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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徒-第9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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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僚暗中对他告诫,“纪神甫,那里除了浑身羊粪味的乡下人,就什么也没了。”
“哦,天国没告诉我,救赎和恩慈也有歧视。”他回答。
然后,他去了,并扎根下来,当年地区教会同资格的神甫。最差的也升职为大教堂的执事,但他仍默默地在被人遗忘的角落,照料着一群天父的子民。
最初,他每周聚集着居民,在破教堂里进行着简朴的弥撒,但很快,他发现那些孩子们没有老师,有的十多岁了。还不会写自己地名字。
“知识和信仰同样重要,信仰是精神的慰藉,而知识更是改变人生的武器。”纪神甫想,于是他出了趟镇,居民们都猜测这位新来的神甫,受不了苦逃走了时,他牵着自己的那匹矮脚骡子又回来了。
骡兜里装满了笔、墨水和小本子,还有一些书,神甫对好奇的乡民说,“让孩子们每天下午都来教堂。我给他们上课。“这当然是完全免费的。他也拒绝收钱,甚至拒绝心怀感激的人,邀请他去用一次晚餐。
“我多吃一口。孩子就少一口地营养。”
二十年来,有不少长大的孩子,想走出去到外面闯荡,但又对未知的世界感到恐怖,老神甫就鼓励他,“恐惧只是层雾,让许多东西看上去模模糊糊,但只要向前走一步,穿过去,你会发现。其实不过如此。”
有的人发了小财,将家人接到城市里生活,却没有对启蒙老师表达任何感激之情。他也不以为然。
老神甫是乡上最富有的人,他有一匹老骡子和两只羊,每季度教会也会分发一笔款项给所有的教堂,但他经常囊空如洗,因为他领养着三个无家的孤儿,要出资给所有求学的孩子购买文具,贴补没有生活能力的孤寡老人。维护修整比他还老的教堂,免得哪天塌陷。
我们现在都已清楚,纪伯伦是位光辉地圣人,是良善默默无闻地支柱。但他之所以出现在诸位的视野中,是因为老神甫又拣回了一名孤苦伶竹的小劫匪。
那是在一个月前,老神甫骑着同样衰老地骡子,从地区大教堂领取款子后刚刚转回,两百块,一半现钞一半硬币,零钱碎钞很多,显得荷包鼓鼓的。他用了四分之一,在城里买了些必备的物资:几大叠廉价纸,蜡烛、两包化肥和带给学生们吃的糖果。
缓坡的山路经年未修,有次老骡子就陷到了路上凹陷的地方,差点折断了腿,所以神甫在上山时,都会将坐骑牵着走,每次回到镇子时,人比驴还累。
神甫在午后时分路过了一片小山林,他寻思着歇歇脚,在树荫下喘口气。
于是他将骡子栓在树上,让它啃食着嫩草,自己从兜囊里摸出面包和清水,在进行过宗教的餐前仪式后,坐在草地上,用小铁刀切着硬面包。
骡子突然不安的挣扎着,他看见一个披着灰袍子,身材矮小的人出现在面前,手中握着一把锋利的短剑。
“交……交出来……把它给我……”那人声音很沙哑。
“劫匪么?发现我刚领取了善款,从城里就跟来了?”神甫悲哀地想,因为没强盗会来抢劫一个穿着破褂子地穷人。
“这是天国给穷人的慈悲,是孩子们的书本费。”纪伯伦试图劝阻,但如果对方来硬的,他阻挡不了。虽然这个人和他一般高,但神甫是个体弱的老人,手中也只有一把破旧的餐刀。
“……教……会?”那人声音变轻了,斗篷下的眼睛,似乎也闪烁不定,但还是慢慢走了过去,飞快地从纪伯伦手中,夺过了一小半切好的面包,埋头狼吞虎咽起来。
这种黑麦子烤的面包非常硬,不合着水吃几乎难以下咽,强盗咳嗽起来,像被噎住了喉咙。
老神甫默默地看着,他才发现,这人囊在身上地袍子又脏又破,几缕垂出来的头发也沾满灰土,袍底露出皮靴的鞋头,已经和里面的袜子一起磨烂了,黑兮兮的脚趾头流着血。
除了那把造型精致不知来历的短刃,这人像个乞儿多过强盗。
