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暧昧电子书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再见永安-第1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书名:再见永安
作者:朝秦

简介:
一直,他和我掂记的东西都不一样。
我掂记心,他掂记身。
都不愿意舍,所以都无所得。
BE

第一章  永安再现
  今天天气晴,七月流火,深圳的天气,闷热,没有一丝风,只要走出空调房间,立马浑身湿腻腻的,这是一个平淡到无聊的日子,无聊到纠集了班老同学出来胡混,到四十多的年纪,同学们有些混出了名堂,有些混得不上不下,比如我一样,混吃等死,我真的感觉是这种状态,所以,反而放开了。
  
  所以同学们都愿意和我瞎混,性格开朗,能喝能抽,还能唱,说得出些不那么下作的黄段子,男男女女都愿意和我一起混,和男的混,他们家太太安心,和女人混,我知情识趣不楷油,最多讲讲黄段子,口头占占便宜,再恭维恭维她们四十一枝花,魅力犹胜当年。
  
  这个晚上,不愿意回家的我,和一帮同学吃了饭喝了酒在KTV唱歌,我喜欢喝酒,喝了会兴奋而放松,能忘记一些事情,当永安打电话来时,我正和中学时的校花,现在的大婶美兰在对唱着《月亮代表我的心》,当年在座的一半以上都迷着她,我深情款款对她唱着歌时,兄弟们一片喝彩,校花醉眼迷离,在阴暗的灯光下,复又有两分当年的容色。
  
  本不想理振动着的手机,奈何它在口袋里一直振动,我摸出来一看,阴暗的光线下,手机屏幕闪耀着一个完全陌生的号码,平常这种陌生的电话我都会毫不犹豫地掐断,我从不介意错失哪个人的电话,因为我在意的那个人,给我电话的概率是万分之零点一。
  
  今天有些神差鬼使,我把话筒递给王小华,走了出去,我按了绿色的接听键,喧嚣的声音立即冲进去,估计对方也听不到什么,走出后,后面的门关上,KTV的隔音设备相当好,基本上所有的嘈杂的声音都关在了里边。
  
  我一个人安静了。
  
  “在外面么?”他仍然是那样,不称呼我任何名称,极特殊的时候例外。
  
  我以为我已经淡忘到几乎无所谓的程度了,但是我本能般,就听出了他的声音。
  
  再坚持一段时间,我就会真的完全忘记他,但是居然,他又出现了。
  
  “嗯,在外面。”我也没有称呼他什么,臆想过千百次的称呼,没有一次出过口,我听到自己声音发紧冷涩。
  
  中央空调下,凉飕飕的,可我手心都冒汗了。多少年过去,我还是如此,所谓的淡忘,经不起人家一个随意抛出的问候。
  
  还是紧张,心跳,短暂的白痴状态。
  
  “雨很大吧,我明天去广州,看来要延迟。”他温和而淡淡地说。
  
  “这边没下雨。”我声音略略回复自然,“然后去哪里?还是就在广州?”
  
  “没然后,我也不知道去哪里。深圳?”
  
  他还是那样,不说来见我,意思在那,我来说。
  
  “好啊。”我装作很轻松随意,“过来见一见吧。”
  
  “再不见你,我就死了。”永安极平淡的口气,“就让希望和绝望一起来吧。”
  
  “什么?”我并不惊奇,他保持d/y/i/n/g状态很多年了。
  
  “我身体不好随时可能死。”他依旧淡淡地说,“我在浙江,明晚的飞机。到花都晚10点,第二天有个商务活动。然后我就自主了。”
  
  “好。”
  
  “我们会上/床么?”他突然说。
  
  我笑,“不会。”他总是擅长于突然其来,举重若轻的调/情,抵挡过多年,虽然沦陷,好歹尚存一息心志,我说,“没兴趣。”
  
  他也笑了,声音爽朗许多,“我有,躺着唠嗑多舒坦。”轻轻松松地板回一城。
  
  “我们坦然不到那地步。”我笑。
  
  “得了,不设计了,一切未知。”我能想象到他那个样子,无所谓的样子。
  
  我笑笑,我会留着渣渣,不能成灰,秒成渣就行了,别秒成灰。
  
  好象随意的,又好象筹划了千百次的,十三或者十四年之后,就这样敲定了我们的重逢。
  
  然后他说视频让彼此看看,因为实在太久没见,连话也少说,我同意了,我手上,连他一张照片也没有,样子真的很模糊了。他那边光线有些暗,看起来他依旧年轻,戴着眼镜,拼命吞云吐雾,我靠在KTV走廊柔软的墙上,也拼命的吞云吐雾。
  
