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摇滚青春-第6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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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陶珊珊以前和王紫潆是同一支校园乐队的,当时她担任吉他手,技术虽然谈不上多出色,但有着很好的舞台驾驭能力,其热情的台风和王紫潆的冷酷形成鲜明的对比。比方说吧如果说王紫潆站在舞台上就像一块冰,那么陶珊珊就像是一团火,一团熊熊燃烧的烈火!

    然而,他们三个在一起商量了好几天也没有最后落实下来这件事情,原因是三个人喜欢的风格各有不同,周健翔喜欢新金属,王紫潆喜欢车库朋克,而陶珊珊似乎更加偏爱硬摇滚。最后,王紫潆和周健翔做了一些让步,把乐队的风格定位以硬摇滚为主,掺杂一些新金属和朋克的元素在里面,使其节奏更加鲜明,更加跟得上时代的步伐。随即,三个人尝试着排练了几首经典的硬摇滚作品,一是为了找找感觉,二是为了看看效果。但结果令人很不满意,主要是因为陶珊珊的嗓子太纤柔了,不适合唱硬摇滚一类的歌曲。这不,三个人正坐在看台上想主意呢!

    周健翔首先提议道“既然咱们三个人不行,不如再找一个人做主唱怎么样?”

    王紫潆说“这倒算得上是一个办法,只不过到哪里才能找到既符合咱们的条件,又愿意和咱们合作的人呢?”

    陶珊珊也说“是啊,咱们几个的技术都算不上太好,我想,但凡有些实力的唱将是不屑理会咱们的。”

    “哈哈,依我看这没什么难的,有你们两位小美人儿在乐队里,甭说一个主唱,就是一打主唱都能招来!”周健翔开玩笑般展开双臂搂住二个女孩子的肩膀。

    “去死!”王、陶二人同时挥拳打在周建翔的脑袋上,后者立刻觉得头晕目眩,眼前浮现出许许多多的小星星。厮竭力晃了晃脑袋使自己清醒过来,抱怨道“和你们开个玩笑,至于下这么重的手吗?好了别闹了,还是赶紧想办法吧。”

    “唉,能想到的都想到了,还有什么办法……”王紫潆托着腮帮子不知所措。

    这时候,陶珊珊腰间的手机响了起来。这手机原本是郑天昊的,自从后者换了新手机以后,这台旧的就给陶珊珊了。上课的时候,郑天昊经常给陶珊珊发一些好玩的笑话,或者肉麻的话语。

    掏出手机,陶珊珊兴奋地叫道“是台球厅的电话,一定是郑天昊打来的!”随后,她美滋滋地按下了接通键,不假思索地说道“天昊,想我了吗……哦,对不起,我还以为是天昊打来的……您有什么事吗?”

    原来,电话那头并不是郑天昊,而是高琰臣。

    电话那头轻轻笑了笑说“哈哈哈,当然有事,我婚礼那天你不是去了吗?还记不记得我家的小舅子韩斌?”

    “记得记得,就是那个唱歌唱的很不错的小帅哥!”

    “帅哥?呵呵,这小子最近不知道抽什么疯,非要来武汉玩摇滚乐,为了这个居然还私自退学了。我的老丈人和丈母娘气得不行,索性不管了。我心想,虽然韩斌这孩子有一些自己的思想和主见,可毕竟还是一个孩子,缺乏社会经验,一个人在社会上闯荡肯定会吃亏的。这不,我听说你们乐队还缺一个主唱,马上就给你打电话来了,韩斌如果能跟你们一起做音乐的话,我也放心些。”

    “这……这件事情我也做不了主,这样吧,他们就在我身边呢,我和他们商量一下,一会儿给您答复怎么样?”陶珊珊说。

    “那好吧,呆会儿再聊。”

    陶珊珊挂断了电话,对周、王二人兴奋地说道“咱们的主唱有着落了!”随后把高彦臣在电话里说的话对二人复述了一遍。

    王紫潆拍了拍大腿惊呼道“你说的是韩萍的弟弟韩斌吗?我想起来了,这个人的嗓音确实很不错,很适合唱金属一类的歌曲。”

    “是啊,别看他的年龄不大,也没受过什么正规的声乐训练,可唱歌的节奏和声调都掌握得很好,是一个做歌手的料!”陶珊珊补充道。

    周健翔被二人一唱一和弄得有些糊涂,忙问道“等……等等,韩斌是谁?”

