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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启天堂的钥匙-第6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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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月如霜,好风如水,清景无限。曲港跳鱼,圆荷泻露,寂寞无人见。紞如三鼓,铿然一叶,黯黯梦云惊断。夜茫茫,重寻无处,觉来小园行遍。
天涯倦客,山中归路,望断故园心眼。燕子楼空,佳人何在,空锁楼中燕。古今如梦,何曾梦觉,但有旧欢新怨。异时对,黄楼夜景,为余浩叹。苏轼《永遇乐?彭城夜宿燕子楼》
热腾腾的兔子肉上桌了。
老孙早就坐在桌子边等着了。看见老伴把肉端上来,就赶紧招呼兰英过来吃。
此刻的兰英哪里好意思坐下来吃啊,自己的婆婆端上端下的,她一屁股坐下来就吃,她可不是那样不长眼睛,不懂规矩的人。此时的她正在忙着做其他事情呢。
婆婆端来了最后一碗汤,一看兰英还没有上桌子跟前来,就喊了声兰英快来吃饭吧。
老二孙庆此刻也坐到桌子跟前了,他一坐下来就赶紧给大家分筷子。他先拿了一双筷子给爸爸,又把一双放在妈妈的位置,他的手里还拿着两双筷子。
他看了一下还站在别的地方做家务的嫂子一眼,手拿着那双筷子迟迟不肯放下。而自己的那双也拿在手里。
两只手,四只筷子,就那么在他的手里张牙舞爪着,活像一只晾干的大章鱼。
他的爸爸看了他一眼,说老二!
孙庆回过神来了。老孙用眼睛狠狠地剜了他几眼,眼睛里充满了鄙夷的神气。
他妈妈一听老头子这样叫,心里想老二又犯什么呆病了?
兰英也听到了,她回过身来坐在婆婆跟小叔子之间。
孙庆手里的那双筷子终于落了地,有了着落。
兰英看了孙庆一眼,笑了笑说二弟你自己吃啊!
孙庆什么话也没有说,把筷子在手里换了换位置,增加了夹菜的长度,一下子就把一大块兔子肉夹住了,然后迅速地放在了兰英的碗里。
他爸爸妈妈看了他一眼。又把眼睛挪开。
在他们看来。自己的儿子从小就有个痴病呆病。小的时候,大人在地里劳作,他就跟在爸爸妈妈身边,人家别的孩子都找个阴凉的地方吃点果子。喝点水呀什么的。他呢就一声不响地跟在父母身边。顶着火辣辣的太阳,什么也不说。
有的时候,太阳的光实在是太强烈了。他会缩一下脖子,咬咬牙。他妈妈看不下去了,心疼地说老二你就去那边阴凉的地方去坐坐,你哥哥在那里,你有什么好害怕的呢?又没有人敢欺负你?
但是孙庆那个时候的心里不是怕离开爸爸妈妈有小朋友欺负自己,更不会担心打起仗来会吃亏,因为他还有个强有力的帮手——大他五岁的哥哥。
他的父母一看说不走他,就直接赶他走了,他们甚至还想用农具打他走了。
但是,最终孙庆还是跟着他们,一步也不离开。
也就是从那个时候起,父母眼中的孙庆有点痴,有点呆。
但是别的人却认为这个孩子有点傻,是个沉默的傻瓜,跟他天天乐呵呵说个不停的哥哥截然相反。
但是,今天,孙庆拿筷子的这个举动在老孙看来,确实有点傻了。
孙庆的妈妈也一个劲儿地皱眉头。
孙庆把那块最大的兔子肉夹给了兰英,兰英羞涩地一笑,说老二你自己吃吧,我吃的话,我自己夹就可以了。
老孙头又狠狠地看了儿子一眼,那个意思别再犯傻气了,你这样殷勤的样子让人家看了就恶心!
