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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田文)锦上花浓-第4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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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上过战场,指挥过杀戮的人,若说他吃斋念佛谁信啊?至少明锦是怎么都不会相信这件事情。
    那就只有一个理由:一旦边境再有战事,陆湛很有可能还是会直面危险,而她,一个深闺妇人,却只能眼睁睁的在旁边看着,什么都做不了。
    明锦自然不愿意坐以待毙,她很快活动了心思,总得做点什么,就算不能帮陆湛,起码要能自保,不要拖陆湛的后腿。
    学功夫显然已经晚了,她也不认为自己的小脑有天赋做那些危险又困难的动作,能够在逃跑的时候有力气跟着跑就已经不错了。
    最好的防御就是进攻,明锦琢磨着这句话,买回来一堆破铜烂铁,开始研究自身的防卫问题。
    能够有杀伤力,足够杀死逼近的敌人,却又不至于技术田难到做不出来的东西实在太少了。
    这年头已经有了火药,曾经见识过枪炮厉害的明锦想了许多办法,其中一个就是烟花爆竹,可一来点燃需要时间,二来这东西也不够安全,一旦有人冲她扔火折子,就会先炸黑自己。
    已经是很多年没想过的知识了,明锦忽然哀怨自己当年怎么就不是学军械的,反倒学了看不见摸不着的微波通信,现在到了这里,压根一点用都没有。
    虽然技术上有困难,明锦还是凭借印象琢磨出一次性的小火枪,之前在博物馆里也见过陈列品,虽然不可能做到像现代那么厉害,总还是有铜有铅有火药,硬件条件基本具备,没道理不考虑一下实现的可能性。
    明锦想到的是最简单的燧发火枪,一根一端封闭的短筒黄铜管,管壁厚度和口径参考了后世的照片和博物馆记忆,在封闭的那一端侧面打个小孔,外面设一个火药池,射击时只需要点燃火药池中的火药,就可以点燃枪膛内的火药射出铅弹,火药池用一层蜡封住就可以。
    最麻烦的就是枪筒旁的击发装置,明锦想了好几个方案,火绳点燃虽然简单,但是她不知道药水配方,又慢又不容易灭,还是用燧石打出火星来点燃火药,转轮制作起来比较麻烦,明锦还是选用了击锤,最困难的技术也不过是一个足够弹力的铁片。
    火药是爆竹店里买来的,明锦曾经在过年的时候看明瑞放过这边的爆竹,其中有一家师傅店里的特制爆竹,声音巨大无比,明瑞很喜欢,明澜却嫌震得耳朵疼,明锦琢磨了一下,觉得这个就差不多够用。
    铅弹则好做的多,只需要一个圆形的铅球,在外面裹一层浸了油的麻布,用木条捅进枪筒中就可以,若是能收回来,那就更省了花费。
    总体说来,这东西说是手枪,其实并没有多大的威力,没有瞄准设备,又为了不炸膛用了沉重的黄铜,至多能射击离她两米远的人,还没办法短时间内更换填装弹药,基本算是一次性消耗品。
    最大的好处就是听起来会很响,爆炸毕竟还是能唬住不少人!用起来估计会挺威风,在陆湛一时没法过来的时候应急一下对付一个走近的人,还是没什么问题的,至于大规模生产用于战争,那纯粹是恶搞了。
    现实再一次让明锦觉得无语,却一点办法都没有,没有技术和能力,能做出这么一个看起来威风的东西已经不易,算是她最后用来保命的东西,聊胜于无。
    明锦前前后后想了很久,自认为没有什么地方遗漏,这才放手去做,找了铜匠铸造,又找了其他几样东西,大概能在他们回村之前拿到全部,到时候回去实验一下,再改进几次,估计就可以放在屋里防身了。
    当然不是随身携带,身为家庭主妇,明锦大抵是不能轻易离开家的,再者这东西那么沉,里面还有火药,带在身上却只是满院子乱转没意义。
    明锦忙碌了一天,赶在临走前做好了安排,终于安心上路,这还是她这么多年以来再一次鼓起勇气搞发明创造,却不是为了赚钱,而只是单纯为了防身,明锦发现自己已经离叱咤风云的穿越者越来越远了。
    赵府离将军府邸不远也不近,将军派了一个车夫过来接他们过去,明锦就和陆湛都坐进了马车里,有一搭没一搭的说着话。
    “我听说,”陆湛忽然开口,手还是握着明锦的肩膀,“你找人做了点东西?”
