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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此一言-第1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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些不合相宜。

    这事,若是他自己做的,做就做了,无需事后后悔。

    但话是锦言说的,反倒不能释怀……

    若老叔公明喜暗怒,那锦言往后与任府的内宅女眷走动,难免会受到影响。

    明面上的未必会有人直接落面子。但暗地里的窃窃私语搞些小动作什么的,女人们惯会来这个!

    他可不想自家的小丫头将来在任府受什么委屈!

    但这门亲戚是必需要走动的,她又是晚辈,不太好拿身份压人……至少,父亲的面子是要顾忌的……

    母亲已经与任府的女眷没什么来往,若锦言也如此。最伤怀的就是父亲,在他眼中,任府亦是他的家,长辈亲人俱在的家。

    虽然很相信锦言的判断力,也听她说无事。永安侯还是没办法完全放下心来……

    真是关心则乱,本来以老叔公向来的为人,尤其还是对晚辈,绝无做伪的可能,可永安侯就是钻了牛角尖,无论如何也想要弄个清楚明白。

    这才有了他午后的请安。

    实际是来解释兼有道歉之意。

    老叔公老心甚慰,他貌似对长公主有芥蒂,对任怀元一家表现得冷淡,实际上非常疼爱自己的侄儿,也知道侄子对任昆养小相公的事,表面不在意,内里极为介怀。

    还是卫小三的女儿厉害!

    不声不响地竟把他的心收走了!傻小子还不知道呢!

    看那样子,他压根没意识到自己成了俘虏,还以为自己是为了顾全大局,照顾嫡妻的面子!

    一口一个什么她年纪小不懂事,长于方外,不通人情世故;不知不怪,是他不会教妻,要真生气就打他几杖出出气;大人大量,别为个不会说话的小丫头气了您老身体,云云……

    瞧他那个傻样,连自己的心意都弄不明白!

    居然也敢号称英武神明?风流倜傥?

    老任家哪有这么糊涂的子孙!还永安侯呢!不够丢祖宗脸的!

    不行,不能让这小子一直糊涂着,得找个机会加把火,下份猛料,敲几棍子,把他往前赶赶……

    +++++++++++++

    永安侯落下了心中的石头,心情愉快。

    锦言见他眉眼舒畅,估计是有高兴事,见他没有说的意思,自然也识趣地没有去打听,只陪着他说些闲话。

    任昆不打算告诉她这件事。

    回府路上,他心思平静,将事情前后串连,发现自己的确杞人忧天了,老叔公是真赏识自家的小丫头……

    还是小丫头心思通透……

    是他着相了,老叔公那般人物,不能按常人忖度,粉饰太平的话他不愿意听,自然更懒得与小辈装模做样。

    哪里会因为顾全面子假装赞赏?他连自家长公主殿下都懒得敷衍!

    不禁汗颜。

    凡是与小丫头有关的事,他总会自觉不自觉地失了方寸……

    ++++++++++

    ps:

    谢谢书友雨丝弥漫的打赏。
第二百零三章 各有打算
    半圆的月亮挂在深蓝的天上,朦胧的银辉洒向大地,整个蓬城就象被笼在白纱帐里。

    老刘头家小院里,摆了张粗犷的木桌,几个板凳。

    桌上三四个打磨细致的木质小碗,里头盛着凉透了的绿豆汤,手工精致的柳条筐里是犹自沾着水珠的甜瓜。

    海上吹来凉风习习,带来大海特有的味道,与爬满院墙头,正当花期的金银花的香味混在一起,沁凉幽甜,香至肺腑。

    “哥!你再想想,还是跟我一起到京城吧……”

    桌前的两兄弟正在商量以后的打算,貌似尚未达成共识。

    水无痕一心以为哥哥定是会跟着自己回京城的,义父义母一块就是,他有自己的产业,再多的人也养活得了。

    结果,他跟哥商量归期时,得到的竟是拒绝!

    他立刻就急了,好不容易祖宗眷顾兄弟相认,难道又要分开,天各一方不成?

