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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之仲谋天下-第29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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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一骑一马的那种,这个时代,精锐的骑兵都是一骑双马,机动力十足,可日夜兼程。
如今他用玉玺换来的得了上万匹并凉两州的上好战马,加上本部骑兵,足以组成一支六千之数的精锐骑兵,一想到这个,他就兴奋不已。
在北方之地也许仅仅的六千精锐骑兵并不算什么,但是在南方,在江东,六千的精锐骑兵可以横扫天下了。
“仲谋,我听公覆说你在荥阳救了两个女子,还把她们待会军中了。”中军大营之中,孙坚凝视着小孙权,问道。
“嗯!”
“而且你救的还是蔡邕大家的女儿?”孙坚眯着眼,眸子中有一丝的喜色。
“嗯!”孙权继续点头,解析道:“正是蔡大家之女,蔡琰,她被西凉军冲散了,欲往长安寻找其父亲,但是长安之路不太平,所以我就带了回来。”
“好,仲谋这件事情你做的好!”
孙坚顿时大笑,道:“蔡邕乃是名震天下的大儒,士子仰望的大家,天下名士,此人在士林之中声望斐然,你救了他之女,就等于交好于他,这是一件好事。”
汉朝独尊儒术,读书人的地位绝对是高贵的,而且在这个年代,出身,声望,都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
“明日,我便遣人护送她们去长安。”如果能和蔡邕搭上关系,孙坚便可加大在天下读书人心中的位置,为将来的江东吸引人才。
“等等,父亲,我没打算把他们送去长安啊!”孙权急忙道。开玩笑,好不容易才把这个娇滴滴的大美人骗上手,要是把她送走了,那他猥琐的心中那个伟大的养成计划怎么吧?
第二十一章 立志
官道上,万人行军,一千骑兵在首,步卒在后,队伍犹如长龙。在长长的队伍之中,最中间,一架马车夹带在其中,缓缓而行。
“小姐,我们为什么和他们走啊?你就不怕他们是贼子吗?”马车之内,香炉燃烟,羊毛毯子铺地,铺有小床,布置的宛如女子之闺房,小丫鬟欢儿靠在蔡琰的身边,凝视着窗外的兵马,有点瑟瑟发抖,问道
“小欢儿莫怕。”
蔡琰美眸看了看,黛眉舒展,微微一笑,安慰自己的小丫鬟,朱唇轻启,道:“此乃江东将士,权公子乃是乌程侯孙坚之子,孙坚此人我也听父亲说过,为人正直勇猛,乃是长沙太守,乃是国之栋梁,其儿想必也非下流之辈。”
要是孙策来邀请她,她出于自我保护,一定会拒绝于陌生人同行,但是不得不说,孙权年龄让她无法生出危险感,那张小正太的脸蛋太值得人信任了,一脸真诚的,蔡琰都不知道如何拒绝是好,糊里糊涂的就上的孙权贼车。
“可是小姐,我们不是要去长安找老爷吗?”欢儿是自幼在蔡府服侍蔡琰长大的,身为丫鬟,但是和蔡琰情同姐妹,道:“你马上就出嫁卫家,老爷已经和卫家连时辰都定好,如今我们返回雒阳,若是悟了良辰吉时,就不好了。”
蔡家和卫家联姻的事情,早在数年之前就已经定下来了。
“此乃无奈之举,想必父亲不会怪责,长安毕竟路途遥远,如今兵即是贼,路上太混乱,蔡府的护卫家丁又不在我们身边,就凭我们两个弱女子,如何能到达,这一次要不是权公子出手相救,我们就遭殃了。”蔡琰双颊有些绯红,美眸闪过一丝无奈,叹声道。
为什么会跟着孙权走呢?
