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娶夫纳侍-第1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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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自己身上最贵的一身衣袍,脸上有些忐忑的紧张。

    进了邵府,他维持着自己最高贵的神态,迈着标准的大家闺男步伐,踩着青石板小径,来到了澄心苑的待客厅。

    随着一声“官人,御史郎君丁官人到了。”客厅内正在编织一件米白色毛衣的任君轶,放下了手中的已经织了一大半,只剩下一点袖口的毛衣,忙站起来迎接。

    他用自己招牌淡淡的笑迎接来客:“丁官人来得真早,未能远迎,望恕罪。”

    丁官人极其热络地拉住他的手,笑得分外甜腻:“哟,快别这么说。是我早就有结识任官人之意,却一直怕自己冒昧不敢前来拜访,邵府的帖子一到,可把我乐坏了。这不,太心急了,来得早了。这些小点心,虽然比不得府上的味道好,却是我亲手所做,一点心意,请别见怪!”说着让贴身的小厮,奉上了礼物。这可是他最拿手的绿豆酥,吃过的人都赞味道好,希望能凭借着这个跟美食起家的邵府拉近些关系。

    任君轶听他这一通话,便知道丁官人虽然爱炫耀,却也是个直性子,对他的成见倒是放下了三分。他依然是淡淡地笑容:“丁官人客气了。请坐。小涵,看茶!”

    丁官人来之前已经打听过了,邵府的正头官人是个清冷的性子,能一直笑着招待自己,说明他对自己还是有几分好感的,便放下了一直提着的心。他坐下来,才感觉到这客厅内的温度比外边高了很多,院子里是寒冬,而进入室内仿佛踏进了春天一般,他看了看自己穿得里三层外三层的衣服,再看看旁边只穿了夹衣的任君轶,更觉得热了。

    任君轶注意到他的不适,忙道歉:“忘了提醒丁官人,屋子里有地龙,你刚从外边进来还不觉得什么,时间长了肯定会不舒服的。小涵,快带丁官人到旁边的耳房内更衣。”

    丁官人刚想站起来跟小涵走,一想到自己衣服里的旧的已经有些磨边的夹衣,脸色顿时有些不好看,他迟疑了下,又坐下来道:“我里面没穿夹衣,不方便脱掉外衣,还是不换了。”

    任君轶笑着道:“没关系,丁官人的身材跟晨弟差不多,若不嫌弃,先换上晨弟的吧。这室内室外温差大,你若不换,待会儿出去赏梅容易受凉。煮酒赏梅本是雅事,若是得了风寒,倒不妙了。”

    丁官人想了想,别不推辞,随了小涵去耳房换了衣服。再出来时,任君轶已经又继续织起他的毛衣来。

    丁官人没有打扰他,只在一旁静静地看着,只见一条长长的毛线,在他翻飞的毛线针上,很快地结成美丽的花纹。他已经听说邵家的夫郎之一在京城开了家手工毛衣坊,里面出售的毛衣贵得吓死人,穿的人却都夸暖和舒服,莫非任官人编织的便是所谓的毛衣?

    任君轶手上的毛衣本就剩下一个袖口没织完,在他熟练的编织下,毛衣很快完工。他见丁官人十分好奇地望着自己手中的毛衣,嘴角轻轻勾了勾,眼睛里闪过莫名的情绪,他笑着对丁官人道:“手艺粗陋,让丁官人见笑了。”

    丁官人以夸张地口吻赞叹着:“这么精美的花纹图案还叫粗陋,那世间便再也寻不到精巧的事物了吧。这,就是毛衣吧,能让我看看吗?”

    任君轶点点头,将毛衣递过去,道:“你可以到里间去试试,穿在亵衣外,再套件夹衣,大雪天出门都不会觉得冷。”

    “我可以试试??”丁官人的脸上浮上了激动的红晕,他捧着柔软精致的毛衣,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见任君轶点了点头,他仿佛怕对方后悔一般,飞快地跑进了耳房,换上了毛衣。这件毛衣是任君轶织给他爹爹的,施潇墨的身高只比丁官人略高上一个头尖,所以,丁官人换上后十分合体。他在专门为他准备的穿衣镜前转了几圈,怎么看怎么美,他都快舍不得穿上夹衣盖住这件花纹漂亮的毛衣了。(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二百四十五章 金胞果接穗

    旁边的小涵凑趣道:“丁官人,您穿着可真好看。这毛衣在春秋季节还可以在外边穿呢,配上苏氏成衣坊的长裤,那可是帅气十足呢。”

