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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启天堂的钥匙-第6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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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手机和钱的方圃还有老孙头一家人,特别是孙庆。
孙庆回来后发现小云母女的房间里已经关灯了。他想大概小云把今天路上我跟她讲的话都忘记了,这个丫头平时开起来很伶俐的,今天怎么变得这样忘事起来!
反过来又一想,自己在送吴小淘的时候又没有再次叮嘱一下小云,多大的孩子呀!
这样一想,他的心里仿佛好受多了。
他走进自己的房间,虽然跟方圃的房间只是隔着个帐幔,但是毕竟是自己独立的一个空间,哪怕隔壁房间里一声轻微的咳嗽也能够听得很清楚。
他从床下的木板下面拿出张平给他代买的东西。隔着塑料袋就能够清楚地看到里面的东西。
花色真的很好看。
看上一眼就会让人迷醉。别说打开看了。
孙庆颤抖的手实在按捺不住了,他本来想不拆开找个机会让小云带过去。但是那么美的一个东西就在眼前,想不拆开看看确实是一件很难的事情。
他开始动手了。他的心噗通噗通地跳个不停,喉咙干渴得要冒烟了。
此时,他急切地想喝一杯水,哪怕是杯白开水也可以。一杯水浇下去就会熄灭里面燃烧的火焰,就会平息一下因为激动而忐忑不安的心跳。
对于里面的东西的质地来说,他的大手实在是有点太大,也太粗糙了。
那是一款花色鲜艳的长条丝巾,上面的标牌上清楚地注明了产地和面料成分。面料是百分百的真丝。而且还是桑蚕丝。
但是,他没有读过书。根本就不认识那几个字。他知道这件轻薄的围巾实在是太贵了,花了他将近一张大红钱,那可是他几个月都花不完的开销呀!
他的手轻轻地摩挲着那件东西。他的手太过粗糙了,而那件丝巾又太过细滑。手指所到之处。偶尔会有轻柔的撕拉的声音发出。
每当听到那样的声音。人高马大的孙庆就会触电似的把手缩回。
不知道为什么。每当他的手缩回的同时他又很想再次触摸一下,哪怕里面就是插了线路,他也想冒险一试。
这么个物件对于长了三十多岁的孙庆来说实在是太新鲜。太刺激了,这样的东西只是在电视上看到过,而披着这样东西的女人几乎都一个模样,那就是好看,好看,还是好看。
现在这样的东西就在自己的眼前,就在自己的手里,而且还是自己托人买来的,那不就是自己的东西吗?
不过,明天,不,或许更晚一点的时间,这个东西就会离开自己的房间飞到另外一个房间。
在那里,他孙庆喜欢的女人就会在一面大镜子前面披上这件东西,这件东西上的花花草草仿佛有了生命似的也会紧紧地贴着她柔美的肌肤慢慢地舒展开婀娜的身姿,也顺便在那面大镜子里照一照自己的影子。
如花的人也在镜子里欣赏着自己娇美的面容,她或许还会冲镜子里的自己吃惊地张大了嘴巴——那个镜子里的女人难道就是现实中的自己吗?怎么那么美!那么高贵!虽然她的发饰并不高贵,她的发型也没有盘起如云的发髻,但是她看起来就是那么美,美得像一首诗流响在花草树木丛林之间,流响在蜂鸣蝶舞的百花丛中。
而那个送东西的人,就是他孙庆自己了,则躲在一颗窗户下面的大树下,偷偷地往里面看。
那是一个多么激动人心的时刻!