    “唔。”明锦点头,她原本打算等拿到了实物,拼装完成了再跟陆湛说明,谁知他居然这么快就发现了自己的小动作,便也不再瞒着他,木质的枪托还得找陆湛帮忙完成呢,家里就有一个木匠,没道理还找别人去干活。
    “我想做个防身的家伙,先试试看行不行。”明锦靠进陆湛的怀里,打了个哈欠。
    “你力气小,又从没学过功夫,用不得什么防身家伙,”陆湛不给面子的道,“若真给你什么兵器,怕到时候反倒被人抢去伤了你。”
    “是呀,”明锦点头,这也是事实,她也没啥可辩驳,只能爽快承认,陆湛原以为明锦会跟他抬扛,谁知她居然如此老实承认,不由得有些惊讶,半天才道:“为什么?你不相信我会护你周全?”
    “我不想拖你后腿。”明锦伸手将陆湛搂紧了些,感受他传过来的温度。
    “没事,我腿粗。”陆湛笑了,“你尽管拖就是了。”
    明锦嗔了他一眼,将脸埋进他胸口,马车走得慢,这么左摇右晃的,居然有了些倦意。
    “回到东园就安全了。”陆湛又道,伸手抚摸明锦的发丝。
    明锦不以为然,东园究竟是个什么状况还得两说,单看楚怀渊两面三刀的那个意思就可以想象的出东园的人有多么不好惹,她敢把性命交给陆湛,不代表她就能轻易把自己的命交给她并不相信的人。
    “我按照我的想法专门做了个趁手的防身的东西,到时候你帮我试试。”明锦微微一笑,没理会陆湛的话。
    陆湛看着明锦,半天才明白她又犯了倔,便不再说什么,点了点头道:“好。”
    明锦弯起唇角,又打了个哈欠。
    “困了?”陆湛关心的问,明锦一向都是精神百倍的,居然会在白天哈欠连连,这可不像是平日的明锦。
    “还说。”明锦红了脸,瞪了陆湛一眼,又将脑袋埋进他怀里:“咱们走慢点,我想睡一会儿。”
    陆湛哭笑不得的看着自己怀里的明锦:“就京城这么两步路,哪儿够你睡一觉的?”
    明锦没理会陆湛的调侃,反倒传出均匀的呼吸,显然是睡了过去。
    陆湛看着明锦有些疲倦的面孔,索性将马车停在路边,将明锦搂得更紧了些。
     

第八十四章 接风酒
    明锦一觉醒来,发现夕阳已经照射在窗帘上,自己却还在马车上,不觉有些吃惊。
    “醒了?”陆湛笑道,松开了手,吩咐车夫继续前进。
    明锦这才发现明明很近的路,他们才走了一半,舔了舔有些发干的嘴唇,有些不好意思的对陆湛微微一笑。
    车夫显然已经不耐烦,在他眼里陆湛不过是一个侍卫,而他平日里可是为将军家眷赶车的人,如今将军非得让他过来接陆湛一家,已经让他心里够委屈了,谁知这个给脸不要脸的侍卫居然还在半路上摆这样的谱,大太阳底下晒了他好一阵子,心中自然怨气冲天,一扬鞭,狠狠抽了下去……
    明锦没防备,跟着跳起来,重重的摔在座位上,若不是陆湛及时又伸手将她抱在怀里,她几乎要跌出门外,饶是如此,还是撞到了尾椎,又疼又不好意思摸,心里暗骂那个车夫愣头青。
    “都是如此。”陆湛似乎看出明锦心里所想,笑得不以为意,“阎王好过,小鬼难缠,咱让他在外面等了那么久,他现在想要还回来,咱也不算亏。”
    明锦无奈,谁让她昨天非得折腾什么火枪,今天困倦到上了马车就睡倒了,陆湛又心疼自己非要让人家车夫跟着干等,这会儿受点罪也算是活该。
    两人相视一笑,明锦伸手捞住陆湛的脖子,细声道:“其实这样也挺好的。”
    “唔?”陆湛伸手扶住明锦的腰,眼神变得幽深,这女人最近喜欢玩火,又喜欢在不能灭火的时候挑起了火,在旁边笑嘻嘻的看热闹,让他有点没辙。
    陆湛心中哀怨,殊不知全都是明锦跟着他混久了学出来的招数,他最厉害的本事没学得半点,却把他平日里流露出来那些坏毛病学了个全套,明锦压抑了十几年的现代恶搞之魂,在这种恶作剧的玩闹之下终于得到了抒解,益发青出于蓝,也算是陆湛自作自受。
    “我一醒来就饿了,”明锦在陆湛耳边吹着气低声道,“正好早点过去吃饭。”
