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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青春是用来浪费的-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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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天总会黑,人总要离别,谁也不能永远陪谁。而孤单的滋味,谁都要面对,不只是你我会感觉到疲惫。”秦璎哭着说,云作,出来吧,我想见见你。我说好。我忍不住抽泣起来。电话那一头,声声忙音。我应该高兴,至少到现在还有一个人为我哭泣。
  秦璎在秋水河畔的小土坡上等我,我跑了过去。
  秦璎看见我就哭了,我的手搭在她肩上,说,不哭了,没什么好哭的,其实我早不愿意上学了。秦璎摇了摇头,感叹道,为什么会闹到现在这样子?我看了看天,说,我也不知道。
  我躺在枯草上,秦璎坐我旁边,我给她讲述我和扶蓉的故事,一幕一幕。我说我真的很爱她,但是却无缘在一起。秦璎淡淡地说,我真的很羡慕她。我看了看秦璎,没把这个话题继续说下去。
  秦璎告诉我,她明年去英国,自费留学。我说,也许以后我们真的就再也不会相见了吧?秦璎说,一定会的,她会回来的。
  在太阳要落山的时候,我拍拍身上的土和秦璎离开了小土坡,碰见了扶蓉。秦璎看看我,我看看秦璎,拉住秦璎的手走到扶蓉面前,对扶蓉说,这是我女朋友。扶蓉礼貌地对秦璎说,你好。
  在我和扶蓉擦肩而过的一刹那,我停下来,没有转头对扶蓉说:“其实我不喜欢你!”扶蓉轻声说,哦。然后我努力地撑着眼皮拉着秦璎消失在暮色里。
  夜色深郁,我闭上眼,看见无尽的幽黑。
  我没有再去过一中。没有再见过扶蓉。那个曾经让我魂牵梦绕的女孩终究是我命中的过客,匆匆消失在没有结局的故事里。
  今冬的秋水河,格外萧瑟。夕阳下,河面倒映着枯枝和我的憔悴不堪的影子。
  举起手掌对着太阳,手的背面是干涩的亟待和放肆的绝望,晶莹的泪光模糊了满目创伤。
  6
  周末东韧来过一次,我和他一起去看霁林。但是霁林不见我们。看着冰冷的铁门缓缓闭合,我抬起头,看见浮云里沉重的忧伤。
  东韧问我扶蓉现在在干什么?霁林出事,她有没有看过霁林?我说,不知道。你别让我温习伤口。过了一会儿,我猛地又问他,你知道霁林和扶蓉的事?
  东韧说,初中毕业前在霁林的日记本里知道的,当时还摘抄了下来,本来想拿那些话给扶蓉看看,帮霁林办件好事,但后来忘了抄到哪了。
  我愣了一下,然后缓缓闭上眼。
  想起安妮宝贝的一句话:我在众目睽睽之下展示我的伤口,疼痛得已经失去了知觉。
  暮霭流尽,黑夜笼罩着秋水。黑夜无疑是个优秀的场景制造者,擅长用黑色去演绎青春那喧闹之后的凄凉和颓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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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我躲避什么
1
  我爸联系了他在加拿大大使馆工作的同学严伯伯,让严伯伯安排我在加拿大完成学业。
  签证办得差不多了。我这几天一直在整理我的行李,准备离开秋水。我生活了十七年的秋水。
  我给缑瑜发了条短信:缑老师,感谢你对我的关照。明天我就要离开秋水了,愿我们还能相见。她问我去哪,我没有告诉她。
  还有子言,我高中的义姐,我给她发短信,短信的内容只有一个句号。她回复了六个句号和一句话,我们一直都会期待着你!
  “秦璎,我是云作。我要离开秋水了,去加拿大。乖,不哭。想啊,几年之后我就是海归派了!为我高兴吧!”