那个时刻还没有到来,五大三粗,目不识丁的孙庆自己就先陶醉了。
他迷迷糊糊地像多喝了二两老酒,今晚确实他多喝了二两。
人在高兴的时候喝多少也不会醉,哪怕醉了也不会蠢到像李白那样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一邀明月,噗通一声,自己的生命就真的画上了一个句号。
李白呀,是醉到不要命的那种。而他孙庆则是醉到醉了还想醉,最好一直醉下去的那种。
迷迷糊糊地孙庆的面前像是放电影似的出现了一幕幕的真实的画面。
他从第一眼看见他的嫂子兰英就喜欢上了。他记得那是他第一次见到兰英。
那个时候,孙洪跟兰英刚刚定亲不久,孙洪有事情外出了,可正好赶上仲秋节。
按照农村的风俗,过节日的时候,只要是定了亲的女孩子一般都要到婆家过的。到了那个时候,婆家里要有人来接的——或者是自己的男朋友,或者是男朋友家的兄弟姐妹,一般而言有妹妹的最好是妹妹去接,没有妹妹的就让弟弟去,让弟弟去是最后的人选,因为实在家里没有什么女性的成员了。
孙洪就兄弟俩,上无姐姐,下无妹妹,孙洪有事外出,那接没有过门的媳妇的好事就落到了孙庆身上。
孙庆记得那一天,自己的母亲早早地把自己叫了起来,说你去你嫂子家(没有过门的时候,人们就这样称呼了)把你嫂子接过来过节吧。
孙庆当时对于嫂子只是个概念性的称呼,因为他毕竟一次也没有看见过那个所谓的嫂子到底长什么模样。
只是听家里人讲,那个女人长得娇小单薄的很好看,皮肤白皙得像是冬瓜瓤一样。
哥哥孙洪跟兰英见面也只是在媒人家里见过一两次,对方留下了见面礼和一个大红包后两个人的亲事就等于是定下来了。好像是双方在订立契约钱先付点押金似的。
这样的一个仪式下来,女人的身份就变了,变成了谁家谁家的未婚妻,变成了谁家谁家即将娶过去的一件活着的商品。
没有买卖就没有商品,没有买卖就没有杀戮。对于有人的社会与自然来说,道理几乎是一样的。
他记得他母亲把他从床上一把拉起的时候,他还有点不情愿地扭动了两下身子,意思是自己才不愿意做这样的事情呢。
他的母亲知道自己儿子的脾气,大儿子孙洪外向一些,活跃一些;二儿子孙庆内敛一些,木讷一些,但是心眼儿不少,就是嘴巴里话不多。
他的母亲对他说你到那里先跟人家的爹妈叫声大伯大妈,然后把你哥哥不在家的事情跟人家说一下。
孙庆说那样的话我都不知道怎么说,或者说些什么?
到那里根本就不用你说什么,咱们家别说派你去,就是派个三岁的孩子,或者是个还不会说话的孩子过去,人家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你过去什么都不说,可以的。但是要是过节了咱们家什么人也没有过去,那就是个毛病,人家就要挑个理了。
听着母亲的唠叨,孙庆听得有点不耐烦,但是又不好说什么,毕竟大过节的,高兴还来不及呢!
他一咕噜从床上爬起来,走到了外间,洗了把脸,随便塞了点饭菜后就带着母亲准备好的礼品上路了。
一路上,他的心里像是潮水一般,起起落落,难以平息。他拎着礼品盒的手都不由得冒汗了,他不知道第一次看到哥哥的女朋友的时候自己会是怎么样的一个反应。(未完待续。。)
ps: ; ;章节感言:
孙庆迷恋自己的嫂子由来已久,但是潜伏之深又令他身心俱疲。
从这一章开始我们可以读到他那忐忑不安的一段恋情。
大山深处不乏美味的野餐,但是大山深处隐秘的恋情让人读来或许也有着一股难得的野味。
何况孙庆目不识丁,粗蛮有力,而自己的嫂子又是一个娇小瘦弱,弱不禁风的柔弱女子。
寡妇门前是非多,孙庆的这段不了情有没有画上句号的一天呢?
