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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宠哈士奇-第1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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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千岚则是不愿,假如最终是无力回天,他必定找上戴宣同,两人同归于尽。

    这又离铁马府太远,以他目前的状况,飞回去得累个半死。

    他也有心回清池岭古武观看看,不想在陌生的外地,度过仅剩的几年光景。

    且他另有考虑,这场诛心劫,起于铁马府,应该亦要了结于那里。

    “好吧,听你的。”洛云依唯有应同,“先不急着回宁风府,你随我回灵州,等魂晶凑齐了再说,好不?”

    温千岚没有理由拒绝,他正想与之多相处一段日子

    修为似有似无,不施展仇风,他无飞行的本领。

    待魂晶共凑足了两斤,由晴雨灵鹤,将他送回了宁风府。

    温千岚清楚自身的处境,他不去大肆抛头露面,在宁风府的揽星镇买座小院,暂且住下了。

    此镇无人认得他,不会身份暴露引来仇敌。

    他没有什么事情可做,除了懒散,便是尝试修炼,身魂互养。

    “二狗子,你快点醒醒吧,你不磨叽,岚爷很无聊的”躺在整洁的院中晒着太阳,他嘀嘀咕咕

    时间匆匆,冬去春来。

    温千岚年至二十八,罗宁到了二十岁。

    六月初,武徒觉醒如期而至。

    得大武师的亲自指点,各种资源充裕,罗宁修炼不失勤勉,她不仅觉醒成功,且觉醒了四品守护。

    其守护为四品火灵,滴雨白焰,天赋烈骨灵心。

    滴雨白焰是呈水滴状的火灵,属于异品,烈骨灵心为状态类天赋,算是相当不赖,对其本领、武力、修炼皆会有不小的助益。在宁风城天机玉榜试炼的排榜,她位列第七位。

    “表哥”待试炼结束回到家中,她见到了阔别近一年半的温千岚。

第232章 人倒霉时,喝凉水都塞牙() 
温千岚曾说过,会在罗宁进行武徒觉醒时回来,为其鼓气助威。

    岂料横插变故,他食言了。

    魂魄伤患,他武力单薄,怎敢大剌剌地在宁风城现身。

    戴宣同如果得知了他的消息,定会派人来杀他,他又是抗衡不了。

    为了自身的安危,他必须心怀谨慎。

    返回宁风府的这段时间,他多在揽星镇静养,没四处乱走。

    罗宁的觉醒,是他的一件心事,故此,悄悄地赶回看望。

    “嗨,大表妹。”守护兽哈士奇,热切地怪调招呼,摇头晃脑地扑了上去。

    时而以魂晶滋养,供给魂锁的消耗,温千岚的状态,瞧着似有好转,能让守护兽化实于外。

    只是,二狗子一副病怏怏的,毛发暗哑蓬乱。长着对小翅膀,乱扑腾也飞不起来。

    天赋无力施展,与其说它是守护兽,它更像一只看门狗。

    且它不会把门,温千岚得看着它。

    许久不见罗宁,它想念得很。

    它撒欢打滚地乱叫,“大宁子,亲嘴嘴。”

    “二狗子,嘻嘻,你瘦了”惊喜非常的罗宁,抱着哈士奇又抓又捏,玩得欢雀。

    转而,其神采缓缓黯然。

    跟随孟琪在宁风武院修行,她的消息灵通,听闻了聚平军设计坑杀温千岚一事。

    传言说,温千岚重伤远逃,生死下落不明。

    当时她不相信,但对方年夜未归,觉醒时未回,均在印证着传闻。

    她已是人玄一重九阶的四品新晋武者,眼力与感知,与普通人不同。此刻见面,她发觉,曾经似可顶天立地的温千岚,竟虚弱不堪,眼底深深藏着疲累,她随手一推,好像都将其推出几个跟头。

    “天才美人,恭喜恭喜。”温千岚则是笑容盎然,郑重其事地拱手道贺。

    “谢谢表哥”罗宁的笑意有些勉强,见父母正是老怀宽慰喜不自胜,她将到嘴边的话咽下了。

    其父母均是普通人,辨不出温千岚的修为状况,应尚不知情。她不好乱问,说漏了嘴。

    一家团聚,且罗宁试炼凯旋归来,自当好好庆祝一番。

    酒菜佳肴丰盛,席间气氛欢乐。

    待到了深夜,温千岚与罗宁二人,才单独在院中赏月闲聊。

    二十岁,罗宁出落成了位大美人。身姿颀长有致,明眸皓齿,容颜清纯,火灵气息相衬,显有两分灵动的妩媚。受大武师孟琪熏陶,其举止典雅,气质华贵。除了五官模样,其余的与在方华镇时,差别甚大。

    少女青涩褪去,温千岚不能再将表妹,视为小姑娘了。

    唯一的亲眷妹子雏鹰展翅,今晚是他年余以来,最为喜悦的时候。

    躺在竹椅上,他优哉游哉。

    坐在一旁的罗宁,终是忍不住了,她压低嗓音,小声问道:“表哥,你受伤了?”