  “云作,我送你。”
  “不用了。我不想带走回忆。”我顿了顿,“秦璎,如果有机会,我去英国找你。”
  “云作,以前,看过一句话,送给你。如果命运真的要披上流浪的外衣才会充满神奇,那么你就颠沛流离吧,只是请别背负太多的沧桑……”
  2
  在我动身前,垣斐然给我带了一封扶蓉给我的信。我把它塞进背包里。
  还有那个陪了我好多年的相集,我要带走它。我很小的时候笑得有点傻,但无疑是快乐的。也许只有那种年龄才可以让我笑呵呵地把一个很丑的破草帽扣在头上。一瞬间,我长高了半米。笑得好看了,也不傻了。却不是那样快乐。照片里,霁林,东韧和我被永远地定格在了十五岁。我已经两年没有照过相了。
  东韧那个日记本的最后几页在我动身前撕掉了,哗哗啦啦的。
  

青春·错过了什么(1)
1
  汽车的发动把我带回到现在。
  东韧在机场的入口处等我。我朝他抿了抿嘴。我爸妈和东韧的父亲谈起话来。
  “云作,其实我今天来送你真的不知道说些什么了。今天你这一走,不知道还能不能再见了。”
  “我会回来的!别搞得跟追悼会似的。别说什么你永远活在我心里之类的话。呵呵,伤感什么?我是出国深造了!为我高兴吧!”我捧着东韧的脸,东韧的脸庞上那跳动的光线变得若即若离,一时间竟让我有些恍惚。我看不清他的眼睛,那里有我熟悉的泪水么?
  在机场,我看见了一对母子抱头痛苦的景象,大概那个孩子也是要出远门吧。我看了看我妈,对他笑笑。
  安检过后,我就坐在候机厅的长椅上。看着窗外飞机的起飞降落,我想,飞机会带走谁的过去?带来谁的故事?
  我忍不住打开了扶蓉给我的信。
  云作:
  展信佳!
  我知道你不肯原谅我。我也不能原谅自己。
  其实我一直是喜欢霁林的。那时候在初中,你们几个欺负我。霁林每次都是背着你们来安慰我,说你们没其他意思,就是胡闹。上了初中,有很多男孩要我做他们女朋友。对于感情的事,我很好奇。
  霁林说他喜欢我。我对恋爱不太懂,也一直没有表态。
  直到你们初中毕业,霁林的声音不在我耳边回荡了,我才发现失去一个爱自己的人是这么失落。柳芸嫣经常说你也喜欢我,而且,你们三个也只有你留在了一中,所以能跟你见面,我觉得又像是回到了以前。
  没多久霁林又跟我联系了。一两个星期他来找我一次。我发现我喜欢上霁林了。
  霁林追我有半年的时间。有天晚上,我们在秋水河边散步。他突然抱着我,让我做他女朋友。我幸福地说我考虑考虑。
  那个暑假在上海你对我无微不至地照顾让我觉得你是我的一似曾相识的哥哥,我信任你,所以我就问你,喜欢一个人应该怎么办?你说喜欢他就告诉他。
  于是我给霁林说,我喜欢他。霁林抱着我,说他等了半年多终于等到这一天了。我一下子感动了。我决定从今以后我只爱霁林一个人。
  可是没几天,霁林亲口对柳芸嫣说,他不喜欢我了。
  我哭了一个晚上。我被霁林耍了。这是我生平第一次对男孩动感情。可结果却是这样。
  那段时间是你安慰我,逗我笑,让我感动。你的那些话,让我觉得你是爱我的,而不仅仅是我的哥哥。我想,与其找一个我爱的人,不如找一个爱我的人来照顾我。
  之后我一直自责,因为你的一笑一颦都让我想到霁林。你们是那么像。和你在一起的时候我总幻觉是和霁林在一起。尤其是那天我们在秋水河边。霁林也曾带我去过那里。
  我不能再骗你了。于是我骗你我喜欢别人了。
  我伤你太深了。我也努力地想我是不是曾经爱过你?我想,也许我一直都把你当做我的一个哥哥,可以包容我疯,包容我闹的哥哥。
  后来霁林找过我,我没法控制自己,听他给我的解释。他说他一直喜欢我,但是他的好兄弟云作,喜欢了我一年多。他放弃了,他不愿意看着你们   几个人闹这种问题的别扭。于是不留痕迹地消失。
  在权衡是不是再和霁林交往的时候,我问你愿不愿意继续?但显然你已经不爱我了。
  我相信了霁林。
  前几天在秋水河边,你说的那句话我听了哭了一个晚上,尽管我知道你是骗我的。
  我也觉得这样好累。我记得你说过,一个人生来就有一种享受爱情的能力,在年少的时候过分运用这种能力,必定在长大后功能衰竭而痛苦一生。我想,也许我已经等不到长大了。
  故事的结局是我不愿意看到的。霁林坐了牢。你也要离开秋水。我爱的人和爱我的人都离开了我。我妈要我去北京学舞蹈。以后涉足演艺界。过几天我就要去北京参加舞蹈考试了。也许。我永远不会再回秋水了。
  泪落时,我遗憾我青春的挥霍。
  扶蓉
  以前我不承认我会因为伤感而流泪,我一直说我的眼泪是疼痛的殉葬品。现在我仍旧觉得疼痛,心脏疼到哭泣。我想在临走前再听听我曾经深爱的女孩的声音。哪怕是哭声。
  “喂。”我摒住泪水,“请问扶蓉在家么?”
