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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社会安全保障局-第7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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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哦,这样啊,那,雅各布,他是无辜的么?”达姆看了本杰明一眼,笑着喝了一口啤酒,又问向了身边的雅各布。

    雅各布冷笑一声,照着本杰明的嘴就是一脚,“去你妈的狗杂种,你无辜?这他妈是谁跟我们借钱的借据?!”

    雅各布说着,一伸手,拿过一张签了字按了指印的借据,本金加利息,总数将近100金元!而签字人,赫然写着:本杰明•特恩布尔。

    “诶呀呀~,这我可就没办法了,警察是维护法律的人,不是仁慈的帝王神。嗯•••,那个•••,哦,本杰明•特恩布尔先生,你还是想想你接下来的比赛吧。”达姆看着雅各布手里的借据,慢条斯理地说道。

    “警官大人,我•••,我有‘红骷髅’的线索!!!”

    本杰明突然喊出他有“红骷髅劫掠团”的线索,达姆警探和雅各布都吃了一惊。

    “呵呵,本杰明,如果你是为了活命才顺嘴胡邹,你应该知道自己是什么下场吧?”雅各布一把扯住趴在地上的本杰明的头发,笑眯眯地问道。

    “不,不,不敢,我真的知道,真的知道。”本杰明求饶似的重复着。

    “看样子,本杰明•特恩布尔先生似乎真的知道点儿什么,但我没钱帮你赎身啊,100金,天哪!我可没有您这样的气魄。诶呀,该怎么办呢?”达姆看着趴在地上的本杰明,犯起了难。

    这时,雅各布开口了,“达姆警探,如果这小子真的对您有用,那您就先拿去用。他欠的钱,等您用完了,再让他还。”

    “哈哈,那太好啦!这可是太感谢兄弟你了!但是,雅各布兄弟,你不怕他跑了么?很可能,我会让他独自回去探听情报,他要是借机•••”达姆大喜,但转而想到了一些技术问题,问道。

    “跑?”雅各布冷笑一声,从小弟手中接过一针快速注射器,“啪”的一下扎进了本杰明脖子和肩膀的交界处,然后,狞笑着继续说道,

    “他如果真的敢跑,那就让他尽情地跑吧,这东西72小时内如果不注射解药,他就会融化得像根夏天里的冰棍儿。”

    达姆一挑大拇哥,冲着雅各布说了声“谢”,然后,一把拉起瘫在地上的本杰明,走出了赌场。

    时间飞转。

    是夜,梧舒亚村。

    恶棍本杰明,被送回了梧舒亚村,但是,事实上,本杰明并不真的知道“红骷髅劫掠团”的事情。他,真的只是为了保命。

    刚才达姆问他的时候,他信誓旦旦的说梧舒亚村的詹姆斯医生就是“红骷髅劫掠团”的人,是因为村里那个著名的从来不愿理自己的风骚俏寡妇伊莎贝拉,却对医生詹姆斯情有独钟;所以,他,特别恨医生。

    “即使不能弄死他,也要让他惹一身麻烦!”本杰明,当时,就是这个想法。

    当然,编造总是要有事实依据的,前两天,本杰明在瞄着伊莎贝拉那半露的白胸脯的时候,好巧不巧的发现,那里,竟然挂着一串儿他以前从来没见过的价值不菲的红宝石项链儿。而这,让本杰明眼馋、嫉妒、恼怒不已。

    “他妈的,肯定是詹姆斯这个姘头送的!看我不找个机会弄死你们!”本杰明,当时的印象很深。

    于是,他告诉达姆,他看到詹姆斯医生偷来了一串儿很大颗的红宝石项链。

    而达姆的失物名册里,确实又有一串儿和本杰明描述得很像的红宝石项链。达姆,瞬间兴奋了起来,他又详细地问了问本杰明还知道什么其他的情况。

第177章 狼妖做了什么?人,做了什么?(三)() 
但是,本杰明其实也就知道这么多,而且,就这么多,还有一半儿是他的编造。

    不过,恶棍就是恶棍,明明就没什么可说了的本杰明,却装出一副讨价还价的姿态,让达姆先放了他,他明天这个时候再来告诉达姆更多的情报。

    达姆嘿嘿一笑,痛快的放了本杰明。但当本杰明正转身想要离开的时候,达姆突然狠狠地在雅各布给本杰明注射毒药的位置,恨恨地拍了两下。

    本杰明当然懂达姆的意思,他流着冷汗向达姆笑了一下,说,我本杰明从来就是个讲信用的人,明天准时准点儿,你就放心吧。

    然后,当晚,

    本杰明回到了梧舒亚村,此时的他,唯一想要的,就是活下去,虽然他不是很确定雅各布给他打的毒药是不是真的有让人融化掉的威力,但是,他确实又不敢不信。

    为了活命,他必须按照达姆和雅各布要求他的那样去寻找“红骷髅劫掠团”的线索,而如果找不到,那么就必须先咬几个人出来,至少,拖一拖时间。

    既然必须有人要倒霉,那么,本杰明•特恩布尔,第一个想咬的人,当然就是医生!