    “小伤,静养一阵便可痊愈。”温千岚不在意地摆摆手。

    伤势的事儿,没必要多说,其姨母等人知道了,只能徒劳担忧与悲伤。

    他此次回来,一是探望,仅存的亲人是他的牵挂。

    如今,姨母姨父身体康健,日子滋润。

    表妹罗宁觉醒成功,守护为四品滴雨白焰,天赋烈骨灵心,守护与天赋均属优越,颇有炼丹的才华,前途一片大好,完全有本事妥善照料二老。自古灵系出美人,罗宁不例外,姿色动人,才德色三馨,会找个美满的归宿。

    从此,有他无他,不再重要。

    这份心事了却了,他也不用再多挂念。

    二是为了稍作安排,他正儿八经地扯谎道:“小宁啊,表哥最近要离开一趟,去玄月灵州,洛云依让我去帮忙建座大阵,十年八年应该回不来。你长大了,已能够照看家里”

    一两年后,他不知自己是死是活。

    活了当然最好,若是死了,他不愿姨母一家知晓他的死讯,误以为他在外游历是份安慰。

    “去那么久啊”罗宁心思敏捷,隐隐觉得不妙。

    不给对方多问的机会,温千岚豪气斐然,“好男儿志在四方,表哥我志在中千世界,怎可憋在家享安逸。”

    顿了顿,他放缓声音,仔细地嘱咐道:“小宁,记住表哥的话,将心思放平和,脚踏实地,切忌好高骛远急功近利。平平淡淡的日子,没什么糟糕,追求得过多,反会错失唾手可得的美好。你是女子,不要跟表哥学。以后遇事,要懂得三思而行,想一想为何如此,你的目的与结果何在,之后又当如何。多想想自己,是怎样一个人,要成为怎样的人”

    他好歹算是在外闯荡了一番,懂的定要比罗宁多。

    自身的观念与认知,不一定正确,却至少有可取之处。

    他不希望罗宁去争名逐利,只要安安稳稳地努力,享受现有的,做该做的事便够了。

    他受过的教训,避免再让对方体验一遍。

    “表哥,我记住了。”罗宁默然地应下。

    该嘱咐的,温千岚都已说完,更多的,还要由罗宁去经历与摸索,“试炼三月累了吧,不早了,回房歇息吧”

    夜色宁静,他独自躺在院中,仰望清朗的夜空。

    其实,在宁风城落脚时,其姨母一家三口便是改名换姓了。

    罗宁在武院唤作林宁,随其祖母姓氏,万丰一家也是。防范的,正是被温千岚的仇敌找到,以此作为要挟。

    现今,二老安康,表妹是四品天才,今后的日子会十分安祥。

    他无需再牵挂,后事料理妥当了。

    留了十余日,他将富余的元石等资源,一应留下之后,不露留恋地辞别了。

    无力飞行,他徒步行走,回返古武观。

    相比于宁风城的姨母家,或是揽星镇的小宅,清池岭古武观才是他的家。

    落叶归根,在那度过剩下的岁月,是个不错的选择。

    路途很远,他不急,慢慢地走。

    走累了,便歇歇,权当沿途欣赏风景。

    往常匆匆飞过,此时此刻,抛开纷争,慢走慢看,别有番意境与感受。

    待头晕脑胀,他以修炼来缓解。

    “嘟啦呱咕”

    嗤嗤

    席地盘坐,他双目紧闭。

    小劫经经文的回响,断断续续地,满是生涩。

    导致诛心劫力的聚起,倍显滞碍,穿梭在身躯劲力,不足筷子粗,时起时消,走走停停。

    地玄三转罡灵的修炼,原本是十分舒适的过程,眼下,则给人生疏的别扭感。

    耐心不足的人,修不了半刻钟,将会烦躁。

    好在,温千岚耐性充足,这般情况持续了多月,他适应了。

    他手中握着的,是块核桃仁状的小小星灰石头,正是魂晶。

    随着劲力于身躯的川流,魂晶挥发出星星的光辉,汇入了手掌。

    除了魂晶,元浆灵髓同样在被玄体吸收着。

    地玄三转罡灵,身魂互养。通过修炼,玄体吸收有益的资源,来补养魂魄,以身养魂。魂魄渐渐壮大,玄体及其元力的灵性,将逐渐浓郁,以魂养身。换在温千岚这,则多了魂锁吞食魂力,相当于他的修炼,是为了喂饱魂锁。

