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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原始部落当村长-第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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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元数学——主要是100以内的加减法。

    大元历——就是一张日历。

    大元菜谱——附炊具图,以及每种炊具的价格。

    大元农业全书——含农具图及做法,粟米种植方法及时间,大元族提供粟种的价格。

    “大元书籍”的销售价格是惊人的低,几乎就是搭配在大元陶器上销售,属于赠品的范畴,这让“生产者”们——特别是大元学校的师生们很是不满:送出去的东西,别人会珍惜么?

    我听取了这个意见,但售价还是极低。

    我的算盘是打在长远的地方,而不是这种小利上。

    试想如果让莒族的小村长们看到陶器和几张纸,你要费唇舌让他相信那几张纸值一头羊,还不如告诉他那种东东擦屁股非常软和。

    所以我是以“说明书”等方式在销售书:比如在月亮锅上,就附一张日历,一般锅上就附菜谱,粟米上就附农耕说明书……

    结果是在商品热销的同时,“大元分校”也在帐篷里提前开学了——为了搞清也许仅仅是如何做菜,就有不少小村长将族人送来学习大元文字。

    当然这也是们打出的“免费入学”招生广告产生的直接效果。

    在大元新城墙建设远没有完成时,大元的影响已经在莒族的领地上远远地传播开了。不断地有大小部族借参拜之机,行交换之实,前来参观和交易。

    但这其中我最看重的,还是郯族代表团的到来。

 第六十七章 人口制约

    郯族并不大,据前来参观的长老说的情况我估算了一下,神山所在的地方不会超过1000人,而分支部族不会超过50个。 

    但郯族却是少昊第一个分封出去的部族。

    当年少昊金天氏是如何分封的,长老们都已经无法说得比较明确了,但主要的分封方式,大约与现在盈离分出小部族的原因和过程差不多,只不过较为明确的是,那时的分封规模比较大,要求获封部族迁移的距离比较远,郯族迁出来的时候,大约有500名族人,走了近一个月才到现在的位置——南方,比大元族还要南方的大草原上。但所处的位置比大元族偏西得多,而且他们来时是通过了皋陶所在的地区。

    从郯族走到莒族,长老们也走了将近一个月,要不是这里祀有玄鸟,他们才不会来。可能由于郯族的历史比莒族要久,所以双方基本上互相看不起:

    莒族:我们祭祀的可是始祖神玄鸟,比较起来,你们郯族所祀的不过是青鸟,比玄鸟差多了。

    郯族:我们才是少昊内最古老的部族,要不是少昊氏后人糊涂,怎么会把始祖神鸟分封给你们莒族祭祀!

    结果就是祭祀礼节很隆重,而双方长老都板着一张臭脸。

    但祭祀完以后,在饭都没有为郯族准备的情况下,盈离还是想起了我要求他做的事,或者根本就是不想为郯族人在莒族帐安排食宿,直接就向郯族长老们推荐了大元的贸易帐篷区,建议他们来参观考察。

    按盈离以前的经验,我对这些与莒族可以平起平坐的大族,无论如何都是会热情接待的,也免得日后他被郯族的长老们说闲话——不是我盈离不接待你们,是你们到了大元的帐篷里就舍不得回来。

    郯族的长老们估计也不愿意在莒族的大帐内多呆,听到这个建议,纷纷喜形于色,巴不得快点离开,估计就算在外面吃一点干粮,他们也不愿在莒族讨东西吃。

    结果是不言而喻的,我也不知道莒族与郯族这些勾心斗角的东西,除了奇怪为什么盈离没有亲自带客人过来以外,就来不及细想,直接吩咐木穷隆重接待——这跟莒族的其他小村落代表团可不一样。

    大族果然有大族的风范,郯族长老们根本就没去看陶器,而是仔细在研究大元墨龙旗,然后为首的长老沉吟了半天,还是止不住问道:“郯族盈翔,不知大元族这神兽是……”

    我很干脆就答复他:“大元僻处东南,先祖遗下来的神兽,历来是大元族祭祀的第一大神,元齐也是按先祖遗示,不知道来由。”

    盈翔见我语焉不详,回头和长老们嘀咕了一阵,才正式向墨龙旗行祭祀大礼。我虽不知底细,却因为这一面墨龙旗间接得到不少方便,也就懒得去理原因了。

    讨论了宗族关系,接下来进入正题,按老规矩,先安排盛宴——八荤八素,外加粟米饭,饭后还加上“大元米酒”饮品——汗!这个东西从度数上看只能当饮料了。

    (**啊!四菜一汤是远远地被超标了啊!)

