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暧昧电子书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家有萝莉,大叔不愁-第70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似地,一把就拉住了时子瑗本支着桌面的手腕。

    姜之尧反应过来,凝着时子瑗,轻笑,这个年段第一的女生,幸好不是乖乖牌、死读书的,不然自己可是没心情来比试了。

    最初上课时坐在她的后面,只觉得这个叫做时子瑗的女生和其他女生一样的死读书,拿着一本课本就听着老师教课,后来的几天,他才发现这个时子瑗竟然并不是在听课,而且手在偷偷的写着什么,这明显就是没听课,心里似是有些担心着下一次的考试了,而这一刻,他发觉,她压根就不是一个死读书或者不读书不想学习的女生,而是一个‘深藏不露’的高手,或许,这都是她那个哥哥教的吧。

    “时子瑗,我想,这个年段第一,恐怕你只是信手拈来的罢。”

    下意识的,姜之尧就说出了这句话。

    时子瑗正要甩开蒙小小捏痛她的手一顿,接着看向姜之尧,‘为难’道:“姜之尧同学,这个问题,其实我是没办法回答的,只是姜之尧同学在即将要到来的月考,肯定是打算来赢过我了吧。”

    这个姜之尧表里不一,他不算是个天才,但绝对占有天才的百分之一的天赋,而且内心也是一个有些敖娇的男生,这样的一个人,在小学到初中的失利,导致变成了年段第十,想必再一次考试,他不会再想要屈居第十,而他的首选目标,就应该是自己了。

    姜之尧也不否认,而是直接的点了点头,从来都是第一的他,他没想过要将自己屈居于他人之下。

    “我这不是打算,而且肯定。”

    时子瑗一笑,浅浅的酒窝也跟着漾出,似是开玩笑,又似认真道:“我其实是没事考考第一,唉,有事,我就更加得考第一咯。”

    这个时候的时子瑗心情很好,好到还有时间和姜之尧这边瞎扯聊天,她如果不是占着有前世的基础,万不会这样说,而且这个姜之尧明显的向她挑衅,她能不接么?

    这话一说,姜之尧的笑容隐隐生出些许的裂缝,看着眼前时子瑗那么自信的神情,只得压下自己刚刚所产生的必赢心态。

    “到时候我们再看咯,毕竟这成绩不是说说就可以了。”

    “其实啊,姜子尧,你和我比,还不如和夜阑风比,他就是我佩服的一个人了,只要你比过了他,我就服你了。”时子瑗手指了指夜阑风的方向,小声对着姜之尧道。

    “你什么意思?”姜之尧微怒,心下有些隐隐的不舒服。

    时子瑗看姜之尧脸色变了,稍稍叹了口气,这就是因为心高,不然怎么就连自己那么一句都抵挡不了,况且,这个班级,她确实是佩服夜阑风的,三年的同桌不是白坐,这个夜阑风确实和陆羽有些相对比拟的优势,要不是自己靠着重生这道,恐怕也不能赢得了他那天才。

    “唉,姜之尧,不瞒你说,夜阑风以前是我的同桌,他的成绩一时之间上升,仿佛就在那么一ye间,你觉得我不佩服他我要佩服谁,三年来,他几乎没怎么读书,但是他的成绩却稳居我之下,这样的人,我当然佩服,要是你超过了他,我当然就佩服。”

    姜之尧听进去多少,时子瑗也没管那么多,她只是看在姜之尧作为她的后桌给予的一些意见,姜之尧的傲气太甚,她做了次好心,他听不听就是他的事情了。

    星期天一到,时子瑗又得去忙碌凌霄说的事情了,撇开陆羽自己偷偷的出来,今天老爸、老妈还是没回来,也不知道怎么样了,还是回去一趟好了。

    回到村子里的时候,已经是上午十点了,时子瑗先是去了一趟李沁家,看了李沁和陈芸,当然不忘买一些东西,接着她才来到了自己不怎么愿意踏入的奶奶家。

    一进院子,竟然没人?

    奇怪,这个时候不是农忙,怎么会没人?