读懂了孙庆,或许你就读懂了沉默的大山;读懂了兰英,或许你就读懂了背负着大山的沉默的女人。
精彩继续,静待下一章
第四十章 住在隔壁的春天(二)
粉靥金裳。映绣屏认得,旧日萧娘。翠微高处,故人帽底,一年最好,偏是重阳。避春祗怕春不远,望幽径、偷理秋妆。殢醉乡。寸心似翦,飘荡愁觞。
潮腮笑入清霜。斗万花样巧,深染蜂黄。露痕千点,自怜旧色,寒泉半掬,百感幽香。雁声不到东篱畔,满城但、风雨凄凉。最断肠。夜深怨蝶飞狂。 ;吴文英《惜黄花慢?菊》
一路上,孙庆的心跳得很快,这哪里像是去接自己哥哥未来的媳妇,纯粹比接自己的媳妇还激动。
大概用了不到一个小时的时间,孙庆到了兰英家的门口。门口蹲着只大黄狗,着实把孙庆给吓了一跳。他本能地把礼品盒举在前面做挡箭牌。
令他没有想到的是这只狗竟然耷拉着尾巴,围着他转了一个圈后,又盘腿坐在他面前,两只前爪着地,一双黑玻璃球般的眼睛友善地看着他,伸出的舌头像是一根颤抖的弹簧,有节奏地抖动着。
清官不打送礼的,看来这狗跟人也差不到哪里去。
兰英的妈妈听到狗叫赶紧跑出门来,她爸爸也出来了。
他们一看是提着礼品盒的一个小男孩,就明白是谁来了。
孙庆赶紧喊伯父伯母。并摆明了自己的身份。
兰英的妈妈一听是孙洪的弟弟,就朝着屋子里喊了一声兰英,快出来,你弟弟来了。
这里还不知道兰英的反应怎么样呢,孙庆的心里却提前涨潮了。一激动,脸红了不算,就连脖颈子上都是通红一片。
门口出现了一个十七八岁的姑娘,细长的瓜子脸,略显苍白的面容,左脸靠近鼻梁的地方有一个大大的褐色的斑点——这一点破坏了整张脸的安宁,但是却给整张脸带来了一点俏皮的颜色。
世界上哪里会有百分百的纯色调呢?更不用说人的一张脸了。
孙庆上去喊了一句,姐姐。(那个时候,对于未过门的嫂子几乎都是这样喊的)
兰英腼腆地点了点头,一个抽身自己走到别的房间里去了。
兰英的妈妈说你弟弟来了。你有什么好躲的。快过来跟你弟弟说说话。
没有办法,兰英重新折回到了孙庆所在的房间。
兰英的爸爸妈妈赶紧泡了一壶新茶,兰英的妈妈又从一个柜子里捧出一把炒熟的花生放在孙庆的面前说吃吧,自己剥着吃。很香的。
兰英就坐在土炕的一个边上。倚靠着墙边的一垛被子。手里拿着几根毛衣针,旁边是一个大的蓝色的毛球。
她的头一直低着,仿佛手里的线永远也抽不完。连暂时停下来的时间都没有。毛线在她的手指间绕来绕去,几个指甲有节奏地按照一定的步调抖动着。
她的脸微微泛着红晕,不知道是过于害羞呢,还是过于忐忑不安。
孙庆剥花生的手有点颤抖,他很想偷偷看看兰英的脸,但是又不好意思,只是不停地剥着手中的花生,但是剥好了一个他并没有直接放进自己的嘴巴,而是全部都积攒在旁边,过了没有多久,他的手边就出现了一座小的花果山。
兰英的妈妈一开始还没有注意到这一点,等到她发现的时候,她急切地说你这个孩子,怎么自己剥了自己不吃呢?快,自己吃吧。
生性不喜欢多说话的孙庆一听到兰英的妈妈这样问自己,赶紧说了句,我是给姐姐剥的。说完后他的那张四四方方的南瓜脸已经红彤彤一大片了。他知道这句话几乎耗尽了他全部的智慧和能量。
孙庆憋足了劲儿说的这句话把屋子里的人都说得有点愣了,兰英则抬起头来快速地看了他一眼,心里想笑,可是没有敢笑出来。
兰英的父母一愣过后,说这孩子可真好,真懂事,有爱心,就冲这个孩子,咱兰英嫁过去后受不了委屈了。孙洪的弟弟都这样知道心疼兰英,更别说孙洪本人了。
他们的推测一点儿也不错。
孙庆清楚地记得哥哥对嫂子的好,哪怕哥哥夹一口菜,也要先检查一下兰英的碗里有没有,要是没有的话,就赶紧夹过去给兰英吃;有的时候,碰到贝壳类的东西,兰英的嘴巴弄不开的时候,他就直接用嘴巴猛吸一口气把肉吸出来放到兰英的碗里;还有一次最为让孙庆难忘的是那一次,妈妈不知道从哪个邻居那里弄来的大田螺,妈妈提前把里面的肉用个钩子勾出来后又加了些新鲜的猪肉一起剁烂后又加了些好闻的调味品后重新把它们塞进田螺壳里,放在锅里煮熟后端到桌子上。
孙洪先夹了一个最大的放在兰英的碗里,说吃吧,很好吃的。
兰英当时的脸一红,用脚踢了踢孙洪的脚,那个意识是说不要这样,多让人难为情啊!