    于是,他带着他的枪,偷偷潜入了寡妇伊莎贝拉的院子,

    而医生,果然就在那里。

    然后,

    两个在被窝儿里“嗯,嗯,啊啊”的人,被拿着手枪的恶棍本杰明堵了个正着。

    “都他妈别动!动一下,就干死你们这对婊子养的!”本杰明拿枪指着詹姆斯医生和寡妇伊莎贝拉,扔过去两个简易的塑料手铐,让两人互相捆住对方的手腕和脚踝。

    枪在人手,自己这边只有一小盒橡胶制品,怎么办?呵呵,照办呗。

    两人互相捆好,坦诚相见。

    “说!这他妈的是哪来的?!”本杰明见两人捆好,一把拿过那条惹眼的红宝石项链,一枪托打在医生的下巴上,吼叫着问道。

    “我•••,买给贝拉的•••”詹姆斯医生忍着下巴的剧痛,回答道。

    贝拉?

    本杰明听到医生叫伊莎贝拉叫得如此亲密,更是气不打一处来,他抬起脚上的大皮鞋,照着医生的面门就是一脚,“砰”,詹姆斯医生被踢了个跟头,后脑咣当一声撞在身后的床脚儿,当场晕了过去。

    “咦啊!!!!!!!!!”

    眼看自己的姘头被打得昏了过去,伊莎贝拉再也无法忍受,她拼尽全力地尖叫了一声,而这一声高频巨响,在本来就不大的山村中,瞬间传了开去。

    听到这声惨叫,第一个赶来的,是把财货运到“红骷髅劫掠团”仓库后,刚刚回村,路过这附近的猎人诺斯。

    而猎人诺斯持着猎枪冲进屋子的时候,本杰明正红着眼睛,右手用枪管儿塞住了伊莎贝拉的嘴,左手从伊莎贝拉的枕头下翻出了那枚州长夫人的蓝钻石戒指。

    “嘿,本杰明,真幸运居然能在这儿遇见你,但是,老兄,请放下你的枪好么?你没看到美丽的伊莎贝拉已经哭了么?”

    “放下枪?没门儿!詹姆斯他是‘红骷髅’!我要他带着我加入‘红骷髅’!今天不说出‘红骷髅’的下落,他和他的骚货就都得死?!凭什么?!凭什么只有‘红骷髅’在发财?!而我,却只能啃着凉面包,舔着苦了吧唧的粗盐?!”

    本杰明撕心裂肺地吼道。而这,是本杰明见到诺斯拿着枪指着他的脑袋,他临场发挥想出来的策略。对,先把“红骷髅”引出来,然后,加入他们,然后,再出卖他们,对,只有这样,我才能活命!

    “哦,我当什么大事儿呢?你要加入‘红骷髅’啊,我就是,你找我就好了,何必这么麻烦?”诺斯淡淡地说道,他本来不想暴露自己,但目前的情况是,詹姆斯躺在地上一动不动,而可怜的赤裸着的伊莎贝拉则被本杰明的手枪狠狠地插进了嘴里。

    诺斯,必须让本杰明冷静下来,医生必须尽快得到救治,而再这样下去,伊莎贝拉,恐怕也会因为高度紧张和呼吸道受阻而发生窒息。

    “你是‘红骷髅’?好,带我去见你们的头领!我要他亲自答应我加入!”本杰明吼道。

    真没想到!诺斯竟然是‘红骷髅’!本杰明欣喜若狂,没想到,让警方无可奈何的‘红骷髅’竟然真的被他找到了。他,终于又重新见到了生的曙光!

    听到本杰明要见“头领”,诺斯犹豫了。

    让这种人知道“头领”是谁,实在是太危险了。

    “怎么?你是骗我么?”本杰明看出了诺斯的犹豫,用拿着红宝石项链的手,一把扯住伊莎贝拉的头发,把这可怜的女人从地上拎了起来。

    “本杰明!住手!”

