是在发呆。谢啸天坐到颜羽彤身旁,轻轻推了她一把,“嘿,妞~发什么呆呢?”
只被轻轻一推,颜羽彤整个人竟都快倒了一半,谢啸天连忙拉住她的手,“颜羽彤,你到底是怎么啦?”
颜羽彤并没有惊奇谢啸天破天荒的叫了她的名字,她此时就像林黛玉一般,弱不禁风,她摇了摇了头,回答道:“没什么,只是有点累而已。”
“累的话,就早点休息啊!”谢啸天关切的说道,“记得早点休息,我先去洗澡了。”
“我爱洗澡,皮肤好好……”一首十分可爱的歌曲经过谢啸天破锣似的嗓音一加工,立马就变了味道,这曲调起码可以杀死三只狗,四只猫,几十只老鼠,索性肉球是狼,逃过了无妄之灾,也幸亏谢啸天洗澡讲究效率,没几分钟就出来了,要不肉球还真得光荣牺牲呢。
“咦?怎么不见了。”谢啸天在自己床上努力寻找着自己那件白色衬衫,可就是怎么也找不着,他只好只穿了件内裤就到客厅里了。
自从谢啸天的“玉体”被颜羽彤看光之后,他也就没了什么顾忌,不用再担心自己纹身的问题。大热天的还要一个男人在寝室里穿戴的整整齐齐,不长痱子才怪。
谢啸天来到颜羽彤面前,问道:“小妞,看到我那件发黄的衬衫没啊?”
颜羽彤心不在焉的说道:“就是那件破破烂烂,半黄不白的?”
听到有消息了,谢啸天立马喜上眉梢,应和道:“对啊对啊,就是那件,看到没?”
“我看那件衬衫那么破了,所以我送洗衣房的时候就给扔垃圾桶了!”
扔了?谢啸天傻住了,他立在那儿久久不能言语。
忽的,谢啸天就像发狂的猛兽一般,眼睛瞪得像铃铛,满脸狰狞扑向颜羽彤,双手扯着她的衣领,说道:“说~你把那衣服扔哪了,说啊!”
颜羽彤被谢啸天这样抓着十分不舒服,她眉头紧皱着,想要用手挥开谢啸天,可发现这只是在做徒劳工,她痛苦的说道:“喂,你弄疼我了。不就是一件破衣服吗,有必要那么紧张吗。”
听到破衣服三个字,谢啸天就更来气了,双手使劲将颜羽彤一推,站起身来,冷笑着:“破衣服?在你们这些有钱人心目中当然是一件破衣服,快***告诉我,你把我的衣服扔哪了?”
听着谢啸天的话,颜羽彤也不禁来气,今天还是她第一次主动拿衣服去洗呢,没想到就不明不白的受了这样的委屈,她不禁反唇相讥,“有钱人怎么拉,有钱人招你惹你了,不就是一件地摊货吗,我赔给你就是了。”
“x你**!”谢啸天一生气,穿着拖鞋的脚使劲往那玻璃茶几上一蹬,茶几受不住力,滑向前方,撞在电视柜,茶几结实的玻璃“蓬”的一声炸了开来。
颜羽彤还从没见过这么骇人的谢啸天,不禁有些吓呆了,委屈的泪水也早已在眼眶中打转,随时都会落下地来,只是这次的眼泪攻势好像对谢啸天没有什么用,谢啸天看也不看她,直接返回自己的房间,穿上另外的衣服,一声不吭的跑了出去。
寝室离洗衣房的距离并不远,路上也就那么几个垃圾桶,谢啸天一见到垃圾桶就扑上前去寻个究竟,只可惜每个垃圾桶都好似新的一般,空空如也,有,也是仅有那么一点儿果皮皮屑。
谢啸天颓废的走在马路上,手中拎着一打罐装蓝带啤酒,他的神情十分悲凉,好似战争过后独存的老人,天地茫茫,唯独其一人。
最终,谢啸天走到公园里,在人造湖旁的矮椅上坐下了,天色早已漆黑,月儿也爬上枝头,偌大的天地之间,谢啸天仿佛迷失了自我,唯一可做的便是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唯一能让他解脱也只有举杯消愁。
电话响了,可谢啸天并没有心情去接,他连看都不看是谁打的,直接将手机电池一抽,随便往旁边一扔,继续消着自己的愁:妈~小天不孝啊,连您留给小天的最后一样东西都没留住。
S区3号楼第一单元201室看着201室的门没关,章余鬼鬼祟祟的探进头来,“有人在吗?”
