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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败家子-第4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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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程处默沉吟片刻,叹道:“此事说来话长……”
听完程处默一番感慨,谢逸才知道,此女乃通事舍人郑仁基之女,芳名郑丽琬,在史书上都曾留名的女子。
贞观六年,郑丽琬十五岁时便出落的姿容俏丽,乃是长安城里出名的绝色美人,有“容色绝姝,当时莫及”的评价见诸于史书。
绝色之名传开后,自然吸引了众多男人关注,其中就包括皇帝李世民。
李二陛下也是男人,自然也会对美色动心,更不介意老牛吃嫩草,只是若表现的太直接,难免会有损名声。
为难之时,善解人意的一代贤后长孙氏得知丈夫心意,亲自出面请备御嫔,称正郑氏女毓质名门,柔淑端庄,故聘入宫中为充华(九嫔之一)。
不得不说,长孙皇后会做人,深得李世民宠爱,且有贤后之名确有道理。皇后出面,以品德端柔之名将郑丽琬聘入宫中,得美人且无损名声的李二必然心存感激,长孙皇后也会赢得大度贤德之名,可谓一举数得。
可惜万万没想到,在诏书下达,册封使即将出发的时候,发生了意外。
魏征不知从何处得知郑丽琬已经许嫁陆氏子,早有婚约,故而仓促入宫劝阻。一番君王当爱民如子的宏论后之后,魏征道:“陛下顾嫔御,则欲民有室家之欢,此人主之常道也?
今郑氏之女,久已许人,陛下取之不疑,无所顾问,播之四海,岂为民父母之道乎?臣传闻虽或未的,然恐亏损圣德,情不敢隐。君举必书,所愿特留神虑。”
一句话,你是皇帝,亦为人父母,如今强娶一个已许婚他人的女子为嫔妃,并非人主、父母之道,有损圣德。我们做臣子的得知消息,不敢隐瞒,君王一举一动都是要留笔史书的,请皇帝留神思虑,慎重行事。
其实郑丽琬许婚陆家之事,李二陛下不见得不知晓,也有可能是故意忽略,反正陆家也不敢声张。装作不知道,只要将美女纳入宫中,生米成了熟饭,谁也奈何不得。
偏生魏征就是这么直率,这么“不长眼”,一番谏言顿时坏了李二陛下的好事。
不过左仆射房玄龄、中书令温彦博、礼部尚书王珪、御史大夫韦挺护主心切,以“女适陆氏,无显然之状,大礼既行,不可中止”为由支持纳妃之举。
就连许婚的陆家子陆爽也赶忙推辞,称当年其父与郑家只是寻常交往,并无婚姻之约。
闻听此言,李世民当然不肯放过绝世美姝,坚持纳入后宫,奈何魏征一根筋,坚持反对。
李世民以群臣和陆家之言塞其口,魏征反而举出了高祖李渊当年霸占臣子辛处俭之妻,并将其贬黜,令其惶恐惊惧的例子,称陆家是因为害怕而不敢说实话。
如此一来,李世民尴尬了,如果坚持纳妃,便会落得欺压百姓,强娶人妇的话柄,成为污点,被人所诟病。
当时玄武门之变尚没几年,大局尚且不稳,李世民不敢轻率因一女子而冒险。群臣也恐落下谄媚之名,不敢再多言。
为了做个善于纳谏,品行端正的明主,李世民不得不忍痛割爱,下敕书称:“今闻郑氏之女,先已受人礼聘,前出文书之日,事不详审,此乃朕之不是,亦为有司之过。授充华者宜停。”
此举之后,李世民深得臣民赞许,郑丽琬却凭白受了委屈。更不幸得是,那个与之有婚约的陆爽因此而惶惶不安,不久后便英年早逝,郑丽琬成了望门寡。
虽说成了自由之身,李世民虽心有念念,但碍于皇家颜面,帝王名声,无法再纳郑女入宫。
如此一来,真真害苦了郑丽琬。皇帝想要却没得到的女人,其他人敢娶吗?长安城里垂涎其姿容的贵公子不少,却无人敢有非分之想。
尤其是有个纨绔子弟醉酒后,意图对郑丽琬无礼,结果第二天莫名其妙溺死在龙首渠里以后,长安再无人敢不敬郑丽琬。
可怜郑丽琬姿容绝世,又熟读史书典籍,诗文才学亦不俗,堪称才貌双全,却无人敢娶。凭白蹉跎了五六年青春时光,如今已然双十年华,却云英难嫁。
在普遍早婚,女子十二三岁便出嫁的大唐,这个年纪当真算是“大龄剩女”了。
更让人遗憾的是,往后还不知道要蹉跎多少岁月,甚至孤老终生,让人不免为之叹息。
适才杜荷和房遗爱有心捉弄谢逸,故意下套,怂恿谢逸去追求郑丽琬。程处默为人实在,知道谢逸帮过老爹,故而及时告知详情,加以劝阻,唯恐谢逸不明就里,触怒龙颜。
毛线的触怒龙颜?简直是毛病!