    “少废话!带我去,还是不去?”

    为了活命,本杰明,拼了!

    “放下枪吧,本杰明,我同意你加入。”忽然,一个冷冷的声音从本杰明的身后传来。本杰明循声看去,

    竟然是村长的儿子,莱利!

    乖乖!他竟然就是“红骷髅”的头领。一个又一个的意外和惊喜,把本杰明撩拨得激动连连。

    “莱利,你就是‘红骷髅’的头领?”

    “对。”

    “好,莱利,我信得过你,我知道你瞧不起我,但你的话,我信,我再确认一下,莱利,你真的同意我加入‘红骷颅’,带着我一起发财?”

    “对,我同意。”

    “好好好,很好,哦,你还得保证今天的事不再和我算账。”

    “好,我保证。”

    “你发誓。”

    “我,莱利,向皇星神发誓;我,同意本杰明•特恩布尔加入‘红骷髅’;我,保证今天的事,不再和本杰明•特恩布尔算账。好了,本杰明,收起你的枪,在我改主意前,滚吧。”

    本杰明听莱利发完誓,笑了一下,收回了手枪,倒退着身体,走了。

    “莱利,你,真的就这样让他加入么?”诺斯看着本杰明离去的身影,问道。

    “我已经向皇星神发了誓,诺斯,让事情就这样吧。何况,本杰明再可恶,毕竟也和我们一样,都流着艾迪尔人的血,我,不想杀自己人。”

    “哼,我真希望他不是。”诺斯撇了撇嘴,低下头,查看医生的伤势去了。

第178章 狼妖做了什么?人,做了什么?(四)() 
第三部分:被“红骷髅劫掠团”突袭的诺德温斯托狼巢

    时间:本杰明混入“红骷髅劫掠团”的几天后(艾拉在小石潭听到猎人诺斯等人谈话的这一天)

    地点:诺德温斯托狼巢

    当诺斯(猎人)、詹姆斯(医生)、本杰明(恶棍)、伊森(拳师)、莱恩(商人)赶到诺德温斯托狼巢附近的约定地点时,他们发现,那里已经聚集了很多人。而领头的那个站在一块高高的大石头上,向远方的狼巢眺望着的人,正是他们的头领,梧舒亚村村长的儿子——莱利。

    “大头领,我们到了。”诺斯上前一步,说道。

    “好,你们来的正是时候,诺斯。哦,新朋友本杰明也来了,•••,你的脸,是摔伤了么?”莱利和诺斯打过招呼,忽然一转头,发现本杰明那张本来就狰狞的脸上,又添了几处新伤,就接着问道。

    “哦,头领,刚才我们在走山路的时候,本杰明兄弟太过兴奋了,一个不小心,没有注意到突出地面的松树根,被绊了个跟头,然后,就成了这个样子。但是,我亲爱的头领,虽然受了点儿小伤,但本杰明兄弟的热情依然高涨,他仍然希望能作为先遣队,第一个攻进狼巢!”说话的,是商人莱恩,与此同时,拳师伊森用力的用脚踩住了本杰明的脚趾,那意思,似乎是在说“放聪明点儿,如果你敢向头领告状,有你好受的!”

    “是,我是走山路摔了一下,但这点儿伤不算什么,我,申请第一个干死这帮狗娘养的。”本杰明被拳师伊森打怕了,只好顺着商人莱恩的话说,但是,这毕竟不是本杰明的本意,因此,说话的时候,本杰明死死盯着自己的另一个仇人——站在自己前方的猎人诺斯。

    “呵呵,用不着杀生,即便,它们只是些狼。”头领莱利听本杰明把妖狼称为狗娘养的,笑了。

    笑过,莱利接着说道,“诺斯,虽然本杰明自告奋勇想打头阵,但是,对于狼的事情,毕竟还是你最有经验,所以,头阵,还是由你来。本杰明•特恩布尔!既然你有心第一个冲进狼巢,那你就跟着诺斯,听他指挥吧。”

    “其他人,按照原定计划,行动!”