    “你忘了吗?就是韩萍的弟弟,她和高大哥婚礼的时候你见过这个人啊?”王紫潆提醒道。

    周健翔拍拍脑袋回忆了一会儿,仍然没想起来,摇摇头说“想不起来了,那天喝的太多了……既然你们对这个人的印象都很不错,不妨把他叫过来和咱们试着排练一次,看看排练的效果再做决定。”

    ————————————————————

    第二天放学后,众人约在排练室见面。周健翔首先问道“小斌,你对摇滚乐的了解有多少?比如硬摇滚,说说你对硬摇滚的了解。”

    韩斌客气地回答道“我对摇滚乐的了解并不是很多,主要因为我从小生长在农村,那里关于摇滚的资源比较匮乏。如果我说得不对的话,还希望你们多多指点。硬摇滚英文称作‘HardRo’,是从布鲁斯音乐发展而来的一种音乐形式,其特点是吉他失真音比较强烈,主音吉他占据主导地位,有布鲁斯的味道在里面。可以说,硬摇滚是早先出现的一种摇滚乐形式,比如颇具传奇色彩的‘滚石’乐队、上世纪七八十年代风靡全球的‘/D’乐队等等,都属于硬摇滚的范畴。”

    周健翔笑着说“说得太好了,那么如何区分硬摇滚与重金属之间的区别?”

    韩斌慢条斯理地说道“硬摇滚和重金属,咋听起来的确很难区分,但听得次数多了也就听懂了二者之间的不同之处——硬摇滚节奏吉他表现力比较弱,而重金属的节奏吉他表现力很强,占据了歌曲的主导地位。”

    “小斌,没想到你对摇滚乐了解这么多,真是太好了!”王紫潆听后不禁伸出大拇指称赞对方。

    随后,韩斌唱起了一首自己比较有信心的歌曲,他还没唱完,周健翔就忍不住站起来说“韩斌,你唱得太出色了!和我们一起做音乐吧!”

    韩斌腼腆地笑了笑,说“承蒙各位哥哥姐姐瞧得起我,那我就不假惺惺地谦让了。不过,我觉得有一点遗憾,作为硬摇滚乐队来说,一般配备两支吉他比较正统一些,咱们只有一把吉他,未免太薄弱了。当然,这主要怪我,要是我会弹一些吉他的话,就能多帮你们分担一些了。”

    “没关系的,不会吉他可以慢慢学,任谁都得有一个从青涩走向成熟的过程嘛,关键是咱们的乐队成立了!”陶珊珊兴奋地尖叫道。

    此刻周健翔显得十分的睿智,他冷静地坦述着自己的观点“其实一支吉他不是什么太大的问题,因为咱们要做的不是传统意义上的硬摇滚,而是要融入一些其他的元素,比如新金属啊、朋克啊、流行金属啊等等。我们不要再走那些老梆子们走过的路,而是要大胆创新,大胆尝试,这样才能做出更加符合这个时代的音乐。”

    以前秦暮楚在的时候,一直是由他挑大梁,现在秦暮楚走了,周建翔自然而然地扮演起老大哥的角色来,见其他三人若有所思,他继续深沉地说“好了,现在咱们就是一个团体了,希望今后咱们的合作能够愉快。当然,每个人的思想和理念都不一样,今后出现因为音乐而产生的矛盾是在所难免的,小斌,咱们俩都是爷们儿,倘若今后发生类似的问题的时候,希望你能多多照顾人家女孩子的情绪,不要惹你两个姐姐生气。”

    韩斌认真地点了点头。王紫潆却“噗哧”笑了出来“没想到啊,你周健翔什么时候变得如此绅士了?还真是不习惯呢!”

    周健翔所答非所问“好了咱们不说这个了,抓紧时间给乐队起一个好听的名字吧!”



………【第128章 随遇而安】………

    提起给乐队起名,韩斌一下子来了兴致,抢先说道“我能先说说我个人的想法吗?其实这个名字很早以前我就想好了,叫‘曲别针’乐队。”

    “曲别针?”三人同时一愣,其中王紫潆很快否定道“不行,这个名字太简单了,没有什么内涵。”

    “怎么没有内涵?别看曲别针弯弯曲曲的,但是它很有韧劲啊!能把许多东西紧紧地夹在一起!”韩斌辩解道。

    陶珊珊接茬道“听你这么一说好像有些道理,但说实话我不是很喜欢这个名字,太平凡了。Viy,你还记得上中学的时候我和你说过的心目中乐队的名字吗?对,就是‘七色花’乐队!”

