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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仙-第9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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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服?穿什么衣服?我从来就没有穿过衣服啊。”花花继续一边说着,一边没心没肺的蹭着叶临风的脖子。
叶临风竟然无言以对,是啊,花花之前是一只猫,从来就没有穿过衣服。
叶临风只好解下了披在身上的青色长衫,将花花裹在了里面。
“花花,下来吧。”叶临风将花花放在了地上。
花花这才跟叶临风亲热完毕,之前花花的不辞而别就是找了一处僻静的场所完成进化,后来她又辗转来到了南岭,误打误撞的来到了幽墟。
“主人,接下来我们要去哪里?”花花向叶临风问道。
“先休息几天,在幽墟中呆了这么长的时间,还没有好好休息一下。”叶临风说着,双手结印,将兽人变大。
兽人的体型一下子变得如一座土丘那般大,约摸是一头野牛的四倍。
花花望着突然一下子变大的兽人,好奇地问道:“主人,这个长毛怪是谁?”
“我新收的坐骑,怎么样,还不错吧。”叶临风意气风发大的翘起他的那一双丹凤眸子说道。
“我不喜欢他浑身长长的毛发,看起来好恶心,主人你把他剪掉吧。”花花可怜巴巴地对叶临风说道,想要将长毛大叔的满身毛发剪掉。
叶临风点了点头,觉得很有道理,于是冲着长毛大叔笑了笑,眼神里满是得意。
长毛大叔望着叶临风那得意的笑容,显得有些绝望,他的一身引以为傲的长毛,看来是保不住了。
(还有两更)
第二百四十二章 好色师父
休息几日之后,叶临风觉得很有必要去做一些事情了,猪毛毛曾经嘱咐给他要做的事情,他才完成了一半,而接下来要做的的事情就是将他结识的那些好友集结起来,组建他们自己的组织。
“是时候该收网了,我的那些奇葩有人们,也该好好的聚一聚了。”
叶临风亲自花重金买下了一块地,这块地很大,足够能够叶临风组建一个山庄了,因为叶临风买下的是一座山。
人们只是知晓买下这座小山的人是一位富贾,买下这座小山是为了在这里建些屋舍,供自己消遣娱乐之用。
这块地位于南岭的江南水乡,之所以选择在这里买上一块地是因为,江南与东原的气候与环境比较适宜人类居住,他的那些友人们来自邙矶大陆的各个地方,若是在一处环境恶劣的地界选择,只怕他的那些友人们会水土不服。
叶临风选择的这个地界很好,不仅山美水美,而且这里人烟稀少,附近并没有人家居住,如果不是到深山里游玩的人,一般不会被人轻易发现这座小山就是一座天然屏障,可以在这里设些阵法。
在氓矶大陆,东原与南岭的江南确实是两块风水宝地,之所以没有选择在老家东原国,而是选择了在南岭成化王朝的江南,一是因为老家陵州那边近几日要开战,不利于组建自己的山庄,而江南成化王朝相对要安稳太平一些,况且江南成化王朝的政德陛下比较好糊弄并且生性懦弱是个软柿子,所以在政德陛下的地盘上弄块地组建自己的力量,比较容易些。
买好了地,叶临风又拿出不少的银子建造房屋,设好屏障。
接下来要做的事情还很多,建造完房屋之后,还要设一些阵法,这些阵法不仅要多,而且要大,这是一个山庄必须要做的事情,叶临风的敌对势力很多,或许知晓了叶临风回来的消息之后,很快就会有人找上门来。
目前,那些与叶临风敌对的势力还未知晓叶临风已经从幽墟中凯旋归来,叶临风自然不会让他们知晓,等他秘密组建自己的山庄之后,将是与他们抗衡之时。
对于阵法,叶临风还需请教他的师父与师兄们,当然也少不了他的那些奇葩友人。
