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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兵-第14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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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牙!”听着苻离所语,李昂却是想起了自己那位未见过面的岳父,夏侯棠,他曾经听死去的黄泉提到过,他的将军就是使枪的高手,他的战枪龙牙是天下最凶最烈的枪,无人可挡,就算是枪神镇南公爷赵云的后人面对龙牙也只有同归于尽之局。
“你走吧,从今以后,我不会再替别人打造兵器了。”苻离忽地抬起了头,看向了李昂,他已经打出来他这辈子最巅峰的杰作,是该收山退隐,好好地带徒弟了。
“匠师?”看着苻离,李昂不知道该说什么,他本还想请苻离日后替李存孝他们打造兵甲,可是此时他却难以出言劝说苻离。仿佛是知道他的心意一样,苻离喊过了身旁的弟子,朝李昂道,“我这个弟子,手艺已不在我之下,你的刀剑枪甲,也有他的功劳,日后你若是要打造兵甲的话,就找他吧!”
李昂看向了苻离身旁的年轻人,那是个敦实的年轻人,个子不高,人看上去有些木讷,不过能被苻离收做弟子,想必定有他的过人之处,当下李昂向那叫做徐浣的年轻人抱拳叙礼,但是让他有些意外的是,这个年轻人说话竟是有些口吃,现在他有些明白为何他来时苻离另外几个弟子看着这个年轻人时眼里满是愤恨不平了,在他们心里这么一个木讷又口吃的人是不配得到他们师父青睐的。
“李将军,我想把阿浣托付给你。”看着李昂,苻离脸上少有的有了一丝恳求之色,他这个关门弟子,为人木讷口吃,可是却能全身心地沉浸于技艺中,不为外事所动,只是这样的他在铸造司这个龙蛇混杂的地方终是难以立足,一旦他去了,这个关门弟子少不得要被人排挤出去。
“匠师所说,正是我求之不得的事情。”李昂楞了楞,随即大笑了起来,答应了苻离所说之事,这么一个送上门的日后匠师级人物,他又怎么能放过。
“阿浣,你去收拾一下,跟着李将军走吧!”见李昂答应下来,苻离看向了弟子,苍老的脸上满是慈爱,每次看到这个木讷的弟子,他总是会想起年轻时的自己。
“师,师,师父,您,您,不要,我,我了?”见师父让自己跟面前看上去有些吓人的李将军走,徐浣结巴着道,一张脸涨得通红,他从小家贫,被父母贱卖给人做了奴仆,若不是遇到师父,恐怕他早就死了,又哪来现在衣食无忧,可以尽情地打造兵甲的日子。“师,师父,我,我不走。”
看着跪在自己面前,拉住自己衣袖的弟子,苻离轻叹着,抚摸着他的头,沉声道,“痴儿,你能在师父身边待一辈子吗?你已经长大了,该出去闯荡了,听师父的话,好好跟着李将军,磨炼自己的技艺,迟早要成为比师父还厉害的匠师,明白吗?”
看着把自己推开的师父,徐浣再木讷,也知道师父是打定主意不要他了,看着面前的师父,他重重地磕下了头,“师,师父,徒儿再,再不能侍候您,您,您要多保重。”徐浣说到最好,已是泣不成声,让一旁的李昂也不由暗叹这个年轻人是个至孝之人,心中对他多了几分喜爱。
徐浣再抬起头时,苻离已是去了,他默然地起了身,站到了李昂身后。“你没有东西要去拿?”李昂看向站到自己身后的徐浣问道,徐浣只是摇了摇头,没有回答。李昂看着他,低叹了一声,带着他离开了铸造司。
第二百三十三章 高丽和扶桑的恩怨
大秦律中,二月二日为踏青节。这一天,人们会纷纷出城采蓬叶,准备牲醴爆竹,为土地神庆寿行祭礼,二月二过了以后,会在接下来的日子里结伴到郊外远足踏青,并进行各种游戏比如蹴鞠、荡秋千、放风筝等。
踏青节可以算得上是大秦最热闹的几个节日之一,丝毫不逊色七夕,中秋这样的节日,每每到踏青节的时候,长安的高门世家,满城公卿都会和老百姓同乐,他们会在长安城外的平野上命人散发糕点给出城踏青的人们,以示慷慨,而皇室也会开放上林苑这样的皇家林苑,让老百姓前去踏青。
说起踏青,李昂倒也不是没有过过,只不过他在边关的时候,说是踏青,倒不如说是打猎更来得合适一些,毕竟玉龙堡方圆都是极目苍翠的草原,没什么好踏青的,而那些当兵的大老爷们也自然不会去干放风筝,荡秋千这样被人耻笑的雅事,于是就只有打猎了。
“老爷,陛下让人送来的。”就在李昂想着踏青节的时候,崔浩却是从外面走了进来,送来了皇帝给李昂的书信。“哦!”李昂接过崔浩呈上的书信,展开看了起来。
“老爷,陛下有什么事吗?”见李昂看着书信,忽地皱起了眉头,崔浩不由在一旁问道,他以前就是个无法无天的人,现在对他而言家族就是一切,若是皇帝敢打家族的主意,他照样敢对付。
“没什么,只是陛下约我明日去上林苑踏青,怕是要在上林苑宿营几天。”李昂放下书信,接着看向崔浩道,“你说皇后娘娘她都好几个月的身孕了,这陛下还带着去踏青,你说这是不是有些不妥?”
