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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死者说话-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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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福派出所送来的尖刀和血衣,也检验完毕。血衣上存在两名死者的血液飞溅物,而两名死者身体创口的对照及尖刀上血液DNA检验,也确定尖刀就是凶器。
血衣上带有的毛发,检验结果属于许建军所有,从许建军家,民警们还找到了一瓶用了一半的安定药,成分与现场发现的药物成分完全一致。
死者的死亡时间,大概是十五日凌晨三、四点钟的样子,因为房间一直开着空调,无法完全做出正确判断。
仔细看过检验报告之后,萧晓白陷入了沉思。
现在一切的证据都指向许建军,不管是凶器和药物,还有发现的血衣,这些证据都指向许建军,但是为什么许建军在如此强大的证据面前,依然咬定自己没有杀人呢?
假如说他心理素质好,这也有点好得太过火,假如真的如他自己所说,还有韩队长的说法,他不是凶手,那么凶手又会是谁呢?
而韩队长死前留下的那四个数字,又是什么意思呢?
萧晓白决定,去见一见许建军,看看他到底怎么说。
在看守所,萧晓白看到了许建军,这个中年男子消瘦的异常厉害,眼窝都深陷了下去。
“许建军,我来是想问你一些情况,我希望你照实回答,我是负责你妻子被杀案子的……”萧晓白的话还没有说完,就被许建军的咆哮打断了。
“他妈的我说过一百遍了,人不是我杀的,你们这些鸡巴警察,找不到凶手就把罪名扣到我身上,老子没有杀人!”假如不是隔着桌子,萧晓白很怀疑许建军也许会一拳打来。
“1804号!坐下,老实点,又想吃棒子了?”看守的民警立刻将许建军按在了座位上,并拿出了随身的警棍。
萧晓白摆了一下手,示意不要动手。
“但是现在所有的证据都指向你,你如何说?血衣是你的衣服,上面还带有你的毛发;凶器是你家厨房的刀具中的一件;而且两名死者体内的安定药成分,跟在你家发现的安定药成分完全一致,这些你该如何解释?”
许建军张了张嘴,没有说出话来,死死的盯着萧晓白看了半天,忽然说:“我想跟你单独谈谈。”
萧晓白向看守的民警示意了一下,民警有些迟疑:“他刚才那个样子……”
“没事,我一个警察,连个戴手铐的人都收拾不住么?”
“你老实点,假如敢乱来,小心你的狗头。”看守的民警在出去时,还是不放心,威胁了许建军一句。
“好了,有什么话,可以对我讲了。”萧晓白对许建军说道。
“你不像其他警察……”许建军开口的第一句话,让萧晓白有些惊讶。
“为什么?”
“眼神。我做生意那么多年,见的人也多,怎么会看不出来。他们看我的眼神,都是看罪犯的眼神,而你,是真的想知道真相。”许建军的话让萧晓白有些默然。
“你说的那些,我都承认,但是人真的不是我杀的,我衣服上的血,和厨房里的刀,为什么会有那些东西,我真的不知道。安定药是我的,因为我一直睡眠不好,需要服药。”
“那我该如何相信你呢?”
沉默了半响,许建军好像下定了决心:“不怕你笑话,我老婆的事情,我在三年前就知道,假如想杀她,我早就动手了,何必等到今天?我是一个失败的男人,不过人真的不是我杀的,相信不相信,随你,大不了就是一死,反正我活的也挺窝囊的。”
从看守所出来,萧晓白的脑子有点乱。许建军最后的那番话,不像是假的,假如真的是这样的话,这件案子就有点让人恐怖了。是谁有那么高超的手段,制造出如此多证据来混淆人们的视线?
韩队长是不是已经意识到了什么?萧晓白想起了别人对韩队长的评价,高傲自信的完美主义者,但是这样一个人,丢下一个未破解的案子,跳楼自杀,这让人有些不解。而且,那四个数字到底是什么意思呢?难道是韩队长留下的线索?那么,这个线索又指向何方呢?
