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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向光明-第5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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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他转过身来,面对着正在冲他微微颔首的埃辛,平静而不容置疑的说:“这不可能。”

    “那这就是你想要的吗,格林祭祀?为别人治疗伤口,为别人加持防御,为别人锁住敌人,然后等着别人去赢得胜利?”可这个老家伙显然不肯就此罢手,而且还故意以“祭祀”这种对他来说过分尊敬的称呼来奚落他:“也许你很享受这一切,美其名曰——配合,可是你真的想一辈子这样吗?永远看着别人成为终结者,永远等着别人决定整个战局,永远让自己的命运攥在别人手里…纵然在每次战争打响前,你总是准备的比谁都充分,在每次战争进行中,你总是付出的比谁都多?”

    “你之所以会这么说,是因为你根本不懂什么是互助,什么是包容!”格林针锋相对的回应道,面对强大到足以手刃莱克斯。游隼的石像鬼公爵,他那双金色的眼睛里竟毫无恐惧:“攻城拔寨不能只凭冲锋陷阵,建功立业不能只靠奋勇杀敌,历史上也从没有一场只靠砍砍杀杀就能赢下来的战役!在一个团队里每个人都有其相应的职责,每个人又通过履行职责而服务于整个团队,没有主次一别,亦没有贵贱之分,只有这样这支团队才能赢得最终的胜利!这些你们从来都不懂,所以你们这些死灵生物也从来没赢过这场与光明之间的战争!”

    “说得好,叛教者。”埃辛冷笑着,只回了这一句话。

    对哦,我是叛教者,格林默默的对自己说。现在我终于声名大噪了,却是凭所有可耻的称号中最可耻的那一个,以至于只能躲在一个死灵法师的地堡里对一只石像鬼大谈光明…我又凭什么质疑祷告者?我有什么资格?!

    “我该走了,埃辛。卡帕多西亚公爵。”格林再次转身,推开房门,走廊中灯火摇曳着,比他记忆中还要昏暗一些。

    “你是该走了,格林。不过请你记住,我早就不是什么公爵,就像你也早已不再是个祭祀了。”

第六十一章 漫漫成长路

    “你以为自己对付的是一只树懒吗?”威廉的怨灵之魂左一只、右一只的向我袭来,逼得我只能疲于躲闪,连扔出一道烈焰冲击的功夫都腾不出来:“你的速度呢?!”

    不是我慢,是你太快了!我一边狼狈的避让着似乎无处不在的怨灵,一边暗暗叫苦。威廉就这样不停的用这种最初级的法术不停向我轰击着,虽然只用上了他陪小孩子过家家时的功力,却只需要几枚就足以震碎我的火焰护盾,搞得我双手刚刚冒出点儿烈焰冲击的火星就得分神去补充即将被冲破的防御力场…看来,我也只能用点儿更快捷的低级法术才行了。

    就这样,我瞬间甩出两颗炎爆。

    老小子,给我张嘴接好!

    “你这会儿又把我成为一棵树了?”可惜威廉一侧身就轻易躲开了这两枚分别轰向他头部和胯下的炎爆,同时左右手又各向我丢来一只怨灵:“你的准头呢?!”

    我连忙刹住脚步,让它们擦着我的鼻尖和腰带划了过去——我明显感觉到他在里面倾注了更多的魔力,只一枚就足以震破我的火焰护盾,而另一枚则会撕碎我的灼烧装甲,并伤及藏在它下面的皮肉。多亏它俩的飞行轨迹是笔直的,我心有余悸的对自己说,否则…哇哦,没听说哪个没鼻子的人还能用英俊来形容的!

    我可不能只是这么一味的闪避,我这样想着,低头又躲过一个,因为就算是这样加强版的怨灵之魂,我也毫不怀疑威廉还能扔出一万个。于是这一次,我同时放出了五颗火球,通过我右手的五根手指,三枚分别打向他的头、胸、腹,另外两枚则封住了他左右两边的闪避路线,结果…三枚全中!

    “你什么时候变成个娘们儿了?”他左手指着自己连一点儿痕迹都没留下的骸骨装甲,右手招出五只怨灵之魂完全按照之前火球飞行的轨迹丢回来给我:“你的力量呢?!”

    我向前一扑,硬扛下了封住右路的那一枚!奇怪的是在一阵剧烈的震荡之后,火焰护盾虽然暗淡了许多却并没有熄灭。可这一点儿都不值得庆祝,我会被累死的——在不过才十几个回合的攻防中,我们已经上蹿下跳,左躲右闪的跑出了上百米,而天知道这种状况还要持续多少个回合!