    “哎呀,这个是小瑗吧,你怎么回来啦?是来看爷爷的吧。”

    一略带粗糙的声音在时子瑗正思索的时候迎面传来。

    时子瑗抬眸一看,看见来人,眉目不动,扯有一抹笑,道:“李婶婶好。”

    这个李婶婶就是李婷婷她妈,特别爱八卦,又爱占小便宜,上至村头,下至村尾,几乎每一家都被她八卦过。

    “哟,这孩子上县城一读书就是不一样了,长得标致多了。”

    果然,一出口便语带讽刺,原因可能是见着时子瑗手上拎着那么多的东西也不给她一点。

    “李婶婶,婷婷才长得好,在暑假的时候见着她,可把我给羡慕了。”也恶心了。

    在暑假的时候见过李婷婷那么一回,满身的花花绿绿着穿,看得她起了那么一身的鸡皮疙瘩,特别是李婷婷还在她的面前一直显耀。

    这个时候说好话,时子瑗当然是有些事情的,现在一个人都没看见,正好看见这个李婶婶,她只能问她了。

    “嗨,那婷婷身上穿的衣服那可是他爸特地托人到市里买的,她姑姑的眼光好,买的衣服可都是有价格的,她同学看了还一直夸她呢。”李婶婶得意万分。

    今天的时子瑗还是一样的装扮,几乎几年来都没变,变的只是衣服的质量而已。

    “李婶婶,你知道我爷爷一家到哪了么?”时子瑗看这李婶婶大有想要一直说下去的嫌疑,心里想着事情,只得直入主题了。

    “你一说我都忘记了,你的姑姑一家找上来了,听说你姑姑和你姑父要闹离婚呢,你爷爷一家子和你爸妈都闹着要去你小姑父那里去,昨天去的,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呢。”

    李婶婶这八卦真不是盖的,时子瑗还真不信了,自己的爷爷会允许把这事张扬出去,只是小姑姑和小姑父离婚确实是自己在前世初一的时候离的,但是年龄不对,她的小翅膀真煽了那么多,连一些自己身边的事情、人都会随着自己发生改变?

    记得前世彬彬给了小姑父带,人一向来调皮捣蛋,小姑姑消失了半年回来,接着带回了第二个小姑父,那个时候自己的老爸狂骂了一阵小姑姑,原因是彬彬生活的极其艰苦,父不疼,母不爱,教育没教育到,但是效果甚微,甚至还让小姑姑更加怨恨上了老爸。

    “谢谢李婶婶,这个是小瑗从县里超市买的东西,这两袋您带回去吧。”

    时子瑗说着就将两盒饼干塞到了李婶婶的手里。

    “那怎么好意思呢…”嘴里推着,手里却拿着不放。

    时子瑗和她确实没什么话好说的,随便叨了几句,就说着还要去找何小燕就走了。

    剩下的两包东西时子瑗其实还是拿到李沁家了,因为何小燕她暂时没心情去找了,反正何小燕会到李沁家也就直接让李沁传达了。

    心里担心着老爸、老妈的事情,上下不安,但是又不能去小姑父的家里,因为她连那地方都忘记了,她只是在三岁还是四岁的时候去过一次,怎么会记得,而且现在也没电话,不要把自己给弄丢了。

    一个人走在街道上,微风吹过,传来一声声‘沙沙’的声响,道路的两边皆是茂密的树枝,有些树枝已经微微泛黄了,这又将预示着秋天的到来。

    今天是星期天,人还是很多的,街道的两边熙熙攘攘,人群涌动。

    看到一个摊子面前站着很多的人,似乎还在讨价还价,时子瑗脚步一停,头转看里面,一个瘦小的老头在卖着一些花草,好像是稀有物一般。

    “诶,老板,就一百五一株卖给我了,你这肯定是有赚的。”

    时子瑗心里猛然一惊,一百五?什么花草那么贵?

