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霓虹深处-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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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和墨,是山水画。我从姑娘站的角度看去,山峦重叠起伏。再看姑娘画中的群山更是清秀。老爷子也是不住的点头。这年头肯去守祖宗传下来的文化遗产的人越来越少了。当今在年轻人当中更是凤毛麟角少得可怜。上一辈都为之担心,生怕这点宝贝在我们这一代人手上失传。今天看到这么年轻漂亮的姑娘在画功上就有如此造诣,真是令人欣慰。

老爷子身体不是太好。平时出门都是小莉推他在小区内转转。决不会超过半个小时。今天一出来就是半天,小莉看出老爷的确累了。就劝老爷子回家。老人虽说还没有尽兴,但还是拗不过自己的身子。我打电话让周洋来接老爷子回去。我们扶太老爷子上了车,我和王磊说自己想翻山回去。让他们先开车回去。他们走后,我继续看着姑娘作画王磊虽然看不太懂,但也陪着我一起附庸风雅。我正好站在姑娘身后仔细看着的每一次下笔。她下笔很洒脱,可以说是笔墨挥洒自如。看这她忘我的精神,真不像是凡女子。而是那种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女。对旁人视而不见,全身投入作画。让我相信她绝对是一位有理想追求的女人。而这种女人一直是我欣赏的一种。

王磊这个坏痞子。看到那姑娘全神画着画,竟然故意站到姑娘面前。挡住姑娘作画的视线。

“哎先生,不好意思麻烦请你先让开一下好吗?”姑娘焦急的说道。

我在姑娘身后忙给王磊使脸色让他闪开。这时围过来的人越来越多,可姑娘依然专心的画着画。没有丝毫的改变,作画完毕,姑娘轻哈着未干的墨迹。虽在其身后也能嗅到一股淡淡的兰花香气;心想‘呵气如兰’。难道世上还真有这样的女人。

“姑娘请等一下。”正在姑娘打算收起画的时候。一位穿西装三十来岁的男子走上前。“我很喜欢姑娘的画。能不能我出点钱,姑娘把画卖给我?”男子说道。

“对不起先生。我是画画的但我并不卖画。”姑娘并没有对这一近似侮辱她的举动而生气。仍就慢慢收拾自己的作画工具。最后将工具收好,折叠桌子一并收起背在身上。

“姑娘,请等一下。”男子还是不肯放弃。挡在姑娘前面。

“先生,我说过了。我是画画的,不是卖画的。对不起,不过很感激你能喜欢我的画。”

“姑娘何必怎么固执,你要多少钱才肯卖说吧?”说着年轻人拿出一打钱来。

“对不起先生。”姑娘无奈的摇摇头。

“装什么清高。一幅破画,就算有点名气的也就万把块,我又不少给你钱。”那男子对姑娘的不合作有点生气。

“先生你还是让开吧!既然姑娘不肯卖,你又何必强人所难呢?”我和王磊走了过去站在两人中间。

“原来有护花使者,怪不得。对不起了姑娘。”说完中年男子识趣的走开了。

“谢谢你们”姑娘向我们甜甜一笑说道。

“不客气”我看到她要去的方向是上小山的路,便说道:“姑娘是要上山吗?”

“是啊!我刚才画画时看到山顶有一处亭子。我想上去画一张它的近景。”姑娘说着用手指向山顶的亭子。那亭子是一个有飞檐的方亭。我几乎每天会翻山时路过小亭,对它再熟悉不过了。但在我看来也没有什么特别的。

“我们刚好住在山对面的小区里,正要翻过山去,可以帮美女小姐分担一下你身上的负担。”我看着她身上的背包和折叠桌子说道。

“那真是太感谢你们了。我正愁这些东西要怎么背上山呢?”姑娘正激动的说道。

我接下她身上的折叠桌便交给王磊。又将背包挎在我身上。我和姑娘一路聊天向山上走去。姑娘的性格很开朗,路上和我们有说有笑。同先前作画时的严肃判若两人。在和她的谈话中得知她是中央美术学院毕业的学生。名叫吴可怡。他说道,三年前刚毕业时曾和几名同学到过此地,可惜的是当时并没有拿作画的工具。这两年又一直奔波在全国各地。今天旧地重游,当然要弥补一下当年的遗憾。当她问到我们的职业时。我开玩笑一样的说我们是丐帮弟子,还说自己是帮内九袋长老。不知是我的幽默将姑娘逗乐还是姑娘自己感觉我的话是无极谎言。笑着问我:不知道丐帮收不收女弟子。听说丐帮弟子遍及全国各地。她也是时常游走各地之间,若加入了丐帮就不怕没人罩着了。

到了山顶的亭子。看到光秃秃的山顶就这么一个亭子。让她多少有点失望。没有任何可以衬托的背景。怕是姑娘的画功再好也画不出什么样子去。“哎。。。帮你画张象吧!”姑娘灵机一动说道。

“给我吗?”我怀疑的问道。

“对啊,这样也算我没有白跑到山顶,你不会介意浪费点时间当我的模特吧?”