    这么的,他的修为哪会得到提升。

    运转功法时,修为气息漂浮,似有似无,如同三转二阶的修为已尽数消散。

    糟糕的是,魂锁在日渐强壮。

    心神内敛意守空灵,他都是可以模糊地,看到捆绑魂魄的墨绿锁链。

    他尝试去解开,却是念头一碰锁链,顿感头痛欲裂。

    碰触不得,他只能眼睁睁地养虎为患,看着魂锁变粗变壮。

    有时,温千岚欲破罐子破摔,挑断魂锁,给魂魄片刻自由,他又是敢想不敢做。

    魂锁穿插地捆绑魂魄,如同扎根,二者好比一体。他若将之挑断,魂魄直接受到殃及。

    且他越是喂养,锁链扎根越深,吞食得越凶,越不能碰

    结束修炼,他继续徒步赶路。

    走官道、走小路,偶尔迷路,不疾不徐,不失为消遣。

    世人碌碌,如他一般摒弃纷杂与拼搏,于山水间闲庭信步者,少之又少。

    今日,下午时分。

    天色阴沉无寒风,碎小的雪花飘扬。

    山路上,温千岚停下了脚步。

    疲乏的面色,显出几分无奈,他随口道:“别用弓箭瞄来瞄去了,大家萍水相逢,好汉让条路可好?”

    再是太平之地,仍难免会有作奸犯科之辈。

    非是生活所迫,全因懒惰与贪婪。

    尤其是荒郊野外,从不缺劫匪强盗,他正遇到了一伙。

    人倒霉时,喝水都塞牙。

    话音落,山路两侧传出悉悉索索的声音,有两位男子,一从树上跳下,一从石后走出。

    他俩均是青年模样,二十六七岁,均有人玄三重九阶修为,守护兽均为六品,一狼一蛇。

    “小子,耳朵挺灵嘛。”守护为狼的武者,体魄强健,长着凶脸,瞧着很不好惹。

    他名为王荣,武装双目为狼眼,手持象力弓,大马金刀地站在路边。

    隔着约十丈,他凶笑地喊话道:“看你还算识相,留下财物武袍,大爷我放你一条狗命,不然嘿嘿”

    守护为蛇的武者,身形消瘦,名唤伍兴。

    他以树干遮挡身躯,面容阴鸷,双眼死盯目标,弓箭半合半开地指去。

    “这不好吧。”温千岚目露为难之色,“本人之前遭强人打劫,百褶袋没了,这身武袍是路边货,值不了两块元石。和气生财,请两位高抬贵手,放本人过去。改日有机会再见,本人再奉上答谢,如何?”

    话说得很软弱,其态势则无丝毫惧怕。

    一个人赶路时间长了,挺闷的,遇到了劫匪,不妨玩上一玩,反正杀不死他。

第233章 落毛的凤凰不如鸡() 
路遇劫匪,不是件稀罕事儿,温千岚倒是第一次遇到这么拦路的。

    他好整以暇地站在山路上,打量着两位强盗。

    从面容看,对方与他年岁相仿,可算为同代武者,修为则存在十足的差距。

    两人是人玄三重九阶,他是地玄三转二阶,差了不止十年的功力。

    比较修为等,此二匪在他面前属于小辈了,他自是不会惧怕。

    “少说废话,你当爷是傻子?”守护为狼的王荣,嗤笑地打量着。

    树后的伍兴,阴厉更浓,将弓又拉开了些。

    其实,强盗土匪也不容易当,要没点眼力,危险与否不说,是会闹笑话的。

    大张旗鼓地劫道,却只弄了两件破衣裳,好东西不认识给扔了,那当匪也不合格。

    两人的修为,是人玄三重九阶,可以辨出温千岚的状态——似乎刚经历一场恶战,被打散了守护,击溃了修为。原本是多高的修为,他俩倒辨认不清。瞧年岁,一二转?不重要了。

    且他俩看得出,对方的武袍不是一般货色。

    纵然袍子毫无奢华,也不见流光溢彩,却具备一定防御之力。

    雪花飘下,自行偏落,不沾衣袍。在此严冬,天寒地冻,对方如个废人,衣着单薄又没冻得哆哆嗦嗦。

    就此判断,此身武袍八成是四品,即便是旧的,仍值十几、几十块元石。

    几十块元石的收获,是个大活了,何况对方是软柿子。

    王荣见其没有屈从的意思,恼意腾起,厉然道:“最后给你次机会,不脱,爷剁了你喂狼崽子!”

