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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男闺蜜扑倒 作者:细雨飞花-第3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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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把里面所有该消灭的反派都当成胖墩儿,狠狠的揍狠狠的抽,死了都还要补上一刀,将他们鞭/尸百遍后,夏花又觉得没劲了。

    站起来扭了下酸痛的脖子,侧耳听下了楼上,悄无声息的,这都睡差不多两小时了,不会出啥问题吧?

    摄手摄脚的上了他楼上,她还从来没上来过,本以为上面会很大,结果就两间屋,一间卧室,还有一间应该是书房,不过每一间似乎都够大,剩余的空处就是一些盆栽,绿意央然的,感觉很清爽。

    夏花捂着眼把他的卧室门轻轻推开了一条缝,至于为什么捂着眼,是害怕看到不该看的,谁知道胖墩儿有没有什么果睡的癖好之类的?

    还好,胖墩儿还是社会主义的好娃,穿戴整齐的跟一标本似得躺那,要不是那还有起伏的胸口,夏花真以为他已经去阴朝地府报道去了呢。

    你说这么标准的睡姿是怎样修炼成的?对这种一晚能把一张床睡个遍的夏花同学来说,那是千古难题。

    见她没问题,夏花又悄无声息的关上门退了下去,去他厨房里看了一圈,冰箱倒也被塞了一小半,不过全是各种奶制品水果糕点之类的,居然没有新鲜食材,夏花撇嘴,估计阿姨是觉得给他留新鲜食材是也没卵用,这些东西至少能保证他不饿死。

    你说他这公子哥儿平时在家是由多养尊处优啊?

    夏花摸着下巴自言自语道,这究竟是怎样长大的呢?

    打开冰箱下层,夏花更是惊得下巴都要掉了,里面居然有专门一屉子的冰淇淋,从巧乐兹,八喜,哈根达斯各品牌的各口味都有,看得夏花口水都要流出来。

    夏花回头狐疑的朝楼上的方向看了一眼,这是他的特殊爱好?隐藏够深啊,平时没见他多喜欢冰激凌嘛?

    不过想想以前他那体型,觉得这种可能性也是有的。

    哼哼,一定是怕大家嘲笑他,不敢在大家面前表现一个大男人如此喜欢这些甜食的。

    嗯,估计你现在也不敢吃了,那就我帮你代劳一些吧。

    大冬天的,夏花在客厅硬是吃了一肚子冰激凌,那叫一个酸爽。

    打着冰激凌嗝的夏花看了眼楼上,居然还没反应,算了,就当自己吃了他零食的报酬吧,自己出去买点菜回来做饭。

    胖墩儿在她前脚刚出门不久,就睁开了眼,摁了摁还有些疼的脑袋,又摁了摁饿得扁平的肚子,才明白自己这是饿醒了。

    看了眼床头的时间,没想到自己这一睡居然差不多睡了三个小时,不过精神却是好多了。

    听了一下外面,是自己熟悉的安静,胖墩儿有些沮丧,那个没良心的女人,果然弃自己于不顾了。

    委屈的胖墩儿起身下楼,打开冰箱,对于已经一天没见米饭油腥的他来说,一点食欲都没有,连平时最钟爱的冰激凌都没了兴趣。

    咦,我昨天刚补的货,这里怎么空了一块呢?

    胖墩儿盯着冰激凌屉子里少了那空缺呆愣了好一会儿,阿姨是不会动自己冰激凌的,那还有谁?肯定是那个没良心的女人。

    哼,既然你吃了我的冰激凌,你要晚上不给我送饭的话我后面半年的冰激凌就你包了。

    还有不问自取视为盗,你要敢不送饭的话,我一定要在朋友圈里把你钉到那小偷的耻辱柱上去。

    就这样蜜汁自信的胖墩儿,笃定夏花晚上要给他送吃食来,也就忍着饥饿又上楼了,总得先找点事来转一下注意力,否则这饥饿的滋味可真难受。

    对于他来说,能完全静心、心无旁骛只需做一件事就可以了,那就是写字,想想最近好多天没练了,他推开了书房的门。

    拿出一沓宣纸,细细的磨了一砚乌墨,当空气中弥漫出淡淡的墨香时,胖墩儿的心已经变的非常安静,这是他感觉最舒服的时候。

    他抽出一张纸展平,按着习惯,先是小楷,一笔一划,端庄秀丽,写完一纸,这时的他已经真正的心如止水,跟高僧入定差不多了,什么肚子饿也早感觉不到了。

    再往下,饱含墨汁的笔锋越来越快,行云流水,从规矩整齐的楷书,道流利婉约的清媚行书,再到气韵生动的行草,最后气势磅礴龙飞凤舞的草书。

    夏花买好菜回来,发现楼上楼下依然静悄悄的,也没管他,只道是他今天在医院被耗精气神太多,要多睡才能休养生息。

    可等她鸡肉粥都熬好了,菜也可以端上桌了,还没动静,这可不行了,自己肚子饿了不说,自己还要回家呢。

    噔噔的上了楼,刚准备扯开嗓子叫他,就见他那之前关着的书房居然开着的,难道胖墩儿已经起来了,那怎么不下来,还要让自己来请?