他松了口气,怜悯的心肠让他将清水递了过去,“喝点,慢慢吃,如果不够,我还有。”老神甫拍着对方的背,但那人受惊似地跌倒,手里的面包残渣洒了满地。
“别……别碰我……我是……是个罪人。”那人艰难地说。
老神甫以为对方是在为抢劫的事儿忏悔,他在胸口划了个十字,“天国迷途的羊羔呵。你是主的好孩子,不然,也不会等饿得没力气时,为了活命的食物才来打劫路人。”
那人抬起脸,包在头上的斗篷滑下,眼眸中有股迷乱的神采,虽然颜容上满是黑灰和污垢,但老神甫还是辨识出。这是个刚刚成年,惹人怜爱地小姑娘。
本地的居民们在黄昏时,看到他们爱戴的纪伯伦神甫,牵着坐骑出现在村口,他们热情地上前迎接,却发现骡子上坐着一个光着脚的脏姑娘,鞭子挂在鞍旁,那两只脚肿得厉害,破了皮,有些伤口还有发炎的迹象。
“主教阁下(他们知道他只是个神甫。但唯觉得这么称呼才能表达浓浓的尊敬)。这位小姐是谁?”他们问,估摸着又是神甫先生拣回来的孤儿。
“天国会照耀每一只羔羊。”果然,神甫这么回答道。他向旁人请求道,“杰瑞兄弟,请帮我把化肥搬到田边的棚子去,明天大伙都用得着;梅多夫人,你家还有老姜吗?我得烧点浓姜水,给这孩子泡脚,免得发炎引起败血症……”
整个村子都忙碌起来,人人都想出份力。
一些草药,旧衣裳,还有半挂补身子地腌鸡肉。送到了教堂。
马蒂达·赫本——我们都已经猜到是她了——表情僵硬地环顾着这间极为简朴的小教堂,椅子是由长木条订成的,布道坛又矮又旧,悬缀于正壁上,木制浮雕的光明之印,虽然被擦拭得一尘不染,但也看得出相当有年头了。
但其中有股伟力,这里不是气势雄伟但死气沉沉的大堂子,每个人进来时。都会发自内心地析祷,眼眸里有信仰、尊敬与热爱,马蒂达感受得到它蕴涵的荣耀和光彩,这让她畏惧不安,手握紧拳头,发着抖。
老神甫收养的三个孤儿,最大的刚满十三岁,是个淳朴勤快的好姑娘,她好奇地问新加入的这位姐姐,“你是谁?有名字么?我叫艾茜。”
“我是谁?”她不知该怎么回答,圣武士马蒂达、狂信徒马蒂达,还有不洁者马蒂达。
她恍恍惚惚地选了个方向,漫无目地地前行,无论哪条路,她都看不见未来。迷茫地苦痛是枷锁,是囚牢,她将自己捆绑在暗无天日中。
“下水道的怪物,异端的魔鬼……”马蒂达有个目标,她祈盼能杀掉它,让自己回到过去。
但她不敢这么做。
这个念想是折断桅帆地危船上,最后的食物;是沙漠里迷失方位的遇难者,手中残余的清水。明明饿得渴得发慌,却不敢去吃去喝,因为还留有一口水一块面包,就有能活下去的期盼。
用马摩尔克人的话,这是种将头埋在沙子里的鸵鸟心态。
“要是它死了,我还回不去,那怎么办?”姑娘不愿继续想下去。
怎样办?至高无上的天国!怎样办?
姑娘自虐般地折磨着身体,行尸走肉般走着,只保留着生存最底线的要求。她没钱,实在饿得发昏,她翻过餐馆后巷的垃圾筒,吃那些发臭地渣子,睡在湿冷的屋檐下,被人唾弃咒骂。
直到她遇到了那位老神甫,姑娘不愿意去抢,但没找到食物的饥饿,人对生存的本能,摧毁了理性。
“你无家可归?”老人问。
她沉默。
“别害怕,那,跟我来吧。”老人伸出手。
带着辛辣气味的浓姜水刺痛了脚踝的伤口,它能除灭细菌,抑制发炎,艾茜望着那双红肿的腿,同情地嚷着,“你走了多少路?真可怜。”
小孤女蹲下来,拿着毛巾,想给马蒂达擦脚,圣武士姑娘急急地缩回腿,弄翻了盆子,褐色的姜水溅了两人一身。
艾茜吃惊地望着她。
“我……我自己来。”马蒂达结巴地解释道。
“原来你不是哑巴。”艾茜兴高采烈地把毛巾递过来,“水已经烧好一大桶啦,就放在后屋,你得去好好泡泡,洗好一起晚餐。”
餐桌上,纪伯伦神甫对焕然一新的马蒂达感到惊讶,她穿着邻居梅多夫人送来地一套旧衣服,脸颊也因为缺乏营养显得有些消瘦,神采还是无精打采的,但姑娘拥有着一种迥异于常人的禀赋,老人的阅历告诉神甫,她并不像个贫苦出身的孤女。
老神甫注意到,她用餐的姿势在细节上很讲究礼仪,仿佛面前的不是一盘土豆泥腔鸡肉,而是宴会上的大餐,这不是特意为之,是曾接受过的教育和礼仪训练,已经深入到了骨头里。
更震惊地是,她虽然不多话,但用词文雅,包括不少发音烦琐的敬语,有些宗教味的词唯有安诺教庭的高层才会使用,老神甫也只从地区主教的嘴里听到过。
她是神职人员?