“当然不会。”听我爽快的答应,姑娘也高兴的准备了起来。。。。。

“好了没有?”一直被我们冷落的王磊半躺在旁边的石头上抽着烟,玩着手机,终于受不了这种气愤开口喊道。

“给我闭嘴,你以为在干嘛?画家作画啊。多少得费点心思、时间,不懂就在一边老实呆着。”我没有回头说道。依旧保持原有我认为最酷的一个姿势。手扶着亭子的栏杆,目视着群山。

画家吴可怡小姐则在亭子不远处一片较平坦的地方一画就是一个多小时。期间连半句话都没有讲。还真把我当成了一处不动的景色细描了起来。见王磊开始没有等的耐心才开口说道:“快要完成了,再稍等片刻。”

“小姐,一直保持一个姿势真的很累啊。还好现在你说快要完了。”我真有点后悔接了这份活。

“我也没有要求你不能动。不过你倒挺尽职的。”吴可怡笑笑道:“好了,来过来看看吧!”她拿起画在手中,自己满意的欣赏着。

“可以动的。你怎么不早说。害惨我了。”我跑向她。

当我看到在她笔下的我那一刻,真是惊呆了,我还是第一次见人用毛笔画出这么传神的人物肖像。无论是神情姿势还是样貌,简直和我一模一样。真不敢相信这么一副大作竟是出自这么一个年轻漂亮姑娘之手。

“老魏。靠!帅呆了。”王磊也走了过来把画拿在手中翻来覆去的看。

“其实你站在那里十分钟我就将你定了形。不过画你的神情和周围的环境还真让我费了点心。你的眼神里有一股很难让人捉摸的气息,像是一头嗜血的野兽。”

“噢。你的意思说我不是人类了?”我打趣的道。

“对不起。。。对不起。”姑娘解释道:“应该说是霸气。这让我在画景物衬托时有点难度。”

我拿起画细看。“天啊!你是怎么做到的。”我惊奇间发现还是我同样的眼神在周围环境无限的衬托下,却是表现出来另外的一种感觉。王磊也凑过来看来看去找着什么!

“道家说世间万物无论是花木水石都有其灵性。你是不是在作画时总能看到别人看不到的东西。”我问道。

“把死的东西变的有生命。我可没有达到那个境界。不过看你挺在行的。不作画真的浪费了。”吴可怡也开玩笑的道。

“画画啊!这我知道。可不是每个人都有那种心境的。怕是我也做不来的。”

“天不早了,我该下山了,这幅画就送给你留作纪念吧。”说完开始收拾作画的工具。

“这可是你大半天的心血舍得送我吗?”我也赶过去帮她收拾东西。

“这没什么啊!你不也是苦苦陪我站了半天吗?”

“那真是太感谢你了。作为感谢我请你吃饭吧?”我说道。

“那道不必,不过你能再帮我把这些东西背回山下就当回报了。”吴可怡笑着看着我说道。

“这个没问题。”说着将她折叠起的桌子背在身后。

我让王磊先顺山路回了小区,而我则随吴可怡原路返回山下。

到了山下景点的游乐场刚好有一家西餐厅。在我的坚持下,她和我一起进了咖啡厅,我们找了一处卡座坐下来要了两杯咖啡。

她告诉我这两年去了很多地方。一路上参加各地的画展。还到了很多旅游景点画画,让她长了很多见识。她最大的希望就是可以举办个人画展,随着和她相互的认识加深,慢慢的我们的话题范围越来越广。当说到感情时,她坦白的告诉我,她今年二十七岁了,并且是离过婚的女人。这一点真让我没有想到。只觉得在年龄上她应该和我差不多大,而感情上至少不会有这样复杂的经历。她的话让我突然觉得身边的这个女人真的不简单。她接着说她以前的丈夫是个很优秀的男人,对她也很好。唯一使他俩无法相处的是他的丈夫无法接受她爱画多过爱他。爱情是自私的,这不容人质疑。最终导致这段婚姻只维持了半年的时间,离婚后的吴可怡抛开了所有的包袱。一心在作画上发展。