    可夏花才刚到他书房门口就整个消声,刚要发音的嘴型也自动变成了o型,古色古香的书房简直跟门外现代风的装修风格差了千万里。

    中西合璧都合不起来,实木的书架,实木的八仙桌,墙上挂着几幅泛黄的字画,完全自成一统,似是另一个世界。

    一地的纸,还是写满了字的纸,桌角放着笔架,笔架上整齐得悬挂着一排毛笔,笔锋长短不一。

    托文化老爹的福,她一眼就知道这一排毛笔是专业的,种类齐全,羊毫,狼毫,紫毫,兼毫,硬毫笔,软毫各种笔不足而一。

    右前方放着笔搁,上面已经放着两只已经浸磨的笔,一小碗水,还有一方墨。

    而胖墩儿就那样站在桌前,屏息垂眸,面色沉静,弯腰走笔,眼神专注,隐隐有一股慑人的气势,这跟平时的胖墩儿完全判若两人。

    被震的夏花无声的蹲了下来,研究起胖墩儿这一意外发现,越看越惊讶,尽管她不懂书法,但备不住有一位喜欢传统古典文化的老爹,至少认识这些楷书行书草书各种字体吧,甚至还有古色古香的篆书。

    所有的字都有着入木三分力透纸壁的力度,铁画银钩,爽爽有神。

    如果真的字如其人的话,这跟胖墩儿的气质并不相符,唯一能窥出点相似性的可能就是那隐藏在各收笔处的灵动韵味。

    她又诧异的看了一眼完全旁若无人沉浸在自己世界中的胖墩儿,在自己眼中,最开始的胖墩儿是一个开朗活泼,傲娇的毒舌二货,跟自己和樊希是一样的,就是那种*青年欢乐多。

    后来知道他原来跟自己和樊希是不一样的,人家是高知二代不说,家里豪着呢,从小锦衣玉食长大的公子哥儿,全家人的宠儿。

    其实在阶级上来说,她们并不是一个阶级层的,但这些物质的优越并不妨碍他们继续是好闺蜜,继续*欢乐,毕竟胖墩儿自身并没有那些公子哥儿的习气,甚至很多时候她们都会忽略他身后所代表的那些世俗划分。

    而如此沉稳如磐石的一面却是从来没见过,更没想到过的,这比当初知道他是有钱人还要让人惊讶。

    这时也终于明白了他身上的那股违和感来自哪了?

    胖墩儿到底是个什么来头?这人身上到底有多少秘密?夏花不禁好奇的想。

 第四十七章

    在夏花犹如要把他解剖般的审视目光下,胖墩儿终于发现他了,放好笔握着手肘轻揉着道:“还算有点良心,知道迷途知返。”

    夏花当着他面儿就翻了一个大大的白眼,她疯了才会觉得他还有沉稳如磐石的一面。

    不等夏花答话,他又接着不满道:“回来了怎么不叫我呢?想饿死我啊。”

    刚刚对他的惊艳感顿时消失无影,甩手就往外走:“怎么就没饿死你呢?”

    自己这劳心劳力的又是买菜又是做饭的到底是为哪般哟?还不如哪去给外面的流浪小动物们。

    胖墩儿跟着出来,还没下楼就闻到了饭香味儿,没形象的抽了抽鼻子道:“怎么这么香?你上哪买的啥?”

    “御厨特制,哪地儿都买不到的。”这话对夏花还对味儿,使她不禁就骄傲的接道。

    刚好走完楼梯的夏花看到楼梯边的吱吱也在笼子里上蹿下跳的,顿时心情就更好了,自己这厨艺连吱吱都是承认的。

    夏花弯腰逗了给了它剥了几颗葵花籽,回头对胖墩儿有些不解道:“你为什么不多养几只,让它也有个伴啊?”

    胖墩儿理所当然道:“以前养过啊,没养活,就活了它一只,后来我想着我这都孤家寡人的,养它也是为了给我做伴,它要有伴了就不算孤家寡人了,也就不给我做伴了。”

    夏花黑线,这都什么奇葩逻辑?

