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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世崛起-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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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余文的小摊放在他所在的年代也能算得上文艺派了,更别提在陆朝这个落后的国度,这可是跨时代的东西。

    “三十文一碟?一碟有多少?”

    说话之人是个年约四十的中年人,一副管家的装束,其身后跟着一男一女两个小孩和两个家丁。

    一看便知是管家与家丁带着自家的小家伙出来玩耍的,余文心头一喜,有人开口问便是一个好的开头,待会不怕没人买。

    “一碟有半打虾,客观你要几碟?”

    陆朝一打为十二,半打则是六只虾,这价格虽不令人发指,可也贵的有些离谱了。因为三十分可买上一斤猪肉或是三大碗阳春面了!

    “你怎么不去抢?奸商!”

    “哼,你这年轻人是想钱财想疯了!”

    那中年管家还未说话,旁边已经有人开始评价起来,有些露出一副鄙夷神情,更有些露出愤慨的面貌,几乎都是呵斥余文无耻!

    站在中年管家身后的小姑娘约莫六岁,头上左右一边拢了一个包包,俗称包包头,使得其粉嫩的脸蛋更圆乎,让人有忍不住想伸手去捏一下的冲动,很是可爱,她露出惹人怜爱的神情,鼻子翕动了两下,扯了扯中年管家。

    “廖伯伯,肚子好饿!好想吃呀”

    旁边的小男孩年纪大一些,大约有十岁,身着儒袍,俨然一个小大人模样,朝着小姑娘撇了撇嘴,“小馋猫!”

    小姑娘撅了撅嘴,并不争辩,看来她是宁愿做一只小馋猫也不愿意放过美食。

    中年管家刚才还是一副神情厌恶的表情,瞬间变成了笑脸,当然了,这笑脸并未迎向余文。他摸了摸小姑娘的包包头,“好,不过只准吃一碟!”

    “好嘞,客观请坐,稍等片刻。”

    几个月前还是公司董事长,站在主席台上指点江山,如今的余文俨然一个称职的小二,招呼客人坐下,再生火做起香辣虾来。

    这些虾本就已经做熟了,此刻只需用上大火,使得配料入味至虾中便可。

    不多时,虾已经做好,香味逸散开来,惹人垂涎,小姑娘猛地吞了两下唾沫,搓着双手眼巴巴看着余文将六只大虾放入小蝶中。

    虾身色泽偏红,撒上了几片小葱,红配绿,卖相极好。

    中年管家很是爽快,从兜里取出了三十文放在桌上,这点小钱对于大户人家来说算不上什么。

    小姑娘伸出双手轻轻剥开虾壳,丢入嘴里的那一刻,她如同一个被买通的美食家一般,露出了惊诧的神情,余文忍不住要替她说出话来——嗯,嗯?啊人间美味!能吃到如此美食,不枉此生!

    当然,小姑娘就算有这番感想,也无法用这些极具夸张的文字表达出来,她只是点头,呜呜恩恩地不知道说了些什么。大概便是“好吃”、“好喜欢吃”这些话吧。

    接下来的剧情发展应了余文之前的预测。

    对于新奇的东西,有第一个敢吃的,就会有第二个,关键是第一个人吃起来还赞不绝口,那第二个、第三个第十个买家很快便会出现。

    中年管家也尝了一个香辣虾,临后点了点头,余文心头一喜,别看这中年管家是一副面无表情模样,要知道刚才这厮那瞪人的眼神,这可是有想砸了余文小摊的想法。现在好了,余文可以确定这人是肯定了香辣虾的味道。

    有钱人毕竟是少数,三十文可是能买一斤猪肉的,舍不得花钱买香辣虾的人占了大多数,他们也不走,便站在了余文的小车前,大有一番要讨伐余文的韵味。

    “你为什么卖这么贵?你家的虾是含着珍珠长大的么?”

    “是啊,是啊,你为什么卖那么贵?附近黄仁饭庄的醉酒虾一大盘也只需要一百文。”

    黄仁饭庄是一家奢华的饭店,里面的菜食比之外面都要贵上数倍,而余文的香辣虾竟然比黄仁饭庄的菜还要贵!这颠覆常理啊!

    人家黄仁饭庄那是老字号,处于黄金地段,进门便能享受尊贵的服务,说白了,来这不是去吃饭的,是来享受心情的!而你这小摊呢?能提供什么?这便是人们愤怒的地方。

    余文冷哼了一声,那神情大有一番“你们都是土鳖,都是井底之蛙”的气势,不屑说道:“我这虾与其他店的虾并无区别,区别在于我的佐料,可是由许多珍贵的材料制成!”

