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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们一直活在春秋战国-第1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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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胜听了,默然不语。
【刺客助阖闾上位】
公元前515年春天,楚平王尸骨未寒,吴国再度对楚国发动进攻。吴王僚的两个同胞弟弟——公子掩馀和公子烛庸奉命包围潜城(今安徽省境内)。此前连续几次重大军事胜利使得吴王僚信心爆棚,除了进攻楚国,还派一向不理政事的公子季札出使晋国,“以观诸侯”,大有问鼎中原之势。
然而他忽略了两个重要的问题:第一,此前的军事胜利,都是阖闾为他取得的;第二,阖闾觊觎王位已久,只是苦于找不到机会下手。
楚国人对吴国的进攻采取积极防御。莠尹然、王尹麇先行救援潜城,左司马沈尹戌亲率精锐的王卒作为后应,令尹囊瓦率领水师沿江东下。就在掩馀和烛庸犹豫不决之际,楚将左尹郤宛和工尹寿抄了吴军的后路,将他们包了饺子。
消息传到吴国,阖闾的第一反应是“机不可失,时不再来”。他将专诸找来说:“我听说中原有句古话,求人不如靠自己。自己不去索取,就不会有收获。吴王这个位置,本来就应该是我的,现在该是行动的时候了。”
专诸说:“为了这一天,我已经准备了两年,您再不动手,我就只好改行做厨子去了。但是有一件事必须提醒您,就算我杀了他,只要季札反对,您还是当不了吴王。”
季札在吴国德高望重,而且比阖闾更有继承权,他如果有意见的话,阖闾确实难以如愿。但是对于阖闾来说,这事早已考虑过了,而且不成为问题:“季札?他不是被派去出访晋国了么?等到他回来,生米已经煮成了熟饭,他还能废掉我?”
专诸说:“那就好。另外还有一件事,我上有老母,下有幼子,如果我不在了,谁来照顾他们?”
阖闾郑重其事地说:“我,就是你。只在我活在这个世上,就好比你活在世上。”
话说到这个份上,专诸想不干都不行了。同年四月,阖闾请吴王僚到家里赴宴:“下臣新近得了一个厨子,做得一手好菜,尤其善于做鱼,堪称天下一绝。恳请大王屈尊光临寒舍,尝尝他做的太湖烩鲤鱼,不是一般美味!”吴王僚欣然应允。
宴会那天,阖闾在地下室埋伏了数百名死士。吴王僚也不是吃素的,从宫中至阖闾府上,全线封路警备;阖闾家中从门至阶,从阶至户内,以至于户内之席,全部派有全副武装的王宫卫士守卫。厨子传菜进来,在门口先脱光衣服接受检查,然后穿上宫里带来的衣服,双手举案,跪行而入。而且两侧各有数名卫士,手执铜铍(一种双刃剑,外表类似于刀)夹送,刀刃直抵厨子的肌肤,只要厨子稍有异动,即刻可将其碎尸万段。
等到专诸将要上鱼的时候,阖闾上前给吴王僚敬酒,突然失足摔倒在地。吴王僚忙将他扶起来。阖闾致歉说:“昨日下车不小心崴了脚,医生给敷了药,今天还没有痊愈,请大王原谅,下臣出去叫医生再看一下,马上回来。”
吴王僚喝了不少酒,已经放松了警惕,道:“快去看看。”阖闾刚退下,室外飘来一阵鱼香,吴王僚一闻到那香味便食指大动,肚子里那条馋虫已经被勾了起来。只见专诸换好了衣服,在四名卫士的“挟持”下端着菜跪行进来。
吴王僚斜着眼看了专诸一眼:“你就是那个做鱼的专诸?”
专诸低着头说:“是。”
吴王僚又问:“这菜叫什么?”
专诸说:“是小人独创的太湖烩鲤鱼。”说着将案举高,给吴王僚详视。这鱼显然比一般的鲤鱼大,虽然已经被烹饪得香气四溢,却又栩栩如生,令吴王僚好不惊奇。四名卫士也放松了警惕。说时迟,那时快,专诸突然手一翻,从鱼嘴中抽出一把精光闪闪的短刃,送入吴王僚的咽喉,直至没柄。
吴王僚立刻断气,专诸则被一拥而上的王宫卫士剁成了肉酱。阖闾的伏兵从地下室冲出来,经过一场恶斗,将吴王僚的随从全部杀尽。从此中国的历史上多了一把名刃——“鱼肠剑”,后人写到此剑,无不将其说得神乎其神,即便是倚天屠龙也难望其项背。然而那仅仅是一把普通的剑,而且此后便杳无踪迹,如果有人宣称发现了鱼肠剑,定是山寨产品。
专诸若死后有知,应当感到欣慰的是,阖闾当上吴王之后,立刻将他那未成年的儿子专毅封为上卿,也算是言而有信了。而伍子胥也获封“行人”,即帮办外交的官员。但是这位行人可以自由出入阖闾宫中,参与军国大事,显然不是一般的待遇。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果如阖闾所料,季札从晋国回来,对阖闾自立为王并没有发表什么意见,反而说:“只要先王的祭祀不断,社稷有人主持,国家没有被颠覆,就是我的君王,我能有什么怨言?只能哀悼死者,侍奉生者,听从天命的安排。”
有人说:“那阖闾以下犯上,弑君为王,您也能接受吗?”
