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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仙无门-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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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实巴交的农民,世代遵循着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的自然规律。一到晚上,夜幕降临,照明不方便,又没有什么娱乐节目,自然都早早的休息了。
这不禁使得李华想起上辈子历史课上历史老师解释中国人口为什么那么多的一个冷笑话。说的就是,为什么中国人口这么多呢?是中国人的繁殖能力太强了么?不是!那是为什么呢?就因为我国人民晚上娱乐节目的缺乏,大家晚上没事儿做,都早早上床睡觉去了。当时上初中的纯洁的李华还没有听懂,现在回想起来,还真是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啊!
李华此时躺在自己的床上,翻来覆去的睡不着。想起今天那便宜老爹李白说的“院试”,李华心里就一阵激动。今天学堂放学回到家中的时候,李白就很郑重的对李华说,要他跟着其他的几个童生一起去参加这一次的院试。
来到这个世界已经都九年了,李华连这个李家村都没有出去过,可把他给憋坏了。李家村四面环山,到最近的乐峰乡都要走上两天的山路。所以,对于还是个位数年龄的李华来说,是没有什么能力独自从山林野兽的口中活着到达乡里。
这一次院试,村里包括他自己一共有五个童生参加,其他四个都是十四五岁了,发育得高高大大的,都比李华高好几个头。
就这样,李华想着,想着,不自觉的眼皮越来越重陷入了梦乡。
李华是深深的睡了过去,但是正在隔壁屋里的李白夫妇却还在交谈着。
“相公,你怎么能让宝儿这么小就去参加院试呢?”宝儿是李氏给李华取得乳名。李氏今年也有二十七八了,常年的劳作却使得她看起来就好像三十多岁的妇人一样。此时李白正在书桌前为明天要启程去院试的五个童生写推荐信,李氏站在一旁,一边为他研磨一边向他抱怨着。
“你妇道人家,懂得什么?”李白听到李氏关于他让李华这么小参加院试的不满,虽然口头上发怒,心里头却是为自己有这么一个儿子感到高兴。而李氏被李白这么一训,也不敢再做声,只是低着头,继续为他研磨。
过了一会儿,推荐信写完了,李白停下手头的狼毫毛笔,小心的将信件折叠好,装入一个泛黄的信封中,信头用蜡封好。又在正面写上自己的名号,这才松了口气,转头看见一脸委屈样的李氏,竟会心的一笑,拉起李氏的手,道:“娘子,莫要生气啦!”
“奴家哪里敢生相公的气!”李氏低着头,小声嘟囔着,不敢大声说话。在这个男尊女卑的古代社会,男子总是在家里拥有绝对的权威,女人又怎么敢和自己的夫君怄气呢?
“娘子,莫需生气,相公还要在这谢谢你呢!”李白此刻也是心情好,竟然对着李氏一笑,拱起双手,做了一个揖。
“相公这是哪里的话?奴家除了在家里缝缝补补外,也没有做什么大事,相公何须谢奴家呢?”李白这一作揖,倒是让李氏心中疑问大起。她可是深知自己的相公绝对不会无缘无故给别人作揖说谢,何况还是对自家的娘子。
“谢什么?”李白拍了拍青衫的衣襟,笑道,“谢你给我李白生了一个文曲星下凡的好儿子。”
