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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女主难为人-第6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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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前她买下白飞飞,无疑也是借了王怜花的名气。
  于凛凛边分神听着拍卖,边打量着一边的白飞飞,她确实有如天上的仙子,帝王的嫔妃一般美丽,天上有地上无的那种仙气,麋鹿般漆黑无助的眼睛升腾起的雾气足以令所有男人都缴械投降。
  感受到于凛凛的打量,白飞飞微微侧过头来,面对着对方毫不带色欲的纯澈目光,以及礼貌性的点头示意,白飞飞也忍不住微微颔首。
  拍卖进行到尾声,便是冷二爷的东西了,原那冷二爷就是之前于凛凛看着与众人都格格不入的那干瘦老头,虽是早告诉过自己人不可貌相,更何况在这样的世界里,才是最不该低估对手的,但于凛凛还是有点点吃惊,毕竟冷二爷也是个商人,还是个有名气的富可敌国的商人,穿的这未免太寒酸。
  不过拿出的东西倒也真是好东西,这五百石碧梗香稻米的名目一出,贾剥皮立刻挺直了身体,开始出起价来,不过王怜花却总会比他高个一些叫价,都已经超过市价了,这贾剥皮却还在往上加,甚至还央求起王怜花来。
  王怜花笑着收手,不过那价确实高得令人咂舌。
  于凛凛狐疑地看了一眼王怜花,她之前判断王怜花绝不穷,只是为了逗她才那样,不过看他这抬价……莫非是在当托儿,赚点外快吗?
  见于凛凛盯着自己,王怜花才不管是不是怀疑呢,反正他是一抓着机会就发骚的类型,如今更是冲于凛凛眨了眨眼,也不嫌自己与个男子暧昧的模样被人看在眼里。
  于凛凛……于凛凛边在心里感慨着他还真是狂得很,边默默地把屁股往椅子边缘上移。
  王怜花笑起来。
  白飞飞一个人坐着,望着他们两人这么相谈甚欢,眼眸里闪过一抹深意,却很快消失不见,她伸出拇指和食指轻轻地捏住了于凛凛的衣袖口,不敢过于用力,就只是这么捏着。于凛凛察觉到袖子的异样,扭过头,就看见白飞飞有如小鸟似的柔顺地望着他,小心地偎了过来。
  她不由想到——
  我这算不算是左拥右抱?而且还都是美人,还是一男一女,也真是艳福不浅。
  王怜花似笑非笑地看着他们那边的动作,但笑不语。而冷二爷身边那饿得狠了的少年忽然站出来得意洋洋地说那贾剥皮上当了,他们的碧梗香稻米远在开封,等那贾剥皮过去,早过了时间,那富商也便会走了。
  贾剥皮瘫软下来,不由连连呢喃道:“那……那王公子……”他指的自然是王怜花和他抬价的事情。
  那书童道:“这事儿是我们早与王公子商量好的,不过是做戏给你看罢了!”
  闻言,于凛凛诧异地看了一眼王怜花,这人……倒还真搞不清楚他在想什么。要说他是正派,于凛凛第一个想嗤笑出来,他们那王森记干的就不是好人干的事情,赶人这等违背常理人伦的事情,可要说这人坏,却又出乎意料地放了他,更和这冷二爷合作来整治这没有商德的贾剥皮,她还真有点搞不懂了。她曾遇见过这么多人,大概王怜花是最特别的一个。
  王怜花却还是摇着扇子笑着,还附在她耳边小声道:“待会可有一场骚乱,你可得好好躲在我身后呀。”
  于凛凛刚还在狐疑会有什么骚乱,就听那小书童说他们还有800匹骏马要出售,他这话音刚落,就见两伙人马从门口冲进了大厅里。第一伙人是卧虎岗石氏三兄弟,另外一伙人是有两个人,一个鹰鼻汉子叫西门皎,另一个面如淡金,一副久病未愈的模样,名叫龙常病。
  无疑,这两伙人马是都想要这八百匹骏马的。一言不合,这两伙人就开始打起来,这龙常病假装提出一伙人四百匹马的想法要与那卧虎岗石氏三兄弟击掌为誓,不想,在击掌瞬间,这人却是发出两点寒星暗器,一掌拍在一人胸口,而那两点暗器则是没入另两人胸膛,眨眼这三人就变成了三具尸体。