    但郯族长老们的表现还是让我使劲地撑住下巴,以免它掉下来——一点点酒就醉了。

    说实在的,这东西由于马背上不方便,我带得很少,刚端上桌还考虑它的接受度问题,可是为数不多的两坛(大约五斤装)结束以后,老家伙们的口味大开,坚决要求再上,四坛之后,七名长老就有四名倒在了桌子上,盈翔跪倒在墨龙旗前痛器流涕,谁都劝不住。

    这一天就算白费了——我在心里PS了一下这些喝淡米酒都要倒下的长老们——看来是不用谈正事了。

    事实上,盈翔也是第二天才提出他们的建议:让我们派遣代表跟他们到郯族所在地,去建一个一模一样的贸易城。

    开玩笑!凭什么你莒族有的东西,我郯族就没有!

    从盈翔的口气中,我闻得到一股浓浓的酸味——郯族是比莒族要古老的少昊分支,也是比较讲资历和要面子的部族。

    对好东西的向往是人同此心,心同此理,再强大的文明,物质的攻势都要比理论说教要来得直接,一顿大餐,比什么都有力地说明了大元贸易城是个好东西。

    尽管早有预料,我还是为中国传统餐饮文化作为外交武器的威力所折服。

    但这时我发现大元潜伏的一个危机浮出水面了——人口!

    不断扩大的文明攻势,是需要已经充分消化这一文明的人口来支撑的。

    从原来大元城周围部族聚集起来的班底大约是6000来人,其中接受了各种技术培训的大约有3000人口,而且分散在陶器、农业、建筑、木工、文化……等各个方面,一旦要建设一座贸易城,需要的都是具备基本上所有技术的一个强大代表团,皋陶那边的大元贸易城已经先后去了近1000人,木驼还天天跟我要人,直嚷人手不够。

    莒族这边的新城现在开始用牲畜换各小部族的劳动人口参加施工,最迟在年底也要初步投入使用,那起码又是1000人以上的需求量。

    明年大元城的农业生产还需要人手呢!

    就算从皋陶族那边培训出来的新人得到偃师长老的支持,能够来参加其他新城的建设,但数量和质量也太不足了。

    更为头痛的是骑兵,目前的近500匹马中,一岁半以内的小马就有80多匹,病马、怀孕的母马等又占到近40匹,能用的只有370匹左右,而骑兵已经达到了350人,能够灵活使用的马匹实在太少了。

    但建立远距离分散的新城,又实在离不开骑兵们的机动能力,不管是从安全还是从快速运输方面,骑兵的作用是不可或缺的。

    上次木驼和莱夷族打了一场硬仗,靠骑兵占尽了优势,但即便如此,好战的木驼过后跟我说起当时的情况,还是比较保守的。

    “好在莱夷族人在跟皋陶族战斗中已经累得不行了,不然,若只靠那200骑,对付1300人以上的莱夷,至少也得付出50人以上的伤亡。”

    “没有100人以上集中使用的骑兵,根本不能对付1000人以上的集中步兵——如果对方懂得运用方法的话。”

    这样的敌人迟早要出现,我们的人手要用于战斗,还要用于运输和防守。

    总之,进一步的发展开始受到人口不足的制约了。

 第六十八章 人口新政

    郯族的邀请非常诱人,但我手中实在缺乏足够的人手可供支配。

    不过机不可失,时不再来啊!