看着李昂的样子,崔浩却是心中偷笑,自家老爷明明是担心两位主母,可是却又偏偏扯上皇帝两口子,明摆着是欲盖弥彰,不过崔浩可不敢明着笑出声来,自家老爷的威严可不是说笑的,他正了正色道,“老爷,其实您带两位主母出去踏青走走也是好的,再说有小玉小姐陪着,没什么好担心的。”
“小玉吗?”听着崔浩所说,李昂点了点头,这几年,霍小玉一心学医,医术已很是高明,有她陪在风四娘和林风霜身边,他倒是可以放心不少。
“你去准备一下,咱们明天出发,庄子里其他人让他们也出去散散心,老是闷在庄子里也不好。”想到那些新进的孤儿,李昂朝崔浩吩咐道。
“对了,这踏青的时候,是个不错的好机会,诸葛大小姐那里,不要一见面就拌嘴,你是男人,怎么也要让着点。”就在崔浩出门的时候,李昂忽地道,让崔浩打了个趔趄,差点一头就栽倒在地上起不起来。
看着飞也似逃走的崔浩,李昂不由摇了摇头,自从风四娘和林风霜跟他说崔浩和诸葛大小姐对上了眼,他一开始还不相信,可是后来几次见诸葛大小姐来自己庄子里,和崔浩横眉瞪眼的,好像是有些那么个打情骂俏的味道,才信了这件事,和林风霜和风四娘一起替崔浩上心了这件事情,只不过崔浩自己倒像是块木疙瘩似的,对于诸葛大小姐的‘情意’无动于衷,那条毒舌总是能把诸葛大小姐气个半死。
翌日,李昂带着三百人的队伍往着上林苑去了,一路上,刘裕和陈霸先两个颇为庆幸自己认对了主,日后前程远大,想到那些投入了其他世家的同僚,他们就不由一阵偷笑,能被陛下邀请去上林苑一起踏青的,能有几家,他们算是赚到了。
上林苑始建于旧汉武帝,地跨长安、咸宁、周至、户县、蓝田五县县境,纵横三百里,有霸、产、泾、渭、丰、镐、牢、橘八水出入其中,原本宫殿众多,不过自从大秦开国以后,不尚修筑宫殿之风,除了保留了几处上林苑的宫殿之外,其他倒是任由荒废掉了,一百五十年下来,上林苑早已恢复了先秦之时的旧观,林木茂密,水草肥美,再加上荒废掉的旧汉宫殿,却是狩猎探幽的极好去处。
进了上林苑的皇帝行辕以后,李昂去见了曹安民,他来的时候,却是看到了扶桑和高丽这两个大秦国中之国的小国人马,也不知是出了什么事情。“你是问扶桑和高丽那些人来干吗的?”见李昂来找自己,竟是问这样的问题,曹安民不由楞了楞才道,“你不知道,这每年的踏青时节,高丽,扶桑,犹太,希腊,埃及这些大秦的属国或是诸侯,都会派人参加蹴鞠大赛吗?”