孙庆大概意识到了爸爸的这个意思,也就闷下头自顾自地吃了起来。
那一顿饭,孙庆吃得既兴奋又难过,兴奋的是这次哥哥的外出给了自己一个表现的机会,终于给自己的嫂子夹了一块最大的兔子肉;难过的是,他就只能够给她夹一块,要是他再次夹的话,估计他身上的每一块肉都会被他爸爸给一眼一眼地剜走,直到剩下几根有限的大骨头。
那块夹给兰英的兔子肉此刻仿佛长了牙齿,啃食着孙庆的每一根脆弱的神经。
可是,过了几天孙庆发现兰英见了自己不像以前那样自然了,有的时候她甚至是故意躲着他。
有的时候,看他一眼就赶紧把眼睛挪开。
孙庆觉得嫂子是刚进门,可能还太拘谨,又生性羞怯,所以才会有这样的举动。
不幸的是哥哥几天就回来了,打破了孙庆的这个糊涂梦。
糊涂的孙庆大概怎么也没有想到哥哥对这个从小木讷的弟弟开始怀疑了,他像一只好斗的黑猩猩一样固守着自己的领地,不容许任何人侵犯。
兄弟俩的感情曾经一度很紧张,直到小云的出生。
尽管在这期间,兰英私下里给自己的老公做了好多的思想工作,不善言辞的她走到孙庆的身边给他说了好多好听的话,宽心的话,但是兄弟俩的感情已经开始出现了裂痕。
但是,这兄弟俩的性格实在是不一样,一个善于捕猎,一个善于抱窝。
兰英见了孙庆虽然话多了点,但是孙庆感觉到他已经不是兰英想象中的二弟了,而是一个别人家的一个孩子。
以后,小云出生了,给这个家庭带来了极大的欢乐。
老夫妻在欢喜之余还流露出深深的遗憾,那就是要是小云是个男孩子该多好!女儿早晚还不是人家的人,而儿子呢,长大了还可以赚一个人放在家里,生下来的孩子都姓孙——都是自己人。
兰英看出了公公婆婆的意思,别说是她公公婆婆了,就是她娘家的亲爸亲妈都有偏见。
兰英生了个女孩的消息在第一时间通知了兰英的爸爸妈妈,当时,兰英的妈妈正坐在院子里给兰英没有出生的宝宝做一只小老虎鞋,一听是个女孩子,她妈妈的手猛地一颤,好了,一滴鲜红的血一下子流了出来。
而在旁边不远处摆弄农具的爸爸一听是个女孩子,则随口就说了一句,生了个女孩,还给她做鞋!
就连孙洪刚一开始的时候在高兴之余也有深深的郁闷。
兰英听着老公偶尔的唉声叹气,自己的心里也不好受,自己怀孕的时候还以为怀的是个男孩呢?
就连老公偶尔的玩笑里都会出现我儿子的字眼。
但是,只有一个人对这个小生命的到来没有反感,那就是孙庆。
他高兴的样子,让孩子的亲爹都看了嫉妒。
而他的爸爸则在一边敲着烟袋锅子对身边的老伴说,你看老二那个样子,说他不傻,行吗?
一开始大家都以为孙庆喜欢小云只不过出于对小孩子的新鲜感,等过了这两天,新鲜劲儿一过,也就完了。
可是,没有想到的是孙庆还真的是动了真情,对这个小生命喜欢得不得了。
小云慢慢地长大了,有的时候可以跟孙庆做做游戏,躲猫猫了。孙庆更是喜欢得很。
孙洪发现自己的弟弟是真心喜欢自己的女儿,也就把跟弟弟的隔膜慢慢地去除了。
兰英一看他们兄弟俩和好如初的样子,也松了口气。毕竟那样紧张的气氛谁看了都会不舒服。
等生了小云不久,孙洪就跟村里的一个朋友出去合伙做生意去了。
孙庆也慢慢地长大了,那个时候的孙庆觉得哥哥出去了,父母也慢慢地老了,嫂子又是个女人,小云还小,在他的概念里他就要承担起一个当家的责任。
他的年龄越来越大了,很多同龄人的孩子都生出来了,他这里自己的大事连个影子都还没有呢?
村里里专门有一些人,他们游手好闲,无所事事,精力过剩,在这种时候,他们往往会发散一下过剩的精力,编排一些莫须有的鸡鸣狗盗之事来卖弄一下自己口才,说实在的这些人实在是太有才了!