  “蓉蓉啊?你是谁啊?”我听出了是她家的小保姆。
  “我是云作。姐姐,扶蓉呢?”
  “云作啊?蓉蓉现在在医院呢!蓉蓉去北京考舞蹈的大巴在高速路上出事故了。蓉蓉昨天夜里被送到了秋水人民医院。估计伤得不轻,我一会儿也得去医院照顾她。”
  我呆呆地合上电话。机场的广播里喊着:CA9072前往多伦多的国际航班即将起飞。请搭乘这趟航班的乘客做好登机准备。
  我把头转向了安检门外的父母。母亲捂着鼻子在哭,父亲挥手示意我登机。东韧靠在大厅的柱子上,凝望着头顶上的航班班次表。
  时间在等我决定,我要带着遗憾离开么?
  我拖着行李箱向出口奔去。出了机场,我把行李箱丢给了紧随而来的父母,拉着东韧上了车。“爸,妈。我今天不想走了。对不起!”然后我对司机说:“回秋水!去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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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错过了什么(2)
车里,我已经不再流泪。我把信丢给东韧。东韧看完什么也没说。
  眼泪让水一样的生活变得有滋味,还是让纯净的生活变得苦涩?
  隆隆的喷气声裹挟着一架飞机逃离,那班客机的目的地是多伦多。
  下了车,我冲进住院部。“大夫,给我查一下昨天晚上大巴事故送来的扶蓉的病房。”
  “骨科特护1室。”
  我又拉着东韧奔向那个房间。
  我透过病房门上的玻璃,看到头上缠着绷带的扶蓉安静地躺着。医生在解释什么。旁边还有一群人。一个珠光宝气的中年妇女在抹泪。可能是我曾经喊过的“岳母”的本人。
  东韧说,进去吧。我说,还是算了,进去能有什么用?我和东韧在外面沉默着。特傻B。
  我跟东韧说,港台剧都傻B,哪有一进医院就是主人公稳定的心跳和旁观者嚎啕的大哭!屋里不是挺安静的么!
  东韧看了看我,出去了。回来的时候,他手里拿了张报纸。有个特醒目的标题:京秋高速公路发生特大交通事故。正文里说,大巴是秋水市舞校的,这次组织学生去北京考舞蹈。因为雾大发生连环追尾。事故共造成三人死亡,四人重伤,二十几人轻伤。我呆呆地看了几分钟。视野里恍恍惚惚的,报纸上的字体都在歪歪地跳动。
  良久,医生终于出来了。我站起来问他里面的女孩怎么样了,严不严重?
  那医生打量了我一会,说,你们是她同学吧?女孩现在伤得比较重,头部受到撞击,轻微脑震荡。脊椎压缩性骨折。腿上还有一处骨折。不过还好没有生命危险。她现在正在休息,你们要想进去看看她也行,别太大声,还有,注意伤者家属情绪。
  我点点头。眼泪无声地留下。曾经我试图用时间留住幸福,用等待填补错误,徒劳那么久没能把你留住,站在幸福的尽头,我终于明白,我原谅你了,永远不怪你。
  东韧胳膊架着我脖子,说,扶蓉没事了,咱们走吧。
  “云作?”扶蓉家的小保姆从病房里出来。
  “姐姐,我来看看扶蓉,听大夫说她没事了,我也该走了。”
  “云作,要不你进去看看蓉蓉?”
  “不了姐姐。”我咽了一口口水,“扶蓉要是醒了,别跟她说我来这看过她。”
  我异常潇洒的踏进了门口的汽车。
  岁月像是断了弦的乐章,当曾经已经变为华丽的想千克,谁又能拯救宿命迂回的倘佯?
