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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们一直活在春秋战国-第1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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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他父亲楚武王一样,他也是死在军旅之中。
鬻拳操办完楚文王的葬礼,自杀殉葬,死后被埋在楚文王的墓前。
生为楚国的守门官,死后继续为楚文王守门。这个看门的铁饭碗,没人敢跟他争。《左传》对鬻拳的评价很高,说他真心实意地爱自己的君主,为了劝谏君主,宁可自己接受刑罚;自己接受刑罚的同时,又不忘帮助君主积极向善。
我的意见嘛,爱则爱矣,一而再、再而三地将自己的意愿强加于君王,未免太生硬拧巴了。
前面说到,楚文王与息妫(现在被称为文夫人)生了两个儿子,哥哥叫做熊囏(jiān),弟弟叫做熊恽(yùn)。楚文王死后,熊囏即位为君,在历史上,他被称为“堵敖”。堵敖是楚地方言,意思大概是虽然即位,但是未尽到国君的责任与义务。
堵敖在位的第五年,想杀自己的弟弟熊恽,结果反被熊恽杀死。熊恽也就是历史上的楚成王。
楚成王虽然登上王位,然而年纪尚轻,羽翼未丰,国家的大权很快落到了当时的令尹,也就是他的叔叔子元手上。
寡妇门前是非多,楚王家里也不例外。公元前666年,子元在嫂嫂文夫人的宫殿旁边修建了自己的别墅,并派人在别墅演出了极具男性荷尔蒙的“万舞”。
所谓的“万舞”,大概是围着篝火,由年轻力壮的男子戴着面具、光着膀子、举着兵器来跳的一种舞蹈。
在一个寡妇门前跳这种舞,好比给她喝春药。
文夫人于公元前684年被楚文王虏至楚国,至今已有十八年。年轻的时候遭遇过灭国丧夫之痛,人近中年,生过两个孩子,仍然使得子元神魂颠倒,不顾廉耻地想引诱她。文夫人的诱惑力,确实非同小可!
文夫人被吵得坐立不安,派侍女去见子元,说:“祖宗发明万舞,是为了激发武士们的斗志,习武备战。现在令尹不想着怎么为先君报仇,入中原一雪前耻,却在他的未亡人面前表演这种节目,不觉得很奇怪吗?”
言下之意,子元你也未免太不务正业了。
男人最怕什么?最怕自己喜爱的女人看不起自己。文夫人这么一说,子元的脸当场就红了,说:“妇道人家尚不忘中原之志,我这个大男人反而忘了!”于是撤走了舞蹈班子。
文夫人倒是站在自家的阳台上独自失落了一阵。
同年秋天,子元率领兵车六百乘讨伐郑国。一次性动员六百乘兵车,对于当时的楚国来说,差不多是倾巢而出。子元带着这么多兵车去,大有不灭郑国誓不回师之势。
仅仅在一年之前,齐桓公才与鲁、宋、陈、郑等国国君在幽地举行第二次会盟,就维护中原地区稳定结成更加牢固的同盟。幽盟的火炬还没熄灭,楚国就以倾国之力讨伐郑国,子元为了在文夫人面前一显身手,当真是拿国家的命运作赌注了。
文夫人不是说他不务正业吗?那他就要做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来给文夫人看。
六百乘兵车一路上基本没有遇到什么抵抗,直抵新郑的桔柣(dié)之门。楚军稍事休整之后,由子元、斗御强、斗梧、耿之不比率领前军,斗班、王孙游、王孙喜率领后军,自新郑的外城门鱼贯而入,一直进到内城。
这是一次奇怪的进军。新郑所有的城门都洞开,楚军在没有任何抵抗的情况下,以整齐的战斗队形,像接受检阅一般开进了郑国的首都。
子元越看越觉得不对劲,越走越觉得心里发虚。郑国军队在哪里呢?他不断地问自己。终于,他醒悟过来了,低声对身边的耿之不比说:“郑国有能人。咱们快退军!”