就是因为她们两人都是弱质芊芊的女子,一路上没有安全感,逮到了孙权愿意保护她们,而且孙权还是个十岁的小正太,她就顺水推舟的答应了。
马车外,孙权在江东大营之中训练的一段时间,还是没有学会骑马,依旧是让朱治骑马带着,孙策就在他身边不远处,手握长枪,骑着一匹乌骓宝马。
“二弟,你怎么把一女子带入军中了?”孙策皱眉,道。
“大兄,路见不平自然要拔刀相助,助人为乐不是一件好事吗,难道你想见死不救,眼睁睁的看着两弱质女子被人凌辱?”孙权笑了笑,蔡琰答应随他而来,不用强行动手,所以他的神色很愉快,道:“救人自然就要救到底,我就把她们带回来了。”
对于名动天下的绝色大才女,他下定的决心,要拐到江东去,至于以后如何,那就以后再说。
他并不否认,在见她那一张熟悉的容颜的时候,自己猥琐的心又开始蠢蠢欲动了,虽然他的身躯只有十岁,毛都没有长齐,不过这个年代,男孩十五六岁就能成亲了。
蔡琰现在不过是十五六岁,再过五六年,正当花开季节,妙龄之年,于是一个伟大的养成计划就在孙权那颗已经成长了二十六的年的心中呈现了。
以前的孙重茂自卑,所以不敢娶心爱的她,错过了一次,但是现在的孙权不仅仅贵为江东孙家二公子,而且还拥有比这个时代先进一千八百年的知识,自卑的那种情绪,早已经没有了,有的是自信和霸道,蔡琰不是她,孙权很清楚,但是孙权并不想放手,他不想让自己错过第二次。
“救人是好的,可是你也不必把她们带入军中,随便在附近乡镇之地,寻一平安之地方把他们安顿下来便好。”孙策低声的道:“父亲治军甚严,如若知道你把一女子带入军中,必定责罚。”
“大兄,不必多说,父亲那里,权自会解析。”孙权无所谓的道。
“二弟——”孙策知其父的脾气,治军森严,就连他犯了军规,也一视同仁,所以还想劝一劝孙权不要触怒父亲,却被孙权打断了话。
“大兄,此乃乱世,何为平安之地?”孙权一双琥珀般的眸子凝视无尽的天际,说起这个他心中就万分的悲愤,这一路上仿佛他见识了无间地狱般的存在。
说起这个,一路上的血腥让孙策的神色也不由得有些默然了,就没有再说什么。
其实孙权来到这个世界上,没有多大的志向,顶多就希望能一家团团圆圆,但是如今,他却找到了一个能为之奋斗的志向。
乱世!乱世!人命如草芥。
从汉末都晋初,这个大乱世到底还要死多少人啊?孙权自己也不知道,不过后世人曾经统计过一些模糊大致的数字,在黄巾之乱之前,大汉朝应该有五千万人口左右,可是在司马立晋之初,统计的数字是人口不足千万。
这个巨大的数字差距以前对于孙重茂来说,顶多就是感叹一下,但是现在,他亲眼看到了一切,当尸横遍野,血流成河变成了事实,就让这一组数字的差距刻在了他灵魂深处。
所以,孙权决定了,他要亲自去改变这个冷漠的世道,他亲手去要结束这血腥的乱世。
一统天下,太平盛世?
没错,一定要做到,才不枉他孙重茂的重活一世。
一颗小种子,悄然的在孙权的心中埋下了。
……
这时候的联盟中军大帐之中,除却曹操之外,其他诸侯齐聚,却是气氛压抑的可怕,大帐四周,精兵而围,刀剑显露,杀气弥漫。
“袁盟主,这是何意?”
孙坚站在大帐中央,头戴盔甲,身上披着烂银铠甲,手握腰上佩剑之柄,丝毫无惧,左右程普韩当握刀相互。
“孙文台,你可知罪?”袁绍双眸骤然一冷,大声喝道。
“不知某家何罪之有?”孙坚冷笑,还真的让孙权小兔崽给说中了,宝物在手,是祸非福,袁绍这个架势,明显是强来的节奏,不过幸好,如今宝物已经脱手,换来了上万战马,这交易,值了!
