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娶夫纳侍-第6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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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黎昕心中暗赞一声:好!脚下一点,便如有威牙(拍电视的道具,钢丝绳一样的东东)拽着他一般,飘然若仙地一退数十丈,恰恰躲过了晓雪的掌风。在空中无力可借的情况下,居然身子一扭,冲晓雪挑了挑英挺的眉,笑道:“好掌法!注意了,我可还手了哦!”

    就在此时,黎昕全身衣衫忽而浮荡飞扬,猎猎作响,飘落地面。林中地上的枯叶绕着他急转起来,情景诡异之极。突然,他双目神光电射,缓缓推出看似随意的一掌。这一掌奇慢无比,看似三岁小孩子也能躲过似的。

    别人若是出手向他如此缓慢,晓雪定能一眼看出他要攻击自己什么部位,并轻轻松松躲闪而过。但黎昕出手虽慢,却丝毫令人看不出他的攻击走向,竟让晓雪感到,他出手越慢,越是凶险,越慢越可怕的感觉。

    晓雪不敢有丝毫的放松,收了嬉笑的态度静静地站立,决心采用以静制动,相机而动的战略。一旁观战的谷化风也看出黎公子这一掌的不平常来,他这一招使出,竟可以再生变化,即便力道已使出十分之九,只剩下一分的力道,也可以致人于死地。

    晓雪脚踩“逍遥追风步”,七拐八拐,留下几道残影给他,避其锋芒的道理,她还是懂的。如此精妙的掌法,还是躲闪开来的好。

    但是精妙的轻功,不单单是用来闪避的,还可以辅助进攻。晓雪身形轻盈灵动,掌法快似闪电,瞬间又使出了十三招,招招致命。

    黎昕的掌法依然很慢,虽然慢,却还是在变,忽然一掌拍出,看似不着边际,不成章法,却似游龙出水,又似晴天霹雳,给人无形的压力与气势……

    就这样,一个快如疾风劲草,舞出漫天的掌影;一个慢似弱风扶柳,一掌幻化无穷。星光熹微之下,两条人影倏分倏合,掌风呼呼,扬起漫天的飞叶,围观的谷化风拉着小世子薛晨已经推后至十丈 以外,依然被两人的掌风扫得睁不开眼睛,衣袂飘飘,斗篷鼓起。

    晓雪的身影越来越快,幻化成无数的人影将黎昕包围的滴水不漏,外行的人看过去,一定觉得晓雪技高一筹,将对方打得毫无还手之力,此时的小世子就是这样,他高兴地振臂呼喊:“晓雪加油,晓雪好棒,打他个生活不能自理……”小世子冰雪可人般的人儿,出口就是令人喷饭的话语,这当然是晓雪长期耳濡目染的功劳了。

    可是,只有战斗中的晓雪知道,自己如果不是仗着精妙的轻功身法,早就被拍在地上起不来了。黎昕的每出一掌,都带着无比的压力,仿佛令人窒息般的气势。而晓雪几乎肉眼跟不上的速度,似乎在他的眼中如小儿嬉闹般,轻易化解。差距,绝对的差距!

    晓雪那个泄气呀,自己忍受住师父惩罚般的洗髓折磨,换来近三十年的功力,再加上自己百年难遇的练武奇才,过目不忘的学习天分。一切的一切,此时到年纪轻轻的黎昕手中,却如此的不值一提。这小子的功夫是怎么练的?难道在爹胎里就开始修炼心法?

    她在这嘀咕着人家,却没反省反省自己,练武非得师父逼到家才应付似的练上一两个回合,心法也就每天睡前复习那么一遍。怎么比得上人家****苦练,夜夜修行?你有凭空而来的内力,难到忘了六年前,你给人家服下的“灵禅丹”吗?不但救了他的小命,还使人家增添了许多内力。若晓雪知道,今日的果,是她几年前种的因得来的,不知道会不会气得赏自己几个巴掌。

    获胜无望的晓雪,一个闪身,从交战中脱身而出,伸出手做出暂停的姿势,大叫一声“停!”黎昕顺势收手,长身玉立,气定神闲,连身上的衣物都没有一丝的皱褶。

    晓雪弯下腰,扶着膝盖,微微地喘息着:“不跟你个怪物打了,也不知道功夫怎么练的,这么厉害。我甘拜下风!”说着,仰八叉地躺在地上,翻着白眼生闷气。

    小世子欢呼一声冲了过来,兴高采烈地叫道:“晓雪赢了吗,赢了吗?”