  随便聊了几句,微信视频时间15分钟里,俩人基本在相对抽烟,偶尔对着镜头吐个烟圈调。戏一下。
  
  他夹着烟,微皱着眉,很随意地说,“你一点也没有变。”
  
  我变的地方,他不会看到。
  
  12点40分左右结束,我回到KTV厢房,里边依旧喧嚣嘈杂,浓浊的烟酒味,校花和何平在一个角落头抵着头说话,换了王小华在吼着《梦驼铃》那首年代久远得恍若隔世的歌。
  
  翠华挨过来,手放在我的大腿上,“搞什么飞机,那么久。”
  
  我笑,起身给她倒了杯酒,“无聊人,无聊事而已。”
  
  俩人对了一杯,携她的手上去唱《青春》,“雨滴轻飘飘得像我的年轻岁月,我脸上蒙着雨水就像蒙着幸福,我心里什么都没有就像没有痛苦……”
  
  翠华双眼熠熠,早年青春里的狂乱,唱完后静下来的那一刻,我在她耳边说,“谢谢当年的你。”
  
  她脸上红晕泛起,一如十七岁那年。
  
  她是我的初恋情/人,我们在学校后面的江边竹林下,尝试了人生的第一次,之后又尝了很多次,不过后来上大学天隔一方,自然而然地散了。
  
  正所谓缘分就那么一点点。
  
  胡混到下夜二点才散场,我开着车把翠华送了回去,在她楼下,她借着醉意,伸出一只手勾着我的脖子,迷离的眼看着我,“要不要上去坐坐?”
  
  我在她额上吻了一下,“我的好姑娘,早些睡,一觉起来,你就不这么想了。”
  
  回来躺在床上,我果然睡不着。一直辗转,无法平静,过去,现在,明天一切奔涌而来,我的脑袋浆糊似的,就是无法入睡。半夜想打电话给他,还是忍了。
  
  我这老房子,其实一点就着,只是谁来点而已。
  
  很多人都来点过,包括校花和翠华,然后他们公认,我是湿柴,后来再经人鉴定,是废柴,无法点着,已经无二次利用的价值。
  
  废柴有一个好处,反正点不着的,所以随便谁都来点一下,甚至有人以此来打赌,我一般都不介意,只是抽点水就行,也有人借此来检测自己的魅力值,这个有些遗憾,没法收佣金。
  
  不管是何种状态,我们都需要见一面了。多少年的不甘心,似乎此刻又得到了回报,一直以为他没在意过,我是千万个中的一个……
  
  中午也是睡不着。
  
  见他之后的状态一直是恍惚的,踩在云端一样。
  
  一切都似乎不真实起来。
  
  十三年或者十四年,我们终于又要见面了。
  
  或许,这才是真正最后的句号。
  
  下午又电话沟通了一翻,结果是他时间少,我过广州去看他。
  
  昨晚依旧是没睡好,但是睡着了,很多人,很多梦,纠缠在一起,半夜窒醒,起来喝了杯酒,抽了几支烟,才又恍惚睡去。



第二章  火车站重逢
  早上6:45就醒了,难得的不是闹钟吵醒的。
  
  起来洗漱,穿衣,收拾好。
  
  坐了地铁,到火车站买了8:45的火车,在火车站等了半小时。
  
  收到永安的短信,“上午我有个活动。若能来,我们一起吃个午饭吧。”
  
  顿时觉得冷了下来,几天神经病一样,人恍恍惚惚的,似在云端,我一向自作多情,似乎是过份了。
  
  没有专门空出时间给我。若能来。好一个“若”字。
  
  如此等等。这般冷淡的口气。
  
  有转头回去的冲动,但是想见他的渴望还是占了上风。
  
  在火车上发短信给永安,“我8点45的火车,约十点多前能到东站。”
  