还有的人真的动了孙庆的歪脑筋,编排了一些花花绿绿有滋有味的段子,时不时拿出来翻唱一下,算是对沉默的大山的一种调节。(未完待续。。)
ps: ; ;章节感言:
木讷的孙庆从小就有一种痴,一种呆的性情。
但是在外人看来就是一种傻。
孙庆趁着哥哥外出的机会对嫂子大献殷勤,没有想到却弄了个无趣收场。
小云的出生考验着人们传统的价值观念。
小云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甚至亲身父母都对她心生偏见。
只有孙庆真心喜欢自己的这个侄女。
所以人们更觉得他傻了。
孙庆以后还会有什么让人瞠目结舌的举动呢?
他的情感归依到底在哪里呢?
精彩继续,静待下一章
第四十二章 不会做演员,那就去做导演
野棠花落,又匆匆、过了清明时节。
刬地东风欺客梦,一枕云屏寒怯。
曲岸持觞,垂杨系马,此地曾轻别。
楼空人去,旧游飞燕能说。
闻道绮陌东头,行人长见,帘底纤纤月。
旧恨春江流未断,新恨云山千叠。
料得明朝,尊前重见,镜里花难折。
也应惊问:近来多少华发!辛弃疾《念奴娇?书东流村壁》
方圃过分的小心使得他看起来似乎有点多疑。风雨沧桑这些年,他不得不小心谨慎。
但是,谨慎过了头,就滑向了多疑。凡事,还是要讲究个度才好。
那个夜晚,方圃跟吴小淘和孙庆一样,他也没有睡好。
对于吴小淘他没有感到有太多的担心和不安,他一眼就看出这个似乎长不大的大男孩身上有很多纯粹的东西,虽然这样的人在现实的人群中看起来是个不折不扣的异类,甚至还有点犯傻。
自己那么好的条件,还留学m国多年,一个正常的人大概谁也没有这样的思维,去选择一个偏远的山区作为历练自己的第一站。
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而在一般人看来他正好把方向选错了。
他是一个逆流的弄潮儿。
对于这样的人,方圃虽然没有什么疑心,但是他也不会把他安排在自己身边。
因为一切都不确定,包括自己也是一个不确定的成分。
什么事情什么人一旦确定了。也就失去了大部分的意义了,甚至存在都成为一大问题,不是吗?
是那个来自g州的电话,给他带来了极度的不安。
接电话的是一个上了几分年纪的男人,但是从电话里听得出来,他的声音洪亮,底气十足,精力充沛。别看只是那么简单的一两句话,方圃听得出这个人的声音,几乎也就等于见到了这样的一个人。
几十年的经验使他明白有这样声音的人。不管做什么事情都很有头脑。很有分寸,很能够掌控局面,也很霸气。
无论任何时候,这样的人都不会甘于平庸。
这样的人。做朋友可以让你如虎添翼。可要是成为一个对手。那无异于……
他不想再往下想了。
别看来这里有几个月了,但是他还一直用着sh的号码。大概也是出于习惯的原因,这部手机虽然用得时间有点长了。但是他已经很习惯了。
而且一抓起这部手机的时候他莫名地还有一种亲切感,因为他的手机屏幕上是一个女人的照片,披肩的长发,秀气的脸庞,柔和的眼神……
现在的他却是有点想念屏幕里的她了。
可是又有什么用呢?一个住在朦胧的屏幕般的水晶宫里,一个住在穷困的小山沟里,差距实在是太大了。
这才是应了那句话:可望而不可即。
其实,他贮备的手机卡不止一张,备用手机就有几部,并且电几乎都是满格的。随便拿起那一部来都能够很方便地派上用场。
他拿给吴小淘的就是其中的一部。
他想帮一下吴小淘,毕竟一个人离家在外,又遇到了小偷,这样的事情放在谁身上也是不好的。
方圃离家在外这么多年,他深深地知道危难之际,有一只温暖的手伸过来的力量有多大。好比是给一个突发心脏病的人来了一针强心针。
很多事情是不能够预料的,人们往往是会做梦娶媳妇,但是又有谁会做梦出大殡呢?