    我得给他致命一击,速度,准度,力度缺一不可!我闪身让一枚怨灵之魂掠过肩膀,同时左手丢出两颗火球来扰乱威廉的视线,右手却已开始凝聚魔力,最后…我做出了这个也许是这辈子最愚蠢的决定——我向他冲了过去!

    三十米,第一枚怨灵之魂擦着头皮呼啸而过,两颗火球挠了他的痒痒;二十五米,第二枚怨灵之魂吞噬了火焰护盾,两颗火球击中了他的肩旁;二十米,第三枚怨灵之魂击碎了灼烧装甲,两颗火球亲吻了他的脸庞;十五米,我终于喷出一口鲜血,伴随着怨灵的撕咬仰面倒了下去,但那蓄力已久的烈焰冲击也在他的胸膛绽放,至于骸骨装甲上那一丝裂纹,也总算没逃过我最后的余光…

    当然,这里“最后的余光”并不是指我死了,而是指…我倒下之后就看不见了。

    “如果换成别人,你已经死了。”他冷冷的说。

    “你以为呢,正因为对面的是你,我才冲的。”我一口灌掉半瓶治愈药剂,翻身爬了起来,擦了擦嘴角的血迹,指着他那早已愈合的骸骨装甲说:“别耍赖,我看到它裂了,按照咱们之前定下的规矩,我赢了!”

    “先刻意降低法术中的魔力让敌人觉得你很弱,再故意冲上来让敌人觉得你很蠢,最后将大量魔力集于一处,并在距离近到无从闪避的情况下突然出手…如果这是个势均力敌的对手,没准儿真会栽在你手里。”他略带赞许的评价道,然后在我的嘴角刚开始上扬的时候加上了下面这几句:“可惜绝大多数对手都不会那么傻。就像我,如果这是实打实的对决,在你冲过来这十五米的距离中,我至少有三种手段解决你两次,而且是在保持魔力基数与你看齐的情况下。”

    “行了,说正事儿。”我用力挥了挥手,把他那后几句话选择性的无视掉:“这些天你觉得我怎么样?”

    “进步神速。”

    “有多神速?”我满心欢喜的追问道。

    “几天前,我一记不放水的怨灵之魂就会让你灰飞烟灭,而现在,在你灰飞烟灭之前至少还能挤出一个痛苦的表情。”

    “嘿,你一定要对年轻人那么刻薄吗?!”

    “我只是在讲述事实,小子。要知道,再过几天你没准儿在灰飞烟灭之前就能叫出声来了,而再过几天也许你只要付出一条腿或者一条胳膊就够了,再过几天也许你就能直接闪过去,再过几天也许你在闪过去的同时还能出手还击…你明白我意思吗,小子?”他拍了拍我的肩膀,对脸色越来越阴霾的我说:“重要的是你只要不停的在进步就够了。反正只要在这一年内你既没被高桥杀掉,也没被同铸会烧死的话,你还有大把的时间呢。”

    “不被高桥杀掉,不被同铸会烧死,好简单的两件事!”我没好气儿的说,觉得人生几近无望。

    “阿伦和我们都会保护你的,那个老刺客想做掉你可绝不会那么容易,而比起烧死你,同铸会显然更想烧死我们,所以别再跟个怨妇似的絮絮叨叨了。”老通灵师的脸上挂满了豁达的笑容,就好像同铸会想要烧死的那些死灵中不包括他自己一样:“小子,只要脚踏实地,循序渐进,你还是有那么一丁点儿前途的!”

    “可问题是,我等不起。”我下意识的冒出来这么一句,就在那个湛蓝色的身影突然在我脑海中浮现的瞬间。

    “等不起,为什么?”他愣了一下。

    此时我有一种冲动,对他说出我关于星辰的种种种种,可一想到听完后他捧腹大笑的表情,我决定什么都不说。

    “还没到告诉你的时候,威廉。”

    “爱说不说,小子,我也没那么多时间听你讲故事,我得回去算账了。现在替我管账的那个食尸鬼说过二加二等于五,而在我的印象中,这还是他算的最对的一次。”

    “要这么说,我也能管账了。”

    “哈,这可是你说的!”

    “不不不,你听错了,我什么都没说!”

