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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向光明-第6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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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是你杀了珍妮?!”她哽咽着问。

    那个女仆,这么想着,他点了点头。

    “为什么?”她怯生生的质问他,她理应对此感到害怕,这在他意料之中,可在她那充满泪水的眼睛中,另一种情绪却远远大于恐惧。是痛苦,这在他意料之外。

    “如果你不来找我,这一切就不会发生。”

    “如果你不肯给我机会,为什么要留着魔法石?!”

    “因为我想把它送给我的妻子。”

    “你真的…送了?”她的声音小得几乎听不见。

    “当然。”

    她看着他,眼睛中的恐惧已经完全被痛苦所代替。对于她的目光,他当然还不至于躲闪,却不代表他不想,他从没想过在这个女人的凝视下,他居然有些…招架不住。

    “吃完了你可以睡一觉,明天我让人送你回家。”他把一小袋金币放在桌子上,言语间还是毫无感情。

    “你怎么知道我住在哪儿?!”她带着哭腔质问道。

    “你来自斯特林家族,住在荣耀城的西城区,你父亲斯特林伯爵是第七军团的光铸牧师,不过离退休已经不远了。”

    “你记得我!”转瞬间,她竟破涕为笑。

    “我只是调查过你的身份。”

    “为什么?”

    “我怀疑你是同铸会的探子。”

    “我是吗?”她瘪着嘴,那刚刚回来的一丁点喜悦又荡然无存。

    “也许是,也许不是,这都不重要了。”

    “如果我是,为什么到现在还没人来抓你?!”她嚯的站了起来,对他怒目而视,小胸脯更是起起伏伏。

    “在我刻意压抑住自己的气息,而三个通灵师又在酒馆外布下隐匿结界的情况下,没人能找到咱们在哪儿。”当他说出这句话的时候,一切都还在他预料的范围内发展——彻底敲碎她的玻璃心,然后她自己就会滚回家。

    在他决定来见她的时候,他就基本确定了这个方案,她很快就中了招儿,只是过程却比他想得复杂,他本以为当他说出“因为我把它送给了我的妻子。”这句话时她就会落荒而逃,可她居然撑到了这一句,也是他计划中的最后一句。

    足够了,在出发前他对自己说。

    他了解那些贵族子弟们,也许有时他们会因为某种心血来潮的情愫而深陷其中,无法自拔,可一旦遭遇挫折,特别是物质上和精神上的双重挫折,他们那可悲的虚荣心和可怜的自尊心就会逼他们抽身撤退。像这个女人能够撑到现在已经算个奇迹,但是…也仅此而已。

    此刻她原本就不曾晾干的眼睛又一次被泪水迷蒙,嘴角抽动着,整个身体都开始瑟瑟发抖,显然她最后的抵抗已被彻底击溃,接下来她就会夺门而出,然后他们的关系就会重新恢复到舞会之前,再无交集。至于她会为此伤心多久,这并不在他的考虑范围之内——抛弃和被抛弃,这种无聊的爱情游戏本来就是贵族男女间的家常便饭。而这其中唯一的不确定因素就只剩下在离开之前,她会不会赏他一个耳光。

    可惜她没有,既没有赏他耳光,也没有走。

    “认识你的那天晚上我整夜都没睡着。”她缓缓的坐了下来,顺手理了理跟两小时前比柔顺一百倍的头发,等自己完全止住抽泣后才开口对他说:“当时我没太在意,这种情形之前也有过,有一些早上起来就忘掉了,要是还记得我就等他找我,再不行我就去找他,然后我们就会发生点儿什么,大体也就是这样,没什么新意。可惜后来…我没能忘了你,你也没来找我,而当我准备去找你的时候…你已经离开了。”

    “就这样吧,忘了他,反正很快就能在别的舞会上遇到别的人了,当时的我这样对自己说。于是我真的就去参加了很多舞会,比认识你之前还多,我也如愿以偿的遇到了很多人,子爵,伯爵,侯爵,灌铸法师,铸就骑士,光铸牧师。我跟他们中的一些渡过了几个愉快的夜晚,一切似乎都已经回到正轨,除了…没能如愿以偿的忘掉你。”

    “渐渐的,我没法再跟别的男人跳舞了,没法再跟别的男人共进晚餐了,没法再跟别的男人交流了,我甚至再也不想去参加什么舞会了。而你却出现的越来越频繁了,在梦里,在画中,在书上,在我眼前…无论我走到哪里,无论我在做什么,总能莫名其妙的想起你,我不喜欢这样,可我根本管不住它。”她摸了摸自己胸口处心脏的位置:“于是我决定去找你,没人赞成我这么做,任何人,可我就要去找你…我就要去找你!”