  竟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耍这种奸滑,要知道那三人可是真以为要击掌为誓才上前的,没想到这约定还没完,那人就直接下手了,这行为倒也真是惹人不悦。
  王怜花却是轻轻一笑,嘴唇似有似无地擦过于凛凛的耳垂,于凛凛刚蹙紧眉,就感觉到王怜花嘴里喷出的热气轻轻洒在了耳垂上,而他的声音有如轻柔的风一般轻轻飘落在她耳内——
  “你便在这看着吧,待会可有好戏看。”
  他这话一落,那书童只看了一眼地上的三具尸体,冷冷道:“杀了人后买卖还是要银子的。”他话音一落,西门皎便哈哈一笑,掏出一包袱放在桌上,打开一看,里面竟是金光闪闪,一整包的金子。“黄金两千两整,想来已足够了。”
  王怜花瞥了一眼,忽然笑了起来,这笑容真是美丽,却也充满了恶意,于凛凛一阵不好,就见他已是开口了——
  “小弟出两千零一两。”
  他边起身边将于凛凛轻轻一推。于凛凛相当机警,拉着一旁坐着的白飞飞就躲到一边看戏了。这两人是见神杀神,见佛杀佛,明摆着谁敢抢马就是要杀人的态度,王怜花还非要上前去触这霉头。
  不过,他心中有什么思量,于凛凛也全然不知。
  只见电光火石之间,这两人就围攻上了王怜花,在那西门皎出掌的时候,那龙常病就趁机发出了七点寒芒,直冲着王怜花而来,只见王怜花袖子一卷,将那寒芒悉数收入了袖子里,袖子再一挥,那西门皎就中了那七点寒芒倒下去了,那龙常病健壮面如土色,却还是稳了下来,又掏出左右两柄涂了毒的匕首,结果王怜花身子只是轻轻一抬,那两匕首就插入了檀木椅的雕花椅背上,这椅背上全是洞,他这一发一动的动作之精妙,时机把握得炉火纯青,完全可以看出他的功力不俗。
  龙常病看到这一手,自然知道自己不是王怜花的对手,目光如电般一转,就移到了于凛凛身上,一抬手就要朝于凛凛攻过来。
  于凛凛下意识就侧过身子挡在了白飞飞面前,她伸出食指和中指轻轻一夹,就将对方夹风而来的手掌给夹住了。那龙常病动弹不得,也抽不出来,大骇之下,只闻“噗”的一声,原是王怜花并未将那七点暗器全数射出,还留了一颗在袖子里,而这一发就是送给了龙常病。
  于凛凛将这尸体一推开,皱着眉头瞪了王怜花一眼:“你也不怕这暗器穿过来射到我身上。”
  王怜花赔了笑脸迎上来,搭上于凛凛的肩膀软语解释:“朱兄说的这是什么话,我哪能伤到朱兄。我就算伤了自己,也不舍得伤你半根毫毛啊。我这不是怕他近距离对你用暗器,这才先下手么。放心,我力道把握精准,决不可能伤到你半点的。”
  王怜花讨好的态度吓了欧阳喜一跳,他不由一脸怪异地看着他们俩,若说之前他还无法相信一向食色性也的王怜花会变成断袖,这短短的时间就已经颠覆了他整个认知。
  他甚至已经脑补出了王怜花追求真爱而不得心下痛苦一度放浪形骸,现在真爱在怀,他便已经对美女再无兴趣。没看那白飞飞这样的绝色美人就站在一边,王公子却一眼都没看她,尽是专注地盯着这朱公子瞧,还软言软语地加以安慰么!他哪里瞧见过王公子这副模样!明眼人都能看出这不对劲来。

  ☆、第102章 〇玖肆雇佣关系
  
  这棺材店名字叫“王森记”,于凛凛暗暗记着。说来也是巧,于凛凛出了棺材店才发现这里是洛阳城,她当初就想来的地方。那时她想去海外白云城找叶孤城比较剑法,若是比完了,就来这洛阳城来看一看,没想到那时她没能去成,这会儿倒是阴差阳错到了。不过她这原主堂堂朱家千金的身份,竟是身无分文,当真是尴尬的很。不过刚刚那地方倒是没法待的,若是就这么待在那儿,不说云梦仙子事后想起来会对她如何,那会易容的绯衣少年也不是善茬。不过……
  “咕噜噜”肚子一阵乱响,于凛凛尴尬地挠了挠头发,若是这么饿下去的话,她恐怕也抗不了多久。不过她现在还能做点什么呢,说起来,堂堂朱家,不该给个什么凭借,让她能去当铺当点银子也好么。啊对,当铺!