    陆湛哼了一声,拍拍明锦的背脊,将她手脚捉住,不让她再乱扭。
    明锦知道自己体力上完全弱势,这才偃旗息鼓,乖乖在他怀中坐好。
    车夫铁了心要收拾陆湛和明锦,马车几乎在道路上飞驰起来,颠簸的更加厉害,因为是将军府的马车,也没多少人敢惹,看到了也就赶紧避开,更是让他嚣张的不能自抑。
    谁知陆湛压根就不怕这种颠簸,明锦趁机赖在陆湛怀里,也不觉得有多么可怕,两人没事儿人似的笑嘻嘻谈论着晚上会有什么饭食,没一会儿就到了将军府。
    老将军自然不可能出来迎他们,派了一个参将过来接他们。
    陆湛显然和那个参将比较熟悉,两人见了面虽然没说几句话,却默契十足,脸上也都带了微微的笑。
    明锦心里对那个老将军更加戒备,他太了解陆湛了,如果让更高级别的官员来迎接他,规格是上去了,陆湛却不见得领情,如今换了一个跟他有交情的参将,感觉立刻就不一样了,她甚至能感觉出陆湛愉悦的情绪已经明显占了上风。
    他们这次被安排在将军府后院的一个小楼里,老将军身份过高,好在他儿子也在军中当差,陆湛就算是少将军的友人身份来府中拜访做客,不必做侍卫的工作,甚至还安排了一个小厮和一个丫头在小楼里伺候。
    明锦立刻喜欢上了这个贴心的安排,这么大的一个花园,一个独立的小楼,什么活都不用做,只有他们俩,平常也不会来人,简直是给他们补度蜜月,她看着小楼前的花海,几乎要对那个将军感恩戴德了。
    晚饭很丰盛,两个大男人几乎没有吃,一碗一碗的碰杯,两个人都喝红了脸,说话也越来越大声,几乎像是在吵架。
    参将夫人也来了,也不知是老将军故意安排还是怎么,她居然也是一个读书人家出来的女儿,文静有礼,言语得体,跟身边的那个粗壮汉子搭配起来有点突兀。
    明锦看着赵氏和张勇鲜明的对比,终于明白为什么不管是傅家还是陆家都觉得两人不搭,并且都在最初存了拆散两人的心思,虽然这并没有让她有半点悔意,却也让她对将来回村里生活生出些忐忑来。
    看看旁边大碗喝酒大口吃肉的男人们,再看看身边小口抿着饭粒的赵氏,明锦犹豫了两秒钟,还是选择了更斯文一点的吃法。
    没办法,就算她自己不顾形象,陆湛也不需要她留面子,她总还有傅家人的身份需要顾忌,这个世界在这一点上分外的不自由,冠上某一个姓氏,就能够代表了一个家族,更加令人束手束脚。
    万恶的旧社会呀,就连吃个饭都不让人消停,明锦在心里暗暗嘀咕。
    赵氏显然对男人们这样的吃法厌烦透顶,她在面前的盘子里夹了一次,又拨了两粒米饭进口,便放下了筷子,再也吃不进去。
    明锦目不斜视,装作没有看到赵氏已经停下来,继续做低头装小范围的夹菜,并且加快了频率,这种耍赖方式不能拖太久,她也必须停下来了。
    可她饿了一天的肚子还没装满,明锦几乎有些哀怨的看着那边还没吃到的红烧排骨。
    陆湛这会儿已经甩开膀子喝酒,神经粗壮得堪比恐龙,完全顾不得明锦在一边饿着肚子,努力扒了两口米饭,可怜兮兮的放下了筷子。
    赵氏对着明锦微微一笑,伸出白玉小手,轻轻拉着明锦往一边去:“咱们上一边喝茶,给他们腾地方。”
    明锦点头,也跟着起身,她还饿着肚子,对着一桌子饭菜简直是折磨,不如去喝点茶,总能灌个水饱。
    “妹妹没吃饱吧。”赵氏对明锦微微一笑。
    明锦厚着脸皮点了点头,或许真是因为一路的颠簸,这会儿居然饿的有点邪乎,平日的耐性集体罢工。”吃点心吧。”赵氏指了指点心盘子,笑着也拈了一块,小口小口的吃起来。
    明锦也堆起笑,抓了一块点心放进嘴里,心里却更加郁闷得想要叫嚷,比起甜得腻死人的点心,她更想吃热腾腾的饭菜呀,赵氏明明没吃饱,为啥非要拉着她到一边喝茶吃点心啊。
    “妹妹可是傅家人?”赵氏笑着问。
    “确是傅家人。”明锦点头,听懂了她的意思,好奇地问,“我家早已退隐乡间,姐姐何曾知道?”