谢逸心中愤愤,甚至想要破口大骂李世民几句,你没娶到手的女人便不容嫁给旁人?哪来的奇葩规矩?
虽说没有明确表达此等说法,但郑丽琬确实因此而受害,你李世民不闻不问,装傻充愣算什么?
要了别装模作样担心名声有损,纳郑丽琬入宫,要么为其指婚,或者明确传达允其出嫁之讯。
不闻不问,当不知道,凭白耽搁人家女子的青春算什么?至于关乎皇家颜面,帝王威仪之类的说辞当真扯淡!
难怪郑丽琬眼眸中会有一丝淡淡的愁绪,大抵就是这个缘故吧!
看着美人拾级而上,绝世姝容缓缓露出之时,谢逸顿生同情怜悯之心……
……
ps:史书中只记载为通事舍人郑仁基之女,并无名字,“丽琬”一名从何而来不得知,但读者熟悉甚至已经习惯,故本文采纳之,仍名曰“郑丽琬”。
关于她的年龄,长孙皇后欲聘其入宫时大约十五岁是肯定的,但这件事究竟发生在哪一年好像有争议。
《贞观政要》卷二里记载为贞观二年,但好像也有贞观六年还是八年的说法。(在哪看到的忘记了)
三问查阅资料发现,关乎此事,当时的中书令温彦博也有参与,而温彦博是贞观四年才成为中书令的,以此推断应发生在贞观四年以后。
加上剧情需要,本文便以贞观六年为准,当时郑丽琬十五岁,贞观十一年冬,郑丽琬第一次出场,时年二十。
第九十六章 失约赴宴皆有因
款款丽人拾级而上,亭亭玉立在楼梯口。
大唐风气开放,男女之防并不十分严格,是以郑丽琬并未带面纱,绝美的容颜直接映入众人眼眸。
诚如程处默所言,所有人对其都不敢有亵渎之心,连忙起身恭敬见礼道:“见过郑娘子。”
“诸位,丽琬有礼了!”绝姝还礼,清丽悦耳的声音在众人耳畔响起。随后便在侍女的引导下,在靠近主位的地方落座。
很凑巧,恰好在谢逸对面!
郑丽琬虽只一介女流,但她身份特殊,不仅才貌出众,身份更是算得上“尊贵”,自然不敢怠慢。
谢逸虽不是长安世家子弟,但他是淮阳县伯,又是弘文馆学士,职爵本来就高;加之长孙冲对他格外青睐,座次自然靠前,仅次杜荷等寥寥数人。
而郑丽琬的位置,大概也只在清河公主等几位皇室贵女之后,恰好与谢逸左右相对,相向而坐。
丽人就座,第一眼便瞧见了谢逸,瞧见了刚才那位有些陌生,目光有些失礼的男子,眼神里微微露出些许诧异和好奇来。
谢逸立即微微颔首,算是与郑娘子打招呼,心中泛起的并非致歉之意,而是同情怜悯。多好一个女子啊,却要因李二的狗屁面子而蹉跎青春,真是……唉!
一声几乎不着痕迹的叹息,落在对面郑丽琬的美眸里,如黛的眉梢下意识微微蹙起,仿佛又多了些许诧异,些许好奇……
初次见面,两次交流,一次是对视,一次是点头与蹙眉,无声无语,彼此却交换了许多信息,只是理解正确与否就很难说了……
……
脚步声夹杂着环配声在楼梯上响起,长乐公主与长孙冲联袂上楼,大部分宾客都已到来,临近午时,宴会差不多可以开始了。
偌大的紫云楼上,差不多坐满百多人,男男女女都有。已婚女子大都与夫君同行,未婚的世家小娘子大都随兄长而来。
虽说大唐风气开放,但长乐公主还是很周到地在一侧布置了纱帐,以免失礼。
长孙冲放眼四处瞧瞧,见某几个座位上空空如也后,眉头微微皱起,不禁有些迟疑!
