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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唐神话-第7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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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四章 白龙马
“……”萧去病心里暗道,我可不能告诉你我是从来自后世从欧洲人自己写的书上看到的。
就在这时,远处传来一声长长的马嘶,紧接着四周大家的战马都开始长嘶不已。萧去病站起身来,远远看到东北方向一匹浑身雪白的马极速向这边奔跑过来。在它的后面,好像有一队骑士在紧追不舍,自己放出去的斥候游骑迎了过去。
萧去病立即吩咐其他休息的斥候游骑上马严阵以待,自己也骑到了小红马身上,从马镫上站了起来。
那匹马全身雪练也似的白,没有一根杂毛,隐隐发出银白色的光,在黑暗中显得极为显眼。最为奇特的是它的马鬃不像其他的马那样在脖子上马竖着长一排,而是像雄狮一般,只在脖子根部长了一圈。嘴巴也和大多数马不一样,比一般的马宽,竟然有点像虎豹头。
单是长相怪异也就罢了,这马还异常高大,看上去似乎比小红马还要高一些,但是骨骼特别粗大。小红马的四肢是修长纤细,它却是又长又长又粗。马蹄更是跟海碗一样大。用自行车打个比方,小红马就像顶级公路自行车,而这匹白马就像山地自行车。
身后那一百多骑萧去病也看清楚了,竟然是阿米尔江。他不是带着麾下三千葛逻禄骑兵押送着一万多黑衣大食战俘,和一万阿拉伯妇孺先要回金山脚下的聚集地了吗,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
此次河中呼罗珊之战一共俘虏了大约五万的阿拉伯战俘,和两万坚定信奉胡大或者做了很多恶事的呼罗珊俘虏。高仙芝将他们一分为四,葛逻禄分四分之一,宁远国分四分之一,还四分之一被押往东曹国首府苏对沙那以南五十里的波悉山银矿挖矿去了,剩下的一大半押往安西做苦力,一半押往长安献俘。
在萧去病北上怛罗斯之前,安西军就一直驻扎在苏对沙那附近,当时就知道南边波悉山附近有一个银矿,但产量一直比较低。
因为工艺的原因,大食人只能开采提炼那些纯度比较高的银矿石。后来阿里依来了之后,两人闲聊说到这个银矿。萧去病忽然想到曾经看过一个纪录片,讲十六世纪的大航海时代,欧洲人在南美找到一个蕴藏量丰富的银矿。但最开始的时只能开采那些纯度极高的银矿石,这样的矿石数量极少。后来一名化学家药剂师研究了几年,发明了用水银溶解的办法提炼那些纯度不是很高的银矿石。于是白银的产量爆发式增长了,于是大量的白银开始运往欧洲。
萧去病其实并不知道,这个波悉山银矿就是后世的大卡尼曼苏尔银矿,为当今世界上最大的银矿之一。他抱着试试看的想法带着阿里依去实地考察了一下,并将加汞溶解法告诉了阿里依,让他在那里做实验。
没想到果然成功了,而且据阿里依讲这个银矿蕴藏量非常丰富,几万人开采一两百年都不见得能开采完。因为原来纯度较低的“废矿石”已经开采出来,当做废石堆在一边。这两个多月,阿里依带人加工加点不停提炼,竟然一下提炼了十二万斤银子,加上之前的存货,于是就有了费利克斯看到的那六百匹骆驼共计十五万斤(唐朝一斤十六两680克)的银锭。
看来阿米尔江是想捕捉这匹白马,萧去病命令上百名斥候和游骑打着火把从两翼将它围住,自己也策马迎了上去。
最开始迎上去的斥候游骑已经靠近到五十步之内,但明显他们的坐骑对这匹长相怪异,叫声如雷的巨马有畏惧,长嘶不已,不敢离得太近。但那白马也明显对这些骑士手中的火把和明晃晃的刀枪有些畏惧,双方僵持着。
萧去病对着阿米尔江大声喊道:“这是怎么回事?这是什么马?”