耿之不比没有问为什么,只是忠实地执行了他的命令。数万名训练有素的楚军一齐向后转,用楚地方言小声议论着,迅速有序地退出了新郑城。
刚刚退出新郑,探子就传来消息,齐桓公亲自率领齐国、鲁国、宋国三国大军,离新郑只有几十里的路程了,一直避而不战的郑国军队也在附近出现。
很显然,这是一个圈套,姬家村的村民很想借此机会将门外的野蛮人一网打尽。子元越想越怕,现在连新郑城外也不安全了,他带着部队连夜遁逃。
郑国军队一直跟踪追到桐丘,派出的探子回报,说楚军大营有鸟群集,郑军才停止追击。营中有鸟,说明楚国人跑得快,只剩下一座空营,再追上去也没有什么意义了。
子元以讨好文夫人为目的的战争,以虎头蛇尾而告终。不过,六百乘兵车一去一回,钱粮军备自然白白消耗掉不少,就当组织湖北人去河南旅游观光了一趟吧。
伐郑无功而返,文夫人的态度又仍旧冷淡,这使得子元相当郁闷。当年周幽王烽火戏诸侯,好歹搏得了美人一笑,现在子元为了一个嫁了两次的中年妇女,不惜举楚国之力劳师远征,竟然没有获得任何回报,教他如何解忧?
从新郑回来后,子元干脆搬到王宫里去住了。他就不信,文夫人一个寡妇,能够长期忍受没有男人的日子。他在王宫一住就是两年,期间自然没有少骚扰文夫人。但是按《左传》的记载,他想要与文夫人上床的目的似乎一直没有达到。
子元这样做,不只是对先君不敬,对现任君主楚成王也是大大的不尊重。公元前664年,大夫斗廉当着百官郑重建议子元搬出王宫,以正风纪。结果被子元派人抓起来,投入大牢。
子元的行为终于惹了众怒。同年秋天,申公斗班在朝堂之上刺杀了子元。
所谓申公,就是申县的地方长官。楚国人自称为王,每消灭一个小国,就将这个国家变为一个县,县的长官也就随之被称为公。按照周朝的礼制,公是很高级别的诸侯,地位在侯、伯之上,仅次于天子,整个中国寥寥无几。但是,楚国人根本不管那一套,光县一级的公就任命了十余个。
后人评价子元,总会将他和文夫人联系在一起。文夫人还是息夫人的时候,就因其美貌而遭受蔡侯献舞的调戏,她的第一任丈夫息侯妄图借助楚国的力量陷害献舞,导致献舞长期被楚国囚禁,而蔡国也不得不听命于楚国。献舞被囚之后,回过头来报复息侯,在楚文王面前大谈息夫人的国色天香,楚文王受不住引诱,灭了息国,杀死息侯,将息夫人带回楚国,立为文夫人。楚文王既死,令尹子元掌权,同样垂涎于文夫人的美貌,多方引诱而不可得,意乱情迷,最终引起公愤,被刺而亡。女权主义者也许对此说法很是愤怒,但我还是坚持认为,文夫人在某种意义上就是息侯、献舞和子元悲剧的根源,这与海伦是特洛伊战争的根源,是同一个道理。
自楚文王去世以来,子元当政,楚国的政治相对混乱。子元死后,一位名叫斗谷於菟的人物被任命为楚国的新令尹。
斗谷於菟,姓斗,名谷於菟,字子文。楚地方言,谷即是乳,於菟即是虎。因此,谷於菟的意思就是乳虎。(也有说是“乳于虎”,即被老虎喂养过的意思)《左传》上说,这位乳虎先生担任了楚国的令尹,“自毁其家以纾楚国之难”。也就是拿出自己的家财以缓国家之急。
斗是楚国的大姓,以熊仪(楚武王的爷爷)为先祖。因熊仪被称为若敖,所以斗氏又被称为若敖氏。斗谷於菟的父亲就是楚武王年代的斗伯比。
作为名门望族之后,斗谷於菟拿出万贯家财不是难事。但是,他拿出这笔家财来,解的究竟是什么样的国难,《左传》上没有言明。我只能猜测,令尹子元这些年来关注于泡嫂嫂这件事,很少理会国家政务,再加上两年前倾国之力进攻郑国,没捞到任何好处,导致国库空虚,连公务员的工资都难以为继了。
不管怎么说,斗谷於菟一上任就拿出自己的家财奉献给国家,已经体现了一位优秀的政治家应具有的大公无私的品质。从楚武王年代至今,楚国这个蛮夷之国虽然经历了诸多磨难,但一直倚仗其优秀的管理团队,在发展速度上遥遥领先于中原各国,涌现了斗伯比、熊率且比、鬻熊、斗廉等一大批贤能之士。而在楚成王年代担任令尹的这位斗谷於菟,一般称作令尹子文,更是他们之中的佼佼者。
“齐桓公加管仲”这对北方组合,很快将感受到“楚成王加子文”这对南方组合所带来的压力。