    这时,恰好有位个子矮小的青年附和了一句:“买不起的靠边站!”

    这青年由于身材的问题,在这种人多的地方很是吃亏,挤了好一会也没去到余文的小车前,此刻他大喝一声,刚好应景,使得刚才叫嚣的人咬了咬牙退了出来,当然,还有一些不死心的人一边退开,一边再度叫道:“你的佐料有哪些?看看是哪些珍贵的材料?”

    “你丫的有病!”余文先是狠狠骂了一声,再认真说道,“这是独家配方,无可奉告!”

    随后这场纷扰才慢慢消停下来,虽然依旧有人碎碎念,但是余文不予理会,因为这群不满的人大多是只看不买的人。

    余文他虽然做的是小本买卖,但却是将顾客群放眼贵族子弟身上。至于那些穷人,余文用了一句话来形容:本来就不是卖给你们的,你们可不是我的上帝,哪凉快哪里去!

    收钱到手软!余文才明白这句话的真正的含义,这可是实打实的铜钱,三十文可以由三个十文组成,也可以由三十个一文组成。这代表着什么呢?代表着三十文可以由三个到三十个铜币组成。

    三十文不算太重,但是三百文呢?三贯(一贯等于一千文)呢?能不手软吗?!

    重就重点吧,又不用自己提,等小车下方的储物箱装满了就打道回府!回头再出来换成银子。

    第一桶金来得似乎太轻松了一些,余文脸上虽然满是笑容,内心却没有丝毫松懈,反而倍感压力,因为他直觉接下来会有麻烦!

    前世他便很信任自己的直觉,这些捉摸不定的直觉让他在生意场上避免了两次危机。

第六章给我等着() 
在陆朝的这次摆摊,是余文人生中的第一次,从准备工作到今天卖完收工,其中虽然有颇多瑕疵,不过对于第一次摆摊之人来说,无疑是完美的表现。

    “我果然是个天才!”

    余文脸上虽然是浅笑,内心却在狂笑不止,这时有三个年轻人过来打断了余文收拾小摊车。

    “叫什么名儿啊?”

    说话之人一席青衫,语态虽然慵懒,但其鼻孔朝天的模样透露着一股上位者的气势。他身后站着两人都是一身短打的装扮,这两人应该是青衫青年的马仔。

    对面三人这一副痞子的装扮,三岁小孩也能看出他们是来找麻烦的,余文内心苦笑,若真要干架,这种小喽啰他一拳就可打爆两个!但是此刻不行,味亭厝时不时会有巡逻的捕快,这一打完若被抓住必然要蹲监狱。

    速战速决,能侥幸逃过捕快的眼目?这种天真的念头,余文自然不会有。

    “小弟余文,请问大哥有何贵干?”

    “文绉绉的是个读书人?考不上功名,来做小摊贩了?哈哈”青衫青年的笑声放浪起来,极其刺耳,而他身旁的两个马仔此刻也对着余文嘲笑奚落。

    “大哥,别看这蠢书生念书不怎么行,他做的香辣虾味道据说没有第二个人能做到!”

    “怪不得念书不行,心思都放在厨房了!”

    余文曾经创业期间,受过的嘲笑与冷眼无数,早已练就了一颗大心脏。此刻并不理会这三个痞子的奚落,被骂又不会少一块肉,倒是你们三个小心,晚上遇上我非要教训你们不可!

    “嗯?”青衫青年眉头一皱,神情不耐,“姓余的,跟你说话呢!”

    靠近余文的行人,纷纷色变,立刻走开。无论哪个时代,普通老百姓都比较惧怕地痞流氓,陆朝也不例外。

    远远地,有个身着兵服的捕快,他的反应更是灵敏,本来是往余文这个方向而来的,没想到刚看到那三人与余文似乎在对峙,他毫不犹豫转身,只留下一串背影,心里想着:倒霉蛋,你怎么惹刘海庆了?我可帮不了你,千万别怪我!