但用餐前,她没做感谢天国恩赐食物的饭前祷告。
“算了,这还是个孩子,天国自会指引她的道路。”老神甫最后打消了询问的念头。
老神甫一家人生活在连着教堂的木板房中,包括一间饭厅,三间卧室,房顶压着茅草,屋后还有一块自家用的菜圃,泥土里的油菜和青抓已经冒出了嫩黄的芽苗,园圃一角用木篱笆圈起来,两只羊和老骡子就待在里面。
七岁的马里和五岁的凯瑞睡在左边的卧室,老神甫住在最里面的屋子,那间房也兼职着书房和祷告室的功能,艾茜是个半大的姑娘,所以能一个人拥有间卧室,她很高兴终于在夜晚有同伴了。
暂时只有一张床,棉垫和被子都是旧的,洗得很干净,艾茜显得很兴奋,和马蒂达挤在一起,叽叽喳喳地说着话。
“有空我领你去山上,那里有片开满野郁金香的草地,还有紫三叶草,在草丛中打滚,舒服极了。”
“大白和小白很乖,哦,你还不认识,是我们家的羊,毛软软的,怎么摸它们也不会发火。”
“你真漂亮,比插画上的公主还漂亮。”
“你有妈妈么?我没有,总是再想,妈妈应该是怎么样的人啊,一定有温暖的手……”
说着说着,小艾苗渐渐地睡着了。
马蒂达睁着眼睛,黑暗中,她似乎看到了许多张脸。有当年神学院的同学和导师,有骑士团并肩战斗过的武士,有温柔照顾过她的芭蕊,有总是想逗她笑的妮可,有缠着她讨点白焰吃的塞西莉亚,有那个亵读,蒙骗了世人的魔鬼,那些脸纠葛在一起,在她头顶上无形地盘旋。
“妈妈,爸。”马蒂达轻声说,“我不能那么做,是安诺养育了我,是天国给了我信仰,我不能……”
她无法入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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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墓园、人心和流言
费都富人区出行的市民们发现,街头巷尾多出几队面容严穆的警卫,第一贵族法庭门前的穆图广场,伫侯着不少便衣探子,他们占据了斑驳树影下,供行人小歇的长椅,用报纸挡住脸,只有偶尔抬起头时,才露出一对警惕的眼眸。
整个第一庭,几乎被支军队隐蔽的围住,固若金汤。
有敏感的媒体似乎察觉到了不同,当局的答复是:无可奉告。
没人能预料,正处于蜜月旅行的储君夫妇于昨夜抵达费都。
从死寂之海吹来的风,让费都的暖春充满一种潮湿的粘稠,佩姬染了点伤风,清晨起床时,她感到有些鼻塞。御医急忙开了药,以免耽搁行程。
“水土不服,虽然我在这里待过两年半,但始终适应不了它的气候。”大小姐又抽出一张纸巾,打了个喷嚏,眼眶带泪,但小小的病痛丝毫不影响她的精神。
“那你为何还特意来费都一番?”朱利尔斯看上去已经从悲伤中恢复了过来,但眼眸仍隐藏着微微的惶然。他伸出手,想牵住妻子的手,刚握住那只柔荑,冰冷的视线就投在他脸上,冻僵了他的热情。
“我说过,仅此一次。”佩姬轻巧地抽出手,“走吧,别让第一庭的猴子们久等。说起来,我很久没给他们喂香蕉了。“看着妻子的背影,朱利尔斯沮丧地想:我还以为关系已有些改善了。
早晨九点,王储夫妇轻装简行,带着少量扈从秘密莅临。