【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公元前662年,鲁国的统治者鲁庄公感觉到自己大限将至了。自父亲鲁桓公在齐国遇害,他登上了鲁国国君的宝座,至今已经三十二年。凭心而论,他不是一个很优秀的国君,但也绝非昏庸之主。在他的领导下,鲁国平平安安地度过了三十二年,没有经历太多战争,百姓基本安居乐业。乱世之中,能做到这样,就算是一个合格的君主。
鲁庄公有三个弟弟,大的叫庆父,第二个叫叔牙,最小的叫季友。弥留之际,鲁庄公将叔牙找来,问他谁来继承君位比较合适。叔牙给了一个非常愚蠢的回答,说:“我觉得庆父有才,可以担当大任。”叔牙走后,鲁庄公又把季友找来,问了同样的问题。季友反问道:“这个问题难道还用问吗?我将用自己的生命侍奉般。”
般,就是公子般,是鲁庄公与夫人孟任的儿子,当时还是个小孩。
说起鲁庄公与孟任,有一段浪漫的爱情故事。
某一年春天,鲁庄公在宫内的高楼上眺望风景,看到邻居党氏家的女儿孟任在院子里和侍女嬉戏,十分惹人怜爱。鲁庄公一看见孟任就喜欢上了,顾不得什么礼不礼,下楼出宫,径直跑到党氏家的院子里,向孟任表达爱意。孟任对这位突如其来的闯入者又惊又怕,带着侍女躲进内院,紧闭大门,不让他进来。鲁庄公体现了一个中国绅士应有的风范,他文质彬彬地站在门前,说了很多肉麻的话,并许诺要立孟任为夫人。如此这般折腾了老半天之后,孟任伸出一条粉嫩的胳膊来。
“干啥?”
“盟誓啊,我妈妈说了,你们男人都不可靠,必须要发毒誓。”
鲁庄公二话不说,抽出随身配带的小刀,先在自己和孟任的手臂上各划了一个口子,然后将两个伤口紧贴在一起。血,也融于一处了。
在那个保存周礼最完好的国家,国君与邻家少女之间居然发生如此浪漫的一段自由恋爱,真是让人觉得不可思议。连左丘明老先生也被蛊惑了,写完这段故事,居然忘了加上一句:“非礼也!”
鲁庄公与孟任生了公子般,还生了一个女儿。有一年鲁国举行求雨的祭祀活动,在大夫梁氏家彩排,公子般的妹妹也跑去观看。有个养马的官,名叫荦(luò),在墙外看见公子般的妹妹,不知道她是公主,[WWW。Zei8。]吊儿郎当地用污言秽语调戏她。公子般十分生气,派人把荦抓起来狠狠打了一顿。
鲁庄公听到这件事,心里“咯噔”一跳,很快联想到当年宋国的南宫长万之乱。他对公子般说:“荦是壮士,能轻而易举地把大盖扔到城门之上,你要惩罚他,最好杀掉,不要打他。”但是事情已经过了,再回过头去把荦抓起来杀掉,显然不太合适。久而久之,这件事也就被淡忘了。
后来鲁庄公又娶了齐桓公的妹妹哀姜做老婆。这是一段政治联姻,出于对齐国的尊重,鲁庄公对哀姜礼遇有加,其尊重程度,甚至到了“非礼”的地步。史料没有记载鲁庄公如何妥善处理两位夫人之间的关系,但是很可能为了国家利益,孟任不得不屈就哀姜,将第一夫人的位置让给了她。另外还有一种可能,哀姜嫁到鲁国来的时候,孟任已经撒手西去,所以不存在第一夫人之争。
虽有这些变故,公子般的嫡长子地位却没有被改变。因为哀姜一直未曾生育。诸侯去世后,嫡长子继承君位,这一点是无须置疑的。唯一的问题是,鲁庄公弥留之际,公子般还只是一个小孩,与庆父、叔牙、季友三位叔叔比起来,他实在是太弱不禁风了。
鲁庄公很担心,如果自己的几位兄弟对公子般怀有异心,在他死后,公子般就会像汪洋中的一叶扁舟,被政变与夺权的浪潮席卷而去。在那个年代,这种担心不是没有道理,反而是很有必要。他将叔牙和季友找过来,问他们谁能继承君位,实际上是在试探这两个弟弟的心迹。
可想而知,季友的回答令鲁庄公很满意,而叔牙的回答让鲁庄公很不放心。
顺便说一下,季友这个人物,在出生之前就已经注定是鲁国的栋梁之材。据《左传》记载,季友即将出生的时候,父亲鲁桓公找人来给他算命,算命先生告诉鲁桓公:即将出生的是一位公子,名字叫做友,将成为国君的左膀右臂,协助国君处理朝政,成为公室的辅政大臣。
“季友亡,则鲁不昌。”算命先生甚至这样说。
鲁桓公又命人给他算卦,得到“大有卦变成乾卦”。对此,算命先生解释道:这孩子将来可以享受父亲的尊荣,人们崇敬他如同崇敬国君。说来也是神奇,等到小孩出生,打开手心一看,赫然写着个“友”字,自然给他取名为友了。
有了季友这句话,再联想到上面那个传说,鲁庄公心里那块石头也就落了地。
“如此,我就将般托付给你了。”他郑重其事地说。季友长久地拜伏在地上,接受了嘱托。
“我也问了叔牙同样的问题,他回答说,庆父有才。”鲁庄公若无其事地提起。
“哦?”