    “哥!你知我不得自由……”

    此身不由己,若哥不跟他去京城,他是不能留下在逢城定居的。虽然卖身契永安侯早就给了他,也早已消籍,从官府律法层面讲,他是良家子弟,自由之身。

    实际上没有永安侯发话,他哪里也去不得!

    “二郎别急,你听哥说……”

    海生拍拍他的肩头,真不知他这样的急性子,这么多年怎么把自己照顾地好好的?

    海生不知道自己眼中急性子的弟弟,其实向来淡然自若,鲜少有失态失色之时。

    “哥寻思着,那侯爷总不能把你留在身边一辈子吧?”

    提起这个,水无痕的脸就红了,面露羞愧之色:“不会,过几年,年纪大了,若是请求。或许就给了恩典……”

    难道哥是因为怕跟自己去京里,名声太难听?

    想到自己的身份,虽然知道自己的哥哥不是那样的人,他还是会因自卑而不自信。

    海生知他又跟自己较劲了。装作没察觉:“若是将来放出,你打算在京城定居吗?”

    他们现在的决定要连将来一起来考虑,不能只看眼前的兄弟相守。

    水无痕摇头,以前没找到哥时,他的打算就是将来回祖籍或找个适宜居住的地方,恢复原姓,娶妻生子。

    海生微笑:“既然京城非久居之地,我们就不必去暂居几年,爹娘年纪也大了,故土难离。去京城路途遥远,等他们好不容易适应了那边的生活气候,又要跟着我们搬迁新的地方,老人家的身子怕是受不了……”

    “哥想,若你觉得逢城还可以。以后你离了京就来这里定居……这样爹娘也不用为我们背井离乡。若你觉得不好,咱们往南,丰城是爹的老家,那里也临海,气候相差无许……若是住不惯,咱们就回祖籍乡下,你看如何?”

    “虽说树挪死。人挪活,我寻思着咱们还是尽量少挪动几次……爹娘年事已高,哥哥只好委屈你了……别怪哥不好。”

    逢城临海,与京城风土人情皆不相同,义父义母只是普通贫民,一辈子没出过远门。跟着去京城,定会有各种不适应。

    水无痕仔细想想,觉得哥哥说得有道理,倒不是只为他义父义母考虑,实际上若不是为了兄弟在一起。他并不想让哥亲眼目睹自己的不堪形象。

    在京城的权贵眼中,他就是个以男色侍人的,表面上看似尚可,纯粹是因永安侯的面子,若无了永安侯的看护,他就是块招苍蝇的肉。

    哥的主意,从长远看,还是可行的……

    “那你不要去伙房做工了,我有银子……”

    声音冲口而出,却不觉又低了下去,他是有银子,但他的银子……

    “好!听你的……”

    海生一口应承:“你不说,哥也要开口让你留些银钱……哥想开个饭馆儿,义父手艺不错,一辈子都想开个自己的饭铺……哥的厨艺不行,打打下手还是撑得起的。”

    海生早就有想法开家小饭馆,可是一来没本钱,二来他自己形容丑陋,不能到前面招呼,若是雇人,本钱就得增多,而且没有靠山,地痞混混必来吃霸王餐,轻则钱难赚,重则生意难维持。

    若无水无痕的出现,他的打算是等义父干不动伙房的活计,告老回家,他就找间酒楼干后厨,若是手艺被赏识,以后与人合伙开间馆子,他只负责灶上,不用出来招呼客人,也别吓着人家。(。pnxs。 ;平南文学网)

    与二郎相认,什么事都解决。

    本钱、靠山都好说。

    而且他们兄弟若将来定居逢城,提早置办些产业也是应当。

    “哥不白要你银子,对外你是东家,我们是给你干活的……”

    水无痕与海生相认的事情并未宣扬,他屈尊纡贵赖在老刘头家不走,对外的说辞是公子饮食挑剔,海生手艺好,做的饭菜合了他的口味……

    如此,他投资开间酒楼饭馆,请老刘头爷俩当掌勺的也顺理成章,至于他干嘛在这么远的地方开间酒楼……

    你管得着吗!你算老几?贵人行事,还用得着向别人解释?