萧晓白忽然觉得,自己陷入了一个难解的谜团。
※※※※
时钟理论:女性在发生性行为的时候,都会产生阴道瘀伤,按照正面仰躺的姿势,按时钟划分区域,自愿性行为的瘀伤点主要分布在12点钟方向,非自愿性行为(强奸)的瘀伤点主要分布在6点钟方向。
死亡数字 第十二章 证物缺失
从看守所出来,萧晓白想了很久,虽然他相信许建军的话,也相信他不是凶手,但是现在所有的证据都指向他,假如想要为许建军洗脱罪名,解开这个谜团,那么,一切的工作还是需要回到证据上去。
回到局里,萧晓白拿着手头的那一堆案子资料仔细的看了很久,结果毫无头绪。尸检报告没什么好说的,除了死亡时间判断无法准备推论之外,没有任何的疑点。血衣和凶器的检验报告,倒是没有那么详尽,只是说上面沾有属于许建军的毛发,而血迹又属于两名死者。
萧晓白考虑了很久,这也许是最后的突破口。
来到证物室,重新取到了证物,萧晓白开始仔细检查。
凶器:尖刀一把,属于厨房用剔骨刀,与疑犯家厨房用成套刀具吻合,属于同一套刀具。从上面沾染的血迹检验,分别属于两名死者。刀身发现指纹分别属于女死者与疑犯所有。
证物:血衣两件。白色短袖衬衫一件,上带有大量血迹,呈溅射状,主要分布于正面,血迹DNA检验,分别属于两名死者所有。条纹西裤一件,上带有血迹,主要分布于膝盖以上,膝盖以下有少量血迹,血迹DNA检验,属于两名死者所有。在裤子裆部发现的毛发,经DNA检测,属于疑犯下体毛发。
从这些证据来看,一切似乎都指向许建军,但是从许建军在看守所的反应,又不像是撒谎,看着这些证据,萧晓白陷入了沉思。
假如说是其他同事检验时没有注意细节,未发现可疑的地方,那么自己在这里仔细的检查了很久,但是并没有发现任何有利于许建军的证据。
凶器和血衣,这是两个最重要的证据,而现场发现的那些避孕套之类的证据,根本没有任何指向性,而最重要的证据又偏偏都证明许建军嫌疑很大。
萧晓白闭上眼睛,许建军近乎疯狂而又绝望的眼神再一次出现在眼前。假如他是凶手而又在撒谎的话,那么他的演技也太高超了。那么,自己究竟是哪里出错了呢?
萧晓白忽然想起自己上心理学时老师的一段话:假如你想了解一个人真正的心理,你一定要完全的进入他的角色,穿上他的鞋子,戴上他的脚镣行走,那么,你就会明白他的快乐和痛苦。
穿上他的鞋子,戴上他的脚镣……鞋子!
萧晓白忽然意识到,证物里面少了一个很重要的东西,假如是许建军行凶,他的身上沾满血迹的话,那么,他的鞋子上也肯定少不了有血迹出现。
而证物里,并没有出现鞋子,在抓捕许建军的过程中,大家的注意力都被在小区找到的血衣和尖刀吸引住了,并没有意识到证物中缺失了这样一件。
萧晓白先是兴奋了一下,接着又是苦笑:自己又要当跑腿的苦力了,而且现在自己坐车就紧张,这一路,又有的罪受了。
洪福小区是一个比较低档的小区,这里保安力量并不是很足,仅仅在小区的出口门口,有一个保安亭,两个保安正坐在里面闲聊。
让负责的民警打开了封条和房间的门,萧晓白一个人进入了房间。
再一次进入这个房间,萧晓白觉得要比自己记忆中感觉清晰的多。房间很大,大概有150平方左右,三间卧室和一个客厅,厨房和卫生间在左手边,阳台就在客厅的正面。
萧晓白在屋子里仔细的寻找着,他随身带来了十几个证物袋,因为他知道,这一次要带回的,可不是简单的一小包。
为了不丢失任何有用的线索,萧晓白把屋子里四十多双鞋子都打包带走了,其实男式鞋子并不多,只有十双左右,其余的全是女式的鞋子。看来男女的区别,从细微之处就可以看出。
看了看屋子里衣物篮的臭袜子,萧晓白一咬牙,也给打包收了。紧接着到阳台转了一圈,又收获了五双拖鞋和两个拖把。
看着客厅拿塑料袋封好的“可能性证物”,萧晓白摇了摇头,看来自己还是太年轻,没有经验,假如是老刑警的话,一眼就可以分辨出那些证物有用,哪些没有用。