    “京城里世代的读书人一共就那么几大家,”赵氏微微一笑,“当年傅家的风光我虽然没有领略,如今看到妹妹,也能看出几分傅家的风致。”
    “姐姐谬赞了,”明锦诚惶诚恐,伸过去想拿点心的手也收了回来,既然被人认出来,那更不能乱来了,“我不过是认识了几个字,实在不敢当姐姐如此夸赞。”
    赵氏似乎已经很久没有遇到一个可以谈论诗词的人,和明锦很快就聊了起来,明锦看着赵氏清澈的目光,心里暗叹,这姐姐绝对是个典型的才女,读过书,带了读书人的风骨,她嫁给一个参将,家中自然也不会太过显赫,要知道文官女儿很少会嫁给一个并不算很高级的武官做妻子。
    很显然,赵氏没经历过宅门中的争斗,又只知道读书陶情,对人情世故全然不懂,直率的像个孩子。
    好在两家背景差不多,也有许多家常话题可以一起聊。
    明锦说到明瑞的功课,赵氏也有一个弟弟在读书,两个姐姐都对弟弟的顽皮有些头疼,和傅家相反的是,赵家是母亲严厉,老太太慈爱,因此对于弟弟管束更加严格一些,明锦万分同情那个已经读全了四书,却还是被赵氏称作“不争气”的赵家小弟。还在纠结诗经的明瑞和这位小哥一比,几乎可以塞进马桶,然后冲水了。
    张勇喝高了,开始拍着桌子对陆湛吼叫,嘴里冒出些骂骂咧咧的语助词,陆湛被说得红着眼睛闷头喝酒。
    明锦听到他说陆湛似乎做了一件了不得的事情,把上面所有人都得罪了个遍,也是因此才再也不可能像他一样做官,而是成了一个平民老百姓。
    张勇很是为陆湛不值,拍着桌子将陆湛骂了个狗血淋头,或许他们这些人都是用这样的方式表达自己的亲密,表面上骂得越凶,实际上感情越好。
    明锦觉得他们很可爱,赵氏却皱紧了眉头,几乎松不开。
    “我猜你在那边也会跟我一样没了胃口,”赵氏厌烦地看了另一边的两个男人一眼,语气虽轻,却带着明显的讽刺,“天壤之中,乃有王郞。”
    明锦有些明白赵氏的感觉,就算是在傅家也绝对不会有这样热烈的酒桌,男人们用大碗而不是用杯,说话声音像打雷,什么斯文规矩全都抛在脑后,若不是顾及有女人在,怕是他们连外衣都要脱下来赤膊拼酒。
    “有斯文书生就会有赳赳武夫,”明锦小心翼翼的帮陆湛辩解,“他们虽然粗鲁了点,却难得坦率实在。”
    “这倒是。”赵氏笑了,点了点头,又叹了口气,有些惘怅,“过去总一心喜欢‘大江东去’,却忘了那也是文人才能吟诵出来的东西。”
    两个男人当天晚上都喝高了,赵氏黑着脸,跟张勇一起告辞,明锦吩咐丫头将桌子收拾干净,端了一盘点心进了卧室。
     

第八十五章 八卦
    陆湛带着明锦就在将军府里住了下来,赵氏偶尔会过来找明锦说说话,倒是分别来了几拨彪悍精勇的男人,陆湛喝醉了好几次。
    经过几次醉酒,明锦终于发现陆湛另一个不那么厉害的地方,他压根就是一杯倒的人,好在他还有自知之明,酒桌上偷粱换柱的事儿没少干。
    只是这些人都是陆湛的老朋友了,当然深知这人是什么德行,一下子就来三五个人,一起灌他,把他灌倒了为止,几个人大摇大摆的扬长而去,留下明锦苦着脸对着醉成软泥的陆湛。
    好在陆湛酒品不错,喝酒的时候拍桌子大嚷,喝过了却安静下来,倒在床上呼呼大睡,第二天又是龙精虎猛,明锦只需要晚上喂他喝点解酒汤,替他脱掉衣服擦擦脸也就够了。
    这儿设备齐全,明锦在白天又恢复了每天练几篇字的习惯,反正是将军提供的纸笔,不用白不用。
    她看着旁边无聊的陆湛,信手拈来,送了他一副字。
    “醉笑陪公三万场,不用诉离殇。”
    又在三万上面扛了个圈,意思是这几天已经喝得够多了,再喝下去就不成了。这地方医疗条件那么差,这天天醉酒的,万一喝坏了胃,将来不还得受罪?
    谁知陆湛看着那幅字,却忽然较了真,掰着指头算了好一阵子,一脸惊恐的看着明锦:“这谁写的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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