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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情与迷乱-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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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更气派?”他表明了这样一种看法:即使在这个问题上做出了让步,妇女仍然受夫权和父权的支配。“只要男性亲属还活着,妇女就摆脱不了受支配的地位。而妇女自己也祈望不要当寡妇或孤女,她宁可不要那种失去亲人后的独立自主。她们宁愿由你们而不是法律来选定她们的穿戴,而你们则应该管理她们,监护她们,而不要奴役她们。你们应该选择当父亲和丈夫,而不要当老爷。女人是弱者,无论你们做出什么样的决定,她们只有唯命是从。你们越强越应该慎重,不可滥用权力。”
  在这次令人难忘的###院会议之后,妇女们仍未罢休,而是继续斗争,直至将她们认为已经过时的那项法律推翻为止。但是,不要以为随着这场斗争的胜利,罗马妇女便开始在政治上发挥重要作用了,妇女基本上还是不能参与政治。不过,才智出众、意志坚强的罗马妇女,在政治上对她们的丈夫影响非常大。传说中的人物如坦纳奎尔和埃吉里娅就不用提了,可以看一看格拉古兄弟的母亲科涅利亚,布鲁图那出了名的妻子波西娅,还有奥古斯都皇帝的妻子——聪明机灵而又言行谨慎的利维娅。晚期罗马共和国历史上也有许多怀着极端强烈的政治抱负的妇女,福尔维娅便是其中之一。她对马可?安东尼的影响程度之深令人惊异:竟能使安东尼下令铸造有她的肖像的银币,并允许她“统治统治者,指挥指挥官”。罗马帝国历史上曾出现过几个野心勃勃、专横跋扈的女人,如尼禄的母亲小阿格丽晶娜、卡拉卡拉的母亲尤莉娅?多姆、黑利阿加巴卢斯的祖母尤莉娅?梅萨,她们也干预政治,不过是反面代表。
  中国妇女在历史上也深受屈辱,但是没有发生过像古罗马妇女这样有组织、有计划地以改善她们的地位为目的的斗争。“女儿国”的故事谈到过一些有关的情况,但那只是编出来的小说,不是事实。两千多年前的罗马妇女就有这样的民主意识、法律意识,这是中国古人应该自愧不如的。
  婚姻是一种制度,也是人类性生活的一种形式。婚姻有许多形式,迄今为止,一夫一妻制被普遍认为是最合理的形式。人类的性行为只有在婚姻的范围内发生,才是最合乎社会道德规范和法律规范的。婚姻又是世界上最美好的事物之一,因为它应该和爱情结合在一起,和性结合在一起,这是人类幸福之所系的一个极其重要的方面。

第三章 妇女和婚姻(5)
总的说来,古罗马人的婚姻是单纯严肃、平淡无奇的,这和他们质朴、粗犷的农民本性分不开。农民的特性是讲求实际,这种特性使他们多数走种田、打仗和当官几条路,从而创造了极其辉煌的业绩——罗马帝国。在两性关系上,讲求实际的特性使他们的要求相对简单,对一个男人来说,找个女人当妻子,能够满足一下性欲,有个人管家,能够生儿育女、传宗接代,这就足够了。他们在骨子里缺乏一种细腻的感情,缺乏高度的、独创性的文明作为其智力和精神的基础。这是和古希腊文明不同的地方。尽管罗马人后来也接受了古希腊文明,而且也产生出许多不朽的精神产品,但是在精神方面,特别是在爱情的魅力方面,和古希腊文明还是差了一大截。
  古罗马人的这种状况和中国古人也不同。当然,中国古典的一夫一妻制的婚姻也是非自主的,是夫权统治中的,很难说这种婚姻关系中有多少爱情的成分,可是在夫妻之间却有一种“礼”,有一种温情。中国人历来提倡夫妻应该相敬如宾,提倡温、良、恭、俭、让。中国的历史上有许多类似于“举案齐眉”、“张敞画眉”、“文君当垆”、“孔雀东南飞”等故事的记载,而古罗马的这种记载却比古代中国少得多。如果要把这两个民族的夫妻关系作个比较,可能会是这样:丈夫回家了,古代中国人见了妻子是深深一揖:“娘子,小生这厢有礼了!”古罗马的丈夫则甲胄在身,进门后双手一叉,呼喝妻子:“拿酒来!”如果夫妻要上床过性生活了,古代中国的丈夫也许会斯文地先征求一下妻子的同意,然后说一句:“为后也,非为色也!”而古罗马丈夫的表现,也许就是“饿虎扑食”。
  对于全人类来说,在建立婚姻制度以前,都有一段漫长的群婚杂交时期,男女的性关系没有限制。中国历史记载的是“男女杂游,不媒不聘”,“必知其母而不知其父”;古罗马人也是同样,正如西塞罗所说:“没有人听说过合法婚姻,也没有人见过自己的婚生子女。”
  在古罗马,强有力的父权占统治地位之前,曾经是以母权家族为单一社会组织的形态,是“自由性行为”,即群婚杂交。巴霍前在他最重要的著作《母权》中将婚姻分为三个阶段:原始阶段为不加选择的任意性交,中间阶段为妻子支配的婚姻,最后是最高级的阶段——由丈夫支配的婚姻。他认为父权制的发展是一种普遍性的社会变化,是人类文明无与伦比的巨大进步。
  对古代中国人来说,在建立了一夫一妻制以后,一夫一妻制就是一种主要的婚姻形式,在婚姻以外的性行为都是一些不常发生的性的辅助形式。对于古罗马人来说,男子的性行为除了在婚姻范围内发生,婚外的所谓“自由性行为”也与此并行不悖。有人说在古罗马几乎找不出一个只和妻子发生性关系的男子,这句话并不为过。在古罗马,早期的习俗是以俘虏为妻,可以设想,作为占有者的丈夫,对于原来是女俘虏的妻子,又有多少尊重、多少“忠贞不贰”的成分呢?