    “你找到了。”他觉得自己的声音有些干涩。

    “所以我不想再失去。”

    在决定见她之前,有这么一丁点儿情绪是他琢磨不透的,这也是我为什么会在“他就基本确定了这个方案”中加上“基本”这两个字的原因。当时的他并不在乎,因为这一丁点儿情绪几乎微不足道,他更懒得为这一丁点儿情绪浪费时间,然而在一瞬间…他似乎突然间想明白了。

    “我输掉了战争,失去了军衔,还杀死了自己的长官。”

    “我知道。”

    “我是叛教者,罪不可赦。”

    “我也知道。”

    “跟我扯上关系,你会失去一切。”

    “可我会得到你。”

    “没有女仆,没有跟班,没有身份,没有地位,没有自由,你曾经拥有的都不会再有。”

    “可我会得到你!”

    “也许你会得到我的一部分,但永远都不是全部。”

    “只要有了这一部分,就会越来越多。”

    “也许并不是你想要的那一部分。”

    “只要是你的,我就不在乎。”

    “我带你回家。”他站起来,牵起她的手。

    “你还要送我走?!”

    “是我的家。”

第八十三章 云笼雷霆

    “欢迎光临荣耀城,罗兰。雷霆之怒。”

    罗兰回过头,打量着这个声音的主人。黑色短发梳理的油亮而整齐,面容随和,眉宇间却隐隐藏着些英气,唇边蓄有刻意修剪过的短须。上身的黑色短风衣高领外翻,袖口处绣着银丝,下身是浅灰色马裤和半高筒的黑色皮靴…他欠了欠身,露出了惊喜的笑容:“早知道荣耀城有很多大人物,却没想到第一个见到的人会是你,幸会,幸会,菲利克斯。云中苍穹。”

    “感觉怎么样?”菲利克斯主动跟罗兰握了握手,就开始陪着他不紧不慢的在西城区的集市上溜达起来,并不时向街边投来崇敬和爱戴之情的民众们点头致意:“对于荣耀城,你旅程中的最后一个城市。”

    “最后一个城市,怎么说?”罗兰扬了扬眉,随手拿起脂粉摊上的一瓶廉价香水闻了闻,对摊主小妹报以足够令她彻夜难眠的微笑,然后把香水放了回去。

    “枫城,博爱城,咏叹城,荣耀城,世界上的几大主城都被你逛遍了,所以我感兴趣的是,接下来你打算去哪儿?”菲利克斯礼貌的接过一位少女送来的鲜花,然后礼貌的转送给了冲过群人跑过来拥抱他的另一位:“会不会是长夜城呢?”

    “我不知道您出现的意图是什么,尊贵的云中苍穹,更不知道你背后的同铸会对我怎么看。”罗兰不动声色的笑了笑说:“不过如果你们要把我跟炽天之翼联系在一起的话,我不得不悲伤的说,这实在是个侮辱。”

    “说实话,就你在之前那三大主城中做的那些事,虽然很隐蔽,却还是引起了一些人的关注,其中的确包括同铸会,当然也包括我。”菲利克斯轻轻摇了摇手,示意人群不要太热情,随后凑近罗兰耳边,压低声音说:“但是就这件事来说,同铸会中,并不包括我。”

    “那你想怎么样?”罗兰把一枚金币抛给一位摊主,拿起摊位上的黄铜手链把玩了两下,并把它丢在了下一个摊位上。

    “请你喝一杯。”菲利克斯招手拦下一辆马车,人们立刻自觉的为他让出一条道路:“以个人的名义。”

    “抱歉,我最近很少喝酒。”

    “那柠檬水怎么样?”

    “好极了。”

    “我也不喜欢喝酒,从来都不喜欢。”菲利克斯扎了口跟罗兰一样的柠檬水,拿起掌心大的糕点吃掉了四分之一:“我知道酒对于男人来说意味着什么,说出一些平时想说却不能说的话,做出一些平时想做却不能做的事情。我承认这很爽,不管对底层民众还是上层精英来说都是,可它也会让我们丧失对于男人来说最重要的东西——理智。”

    “理智?”罗兰笑了笑:“我也不喜欢理智。”

    “你喜欢放纵?”