季札说:“人又不是我杀的,我只知道服从现任君王,这也是先王之道。”于是到吴王僚的墓前哭祭复命,然后到阖闾的朝堂上听命。
毫无疑问,季札的这种姿态,对于稳定阖闾政权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关于阖闾与刺客,还有一个故事流传甚广。
吴王僚在命掩馀、烛庸进攻楚国的同时,不但派季札出使晋国,还派自己的儿子庆忌出使郑、卫等国,以求外援。后来吴王僚被杀,庆忌开始并不知情,使命完成后如期回国。阖闾亲率大军在长江边上截杀,庆忌发觉不对劲,掉头就跑,速度之快,连马车都赶不上。阖闾急命弓箭手乱箭追射,庆忌头也不回,以手接箭,竟然没有一支箭能够射到他身上。
庆忌逃到卫国,成为阖闾的一块心病。但是要除去庆忌,比杀死吴王僚还难上一百倍。阖闾想来想去,没有别的办法,只好又去找伍子胥帮忙。
这一次,伍子胥表现得不太乐意,原因很简单:专诸只有一个,已经《:文:》跟吴王僚同归于《:人:尽了,现在又《:书:要杀庆忌,那庆《:屋:忌有万夫不当之勇,而且不在国内,怎么杀得了呢?于是对阖闾说:“下臣使用阴谋诡计,为大王杀死了僚,今天又商量着要杀他的儿子,恐怕天理不容。”
伍子胥话说得很重,阖闾却毫不在意地说:“当年周武王灭商,诛杀纣王,后来又处死了纣王的儿子武庚,天下有谁认为他做错了?庆忌一天不死,寡人一天不安,随时得防着他回来抢夺王位,还怎么为你报仇?”
这句话点中了伍子胥的死穴。他思索片刻,对阖闾说:“大王一定要杀庆忌,那下臣再推荐一人。”《吴越春秋》记载,伍子胥就像一个兜里装满大杀器的哆啦A梦,只等阖闾来索取。这一次他推荐的杀手名叫要离。
要离是吴国人。但是要介绍要离,还得从一个名叫椒丘欣的人开始说起。
椒丘欣是东海人氏,受齐侯之命出使吴国。经过淮河渡口的时候,命人牵着马到淮河饮水。守渡口的官吏好心提醒:“水中有神,特别喜欢吃马,您还是别在这里饮马,等过了淮河再说。”椒丘欣不以为然:“怕什么,有我这样的壮士在此,神哪里敢动手?”于是坚持饮马。不料马刚碰到水,突然刮起一阵怪风,将四匹马席卷而去,沉入河中。官吏说:“您看,不听我的,这下好了,马都被神拿走了吧!”椒丘欣大怒,脱了衣服,持剑入水,找神决战。一时间,江面上狂风大作,巨浪滔天,持续了三日三夜,等到椒丘欣从水中出来才平息。
人们关切地问:“战果如何?”
椒丘欣得意地说:“打了个平手。我斩断他的一只手,他刺伤我的一只眼。”人们这才留意到,椒丘欣的一只眼睛已经瞎了。
椒丘欣就这样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地来到了吴国。有一天跟一群朋友坐在一起吃饭,说起在淮河大战水神的故事,椒丘欣洋洋得意,盛气凌人,言语之间对吴国的诸位君子多有冒犯。当时要离也在座,脸上露出不屑之色,对椒丘欣说:“我听说勇士是这样的,与太阳作战面不改色,与鬼神作战毫不腿软,与人作战默默无声。要么战胜,要么战死,不受其辱。现在您与河神作战,马也丢了,眼睛也瞎了,落了个身体残废,徒有虚名。真正的勇士,是看不起您的。我实在不理解,您为什么不与河神作战至死,反而好意思在我们面前吹嘘?”椒丘欣闹了个大红脸,当场就要打要离,被大伙劝住,酒席不欢而散。
要离回到家,对老婆说:“我今天得罪了一个狂人,他咽不下这口气,晚上肯定会来找麻烦,你千万别关门,关门就显得我怕他了。”
那天晚上,椒丘欣果然摸到了要离家。只见大门敞开,二门不闭,连卧室的门都没关,要离直挺挺地睡在榻上,睡得正香。椒丘欣拔出宝剑,抵着要离的咽喉说:“你有三个必死的理由,现在我就来取你的人头,你还在这里装睡?”