她的坦诚让我羞愧得将自己的身家一五一十的全都透了出来。听完我的遭遇她并没有什么大的反应。只是几句鼓励夹杂着同情的话,或许她感觉这些和她比起来也真算不了什么。

难得遇上一个能让我看得上的女人。我当然不放过这样的机会,我用试探的方法问她。如果现在你的生命中出现了第二个男人。你是否会考虑重新开始一份感情。没想在这方面她如此敏感。接着就问道我是不是在说自己。

“怎么?不可以吗?”我反问道。

吴可怡笑了笑说道:“你别忘了我是个离婚的女人。并且年龄比你大。好吧就算你不在乎这些。有没有想过女画家也是人。也需要生活,你拿什么来养我。总不会让我和你一起加入你们丐帮,作乞丐婆吧?”

我勉强笑了笑极力掩饰着尴尬。“还好你没有直接就答应。这个嘛其实也正是我所担心的。”她没有再问什么,只是和我不约而同的举起杯子小口的泯着咖啡。我知道他说以前的老公很优秀,最起码是有很多钱。而我还只是个为了一日三餐一宿的小混混。

“时间不早了,我要走了。”吴可怡看了看时间道。“谢谢你让我知道自己还是个女人。”

“是我应该谢谢你才对。谢谢你的画,还有你让我也知道了自己不曾想过的一些事”

“有吗?要真是这样的话,我们各取所需,谁都不用谢谁了。”说完她已经起身。我忙买单同她出来餐厅。

路边的马路上她拦了辆出租车:“好了,我们说再见吧!”她甜甜一笑转身去开车门。

“可怡。。。”我忍不住叫了一声。像是在叫自己的情人一样。她听到我的喊声停了下来转过身,在那时才明白了那个词‘情不自禁’,我上前揽住她的柳腰,还没有等她完全转过身子,我已经吻上了她的唇。从我见到她的那一刻起就感觉她的美如同天仙一样不可侵犯。而此刻我却无耻的亵du了那份圣洁。她没有羞没有恼,但也没有给我继续贪婪的机会,在我一抱之下她手里的东西已经全丢在了地上。她用手将我轻轻的推开,转身打开车门。将地上的背包和折叠桌子一同拿上了车。“再见”她通过车窗对我说道。车开动了她笑着向我摆摆手,就这样从我身边消失了。看着远去的汽车,“再见”在我心中默默说道。从始至终我们都没有问对方的联系方式。无论是我还是吴可怡。其实在心里都清楚的知道。我们是属于两种不同世界的人,注定是对方生活中的插曲。如果不是她留下的那幅画。我想用不了多久便会将她忘得干净。但每次看到那幅画时,她的笑容、她的身影总是在我眼前一次又一次的出现。

那一夜我跟王磊在一起喝了点酒,因为我每次喝到五分醉意时就是最兴奋的时候。若是在晚上定是一个不眠之夜。碰巧那夜刚好是这种情况,晚上两点钟左右我听到外面有滴答的水声。起初我以为是下雨,在我睁开眼睛时透过窗外路灯的灯光看到屋里窗户上有一层水雾。这种现象是由于室内外温差过大造成的。要是在冬天这种事决不是什么稀奇的事。可这时是阳春三月,阳历的四月份。我爬起来打开窗户,一阵冷风飘来的几片雪花,让我立时打了一个冷战。“不会吧。下雪了。”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可这从天上飘下来的正是雪花没错。不过只是一落地瞬间就化成雨水。

“磊子。。。磊子,快看下雪了!”我兴奋的叫醒熟睡的王磊。王磊是东北人,对雪本来就不怎么感冒。这个时候下雪在他家乡恐怕也是常事。根本就没有表现出任何的好奇,他看了看窗外:“什么B天气,白天都感到热了。晚上竟然下雪。”一句后又捂上被子睡了。我摇摇头对他这种人真是没话说。