    “赢?屁嘞!输了,输得很惨!”晓雪有气无力地道。

    黎昕走至她身边坐下来,看着她道:“你的身法,和掌法,放眼当今武林,确是少有敌手。不过你对敌经验缺乏,临场应变能力差了些,再加上掌法的运用不太熟练,才无法做到游刃有余。如果你每天抽出两个时辰练习,很快,我都拿你没办法,你可是比泥鳅还滑溜呢!”

    “每天两个时辰?你饶了我吧,就这样吧,反正我又不想闯荡江湖,做武林高手,能自保就行,嘿嘿!再说了,有你这个武林盟主朋友,我还怕遇到什么危险?”晓雪给自己找了充分的理由偷懒。

    “朋友……么?”黎昕轻轻地道。(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一百三十一章 捡到一枚酸儒生

    你可知道我想要的不只是朋友?黎昕的话只能在心中喃喃着,给他再大的勇气,他也不敢说出口。即便很多人对他的惧怕和尊敬,甚至忽略了他的性别,可他毕竟是男子,依然保留着男子的矜持与羞涩。

    “好啦好啦,时间不早,大家吃完赶紧地休息吧,明天还得起早赶路呢。胭脂,你跟小夕一起,把你们车上的帐篷取下来,我指导你们搭起来,这么冷的天儿,露宿的话,恐怕会冻出毛病来。”这个帐篷,当然也是晓雪画了草图,加上她的讲解,机关叟给赶制出来的。唉!晓雪这趟出来,差点没学蜗牛,把家都带到路上了呢。

    很快的,空地上就架起了一顶帐篷,虽然简单,却能遮风挡雨。这顶帐篷不算很大,能容纳七八个人并排躺卧是没问题的。帐篷的地上已经铺上了厚厚的毯子,毯子上又是一层棉被,看着就非常暖和舒适。如果不是谷化风拎着她,晓雪早就躺上面不起来了。

    “你看看你这身又脏又破的衣服,跟叫花子似的,你要是躺上去,大家伙都不要睡了。去去,换一身干净的衣服去。”谷化风拎着晓雪脖子上的衣服,像拎着一只淘气的小猫似的,将她扔出了帐篷。

    “呜呜呜……风哥哥不喜欢偶了,风哥哥嫌弃偶了,偶不活嘞”晓雪捂着脸假哭,弄得谷化风是哭笑不得。

    晓雪呜呜地“哭”了几声,从手缝中看去,谷化风正忙着负责帐篷里的收尾工作,小世子则脱了鞋子在帐篷里,兴奋地爬来爬去,火堆旁的黎昕扫了她一眼,拔出宝剑细细地擦着。其他人该干什么干什么,一个理她的都没有。便觉得甚是无趣,收起自己的假哭,看了看自己脏乱的一身,自己也嫌弃地撇了撇嘴,躲进马车里换衣服去了。

    收拾干净全身,又洗了把脸的晓雪,哼着歌儿,正要钻进帐篷,又被风哥哥给阻止了。

    “我已经里里外外收拾干净了,为什么还不让我进。”晓雪不满地直嚷嚷。

    谷化风笑得无比温柔,问了句:“你打算夜里睡在这帐篷里?”

    晓雪点头,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当然,要不整两顶帐篷做什么?”

    “你住这帐篷里,我和晨儿住哪儿?”

    小世子一听见自己的名字,便抱着从马车里拿下来的粉红猪靠枕,生怕别人抢他的位置似的,叫道:“晨儿当然住帐篷,晨儿不要睡马车!”他坐了一天的马车,早就腻味了那个狭小幽闭的空间,现在见了大半间房子似的帐篷,当然不愿意回到车上去了、

    “你和小晨晨都睡这里就是了,又不是睡不下。”晓雪倒是没怎么打艮,很流畅地回答。倒不是她有什么想法,以前在铭岩房子不够住的时候,她就是跟风哥哥住一间的,她觉得这是很自然不过的事。

    谷化风摇摇头,道:“晓雪,虽然你跟我、小世子已经定下婚姻,可是毕竟还没成亲,同住一顶帐篷是很不合规矩的。我倒还好,如果这事传到九王殿下耳中,本来就对你很有意见的九王殿下,不知道怎么埋汰你呢。所以,今晚啊,你是万万不能与我们同住一顶帐篷的。”

    晓雪摸着鼻子想了想,还真是那么回事,便悻悻地走向马车,突然她想起了什么,转身对谷化风道:“风哥哥,让小昕跟你们住一个帐篷吧,再让小锁和桑子帮你们守夜。帐篷里的地儿够大,住你们五个也不会觉得拥挤的。”