  繁华的霓虹灯向局外人闪烁着迷茫、我从中摆脱,得到的是绝望。
  当我踏上飞机回首北望的时候,冷风吹碎了我的眼泪。那些以前说着永不分离的人,如今散落天涯了。
  北方凄冷的天,我看到我的泪流满面。
  2
  霁林
  我原以为我没有再重新上学的机会了。可是,我还是坐在了教室里,一个陌生的教室。
  我现在在河北的一所私立学校读高中,继续我未完成的课程,然后考大学。
  下课大家都叫我“霁林”,而不是林哥了。好轻松。时过境迁,思想也会随着成长而成长。我不再去追捧古惑,追求另类。其实我也有过后悔,只是人在江湖身不由己。进入了这个圈,并且有了一定的知名度,就不好退出来了。
  我没有对这将近两年的高中留下什么灿烂的印象,每天我都被一群人簇拥着,抽烟,喝酒,以及帮兄弟摆平一些争端。我开始明白,只要在这个圈里,就要不停地巩固自己的实力,不然自身难保。太累了。这么长时间的接触,让我感悟,这个所谓的江湖是丝毫没有什么义气的。有利可图我就干,反之滚蛋。出来混的,靠的是心眼而不是义气。其实有时候我也怕,怕有一天我不混了,我以前的仇人会来报复。这也许就像一个电影上说的:出来混的,早晚要还回来的。
  我内心最动荡的时候是初三快中考那会。已无心学习,开始想往道上发展。我觉得入道的基本条件是要坏。所以我像个坏孩子一样泡妞,胡闹。扶蓉虽小,但在我认识的女孩中比较另类。喜欢扶蓉也算是我看惯了娇柔做作的女孩后换换口味似的选择。我知道我给她的印象也不错。
  去二高并不是我的选择,我还是愿意待在一中。但父母说,我并不属于一中这个圈子。到二高后,我才发现这里是个大染缸。我以为我会慢慢忘了扶蓉,但我身边的女孩都不足以吸引我。在二高,我也算是名人了,又是校草,又是大哥,每天带着兄弟们闹事。但一有时间我就会去一中找扶蓉,扶蓉终于答应我了。
  其实和东韧、云作总有种说不上来的感觉。他们是好学生,我们是有差别的。也许这就像是润土和迅哥的感情,曾经那么信誓旦旦,但终究不会永远坚持的。
  子言给我打过一个电话,让这原本平静的一切都变了。我了解了我曾经最好的朋友云作竟然是我的情敌,而且喜欢扶蓉那么长时间我竟然不知道。子言的意思是劝我和云作解释沟通一下,她不想看着云作消沉。但这可能么?我们沟通什么?云作,扶蓉我让给你,以前我们的一切一笔勾销吧。
  我属于纨绔子弟,长的也可以,身边从来不缺女孩。云作喜欢扶蓉就喜欢吧,我不去和他争。我可以理解云作当时是怎么想的,但不可以接受!当我们四目相对的时候,总是尴尬。
  

青春·错过了什么(3)
我可以不去再爱扶蓉,但是我无法容忍别人说我和我的兄弟……
  青春是一曲疯狂的激荡,奏出叛逆,唱出离殇。
  在监狱的时候,我想了很多。在这颓废的年代,青春的张扬成了一种时尚,我们总是用挥霍的青春衡量着理想和现实间的距离,总以为找到了世间唯一的真爱,但到最后才发现其实谁也不曾爱过。岁月如流,也许多年以后,我们才能得到爱的真谛。
  一切的坎坷,不过是成长道路上忧伤的插曲。
  每一分钟,来之前,它是未来;来之后,就成了历史。而这一分钟一分钟的堆积,就是成长。
  出狱之后,我去看过扶蓉一次,很勉强地笑着看她。
  如今,这个世界仿佛只剩下了我一个人,我不想再打扰云作和东韧了,就像当年宫若叶悄悄消失一样。
  终于明白,每个人都有各自的人生轨迹,相交过后,面对的只有越来越远的别离……
  3
  东韧
  面对这瞬间的变化,我有种崩溃的感觉。霁林坐牢了,云作去了加拿大了,她对我说,其实我不喜欢你。
  想想以前在初中,可能是顺的过了头,坎坷是必须的,所以终究还是到来了,只是凑到一块,来得太猛烈了。
  我曾经以为,我就是秋水一中的神,无人可及,但是来到省城才发现自己不过是井底之蛙,见识短浅,每个人都比我强,每个人都比我沉默。
  也许是我长大了吧,所以对前途未来有了自己的认识,有了目标。努力奋斗不一定取得预想的成绩,但是好的成绩一定要靠自己努力。在电话里我给云作霁林都说过这句话。
  从她口中,我得知云作说我变了,变得有些麻木。我想,其实我是真的变了,好听点叫识实务者为俊杰,不好听点为了苟且和他们好学生一样。
  朋友在我心中占据着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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