    “是呀,这么美丽的花纹,穿在里面太可惜了。真柔软,真暖和,我猜一定是你们家女主子想出来的主意吧!”丁官人依依不舍地脱下了毛衣,穿上了薛晨的淡蓝色金丝牡丹绫罗夹衣,将毛衣抱在怀里走出了耳房。

    他知道一件没有花纹的毛衣成品都卖到了二十两的高价,更不用说那些花纹繁复的了。他家妻主一个月的俸禄仅一百两银子,这一件毛衣便去了五分之一,再加上人情往来,一大家子的吃喝用度……他的理智告诉自己不能由着自己的性子,为了件贴身穿的毛衣,而让这个年关入不敷出。

    他带着不怎么自然的笑,随口问了句:“任官人的手真巧,这一件毛衣织成得不下十五两 银子吧?”

    “哪需要!我这件毛衣是织给爹爹的。你也知道上次帮娘亲织了件毛衣,她拿着到处显摆,爹爹看着眼馋,便让我一定要织件比娘亲的更漂亮的。这菱形元宝花,是我刚刚学会的,没想到织出来还真的挺漂亮。这一件毛衣我用了不到两斤毛线,这样全羊毛的一斤才不过一两多银子,一件毛衣织出来不到三两,比买的划算多了。”任君轶边说便看他的反应。

    果然,丁官人的眼睛亮起来:“什么?你说这件毛衣成本不过三两?”三两银子对于他来说就不是什么大事了,他感觉心上仿佛放下个大石头似的,心情也轻快多了。

    “是呀,这毛线本来就不值几个钱,关键是费人工,这一件毛衣熟练的编织工人,要织上十来天才能完成,所以店里出售的价格就要高出许多。论实惠,还是自己织的好。咱们男子在内院,除了院里的一些琐事,有的是时间,没事织织毛衣,既能打发无聊的时间,又能穿上实惠的毛衣,何乐而不为?”

    “那个……任官人,你能不能教我织毛衣呀?”丁官人有些怯怯地问了句。

    “不是我不愿意教你,这学织毛衣不是一天两天的事,而且每个花样都有不同的编织手法……”任君轶显出为难的样子。

    丁官人很失望地垂下了头。

    “不过,苏氏开了家专门教别人编织毛衣的玲珑编织坊,不光毛衣,毛裤,手套,围巾帽子什么的都教,你可以去看看。”任君轶一句话可以将人打下地狱,一句话又能让人升入天堂。

    果然丁官人的脸又亮了起来:“真的?那……需要教多少束?”

    “免费的,不要钱。你只要在他们那里买了毛线,他们免费教。现在负责教织毛衣的是比我织的还好的风弟,教织手套围巾等小件毛线制品的是晨弟,他们都很有耐心,讲解的又细,你可以先去旁听。”任君轶耐心地讲解着,心中松了一口气,终于完成了晓雪交给的任务。

    丁官人听了,心里便像长了草一般,恨不得马上就飞到玲珑编织坊那里,去学习编织毛衣的方法。他强忍着内心的焦急,与任君轶说话也有些心不在焉起来。

    别说煮酒赏梅了,就连酥嫩可口的烤鹿肉都吸引不了他了。丁官人只觉得时间过得极其缓慢,终于挨到了用完午饭,他略和任君轶聊了几句,便匆匆告辞,弯都没转,直奔苏氏的玲珑编织坊,用了一下午的时间,学会了基本的编织手法。

    他先从围巾下手,两天时间便织出了一条白色的围巾,虽然针脚还不怎么均匀,却有模有样,围在脖子上保暖又美观。

    再下一次的贵夫聚会上,他爱炫耀的毛病又犯了,高昂着脖子,让别人将注意力集中在那白色的围巾上,高傲得像只企鹅:“看见了没?看见了没?知道这是什么不?围巾,围巾见过没?”

    一个跟他不怎么对呼的官员夫郎嗤之以鼻,撇着嘴道:“不就一条围巾吗?谁没见过,苏氏毛衣坊里十两银子一条,要多少没有?一条简单的白色围巾而已,也值得你炫耀?”

    “哼!”丁官人的头抬得更高了,眼睛里有捭阖一切的傲娇,“要是十两银子买来的,我至于向你们炫耀吗?这条围巾是我亲手织的,亲手织的。你会吗?”