    说着,她走向了火堆旁不停擦拭宝剑的黎昕:“嗨!小昕,别擦了,都被你擦得噌亮了。你去那边帐篷里睡,他们两个男人没出过远门,你帮着照应点。”

    黎昕深深地看了她一眼,看得她有些莫名其妙的时候,方缓缓地道:“好,你的交代,我一定照办。”说着,站起身来,头也不回地走向那顶传来小世子天真开心笑声的帐篷。

    晓雪的心忽地软了下来,想也没想又冲着他的背影加了一句:“让你照顾他们只是借口,是怕你不愿意跟他们挤一个帐篷,我不愿意看你独自坐在火堆旁,孤独又寒冷的样子。”

    黎昕的步子停了两秒,又向着目标迈进,只是那步伐没有了刚刚的沉重,换上了轻松,连背影都似乎有了开心的情绪。

    晓雪挠了挠后脑勺,看向那边另一顶帐篷,算了算人头,道:“刘苏贺谨、胭脂小夕,你们四人住帐篷里。翠松苍松,你们俩睡第一辆马车上;伴柳和魏乳爹,你们住第二辆。我住小世子的马车上,山里野兽多,大家都警醒着点。好了!早点睡,明天一早好得赶路。啊”说着,她打了个大大的呵欠,伸了个懒腰,又看了一眼那顶帐篷,才心有不甘地,走向那辆布置的很舒适的马车。

    第二天天刚蒙蒙亮,小厮们就已经开始起床了,他们捡柴打水烧饭,等主子们起来后,热水早已端上来,洗漱完毕,清粥小菜点心均已准备妥当。晓雪边吃边感慨:“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日子,给个神仙都不换。”

    早上小世子又加餐了,晓雪用昨天剩的香菇,和早上刚刚打下的野鸽子,将野鸽子的肉和骨分离,剁成肉泥搓成圆子,放在香菇上蒸熟,即香菇肉丸,形状可爱,口感鲜而不腻,配粥喝,则是很高档的一款早点。小世子吃得是津津有味,边吃还边假装抱怨:“这样吃下去,到了京城,非便小猪不可。”话虽这么说,却吃得分外欢畅。黎昕瞥了他一眼,默不作声地喝着自己的粥,对晓雪递过来的香菇肉丸视而不见,脸上的表情,像别人欠他万儿八千银子似的。

    早饭后,大家分工合作,收拾起行李来格外的迅速。接下来,又按照昨日的速度,优哉游哉地往前行进。黎昕见了,皱着眉头道:“你们这是赶路呢,还是在游山玩水呢?”

    行至午后,小世子跟谷化风在摇篮般的防震马车中午睡,昨天晚上小世子在帐篷里兴奋了大半夜,到三更的时候才浅浅睡去,今天在马车上精神一直不怎么好,勉强撑到午时,便抓着风哥哥陪他小憩。

    晓雪倒是一夜无梦到天明,此时的她坐在马背上,无聊地闭目养神,身子故意随着马匹行进的节奏晃着身子。

    黎昕的马的颜色跟他的衣服一样,一溜的乌黑,林中漏下的金色利剑般的阳光,投注在他的身上,如此的丰神俊朗,看得晓雪直呼:黑马王子!

    黎昕的马行在晓雪的旁边,他时刻注意着晓雪闭目摇晃的姿势,生怕她一个不小心迷糊着了摔下马去。

    “小姐,前边有位女子蹲在一匹躺倒的瘦马旁边,不知是何情况,要不要停下看看?”胭脂虽然年纪不大,却是晓雪精挑细选的大丫头,准备培养成自己的心腹的。既然能得晓雪的青眼,自然有自己不俗之处。

    晓雪正闲的发疯,一听此话,便如打了鸡血般,眼睛倏地睁得老大,身子也不晃了,两腿一夹马腹,一马当先就冲了过去。黎昕见状,也忙拍马跟过去,生怕没什么江湖经验的她吃亏。

    胭脂所说的那名女子,大约十八。九岁的样子,一身半旧的青衣儒生裙袄,头上的发饰也只是简简单单的一枚银簪,一副落魄书生的模样。她的身边,躺着一匹口吐白沫的瘦的一把骨头般的老马,皮毛斑驳脱落,一看就知道病得快不行了。

    “这位大姐,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吗?”晓雪的声音甜得腻死人,骗死人不偿命的笑容也挂在脸上。

    女子闻声抬起头来,她除了一双眼睛外;容貌却是平平;肌肤枯黄;脸有菜色;似乎终年吃不饱饭似的;双肩如削;身材瘦小;显然是家境贫寒;自幼便少了滋养。不过那两道浓黑的眉毛下炯炯的眼睛,一看就知道是有理想有抱负,不屈于现状的。

    那女子见晓雪下得马来,屈身相询,便站起身来,理了理有些皱的衣摆,躬身一礼道:“小生代步马匹不幸病倒,若小姐方便的话,还望捎小生一程。”

    黎昕也从马背上翻身下来弯腰查看地上的马匹,听了女子的话语,挑了挑眉毛,道:“你这马匹看起来病弱已久,姑娘怎么会骑着这样的坐骑上路?”