“蹴鞠?”李昂听到曹安民的回答,却是想了起来,这蹴鞠在大秦极为盛行,各地都有队伍互相争雄,只为三年一次的帝国蹴鞠大赛,到时候大秦十六州的三十二支厮杀出来的强队会汇聚在长安,开始为期一个月的比拼,直到最后夺冠的队伍产生。
而这大秦的蹴鞠和李昂知道的足球没什么两样,原本他还以为这也是太祖皇帝所开创,后来才知道太祖皇帝只是改了些规矩,这踢法却是从战国时传下来的,讲的就是身体的对抗,旧汉时曾被军队广为引用,用以训练士兵。只是后来儒家大行其道,推崇谦谦君子的温文尔雅,鄙薄孔武之士的争强好胜。于是到了宋朝,蹴鞠就由对抗性比赛逐步演变为表演性竞技。不过眼下大秦的蹴鞠却是和战国之时一样,那可是真正的力量与智略的对抗,而且血腥程度不下于马球这种更为剧烈的竞技。
“其实这踏青时的蹴鞠大赛,不过是让列国玩玩而已,他们的胜者能和大秦比上一场。”见李昂没有声音,曹安民还以为他不明白,于是在一旁道,“不过要说蹴鞠的话,恐怕也就罗马人能和咱们玩玩,不过可惜这几年罗马倒是没有派过像样的队伍来了。”
“陛下,咱们到时派出的队伍是哪支,帝国蹴鞠大赛的胜者吗?”李昂倒是对踏青时的蹴鞠比赛来了兴趣。
“杀鸡焉用牛刀,更何况他们连鸡都算不上,到时候行辕里挑几个人组队就行了。”曹安民满不在乎地答道,踏青时的蹴鞠比赛,他看了那么多年,每年最后都是这么办的。
“不过那些诸侯的队伍虽弱,可是他们互相之间的比赛却是相当精彩,尤其是扶桑和高丽,每次见面,必定要见血收场,那场面算得上火爆,算是不能错过的比赛。”
看到曹安民说得上劲,李昂也不由有些期待起来,要说扶桑和高丽这两个国家,还实在是不怎么对盘,当年高句丽和三韩被灭,大秦置其地为辽州,没想到过了几年,不知道哪处深山老林里跑出了一支部落,上万人的部落被大秦戍守辽州边境的一团人马(三百人马)打得满地找牙,最后死活要归顺天朝,那个时候正好是武皇帝当政,想要学旧汉的武帝,于是便封了那个部落族长做了高丽国主,在辽州靠海的地方划了一小块给他们。
高丽成国以后,一直都在海边讨生活,于是慢慢地和来自瀛洲(即日本)的渔人有了冲突,不过那个时候瀛洲早就是大秦治下,出海打鱼的汉人很多,高丽人倒是不敢得罪,不过后来被他们知道,在瀛洲有个叫扶桑的小国和他们一样,都是在所在的大秦州里一个郡国的大小(介于州、县之间),而那些扶桑人也经常来他们的那片海域打鱼,于是高丽人欺软怕硬的性子发作了,打起了那些扶桑人的主意,想从扶桑人身上找回自尊,于是海上,高丽人找起了扶桑人的麻烦,可是却没有想到,扶桑人长得矮小,性情却相当凶悍,结果看似高大的高丽渔民被矮小的扶桑渔民打得满地找牙,于是失了面子的高丽人坐不住了,他们派出了水军,干翻了扶桑人的渔船和渔民,而扶桑人自然不肯善罢甘休,于是两个国家开始了兵不过万的‘大战’。
本来两个国家之间的战争,只消是大秦一句话就可以解决的事情,不过那个时候,好巧不巧的是瀛洲牧和辽州牧互相看不顺眼,于是治下的两个国家之间的胜负成了他们的意气之争,而得到了各自所在州牧的支持后,高丽和扶桑就打得更加热闹了,大有不把对方打废就不罢休的意思,直到最后事情传到了长安,当时的皇帝派出了礼部官员前去调停,但是更让人目瞪口呆的事情发生了,由于礼部一向是儒家官员比较多,可是礼部一向又很清闲,国政也没儒家什么事情,于是派出的礼部儒家官员在调停两国停战的时候,通常都会误导两国,让高丽和扶桑是停停打打,纠缠了好几年,在这段时期里面,礼部的儒家官员很是过了一把天朝使节的瘾头。
到了最后,两国的战争索性成了大秦百姓茶余饭后的谈资,因为高丽人的战场记录实在是好笑,往往几百人的一场战斗,在他们的书里就成了惊天地泣鬼神的战斗,而他们的将军也多半被冠以某某某的响亮名号,但实际上却是被扶桑人不起眼的小个子武士打倒满地找牙的时候居多,最后有机敏的大秦书商看到这其中的商机,于是便讨要了高丽人写的战场记录,送到长安,找人修饰润色一下,便成了好卖畅销的小说,赚了个盆满钵满。