每年都出席初雪宴的魏王李泰没来,很意外的状况!
长乐公主看出了丈夫疑虑神色,凑近了低声道:“四哥派人来说,欣儿病了,他得陪在身边,今日不能来赴宴。”
李欣病了?!
长孙冲嘴角泛起一丝苦笑,这个理由也忒牵强,先不说真病假病,纵然真是生病,也最多不过是个风寒而已。魏王世子真要病重,太极宫,甚至长安城早就被惊动了。
世子小病,王府里有御医,有宫女仆妇,还有王妃坐镇,难道照顾不好吗?用得着他堂堂魏王殿下亲自照料?真是慈父情怀啊!
李泰是不想来!
不给自己这个妹夫面子?还是因为别的缘故?长孙冲的心思动的很快。
他身份特殊,注定了凡事必须多加考虑,甚至必须多疑。他是长孙家的嫡长子,也是太子和魏王的妹夫!
长孙家的一举一动,对朝堂,尤其是对宫闱大有影响。前段时间皇帝东巡,父亲长孙无忌留守长安辅佐太子,难道引起魏王不满了?
虽说表现不十分明显,但魏王隐有与东宫一争高下的心思,还是隐约可见的。
今日这个举动,该如何解释呢?
或者李泰并非冲着长孙家,是因为……谢逸?
李泰在皇子勋贵之中,才学最高,往年的初雪宴之上往往有佳作,颇出风头。今年则不同,有名满天下的谢逸在座,恐胜其一筹。
魏王是担心因此没面子,故意不来?若真是如此,魏王的肚量与其体态似乎很不相符啊!
长孙冲正在猜疑之时,猛然听到侍从唱喏道:“太子殿下驾到!”
……
长孙冲和满楼宾客一样,心中不由一震。
今年的初雪宴还真是特别,该来的魏王没有来,从不来的太子却来了,实在出乎意料。
太子是储君,君臣有别,礼不可废!
长孙冲与长乐公主赶忙冲到楼梯口迎接,在座宾客也纷纷起身见礼。
“参见太子殿下!”
“免礼!”距离稍微远了些,谢逸只是远远瞧见一个略微发胖的青年客气摆手示意。
“皇兄,您来了怎么不派人通报一声,长乐该下楼出园迎接的,如此真是失礼。”长乐公主连忙上前请罪。
太子李承乾淡然笑道:“天气寒冷,地上湿滑,孤哪忍心让皇妹冒雪出门?再说了,你我乃是兄妹,是一家人,何须这些繁文缛节?”
长孙冲惊喜道:“太子殿下驾临,紫云楼蓬荜生辉,臣荣幸之至。”
“长孙冲,别贫了,你我还客气什么?”李承乾笑道:“你我本是表兄弟,长乐嫁过去,你又是孤的妹夫,你们做东设宴,孤怎能不来捧场?”
“皇兄对丽质真好!”长乐公主赶忙拉着李承乾往主位上走去。
长孙冲跟在身后,心中不由生出些许疑惑。太子此来,和魏王不来的缘故相反?当真是冲着给长乐面子?还是给自己,抑或家中的父亲面子?
或者……
长孙冲注意到,李承乾路过的时候,目光有意无意往谢逸座位上扫去,难道是因为他?
这只是一个猜想,但长孙冲还是心中暗自一震,难怪父亲说让自己好好留意淮阳县伯,最好与之结交。
看来真是有道理,一个能让皇帝重用,太子和魏王都为他破例的少年,能简单吗?
……
谢逸坐在原地悄然观察,这应该是他第二次见到太子李承乾。
上次是在灞桥迎接御驾的之时,不过当时相隔甚远,彼此间也没有正经打上照面,更谈不上交流。
直到此时,谢逸才有机会观察大唐的太子殿下!
和自己年岁相当,长相算不上多英俊,和李二隐约有些相似;身材微胖,但比之李泰要好很多,风疾的风险应该要低一些。
或许是因为已为储君多年之故,李承乾举手投足间确有几分尊贵气息,也许这就是所谓的储君风度。
此刻一路走过,面带笑意,对长安权贵家的子女们打招呼,显得很是亲切,儒雅平易,给人的感觉倒是不错!
只是……
这是真实的李承乾,还是太子的表象呢?毕竟他的未来是那样一个结局,其本性又能好到哪里去?