    “我爱放纵,只是…别太频繁。”罗兰端起杯子抿了一小口:“最近我意识到一个问题,当你真切的,疯狂的,无可救药的爱上某样东西的时候,你首先需要学会的反而应该是收敛。你懂我意思么?比如说你喜欢吃某种食物,偶尔吃上一次会让你意犹未尽,欲罢不能,但是如果连吃两个月,它绝对会让你恶心到想吐。同样的,当你因为喜欢上某件事情就开始无节制的重复时…”

    “总有一天会让这件事彻底失去新鲜感。”菲利克斯饶有兴致的帮他说下去:“有趣儿的理论。”

    “为什么来找我,你还没说。”罗兰突然转换了话题。

    “北方,你对蛮荒之地了解多少?”

    “我出生在那里,并在那里生活了二十八年。”

    “所以…你很了解它喽?”

    “那里除了风雪和严寒什么都没有。”

    “这我可不敢苟同,那里的秘密远比你想象得多。”

    “那里唯一的秘密就是炽天之翼!”罗兰冷笑道:“饶了那么大的圈子,你还是想把我跟它们绑到一起。”

    “我为什么要把你们绑到一起?”

    “这样你们就可以名正言顺的把我抓起来。”

    “我们为什么不直接把你抓起来?”

    “你们需要证据。”

    “同铸会抓人什么时候需要过证据?”

    “那你到底想怎么样?”罗兰第一次对菲利克斯产生了警戒,他不怕他,他从未怕过任何人。他只是有些想不明白,为什么对面的这个男人…让他完全琢磨不透。

    “我想让你回蛮荒之地去,罗兰,我会陪你一起,然后…我会让你看到一些你意想不到的东西。”

    “是什么?”

    “到时候你自然会明白,用自己的眼睛,用自己的心。”

    “你凭什么觉得我会有兴趣?”

    “如果没兴趣,你可以不去。”菲利克斯耸了耸肩。

    “我永远都不想回到那个鸟不拉屎的地方!”

    “那只是因为你还没发现它的美丽。”

    沉默,杯子还贴在罗兰唇边,柠檬水却早已被喝完。蛮荒之地,罗兰默念着,心情复杂,他突然意识到虽然自己出生在那儿,虽然自己在那儿生活了那么多年,却什么地方都没去过,就算连身边的环境都没细心留意过,这不禁让他觉得自己那些莫名的憎恨和厌恶来得毫无道理:“我刚来荣耀城,总得先转转,至于北方…”他停顿了一下:“以后再说。”

    “你打算先去哪儿?作为一个在荣耀城生活了十多年的人,总能给你提供些帮助吧。”菲利克斯热情的说,仿佛转眼间就把蛮荒之地忘得一干二净。

    “听说这里有很多舞会?”

    “没错儿,因为这里有全世界最神圣也是最华丽的舞池——真理大教堂。在那里举行的舞会,就算是同铸会的片区主教,天谴议会的大魔导,能受到邀请都是一种荣幸。至于那些皇亲国戚和达官贵人,只要参加过一次都足以拿来炫耀一生。”

    “那就我这种身份…够资格参加么?”

    “现在我以云中苍穹的身份正式向你发出邀请。”菲利克斯对罗兰行了个礼:“尊贵的雷霆之怒。”

    罗兰回给了他一个明媚无比的笑容。

    “但是在这之前…”菲利克斯把两枚银币放在桌面上,站起身来拍了拍罗兰那虽然经过修补,却还是略显残破的铠甲:“我们得先给你弄身适合舞会的行头。”

    “不必拘谨,更不必紧张,我亲爱的朋友,舞会上总会有人拘谨,也总会有人紧张,但绝不该是你。”菲利克斯一边精心为罗兰挑选着外套,一边对他说:“你只需要坐在那里,吃点儿甜品,聊聊天儿,随便干点儿什么,就会有不计其数的女人会找上你。相信我,你这一款,在舞会上绝对是抢手货。”

    “我真的…不用注意些什么吗?”罗兰有些拘泥的问道:“我知道贵族们的舞会上总是有很多礼仪的,在真理大教堂规矩肯定更多了吧?可我一点都不懂的。”