  在古罗马父权制占主导地位的情况下,子女完全是父亲的所有物,其婚嫁当然也完全由父亲决定。罗马法严格规定,结婚必须经过父亲的许诺。罗马实行订婚制度,而订婚须出于父命,女子对父亲所选择的人不得反对,当然男方对父命也不能违背。所以这种婚姻完全是非自主婚姻,这和其他国家也包括中国奴隶制社会和封建社会时期的婚姻制度是完全一样的。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第三章 妇女和婚姻(6)
在新的家庭中,妻子摆脱了父权,又陷入了夫权的支配。夫权在法律上因正式婚姻而取得,妻子的人身权、财产权都由丈夫来支配。
  在罗马,婚姻和其他符合法律的行为一样,必须遵守严格的形式。古罗马的婚姻缔结具有三种形式:
  一是麦饼联姻礼婚姻,相当于今天西方人的教堂婚礼。夫妻二人前往丘比特的庙宇,在10位见证人面前,奉上用上等小麦制作的祭品。古罗马人认为裂壳小麦是一种最古老、最珍贵的小麦,用它做成的祭品也是最隆重、最庄严的。把其用在婚礼上,表示妻子和丈夫共享最原始最神圣的食物,结成了同生死、共患难的关系。这种麦饼联姻婚礼是古罗马人最正规、最神圣的婚礼,这种宗教婚礼不准平民使用,而只有贵族才能举行。
  二是买卖婚姻,妻子是丈夫用钱财买的,二者的婚姻是平民合法婚姻的形式。在古罗马,最初通过买卖式婚礼结成的夫妻,妻子(如果是平民)不能进入丈夫的家族,这样的规定,激起了平民阶层的反对,于是保民官卡努利乌斯制订了一项法律,使买卖婚姻和麦饼联姻婚姻具有相等的效力,但是麦饼联姻礼作为贵族阶层的特权而留存下来。
  三是习俗婚姻。《十二铜表法》中规定,同居一年没有中断的应视为合法婚姻,如果在这一年中连续三夜中断同居,那么从法律上说,“权力”不复存在,也就是说,婚姻是合法的,但是妻子不脱离父权,不落户夫家。
  上述三种形式的婚姻有一点不同,在麦饼联姻礼婚姻中,大祭司要出席婚礼,夫权与婚姻关系同时成立。在买卖婚姻中,丈夫通过独特的仪式获得夫权,这种仪式本身与结婚典礼无关。在习俗婚姻中,一年同居即相当于婚姻,不过这一年中如果有三个晚上分居,丈夫便不拥有夫权。从这一点看,古罗马很重视事实婚姻和男女同居的连续性。
  中国古代的婚姻形式大致可分为掠夺婚、买卖婚和媒妁婚。在古罗马的早期,很流行掠夺婚,例如前面说过的罗摩路斯劫夺萨宾妇女就是掠夺婚。在私有制社会,无论是中国还是罗马,买卖婚都很普遍,虽然这种“买卖”有时只是带有象征性。中国古代的“以俪皮为礼”和“六礼”中的“纳征”,都带有买卖的性质;古罗马买卖婚姻的合法形式是模拟买卖,丈夫以微不足道的一小笔钱,象征性地把妻子买下。古中国和古罗马在婚姻缔结形式方面最大的差异是:古罗马人很强调法律,尽管罗马法建立在维护男权的基础之上,强调男女同居的事实;古代中国人则更强调习俗,不太重视法律,君言就是法、父言就是法、夫言就是法,这种不重视“法治”的风气影响了中国很长的历史时期,甚至在现代仍有残余影响。在婚姻缔结的过程中,古代中国人十分强调“媒妁”,所谓“蓻麻如之何?非媒不得”。认为男女的结合如果没有媒人这个中介,就是不正规、不正派、不合法的;还有,结婚仪式也很重要,拜了天地以后,就是雷打不动的合法夫妻了——这种习俗的力量要比法律大得多。