阿米尔江大声道:“这是天山脚下的草原马王,几百年也难得出一匹的,被我在路上撞见了,追了它两天一夜。”
这时候两百多骑兵已经将他从四面八方围住了,白马试着从几个方向突围都被人挥舞着刀枪和手中的火把逼退。几名葛逻禄骑手手里拿着套马索费了好大的劲才勉强控制着胯下战马靠近这匹白马。手中的套马索扬了起来,挥舞着转圈子,然后一起抛了过去。
却不想那白马灵巧得很,轻轻松松就闪避开了,那些绳索连它的毛都没有碰到。那白马发起性子来,突然而起,长嘶一声,声若虎豹雷音,吓得周围三百多匹战马骚乱不止,连小红马都忍不住后退几步。
那白马前蹄重重落地,神采飞扬,有如帝王般地睥睨围着他的三百多战马,众马眼中纷纷露出了畏惧的神色。白马越发得意,瞅着一个空隙就准备冲出去。
萧去病看着白马高大粗壮的身躯,浑身雪白发光的毛发,真是越看越喜欢。看到连脾气暴躁的小红马都这么惧怕它,更是坚定了一定要得到它的想法。
萧去病跳下小红马,憋着一口气,运足全身的力气,像一道闪电般朝着那个空隙方向冲了过去,速度竟与那白马不差多少。
那白马发现突然有个人冲出来拦住了它的去路,顿时大怒,咆哮一声就猛烈地向萧去病冲来,马头前倾要将他直接撞倒。萧去病这时也止住了脚步,凝神聚气,全神贯注盯着白马的眼睛。
双方的距离飞快地接近,眼看很快就要撞在一起,费利克斯忍不住惊呼起来:“哦,上帝!”他连忙将脸转过去,有些不忍心看萧去病被撞死。令他感到奇怪的是,周围这些刚才听萧去病讲历史的安西军将士脸色却轻松得很。非但没有一丝一毫的担心,反而显得非常兴奋,期待。
怎么回事?费利克斯忍不住又赶紧将头转了过去,就看到了一副让他无比吃惊的画面。那白马体型高大无比,对着萧去病全力冲撞,其冲击力可想而知。可是那萧去病竟然毫不动容,伸出一掌,按住了马头!
白马见自己竟然被一个人直接用手掌按住,不能前进半步,更加暴怒,发出巨大的嘶鸣,猛的一下扬起蹄子就朝萧去病踢了过去。
萧去病右手立刻从马头上放开,一手一个,电光火石之间就将白马两只前蹄托住。就听见一声怒吼,萧去病双手一用力,脚下的鹿皮靴子一下破裂,陷进地里一两寸。双臂上扬,竟然托得白马整个人立起来。
饶是知道萧去病力大无穷,这个时候所有安西军和葛逻禄骑士也都惊呆了,无不瞠目结舌,目瞪口呆,整个场面仿佛一下静止定格住了。费利克斯更是看得连心跳都忘记了:“我的上帝,唐人中竟有这样的英雄!”
在所有的石化的表情中,萧去病双手一放,一弯腰,一低头,身体往马腹下面一钻,双手上举,托住整个马腹,一下就将这匹白马举了起来,向外掷去。
那白马真发愣呢,就被举起来扔了出去。白马刚一落地,萧去病闪身跟了过去,抓住它的马鬃,脚下一蹬,翻身就骑了上去。
白马一下反应过来,它还从未被人骑过,虽然它发现这个人很强,但它还是不愿被人骑乘。它立刻暴怒起来,一下人立而起,但萧去病抓着它的马鬃,夹着马腹就像长在它身上一样,纹丝不动;白马又开始不停狂奔跳跃,尥蹶子,甩动身体。但萧去病自小练习太极拳,听劲懂劲的功夫现在已臻化境,它的每一次用力都被化解掉。
与此同时,萧去病竟然还空出一直左手来,不停轻拍它的脖子,眼睛也一直盯着白马的眼睛,脸上露出赞赏欣喜的表情。白马知道甩他不下来,长嘶一声,载着萧去病向来的方向狂奔而去,速度极快,转瞬之间就消失在黑暗中不见踪影。
阿米尔江苦笑着跳下马,男人之前没有不争强好胜的,他原本想驯服这匹几百年都难得一见的马王。这样他就比萧去病多了一样好处,他的马比萧去病的好,但到头来发现还是比不过。这马除非打伤它,否则自己根本驯服不了,但这样一来对马又会产生阴影。
看来,对萧去病自己就得服气。
“阿米尔江,这白马萧校尉看上了,你让给他吧。”李二狗道。
“不让能行吗?这白马已经是萧侯的了。不过他得拿几匹阿拉伯宝马跟我换。”