    “你”那位夫郎被他那藐视的神态动作气得说不出话来,心中暗暗下定决心:不就一条围巾吗?你丁官人能学会,难道我不能学会?你等着,等我学会花样更复杂的,看你还有什么值得骄傲的资本。

    其他的贵夫一听,丁官人居然会织围巾,这在他们眼里是多么神奇的事呀!于是眼中露出艳羡的神色,纷纷打听他是在什么地方学来的。

    丁官人见平时对自己不怎么待见爱理不理的一等大员的夫郎们,都来向自己打听围巾的编织方法,心中那个得意呀!不过他也不是那种吃独食子的人,满足了自己的虚荣心后,便将在苏氏编织坊学织毛衣的事说了出来:“那谷先生和薛先生会的花样子可多啦,什么元宝针啦,满天星啦,八字纹,菱形网……而且教得很细致,又有耐心,谷先生夸我天分高,一下午便学会了上下针,便让我织围巾练练手。明天,薛先生就教我用元宝针织手套啦!你们要赶快去学哦,咱们比比谁的天分高,谁学的最快,这才有意思!”他心中的独白是:哼!谷先生都说我天分高,你们一定比不过我,不过我一定要拿出十二分努力来,别让这些家伙们追上了。

    别的贵夫们见他洋洋自得的模样,也恨得牙痒痒的,发誓要赶上他,给他个下马威,看他还有什么资本去得瑟。

    于是乎,毛衣编织技术在上流社会的圈子内悄然流行开来,若是哪个贵夫不会织件什么东西,别的贵夫一定会像看怪物似的看着他,惊呼:“真是不可思议,居然还有不会打毛线的人存在,一定是乡下来的,真老土!”于是那个被揶揄的人,便拼着一股劲去买些毛线参加毛线编制班。

    而邵府的下人由于月钱比较高,也攒了钱买了最便宜的一种毛线,央着各房主子的贴身小厮们,教他们织毛线。虽然只是最简单的平针(平针省线),穿上心里美滋滋的,又攒了两个月给家里的父母织上那么一件,并告诉她们可以到苏氏编织坊免费学织毛衣,而且织的好的,苏氏毛衣坊还高价回收,家里还可以添样进项……

    于是乎,在平民之间,也兴起了织毛衣的热潮。这毛衣不但冬天可以贴身穿用来保暖,春天来临时还可以在外边搭配裙子裤子穿,美观又实用。所以除了夏天,一年三个季节,毛晓的销量都不错。苏氏的毛线从一开始的滞销,到现在则变成了供不应求的局面。

    当寒冷的冬日在全民编织热潮中悄悄过去,春天带着她的温暖和生机降临的时候,皇太女殿下看着满街满眼的各式毛衣,有套头的,有蝙蝠的,有开衫,有长有短……苦笑了一下,自言自语地道:“晓雪这家伙,赚钱的生意只顾着自家人,早知道给她定合同的时候,将毛线价格定高一点了。不过,这利润养活安养堂的一干人还绰绰有余。这晓雪,还真是个小财神,干什么什么赚钱!嗯,以后得往邵府跑勤点了。”还跑勤点,邵府的地都快给你踏平了,你就差住在邵府了!

    当北方还是寒风萧萧白雪飘零的时候,地处西南的达伦已经杨柳依依春日融融了。

    晓雪知道这树木嫁接的接穗,在刚刚吐芽的时候是最佳的。她此时正跟妖孽小皇子腻在一起,商议着取金胞果枝条的事情来。

    晓雪靠在熙染光裸的胸膛前,眼中依然残存着激情后的神光,她渐渐平复了呼吸,轻轻地道:“金胞果接穗的事,你安排得怎么样了?你也知道巧夫难为无米之炊,若是没有金胞果的枝条,我那暖房里的胞胎果树可就白移植了。”

    那妖孽的手不老实地爬上了晓雪丰盈雪白的玉峰,不住地揉搓着顶峰的粉红,牙齿轻轻啃噬着她的耳朵,呼吸渐渐急促起来。

    晓雪觉察到身后顶住自己的坚硬,暗恼他不分场合,便伸出爪子使劲地抓了下那硬硬的小棒子,满意地听身后忍痛地嘶了一声,嗔怪道:“跟你说正经的呢!”

