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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机 共四季-第1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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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顶担心女孩半夜要逃跑,自始至终都提心吊胆,强打精神不敢睡着。特别是凌晨两点多时,楼下响起了那条狼狗的嚎叫,让她浑身都冒出了冷汗。她明白那条狼狗呼唤的人,就是躺在自己身边的女孩,她担心狼狗会冲上五楼来敲她的门,不知紧锁的房门能否顶住它的冲击?

但出乎意料的是,女孩一整夜都非常安静,在她身边睡得很熟。听着女孩均匀的呼吸声,顶顶也越来越困,不知不觉间居然睡着了。

又不知过了多久,顶顶耳边响起某个清脆的声音,如童年挂在屋檐下的铃铛,随风摆动出金属的撞击声。沉睡的耳膜被铃铛敲开,意识的大门缓缓打开,身体里的精灵们都被释放,它们轻巧地舞动蝉翼,围绕在她耳边轻轻呼唤:

“萨顶顶……萨顶顶……萨顶顶……跟我来……跟我来……跟我来……”

于是,顶顶也睁开眼睛,跟着精灵们起身,离开身边依旧熟睡的少女。

精灵们的翅膀引导她,来到楼道的走廊中,继续迈步走下黑暗的楼梯,一直来到底楼的小巷。

月光,继续被扼杀在浓云背后。

只留下她孤独的一个人,行走在漆黑寂静的街道里。然而,她的眼睛却能清楚地看到四周每一个角落的细节,仿佛都与白天换了模样,被人彻底地清洗了一番。

还是那座叫南明的无人空城吗?

突然,街边亮起了一点幽光,居然是家24小时的小超市,里面隐隐晃动着人影,门口挂着最新的报纸和商品,里头传出收银机抽屉打开的响声。又有一个窗口亮起了灯光,那是路边的四层楼房,三楼临街的窗户里,映出一个灯下读书的女孩。

她还听到了一种熟悉的声音,从对面的小店铺里传来,哗哗地宛如流水冲涮,再仔细侧耳一听——居然是搓麻将的碰撞声!

那店铺随之亮起了灯光,玻璃门上出现三个字:麻将室!

同时玻璃里映出四个人的身影,正围绕着一张方桌“挑灯夜战”。骤然传出一个中年妇女的大喝:“罡头开花!”

瞬间,瞳孔被数十道光刺激,顶顶茫然地不知所措,难道这些人影都是鬼魂?抑或主人们全都野营归来了?

就在她失魂落魄的时候,迎面的黑暗里显现了一个身影,不知从哪里打出来的白光,正好笼罩在那个人的身上。

他是个看来七八十岁的老人,虽然满头白发却腰板挺直,身材高大如黑夜的金刚,竟穿着一身笔挺的军装。

老人几乎是突然出现在顶顶面前的,相隔还不到一米的距离。他的脸庞在白光下极其冷酷,目光透射出无尽的威严,让任何年纪的人都望而生畏。

“你是谁?”

顶顶慌乱地问道,脚底却像被大地粘住了,再也无法后退半步。

老人的眼神是如此逼人,任谁都无法逃避,像一团火焰燃烧顶顶的瞳孔。

天哪,她感到全身的血液都要被烧干了,就当她要声嘶力竭地呼喊救命时,老人却高声说话了——

“罪恶之匣,已被打开。”

时间,停顿一分钟。

月亮,悄悄地露出半张脸,随后再度被浓云绑架。

时间,重新开始,没人发觉这多出来的一分钟。

而这抑扬顿挫的八个字,继续回荡在黎明前的街道上,回荡在顶顶的脑细胞里——罪恶之匣,已被打开。

老人面色依旧凝重,接着对她点头示意,似乎在问她:你听明白了吗?

顶顶下意识地也点了点头。

她相信自己总有一天会明白的。

也许这一天会很快,也许这一天会很远。

但老人已从她身边走过,带起一阵阴冷如坟墓的风,卷过她身体的右半边,她的半个肩膀都似乎僵硬了。

转眼间,老人消失在身后的黑雾中。

她独自站在街道中央,无数幽灵般的灯光交织在黑夜里,路边仍然响起收银机和搓麻将的声音。某个临街的窗户里,有个文学青年正彻夜未眠,他打开电脑音响,陈升与刘佳慧合唱的《北京一夜》,悠扬地飘散到街角路口——

one night in beijing 我留下许多情……不敢在午夜问路 怕触动了伤心的魂……one night in beijing 我留下许多情……不敢在午夜问路 怕走到了地安门……

而当旦角唱起的时候,顶顶自己的手机竟然响了!