看着面带微笑,朝自己走过来的李承乾,谢逸不由暗自摇头,该来的终究还是躲不过去。
贺兰楚石在淮阳招揽过自己,代表太子殿下伸出过橄榄枝,可惜上面暗布荆棘,所以自己没接。
却不知李承乾得悉后是什么反应,会因此而记恨自己没眼力?还是再伸一回橄榄枝呢?
无论怎样,似乎都是个麻烦!
想躲是躲不掉了,身在长安,躲得了初一,躲不过十五,总有相见之日!
刹那间,谢逸脸上拂过一丝无奈神情,尽管只是一闪而过,却恰好被对面郑丽琬幽深的美眸捕捉到。
第九十七章 烫手的奖品
出乎意料,李承乾只是礼貌地打个招呼,并未与谢逸攀谈。
也许他暂不认识谢逸,也许他另有打算。在长乐公主的引导下,这位最尊贵的客人坐在了主位之上。
长孙冲作为主人,随即宣布宴会开始,一番致辞祝酒后,便请各人自便。与此同时,初雪宴的诗文会也开始了。
世家权贵子弟,每年这样的活动不少,上巳节踏春,夏日赏荷,中秋赏月,冬天自然便是赏梅赏雪了。
隋唐诗歌兴起,上至帝王将相,下到黎民百姓,都对诗歌都颇为喜爱,吟诗作文自然也就成为一种常态,吟诵的主题自然也应时应景。
今日初雪之宴,主题自然就是梅、雪二物。
长孙冲宣布主题,并请郑丽琬作为评判,诗文优胜者,奖品十分丰厚,乃是王献之手书真迹一副。
在场之人听闻,尽皆为之惊讶,王献之与其父王羲之乃是晋朝书法名家,其真迹何等珍贵!
长孙冲与长乐公主的手笔当真不小,借来曲池芙蓉园设宴已经是殊荣,送出一副王献之的真迹,明日更会轰动长安。
到底是驸马,到底是长孙家的大公子,气度果然不同。
在座之人闻听难免激动,当即开始搜肠刮肚,拟词写句,冲着献之真迹,怎么也得争上一争。
其中有些纨绔子弟难免闹出笑话,却也不乏真才实学之人。关陇门阀的子弟中也有佼佼者,家学渊源,也能写出意境不错的诗文引得众人称赞,郑丽琬颔首。
有弘农杨氏、独孤氏的佳作得到郑丽琬的认可,就连长乐公主与太子李承乾也赞誉有加,房遗爱这等自问才学不俗的公子也甘拜下风。
他们能拿到王献之的真迹吗?
上首众人心里都明白,能不能拿走或许要先问过一个人——淮阳县伯谢学士!
别人没有说话,长乐公主便开口道:“谢学士,听闻你才华横溢,今日岂能不赋诗一二首?”
杜荷当即附和道:“是啊,谢学士乃是晋朝谢灵运谢公之后,家学渊源,在洛阳也曾有佳作闻世,今日可不能谦虚哦!”
说实话,谢逸想躲过去的,当日在程府便想躲过邀约。但长孙冲与长乐公主的面子不能不给,今日来了紫云楼,想躲是肯定躲不过了。
偏生长孙冲拿出了一副王献之的真迹,虽说异常珍贵,放在后世要是有一副,估计十辈子都能生活无忧了。
但谢逸总觉得,礼物太贵重,恐怕承受不起。
可你不想拿,别人想方设法往你手里送,有什么办法?
长乐公主和杜荷这么一说,太子李承乾和郑丽琬都看了过来,眼神中满是期许。众目睽睽之下,根本推辞不得。
“如此,在下便献丑了。”谢逸目光扫了一眼窗外的漫天飞雪,再一回头,瞧见郑丽琬身后插着一瓶红梅。
沉吟片刻轻声吟道:“梅雪争春未肯降,骚人阁笔费评章。梅须逊雪三分白,雪却输梅一段香。”
片刻的沉默之后,长乐公主当先拍手道:“好,好诗啊!梅雪相迎,梅雪相比,却是梅雪同高。不知郑娘子以为如何?”
郑丽琬悠悠道:“历来冬日诗作,或咏梅,或咏雪,总要争个高下;谢学士一诗梅雪争,却也一诗梅雪咏,恰到好处,高明!”
才女论断,有理有据,众人心服口服。
不过就此送上王献之真迹,难免有点……是以有人当即道:“谢学士高才,可否赋诗单咏梅或咏雪呢?”
“这个……”
见谢逸迟疑,众人的目光都瞧了过来,多有期许。有人期待再出佳作,有人却希望才子受窘甚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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