    水公子的产业,就是永安侯的产业,谁敢去吃霸王餐?

    当地官府少不得也要用心看顾,巴结为上。

    如此打算,除了兄弟要分开两地外,倒是比自己之前的想法好上许多……

    按他之前的计划,哥与义父母去了京城,可以住在城外的庄子上,也可以住在城里,他有两处小宅子,住他们三人足够宽敞。

    至于做事么,他还真没打算过!

    义父母年纪大了,也该歇下来,享享清福,哥腿脚不便面上有伤,也不应该太辛苦……

    水无痕早就明白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道理。哥想做事,哥哥有自己的规划,他不应该干涉,应该做的是帮哥哥实现自己的想法。

    这一番兄弟谈话。诞生了后来逢城一带最好味道的餐馆“福味居”,掌勺大师傅刘瘸子以精湛的厨艺引得无数达官贵人趋之若鹜。

    有钱的点一桌刘师傅拿手菜,没钱的,没关系。大堂里叫一碗馄饨,照样鲜得能吞了自己的舌头。

    “哥,我这一两天就得启程了……开馆子的事,我会安排管事的供你使唤……”

    若不是下雨天海边偶遇,又好奇海肠的味道,得以兄弟相认,他原定次日起程的,这一次出来,时日不短。

    刚亲人团聚,又要分离。心里很不是滋味。

    “别担心,将来馆子开起来了,年底交账时,哥去看你,也去白马寺给长辈们磕头上香……”

    他说自己不是自由身。那就当哥的去看弟弟,爹娘请邻居街坊照看,他路上行程紧点,离开个一两个月没关系。

    “你这趟出来时日不短吧?是不是心里有挂念的?”

    有时候,看他对着大海发呆,脸上带笑,与那些想念家里婆娘的汉子笑得如出一辙。

    “呃……没有!”

    水无痕连连摇头。脸却腾得就红成了蒸螃蟹。

    对上哥似笑非笑的表情,他愈发心虚慌乱,矢口否认:“没有!哥你想哪儿?净乱猜!”

    “哈哈!哥又不傻!那帮在外扛活的伙计们哪天不念叨几句家里的老婆孩子?我是你哥,将来你的亲事少不得要哥张罗!”

    海生想得洒脱,弟弟虽然是这种身份,但也是男子。若遇到心仪的女子,喜欢很正常。

    若他心里真有人,将来若能成就好事自然最好,就是不能,他这个当哥的多了解弟弟一些也是应该的。

    “哥……”

    对上哥哥关切的目光。水无痕就有了倾诉的*,心里的甜蜜发酵久了,总会有些气体想向外泄露……

    “哥,还记得我跟你讲祖父、父亲的牌位供奉在白马寺吗?”

    水无痕将白马寺的地位与规矩跟哥哥做了一番介绍:“……就这样,幸得她相助,才实现夙愿。能寻到哥哥,定是长辈们在天之灵的指引……”

    不然,他找了那么多年,均无果。怎么可能遇到个陌生人就觉得亲近,跟上门尝什么海鲜?

    要知道,他向来不是个洒脱的,因自身经历之故,行事愈发谨慎,这种与陌生人同食一钵、交杯问盏的事,在他身上从未发生。

    就这么一次,居然就遇到了亲兄长,不是先人指引,会是什么?!

    “噢……竟是个这般有才华!那你可知她是谁家的小姐,可有婚嫁?”

    海生心里一沉,姑娘定是个好的,只是这能识文断字吟诗做词的女子,定是大家闺秀,若是以前家族未曾落难,自家弟弟取个功名或许能配得上,现在么……

    尽管是自己最亲的哥哥,水无痕也无法说出心上人的身份。

    “没用的,哥。”

    水无痕笑容苦涩:“她早就嫁人了……我配不上她,肖想都不配的……这份心思藏在心底就是,若是被旁人晓得,污了她的清名,我万死难赎其罪……下辈子,若下辈子咱家不遭难,我定会拼命上进,取个前三甲的功名,努力争取……今生,是绝无可能的……”

    若得了自由,他要娶妻生子,给顾氏留后的……他们之间的距离,岂止天高地远?