花花一直跟在叶临风身边,就像当初作为一只又肥又懒的猫猫一样,整天粘着叶临风。
长毛大叔身上的长毛已经被叶临风剪光了,连狰狞的兽头上也没有一丝额毛发,整个身子光秃秃的,或许他不应该叫做长毛了,而是短毛。
房屋已经初步建造好,虽然不多,但并不着急,留着以后慢慢建造,随着人员的增多,日后肯定还需建造。
不过,现在最重要的就是设下阵法,要好好利用这些小山上的天然屏障,只有设下阵法,叶临风才不会有后顾之忧。
为此,叶临风要去一趟东原陵州,请他的师父与师兄们来帮忙。
叶临风取出那一枚玉梭,随着他境界的提升,这枚猪毛毛送他的玉梭,速度也更加的快了。
他悄无声息的来到了东原陵州,沿途他发现城门已经戒严,大战在即。
他从城门上方飞过,城中的兵力比之前多了很多,这些守城将士们正在做着最后的准备。
虽然叶临风刚从幽墟走去不超过两月,但一些消息他已经掌握了。
他知晓了在他进入幽墟的那一段日子里,氓矶大陆发生了许多大事。
那一夜,光雨漫天洒下,修行者们藉此获得大机缘,有些已经将要行将就木躺进棺材的老不死,借助着这一场光雨,成功破境,跻身辟元境强者的行列。
有些原本渺小如蝼蚁的小弟子,经此光雨造化,成功破境,使自己的修行道路变得更加的开阔。
那些个修行大宗门,随着修行大盛世的开启,势力变得更加壮大,这也就意味着叶临风的敌对势力,力量变得更加的大了。
来都陵州混元仙宗宗门前,叶临风并没有从正门进入,他不想让太多的人知晓他已经从幽墟中凯旋归来,多一个人知晓,他就多一份危险。混元仙宗中混元道尊留下的阵法,他都很熟悉,所以这些阵法并不能难倒他。
他悄悄来到了混元仙宗破云子的房间,甚至连破云子都没有发现。
正值半夜,叶临风来到破云子床前,发现床上的动静还很大,他的师父破云子与其中的一个师娘正在床上练功,叶临风不好在此关键时刻打扰,那就只能悄悄的在一旁等候着。
动静很大,叶临风很清楚他的师父破云子好这一口,所以对此景象并不感到吃惊。
破云子正在修炼一种阴阳交合之法,这种阴阳交合之法有利于修行。
终于等到师父跟师娘大战完毕,叶临风这才松了一口气,他实在是不能忍受,他可不是那种偷窥狂。
师父与师娘已经完事之后收拾好了,打算钻进被窝再次睡觉,却发现有一个人影来到了床前。
“是谁?”破云子慌张说道。
“是我啊师父,我是临风。”叶临风有些尴尬的答道。
破云子吃了一惊,连忙穿好衣物爬起床,来到房间的茶室。
“临风?你你这小兔崽子,你没死啊。”破云子对着叶临风笑骂道。
“师父,您也太没心没肺了,你要盼着我死吗?”叶临风笑了,眯起一双丹凤眸子,煞是好看。
叶临风将自己在幽墟中的诸多奇遇都与破云子简单的说了一遍,破云子也大致掌握了这些信息。
“师父,之所以非常失礼的潜进您的房间,是因为我不想让太多的人知道我活着从从幽墟中走出来的事情。”叶临风说道。
“我们师徒二人还有哪里有这么多规矩,你又不是不知道师父我的这副德行,就好这一口,没办法。”破云子有些不正经的对叶临风说道。
叶临风只好笑着点头称是,真拿这个好色师父没办法,他多多少少也继承了破云子的这种不良嗜好。
(还有一更,最近很忙导致手速有些快,可能有些错别字,周末有空去改)
第二百四十三章 一呼百应
第二日,叶临风见了混元仙宗的师兄师嫂们,经过商议,决定由叶临风的师父破云子,二师兄姬十七,与叶临风一同前往江南,修建大阵。
来到江南,叶临风就开始忙着修建山庄的大阵,山上的每一道关卡,他都设下了大大小小的阵法。
叶临风他们翻阅了很多关于修筑阵法的古籍,而且还参照了混元仙宗宗门大阵的布局,虽然达不到与混元道尊留下来的阵法的神似,但至少能够达到形似,不过修建这些阵法,也是耗费了叶临风他们不少力气。
修建完阵法以后,叶临风的师父破云子与姬十七逗留了几日便回了混元仙宗,这次的情况有些特殊,中域王朝与东原国即将开战,中域已经攻下了定州城,即将攻打陵州城,而混元仙宗又在陵州城,是陵州内最大的一个修行门派了。