“今诸君齐聚,兴兵讨贼,为国除害。玉玺乃朝廷之宝,公既获得,当对众留于盟主处,候诛了董卓,复归朝廷。今匿之而去,意欲何为?”袁绍目光通明,理直气壮,怒斥。
“玉玺何由在吾处?”孙坚眯起眼,斜睨了一眼袁绍身边的在暗暗欣喜的袁术,嘴角上翘,露出一丝冷笑。
孙权说的对,把玉玺给袁术才是最好的选择,袁家四世三公,乃是天下第一世家,声望斐然,袁绍又是雄才大略之辈,若让不能自相残杀,那天下恐怕就要拱手相让了。
“孙文台,本盟主劝你,速速取出,免得自祸!”袁绍手势微微一动,他身后有两员大将踏步走出,凝视孙坚,气势凛然,正是他手下的两大猛将,颜良,文丑。
“吾本无之,汝何必相迫也?”孙坚心无愧,自然神色坦荡荡,直言道,这个时候,玉玺的确已经不再他手上了。
“来人,把人带上来!”袁绍拍手,只见他麾下的几个将士把一个穿着着江东军服饰的士卒带了上来:“孙坚,你打捞玉玺之时,可有此将士,他便可作证,汝还不速速取出。”
这个江东士卒明显的给袁绍收买了,把孙坚打捞玉玺的场面描绘的详细无遗。
“背主之辈,何以为证!”
孙坚虎目一怒,左手猛然一动,反手拔出佩剑,长剑出鞘,寒光一露,直接把这个江东士卒斩杀在一众诸侯面前。
“孙坚,尔敢?”袁绍愤然,他没想到孙坚居然大胆的直接动手。
“吾孙文台自问是光明磊落之辈,若果得此宝,私自藏匿,异日不得善终,死于刀箭之下!”孙坚一双坦然的虎目,扫视了一众诸侯,面色严肃,当众其誓,道。
袁绍大怒,根本不相信,颜良文丑双双上前,帐外兵马围上,一时间大营之中,弓拔弩张起来了。
“文台如此说誓,想必无之!”一众诸侯急忙上前,阻止。
“盟主,玉玺在何方,你该问的不是某家,而是——”孙坚冷笑了一声,虎目斜睨了某个一直在推波助澜之徒。
说完之后,他带着程普韩当,头也不会的走出的营帐,帐外之兵,无一敢挡。
袁绍一听,顿时有些愣了,狐疑的凝视了一眼身边的袁术。
“主公,不好了,刚刚接到消息,玉玺已经让孙坚以万匹骏马为代价,卖给了后将军!”这时候许攸急匆匆的走进来,在袁绍耳边低声的道。
“该死,好一个孙文台,好一个袁公路!”袁绍双眸顿时露出一丝怒火,咬牙切齿的看了一眼身旁若无其事的袁术。
这两个人简直把他当猴子耍,而且玉玺如果到了袁术手中,他再想得到,就困难多了。
袁术毕竟是袁家嫡子,相对着世家来说,嫡庶之分,区别很大了,就算如何他已经是袁家家主,但是在袁家,袁术的力量还是比他强,袁家麾下的汝南之地依旧在袁术掌控之中。
第二十章 三国第一才女,蔡琰!
重生汉末,孙权甚至已经忘记了孙重茂的这个名字,时代不同了,人也变了,身躯从一介青年变成了一个十岁小正太,但是……他的灵魂不会变了。
魂不变,心则不变,孙权是孙权,但是也是现代的那个落魄青年孙重茂的心,这是不争的事实。
在现代,孙重茂一生有两爱,罗丽这个女人他追了三年,的确算是爱过,但是死了一次,他已经渐渐的忘记了这个人,这段感情。
他的平生挚爱是初恋(其实只是暗恋)能在死过一次之后,还能刻骨铭心的记住的,恐怕就只有那个在他心中从来都没有忘记过的青梅竹马。
孙重茂是孤儿,三岁父母双亡,是在舅舅家里长大的,但是他舅母是个尖酸刻薄的妇女,打骂之经常的事情,从小他就吃了不小苦,唯一能在他最无助的时候,安慰和开解他的就是邻居家的一个姐姐。
那是一个很柔顺的女孩,长得花容月貌,貌美如花,性格温润如水,他们两个是一起长大,一起上学,青梅竹马,两小无猜,但是人会长大的,她是越长越漂亮,聪明多才,而他却是越长越自卑,自卑到有些猥琐。
从小到大,他一直暗恋她,但是从来没有去表白过,之所以暗恋,就是不敢去爱,投她所好,他会去喜欢她喜欢的东西,漂亮的女孩难免会受到骚扰,所以他死皮赖脸的去求一个老拳师教他练武,只为了能保护她。