    刘海庆并不是什么大人物,但在捕快的圈子里却耳熟能详,因为他做过几件令人发指的事情。其中有一件便是他杀死了自己的妻子,究其原因是什么不可得知,但是杀人的过程极度残忍,一块一块肉割下来,最后煮熟吃掉。

    这是一个变态!而且他的身份也不俗,其叔叔为泗阳帮的三当家。谁愿意去惹这样一个有后台的变态?答案很显然。捕快虽然不喜欢刘海庆,但也不想与其树敌,留下一个隐患。

    这一切余文不知道,他猜测一丝信息,面前的青衫男子估计与虎跃帮的那络腮胡的地位相仿,他没猜出来的是,青衫男子的亲叔可是帮派头目之一。

    “你说什么?刚才犬吠的声音太大,没听清楚,你重说一遍。”余文继续收拾着小摊,不疾不徐说道。

    “啷个逼的!你敢骂老子是狗?”

    两马仔愤愤然,得到刘海庆一个眼神肯定后,一左一右相互配合竟想着要将余文的小摊车给直接摔烂。

    这是要砸人赚钱的家伙!断人财路犹如杀人父母啊!

    路人远远观看着,也没人上来有任何劝解,人群中有一穿着黑色短袖的青年认识刘海庆,知晓余文恐怕在劫难逃了。

    “可惜了,可惜了!”

    “可惜什么?他到底怎么得罪了那三人的?”短袖青年旁边的人好奇问道。

    “可惜的是这香辣虾可能再也吃不到了!怎么得罪的?生意人都推崇和气生财,肯定不会主动惹人?遇到这一茬,倒霉呗!”

    “难道他们要杀人?这可是光天化日之下啊!他们是谁?”

    短袖青年脸上有不忍之色,旋即自嘲一笑,自己又不是什么救世主,操这心还不如多想想晚饭吃什么?

    “说出来你也不认识,不是什么有名头的人,但却实实在在是个狠人啊!”

    这下有热闹看了,围观的群众渐渐多了起来,看着余文一人与三个地痞模样的汉子对峙,他们更多的人是站在余文这边,当然,这支持只是内心默默的,并没有声援或者是直接卷起袖子走过来。

    也不乏是单纯想看热闹的人,他们抱着对方不打起来不开心的心态,大声起哄。

    “有卵子就打啊!你丫的是不是姑娘家养大的?”

    青衫青年和余文同时将眼光瞪过来,那起哄的人瞬间没了声音,缩进人群中没了踪迹。这时一左一右两个马仔分别抓住了小车的左把手和右把手,两人冲对方一眨眼,同时发力准备将车提起来,下一刻可想而知,必然要将小车狠狠摔下去。

    小摊车可是花费了余文一天的精力,此刻是余文的赚钱利器,怎能让人砸了?余文单手在小摊车上重重一拍,咬牙切齿说道:“再不放手,莫要怪我不客气了!”

    “小畜生,你找死!”两马仔丝毫没将余文的话放在心上,双手抓在车沿上,见无法抬起来,那便直接掰坏算了。

    “狗比的!”

    余文话音刚落便见两马仔几乎同时倒地,一些眼尖的人看清楚了刚才的一幕,一脸不可置信,摇头惊叹:“这小子不简单啊!”

    “当然不简单了,一刹便踢倒两人,好身手!老柳,你能做到么?”这一问倒是有些像是开玩笑。

    “我自然能!”对方口中的老柳不以为然,随后摇头一笑,“本还以为他要吃亏,想来是我看走眼了,恐怕那三人要吃瘪了!”

    两说话之人都是一身束身衣袖,外加一件深青色披风,这是绿林侠客的经典装扮,他们眼光老辣,看出余文刚才出腿的动作。

    “差不多了,我们该走了,得去办正事了。”

    “且再看看片刻。”

    “老柳,你莫非是看上了这伢崽?”

    老柳点了点头,算是承认,随后摇了摇头说道:“只怕他看不上我这跑江湖的!别看他打架不会用巧劲,但是面对三人他至始至终从容淡定,这份魄力,我在他这个年纪是没有的!”

    这边余文已经动起手来了,那两马仔自然不是对手,再次被余文简单粗暴打倒在地,这一次比之刚才,余文显然没有留手,手上用劲没有一丝保留。这两人,一个被打掉了三颗牙,一个捂着胸口大口急喘,看起来受了不轻的伤。

    刘海庆踹了两脚身边的两马仔撒气,后恶狠狠留下一句话便走了。

    “小子,你给爷爷等着!”

    等着就等着,余文打心眼里鄙视这些欺软怕硬街头混混,他懒得理会,自顾收拾自己的小摊子。

    我余文从小到大就没怕过谁,下次你们还敢找麻烦,我不介意废了你们!大不了这小摊的生意不做了,若是青城呆不下去,我便往北走,去苏州好了!