    大家小时候都听过“七色花”的故事,故事中的小女孩无意间得到了一朵带有七种颜色花瓣的花,没颗花瓣可以实现一个愿望。小女孩浪费了前六颗花瓣,知道最后一个愿望才使得她找到了快乐。

    “名字有一定的寓意,”周健翔分析道“但这个名字太女性化了,如果这是一支全女子乐队,我无话可说,可毕竟我和韩斌都是男人,乐队用这么个阴柔的名字,我个人从感情上无法接受。”

    王紫潆接道“胖子,既然你不喜欢这个名字,那么我也说说自己心目中乐队的名字紫色蜥蜴!说说我的观点首先,我喜欢紫色,因为我的名字里有这个字,而紫色也代表神秘和热情;其次,我也喜欢蜥蜴,蜥蜴有很多寓意,第一,蜥蜴也叫‘蝾螈’,内含‘处处逢缘’之比喻;第二,有些蜥蜴是可以变色的,也就是咱们俗称的‘变色龙’,它象征着咱们乐队的风格千变万化。怎么样?我这个想法不错吧?”

    说到这里,王紫潆不禁有些得意。

    “‘紫色蜥蜴’……好名字!有寓意又很动听!”韩斌称赞道。

    陶珊珊也点点头说“这个名字挺不错的,至少能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

    这时,众人的目光聚焦在周健翔的身上,大家都在等他说出最后的意见。周健翔若有所思地说“我承认这个名字确实不错,但还不是很完美。我的初步看法是如果把‘蜥蜴’二字改作‘希冀’,”他边说边在纸上写下来“‘希冀’就是希望、希望得到的意思,你们认为怎么样?”

    王紫潆反复揣摩着两个单词“紫色……紫色代表着神秘而热情,希冀代表着……代表希望,那么‘紫色希冀’就是热情和希望,太好了!我喜欢这个名字!”

    其他二人也纷纷点头表示同意,于是,“紫色希冀”乐队就这么诞生了。

    ————————————————————

    在北京,有一处繁华的商业街,名字叫做西单。在西单大街附近的某个地下通道里面,传来了悠扬的歌声

    『对面的女孩看过来

    看过来,看过来……』

    秦暮楚弹着吉他,故作深情地唱着一支又一支他认为很恶心的口水歌,胡朋在他身边敲打着手鼓作为点缀。尽管二人十分卖力,但当几曲过后,二人身前的琴包上还是空空如也。

    “操,今天怎么这么背!”胡朋生气地蹲下来点燃一颗烟,抱怨道“咱们来了大半天了,怎么连一分钱都没看见啊?”

    秦暮楚放下琴,从背包里拿出一瓶白开水,边喝边说“小朋,别着急,这刚哪儿到哪儿啊?还记得那天咱们唱了一个下午才挣到五块多钱的时候吗?”

    “不说还好,一提起那天我简直想撞死!辛辛苦苦打了一天的鼓,手都打肿了,挣点钱还不够坐车回家的,妈的!”

    秦暮楚把水递过去“你别生气了,先喝点水吧!咱们这只不过是权宜之计,不会一辈子都呆在地下通道里面的,我有预感,过不了多久咱们的乐队就能成立的!”

    这时候,地下通道里的人渐渐多了起来,兜售小报的、卖矿泉水的、吆喝壮阳药的、乱发小广告的,此起彼伏的吆喝声使得秦暮楚二人的歌声显得那么吵杂,尽管秦扯破了喉咙卖力地唱着,但依然没有起到什么作用。大多数路人,只是报以一个鄙夷的目光然后匆匆而过,虽然间歇也有些人扔下几个钢蹦儿,但这些小钱对于秦暮楚二人来说无疑是杯水车薪。

    时间过的很快,转眼就到了中午,秦暮楚的肚子也开始唱歌了。

    “咱们去吃饭吧。”秦暮楚停止了琴声,对胡朋说。

    胡朋蹲下来打开自己随身携带的背包,从里面拿出一个塑料袋,里面装着几个雪白的馒头和一小袋榨菜。

    秦暮楚很是纳闷“你什么时候买的这些东西?”

    “早上等车的时候趁你没注意,在车站旁的副食店买的。我想过了,咱们之所以入不敷出,就是因为吃的方面开销太大,这附近的消费太贵了,一碗拉面就要七、八块钱,还吃不饱。所以,我出门前留了一个心眼,买了几个馒头还有一袋咸菜。小楚,你要是不喜欢吃这个的话可以一个人去饭馆,反正我是穷苦人家的孩子,有口吃的就满足了。”

    说罢,胡朋盘腿而作,拿出一个馒头嚼了起来。

    “切,你说的什么话,就好像我是少爷胚子似的!你能吃这份苦,我也能!”秦暮楚抢过一个馒头,就着白开水大口大口地咽着,仿佛在吃山珍海味。

    二人吃了四个馒头,咸菜也下去了大半,秦暮楚心满意足地拍着肚子道“小朋,咱们这顿饭一共花了多少钱?”