“这肯定没问题,战俘押送到了吗?”顾小俊道。
仿佛所有的事情都赶到了一块也似,阿米尔江正要回答,就听到从正东方向,一队骑士打着火把急匆匆赶来。几名斥候在前面带路,隔着老远就喊:“萧将军,圣上有旨。”
第一百二十五章 朝圣长安
“原来是孙供奉,陛下有何旨意?”等到传旨中官来到近前,王承恩迎了上去,热情地问道。
传旨宦官名叫孙六,和王承恩一样任职内供奉,孙六一看是老相识,着急地问道:“王供奉,寿昌县侯呢,圣上有旨,宣他即刻随咱家回京面圣。”
王承恩道:“萧侯他驯马去了,你早来半刻就可看到,边歇边等吧。”
穿过绵延六七里的宿营地,看到这么多随军使团,商队,这么多的战俘,这么多的驮载战利品的骆驼,孙六他们也被震撼住了。等到听王承恩说起此战的经过,战利品的丰富,他们就完全傻掉了。
难怪皇帝陛下如此看重寿昌县侯,他还真不是凡人,勇猛无敌不说,还无所不知。陛下好大喜功喜好排场他是知道的,陛下痴迷追求长生不老他也是知道的,寿昌县侯立下如此大功,又是仙人弟子,陛下将来对他的宠信就可想而知了。
关键是还特别有钱,出手大方,刚才他的手下送给他们一人一个钱袋,孙六偷偷看了一眼,他的里面有近一百个金币和许多珠宝。孙六高兴坏了,这样一个未来之星,趁这个机会,可得好好巴结一下。
大约过了四分之一个时辰,远处传来一声马嘶,有如虎啸龙吟,紧接着就看到一团白光朝着这边飞快移动。孙六不由自主站了起来,这时他才看到一俊美无比的男子骑在一浑身雪白,发着银光,长相极其怪异的巨马上。人与马都显得神采飞扬,意气风发,人与马完美结合,给人一种无比震撼的感觉。
人如天神,马如天马。
孙六愣住了,呆住了,直到萧去病跳下巨马,出声相问他才反应过来,掏出怀中圣旨,大声道:“寿昌县侯萧去病接旨!”
……萧去病也愣住了,他没想到皇帝李隆基会这么心急。他解释道:“天使回禀,我还有些私人物品放在龟兹,我要先去取回来,还有这边军务也得安排一下,可否你们先跟着大军行动等我两天,再一起赶回长安。”
孙六想了想道:“可以。”
……夜半人静,大帐之内,交代完一些军务之后,萧去病将其他人打发出去,只留下李晟。李晟这次并不去长安,他还要带兵回陇右。
“良器兄,你我一见如故,今当临别,有些话我也就直来直往了。”萧去病一脸认真道。
李晟认真打量起萧去病,萧去病确实很对他的脾气。而且他还感觉萧去病对他特别与众不同,从第一次见面相迎几十里,一脸欢喜兴奋就可以看出来。后来木鹿之战,又特别关照自己,让他带兵在西城外埋伏,那一战,他们四千天威军是杀敌俘获最多的。若不是顾小俊穷追不舍,连活着黑衣大食皇太弟的功劳也会是自己的。
这三个月来,李晟总有一种奇怪的感觉,这萧去病对自己特别熟悉,特别欣赏。而且还特别信任,还一直说他行军打仗带兵的能力不如自己,可是他私下对自己讲解的各种战术战法比如斜线阵,运动战,游击战,都非常精妙。
总之感觉非奇怪,很让他疑惑,现在终于是揭露谜底的时刻了。
李晟一脸庄重道:“辅臣有话直说。”两人早已互相称字了。
“你对当今天下形势怎么看?”
李晟也不拐弯抹角:“辅臣我知道你的意思,你之前以庄园、护卫统领、强盗打比,可是暗指当今当今天下形势?那护卫统领可说的就是东北胡儿?”
萧去病点点头:“我说的就是他。”顿了下,他把头凑了过去,小声道:“如果我说不出四年天下将乱,你可相信?”
“我信!”
“天欲倾,这是我下山之前师父占卜的结果。”萧去病目光灼灼地盯着李晟:“师父命我下山,其实并不仅仅是帮助高中丞打赢河中之仗,而实是要挽此天倾,你可愿相助于我,同挽天倾?”
“那胡儿当真会反?”
“他已经在图谋造反,他暗自设立蛇牙组织;私蓄奚、契丹、同罗勇士;组织胡商各道贩货牟利;贮藏兵器战马,这次中丞会安西的路上他还派蛇牙实行暗杀……种种桩桩,他必反无疑!”
“何不向皇帝禀报?”