    我还是决定先采用“简化版”大元贸易方式先和郯族开展贸易,两名骑兵奔赴皋陶,带上我的书面指令,让元昊带100人到莒族来,再携带上必要的货物,同郯族的长老们一起出发。

    同时我也在思考人口的问题,一直以来我对少昊金天氏的各族,都是报的平等合作态度,按后世的一些思维惯性,对打别人人口的主意,始终有一点忌讳,顾虑会对大元带来负面影响,不利于以后的文明推广。

    但盈离对人口的处理方式对我产生了深刻的影响,让我认识到,人口对这些较大型的部族来讲,的确是一个负担,而不是像后世一样,是重要的资源。

    这也源于原始部落的管理方式有关,依附的小族对中心部族主要是一种图腾关系,以种族为纽带,而不是严格的上下级关系,彼此间除了祭礼以外,没有其他的经济义务,宗主族只是享有不固定的祭物收入,其他方面与各小族并无区别。

    但后世就不同了,各联盟城邦与宗主国之间有严格的经济义务,统治与民众间有严格的税费经济关系,所以人口在数千年间被视为宝贵的资源。

    当然,在这个年代,人口众多也是一个部族的实力所在,但在大族与大族动辄相距200公里以上,走路也要10多天到一个月的情况下,这样的实力价值也不是太大。

    要等到大族与大族之间有频繁的战争,人口总量至少要比现在多出四到十倍,部族间交流与冲突都比较容易。

    克服了对吸纳人口的心理障碍,我让木穷、木驼和木恩他们分别宣布了几项人口政策:

    一、对大元三城中所有人口登记造册,这也是我到这个世纪以后的第二次人口普查,主要是为下一步的人口战略作准备。

    二、原大元城外的各族,只要愿意搬到大元城内住的,一律提供住房和粟米,并义务让青壮年和小孩子进入大元学校学习,同时可以学到陶器和木工、建筑技术,但将来新城建好后,他们得服从大元需要,到新城居住。

    三、皋陶族和莒族的小部族凡愿意到大元贸易城居住的,一律免费(不需要交换牲畜)提供住房和必需的陶器,牲畜由他们自行管理,不用关到大元的畜栏里,并同样享受“义务教育”,可以自行选择祭祀大元宗庙或本族的神鸟。

    当然第三项政策实施之前,我还是分别向皋陶和莒族的长老们提出了我的方案:他们要求分封出去的小部族,也可以直接就分到大元的新城里。长老们也没有表示特别的意见,从盈离的态度看,还比较高兴。

    大元有骑兵的机动优势扩大了放牧范围,加上目前牲畜总量还不大,不存在与各族的牧场冲突,能够接收他们的人口,也当然有这个能力可以负担得起。

    更让长老们感兴趣的是,有更多的族人可以学到大元族的技术了。

    人口政策的威力很快显现出来。

    两个月以后,等我回到大元城,开始筹备秋收工作时,大元城的人口又在逼近6000人,匠作区和大元学校的人气重新开始回升,土土兄弟俩又忙着带大批的新人。木恩也不再为收割的人力问题担心了。

    其他两城的情况也向良性循环方向发展,除了木穷还在紧张地修筑新城,木驼和元昊都对现在的发展进度很满意。元昊已经在郯族的地盘上扩大了影响,据盈翔讲,郯族的神山外从来没有这么热闹过。

    但按我的要求,元昊还是以贸易为主,没有立即着手开展筹建新城的工作。

    大元六年的秋收,总收成中有300余万斤粟米,加上头一年库存中余下来的近200万斤,大元城现在最紧俏的是做斗仓的木板。

    这些粮食足够大元城使用3年!

    但我要用这些粮食发挥的作用,远不只是用来做粟米饭。

    在大元三城中执行的人口政策,将导致人口的快速集中,再靠畜牧业生存,很快就会由于牲畜的总量增长而可能当地部族之间产生牧场利益冲突。

    只有以粟米为主食,才能供养起高度集中的人口。

    游牧部族人均所需要的土地面积,比农业部族所需要的至少大出五倍到十倍。

    在同样面积上产出的粮食作物,从重量上比同样面积的草地产出的牲畜多得多。

    后世的奴隶社会大发展,前提是农业的大发展,才有可能出现人口大量集中的城市。当然还有交通和运输的发展也是重要的条件。

    比如我现在就面临这个重要的问题——运输。

    现在有近150匹马基本上以运输为主,每次每匹马可运输200斤左右,全部出动一次,上百名骑兵护送,加上骑兵的马上也搭上100来斤,也不过4万斤的运量,按木驼那边1000来人的用量,如果主体上以粟米为主食,一个多月就完了。