    “完全不用,你只需要放轻松,然后保持笑容。”菲利克斯取下一件短衫说:“青色,你喜欢的颜色,金饰,跟你的头发很衬,亚麻材质,不会显得太张扬,修身,符合你的体形,简直完美!这就算是齐了,快去换上吧。”

    当罗兰走出试衣间的时候是心存疑虑的。银色花领衬衫,白色纹饰长裤,米色小牛皮鞋,再加上青色镶金短外套,他从未穿过这种服饰,事实上在蛮荒之地,除了那身铠甲他就只有一身破旧的熊皮袄。直到他听到了菲利克斯的赞美声。

    “哇哦,如果我是个女人一定愿意为他去死。”菲利克斯吹了声口哨:“你们觉得呢,小妹?”

    那两个服装店的女店员花痴似的连连点头。

    “刚进店门的时候,她们至少还看了我一眼。”菲利克斯笑道:“这会儿她们的眼睛却像被钉在了你身上一样。”

    “请你帮我把它包起来吧,女士。”罗兰也笑了起来,把铠甲递给其中一个店员,她连忙接了过来,显得受宠若惊,至于他那一抹笑容,更是让她满面绯红,像中了大奖般眉飞色舞。而另一个则是满脸失落,像被人抛弃了似的垂头丧气。

    “这件铠甲实在是难堪大用了。”菲利克斯打量着这身伤痕累累的铠甲建议道:“我们不妨去红胡子那儿再给你打造一件。那是荣耀城最棒的铠甲店,像柔钢这种材料,他们那里的存货无论在强度上,还是韧性上都是世界一流的。”

    “可这是扫荡留给我的。”罗兰皱起眉,若有所思的说:“他只给我留下了这个。”

    “哦,对不起,我不知道它对你来说竟如此重要。”菲利克斯拍了拍他的肩膀,言语间流露出些许歉意:“那你就好好留着它吧。我了解过扫荡的事迹,他不仅是个伟大的狂战士,更是个值得人们尊敬的人!”

    罗兰轻抚着铠甲上的纹饰,不置可否。

    “对了,真理大教堂最近的一场舞会要三天后才举行。”菲利克斯一边跟女店员结着账,一边对罗兰说:“今天我们就先去别的舞会看看效果,如何?”

    “为什么不呢?”罗兰接过打包好的铠甲,顺便冲女店员眨了眨眼睛,差点儿令她昏厥。

    “哦,对了。”菲利克斯好像突然想起了什么:“还得请你答应我一件事情。”。

    “不就是跟你去北方么?”罗兰扬了扬眉。

    “不,在舞会上,千万别喝酒。”

    “那岂不是很无趣?”

    “好吧…别喝太多。”

第八十四章 婚姻

    “你居然把她带回来了,我还以为这种事儿只有我才会干。”我饶有兴致的打量着克蕾媤离去的背影,无论是身材、长相还是衣着品味都算上品。虽然之前我已经看过无数次,不过用幽灵之眼总比不了用自己的眼睛…等等,现在情况不一样了,以这种眼神儿看她似乎不太合适,特别是当着格林的面。

    想到这里,我的目光也就收了回来。

    “我准备娶她。”格林对我说。

    “哦…什么?!”

    “我要跟她结婚。”

    我愣住了,你可以想象一下我此刻的表情。

    “如果不能给她些什么,我就不会带她回来。”格林补了一句,似乎早已想到了我会有这种反应。

    “那你就要给她…婚姻?!”

    “只是个名份罢了,我也只能给她这个。”

    “既然只是个名份,那给了她又有什么用?”

    “名份,对于我来说也许不算什么,在你的观念里更是一钱不值。但是对她来说这意味着很多,尊重,承诺,依托…”

    “凡夫俗女!”我冷笑道。

    “可她就是个凡夫俗女啊,索萨。”

    “那你还要娶她?!”

    “为什么不呢?当一个女人为了你抛弃了身份、地位、家族,抛弃了曾经拥有的一切,为什么不娶她呢?”

    “她、她…她配不上你!格林,她太平凡,她只是个贵族家的小姐,没有高超的魔力,没庞大的势力,更没有倾城的美貌…像她这样的女人世界上有成千上万个!”

    “哦,她配不上我,那我又配得上谁呢?”

    “你配得上比她好一百倍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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