电磁波,在黎明前肆虐地飘荡。

不管有还是没有信号,她都茫然地接起了电话。

半秒钟后,手机里传来一个沉闷的男声——

“GAME OVER!”

第八章 山间公墓



随着最后一声鼻音,顶顶猛然睁开了眼睛。

没有漆黑的夜空,没有幽暗的灯光,也没有麻将室与小超市,更没有手机信号,她仍然身处五楼的房间里,躺在一张宽大柔软的床上。

原来,是个梦。

梦?

顶顶额头却全都是冷汗,像是从游泳池里出来一样,她惊慌失措地喘息着,双手紧紧地捏成拳头。

拳着里捏着自己的手机。

手机不知何故已经打开了,屏幕上却收不到任何信号,耳边犹响着那声“GAME OVER”。

虽然自己仍然活得好好的,但心里颇有些遗憾:为什么仅仅是个梦?又为何这个梦做得如此怪异?

但她对自己的异梦早就习以为常了,只能苦笑着摇了摇头。

这时她心里却突然一沉,这下完蛋了,神秘女孩趁机逃跑了吧?

她紧张地回头,却发现女孩仍然熟睡着,碎花布裙子上盖着毛毯,也许明早该给她换身衣服了。

又是虚惊一场。

顶顶深呼吸了几下,总算从梦境里解脱了出来,思量着明天该怎么办?这神秘的女孩究竟是谁?如何才能让她开口说话呢?她真的不懂中文吗?不过女孩的存在至少可以证明,南明城并非空无一人,可能还会发现其他人,旅行团并不是孤独的。

她又翻了一下身,不小心碰到了女孩后背,便响起一声轻微的呻吟。糟糕,把她弄醒了吗?顶顶一动都不敢动了,屏声静气地像个木头人。但女孩继续发出声音,轻得就像猫叫似的——

“妈妈……妈妈……”

顶顶依稀分辨了出来,女孩居然在叫“妈妈”?是在说梦话吧,顶顶只比她大五六岁,实在无福消受这个头衔。

但她无法确定是否华语,因为人类大部分语言里的“妈妈”,都是差不多相同的发音。

这时女孩又翻身过来,与顶顶面对面了,嘴巴里依旧喃喃自语:“不要……死……不要……”

黑暗的房间里看不清她的表情,只有那嘤嘤细语声。这下顶顶可以确定了,女孩说的就是华语,而且是相当标准的。

人们在梦中说出来的话,肯定是自己的母语。

突然,神秘女孩睁开了眼睛。

虽然几乎看不见,但顶顶可以感受到那犀利的目光。

四目对视,在同一张床上。

又是如同在体育场里的对峙,白天与黑夜并无什么区别。

终于,顶顶决定说话了:“你梦到了什么?”

女孩在暗夜里睁大了眼睛,牙齿似乎还在颤抖,半晌未吐出一个字来。

“刚才我听到你的梦话了,你在说汉语,请不要再装聋作哑了,能和我说说话吗?”

女孩的眼神柔和了下来,尽管顶顶无法看到,却能感受到对方的心跳。

顶顶的声音也柔和了许多:“对不起,我吵醒了你的梦是吗?就当是我们都很寂寞,需要互相说话来摆脱孤独吧。”

几秒钟后,她听到了女孩的声音:“你想和我说什么?”

这二十岁女孩的声音,细腻而富有磁性,如甘甜的露水穿透黎明,来到这五楼房间的大床上。顶顶第一次微笑了:“什么都可以说,亲爱的。”

“谢谢你。”

“为什么谢我呢?”

顶顶还以为女孩会恨她呢。

“因为你打断了我的噩梦,把我从地狱里救了出来,在梦里我快要死了,是你救了我的命。”

她的华语字正腔圆,听不出有任何口音,但又不似北方人说的普通话。

“好吧,我还准备向你道歉呢。”顶顶觉得与她的距离拉近了,索性用手托着下巴说,“我们再聊些别的吧,比如——你的名字?”

女孩沉默了片刻:“我能不回答这个问题吗?”

“既然你不告诉我你的名字,那我就叫你‘无名女孩’了。”

“无名女孩?”她的语气有些古怪,随后柔声道,“我喜欢这个名字。”

顶顶无奈地苦笑一下:“好吧,无名女孩,你几岁了?”

“二十一岁。”

“你从哪里来?”

“我不知道。”

女孩冰冷地回答,但顶顶并不气馁:“看来你还是没把我当朋友,你一直住在南明城吗?”