  “我的活动最快11点结束。不论多晚,我都会去接你;不管多晚,你也要象刚下车的模样。”他马上回了,难得的秒回。
  
  呵呵,我冷笑。永安真是高手,一会把我的心揉成一团,扔在角落,一会又拿起来熨得妥妥贴贴,我心里又高兴起来。他一直是我的死穴,多少年的修炼都溃败。
  
  下火车大约11点,人潮涌涌。随意走进蒙自源,叫了双皮奶、饮料,一直等着,所幸冷气充足,就着手机看完了篇小说。故事虎头蛇尾,不过人生故事不也往往如此么。
  
  与坐位对面小姑娘闲聊,年轻真好,坐几十个小时的火车要去他的家乡,哈尔滨。谁可以这样的恣意,我早就失去这种自由了,在遇到他之前。
  
  快12点,他打电话给我,说马上就到,语气里有略略的迫切。又略略的温暖。我的心冷了又热,热了又冷,这半天的时间,如打铁,在水里火里淬炼。
  
  我走出蒙自源,告诉他我在麦当劳对面。
  
  四处张望,每一个人都似在找人或者等人,但是,都不是我要找或者等的人。
  
  我前晚视频看见过他的样子,但是十几年过去我仍然没把握能认得出他来,他在我记忆里已经不是一个具体的面容,是无处不在的,念想。
  
  火车站真是个奇怪的地方,全世界的人都像在找人或者等人。
  
  我一直混乱地在想,看见了他会怎么样,十几年的时间,会改变什么,还有什么是没有改变的。
  
  沟通了几个电话,核对彼此的位置……我一直没如设想中那么称呼他为谢永安,或者安,或者哥。没称呼地说话,语气平淡。彼此遥远,如商务接洽。
  
  但是我在心里那么自然地叫他哥,电话上真没叫出来。
  
  过了N多时间,看了N多各种企盼的面孔,最后,终于,我拨打他的电话,听到铃声在背后响起,转身,他对着我晃了下手机,他离我有七八米远,我看到他了。他长胖了,已经走形,胖胖的中年大叔,没微信上年轻。但是没觉得有多坏,他从来都不是英俊的男子,除了桃花眼之外,但是我又最忌男人长着桃花眼,我心目中好看的男人,应该长着兵马俑那样的单眼皮,容光内敛、冷漠孤傲。但是事情就是这样,我栽在一个这样的人手里。
  
  我走过去,他微微审视地看着我,略等我走近,欲转身与我并排往前走,我还是张开双臂拥抱了他,他略有些意外,我会在第一时间拥抱他,过了十几年,拥抱是应该的了么,是自然的了么?他转身抱住了我。胖子的胸膛,很绵软。
  
  我并没有想像的那么激动,尘埃落定的感觉。
  
  因为是火车站,形形/色/色的人太多,谁都没注意俩个大男人拥抱在一起,或者来说,火车站,离别重逢的地方,男人抱在一起也没什么。
  
  在安全的欧式礼节时间里,几秒,我放开了他。



第三章  共进午餐
  十几年的感情,到后面也不知道转化成什么了。我一直被他甩一边,拎出来,偶尔又揪回去,给点阳光,又甩出来,后来我才渐渐地渐渐地平复,或者掩盖一切。
  
  至现在都不太敢看太多爱情电影,是因为无论哪个情节都会指向他,毫无理由地。
  
  现在的相见,真的是令一切都平复了。
  
  他比我略高些,揽着我的肩,很认真地说:“你认出我来了么?一上来就抱?抱错了怎么办?”
  
  我笑:“抱错了就抱错了,一个拥抱而已,说不定识得英俊多金男士,从此开始我灿烂的第三春。”
  
  在我奇怪的人生里,第一春给了女孩,第二春给了他,而我,一直希望有第三春,不管是谁,不拘男女,只要不是他——谢永安。
  
  他拉了我的手,在大太阳底下走路,广州的太阳热/辣/辣的,热热的风涌上来,有一丝丝奇怪的感觉,熟悉的陌生人。
  
  但是没有很生疏,沟通基本上是顺畅的。随便的说话,象所有人一样,天气城市,如何如何。
  
  “广州的天气真热,”他抱怨着,脸上有汗,“闷热。”
  