    “我这也是在做正经事呀?”妖孽见她板了俏脸怒目含威的样子,忙道,“你放心,我已经安排好了,绝对误不了你的事。”

    “准备了这么久,成败在此 一举。嫁接的金胞果成活的概率,很大一方面取决于接穗的质量。我担心的是达伦不远万里,金胞果的枝条运到咱们这儿,会干枯脱水。这样的接穗成活的几率是很低的。”这金胞果只有达伦皇宫里那棵树还存活着,而且把守森严,若是达伦女皇发现金胞果的枝条被砍了,一定会重兵看守。若是这次嫁接不成功的话,再想搞到金胞果接穗,就难上加难了。

    妖孽熙染感受到她的紧张与不安,将她搂紧自己的怀里,像安抚 一只受伤的小猫一般,抚着她光滑的脊背,笑着给她信心:“你要对我有信心,我保证把新鲜的金胞果枝条如期送到你手中,难道你还不信我?”

    晓雪抬眼看他原本吊儿郎当的表情,写满了无比的认真,想想他身上的神秘能力,还有那个莫测的巫族做后盾,便郑重地点了点头,道:“我信你!”(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二百四十六章 成功啦

    这妖孽的保证果然很快便兑现了,当一把冒着新芽的金胞果枝条出现在邵府暖房的时候,晓雪兴奋地不知道说什么好:“这就是金胞果枝条吗?我看着怎么跟胞胎果的没有两样呀?达伦到这里快马加鞭,不眠不休也要一个多月,这接穗的芽还是水嫩水嫩的,一点也没蔫吧的迹象,妖孽,染染,你是怎么做到的?”

    熙染故作神秘不言不语,却掩饰不住心中的得意。晓雪见了,更加想要知道谜底了,她越是想知道,那妖孽越是不说,急得晓雪围着他团团转,让他很有成就感。

    在一旁说是来帮忙,其实好奇嫁接到底是怎么回事,前来凑热闹的黎昕,看不过他的作态,提醒晓雪道:“你忘了他的异能是什么了?”

    “异能?驱兽驯兽术……哦!我知道了,一定是你让动物朋友们帮忙了。”晓雪带着问号的眼睛,眨巴着看着熙染,那可爱的模样让他不忍心再卖关子。

    “不错,我早些年因缘际会之下,驯服了一只大鹏鸟,那是禽类中体型最大飞翔最快的鸟,我本来是出于好玩,想训练成空中坐骑的,结果那家伙飞得太高太快,上面根本就坐不住人,便还它自由让它自由翱翔天地间了。”熙染的无意之举对运输接穗可起了大作用喽!

    听得人无不嘴角抽搐,心中道:也就你这妖孽异想天开,想用大鹏鸟做坐骑。

    那妖孽接着道:“这次我特地把这只大鹏叫回来帮忙的。达伦皇宫里安插的棋子,将金胞果的枝条盗回以后,按你的吩咐用绡纱缠住断口处,防止水分流失,然后绑在大鹏的爪子上,途中日夜不停不吃不喝,终于在两天内将金胞果枝条运送回来。”

    “大鹏鸟呢?我想看看长什么样的,我还从来没有见过大鹏这种动物呢!”晓雪好奇心转移,不知道大鹏鸟是不是像雕和老鹰一样,又大又凶猛。

    “我怕它引起京城有心人士的注意,让它趁着夜色去京城外的深山中休养去了。别失望,有的是机会。”熙染看着晓雪脸上的失望表情,拍拍她的脑袋,道,“你不是说接穗越新鲜嫁接的成功率越高吗?还不赶快开始,还等什么?”

    对哦,嫁接金胞果才是正事!晓雪打起精神,让君白莲拿出准备好的用具。她知道嫁接可以分为芽接、枝接和干接,不知道这胞胎果适合哪一种,反正胞胎果树有五棵之多,都试试吧!她记得阿爸给家里的葡萄嫁接的时候,貌似采用的是主干嫁接的方式,不过那老厨师讲的苹果嫁接好像应该采用枝条上嫁接的方式。她准备给一株胞胎树采用芽接的方式,其他都采用枝或干嫁接的方式。

    她吩咐君白莲将那两株比她的大拇指粗不了多少的胞胎树,一个按照斜切口的方式,从离根部大概三十公分的主干处,切成切口平滑利落的小木桩;另一株则平平地切成小树桩。她从运送来的金胞果枝条中,选了两根比小木桩粗不了多少的,一根在断口处也切成斜斜的切面,并且注意到切面的生长层和胞胎树切面是否吻合,在浪费了两根胞胎果枝条后,终于切成功了。

    晓雪露出满意的微笑,手中的动作却没有停。她将手中金胞果树枝条上的切口与胞胎果树桩上的切面紧密地贴合在一起,然后用裁好的绡纱布条缠上。缠的手法也要讲究技巧,既不能太松,松了不利于接穗与砧木的愈合,也不能太紧,太紧了空气进不去,伤口长得慢,恰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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