很多事情也是不能够多想的,一想过了头,伤害的往往是自己——自己的身体,自己的精力。
其实,很多事情大概没有想的那么糟糕。
想,往往会过了头;但是做,永远在后头。
几乎整个夜晚,方圃都不能够好好地入睡。偶尔睡着了,可是隔壁孙庆的房间里传来如雷的呼噜声,一下子又把他给弄醒了。
这个深山的大汉,有着虎豹一般的身躯,有着如雷的声音,不管走到哪里,铁塔似的身躯往那里一站,不亚于一二级的轻微地震啊!
如今这样的大块头就住在自己的隔壁,而且还打起了如歌的呼噜。
其实,孙庆那晚根本就没有睡踏实,呼噜是他打的,他是个一沾枕头就会睡着的人,可是,那一晚,他却好久都没有睡踏实。
但是,呼噜是他打的;方圃,是被他吵的。
方圃的头疼得针扎似的。头皮里好像瞬间长出无数条钢针,一针一针比赛似的扎着他的每根敏感而微弱的神经。
老了?自己真的老了!
一丝老来的落魄的感慨袭上心头。年轻的时候不管外面有多大的动静,哪怕就是周围站满了几十个唱歌的人他能够照睡不误。
是这些年的奔波和操劳把自己的身体搞垮了。不但身体垮了,心也疲惫了,心态也老了。
可是,自己这些年的操劳,收获的又是什么呢?
开了几家像样的公司,养了几千号来自不同地区的人,银行里存的钱比全身的毛孔都多。自己虽然没有腿,但是比人家有腿的跑的路还多。
可是就是没有一个像样的家。
想到这里,他有禁不住打开手机看了看屏幕上的那个女人。
那个女人沉稳恬静地冲他一笑,好像在说都几点钟了,你还不睡?
他冲着里面的女人苦笑了一声,把自己的心思用力地压了压。
脑袋上的头发随便抓一把,每把都会有几根白头发。
人已老,而家未安。
现在还到处飘零呢,不知道这样的日子什么时候才到头?
自己一路从农村到城市。现在又从城市返回农村。
从农村离开的时候,自己年龄还小,但是身体结实得跟个牛犊子似的。
现在从城市回到农村了,年龄一把了,可是身体却几乎要散架了。
空有一个支架的身体还有什么用呢?
唯一好用的就是那个圆圆的脑袋了。
他曾经跟战友们笑谈他的目标就是要农村包围城市,可是没有想到城市还没有包围呢,自己却从城市退了出来,而且退得这样神秘,这样狼狈,这样不光彩。
几乎没有人知道他做错了什么。几乎没有人了解他到底是怎么样的一个人。
包括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到底犯了多大的错。但是他的身后就是有那么一群人在到处找他,甚至想抓捕他。说他犯了罪——一个无人知晓又无人不晓的罪。
他曾经申辩过,说这样的罪就等于是没有。
他们笑了,说不认罪就等于是有罪。
他说你们纯粹是想编造一个莫须有的罪名来扣在我的头上。
他们狞笑着说莫须有不也是一项罪名吗?还是最高的罪名呢!哈哈!
他知道有些人肯定是疯了。要不然的话就是自己的神经出了什么毛病。为什么总是做一个几乎相同的梦。
而且梦醒后往往是一身的白毛汗。连背心都湿透了,黏贴在身上一阵阵的冰凉——透心的冰凉啊!
想到这里,他猛地打个寒颤。其实,今天他根本就没有做那样的梦,只是他想到了那个曾经的梦。
他的白色的背心一点汗水都没有,但是他却冷得打了个喷嚏。
他记得他刚来这里的时候,老孙头一家把他当伸来供奉,每逢跟人介绍自己的时候都要竖起大拇指再说话,可是他知道自己其实已经什么都不是了。
别人只知道他是一个公司的老板,是一个有着十几个股东的董事长。别人看他的时候眼睛闪着亮光,仿佛看他一眼就会给自己带来喜气,看上一眼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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