“算了!这么多东西,自己一个人肯定拿不动,而且自己还是刚刚出院的伤员,叫外面那两个民警过来帮忙吧。”萧晓白在心里对自己说。
进门的两个民警,看着一大堆的东西,目瞪口呆,嘴里嘀咕了半天,极不情愿的开始把这些东西搬上车。
车都跑了一半了,萧晓白忽然叫道:“哎!哎!等一下,转向,去看守所。”
干嘛?开玩笑,许建军脚上还有一双呢……萧晓白忽然开始佩服自己的细心,陷入自恋的他,没有觉察到车内其他的两位,脸部颜色都转为铁青色。
“嘿!你小子,准备开店卖鞋子,还是准备转行帮人修鞋子啊?怎么带回来那么多鞋子。”刚一进鉴证科,老李就开始打趣:“哟!还有拖把,得,咱公安局直接转行做家政服务公司得了。”
老李是一名老法医,萧晓白最近一段时间老来鉴证科,跟他混得很熟。老李虽然心里觉得萧晓白总是要这要那,麻烦的很,但是心里还是挺欣赏这个认真负责的小伙子的。
“老李,我想证明一下自己的一个猜测,能不能帮帮我个忙?我想取一点鲁米诺试剂。”
“啊?你又在打什么鬼主意?这些东西,我这里可是有数的。”
“有没有数,还不是您一张报告。老李,李老师,求您了。”
“好吧!说好了,下不为例。”
打开带回的证物袋子,摆满了长长的证物台,萧晓白拉上了证物室的窗帘,关掉了所有的灯,房间里陷入一片漆黑。
萧晓白戴上特制的眼镜,使劲的晃了晃手里的喷雾桶,心说:“许建军,能不能证明你说的话,也许就看这一次了。”
漆黑中,只听到喷雾桶喷水的声音在嘶嘶作响。
※※※※
鲁米诺发光试验:用鲁米诺0。1克,过氧化钠0。5克,加蒸馏水100毫升配制试剂。试验时将所配试剂装入玻璃喷雾器内,在暗室内或夜晚对检材进行喷射。如为血迹,就会呈现出明显的青白色发光现象。这一反应,不具有特异性。这是一种很有效检测血迹存在的方法。
死亡数字 第十三章 衣服一套
检验的结果出来了,鞋子上没有发现任何血迹,包括拖鞋上,袜子上,还有拖把上,萧晓白全部都喷了一遍,也不管老李的东西有没有数,结果还是发现,所有的东西都没有血迹的迹象。
这个结果让萧晓白有点郁闷,这种情况,既不能证明许建军就是凶手,也不能证明他就是清白的。假如他的鞋子上有血迹,那么通过对比,有可能就能发现其他的线索,可是现在的问题是,没有任何血迹的出现。
这就有两种可能,一种可能就是,许建军真的不是凶手,凶手另有其人,凶手只不过是穿着许建军的衣服行凶而已,那么凶手为什么要这么做呢?
第二种可能,许建军本人就是凶手,他杀人之后,把鞋子扔掉,或者,鞋子上刚好没有沾染血迹。这种情况也经不起推论,假如他能扔掉鞋子,那么他不会傻到把血衣和尖刀扔在自己家附近。
假如是刚好鞋子没有沾染上血迹,这种情况的概率很小,因为血液的溅射和滴落,都可能造成液滴飞溅,在那种场景下,鞋子不会沾染到血迹的情况,是几乎不可能的。
比如说现实生活中,我们跟人对话的时候,除非你带着口罩,不管你如何小心,你的唾液都会有细微的飞沫沾染到对方的脸上,衣服上。虽然这种情况,肉眼无法鉴定,但是通过试剂的反应却可以清晰看到。
萧晓白仔细的思考了很久,他觉得自己还是偏向第一种可能,许建军不是凶手。但是现在的问题是,如何证明他无罪?如何找出真正的凶手?
萧晓白忽然无力的发现,每一次自己找到突破口,却马上又被封死,仿佛陷入了一个怪圈。萧晓白觉得自己像一个傻瓜一样被人牵着鼻子走。
“该死的!假如是许建军干的,我要狠狠的揍他一顿,假如是另有其人,我一定要把这个该死的凶手抓到!”萧晓白恨恨的想。
生气归生气,办案归办案,一切还要从证据开始仔细检查。
这是一种责任,一个沉甸甸的担子。
再一次回到证据上,萧晓白这次异常的小心,他仔细检查了很久,依然没有发现任何问题。难道真的是自己看错了,凶手是许建军?