“相公此话怎讲?”听到事关自己的儿子,李氏也是大感兴趣,急忙追问。
“娘子,你别看我儿从小调皮,几乎天天都要被我教训。但是,他可真是一等一的天资聪慧。现在肚里的文章应当不在我之下,缺少的只是人事历练和经验。其实上一次的院试,他才六岁,但是我相信只要他去,兴许就能考出个秀才。我没让他去,一方面是六岁的秀才太过于惊世骇俗了,另一方面也正好让他多读两年圣贤书,积累多一些,太早中秀才,难免心高气傲,失了书生之气。这次前去院试,相信凭借我儿的文章诗赋定能拔得头筹,成为那秀才第一名‘案首’……”
一说起李华,李白就停不下来,忍不住长篇大论,并且是手舞足蹈又眉飞色舞。一旁的李氏听着也是眉开眼笑,津津有味……
第二天一大早,当清晨的第一道阳光透过层层山里的云雾照射在李家村村口的山路时,李华和其他四位童生以及带领他们的村长李老伯正准备出发。
“宝儿,你没出过村,也还这么小,出去要听村长老伯的话,知道么?”李氏在一旁抹着眼泪向李华叮嘱。
“知道啦!知道啦!”李华不耐烦的应道。从早上一起床到现在,李氏已经像这样叮嘱了不下几百遍了,还不烦就有鬼了。
“好了,大家上路吧!李岩、李观、李浩、李昭还有李华你们五个要尽自己的努力,出人头地就在今朝,不要辜负了你们父母对你们的期望。”一旁的李白似乎也受不了李氏的唠叨了,赶忙催促他们上路了。
“李岩你们几个一路上要照顾好我家宝儿啊!”一行人背着行李包裹上路了,李氏却还是不放心的在后面大声叮嘱李岩他们四个。
“知道了,师母!”李岩四个异口同声很响亮的答道,然后一行人都不约而同的加快了脚下的脚步,深怕李氏追了上来,想要尽快的走出李氏的视线范围。
“小呀嘛小二郎,背着那书包上学堂,不怕太阳晒,也不怕那风雨狂,只怕先生骂我懒呀,没有学问喽,无颜见爹娘……”走在陌生的通往乡里的山路上,李华有一种鱼入大海的自由感,心情大爽,背着李氏为他特制的小布包,跨着大步,高兴的哼起上辈子的儿歌来。
“小师弟,你这唱的是什么歌儿啊?真好听,我以前怎么没有听你唱过?”李岩是五个童生中最大的,人也最老实憨厚,在小山村里平时也难得听到谁唱歌,现在听到李华这首《小二郎之歌》,又贴切又好听。
“这叫‘小二郎之歌’,是说我们这些童生读书很苦的啦!有句话叫‘读书苦,读书累,不如参加黑社会。’说的也是这个意思!”李华轻轻松松的跨着包跑着,可是李岩他们四个很村长老伯就没有那么轻松了,要背着干粮行李以及村里要拿到乡里去变卖的各种农副产品。
“哦,是这样啊!”一说到读书的苦累,几个童生都深以为然,寒窗十载为的不就是考取一个功名,出人头地么?
“那,黑社会是什么东西啊?竟然比读书还好?”听到李华说到‘不如参加黑社会’,比李岩聪慧些的李浩就发问了,他实在不知道在这个“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的国家,竟然有什么能比读书还好。
“这个嘛!”李华也很意外李浩居然会问自己黑社会是什么,他还真不知道该怎么去解释,想破脑袋才勉强答道,“黑社会,就是有组织有纪律的犯罪团伙!”
“那……什么是犯罪团伙呢?”这么一解释,李浩还是不理解,又发问。
“还有,还有,什么叫有组织有纪律啊?”一旁的李观和李浩也不甘示弱的纷纷发问。
被他们这么七嘴八舌的问来问去,李华觉得自己刚刚才打好的心情瞬间又无比纠结,只能支支吾吾的给他们一一用大白话慢慢解释。
………【第八章 再现玉佩】………
“小呀嘛小二郎,背着那书包上学堂,不怕太阳晒,也不怕那风雨狂,只怕先生骂我懒呀,没有学问喽,无颜见爹娘……”这一次,可不只是李华自己一个人在唱,而是李岩、李观、李浩、李昭四人也跟着学着在唱。