“嗯。”

“你的家人呢?爸爸妈妈呢?”

“我不知道。”

顶顶知道她在故意回避问题:“好吧,‘无名女孩’没有父母,但总有住的房子吧?住在哪呢?”

回答依然是:“我不知道。”

这个标准的一问三不知的“无名女孩”,忽然把上半身撑起来了,长发垂在枕头上,扫过顶顶的脸颊。

“那条狼狗是你养的吧?”

“是的。”

谢天谢地,这次她总算没回答不知道。

“它叫什么名字?”

“天神。”

顶顶不禁赞叹道:“好特别的名字啊,是你起的名字吗?”

用“天神”来形容那条惊人的大狼狗,也确实是名副其实。顶顶想象它匍匐在黑夜中的形象,竟真如传说中的神犬下凡,实非普通的狗所能比拟。

“是的,它无所不能,无处不在,刚才还在楼下等待着我。”

“可它怎么和你分开了呢?”

无名女孩淡淡地回答:“晚上,它去给我找吃的去了。”

“它给你找吃的?天神可真厉害啊。”

“天神无所不能。”

顶顶再也不想谈狗了,还是说说人吧:“你身边还有其他人吗?”

“有。”

“谁啊?”

顶顶兴奋地问道,却没想到无名女孩回答,“你不就躺在我身边吗?”

“哎呀,我是说除了我们旅行团的人以外。”

“那就——我不知道。”

老天,又是一个“我不知道”,干脆把她从“无名女孩”改名成“我不知道”吧!顶顶都快受不了了,她并不是个特别有耐心的人,只能继续躺着观察对方。

窗外,黑夜正悄悄流走,一点白光缓缓地浮上天空。

微暗的晨曦穿透玻璃,如薄雾披在无名女孩身上。昏暗的逆光就像摄影作品的底片,让顶顶清晰地看着女孩的轮廓。

没错,她本身就是一幅完美的作品。

轻柔的光线在身体外沿轻轻散发,除了稍微偏瘦外,女孩身体发育得很好,腰肢和胸膛都颇诱人。如果稍微打扮一下,足够去做电影明星了,刘亦非、黄圣依当年也不过如此吧。

幸好躺在旁边的人不是“洛丽塔”,否则她定然会惹火上身。

无名女孩下床走到窗前,看着铁栏杆外的黎明,天空仍然是深蓝色的,鸟儿即将骑上枝头歌唱。

顶顶也走到她的身后说:“这是个罪恶而美丽的城市。”



清晨六点。

进入空城后的第三个白天。

四楼,在整栋楼最大的那套房里,床上同样睡着两个女子。

黄宛然与成秋秋。

这对母女背靠着背,母亲面朝着窗户,清晨的天光先射到她的脸上。她缓缓睁天眼睛,瞳孔被猛然刺激了一下,才发现泪水早已打湿了枕头。

眼眶一定还是红红的吧,她轻轻抹了抹眼角的泪痕,千万不能被女儿看到。黄宛然自己也没想到,居然在梦中流了那么多眼泪,谁才能让她如此伤心呢?至少不是躺在隔壁的成立。

她看着窗外的大树,一阵风卷过几片叶子,将它们带到某个并不遥远的地方,或许是她彩云之南的故乡——昆明。

十七年前。

尽管她总是逼迫自己忘掉,但又常常顽固地在梦中跳出来。那年黄宛然只有二十岁,刚从昆明医学院毕业。因为父母都只是普通工人,没法像别人那样托关系走后门,结果她被分配到了一个最偏远的县——今天被称为香格里拉,当年却穷得揭不开锅。在大山深处的一个乡村医院,她开始了自己的职业生涯。

虽然是个穷乡僻壤,病人基本都是藏族和纳西族的牧民,没有电话和电视,对外通讯全靠每周来一次的乡邮递员,但那里的景色却美得出奇,开门就是高耸入云的雪山,山下是一大片芳香的草原,牧民骑着骏马领着藏獒驱赶羊群。而医院所在的建筑,当年是一座古城堡,乃是丽江土司木天王所建。她很快就爱上了这里,宁愿独自享受孤独,也不愿再回到城市中去了。

几个月后,牧民们送进来一个骨折的病人,说是从悬崖上掉了下来。情况非常紧急,来不及再往外面的医院送了,黄宛然只得硬着头皮做了外科手术。没想到手术异常成功,病人的腿侥幸保住了,而且还没有留下后遗症,否则很可能要截肢。