又想起了老师的话,萧晓白闭上眼睛,开始想象,他把自己想象成凶手,一个人手持利刃,站在床边,将尖刀刺向昏睡在床上的这一对男女,鲜血喷射而出,溅满了他的脸庞,白色的短袖衬衫被鲜血喷得斑斑点点,条纹西裤上也溅射上不少鲜血,鲜血顺着脸庞滴落,在地面飞溅起来,脚上……运动鞋?拖鞋?没穿鞋?
不对!这里不对!原来问题就在这里!
※※※※
看守所的会客室里,萧晓白再一次见到了许建军。
“有进展么?”许建军的眼睛里透着希望,他的声音因为激动而微微颤抖。
“没有。”
许建军的眼睛一下子暗了下去,呆了大概半分钟的时间,他忽然吼道:“妈的,老子就不该相信你这个鸡巴警察!你们除了欺负老百姓以外,有个屁用?!”
萧晓白静静地等他发泄完,才轻轻的说:“我相信你不是凶手。”
“真的?你真的相信?”许建军的眼睛一下子亮了,他坐直了身体,但是下一刻,他又瘫坐了下去:“相信有个屁用啊!你又没办法破案。”
“我一直不明白,假如七月十四号晚上,你不在天南市的话,你为什么不给出不在场的证据?你告诉我,你那一天晚上到底在哪里?假如你不帮自己的话,我也帮不了你。”
“不能说,不能说的。反正都是死,怎么死,有区别么?”许建军倒是一副看破红尘的架势。
“行,你不说也可以,我有的是办法!”
萧晓白示意门外的民警进来,然后小声告诉他了一段话。民警迟疑的看了看许建军,又看了看萧晓白:“这样可以么?不符合规定啊!”
“没事,就一会儿而已。”
许建军呆呆的看着民警解开了自己的手铐,他用询问的目光看着萧晓白。
“来,把这个穿上。”萧晓白扔给许建军一包东西,那是一件一模一样的短袖衬衫和一件条纹西裤。
“为什么啊?”许建军有些迷糊,这个年轻的警察到底要做什么。
“那么多废话做什么,叫你干什么就干什么。老实点!”民警把警棍在手里拍了拍,示意许建军快点。
穿好了一整套衣服,许建军按照萧晓白的指示,站到了会客室的椅子上。椅子被萧晓白挪的离桌子很近。萧晓白看了看椅子和桌子的高度差,满意的点了点头:“嗯!差不多就是这个样子。”
萧晓白拿出一个装满红色颜料的塑料瓶,迅速地把它放在桌子上,瓶口的喷嘴对着许建军,用力的用手一挤。红色的颜料瞬间喷满了许建军的脸和身体。
“哎呀,你干什么,搞了我一脸!”许建军抹了一把脸,一边吐,一边骂:“靠!你这人是不是有毛病啊?”
“老实点,谁让你骂人的!”民警挥着警棍就要招呼。萧晓白向他摆了摆手:“让他快点把衣服脱下来。”
萧晓白走了,许建军被带回了牢房,回到牢房的路上,白白的挨了好几警棍。躺在牢房的床上,许建军呆呆的出神,他想起了萧晓白临走时的一句话:“能不能证明你的清白,就在此一举了。希望我花钱买的衣服没有白费。”
许建军不明白,那套弄脏的衣服到底有什么用,而这名年轻的警察,为什么让自己感到很信任?自己不是一直最讨厌警察的么?
那套衣服,是否能够帮自己证明清白?
※※※※
关于飞沫理论:现实中的情况,是这样的。任何一种液滴的飞溅,都会形成微小的飞沫,不管是喷射而出的水流,或者血液,都会形成这样的飞沫。肉眼是根本无法观察的,身体触觉也是无法感应的,通过试剂的亮色反应,才能看到。
所以,大家在跟人说话的时候,从严格意义上讲,很多时候大家都在互相吃唾沫,这是毫无疑问的,特别是在饭桌上,你吃到的是N个人的唾沫。
呃……我说的好恶心,大家不会看过吃不下饭了吧?
死亡数字 第十四章 抓捕行动
八月二日上午十时许,下屯乡大王村。
大王村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村子,这里的人,每天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日子平淡而重复,但是今天的大王村,有些不一般,上午的时候,忽然来了一辆警车,下来很多警察,打听王晓霞家的住址。
小孩子也许并不知道王晓霞是谁,但是老一辈的人却知道的清清楚楚。
王晓霞可是村里唯一飞出去的一只金凤凰,听人说人家在城里买了房,光房子都好多个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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