  无论是罗马人还是中国人,都把婚姻看得很美好,寄以美好的希望,也有许多美丽的传说。这是因为不论女方在婚姻中处于什么地位,夫妻总是要朝夕相守、传宗接代。有许多风俗习惯证明了这一点。例如,古罗马在婚礼中新郎、新娘要在亲戚朋友的簇拥下呼喊几声“塔拉西乌斯”,然后才进入洞房。“塔拉西乌斯”是传说中罗马的一个英俊少年的名字,当罗摩路斯组织罗马男子掠夺萨宾妇女时,抢到了一个萨宾美女,罗马人中一个地位较高的贵族想把她占为己有,可是许多平民却加以反对,要把她许配给罗马的美少年塔拉西乌斯。大家都欢呼、鼓掌,表示赞成,于是两个人喜结良缘,婚后生活也很幸福。以后罗马就有了这种风俗,在婚礼上要叫几声“塔拉西乌斯”,表示婚姻幸福美满。

第三章 妇女和婚姻(7)
古罗马史学家普卢塔克还写到罗马婚礼规定新娘不能自己跨过夫家的门槛,必须由新郎或他人抢进门去;还有,新郎要用矛头挑开新娘的头发等等,都是纪念当年萨宾妇女被劫的事件。
  还有一个值得注意的风俗是情人节的起源——罗马的牧神节,这一节目在每年2月14日举行。在罗马神话中,“牧神”浮努斯是畜群和牧人的保护神,又是森林和原野之神。他能帮助牧人洗去罪恶,保护畜群不受狼害。但他又是一个放荡成性的神——他自由自在地生活在森林和原野中,使用法力引诱他遇到的每一个妇女和他做爱,以使妇女生下她们所期盼的儿子或女儿。
  据说,纪念浮努斯的“牧神节”由罗马的开国之君罗摩路斯创立。在公元前8世纪某年的2月14日,他在罗马神圣的巴拉丁山的一个山洞里(后来被称为“牧神洞”),亲自主持了对浮努斯的首次祭祀仪式,祈求他赐福给罗马人民。当时,人们给牧神献上狗和山羊,因为传说中的浮努斯喜欢吃羊肉,狗则表示协助他看护羊群。
  “牧神节”的祭祀仪式,带有古老的宗教和神话传说色彩。形成正式节日后,每到2月14日这一天,罗马的祭司们便集中在巴拉丁山下的牧神洞口,他们杀死两头公山羊和一只犬,将它们的血抹在两个青年人的额头上再擦去,然后,这两个青年人就裸着身体,手执动物的毛皮一面大声狂笑,一面在巴拉丁山四周的街道上狂奔,遇人即用毛皮抽打。孩子们见到他们会惊叫着跑开,男青年也躲闪唯恐不及。与此相反,许多成年女子尤其是出身高贵的妇女,却会跑到路边伸出手来让狂奔者抽打一下——她们认为,这会使孕妇减少分娩时的痛苦,不生育的妇女也会因此受孕。
  尽管“牧神节”的观念和祭祀形式在今人看来有些不可理解,但由于它表达了与爱情和婚姻有关的、对美好生活的祈求,就一代一代流传下来。后来,“牧神节”逐步演变成情人节,基督教徒则称其为“瓦伦丁日”。在莎士比亚的名剧《哈姆雷特》中,女主角欧菲利亚向情侣哈姆雷特表述心迹说:“明天是瓦伦丁节日,大家要早起床,看我到你的窗口,做你的意中人。”西方各国2月14日的“情人节”,其实就源于古罗马“牧神节”。
  在古罗马,新婚之夜的首次性交也有一套庄严的习俗。伴娘把床铺好并且给新娘以必要的指导,然后新娘独自向主司婚姻和生育的女神朱诺祈祷,并且在女神辛西娅面前献出她神圣的玉体。做完这一切后,丈夫才能解开妻子的紧身褡。妻子则要坐在生育之神穆图努斯?图图努斯的###图像上。在远古时代,初次性交很可能要当着证人们的面进行。甚至于在最早的时候或许会由丈夫的朋友们先与新娘性交。据巴霍芬说,这是原始社会残存下来的婚前卖淫自由。“自然和肉体的法则与婚姻关系是不相容的,甚至是对立的。因此,即将结婚的妇女要为违背孕育万物的大自然作出补偿,经过一个自由卖淫的阶段。在这段时间内她以婚前的不贞换取婚后的贞操。”后来这种习俗演变为丈夫的朋友往洞房里扔核桃、橡子或栗子之类的坚果。据说新婚夫妇的房事受到一系列神的监督,这些神的名字代表房事过程的不同瞬间。