她觉得这个病人很怪,年经轻轻却留着长头发,永远抱着一个摄影包。他怎么会爬到悬崖上去呢?就连当地采药的藏民都不会去那里的。因为石膏至少要打两个月,他只能住在医院里,每天都和黄宛然聊天——当然,她是他的救命恩人。

他的名字叫钱莫争,是个职业摄影师,立志走遍中国拍下最壮丽的风景。他很偶然地来到这片山谷,这里的无比美丽让他想起一部美国小说描述的地方——香格里拉。他被这美景深深震撼,便想尽办法要拍摄下来,甚至不顾危险爬上悬崖,只为了拍摄一朵珍贵的雪莲。不过他不走运,失足摔了下来,差点断送了一条腿。

黄宛然对他的一切都很好奇,因为他去过西藏、内蒙古和新疆,听他说那里的风景和故事:在可可西里拍摄藏羚羊,在蒙古草原遭遇狼群,在喜马拉雅山下险些被雪崩埋葬。那年已开始流行齐秦了,黄宛然也通过昆明的同学,搞到一些齐秦的卡带和照片。她发现钱莫争的样子好像齐秦,特别是当他在半夜里,爬到古堡顶上为她唱起“我是一匹来自北方的狼”时,她感动地流下了眼泪——那年的雪山上的月亮真美。

当钱莫争拆下了腿上的石膏,便拉着她去山里拍照片了。她成了他的御用模特,在雪山草原深潭的背景下,她第一次感到自己是如此之美,只有大自然才可衬托她身上的气质。他为她拍了数百张照片,每一张她都含情脉脉,也令摄影师耳热心跳。他们都明白彼此的心,根本不需要语言来表达,因为这里本就是人类的伊甸园。正如亚当与夏娃,他们在夕阳的草地上漫步,在杜鹃花丛中嬉戏,在古堡残垣后接吻……

然而,美好的时光终是短暂的。

半年以后,钱莫争的家人寄信来告诉他,他投稿给美国《国家地理》杂志的照片被采用了——正是那张以雪山为背景的照片,黄宛然穿着当地藏族少女的服饰,嘴里衔着一支杜鹃花,风情万种地躺在镜头前。这张名为《雪山·杜鹃·美人》的照片,获得了当年的世界艺术摄影大奖,《国家地理》杂志特邀他去纽约领奖。

犹豫了三天之后,他最终决定离开香格里拉,前往另一个天堂——美国。

虽然黄宛然流了许多眼泪,但她并没有阻挠他离开,而是一路送他出了山谷,直到县城的汽车站。钱莫争也哭了,他知道若是没有黄宛然,自己早就失去了一条腿,更不会有机会去美国——何况她本就是获奖照片的模特,这张照片能够征服全世界,一半要归功于她在镜头前的魅力。

钱莫争踏上长途汽车后,又从车窗里探出头来,大声喊道:“宛然,请再等我半年。我钱莫争对天发誓:半年后我一定从美国回来,娶你!”

黄宛然只觉得周围一切空白,只剩下他在车窗上说的这句话,久久地环绕在她的脑海里。

她真的等了六个月。

这是度日如年的六个月,她夜夜都对着月亮盼望他早日归来,每周都按照他留下的地址写信。但是,她没有收到过一封回信。

漫长的半年终于过去了。在她认为钱莫争将要归来的那天,她在村口系了许多黄色的布条,权当做高仓健演的那个电影里的黄丝带吧,村民还以为她在做什么宗教法事呢。

然而,他没有回来。

黄宛然以泪洗面地又等了半年,他依然音讯渺茫。

钱莫争的誓言犹在耳边,本来是每天夜里的美梦,如今却变成了噩梦。

最后,她认定自己所爱的男人,已经葬身于遥远的异国他乡,否则他绝不会违背誓言!

在他们第一次接吻的废墟里,黄宛然给他掘了一个小小的坟墓,将他留下来的东西都埋葬了进去,这是她的爱人的衣冠冢。

她对未来感到无比茫然,不知道自己该去向何方,眼前的山水依然美丽,却似乎已不再属于自己。

这时,她的妈妈来到了她身边。妈妈是上海人,六十年代支援三线建设而去了云南。她不甘心让女儿在山里待一辈子,正好黄宛然的舅舅在上海做了处长,便通过这层关系把她调回了上海。

她依依不舍地离开香格里拉,来到了完全陌生的上海,在一家街道医院做了医生。舅舅很喜欢这漂亮的外甥女,便把同事的儿子介绍给了她——那时成立已是电力局的工程师了,有一份令许多人羡慕的金饭碗。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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