    她,于他,就是天上的月亮,不是努力、有心就能去肖想的!

    远远地看着就好……有一天,若她需要,他愿以命相报。

    若她一世安好,就是他的春天。

    ++++++++++++

    ps:

    谢谢书友皓月当空0605的粉票。工作如期完结,明天加更,谢谢亲们。对水水的未来安排各位还满意么?
正文 第二百零四章 春|梦有痕
    任昆心情好,聊得有些晚。

    天色不早,做为一个体恤下情的好侯爷,自然不好再叫醒门子,自然就宿在榴园了。

    反正他在榴园一应物品俱全,若懒得来回麻烦,就睡在书房。

    时间长了锦言心中有数,只要过了晚上九点半,他还没有起身告辞的意思,晚上十有*是不走了。

    住哪儿都无所谓,反正哪里都是侯爷的家。没有谁的床也不能没有侯爷的。

    只是他住在榴园,锦言就得服侍他更衣洗漱,铺床放被关窗点香,做些小丫头干的事,不然,总不能让侯爷从前院调过小厮过来服侍吧?

    管事嬷嬷有家,常规晚上当值的不多,而且永安侯早就不用任嬷嬷们服侍,只喜欢指使锦言为他忙前忙后。

    时辰不早了,任昆虽觉意犹未尽,磨蹭着满心不想离开正屋,看看锦言已掩嘴打了两个小哈欠了……

    他狠狠心还是站起来:“不早了,安歇吧……”想想忍不住提醒:“白日长,午间也歇歇晌。”

    她又没什么事,读书写字的什么时候不能做?睡个晌午觉,晚上还能多熬一会儿。

    多熬会儿,俩人可以多说说话…——永安侯绝对不会承认自己有这种想法。

    “啊……睡了,睡多了容易走困。”

    锦言又打了个小哈欠,老大精神真好,属夜猫子型的,难道白天在衙门里还能睡觉?

    到了书房寝室,洗澡水已经备好了,锦言帮他把衣物用品备好,搓背什么的就免了,别说锦言,任昆自己也没往这上面想。

    等他披着湿发,半敞着中衣出来,锦言已经熏上香。床铺整理好,茶壶里备上温凉的白水……

    林林总总,各类琐碎小事已毕。

    见他出来,自觉地走到照台前坐下。锦言取了大棉巾子。帮他擦头发,这位爷,真是被侍候惯了,以前常散着发滴着水就出来了,在锦言的提醒之下,他现在好歹知道把湿头发握拧两把,捋捋水再出来。

    就这样,发梢的水照样会把中衣脖颈处打湿……

    锦言委婉地提过一两次,永安侯从善如流,干脆直接敞着中衣出来。前襟是不会湿了,后背还照旧!

    锦言不好意思再说他了,湿就湿吧,擦干头发再换一件中衣就是,他又不缺衣服!

    因为她觉得下回再提醒。任昆肯定是直接裸着上身出来了——现在都露小半个胸脯了!

    丫胸肌真漂亮!

    以往穿着衣服就知他有个非比寻常的好身材,高,宽肩,腰腹却细幼。脱了衣服方知,原来比想象的还要好,肌肉线条挺括却柔和,与印象中健身房练出的好身材大有不同。

    万一他真祼着出来。锦言不敢保证自己会不会毛手毛脚,借机摸一把,揩油试试手感的可能性很大滴!

    那,问题可就严重了!

    任昆老老实实坐着,任她将头发擦干,再用象牙梳子将长发梳开:

    “……好了!晚上睡觉散着头发就好。”

    她一般是会这样说一句。放下梳子,顺手再敲敲他的肩背脖颈,按摩一二。

    一双小手不轻不重地在肩背处按压,任昆舒服得全身发热,虽然看不到身后的人。他能想象出她此刻的表情,极认真的,红红的唇抿着,鼻尖上兴许还冒出一层细细密密的小汗珠……

    偶尔用力大了,身体就会有短暂地接触,软软的触感,从后背一直麻酥酥到发梢脚脚。

    喉咙发干,情不自禁地就干咽了两口唾沫……口干舌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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