邻家的女孩不仅仅漂亮,而且博学多才,高考的时候还是一个文科状元,名校任选,而他最终却只能在一个三流大学勉强读个本科,当差距越来越大,在她面前向来乐观开朗的他就会变的越来越自卑,甚至不敢再去相见。
就在大学最后的一年,她突然告诉他,她要结婚了,他很落魄,还悄悄的去调查了新郎(其实他心里杀那个新郎的心都有了)对象还是一个高富帅,有钱有能力有人品,于是他……华丽丽的败退了。
在她结婚的前一夜,她把独自的他找了出来,两人就像是小时候一样,在自家小区的顶楼阳台上,并坐在阳台的栏杆前,肆无忌惮的喝着小酒,聊着天。
“你爱我吗?”她也许喝了不少,脸蛋红红的,突然问。
“爱!”他也喝了不少,酒壮人胆,承认了。
“那你为什么从来不说?我一直在等你。”
“自卑。”他沉默了一下,坦言。
“自卑?真可笑的理由,十岁的时候,我被爸爸打,你为了救我,挨了我爸爸一棍子,现在额头上还有条疤痕。
初一的那一年,你为了给我买一本想要的很久的书,天天晚上去打零工。
初三的那一年有一次你把**我的混混打了一顿,然后被报复,然后在医院趟了一个礼拜
读高一那一年……”
她醉意仿佛上来了,双眸有些迷离,凝视着他的脸,一件一件的小事仿佛重现在两人之间。
她也爱,而且刻骨铭心,只是他从来不知道。
“我一直以为,只要我愿意等,你总有一天会捧着鲜花,站在我面前,说你爱我。结果……一年又一年,我们上初中,上高中了,上大学了,你离我却越来越远了。”酒醉不了人心,她最后仿佛清醒过来了,如是的说道。
“爱情只是童话,我只是一个混蛋,什么也给不了你!”他也清醒,却变的很冷静,冷静到她心寒。
“我不需要你给我什么,明天我要结婚了,如果说……你能捧着鲜花来找我,我会和你走的。”女人总是感性的,爱情能让她心软,她最后还是给了他一个机会。
结果……
他没去,她顺利的出嫁了,随着丈夫离开了他们一起长大的城市,出国了,两人从此再也没有相见。
他一直认为,他是对了,即使很痛彻心扉,但是他做的是对的,男人如果给不了女人一个温馨的家,那么他就不要给女人一个希望,婚姻是爱情的坟墓,是生活的点点滴滴,是柴米油盐,不是……童话。
……
当小孙权琥珀般的眸子再一次倒影出这张无数次魂牵梦索的俏脸,孙重茂的心不由自主的动容了,整个人都有点愣了起来,小心脏很不争气的噗噗的跳动。
马车宽大,少女在一侍婢的扶持下,碎步从车厢之内走出,一袭青衣云裳,长发及臀,髻在身后,约莫十五六岁左右,明眸皓齿,优雅有礼,堪称国色天香。
孙权的眸子有些迷离了,他分不清楚了,一模一样的容貌,一模一样的气质,仿佛如同同一个人,若非这是汉末,孙权一定会怀疑,他曾经的挚爱是不是重新的出现在自己身边了。
“蔡琰,蔡昭姬?”孙权深呼吸了一口气,浮躁的心情冷静了下来,眯着一双小眼睛,看着这妙龄少女。
原来是她,那个三国第一才女之称的蔡昭姬?
孙重茂曾经给心爱的青梅竹马买过一本书,这本书说的就是蔡琰的一生,这本书她很喜欢,所以猥琐的少男抱着了解暗恋对象的想法,也曾经挑灯夜读,把这本书从头到尾看过一遍,印象很深。
可以说孙权重生在这个时代的人物之中,最清楚的历史,不是曹操刘备,而是蔡琰这个才女。
蔡琰,字昭姬,大儒蔡邕之女,自小文采斐然,擅长诗赋,精通音律,著有多部作品,流传青史。可惜她的命运一生坎坷悲惨,先是嫁给了卫仲道这个短命种,不到一年就成**,最悲剧的还是被卫家的说成克夫之命,心高气傲的她一怒之下返回了娘家。
然后遇上了李催郭汜的关中大乱,她被匈奴人掳去了,在大漠之上熬了十几年才让曹操了赎回,归汉之后,嫁给一个叫董祀的人,婚后的生活也不如意。
这个年代,男尊女卑,她的文气再高,沦落草原十数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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