要离嘴角露出一丝微笑,睁开眼说:“哪三个?”
椒丘欣说:“第一,你当着大家的面侮辱我;第二,夜不闭户;第三,睡觉不防备偷袭。这三条理由,够你死一千次了,别怨我。”
要离还是不慌不忙:“我有三个必死的理由,你却有三大不肖之处,想听听吗?”
椒丘欣“哼”了一声,道:“剑在我手上,什么时候杀你取决于我,你就说吧!”
要离说:“第一,我当着那么多人的面侮辱你,你却没有当场杀死我,胆儿小;第二,你偷偷进我家的门,既不在门口咳嗽一声,也不故意放重脚步让我知道,形同窃贼;第三,我手无寸铁,你拿着宝剑还要抵着我的咽喉才敢跟我说话。有这三条理由,你敢说自己不是宵小之辈吗?”
椒丘欣大为惭愧,将剑扔在地上说:“我自恃勇敢,别人都不敢正视我,您的勇气还在我之上啊!”
伍子胥跟阖闾讲了要离的故事,阖闾觉得这个人正是刺杀庆忌的不二人选——庆忌武功盖世,找高手去杀他是不现实的,一旦引起他的怀疑,连动手的机会都没有。倒是要离这种武艺平平的,胆大心细,很有可能接近庆忌,可以杀他个出其不意。
但是当阖闾见到要离本人,对他能否完成任务还是产生了怀疑。因为要离实在是太瘦了,一副弱不禁风的样子。要离看出了阖闾的担心,说:“下臣身体单薄,迎着风站一会儿就僵硬了,背对着风则一下被吹倒。但是只要大王有令,我就一定能完成。”
阖闾干笑两声,沉默良久,说:“庆忌的武勇,举世闻名,万夫莫当。先生有心替寡人解忧,寡人心领了,只不过这件事对您来说恐怕太难了。”
要离说:“说难也不难,只要您下定决心,没有办不到的事。”
阖闾说:“庆忌不但武勇,而且聪颖过人,警惕性很高,只怕您难以接近。”
要离说了一句此后遗臭万年的话:“我听说,安于家庭之乐,不为君王服务,乃是不忠之义之人。请让我装作得罪您,您杀了我的妻儿,斩断我的右手,再放我逃跑,这样的话,庆忌必定会相信我。”
读史至此,倒吸一口凉气。
阖闾却大为愉悦。对于统治者来说,需要的不就是这种视妻儿如草芥的“忠义之士”吗?他走下朝堂,对着要离深深作了一揖,道:“那就拜托先生了。”
不久之后,要离因为在朝堂上出言不逊顶撞阖闾,被斩断右手,驱逐出境。他的老婆和孩子也被逮捕,“焚弃于市”。
要离一路走,一路向别人诉说他的冤情,辗转来到卫国,求见庆忌,说:“阖闾无道,世人皆知,我不过是当面劝谏了他两句,便落得如此下场。”庆忌一看,这个人被阖闾整得家破人亡,半身残废,真是够惨的,便将他留下。过了一段日子,庆忌对要离越来越信任,让他跟在自己身边,寸步不离。
有一天庆忌乘船渡过黄河,只带了要离和几名卫士。庆忌立于船头欣赏黄河壮观的景色,要离有意无意站到上风的位置。趁其不备,悄悄拿起短矛,借着风势狠狠地刺穿了庆忌的身体。庆忌突然受此重创,竟然屹立不倒,反手抽出短矛,鲜血喷涌而出,迅速染红了船板。要离死死抓住矛柄,还想再刺。庆忌单手一使劲,将要离连人带矛提起,浸入河中,连浸三次,然后提上来,扔在甲板上。这时候,庆忌也因失血过多,快撑不住了。卫士们一拥而上,拿刀抵着要离。庆忌脸色苍白,不怒反笑,对左右说:“天下敢行刺我的人,恐怕只有这小子了!”卫士们想杀了要离,庆忌阻止道:“这是勇士啊,岂可一日而杀二勇士?我死之后,你们切不可为难他,让他回去复命。”
庆忌死后,要离果然被放走,庆忌的卫士还护送着一路南下。乘船渡过长江的时候,要离站在船头,默默无语,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船到江心,他半是自言自语,半是说给旁人:“我牺牲了自己的老婆孩子来侍奉君王,是不仁;为了新君而杀死旧君的儿子,是不忠;受了人家的恩惠而侥幸活命,是不义。有这三条罪状,我哪里还有脸活在世上?”说完跳江而死。