第七章今朝有酒今朝醉() 
刘海庆从手下马仔口中得知味亭厝突然来了一位小摊贩,那一手小龙虾让人赞不绝口。他是个聪明人,眼珠子一通转悠后就想从那小摊贩身上下手,粗略调查,原来那小摊贩是个贫苦人家,孑身一人。

    刘海庆恨不得高呼一句“天助我也!”,对于穷苦且毫无势力的人,他有一百种理由去征服,可威胁其说是收缴保护费,这样也能获得源源不断的钱财。

    也可打着合资的幌子,实际上自己不投入一文钱,等到收钱的时候自己就稍微善良一点吧,毕竟小摊贩也不容易,自己拿七成就好了!

    这一切的设想很是美好,可当刘海庆轻飘飘问出“叫什么名儿啊”后,所有的现实都与他设想相悖而行,对面看似书生,但身手却堪比高级保镖。

    “叔叔,亲叔叔,你要帮侄儿报仇啊”

    刘海庆是个实力演技派,带着哭腔惟妙惟肖讲述着才过去没多久的事,把余文渲染成了一个十恶不赦的大魔头,一言不合便大打出手。他这功底若是拉出去哭丧,最多只需一分钟就能挤出一大堆眼泪来。

    刘浩便是刘海庆的叔叔,也就是泗阳帮三当家,他眉毛一横,怒火中生,竟然有人不长眼睛竟然动我亲侄子的手,让他更加愤怒的是,打人之人竟然是一介小摊贩,这种劣等人在他心目中只是比马儿这些畜生稍稍高出了一些罢了。

    “既然如此不开眼,那便杀了吧!”

    在听到刘浩这淡淡的一句“那便杀了吧”,刘海庆胸中所有的屈辱都消散了,抿了抿嘴狠声附和:“此人必须杀了!”

    “大鸟你带三个兄弟去做了那小摊贩,记住干净利落一些,别被人抓了把柄。”

    刘浩口中的大鸟人如其名,鹰钩鼻,一双眼睛如同鹰隼一般锋利,有两米以上的身高,若是双手挥动着羽毛,那就是名副其实的大鸟了。

    大鸟是刘浩最得力助手,没有之一,据说其很少出手,但是一旦出手,罕尝失败。

    刘海庆笑眯眯迎了过来,“大鸟伯伯,有你出马,那小子必死无疑!”

    大鸟阴鸷的脸上浮现出一丝轻蔑,虽然没有说话,但是点了点头表示认同刘海庆的说法,内心没说的是——杀鸡焉用牛刀?

    “大鸟伯伯,我这就去张罗了,你且休息先,晚上我差人来叫你喝酒去。”

    感情刘海庆这是要先设宴再去找余文。大鸟嫌麻烦,一挥蒲扇一般的大手说道:“公子何必如此麻烦,现在便带我去见那小鬼。”

    “我还未查清他家的住址”

    原来准备工作都还没做好,大鸟也不在意,“好,晚上你来叫我。”

    刘海庆哼着小调便出了叔叔家,他脑子里满是余文悲苦的面容,跪地求饶。

    “丫的,跟我斗,我让你知道‘死’字怎么写!”

    泗阳帮拥有人数众多,有近两千人,这群人中除了刘海庆等一些人属于特例外,其他人基本上都有着分内的工作,比如青城码头上,就有不少泗阳帮的弟兄在内工作。

    泗阳帮这个名字虽然像是黑社会的帮派,其实可以理解为是一个盈利组织,或者说是一个雇佣了不少打手的大集团公司。

    余文推车回家,担心身后有人跟踪自己,于是七拐八拐,花费了不少时间才来到城外的破屋里,一进院里便闭上了门窗,清点起今天的收获来。

    总共收获铜钱有三贯之多,除去买虾和买辅料的钱财,差不多盈利接近三贯钱,也就是三两银子!

    三两银子虽然不多,可要知道自己这一辆小摊车的成本才多少啊,加上桌椅以及餐具,也就将近十两银子的样子。

    “乖乖果然是暴利啊!最多只需要四天你就可以收回成本了!”

    突然冒出一个声音让余文一脸不忿,如同自己的秘密被窥视了一般,但他却无可奈何,这老头如同金庸里的洪七公,像个乞丐偏偏又实力莫测,像个幽灵一般,来去悄无声息。

    “大爷,您能不能进来前先敲门?”

    余文抱怨了一句,抱怨归抱怨,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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