第六十二章 黑暗中的光

    格林坐在生尽欢后花园的水池边,就这样毫不掩饰的坐着。反正那些在夜色下打情骂俏的男女们也不可能留意到他,就算看到了也会觉得他不过是又一个失意的赌鬼罢了,就像有个满身酒气,一脸苦闷的老头儿就在刚才这样问他:“今天输了多少,年轻人?”

    “人生。”格林脱口而出。

    “别担心,年轻人,反正到明天你就会有新的来生了。”老头儿拍了拍他的肩膀,摇摇晃晃的走了。

    格林没理他,他正凝视着水中的倒影,倒影因为旁边有个拨弄水花的少女而不停的摇曳,让他看不清水里的人到底是谁。有时候是毁容前的朱丽奥斯,有时候是月光城下的索萨,有时候是雪松林中的怀特。黑豹。他有些问题想问他们,可他知道就算回到那时,他们也给不了自己想要的解答。于是那些水波终于停了下来,他能看到的,只剩下他自己。

    “我离光明是不是越来越来远了?”他问倒影。

    “你还记得光明是什么吗?”倒影反问他。

    “这个问题…现在对我来说太难了。”

    “这个问题曾经对你来说很简单!”倒影愤怒的冲他喝道,他愣了一下,这个表情似乎已经很久都跟他没什么关系了:“善良,人心中最本质的善良,这就是光明!”

    “为什么跟我说这些?”

    “因为你迷失了,你在退缩。”

    “我没有!”他慌乱的辩解着:“祷告者,我了解过他们。他们的施法方式和作战特点绝不像白魔法,确切的说是跟白魔法的所有传统背道而驰!你知道他们让我想起来了什么,那些终生同黑暗为伍的巫师!”

    “你讨厌他们,或者说,你恨他们?”

    “在光明面前所有黑暗都无处藏身!”

    “光明和暗黑,白魔法和黑魔法,很好,我们来聊聊。”黑色的倒影凝视着他,用那双黑色的眼睛:“一个使用白魔法的人,人们眼中最虔诚的牧师,可他把所有的白魔法都用来欺凌弱小,杀戮无辜。一个使用黑魔法的人,人们眼中最邪恶的巫师,可他把所有的黑魔法都用来铲除恶霸,拯救苍生。那么你觉得,他们谁代表光明,谁又代表黑暗呢?”

    “这根本不可能,格林!”

    “你没见过并不代表没有,格林!”

    “谁?举个例子给我,告诉我他的名字,我只要一个。”

    “你,格林。”

    “我?!”

    “你。”倒影对他说:“我们。”

    “不,我不是。”他摇了摇头:“我只是个叛教者。”

    “这个日渐腐朽的教会理应被摒弃!它和它的白魔法已经在错误的道路上彻底迷失了!格林,你不是早就看到了这一点吗?!”倒影的表情却越发的坚定了:“我们要推翻它,我们要终结它,只有这么做,才能让这个世界重回光明!”

    “可我…不知道该怎么做。”他无助的对倒影说。

    “你知道该怎么做,你一直都知道。”

    “就这么简单么?”

    “是的,就这么简单。”倒影站了起来,手中握着那把由一条条暗影纹络编织而成的虚空之刃。

    那就在这个晚上,他和他的倒影杀光了后花园中所有可能注意到他和他这把虚空之刃的人。包括那个拨弄水花的少女和那个跌跌撞撞的老头儿。

第六十三章 偶遇

    苏菲蒙着面纱走在枫城的一条小巷里,强忍着内心中的兴奋让自己看起来闲庭信步,还要压抑住自己的魔力,绝不能流露出来,是的,一点都不能。因为她知道自己所谓的“一点”对别人来说可能就是巨大的、前所未有的魔力洪流,她可不想在这种时候让目标捕捉到自己丝毫的痕迹。

    事实上她已经在这座城市游荡了两个星期了,大大小小的场所基本全转了个遍,还得带着这恼人的面纱。其实当她刚刚来到枫城的时候根本没想那么多,可是当见到她的第一个人惊呼出:“天呐,星辰之泪!”之后,在不到半个小时的时间里,她就已经被各种热情的、激动的、甚至热泪盈眶的信徒们团团包围。她甚至觉得如果不立刻离开这儿的话,恐怕就只能在不停的点头致意中把自己的颈椎给累断了。所以她第一次落荒而逃了,为了这群狂热到让她不知所措的信徒。

    但是五分钟后,她又回到了这里。蒙上面纱,像个来自希利苏斯的妇女般穿过人群,听着他们讨论着那些关于她的种种传奇。说实话,有百分之八十连她自己都不知道,可她的心情却因此而明媚起来,人们爱我,她有点儿沾沾自喜的这样想着,人们都爱我!