    “年轻人,我这株可是精品,那么便宜,我可卖不出,一百八你就拿去,这都要结果了,这可是稀有物种,要不是因为看在你人诚恳的份上我还真不愿意。”老人浑厚的声调。

    “一百五,老板,你看你这花,这可是要开始凋谢了,我才不管它结不结果,反正我就是要看花。”又是刚刚那个声音。

    时子瑗不由上前一看,这花明显就是那稀有的一种艳红鹿子百合,这么稀有的花种怎么会在这里?而且这还不止一株,还有好几株。

    艳红鹿子百合又称艳红百合,其名称源于花朵白底红斑的艳丽色彩。艳红鹿子被誉为“东亚最美丽的百合花”。

    只是这花一般都是长在台湾那边的,怎么会出现在这小小的大陆县城里?
023:讨好准丈母娘
    只见刚刚说话的中年人摇了摇头,叹息着声音道:“那算了,我这就带了一百五,本来是想要买的。”

    时子瑗注意到中年人虽然神情诚恳,但是黑眸里闪过的一抹jing光却被她一丝不漏的看在了眼里,这艳红鹿子百合一株就算是一百八也是便宜的,哪能一百五就卖了。

    仔细看了看卖花的老人,只见他一脸的沉思,似乎还在考虑着要不要把花给卖了,而且脸色着急,似乎心里在挣扎,看他复杂的眼神,下意识的让时子瑗想要帮他那么一把,开口便道:“老爷爷,这几株花我都买了,一共多少钱?”

    那么稚嫩的声调,任谁也没有想到这看上去穿得平平凡凡的小女孩竟那么大的手笔,真是没想到。

    这里总共有五株,按照一株花一百八,那么五株就是九百,时子瑗的身上只有随身带了三百,压根是不够的,不过,她可以回去拿,这五株花去转卖,可绝对不止这个价。

    “你个小孩子,插什么嘴。”中年人似乎恼羞成怒了,不重不轻的推了时子瑗一把,时子瑗趔趄向力道的方位退了几步才稍稍站稳。

    中年人的眼底划过狠厉,眼看着就可以省下一笔钱了,没想到不知从哪冒出这么一个小丫头给自己添乱。

    时子瑗环视了下周围,这里的人很多,虽然眼前的这个中年人像是要把她吃掉一般的眼神看着她,但是她不是一个只十一岁的小女孩,这个卖花的老人明显是遇到了什么困难,这些花肯定是他的心爱之物,一个人的神情难以看出他的本性,但是从刚刚老人那般纠结、痛惜的眼神中可以看得出来。

    “大叔,你没有打算买,而我却打算买了,这买与不买,插嘴不插嘴都是这个老爷爷说的算,卖和不卖都是这个老爷爷说的算。”

    没有一点的畏惧神情,把在场的众人都惊愕了一番。

    那位老人在看到时子瑗被推的那刻,立刻就上前了几步,关心的问道:“孩子,你没事吧?有没有哪里shou伤?”

    看着老人蓄着关心、心疼的眼神,满皱纹的脸上闪过一丝担忧。

    “没事,爷爷。”

    “你这个丫头,还敢还嘴了,老头,这几株的花我都买了,五株七百五。”中年人正要往口袋掏钱。

    却被老人打断,“做生意要讲究诚信,这个孩子她说了要买,我就必须得买给她。”

    其实他心里压根就没想要让时子瑗买,毕竟一个孩子要她出那么多的钱,应该是不可能的,他只是单纯的看不惯这个中年人的作为。

    “还诚信,我说了要就要,没你那么多的废话。”中年人说着就从兜里掏出钱,时子瑗定眼一看,靠,只有五百,这简直就是想要抢劫吧。

    时子瑗这才一想,那中年人就立刻想要拎起帮着绳子的绳索。

    “放下,你要买也必须得要拿出七百五来,你这五百算怎么回事?”时子瑗气愤,这么一个身体力行的中年人竟然还想要欺负一个半身苟延的老人。

    中年人不管她,拿起了东西正要走,时子瑗看说道理没用,便想着要大叫,却在背后听到了一急切的叫喊声。

    “爸,你怎么样了,那花不能卖,那花可是你几年的心血,你何必为了儿子做那么多的牺牲。”

    “晟子,你怎么来了,不要多说,这花在家摆着也没意思了,我说卖了就卖了。”老人一看来人,惊讶的叫了一声,接着换上了一副‘这事我已经决定了,谁劝都没有用’的神情。

    “你不能拿走。”时子瑗没有管来人,一把上前就抓住了中年男子的衣角,再转身换道:“叔叔,爷爷的花要被抢走了,快来阻止。”

    “你什么人?抢我爸的花——”