    随着头领莱利的一声喊,众人哗的一下散开,朝着早就商定好的位置,跑了过去。

    大概只是一眨眼的功夫,刚才还吵吵闹闹的一大群人,忽然就消失得无影无踪。

    “他们?怎么?这是干嘛?”本杰明扫视了一下四周,发现周围已经变得静悄悄的一个人都没有了,不禁纳闷。

    “问什么问?该行动了,闭嘴吧,再吵,被狼妖发现吃了你,我可没工夫救你。”诺斯,拿眼睛瞥了本杰明一下,语气冰冷地说道。

    其实,对于莱利把本杰明分到自己这一组,诺斯是有意见的,

    打头阵,从来都是个技术活儿,让本杰明这样的混蛋加入,这简直是胡闹。但是,另一方面,身为头领的莱利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让本杰明跟着自己,他诺斯如果反对,毕竟太折损莱利这个头领的面子,而这,也是诺斯不愿意做的。

    算啦,让这混蛋来就来吧,真到行动的时候让他呆在洞外不进来坏事就行了,反正其他的都是老兄弟了,应该问题不大。

    (这里插一句,

    莱利之所以会让本杰明加入诺斯的头阵团队,是顺着商人莱恩的意思来的,那么,难道商人莱恩就不知道把本杰明这样的人推荐出来打头阵会让给诺斯带来麻烦么?

    答案是:当然知道。

    商人莱恩这样做,就是故意的,他就是故意要给猎人诺斯找点儿麻烦。

    那么,为什么呢?

    呵呵,您还记得当时是谁把“红骷髅劫掠团”梧舒亚村分部的财货运走的么?

    答案:诺斯!

    那么,运走前这些财货是由谁保管的呢?

    答案:商人莱恩!

    商人莱恩,对于头领让诺斯把他保管的财货运走的这件事,十分的不满,但是,头领的话他又不能不听,于是,他就借着恶棍本杰明突然加入进来的这场意外,联合了从小儿就和自己关系最好的拳师伊森,一起策划了这出恶作剧,打算捉弄一下诺斯,出一口恶气。

    但是,让莱恩没想到的是,他的这出恶作剧,很快就变成了灾难,然后,害死了今天,所有在场的人。)

    好,商人的小心思介绍完了,让我们再说回猎人这边。

    作为头阵部队的诺斯,很快带着他的分队,来到了诺德温斯托狼巢下风口儿的一处山岗上。

    这里,是他早就来选好的,既能很好地观察到诺德温斯托狼巢的情况,又能最大程度的避免被妖狼发现。

    “我•••”

    跟着诺斯来到这里的,在诺斯身后趴在草丛里的本杰明,刚想问一下,“我们这是要干什么?”,就被身旁的另外一个人紧紧地捂住了嘴,锁住了喉咙,所以,本杰明只勉强说出半个“我”字,就被硬生生地捂得没了声音。

    诺斯转过头,恶狠狠地看着本杰明,做了一个“再出声,就弄死你!”的手势,然后,诺斯又朝着锁住本杰明喉咙的那人摆了摆手,那人,慢慢松开了本杰明的嘴和喉咙。

    本杰明吓出了一身冷汗,他现在才意识到,这帮家伙可能比警察还要凶!

    但是,本杰明也很不服气,以前在梧舒亚村一直对自己低眉顺眼的诺斯,现在怎么敢如此对自己?!

    “妈的!老子一定要找机会报复!”本杰明暗下决心。

    然而,在本杰明暗下决心要找诺斯麻烦的同时,猎人诺斯,却丝毫没有防备,他,现在正全神贯注地观察着诺德温斯托狼巢的情况,他,在等待着狼群出狼穴狩猎的时机。

    诺德温斯托狼巢的头领——那只巨大的白色母狼,是个时间观念很强的家伙,她每天都会在这个时间,带着她的大狼崽儿们出门狩猎,这一段儿的观察下来,每一天都是如此,风雨无阻,从无例外。

    而猎人诺斯,等的就是这个机会。

    诺斯,要趁着母狼和大狼崽儿们出门以后,偷偷潜入诺德温斯托狼巢,把深藏狼巢深处的“太阳金”,“拿”出来。

    (“太阳金”,是指直接裸露在地表外面的,含有杂质,但纯度相对较高的,大体积金块儿。这些金块儿,虽然含量比不上真正的金条,但是,在收藏界具有极高的价值,在黑市上,十分的抢手,有的些品相独特的“太阳金”,其卖价,甚至比等重的金条还要高。)

    那么,既然是要到狼巢里把“太阳金”给“拿”出来,为什么不直接把狼都打死,然后,再大摇大摆地进去拿呢?

    答曰:办不到啊!

    诺斯在接到“先生”的命令后,反复而仔细的计算过这伙儿狼妖和“红骷髅劫掠团”的实力对比。

    然后,诺斯的结论是:

    如果,“红骷髅”真的和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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