    可是在十三天又二十三个小时四十二分钟后的今天,她终于开始不可抑制的焦躁起来。荒废,她第一次切身体会到这个词的意思,这些天来,她不停的在这座刺客之城中转来转去,却一无所获。更关键的是,在这十几天中她除了转来转去之外,居然什么都没做!要知道自从六岁拜入恩格里斯特门下的那天起,她就从来没有…如此无所事事过。

    冥想,修行,接受膜拜,参加某个盛大的仪式,造访某个举足轻重的大人物…她的生活总是无比的充实,充实到让她根本来不及思考自己真正想要的是什么。不过话说回来了,她也没必要思考这些,这些年她过的很愉快,不管是在霜冻刀锋上的六年,还是在荣耀城里的十四年,一直很愉快。

    每天晚上她都会跟爱人来一次心灵感应,虽然她根本不记得自己都说了些什么,只记得自己就像个麻雀般叽叽喳喳的说个不停。而在她的脑海里,他总会安逸的坐在壁炉旁的摇椅中,翻看着某本她无论如何都不能让自己产生兴趣的书籍,而那悠然的,温柔的,充满爱意的声音总能让自己安心睡个好觉。有时候她会觉得…自己已经离不开他了。

    是啊,从孤儿院到恩格里斯特,从恩师到圣堂,从圣堂到菲利克斯,人生不是就应该这样么?当你年幼的时候会有一些人教导你,扶持你,教给你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当你长大后他们就会为你找到一个如意郎君,而你的余生将会跟这个人携手度过…哦,还是比这更幸福的事情么?与自己相爱的人厮守一生,哦,还有比菲利克斯更能同她相配的人么?星辰之泪和云中苍穹,听起来就那么天造地设。

    她会想他,在每个夜晚都跟他心灵感应的情况下还是会想他。半个月的分别,不知道这对寻常夫妻来说算不算长久,她只知道他很忙,几乎整天都跟那些祷告者呆在一起,她也很忙,总有数不清的仪式和典礼需要她参加。但是结婚三年来,他们分开的时间从没有超过三天,而在不知不觉中这也已成了她的习惯。虽然他们已经不会像新婚时那样拥抱而眠,却在入睡时一定会脸对着脸,这样无论谁在半夜醒来都能看到彼此,而每当看到他熟睡的样子都会让她无比的心安。相反,在没有他的夜晚,她不是睡不好,就干脆睡不着。

    她不记得自己是否为此哭过,在这十几个寂寞的夜里,孤独的梦中。有那么几次她甚至恨不得立刻赶回荣耀城的家,然后一头扎进他的怀里,反正这整个过程也用不了几十分钟。可就像出发前她对他说过的,她早已不是那个怕黑的小姑娘,更不是那个只会粘人的小女人,她是星辰之泪,星辰之泪有更重要的事情做!

    就是这儿了,她站在街角这个破旧的酒吧门前,目标就在里面,以档案中他的实力来看,她只要一招就能送他下地狱,但她不会这么做。她会把他抓回荣耀城,让他在真理大教堂接受圣堂和所有教民们的审判,然后看着他被钉在十字架上,直到被熊熊圣火所吞噬,这才是叛教者应得的下场。只是在大多数情况下,想抓住一个人要远比把这个人杀掉难得多,所以…她恐怕得用两招才行。

    在推开门的瞬间,她就看到了角落里那个身着麻布披风,头戴兜帽的男人。就是他了,她摘掉面纱,脸上总算露出了那么一丁点儿笑容,而那个男人竟然也出人意料的抬起了头,露出了他藏在兜帽中的脸庞。

    这个人…是我。

    很奇怪是吗?从逻辑上来说,似乎坐在这儿的人无论如何都不该是我,好吧,我们只能将时钟拨回一个小时前了。

    百无聊赖的生活开始让人感到厌倦,要不就是生尽欢的地下室,要不就是威廉至今都不肯告诉我具体在哪儿的荒野。无处不在却一个都见不着的搜捕者,扬言要杀光我们却连个面都不露的高桥——有时候我都会怀疑自己的处境到底有没有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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