破云子不得不回,陵州城一旦被破,混元仙宗必受牵连,陵州城需要混元仙宗,而混元仙宗需要破云子。
破云子与姬十七走后,叶临风继续修整,房屋已经建好,阵法也已经大致布好,叶临风给这个山庄起了一个名字,叫做欺天山庄,接下来的就是招兵买马了。
“花花,我要去一趟北漠。”叶临风对花花说道。
“主人,去北漠干什么,我也要去。”花花此时已经换上了一件素色长裙,看起来清新可爱。
“我去去就回,你还是呆在这里吧,跟长毛做个伴。”叶临风摸了一下花花的头,宠溺的对花花说道。
“长毛明明是个短毛。”花花嘟着小嘴说道。
“好好照顾长毛吧,他在幽墟中生活了几千年,对现代的生活有些不适应。”叶临风已经祭出了玉梭,准备前往北漠剑崖。
“照顾谈不上,欺负他我倒是很乐意。”花花挥了挥小拳头,对着叶临风说道。
叶临风见到花花挥着小拳头,想起了花花还是一只小猫时伸出爪子挠他时的景象,笑着摇了摇头。
“起!”叶临风踏上玉梭,飘飘摇摇直上云霄,一路向北。
青色长衫猎猎作响,翻卷如云,发丝飞舞,玉面长身,潇洒至极。
来到了北漠剑崖,又来到了这个熟悉的地方,剑崖顶部的那株桂花树依旧在寒风中摇曳,但那些金色的桂花小骨朵却依旧开得正艳,丝毫不受环境的影响。
他拿出那一柄香魂剑,望着这株桂花树,想起了很多往事。
他来到这个氓矶大陆的最高处,就是为了发一支穿云箭。
一支穿云箭,千军万来相见。
这是叶临风曾经对他的那些奇葩友人说过的话,这是他们约定好的。
叶临风从识海中祭出了那张天妖弓,他没有弯弓搭箭,而是右臂肌肉臌胀如山丘,用力挽弓,直接拉动弓弦,对着高空就是一箭。
这一箭没有箭矢,叶临风射出的是空气,虽然只是空气,威力却足够毁掉一座小城。
这一箭射上了天,在高空中轰然炸响,这一箭被射得很高,爆炸的气团很大,所以在氓矶大陆的任何一个地方都能够看的见。
叶临风射完这一箭后,面色陡然间苍白,他的右臂无力垂下,这是拉动弓弦累得,此时的右臂已经近乎没了知觉,大概也要几日才能恢复。
他射出了平时最强的一箭,跟水无痕与魔神死战之时,也没有射出如此强大的一箭,这一箭惊天动地,这一箭惊艳天下。
他的念力已经消耗了很大的一部分,他的这一支穿云箭,确实是独一无二的。
高空中爆炸的那个气团,涌起一团云絮,这些云絮被气流激的飞舞飘散,像极了一朵大大的蘑菇云,更如绚烂的烟花。
与此同时,一些人已经开始行动。
长生镇的陈凤先,刚刚吃过了早饭,正捧着一本棋谱,在自家的棺材铺里看铺子,其实他家的这个棺材铺也没有什么好看的,几百年不死一个人,哪里有生意可做。
在听到那一声巨响之后,陈凤先以为要下雨了,院子里还放着几口常年卖不出去即将发霉的棺材,陈凤先手中的棋谱都没有来得及放下,就跑到院子里,想要为那几口棺材盖上篷布,怕这些棺材发霉。
但是当他跑到院中之时,发现并没有下雨,他抬头望去,见到一朵巨大的如烟花般的云絮在高空中凝而不散。
“莫非?”陈凤先手中拿着棋谱,若有所思。
“看来是那个家伙干的,一支穿云箭,千军万马来相见!”陈凤先点了点头道。
随后,他便去准备东西了,他弄了一头牛车,挑了几口上好的棺材放在了牛车上,然后赶着牛车出城去了。
“对了,我不知道那家伙在哪里,怎么去找他啊。”陈凤先突然想起了这个问题。
他再次抬头望去,发现那一朵巨大的云絮,排成了一个字,欺天山庄。
很霸气的名字,这四个字是叶临风的使用了手段拼凑成的。
陈凤先望着高空中用云絮拼凑成的“欺天山庄”四个大字,继续赶着牛车出城,他要边走边打听,前往一个叫做欺天山庄的地方,在那里,有一个人在等着他,那人跟他吹过几句牛皮,跟他喝过几杯茶,有几句豪言壮语,他记下了。