  于凛凛微微一笑,身上这件衣服是绯衣少年丢过来的,姑且不论所谓的白衣牧女到底是什么人,她们赶那些在古墓中失踪的武林高手们到底有什么目的,于凛凛都没太大兴趣,她现在的目的就是能好好吃顿饭把肚子填饱。
  于凛凛不再犹豫,果断去了当铺把身上这身白云牧女的衣裳拿去典当了,不过就算这衣裳材质不错,应是蚕丝绸缎所制,不过再怎么好,它终归只是件衣服,只当了一两多的碎银子,不过拿到这些,还是可以吃个饱饭了,至于之后的生计那便再考虑就好。
  于凛凛坐到路边一面店要了一碗面,一碗面的价格大约是10文钱,她正慢慢悠悠地吃着面,一个身影却忽然投射在她的面碗上,于凛凛慢慢悠悠地抬头,却见是个陌生的锦衣公子,那公子面皮极为年轻,又英俊,此时正摇着扇子笑吟吟地望着她。而他身边跟着个清秀的小书童,一双眼睛咕噜噜转着,十分娇俏灵动,面容可称得上一声可爱,看着有些面熟。
  于凛凛下意识地多看了他几眼,他倒是冲她俏皮地眨了眨眼。于凛凛这下看出来了,她应当就是方才在那地室里看见的白衣牧女。于凛凛心中一震,却是装作不知地继续吃面。
  不想那锦衣公子也不嫌弃这面摊小又简陋,竟一掀下裳就在她这一桌坐下了,还装模作样地让店家给上一碗阳春面,抽出筷子筒里的筷子等了起来。
  于凛凛掀起眼皮瞥他一眼,那人倒是坐的端正,好像真就是来等着吃面的,也不看她一眼。于凛凛以为他这是要当做是陌生人了,安稳地挑起自己的面吃,也跟着无视了这两人。
  “您的阳春面来咯!”小二望着这锦衣客人上菜上的格外热情,果不其然,锦衣公子微微一笑,就将一锭银子随意丢给了他。
  虽然于凛凛觉得她应当视钱财于粪土,毕竟这玩意儿她又带不走,但如今这拮据的生活让她还是不由把视线移到了那锭银子上。
  锦衣公子将她反应看在眼里,眼眸里流露出饶有兴致的笑意,唇角也微微勾了起来。
  “哎呀,我就说我们两还会再见面的,你看,这便见了,是不是。”他掰开筷子,将筷子插入面中,却是斜了眼睛笑吟吟地望着她。
  于凛凛停了停筷子,却装作不知地端起面碗喝了一口面汤。
  她不作声,那锦衣公子却也不恼,反而是托腮望着她,指了指自己的面:“我这边还有一碗,还没动呢,你要吃么?”
  “那便谢了。”说实话她确实还有点饿。既然有人请客,不吃白不吃,她方才看的清楚,他用的筷子是这面店的,也绝没有往面里下东西的举动,压根没动过的面,她都快一整日没吃东西了,本来也是打算再买点包子什么再做考虑的。毕竟这是洛阳,若要回朱家,这点钱可是不够的,更何况她又不是朱七七,她只是穿到朱七七身上,主要还是得先赚钱,然后再去找在鬼窟里丢失的朱八。
  “看你饿成这样,”锦衣公子饶有兴致地望着她,笑吟吟道,“今日,冷二先生借了那东城‘中原孟尝’欧阳喜的地方做生意,我雇佣你随我一同去看看如何?”他倒是敏锐,一眼就看出了她现在最缺的就是钱。
  于凛凛从面碗里抬头看了他一眼,却见他盯着自己,手里的扇子合了起来点了点她身上的衣服:“连我丢给你的衣服都当掉了,若不是身无分文,你堂堂朱家千金怎么会落魄到这地步。”
  于凛凛蹙眉:“你知道我?那你又是谁?”
  “我是谁,你跟我走不就知道了么~”锦衣公子朝她暧昧地眨了眨眼,却是朝她又靠近了一分,手里的扇子轻轻贴在了她脸颊上,话说得轻浮,这姿态倒端的是风流倜傥。
  “那么,你为什么要跟我跟你去。”于凛凛不动声色地挑起碗里的面,眼睛也不看他,仿佛这一碗面才是她最关心的事情。
  “朱家千金的鉴赏力我自然是久仰许久的,你若同我一起去,那岂不是减少了受骗的可能?”他用扇子敲打着掌心,眼神有如钩子一般勾人而风流。
  于凛凛用一根手指隔开他往自己身上靠的脸,道:“那么,你给我多少报酬?”