“那胡儿深受宠信,又惯会装傻表忠心,何况,说句大不敬的话,皇帝已不复当年英明。”
良久的沉默,萧去病继续道:“我本世外之人,师父遣我下山,要我挽此天倾。然我所长者无非一身神力,冲锋陷阵。带兵打仗,两军对垒,实非所长。朝堂之上装傻卖乖,勾心斗角更是完全不会。木秀于林风必摧之,朝堂上奸臣当道,我此去长安必定被人谋算,说不得就会被人害死,就如清源县公(王忠嗣)故事。
……然我终不忘初心,我在山上每每听师父言说盛唐气象,雄浑壮烈,身不能至,心向往之。我现在虽然还没看到长安城的辉煌伟大,大明宫的雄伟壮丽,但我爱这个大唐,我不甘心这个盛世突然崩塌。我想挽回些什么,守护些什么……天欲倾,国有殇,我愿挽此天倾,守护保卫大唐盛世免遭胡虏毁灭。良器,你可愿意?”
萧去病越说越激动,眼睛放着光,一脸诚恳地看着李晟。李晟本就是全忠全义的性格,这时候也激动起来,目光闪动,眼眶发红,激昂道:“我愿意!”
……两日之后,萧去病快马从龟兹城取回了放在高仙芝节堂里的旅行箱,与在提前赶回安西处理军政要务的高仙芝,和留守的封常清进行了一个短暂的会面。之后又快马追上去长安的大部队,跟着孙六和十几名万骑士兵一路马不停蹄,晓行夜宿,赶往长安。
过了玉门关之后,仿佛就是两个天地,人口一下多了起来,唐朝时期北方的气候比现在要暖和得多。玉门关往东,一路上闾阎相望,桑麻翳野,汉人也越来越多,一幅幅古色古香的黑白田园农家水墨画看得萧去病目不暇接。
十几个人一人三马轮流骑乘,一天能赶路三百余里。二十日后,大唐天宝十年的十月二十六,萧去病终于看到了雄伟的长安城。这座世界上第一个人口超过百万的城市,这座在近代以前全世界最大的一个都城。她是明清北京城的四倍,比另一个时空即将建造的黑衣大食首都“神赐予的”巴格达城大六点五倍,比同时期的拜占庭都城君士坦丁堡大七倍。
萧去病久久注视着这座自己祖先创造的文明奇迹,怀着一种朝圣的心情,忍不住热泪盈眶。自己要守护的东西,穿越以来,自己曾经无数次在梦里想象她的样貌,现在就这样真实地展现在自己眼前。
“寿昌县侯,你怎么哭了?”
“我激动……”
ps:昨天熬夜感冒了,一天昏昏沉沉的,晚上流着鼻涕写了两千字。原计划这一章是一百二四章的内容,今天开下一卷,写觐见李隆基。现在没办法写了,明天再写吧,希望感冒能好。也希望读者们记得加件衣服,不要学我。
第一章 不问苍生问鬼神
萧去病一行十八骑穿过金光门,进入长安城,一路快马穿过群贤坊,西市,延寿坊,皇城南墙,很快来到长安城的中轴线——朱雀大街。横穿过宽一百五十一米的朱雀大街和壮丽雄伟的朱雀门,再经兴道、务本坊折向北……最后来到最高大、最巍峨、最宏伟、最大气磅礴的丹凤门前。
面对着近两百米宽的巨大城门,和城门上高耸入云的丹凤楼,还有比朱雀大街还要宽二十六米的丹凤门大街,萧去病整个人就有一些眼花目眩,如在梦中。恨不得立刻从背包里掏出手机,先拍他一百张照片再说。
“寿昌县侯,快走吧,以后不是有的机会看吗?”中官孙六一脸讨好地道:“侯爷知道的,本来圣上已经去了华清宫,知道侯爷今天到长安,特意带着贵妃赶回来,要在大明宫接见侯爷。这是从来没有过的事,寿昌县侯简在帝心,还没见到圣上就这么受重视,将来的富贵当真是不可限量!”
萧去病这才回过神来,听出孙六话中明显的巴结之意,当下歉意道:“天使不要一口一个侯爷的叫,叫我辅臣就好,这样显得亲近。”
“咱家这怎么敢?”
“名字不就是用来叫的?这样你叫叫我辅臣,我也不叫你天使(天子的使者),就喊你孙大哥可好?”萧去病笑着道:“孙大哥知道的,我孤身一人来到长安,什么都不懂,以后还要孙大哥多多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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