  “嗯,岭南就这样。过了南岭,立马两重天。”我说。
  
  他比以前平和很多,也许是因为年纪大了之故,没有那么睿智,或者说尖锐,或者说很多东西在岁月的打磨中,都变了,包括他的棱角和我的狂热。
  
  “岁月那么眷顾你。”他看我的眼神多了几分热切,我在心里稍稍将它美化,或者,这是情意。
  
  他长胖了,因为一直的身体不好,这些年,我继继续续地知道,他身体的问题。他没象以前那样戴着隐形眼镜,戴上了普通的白框眼镜,桃花眼已经不明显,穿了黑白条纹T恤,内地男人爱穿的很OUT款式的薄牛仔裤,烟抽得更凶了,一支接一支,我姑且理解他在紧张,其实他真的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男人,在人群中,随时淹没的那种。
  
  来之前,我特别选了普通不招摇的衣服,蓝色牛仔裤,白色T恤,白色匡威鞋,看他的眼神,我知道他喜欢我这样的穿着,四十岁的男人,能够这样穿出来,没点功力怎么行,十多年一直跑健身房,不是白跑的。
  
  有时大家不说话,也不觉得尴尬。这种关系其实很难得,不说话不觉得尴尬的关系是密切的关系,是自己人的关系。
  
  我们漫无目的地走在街上,广州我比他熟悉很多,但是今天我不想拿任何主意,他只是偶尔来一次,我什么都不理,看他如何安排,我不明白我这是什么心理。
  
  把自己交给他一天?或许吧。
  
  七月的广州,连风都热/辣/辣的,我们牵着手,手心里都是汗,彼此都没有放下来擦汗的意思,他偶尔会转过头来,微笑着温柔地看着我,我报之以微笑,但我不知道他心里是否是热的,他一向擅长这个。
  
  “找个地方吃饭吧。”他一个北方人,实在受不了南方的闷热。
  
  如果是我泡妞,我现在会选择去广州塔旋转餐厅,或者去沙面吃西餐,浪漫又有情调,再不济也去东湖边上,但是和他一起,我更愿意大汗淋漓地坐在街边大排档吃,捋高袖子,抽着烟,喝着二锅头,或者手抓着面包边走边吃。
  
  又走了一条街,才看见比较象样子的餐馆,看着招牌算是稍微有些档次的样子,是间潮汕菜馆,他说,“就那吧。”
  
  我说好,他继续携着我的手,咨客妹妹略略扫了眼我们拉着的手,很有眼色地没露出异样的表情,热情地迎我们上去。
  
  年轻帅哥这样牵手比较养眼,我俩老男人,偶尔影响下市容,不为过。
  
  餐馆在十五楼,我们坐了临窗的位子,宽大的落地玻璃,景观不错,隔了这么多年,再对面而坐,我的心情并不激荡,我想,他从来、永远都不会。
  
  他微笑坐下,用茶水帮我洗涮了碗筷,又一一帮我摆好,给我倒了茶。
  
  服务员小姐拿了菜单上来,他递过来,让我先点,我对吃的一向随意,便点了蚝仔烙、凉瓜排骨,菜心。
  
  他看了看我,笑,“你比以前瘦了,得点个汤给你补补。”
  
  猴年马月前见过我,哪里还会记得我是圆是扁。
  
  我笑,“莫不是炖鹿鞭?“
  
  他也笑了,“我怕我受不住。”
  
  我倒没法接了,总不能说,你是受,你这个妖孽受,虽然我想说。再说这么多年我们也没战过,攻还是受要靠武力解决。当年的话,他武力值高些,现在嘛,我比他年轻七岁,况且刚才的拥抱中我发现,他全身绵软,哪里抵得过尚有几块腹肌的我,当然我强些。
  
  攻要有攻的自觉,可我随时都想着逃。
  
  笑着喝了口茶打了个哈哈,服务员小姐好涵养,愣是没笑,不过也许没听懂。
  
  他后来点了辽参炖汤给我,还点了支什么年代的红酒,他有点儿愿意花钱的意味,当我娘们还是他惯用招数,我实在懒得追究。
  
  我虽然爱喝酒,但真对红酒没兴趣,喝一百年前的红酒与今年的,与我没区别,我一向都是喝白的,碰什么喝什么,不讲究,只图一醉而已。
  
  虽然早上没吃早餐,等他时也只吃了不知什么东西冲就的饮料和双皮奶,但是我毫无食欲。
  
  有一搭没一搭地说话,他变得不太爱说话,我反而愿意他多说说,招架他的眼光比招架语言要难得多。
 
返回目录 下一页 回到顶部 1 1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