“我早听说庆父怀有二心,只是一直未能确证。今天叔牙的回答,更让我不放心了。”
兄弟俩对视了一阵。季友点点头,说:“我明白了,请交给我去办理吧。”
季友出来之后,立刻派人把叔牙带到鍼(zhēn)巫氏家里。鍼巫氏以巫为氏,想必世世代代均为巫医,既为公室贵族驱邪治病,也善于调配各类毒药,也就是武侠小说中经常出现的“国师”之类的人物罢。
“知道为什么把你带到这里来吗?”季友问。时近日暮,阳光从西边的窗子透射进来,照在他那张年轻而成熟的脸上。
“知道。”叔牙说。
“你说的这些话,既害了自己,也害了庆父。”
“此事与庆父无关,是我一时糊涂,他并不知情。”叔牙连忙说。
“庆父知不知情,我自然会弄明白。”季友将放在膝前的一个木碗推到叔牙跟前,“喝了这杯酒,你的后代还可以幸福地生活在鲁国。否则的话,你同样要死,而且……以后不会有人祭祀你。”
叔牙眼眶里盈满了泪水。
季友拍拍他的肩膀:“生于公室之家,就应当有随时赴死的思想准备。你死之后,我会告诉你的家人,就说你是得急病而死。他们将受到最好的照顾,请放心去吧。至于庆父,你也可以放心,只要他不胡思乱想,自惹麻烦,就不会有事。”
按季友的想法,庆父与叔牙自然串通一气,但看在兄弟的情分上,只杀掉叔牙一人,让庆父好好反省一下,也就可以了。后来的事情证明,他这样想是一个大大的错误。
叔牙喝了那杯酒,回来走到逵泉就死了。季友没有食言,让他的后代继续享有叔牙的俸禄,而且被立为叔孙氏。数十年之后,叔孙氏在鲁国的势力逐渐强大,与庆父的后代孟氏、季友的后代季氏一道把持朝政,被人称为“三桓”(庆父、叔牙、季友均为鲁桓公的儿子,因此为名)。当然,这是后话,在此不提。
《春秋》记载,公元前662年,“八月癸亥,公薨于路寝。”路寝就是正寝,这段记载直译成白话就是:鲁庄公死于寿终正寝。为什么要特别说明他是寿终正寝呢?我们可以翻回去看看前两任国君鲁隐公和鲁桓公的死亡记录。
鲁隐公:“冬十有一月壬辰,公薨。”
鲁桓公:“夏四月丙子,公薨于齐。”
众所周知,鲁隐公死于公子翚之手(政变),而鲁桓公死于齐国的公子彭生之手(情杀),都属于非正常死亡。《春秋》对此有所忌讳,仅简单以一个“薨”字一笔带过。现在鲁庄公好不容易正常死亡了,开创了《春秋》史上鲁国国君寿终正寝之先河,所以必须强调一下,告诉大家,他可是死在自己床上的。
看不出,这群鲁国的史官还有点黑色幽默。
鲁庄公死后,季友扶立公子般即位。
周礼规定,天子七月而葬,诸侯五月而葬,也就是天子死后七个月下葬,诸侯死后五个月下葬。这五个月里,嗣君只能居住在宫外,称为“五月居庐”。
因此,公子般就近住在外公党氏家,为父亲守丧。
同年十月,鲁庄公尸骨未寒,庆父唆使养马的荦潜入党氏家中,刺杀了公子般。
季友得到消息,连夜逃往陈国避难。他的这一举动,在历史上颇受非议。很多人认为,季友受先君之命,辅佐新君,不到两个月就被庆父钻了空子,把新君给刺杀了,这说明季友政治敏感性不强、防备不周、保护不力,是大大的失职。而公子般死后,他没有积极开展对庆父的斗争,反而独善其身,弃国家于不顾,一个人跑到外国去避难,更是不负责任的表现。这种批评不是没有道理,但是如果考虑到当时另一个人物的介入,也许人们会觉得季友这样做,其实也是情有可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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