    意思就是我孤家寡人所以你也必须得陪着我孤家寡人,难道多养几只,不是多了几个伴吗?

    更何况人家鼠类是群居动物,这是生生扭改了被人家天生的生活习性呐。

    回头再看还啃得欢的吱吱,夏花由衷道:“吱吱真可怜。”

    “它怎么可怜了?吃得好睡得好住得好,还有我的陪伴我的关爱,它的同类们都还在下水道臭水沟里翻食吃呢。”胖墩儿不满道。

    这样一想,好像也是,特别是这么久来就只有它不嫌弃胖墩儿,想来也是乐意的,又由衷的改口道:“吱吱真幸运。”

    等胖墩儿跟少爷般在餐桌下坐下,立马就像狼见肉似的双眼发亮了,一大盆已经晾的有些凉了的鸡肉粥,一盘色泽油亮的口水鸡和鱼香茄子。

    她这是突然转性了,为何对自己这么好?

    哦,肯定是对下午趁我睡觉偷吃了我冰激凌和偷溜出去会男人的补偿,想到这,本来还想对她表示一方感谢的他,立马觉得这是自己该得的了,要自己不接受,可能她心里反而不好受呢。

    要夏花知道他那想法,肯定是一巴掌拍的他另一边也不能吃东西。

    夏花看他有些呆滞的样子,略显恶意的给他盛了一碗粥递给他道:“来,鉴于你咬肌暂时罢工,只能喝流食,但白稀饭又没滋没味的,我专门给你做的鸡肉饭,看到没,鸡骨架加糯米一起熬的,还加了香菇丝,火腿丝芝麻油等等,保证你光喝稀饭也能饱。”

    就算认为她是无声向自己赔罪的胖墩儿也有些受宠若惊,正要感动时,就听到夏花嘿嘿笑了两声道:“这分配得真好,你喝汤我吃肉。”

    胖墩儿才反应过来,首先吸引自己目光,继而引发自己唾液分泌过多的是那盘口水鸡啊,而现在自己无论如何是吃不了的,胖墩儿一脸仇恨的瞪着那盘鸡。

    看着胖墩儿一脸鸡飞蛋打的表情,夏花毫无诚意的安慰道:“汤才是精华啊,而且我还专门给你做了鱼香茄子呢,这个你可以吃,完全不用咬。”

    胖墩儿无语凌噎,茄子能和鸡肉相提并论吗,但想着自己在这种情况下还能沾了点鸡腥,已经很不错了。

    然而,但是,可是,夏花还不放过他,吧唧嘴不说,还嘀咕:“哎呀,这次的口水鸡真好吃,简直做出了我有史以来的最高水平,以后再想做出这水平估计难了。”说着还一边瞟胖墩儿几眼。

    “看来我中午对你的教诲是一点用也没有了,记住最大的善良就是在别人只能看着你吃时请别吧唧嘴。”

    “我知道啊,让你喝精华汤,我吃美味肉这就是最大的善良,艾玛,这肉怎么这么好吃呢。”

    胖墩儿本来是气得想把手里的粥糊她脸上的,但突然觉得自己跟她这样犯气可真是幼稚得不行,再看她吧唧嘴的样子更是幼稚,突然就乐了,他指着身后的小仓鼠道:“嗯,再吧唧大点声,你就是大号的吱吱。”

    这招使对了,夏花瞅了眼瞪着豆子眼和她对望的小仓鼠,非常识相得不再吧唧了。

    胖墩儿真的喝了三大碗鸡肉粥,还吃了不少鱼香茄子,抚着圆滚滚的肚子不争气的想,这长智齿的待遇好像还真不错。

    夏花收拾好厨房,上去给胖墩儿说一声,自己走了,哪知才刚到书房门口,就惊叫着扑向了胖墩儿,要门外有人,肯定会以为屋内的人正要自杀呢。

    胖墩儿被她吼的吓了一大跳,正要撕那些写满字的宣纸的手一顿,看着她道:“你要干嘛?一惊一乍的。”

    “是你要干嘛,这好不容易写的,你给撕了干嘛?”