可是,或许是兰英用力实在是太轻柔了,孙洪根本就没有感觉到一点力度;或许是他明明感觉到了,可是故意装作什么都没有发生似的。
他不但不罢手,还说了一句,好吃吗?
兰英那个时候还以为他不会再继续给自己夹田螺了呢,又听他这样一问,赶紧说好吃。
可是没有想到的是兰英的话刚一出口,孙洪又给兰英的碗里一连夹了几只。
家里其他的人一听兰英这样说,好了,大家都不吃了,兰英觉得好吃,就都给兰英留着吃吧。
孙洪的妈妈一听刚进门的儿媳妇这样说也跟着孙洪一样把田螺不停地往兰英的碗里夹,最后碗里的都要往外流了。
大家这样一来,弄得兰英都不好意思吃了。
孙洪还不住地在旁边说吃啊,吃啊!
这样的一幕,在孙庆看来,只有羡慕的份。他的心里在想唉,要是以后我有个跟嫂子一样好的老婆该有多么好啊!我也会这样疼她的,只是哥哥做得也太过了,让别人可怎么吃呀!
老孙的看法跟孙庆几乎是一样的。
私下里,老孙跟自己的老婆说你看老大这个疼媳妇的样子,真是没有出息!
没有想到孙洪的妈妈立刻反驳说疼老婆就叫没有出息了,这不是没有出息,我看我们老大是太有出息了,比他爹不知道强多少辈!疼老婆的男人实在是太少了!都是我自己命苦,没有摊上个疼我的男人!
老孙头没有想到在自己老婆那里碰了一鼻子的灰。
但是,那一幕一直在孙庆的头脑里闪现,好像装了定时播放器一样,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播放一次,就像事先调整好的闹钟一样准时而有规律。
以后吃饭的时候,孙洪这样的动作有所收敛,孙庆想肯定是私下里嫂子给哥哥上过课了。
那个时候,孙庆的心里很是矛盾,他总觉得哥哥这样做不只是想表明他对嫂子好,他肯定还想在我孙庆面前显摆一下,好像在说老二你看,你有这样的福气吗?
孙庆从那个时候起心里就好像系了个疙瘩,有事没有事的时候,一想起吃饭时候的那一幕总觉得心里有个解不开的扣,他默默地在心里跟哥哥较上了劲儿。
有一次,哥哥又外出了,他想机会来了,这次我看看还有谁给兰英夹菜。
还有谁呢?自然是他孙庆了。
那天,老孙头跟老婆去了一趟后山,从后山带回来一直刚刚抓来的野兔。
凡是带个野字的东西都有一股莫名的蛮力,这只兔子的力气实在是不小,等到老孙准备着要宰杀它的时候,还莫名地喷了老孙一身的兔子尿。
老孙一急一气,拿起刀来冲着兔子的脑袋就猛地敲过去,没有想到因为用力过猛,老孙的脸上又溅了一脸的白色的豆腐脑——兔子的脑浆子喷了老孙一脸。
这样一来,把老孙脸上一脸的麻坑坑给填平了。(未完待续。。)
ps: ; ;章节感言:
憨实木讷的孙庆奉命去接未过门的嫂子,他的忐忑不安就像是一幅跳荡的心电图。
兰英的姿容并不是绝美的美人,但是她有着一种娴静之美。
孙洪是很爱兰英的,爱得程度超出了孙家人的想象。
这样的爱很让旁边的弟弟孙庆看了既羡慕有嫉妒,甚至还以为是哥哥对自己的炫耀和挑战。
十几岁的孩子的心里还能够想些什么呢?
在接下来的章节中孙庆还会想到什么,或者做出什么出格的事情吗?
精彩继续,静待下一章
第四十一章 咬人的兔子肉
彭城夜宿燕子楼,梦盼盼,因作此词。
明月如霜,好风如水,清景无限。曲港跳鱼,圆荷泻露,寂寞无人见。紞如三鼓,铿然一叶,黯黯梦云惊断。夜茫茫,重寻无处,觉来小园行遍。
天涯倦客,山中归路,望断故园心眼。燕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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