要离刺庆忌的故事,在中国历史上流传很广,而且常常被引为信史,但严肃的历史学家一般认为编造的成分居多,甚至可能完全是出自杜撰。
不管怎么样,阖闾最终铲除了国内的反对力量和潜在威胁,坐稳了吴王的宝座。伍子胥也因此立功,成了阖闾的亲信。
据说,阖闾曾经问伍子胥:“寡人想要使吴国变得更加强大,称霸天下,您有什么建议?”伍子胥的反应是下跪,流泪,磕头,说:“下臣不过是从楚国流亡而来的外乡人,抛弃了自己的父兄,让他们死无葬所,魂无祭祀。在楚国获罪受辱来投奔大王,您不加以责备就万幸了,哪里敢参与政事?”阖闾心想,别装了,你做梦都想着利用吴国的力量来为自己报仇,怎么突然谦虚起来了?但嘴里说得依然很客气:“如果不是您,寡人现在还屈居人下。今天诚心向您请教,您怎么打起了退堂鼓呢?”伍子胥继续撒娇:“下臣听说给君王排忧解难的人,看似风光,其实危险。只要问题解决了,就会被君王抛弃。”阖闾一听,有点不耐烦:“您放心好了,寡人不是那种人。说正经事,吴国偏安东南,交通不便,沼泽众多,常闹水灾,国家无险可守,老百姓没有依靠,仓库里没有几颗存粮,田地都荒废在那里,该怎么办?”
伍子胥不敢再废话,老老实实回答:“治国之道,安君治民是上策。吴国的起步较晚,基础设施不完善,必须先修缮城池,加强守备,发展经济,整顿武库。”
阖闾很高兴:“寡人便将任务交给您了,大胆去干吧!”
伍子胥于是主持修建了吴国的首都,也就是后来的姑苏城。这座城的特别之处,不在于大,在于其因地制宜,暗合风水,借天地之气威慑邻国。据《吴越春秋》和《越绝书》介绍,伍子胥修建的姑苏城,其实是一大一小两座城。大城周长四十七里,设城门八座,水门八座。小城周长十二里,设城门三座,皆有门楼,分别位于西、南、北三个方位。小城的西门称为阊(chāng)门,因传说中的天门阊阖而得名,又名破楚门(楚国在吴国西面);南门称为蛇门,门上有木蛇,头在北尾在南,象征着越国向吴国臣服(越国在吴国东南)。
姑苏城建好之后,吴国终于有了个像样的都城。阖闾又请来名匠干将为他铸造兵器。干将是吴国人,以善铸剑闻名于世,他的老婆莫邪也是铸剑高手,男女搭配,干活不累。夫妻二人接受阖闾的委托,要为他打造一把盖世神兵。他们使用上等好铁,采日月之精,集天地之华,炼了七七四十九天,竟然达不到沸点,无法使铁熔化。
干将很郁闷,心想碰到鬼了,不可能啊!莫邪也是百思不得其解,说:“您以善于铸剑而闻名天下,大王请您造剑,却是三月不成,难道是老天有意阻挠?”
干将垂头丧气道:“我也这是这么怀疑。”
莫邪说:“我听说自古以来,神物出现在世上,必须要有人点化,您是不是忘了这茬儿了?”
干将一拍脑袋:“是哦!当年我师傅造剑,也遇到过这种情况,最后他们夫妻两个都投入冶炉中,拿身体当燃料,才将金铁熔化。我们是不是少放了点什么?”说着脸上露出一丝古怪的笑容,直盯着莫邪看。
莫邪被他看得浑身不自在,说:“这有何难?”操起一把剪刀,刷刷剪下一把头发,又将手指甲剪下,一把扔在冶炉中。说来也奇,那火“腾”的一下就起来了。干将一看,有戏!连忙驱使童男童女三百人加炭鼓风。眼见火苗越蹿越高,那坨黑乎乎的金属物终于开始熔化。夫妻二人大喜,趁热打铁,日夜赶工,最终铸造出一对宝剑。人有夫妻,剑有阴阳,这对宝剑分别被名为干将、莫邪。干将略长,剑身装饰阳文;莫邪略短,剑身装饰阴文。
人干将留了点心眼,将剑莫邪献给了阖闾,偷偷留下了剑干将。阖闾是识货之人,一看这剑便喜欢上了,佩在自己身上。但是令人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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