去南岭找他师父修行的刘太师,也已经看到了那四个字,他深信不疑的认为这四个字一定是叶临风弄出来的,他相信只有叶临风才会这样做,他说过,“一支穿云箭,千军万马来相见。”
告别师父,背上剑,刘太师就前往欺天山庄,虽然他不知晓欺天山庄在哪里,但他相信会找到的。
远在西界极乐仙岛开酒馆的守垠和尚也开始行动,恰巧吃货居的许多连锁分店已经在氓矶大陆各地开设,守垠和尚正好去游历一番,他要去寻找一个叫做欺天山庄的地方,他很肯定只有叶临风才会想出如此霸气的一个名字。
叶临风回到了欺天山庄,他静静等候着,等候着他的那些个奇葩友人的到访,与他们共创一番雄图大业。
第二百四十四章 黑云压城
时间缓慢而坚定地流逝,夜空灿烂的繁星渐渐隐去,黎明前的黑暗过后,晨光重临大地,熹微的晨光,透过薄薄的云雾,照射在剑崖之上,那株桂花树上一片灿烂的金黄。
不知不觉间,叶临风已经在剑崖上站了整整一夜,这一夜,他想了很多事情,也回忆了许多事情,以及接下来的计划。
玉梭嗖的一声跃起,叶临风轻轻踩着玉梭,飞往欺天山庄。
昨日,那高空中的一声巨响,令氓矶大陆的人们震撼无语,由云絮排列组成的那四个字,让人们永远记住了欺天山庄这个名字。
也许只有辟元境的大修行者才会有如此的大手段,但叶临风并没有修至辟元境,因为他没有觅得那一场光雨的造化,但他仍然有办法施出如此强悍的手段,因为他能够将辟元中境的魔神杀死,虽然他要付出一些代价,但他依然能够做到。
回到欺天山庄之后,叶临风开始休养,昨日耗费对心神与念力的消耗很大,接下来要养精蓄锐,因为还有很多事情要等着叶临风去做。
叶临风早就想组建一个组织,这不仅是他自己的心愿,而且还是猪毛毛的心愿,更是度亡道尊与混元道尊的心愿。
叶临风并不知晓为何猪毛毛为了完成度亡道尊夫妇二人的心愿会让他来完成,既然猪毛毛是很好的一位前辈,并且他也很乐意去做这件事,那么就去做了。
从探寻灵玉矿脉那时开始,叶临风就已经开始了行动,他从女寻龙师鱼白虹那里寻得了一批灵玉,将这批上等的灵玉卖给了古斋玉石坊,为此,他赚了一大笔钱,但这些钱依然不够,加上猪毛毛给他的那些积蓄依然不够。
于是他又开始筹集资金,但之后的事情并没有顺他心意,还未筹集到更多的资金,他就遭遇了天诏院事变,之后又与水无痕、魔神大战,累得死去活来。
但魔神一战,意外的为他狠狠赚了一笔,三师兄姜卓峰与三师嫂熊彪彪赌上所有的家当,押注叶临风获胜,最终,叶临风击杀魔神并且成功活了下来,氓矶大陆几乎大大小小的赌坊都输了,虽然输掉的银子对那些富贾来说并不算什么,可是许多个富贾的银子加起来,就是一笔巨大的财富,姜卓峰将获得的这些财富与叶临风对半分开,他清楚叶临风对这些钱财有妙用。
叶临风静静等候,他想看第一个到来的是谁,有没有他最想见得人。
今日,中域王朝的三万雄兵正式开拔,开始对东原陵州城攻城,这次没有夜袭,而是大张旗鼓的由定州城浩浩荡荡前往陵州。
中域有足够的资格,并且有强大的自信,对于陵州城,他们势在必得。
陵州城的主将周千启已经指挥将士们做好了最后的准备,城墙上布满了投石车,投石车足足有六十辆。
这些投石车与定州守城的投石车有所不同,这种投石车是陵州花重金打造的,投出的不仅仅是石块,还有经过研制的火药,杀伤力要比之前的那种投石车要强上许多。
陵州城显然要比定州大上不少,虽然不能与东原国的东都相比,但城防的布置要精密许多,因为这里是东原国最富庶的一座城池,是东原最不可失之地。
城上设了百架箭楼,每一架箭楼都准备了大量的火弩,用以抵挡中域将士的攻城。
对于陵州城来说,不仅惧怕中域雄厚的兵力与战场厮杀的彪悍,而且更加的惧怕那些修行者们,上一场定州之战,定州就是吃了修行者的爆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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