  这下锦衣公子倒是吃了一惊,他本以为这话会让于凛凛跳脚,或者觉得他故意侮辱什么的,却没想到这姑娘反应如此淡定——看来果真是移魂之法,不然怎么可能连一个人的性子都改了?之前这么火爆的姑娘,一眨眼竟变了个人似的,倒是真有趣。
  “十两,怎么样?”就算十万两也不在话下的锦衣公子这时倒是不想开高价,他觉得于凛凛很有意思,倒是想逗逗她。
  “哦,黄金吗?倒是不错。”没想到,于凛凛一脸平静地反将了一军。
  不过,朱家千金又岂是十两黄金可比,锦衣公子敲着扇子笑起来,冲她眨了眨眼:“你说什么便是什么,谁教你就是吃定了我。”
  于凛凛差点抖落了一身鸡皮疙瘩。这人甜言蜜语张口就来,不过可以信的估计五句里没有三句,他态度似真似假的倒也看不出他本性如何。
  倒也不是为了十两黄金,虽然有了十两黄金,她确实能方便得许多,之前被关在那个鬼地方,有云梦仙子的威胁,那石室又难以挣脱,如今在外面,倒是能再进一步试探,以及……她倒是对这人所拥有的易容术颇为在意。
  若是能有易容术,再加上花满楼的灵犀一指,走遍这大半江湖可不成问题了。毕竟她现在容貌过于显眼,实在不宜经常暴露人前。要知道那快活王手下可是有个“色使”的,就是专门给这人搜集天下的美女,或许他再荤素不忌一点的话,美女美男一手抓也说不定。
  于凛凛慢吞吞地吃下了第二碗面,把汤也给喝了,坐在她旁边的锦衣公子含笑等着,一点也不见不耐烦地模样,甚至还好脾气地问她要不要第三碗。
  于凛凛放下面碗,慢条斯理地擦了擦嘴,这才道: “那么现在,你也该告诉我你的身份了吧?”
  “在下王怜花,还敢问姑娘芳名?”
  “明明都已经知道我的身份和名字了,还假模假样地问,你这人倒也是无聊。”
  “既是移魂之术,朱七七想必不是你的名字,而是之前那火一般的姑娘的吧,那么,姑娘你的芳名又是什么呢?”王怜花慢悠悠地展开扇子,笑意盈盈。
  于凛凛愣了愣,她不由想起了入江直树,当时她还不像现在这样游刃有余,也没有什么特意地防备,和那少年在那一刻心从未有过的贴近,就将自己的真名道了出来。
  但在那之后,她再未袒露过自己的真名。好像……袒露了真名,就敞开了心扉似的,这实在太过危险,以至于她紧紧地藏好了自己,只露出一个外壳,不让任何人打开她的壳,固执地待在自己的世界里。
  就像现在,她所想的也只是赚够钱,最好学到易容术,然后去领教下白云城主的剑术,接着便去下花满楼盛誉的杭州,看看是不是也有这么一个花家,最后找个偏僻的地方住下来,过着养花种田的小日子,滋润平静。不过……这到底是朱七七的身体,一直到她离开,都不用看到这身体认识的人便好了……
  于凛凛出神地想了一会儿,回过神来,王怜花正眼也不眨地盯着她,好似在等她的答案似的,于凛凛有点尴尬,毕竟是当着人家面出神,不过她很快露出得体的笑容,与王怜花的人皮面具一般,毫无破绽:“就叫我朱七七就好。”
  王怜花明白她的防备,只一笑,却也不说什么,道:“那么朱姑娘,你这便随我走吧。唔,你回去吧。”王怜花侧脸望向身后那书童打扮的白衣牧女,闻言,那牧女瞪了于凛凛一眼,软声撒娇道:“少爷,你怎么就这么忍心赶我回去了?”
  王怜花嬉皮笑脸地用手中折扇勾着她的下巴,望着她绯红的脸,轻轻一笑,眼波甜蜜勾人:“唷,这是吃醋了?这样可就不可爱了,乖,你先回去。待会我会好好疼爱你补偿的。”
  于凛凛无比平淡地看了两人一眼,王怜花随意几句话就说的那白衣牧女跺了跺脚,竟是真的回去了。
  见于凛凛望着他,他也不尴尬,反而淡定一笑,又嬉皮笑脸地凑过来:“朱姑娘,你是不是换身衣服的好,不然……他们若是直勾勾地看着你,我恐怕就得吃醋了。”
  “哦。”于凛凛淡定地点头,起身道:“衣服的钱你出?”
  王怜花愣了一愣,没想到她这么实诚,少刻却是笑起来:“不愧是首富财神的女儿,这肉疼的模样倒也相似。”
  于凛凛坦然一笑:“谢谢夸奖。”
  挑了一身男装换上后,又将长发好好地束了起来,于凛凛出门时,很自然地带上了男子风范,大约是在扮演美男时已经足够学到了扮成男子的经验,这一换装,竟是一点违和感都没有,无论是大开大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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