    “不撕留着干嘛?”胖墩儿诧异道。

    “那你写它们干嘛?”夏花也瞪着眼寸步不让。

    “我练字啊。”胖墩儿理所当然道。

    “可我觉得写得很好诶,干嘛不留着,撕了多可惜。”

    “哪有什么可惜?要我每次练字都留着,估计都没地儿放了。”胖墩儿嘀咕着作势又要撕。

    “哎哎,你要真撕的话干脆送给我吧,我拿回去送我爸,我爸可喜欢这些了。”夏花赶紧拉着他阻止道。

    “不行,哪能拿练字送人的?”胖墩儿严肃的摇头。

    “那你专门写一副送给我?”夏花顺着杆儿道。

    老爸生日要到了,正愁送他点啥呢?这还正是瞌睡挨着枕头了,他书房一直就孤零零的挂着一副字,还整天视若珍宝似的,这投其所好老爸肯定高兴。

    “你知道你现在是跟谁在求字吗?”胖墩儿斜睨她一眼,傲娇道。

    “知道,知道,李书法大师嘛。”夏花赶紧拍马屁,不管人胖墩儿为何能写这么一手好字,事实是人家就是会。

    “哼,知道就好,这是未来的书法大师,所以懂了吧,要成为大师的人怎能让残次品存留于世?”

    “哦,未来大师说得有理,那你撕吧。”夏花放开了他手,反正撕的是你自己的,只要你答应帮我再写一副,你爱怎么撕怎么撕。

    待胖墩儿处理完那些他眼中的废纸,夏花扯着他袖子让他赶紧写,胖墩儿倒也没推辞,大手一挥豪爽答应没问题。

    胖墩儿重新铺上纸,展平后浸墨落笔,一气呵成,龙飞凤舞的写下四个字“松鹤长春”

    夏花凑过去仔细辨认:“松鹤长春?”

    “希望你爸别嫌弃啊,我至多也只能写成这样了。”

    “嘿,你怎么知道我要当成生日礼物送我爸。”

    “去年某些人干的那丢脸事你忘了我可没忘,这不可又到那时候了吗?估摸着是你老爸生日要到了。”

    说起去年的生日礼物还真是一场血泪史,就因为喜欢附庸风雅的文化老爹,对传统文化有种几近狂热的膜拜,为了讨老爸欢心的夏花,绞尽脑汁的夏花,听从樊希的建议,整天流连于古玩一条街,想要拣点漏哄老爸开心,能少唠叨点自己的婚姻问题,然后在老妈唠叨时帮自己说两句好话。

    结果这漏没捡到,倒是被别人骗的就差把□□双手奉上了,那副声称是郑板桥真迹的画被胖墩儿一眼断定是赝品,当时夏花还气呼呼的不信,一定要胖墩儿和樊希她们估个价,胖墩儿伸出一根手指头正要开口,就听夏花道:“要低于4000你就别说了。”

    胖墩儿和樊希立马闭嘴了,当时夏花不信那邪,想他们怎么可能知道这些嘛,自己可是找古玩街上好几位看过的,都说没问题的。

    胖墩儿当时就撇着嘴道:“郑板桥真迹卖你4000?你做梦呢吧?再加四个零都不一定买到,你脑子怎么想的啊?”

    隐隐有些发现被骗的夏花还是咬牙送了,结果老爸看一眼,就痛心疾首道:“你要钱多直接送我钱就好,别拿这些来气我,这是糟蹋文化知道吗?这些丧尽天良的,欺师灭祖,你不能成为他们帮凶知道不?”

    气得夏花一个月没吃零食,肉疼的觉都睡不好。

    这一耽搁,时间就不早了,可要等墨迹彻底干的话还要等不短时间,胖墩儿提议你今晚干脆就住这得了,楼下客房里什么都有。

    夏花想了下问道:“我不用给住宿费吧?”

    “你要给我也不反对。”

    “你没有夜游症吧?不会企图不轨吧?”

    “嗤,我俩是第一次一起过夜?”胖墩儿不屑的冷哼道。

    “这话听着可招人误会,可不能乱说啊,我也是有男朋友的人了,这不毁我清白呢吗?”

    夏花想这么晚回去光打的费就不少,而且这胖墩儿今天刚遭了这么一出,还没见到医生口中所谓的脑震荡呢,会不会深夜发作?

    这样一想,夏花觉得留下来就留下来,确实如胖墩儿所说,同住一房子里也不是第一次,他还没脸没皮的在自己家蹭了好几夜呢。

    “哎,胖墩儿,你怎么会突然如此多才多艺的啊?”看着慢条斯理的细细洗笔的胖墩儿,夏花趴在一旁好奇的问道。

    “那是你突然发现而已,我从三岁起拿起的第一支笔就是毛笔。”胖墩儿笑了笑道。

    “那是你隐藏得深嘛,我们无从知道,你家是王羲之之后?啊,不对,父姓母姓都不带王啊?”

    “啊,那你岂不是已经写了二十多年了?你这字是不是已经登峰造极了?”不等胖墩儿说话,夏花掰着指头算了一遍,立马惊的张大了嘴,毕竟用二十多年去做一件事,那要没点成就那是不可能的。

    “书法怎么可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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