    而骑兵们往返一次就要10天左右。

    再发展下去,这样的运输能力就远远的不敷使用了。

    我在心中无限地向往以青铜做轴承的牛车——超过200公里的远程运输,没有这样的工具是很难实现的。

    但铜矿、铁矿迟迟没有找到,这个年代又不能做深井钻探,只能碰运气找露天矿,就不知道要到猴年马月才能找到了。

    但这个问题又不能回避,运输现在成了骑兵队的主要任务,木驼对此不满,却又无可奈何。

    从我这个角度,看到的却是农耕时代的瓶颈提前出现——为了解决这个问题,靠等待运输方式改善是不行了,只有搞“以点带面”的形式,以“示范农业”和“基地农业”为主,让各大元贸易城建立自己的农业基地,实施一定程度的“南泥湾”工程——让新城的开发者也同时成为农业生产者,最终自给自足。

    我正在为大元七年的农业生产工作开始筹划时,皋陶族那边的大元贸易城里,出现了一桩意外事件。

    大元法律要诞生了。

 第六十九章 律法初成

    说起来也不是一件大事,基本上属于人民内部矛盾的范畴。  

    一名骑兵在食堂吃饭的时候,遇到一名大元分校的教师,不小心发生了一点碰撞,那个老头子大概有点儿小心眼,加上身体跟这些骑兵没得比,可能被撞得稍微远了一点,粟米饭撒得一地都是。教师最大的优势之一就是语言,所以当他站起来以后,以最新版的大元语将骑兵骂得臭头,骑兵们的受教育程度不高,能认识50个字的都屈指可数,被骂得还不了口,郁闷得巴不得那碗饭是自己的打倒了。

    郁闷到了一定的程度就会爆发,所以到了最后斗口惨败的骑兵同志立刻采用了自己最擅长的方式还击——动手。

    结果不言而喻,教师被紧急送进了医馆。

    木驼赶到时,只能看到点点血迹,一地的粟米饭和羊肉汤。

    木驼一时找不到合适的方法来处理这个问题,最后盛怒之下给了那名骑兵一顿饱揍,所以在后来的半个月之内,骑兵少了一个人。

    从医馆出来的教师仍然不服,发挥了作为教师的文字优势,托一名当时不在场的骑兵将一张“诉状”带到了我手里。

    看起来不大的一件事,却让我产生了很多联想。

    在部落时代,内部冲突要么是用武力解决,要么就是村长或长老们裁决,当部落时代走向奴隶社会时,一个重要的东西——法律就要诞生了。

    有了法律,我才能在越来越多的大元新城建设起来之后,确保不会由于某一个“城主”的一时头脑发热,采取了远比木驼过激的手段处罚成员,而提前爆发大规模的“阶级冲突”。

    十天后,我来到大元贸易城,找来木驼和长老们,把我新拟订的“大元法”跟他们讲了一下,主要的内容有两个:

    一、法律条文,其中大元刑罚分为“笞、役、斩”三种,根据犯罪情节轻重,可以分别处以打屁股、修城以及掉脑袋等不同级别的处罚,而犯罪主要形式的界定,则以人身伤害、财物侵害及导致成员间、部落间冲突等内容为主。

    二、司法和执法机构:城中长老团负责对冲突双方的对错及程度进行裁定,由城主负责组织实施。如主要长老涉罪,则其本人丧失裁决权,城主涉罪,由长老团组织处罚。

    木驼对我所说的(纸上的东西他反正也看不懂)“法律”这东西,从内容上是几乎自动就屏蔽掉了,这一点从我在长篇大论地对我的“法律准则”和“细则”进行说明时,他一脸的昏昏欲睡就能看出来。

    形式上他是完全接受的——我一讲完,其他的长老们还在议论纷纷,他早就雀跃不已,满口赞成,并在第一时间将“法律”供在了大元宗庙内。

    木驼的基本逻辑是——大元族长元齐永远是对的。

    如果不对,请参照上一条。

    在此基础上,“法律”上写的是什么就不重要了,关键是:这是族长制订的,所以就一定是对的,照办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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