    女子哂然一笑,态度磊落洒脱,没有一丝的犹疑和掩饰:“不瞒小姐公子,小生囊肿羞涩,买不得健康的好马,这匹瘦马还是马行老板看在小生赶考书生的份上,半卖半送于小生的。一路上小生,还时时下马牵着行走,不敢骑乘,结果支撑了五六日,终于还是倒下了。”女子的眼中有可惜,有忧虑,却没有丝毫的怨天尤人。

    晓雪看着她的眼睛,灿然一笑,发出善意的邀请道:“姐姐上京赶考,与我们恰好同路,不如一起上路如何?”

    晓雪灿烂的笑容,即便同为女子的青衣书生,也看得一愣。女子再看看晓雪旁边高大威猛气势十足的黎昕,心中不由得产生:两人真配的心思来。是呀,一个高大如女子的男人,一个漂亮如男子的女孩,可不是绝配来的?

    “嗨!想什么呢?”晓雪用手在她的眼前用力地晃了晃,打断了她的思维。女子心中感到很不好意思,人家这么好心地帮助自己,自己却在对人家的外貌品头论足,实在不是君子所为。于是,她非常郑重地对着晓雪一礼道:“谢谢小姐,给你们添麻烦了。”(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一百三十二章 身世

    女子身边放着一个不大的旧缎料包袱,一把斑驳的黄色油纸伞,行李少得可怜。此去京城,千里迢迢,如果不是遇见晓雪这样的热心肠,真不知道这女子如何到达?不会是乞讨前去吧!

    谷化风心中无限感慨,想当初他和晓雪也是落难过的,知道一文钱难倒英雄汉的苦楚,不等晓雪发话,便将自己的坐骑贡献出来,自己跟小世子作伴去了。

    女子礼节周到,举止文雅地谢过,便没有再客气地翻身上马。晓雪见她的礼节和谈吐,不像是穷苦人家没见过什么世面的孩子,便貌似随意地问了句:“请问姐姐尊姓大名,哪里人氏?”

    那女子微微欠身道:“在下孙虚淼(嘘,别吵饰演),因出生时五行缺水,故取名淼字。崇州闵籁镇人氏。”

    “姐姐的言谈举止,不似穷苦人家出来的,怎么会如此的潦倒呢?”此处距离京城,依她们的行进速度,估计两个月是不能少的,凭空多出一个随行的人,当然要打听清楚她的底细了,免得招一虎狼之辈在旁窥伺。

    “不瞒姑娘,我们孙家在闵籁镇虽说不是数一数二的富户,倒也算得上殷实充裕。至于我为何如此模样,唉!一言难尽哪!”

    “不着急,前面路途远着呢,姐姐可以慢慢说。”反正闲着也是闲着,不如当故事听来,也都能打发打发时间。

    原来,孙虚淼的爹爹因生产时难产,落下病根,缠绵病榻三年之久,终于熬不过去,撒手人寰了。孙虚淼的娘,跟她爹爹可以说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感情很好,成亲至夫郎去世,竟没再纳任何夫侍。夫郎去世,对她的打击很大,她把所有的过错,都怪罪在女儿身上,所以孙虚淼自出生起,就没享受过一天的母爱。爹爹又整日缠绵病榻,怕过了病气给她,也是成年累月见不得爹爹一面。她成了爹不疼娘不爱的可怜娃子。

    爹爹在那会还好,下人们不会欺主做出苛刻她的举动来。可是自打她爹爹病逝后,她的娘亲又整日沉迷于杯中之物,借酒浇愁,喝醉了,见了她不是打就是骂。所以,在她小小的心灵里,娘亲是一种很可怕的生物。

    最惨的还不是如此。她奶奶见女儿老是萎靡不振,也不是个办法,就做主给她寻了户门当户对的夫侍做填房。这填房是个有心机有手段的。初进门时,见妻主对前房总是念念不忘,对他一点心思都没有,便想了个法子,从前房的贴身下人中打听出前房的兴趣爱好,穿着打扮,行为举止。自己处处模仿,硬生生地将自己打造成已故前房的复制品。

    某日,喝得醉眼迷离的孙家小姐,脚步踉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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