  尽管古罗马人性格粗犷,感情不够细腻,但是对于美好的爱情依然推崇向往。在古罗马流传着一些神话,从中可以明显看出希腊文明对于罗马的影响。在希腊神话里,有一位爱与美的女神阿美洛狄威,而到了罗马神话里就转化成了维纳斯,其他情节都原封不动。

第三章 妇女和婚姻(8)
罗马帝国时期,有一个叫阿普列尤斯的人编出了丘比特和普赛克之间的爱情故事。据说普赛克是人间的公主,由于非常美丽,人们把她当成了下凡的爱与美之神维纳斯去景仰。这使维纳斯感到十分气愤,就把自己的儿子派到人间去陷害普赛克。但当丘比特见到了普赛克后,完全被她的美丽迷住了,反而爱上了她。丘比特把普赛克带到了他的宫殿中,每天有仆人为她服务。但是丘比特却不公开露面,因此普塞克从未见过丘比特的样子。只有在晚上,普赛克才会感到令她幸福的爱抚、拥抱和亲吻,丘比特告诫她不要在意他的相貌,只有这样才可以维持两人长久的爱情。在宫殿居住了很长时间后,普赛克感到十分孤独,在她的一再要求下,丘比特同意她把她的两个姐姐带到这里来。她的两个姐姐则要求妹妹必须看到情人的相貌。一天晚上,普赛克终于看到了自己情郎的相貌,令她意想不到的是,在自己面前的竟然是爱神丘比特。这时,油灯里滚烫的油滴到了丘比特的翅膀上,丘比特被惊醒了。由于普赛克没有遵守自己的诺言,丘比特离开了她。
  更不幸的是,维纳斯发现了丘比特与普赛克的爱情。维纳斯在宙斯的同意下,想尽办法来迫害她,为此普赛克历经了种种磨难。最后,丘比特为了帮助普赛克,求助天神宙斯。宙斯召开了一次包括维纳斯在内的会议讨论这件事。在天神的帮助下,二人终成眷属,一个美丽的爱情故事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婚姻,既有结合也有解除。在古罗马早期,经过麦饼联姻礼结成的夫妻不能解除婚姻关系,而在那时麦饼联姻礼又是唯一被认可的结婚形式,因此人们不曾经历过离婚。狄奥尼西奥斯在《罗马史》中说:“史学权威们一致认为,古罗马经历了520年之久,未曾有过解除婚姻关系的事。可是在第137届奥林匹亚竞技会期间,即庞波尼乌斯和帕皮里乌斯任执政官时,据说有个名叫斯普里乌斯?卡维里乌斯的人,颇有点名气,他与妻子分手了。他是古罗马第一个离婚的人。监察官要他发誓说,他是为了要孩子才无法与妻子共同生活的,因为他妻子无生育能力。尽管必须离婚,但是他却因此一直遭到平民百姓的憎恨。”狄奥尼西奥斯还说,妻子如果犯通奸饮酒罪,家族会议将决定对她处以死刑,而且丈夫应出席会议。据普卢塔克说:“罗摩路斯制订了几项法律,其中有一项很严厉。它规定妻子不得抛弃丈夫,但妻子如果毒死子女,仿造丈夫的钥匙,或与人通奸,丈夫可以休妻。”在通奸这个问题上,妻子不得“休”夫,而丈夫却可以休妻。因为古罗马早期是一个由男人统治、为男人谋利的国家,法律上不承认丈夫的行为有碍婚姻关系。
  古罗马的法律规定,依据不端行为,即通奸、饮酒以及未能更具体地分列出来的有悖常情、令人厌恶的行为,丈夫有权休妻。休妻一般都由丈夫说了算,但是休妻也不能太随便,丈夫必须先召集家族的人或朋友开会才能声明休妻。
  这种离婚的权力控制在男方手中的现象不是古罗马所独有的,而是在男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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