李华一行六人走在这林荫的山道中,刚开始李华还觉得很新鲜、心里也很期待,急切的想要看看这个世界大乡镇到底是什么样。但是,走了大半天之后,李华就感到累得不行了,觉得自己的脚越来越重,都快抬不起来了。
“李老伯,咱都走了大半天了,休息一下吧,我饿了!”李华实在是走不动了,这身体才九岁,才走了这么点路,双腿就跟灌了铅一样,每走一步都艰难无比了。本来李华才不想让一行人看扁自己,强忍着跟着,但是现在实在是走不动了,只好借着“饿了”的借口要求村长李老伯休息一下。
“嘿嘿!你这娃儿,果真和你爹一样,瘦弱的书生命,才走这么点儿路就受不了!”村长李老伯看起来有五十多岁了,白了大半的头发已经稀稀拉拉的,满脸银白色的胡茬,身上穿的是打满补丁的烂布衣,肩上挑着的担儿里都是这段时间村里人要拿到乡里去贩卖的农副产品,少说也有个一两百斤。不过农村的人一般普遍显老,李老伯实际的年龄应该不会超过四十五。
听着李华的诉求,看着他可怜巴巴的小脸,李老伯用手挡在额头,看了看日头,心里估摸了下时间,笑道:“嘿嘿!好啦,咱也走了大半天,咱就到前头休息一下,吃点干粮喝点水。”
一听李老伯这话,李华在心里松了一口气。而李岩四人虽然也有些喘了,但也没有像李华这样走不动了,毕竟他们四人都十几岁了,并且平时除了读书,从小在家也都干惯了农活,走这点山路还是可以的。
走了大半天了,现在的时间大概是中午十二点多,正是夏天骄阳最烈的时候。虽然李华他们走的山路一路上都是有林荫,但是穿的都是长衫,又背着东西,都不免汗流浃背了。
一屁股坐在草丛中,李华用衣襟擦了擦脸上的汗,从他的小布包里拿出李氏给他准备的烧饼和水,津津有味的啃了起来。
“村长老伯啊!我们还要像这样走一天啊?那晚上在哪儿睡啊?客栈?酒家?”李华嘴里啃着烧饼,含含糊糊的问李老伯。想到还要这么走一天,而且晚上还不知道在哪儿过夜呢?李华就感慨古代社会果真不容易啊,不仅没有电脑、电视、手机等高科技娱乐设备,而且连个公交车都没有,咱这赶考放在上辈子的中国也算是中考。想当初中考的时候,那又是警车开路,又是限制交通的,政府可是为考生赶往考场创造良好的条件。哪像现在,考个狗屁院试,还要走山路走两天。
“你倒是想得美?在这荒山野岭的,哪儿有什么客栈和酒家,就算有,也不是咱住得起的。前面不远处有个破败的山神庙,每次去乡里,我们都是到那儿过夜的。”李老伯背靠着一颗大树,囔道。
紧接着,李老伯从包裹里抽出一杆烟枪,在烟枪头再塞上一点烟叶,用火褶子点燃,吧嗒吧嗒的抽了起来,吞云吐雾的好是享受。李华来到这个世上,还是第一次看到这个世上的人抽烟,原来是这样抽的,李老伯的这杆烟枪是用竹根儿做的,看样子用着已经有些年头了。
李华这正盯着李老伯抽烟,在想,是不是什么时候花点时间研究开发一下纸卷烟和过滤嘴烟好大发一笔的时候,突然眼前不远处草丛中一个白点闪过。原来是一只白色的野兔,定睛一看,李华发现,这只白兔的脚上好像给什么野兽咬了一口,鲜血淋漓的。
哈哈,这下晚上可是有口福了。见到这只受伤的白兔子,啃着烧饼的李华心想,晚上有野兔汤喝了。
“村长伯伯,我去逮那头野兔,晚上我们炖汤喝!”这时李华仿佛忘记了刚刚赶路的疲累,起身就去追那头受伤的白兔。
“呵呵,别跑太远,捉不住就不要了!”抽着旱烟的李老伯笑着叮嘱李华,同时对一旁正在吃干粮的李岩吩咐道,“岩崽子,你跟着去看看,要是你那小师弟给野狼给叼了去,我可没法向你家先生交代。”
怎么回事?李华心里正奇怪呢,明明那头白兔腿上都已经受伤了,应该跑不远了,可是自己拨开草丛后一直找一直找也没有看到白兔的踪影。难不成白兔打洞逃跑了不成?