    二话不说,立刻就上前,一把就抢回了花,那眼神里的坚定和那一米八的魁梧身材着实让中年男子吓了一跳,闪了闪眼,见情况不对,立刻逃跑。

    一场闹剧在魁梧男子来的那瞬间安静了,如果不是那几株花在他的手上,时子瑗还会感觉压根就没人在她的身旁走过。

    魁梧的男子看中年男子跑了,憨厚的笑着让众人散去,只独独留下了时子瑗一人。

    “唉,晟子,你又何必呢。”老人见众人都跑光了,哀叹一声,坐到了三轮车子旁的一张椅子上。

    魁梧男子将那些好几盆的花草统统都装到了三轮车上,转看向老人的时候,黑眸也跟着暗淡了下来,道:“爸,儿子再没用,也不能拿你这几十年的珍贵花草来救,我这大街小巷都找过了,幸好找到你了,不然,您这不是让儿子愧疚一辈子吗?”

    “晟子,要是不这样,你那饭店如何支撑下去,我们一家四口可都要靠你了。”老人凝着一脸消沉的儿子,摇着头说道。

    老人和魁梧男子你一句我一句的说着……

    时子瑗也不知道怎么的,反正就一直站着没动,而那个老人口中的‘晟子’也没用赶她,在他们的对话中,时子瑗也听出了这其中的事情,原来这老人是为了他的儿子,他儿子有一家饭店,但是因为经营不善导致入不敷出,这日子都难过下去了,老人就打算卖了这些珍贵的花草来维持这饭店的生计……

    这样看来,自己倒是可以帮一把,而且还可以进行自己一直想要开饭店的想法,看这对父子两人悲叹且沉闷的模样,又说着不想让饭店里的伙计失去生计,他们没什么,但是底下工作的人不能让他们累着了……等等,不像是坏人,现在也没有那么多的坏人。

    “老爷爷,叔叔,你们那么晚了还不要回去吗?”时子瑗看他们没有说话了,出声提醒道。

    老人和男子马上惊醒,看到时子瑗,微微惊讶,他们一直都没有发现还有人在。

    “孩子,你要回家吗?还是我们送你回去吧,这大晚上的,怕是你一个人会有危险。”

    老人稍稍仰头看了看天色,微微蹙了蹙眉,对着时子瑗说道。

    时子瑗听老人这么一说,眼眸看向那名叫‘晟子’的男子,叫‘晟子’的男子还不容时子瑗拒绝,就已经拍xiong保证了。

    “我记得你,你不是刚刚帮着我爸抢着花的女孩子嘛,这大晚上的,还是由我们送你回去好了。”

    他这说着,老人已经站起了身,点了点头,打算将三轮车开启。

    三轮车上剩余三分之一的空间,足够让时子瑗上去坐着,看着他们两人诚恳、憨厚的样子,时子瑗心里稍稍挣扎了一下,就坐了上去,报出了地址。

    一路上时子瑗了解到,这老人姓周,叫他周爷爷就行,魁梧男子名叫周晟,一家子本来也是在农村的,在前几年到了县城开了一家饭店,原先是赚了不少,但是自今年来一直都处亏损的状态,所以才陷入了窘境。

    时子瑗还打听到了这饭店里的情况,周氏饭店,里面的员工十多个人,老板就周晟他一个。

    这些说的不算,时子瑗和他们道了别,说下一个星期在去他们那去看看,她要好好观察一下究竟是什么原因,让这家饭店濒临倒闭。

    时子瑗从来没有那么想要时间赶快过,因为她知道那个周氏饭店应该是撑不久了,虽然她和周晟说过了要将饭店多留一些时日,但是难保周晟会把那个饭店卖给别人,然后回乡过日子,这周氏饭店地处十字路口,热闹非凡,人口众多,这算是黄金地段了,即使是留下房子也是好的。

    一个星期终于过去了,时子瑗本来就约好了凌霄来县城,这次凌霄来,她不仅要让山上有东西种,而且还要让凌霄买下这个周氏饭店。

    时子瑗和凌霄两人品尝了周晟做的菜后,完全肯定了自己要开饭店的想法,要不是老爸一直要看着皖金矿,时子瑗其实早就有意让时开民开饭店了。

    时子瑗不着痕迹的朝凌霄点了点头,一切事情在她来之前就已经和凌霄说过了,凌霄当然意会。

    在时子瑗还未满成年,时子瑗所要做的事情,其实都要凌霄的身份来做,而凌霄也早就看透了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