反正也睡不着,索性就不睡了。我裹起被子坐在窗前看起了窗外飘飞的雪花。外面很静。偶尔只有只有小区的两个保安巡逻时小声的说着话。雪下得很慢,但在路灯光的效果下,让我产生了漫天飘雪的错觉。不知不觉我的思绪被带回了两年前同样一个漫天飘雪的夜晚。一张大床六个人包括我在内的全部是我的‘兄弟姐妹’。那年我们高三,能在高中时期有机会这么玩,让我说不出是幸运还是不幸。我和梅艳挤在一床被子里,感觉着对方的呼吸和心跳、享受着对方的体温和热吻。我们从来没有真正开始过。若非要找一个和她确定了什么的话,应该就是那一夜从她偷偷的吻我被冻僵的耳朵。我感到那一刻她至少在心里把我算作了她的另一半。那时候我们都很年轻,也很有激情,唯一缺少的是胆量。现今我真的很遗憾没有在那一次攻破她的最后一道防线。在临近高考一百多天的时候,当别人在作最后的冲刺时,我却沉浸在风花雪月之中。感受着她的出现所带给我的‘幸福’。

记得那一段时间我一度敌视任何接触她的男同胞。和学生会一名姓白的什么主席单挑。向一个学生时期什么班里扛霸挑衅,还一度将一个室友几乎扫地出门。不可否认她的确很优秀,那个时侯对她痴情的人不止我一个。而她像蝴蝶一样处处留香的性格着实让很多人受毒害。总之为了她我可以放弃任何事,为她去做任何事情。导致我最后高考没能考上一个满意的学校,不夸张的说至少有一半以上是她的原因。为这样一个女人值得吗?也不是一个人这样问过我。就连我自己也常常在心里这样问自己。可是发生了的事情又有什么办法,这种爱它真的就像诗中写的歌里唱的的一样‘飞蛾遇到火,情不自已。

在我一度以为在我这颗死了的心里不会再爱上任何人时。春仪的出现还是如今天一样的飘雪天。在一个温暖的小床上。我和春仪共享着鱼水之欢。虽然当时我的在酒精的作用下失去神智。可作为一个男人发生过的事情总是要承认的。后来又和她交往了一段时间。不过那时我的身份已不在是一名学生,而是一个彻底败类。我告诫自己在外混的原则就是要学会逢场作戏,对春仪即然都是玩的我又何必当真。当我发现这一切全不是我所想的之时,春仪已经在我的生命中画上了句号。留下的只有我的愧疚。

梅艳说不上是我的初恋,但是第一次让我感觉到爱这一种滋味的女人。春仪虽然在我生命中只占了少量的戏份,但必竟她是我真正意义上的第一个女人。不同的感觉溶合之下,在今夜让我的心痛了痛。人的感情真的说不清楚。像连我这样的痴情男人遇到吴可怡这样的女人也会动心。更不用说像梅艳这样多情、春仪这样开放的女人。我终于明白了世上为什么有那么多负心人!我不想再为我们这一类人做什么辩解,只是想说有些事的发生及结果真的是由不得人。

我将手张开伸出窗,雪花一片片飘到我的手中融化。这是什么?我等了一夜不就为了它吗?我自认识梅艳开始。当初为了迎合她写作的爱好,我总是将自己平时乱想的一些东西拼凑成小诗供自己欣赏。这种习惯一直持续了下来一直到今天。两年之后我在这段时间所写的小诗足有四五十首之多。赶上一本诗集了。可惜的诗在梅艳出嫁的那天我将它一把火全烧掉了。保留下来的只有现今的十几首。那一夜当雪花在我手中瞬间融化时。我找到了等一夜的灵感。拿出笔记本写下了《看那四月雪》的一首小诗,诗中写的正是我当时又一种心情:

“看那四雪,如我的思念。

本不该有,偏偏出现在这夜。

。。。。。在你随我消融的瞬间。。”

第二天又是一个万里无云的好天气,反常的气候并没有给正在盛开的百花带来太大的麻烦。很久之后再想起时才仿佛有点感到那场不寻常的雪对我们或许真的是一种预示。那是我和康慨、王磊在一起在北京渡过最安定的一段时间,一个多月以来所做的工作对我来说和玩没什么两样。剩下的除了吃饭就是睡觉,厨师大刘的手艺的确是好。一个月时间竟让我不知不觉的长了十多斤肉。可后来几天发生的事让我不得不告别这种生活。

第十六章 都是女人惹的祸

那天老板和我们一起去了公司,从公司出来老板的一朋友约他吃了顿饭,饭后老板的朋友非要去寻求点刺激,在他的建议下,我们一起到了一家酒吧,在酒吧中老板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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