    直接下手的话,把衣袍弄破就不好了,会贬值。

    温千岚没有急躁的神色,他整理下衣襟,不紧不慢地说道:“两位小兄弟,瞧面相,应该比本人小一两岁。本人劝你俩一句,回头是岸,不要一错再错,越陷越深,当贼当匪不是谋生手段。你俩今儿抢了本人,便是与我结仇了,与人结怨毫无益处,赶紧找个正经的营生吧。”

    杀人总得有个理由,沦落至此,他并没积压出泛滥的杀心。

    当失去了那份能耐,心也就渐渐平淡了。

    “跟爷讲大道理,你是哪根葱?”王荣听得厌烦,时而为匪已有数年,他是杀过人的。

    杀了一次,便敢杀第二三次,债多不压身了。

    或是说,有的事万勿尝试,一旦走出了一步,便没了回头路。

    狠厉在脸皮游走,他嘿嘿道:“遇到我俩是你倒霉,识相的,乖乖脱下武袍,省得爷麻烦。爷见你可怜,发点善心,放你条活路。你要是冥顽不灵,舍命不舍财,那是你自己找死,怪不得任何人!”

    “执迷不悟。”温千岚淡定未减。

    他首次当贼,去偷方华镇药圃的时候,固然胜券在握,他仍不由得紧张。

    毕竟是做坏事嘛,与寻常争执不同。

    此二人拦路抢劫,不见紧张忐忑,显然不是新手。

    挑他这么个丧失武力的人下手,欺压弱小,定非绿林好汉。

    为抢衣物,扬言要杀人,声色俱厉,想来是心狠手辣之辈。

    以上三点,说明此二人不死,以后会祸害其他人。

    轻咳下,温千岚笑着说道:“别急,天色尚早,不忙着去用膳。话说,你俩拦路劫持,可否知道我是何许人也?不怕碰到硬茬?把我换成你俩,我现在会掉头就跑,有多快跑多快。”

    “你的废话是真多,话痨啊!”王荣都是烦了,暗暗心生忌惮。

    但若被三两句话吓住,还当什么匪。

    当匪,是过刀口舔血的日子,铤而走险,富贵险中求。

    不能因对方似乎有点来头,便缩手缩脚,相反,越是有来历的人,越是块肥肉。

    假如对方有地玄一转的气息,他俩不敢比量,为了小命着想,他俩专挑软柿子捏。但温千岚明显重伤残废了,又是满身油水,此等煮熟了送到嘴边的肥肉,若是不敢吃,他俩都鄙视自己。

    所以,他俩定不会罢手,仅是怎么杀,会相对稳妥的问题。

    听其狂傲的言语,可否知道我是何许人也,他恼怒了,言辞讥讽浓郁:“爷管你是谁,落毛的凤凰不如鸡,你跟我充装什么大尾巴狼花尾巴狗,废人!就算你是温千岚,衰败至此,在爷面前也得是孙子!”

    在他们同代弟子中,不好说是小元界,至少在宁风府,温千岚是最为著名的武者,没有之一。

    宁风府成千万上亿人,没有多少不知其名。

    连落毛的温千岚,他都敢杀,何况是不知从哪来的没毛野鸡。

    顶多是三品武者,有啥了不起,毁尸灭迹不留线索就是了。

    王荣恼火,他戏谑地言道:“看样子,你很牛掰啊,那爷是非杀不可了。去,给你个机会,先逃两步。”

    “挺吓人,本人好久没经历这么大阵仗了。”温千岚拍拍胸口,似有几分缅怀。

    他面泛轻笑,笑意透着邪气,“事已至此,不逃了,动手吧。”

    咻。

    咻

    率先开弓的,是树后的伍兴。

    打个劫如此费劲,磨磨唧唧的。

    他射出的箭矢,直袭温千岚的头颅。

    三重九阶的他,力量也有五六虎,一箭射下,花岗石头都要爆开。

    奈何,他俩不仅碰上了硬茬,更是撞上了千年寒铁锻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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