其实他大可以不必问这一句,在他探头进来的那一霎那,他就已经看到坐在沙发上的颜羽彤了,他只不过是出于礼貌性的问了一句。本来,他以为颜羽彤会回上一句有人的,可没想到颜羽彤只是傻傻的坐着,并不言语。
章余只好自作主张的“私入民宅”,他此行的目的是找谢啸天去喝酒的,他本想以揶揄的口气开口的:“嫂子,借老大去喝杯酒怎么样?”
可一到颜羽彤面前就傻住了,颜羽彤坐在沙发上,凌乱的发丝,被拉扯过的T恤,以及脸上那两行清泪,还有满地的杯盘狼藉,章余的第一念头就是颜羽彤受人欺负了。可想想又不对,老大都回来了,颜羽彤应该不会被人欺负的,就算老大要欺负颜羽彤,她应该也是半推半就愿意的,况且老大也不是那种人。
想不通前因后果的他只好不解的问道:“这是怎么回事啊,羽彤?”
颜羽彤好像并没有听进章余的问话,只是自言自语的说着:“死色狼,臭色狼,不就是一件衬衫吗,有必要对自己一个女孩子这么凶吗,死色狼,臭色狼……”
待听清颜羽彤口中的自言自语后,章余在脑中思索了一番,就大概将当时的情景给还原了,“是那件旧旧的,黄黄的衬衫吗?”
颜羽彤这下可清醒过来了,不解的问道:“你怎么知道的?”
章余答非所问:“你把老大的衬衫给弄丢了?”
颜羽彤脸红了一下,嘀咕道:“不是弄丢了,是给扔了。”
章余又环顾了一下四周,“这些都是老大干的?”
颜羽彤点点头。
“看来他当时还是有理智的,要不然我可能就要到医院里去见你了。”
这回颜羽彤就更加想不明白了,“那件衬衫到底怎么回事啊,有那么重要吗?”
章余仿佛在酝酿语言,他并没有马上回答,而是想了一会儿才做出回答:“我想你上次也听过老大唱那首《今天》,想必你也听得出他隐藏在歌声背后的沧桑,所以我想,无论他做什么,作为喜欢他的你,我想你应该都能给予支持,你说对吧?”
话虽是疑问句,可章余并没有等颜羽彤回答,也没有看颜羽彤羞红的脸,继续说道:“那件衬衫是老大死去的母亲生前送给老大的最后一份礼物,所以老大特别珍惜。上次在篮球场上的时候,体育系的一个肌肉男就是因为在老大的衬衣上映了几个指头印,就被老大给打的半死,所以我才说你弄丢了老大的衬衣只被吼了几句算是幸运了。”
颜羽彤想不到吊儿郎当的章余竟会说出如此一番感性的话,她也想不到一件小小的衬衣背后竟会有如此故事,但如今错已铸成,想要时间倒退那是不肯能了,所以只能想办法补救了,而此时六神无主的颜羽彤只得求助与章余,“章余,那你说我该怎么办呢?”
“最好是将老大的衬衣给找回来,”不过他想想这好像也不大可能,所以只好提出另外一条对策,“过几天就快老大生日了,老大最喜欢摩托车,我想以你的家境送辆摩托车应该不是什么大问题吧?”
颜羽彤“恩”了一声,陷入沉思……
正文 113 误会解除
S区3号楼第一单元201室,那个所谓的家,如今谢啸天已经有好几日没有回去了。∴他不知道自己内心深处到底是怎么想的,他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在怨颜羽彤还是在怨自己。
他已经在本色酒吧醉了三天。
又是快关门的时间,胡晶晶推开本色酒吧二楼客房的房门,谢啸天意料之中的醉倒在床上,吐了一地。
前天晚上,谢啸天醉酒的时候已经向她吐露了一切,她也知道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可她无法体会那到底是一种怎样的感受,所以她无法在言语上安慰谢啸天,她只能做到陪在他身边默默的承受这一切。
胡晶晶吃力的将谢啸天扶到了隔壁客房,用热毛巾将他嘴边的污秽物擦拭干净,接着,她又清理了谢啸天所吐出的污秽物,忙完一切之后,她安静的坐在床边。
她用手拨开谢啸天额前挡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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