    “四个馒头八毛钱,咸菜一袋四毛,咱们吃了半袋,就算两毛,一共花了一块!”胡朋给他算着帐。

    “天哪!一块钱解决了两个人的午饭问题,这搁在以前打死我也不信!以前在我武汉上大学的时候,每天中午至少要吃一份五块钱的盒饭,外加一瓶饮料或者一碗汤。现在想起来,那时候过的日子简直太腐败了!”

    “呵呵,你这种随遇而安的性格我很欣赏,能享福也能吃苦,只有这样才能成大器!”

    “得了,别给我戴高帽了,咱们还是赶紧挣钱吧!”秦暮楚胡乱抹了抹嘴边的馒头渣,喝了几口白开水,站起身背起吉他扫了扫弦,继续唱起那些他不喜欢但不得不唱的流行歌曲。

    许是过往路人增多的缘故,二人面前琴包里的钱渐渐多了起来,这让他们兴奋无比,表演也更加卖力气。

    这时候,一个中年人路过这里,被乐声吸引,忍不住停下脚步欣赏起来。秦暮楚一面唱着,一面悄悄打量着对方,此人身材高大粗阔,戴着一幅墨镜,手上戴着一枚硕大的金戒指,显得十分俗气。

    直到一曲唱完,该男子才不急不慢地鼓了鼓掌,然后以一种居高而下的口气问道“你们唱得不错啊,看样子是玩乐队的吧?你们乐队叫什么名字?”

    秦暮楚如是答道“我们的乐队现在还没有成形,不过,我相信这只不过是时间的问题。”

    “哦?我看你们的水平都不俗,与其在这里卖唱,不如到鄙人的酒吧驻场吧?”

    胡朋抬头问道“请问您是?”

    “哦,忘了自我介绍了,”男子便从口袋掏出一张名片边介绍道“鄙人岳岚河,是‘岚河’酒吧的老板,我的这间酒吧位于酒吧一条街,由于刚刚开业不久,急需召一支驻场乐队。”

    秦暮楚担忧地说“好是好,只不过我们一时难以凑齐乐手,再说,乐队的风格是否能被贵酒吧的顾客接受也是一个问题。”

    岳岚河笑了笑“哈哈哈,至于风格问题二位大可不必担心,因为我要找的是一支‘opy’乐队。”



………【第129章 无心插柳(一)】………

    所谓的“opy”乐队,是指驻场在酒吧或者其他娱乐场所,专门翻唱别人作品的乐队,而演唱的曲目取决于顾客的喜好。乐队成员不需要多高的技艺,但需要记忆大量的谱子,可以说,一支opy乐队一场演出挣的钱要比一支原创乐队挣的多得多,但大多数有过原创乐队经历的乐手都不愿意做“opy”,原因只有一个没面子,用北京话说就叫做——丢份儿。

    听岳岚河如此说,秦暮楚和胡朋小声商议了一下“咱们去不去做‘opy’?这可比咱们在地下通道卖唱强多了。”

    胡朋想了想,说“如今我们首先要面对的是挣钱养活自己,而不是追求心中的理想。做‘opy’也不是不可以,但在这之前还是落实一下乐手的问题吧。”

    岳岚河说道“说到乐手,我们酒吧前几天来了一个自称会打鼓的少年,想在我们酒吧演出,可他也是刚刚来到北京不久,并没有其他的合作伙伴。后来,我听他打了一段鼓,觉得这个孩子是个可塑之材,便留下了他的联系方式。如果你们有兴趣的话,我可以帮着联系一下,那孩子叫公冶子申,今年还不到8岁。”

    “公冶子申?”秦暮楚吃惊道“你说的是荆州的公冶子申吗?”

    “他好像是荆州人吧,怎么你们认识?”

    “当然认识了!我家也在荆州啊!”

    “是么?那太巧了,既然你们认识,我把他的住址给你,你们联系一下,如果有意到鄙人的酒吧驻场的话,就打名片上这个电话。”说完,岳岚河从包里掏出一个小巧的记事本,从上面撕下一页纸第给秦慕楚“这就是公冶子申的住址,希望你们能够尽快给我答复。”

    “好的,我们这就去找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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