打了近十年以后,本就没什么国力可言的高丽和扶桑在精疲力竭之后,不得不停战,不过梁子既然结下了,便怎么也消除不掉,在此后的近百年里,两个国家一直纠缠不休,打得仗虽说规模不大,可是却次数惊人,尤其是高丽人自己记录的野史,虽说高丽人败多胜少,但是他们自己记录的史书里通常都是这样记载的,大秦某某年,高丽军在某某地大胜扶桑‘大’军,因为感怀仁慈之心,不忍多造杀伤,于是便放其归家云云之类。由于高丽是作为大秦郡国而存在,所以他们的史书通常要给辽州掌管书籍记录的大秦官吏过目,而这样的记录无疑会惹得大秦那些学史家的官吏大怒,最后这样的记录文书被送到了辽州牧那里,弄得当时的辽州牧是哭笑不得,最后派出了大秦的官吏去高丽任职,帮高丽人记录史书,至于高丽人自己写的,他们自己留着就行了。
关于高丽和扶桑之间的历史,李昂是在太学知道的,那个时候,他正好遇到两国在太学的太学生打架,从一旁在下盘口的太学生口里听来的,那个时候他是被这段历史听得目瞪口呆,后来还专门去看了当年那些商人从高丽人那里弄来当成小说刊发的书籍,看得他是哭笑不得。
见李昂在那里一副忍俊不禁的表情,曹安民知道他定是想到了高丽和扶桑之间的仇怨,不由也笑了起来道,“若是少了高丽和扶桑这两个国家,我大秦子民的乐趣也就没了,所以这一次他们请求废郡国,改汉籍的国书,朕没准。”
“说起来扶桑人入汉籍倒也无所谓了,他们的武士虽不如大秦,可是也能上阵一战,那些吃得起苦的随军刀匠也能帮上点忙,可是高丽人?”曹安民说着摇起了头,高丽人的无能和吹牛是出了名的厉害啊!
“高丽人的确是?”李昂看着曹安民脸上的表情,最后也只是说了那么半句话,就没下文了,他实在是找不到可以形容高丽人的词。
“算了,不说高丽和扶桑的事情了,有没有兴趣到时候陪那些小国的胜者踢上一场?”曹安民看向了李昂,颇有些期待地问道,“朕听说你有时也会玩玩蹴鞠。”
“这个,臣偶尔到也是玩玩的,陪他们踢上一场也无妨。”李昂答道,其实他的蹴鞠技艺可不是他嘴上说说的玩玩而已,以前在边关的时候,他经常被那些老兵拖去踢蹴鞠,三年下来,脚上功夫用侯君集的话说,也算得上‘出神入化’。
第二百三十四章 李昂的本性
大秦官制中,内阁总理国政,下辖三省六部,通常皇帝并不会去管那些琐事,只在每月的初一,十五开大朝会听取军国事,当然若是有紧要事情,三省六部可直接向皇帝上书,皇帝可召集内阁议事。而踏青节时,皇帝通常会将整个二月的国事托付给内阁,与世家一起和天下同乐。
二月,空气中已是弥漫着青草的芬芳气味,皇帝的行辕建在上林苑的中部,一般百姓顶多也就是进入上林苑周围,绝不会误入。踏青时的列国蹴鞠赛,并非踏青时的重头戏,对于以武立国的大秦而言,踏青春狩,霜华秋猎是皇室和贵族们春秋两季最重要的社交活动,世家子弟会在狩猎期间展示自己的武勇,以博取皇帝的赏识,当然对于讲究门当户对的贵族而言,这也是自家子女联姻的好机会。
要说联姻的话,李昂也是相当地头疼,他的妹妹清芷现在不过十四岁,可是却已有不少的世家高门向他表达了联姻的意向,让他不胜其烦。“义父,队伍已经准备好了。”李存智和李存孝进了李昂的营帐,两人已是换上了一身黑色的短猎装,身上背着上好的角弓,腰里挎着箭壶。
看了眼桌上堆着的拜帖,李昂大步走出了营帐,反正他本就不想和那些贵族打交道,那些拜帖就当没看到好了。出了自家的营地,看着挑选出来的一百人马,李昂点了点头,翻身上了紫骊,带着队伍直接去了皇帝的本阵,那里众多的世家子弟早就跃跃欲试,等不及要一展身手了。
随着一声鼓响,按奈多时的各大世家队伍如离弦之箭,奔向了远处的密林,李昂并没有带着自己的人马出发,而是等待着某人的样子,等到各大世家队伍出发得差不多的时候,李昂等到了换上一身猎装的曹安民,看着忽然出现的皇帝,刘裕和陈霸先的眼睛都直了,他们没有想到自家的将军和皇帝的交情竟是好到了这种地步。
“出发。”李昂不管身边的人怎么想的,只是和曹安民点了点头,接着发出了命令,说实话曹安民要跟着他的队伍打猎,他心里也是有些担心的,在野外,一个居心叵测的人,一柄强弩就能要了皇帝的命。
“存智,你带人在前。”李昂看向了李存智和他的斥候队伍,自己侧寸步不离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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