咦?嘿嘿,这下看你往哪儿跑!李华心里暗笑。在经过仔细搜寻后,眼尖的李华还真发现了那头白兔,原来那头白兔把身子掩在了一处隐秘的草丛当中,但是露出的一直腿却暴露了它的身形。
小心翼翼的绕过去,李华正打算扑上去将白兔抓在怀中的时候,突然感觉到身后腥风大起,不禁转头一看。这一看可把李华的心都给吓出来了,一头灰色的狼正张着嘴,露着尖牙,还滴着口水的在离他只有五六米远的地方,用那冒着绿光的眼睛死死的盯着他。
怎么办?怎么办?被这灰狼盯着,李华一动都不敢动,脑子里却在疯狂的想着对策。
就在这么紧要的关头,李华刚刚还要悄然去捉住的那只白兔却突然冒出草丛,一蹦自己跃到了李华的怀中。
不好,李华此刻是恨死这只捣乱的兔子了,早不蹦晚不蹦,偏偏这个时候蹦了出来。就在白兔蹦出来的那一瞬间,灰狼眼睛的绿光也是一闪,就朝李华扑了过来。
“啊!救命啊!”李华想逃,可是发现脚却不听使唤,嘴里大叫救命,眼睁睁的看着灰狼张着猩红的大嘴朝自己扑过来。
就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候,眼看李华就要被灰狼扑倒的时候,奇迹出现了。不知怎么的,从李华身上突然爆发出一阵耀眼的绿光,将李华护在了中央。那扑过来的灰狼一碰到这绿光立马发出一声惨叫,同时被反弹了出去,身上的皮毛有被灼烧的痕迹。从地上勉强爬起来后,那灰狼望向还在绿光包围中的李华,不甘的叫了一声就灰溜溜的逃走了。
而在绿光包围当中的李华却早已失去了意识,晕倒在草丛当中,浑然不知发生了什么事情。那护着李华的绿光在灰狼走后也渐渐淡了下来,最后一缩,聚成一块碧绿色的玉佩,安安静静的躺在了李华的胸口。
如果这个时候李华还清醒着,他一定能够认出这块玉佩,这块玉佩正是那个改变他命运,带着他被人追杀,被雷劈,最后来到这个苦逼世界的玉佩。
李华来到这个世界以后也曾到处找过这块神奇的玉佩,甚至还问自己那便宜老爹有没有一块玉佩和自己一道出生,被李白骂了个半死。难怪他一直找不到这块玉佩,原来这块玉佩躲在了他的身体当中,这一次李华遇上了危险,玉佩就主动现身护主了。
李华还昏沉沉的躺在草丛中,那块玉佩躺在他的胸口闪着淡淡的绿茫。那头惹事的小白兔却趁这个时候,悄悄的溜走了。
………【第九章 乐峰乡】………
“快看,前面就是乐峰乡了。”
“到了?”
“真的到了!”
李华一行人经过长达两天的“跋山涉水”,终于通过漫长的山路,来到了乐峰乡。一路上枯燥的赶路,使得连李岩四个也不禁欢呼起来。
而跟在他们四个后面的李华却反而一脸的平静,不是他对于来到乐峰乡不兴奋。而是他的脑袋里在考虑着更重要的事情。
左手伸向胸口,李华紧紧握着那块挂在胸口的玉佩,脑子里回想着那天发生的经过。那天他追逐着受伤的白兔的时候遇上了灰狼,在灰狼扑过来的时候,他突然感到身体里有什么东西迸发出来,后来就晕了过去。
等到李华醒来的时候,已经是当天的晚上了。一行人都已经到李老伯所说的破山神庙过夜,问过李老伯后,李华才知道,是李老伯叫去看着他的李岩在草丛当中发现他的。李岩发现他的时候,他都已经昏迷了过去,李岩就把他给背了回来。
李岩把李华背回来的时候,李老伯以为李华是因为走了太久中暑晕了,就让李浩和李岩两人用灌木做了个简易的担架,一路上抬着他到了山神庙。
而明白了事情经过的李华却发现在自己上衣里面好像有一块什么东西,掏出来一看,竟然就是那块上面用淡淡鎏金镌刻着“求仙无门”四个字的玉佩。
看到是这块“万恶”的玉佩,李华稍微一想他就明白了整个事情的始末,自己上辈子在地球上穿越的时候,肯定是这块玉佩吸收了太多自己的血液,才引来了雷劈,使得自己穿越重生在这个世界。而这块玉就悄悄的在自己的身体当中潜藏起来了,今天遇上了危险的时候,它才主动出来护主的。
弄清楚其中的关键,李华狂喜,如果按照自己这么猜想没有错的话,那么这块玉佩就肯定是某种法宝。同样的,也就侧面说明了,这个世界上存在修仙的法门。本来来到这个陌生的世界,李华想着的是凭着自己前世半吊子的科学文化只是混个一官半职或者弄出点超时代的东西,再做点小买卖什么的,之后要是能再娶上好几房的姨太太也就再好不过了。可是现在玉佩的重新出现,使得李华不得不赶快调整自己的人生定位。
如果这个世界上真的存在修真者的话,那么这些人间的荣华富贵又算得了什么呢?长生不老才是一个高智商生物的正当追求。
也正是因此,在又经过一天的跋涉以后,一行人终于到达了乐峰乡的时候,李华才并没有先前表现的那么兴奋。
乐峰乡是这方圆几十里内最大的乡,因为在这乐峰乡旁边有一座山峰的峭壁上的痕迹好像被人刻上了一个巨大的“乐”字而得名。乐峰乡不愧是这方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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