第一庭的巨钟嘹亮地敲响了十七下,扮作礼炮,巧妙地向殿下致敬。庭上的工作人员纷纷伫足,奇怪于今日的不同寻常,他们被告知会有高层前来访问,但没想到,居然是皇室成员。 总庭长卡门伯爵已等候多时。他恭敬地向太子妃殿下行吻手礼,几年前,这位姑娘虽然身份显赫,但在职务上还是隶属于他的下级,现在,她无论哪方面,已经远远凌驾于昔日的同僚。
“两位殿下,这将是费都第一法庭最值得纪念的荣耀。它将会被记载于法庭的历史中。永久流传下去。”
“您客气了,说起来,当年我在贵庭学习时,受到过阁下颇多的照顾。”
这里就是妻子刚进入司法界时,待过地地方。朱利尔斯兴致勃勃地打量着大门拱洞间的人像浮雕,对伯爵说,“我还是初次来,您是第一庭的主人,就为我介绍一番吧。”
卡门伯爵受宠若惊地回答,“我永远是皇帝陛下和太子殿下的仆人。”
所有计划中的临讯都被延迟到午后。除了大检控官有资格随行外。
其他人都被命令待在自己的办公室里,不得随意外出,所以法庭里很安静。听不到往日检控官和律师的舌辩,法锤落下时的闷响,旁听者地喧哗。
他们穿过走廊,总庭长妙趣横生地讲述着一些著名案件的经过和秘闻,第一庭历史悠久,几乎有讲不完的故事。
每路过一间审判厅,他就停下,自豪地说,“这里曾因为某起案子的上诉,导致法典为一条律文增添了新的解释条款。”
“这里曾审判过一位安诺的主教。第一庭的检控官们顶住教会的压力,他被判以窃取国家机密罪。”
朱利尔斯插不上嘴,只能安静地面带微笑,聆听着妻子和总庭长交谈着一些关于法律趣闻的小笑话,那些段子只有内行人才明白笑点在哪里,对他来说枯燥隐晦。
他们路过第引号审判厅时,总庭长说,“哈,王妃殿下。你还记得么,一桩关于期货欺诈的案子,本城地几位贵族绅士被骗,结果检控官用聪明地法子,让骗子受到惩罚,不过他居然私下借助了金雀花,您出身家族的名头,不得不说,实在太大胆了。”
“噢,能给我讲讲么?”朱利尔斯总算有能听懂的事情了,不由兴趣盎然。
“……他对嫌疑人说:亲爱地先生,谋逆罪还是诈骗罪,请选择吧。”总庭长绘声绘色地描叙了当时的经过。
“虽然有些逾越,但的确有趣。”皇太子望了望身后随行的法庭官员,笑着说,“是哪位先生的杰作?我想,像这样的聪明人,至少已经坐到大检控官的位置了吧。”
“不,后来发生了一件悲剧,他叫……”总庭长看见秘书暗中拼命给自己使眼色,他突然记起了什么,发觉自己说得太多了。
“他叫福兰·弗莱尔,是我最出色的学生,曾经是。”一个秃顶,又肥又矮的大检控官瓮声瓮气地说道。
有人连忙拉了拉他的衣服,小声告诫,“卡米罗阁下,别说了。”
他们察觉到王妃面色阴沉,纷纷拣回了某段布满灰尘地记忆,关于一个见习检控官和豪门名媛间的绯闻,在旁人眼中,他们关系暧昧,经常共同用餐。
那个没背景的检控官最后能留在第一庭,名暖出了很大力。
当时所有人都相信,那两人肯定有不同一般的友谊,比如肉体,比如一张舒适柔软的大床……
就算知道更多内情的卡门伯爵,也猜测,到头来,名娱使诡计陷害了那人,也是出于因爱生恨。
现在,见习检控官已经死了,而那位豪门名暖,就是眼前的储妃殿下。
一时间,空气里流淌着一股难以意味的神秘氛围。
“殿下,请来,不远处的中庭,便是宣誓厅。”总庭长赶忙转移话题,将这场突发地风波湮灭于无形之中。
朱利尔斯疑惑地将他们的神情尽收眼底。
“我准备去个地方,现在去。”佩姬小声对丈夫说。
“这样很失礼的。”朱利尔斯回答,“不过,一切都随你。想去哪儿?好让仆人们事先准备妥当。”
“不,我自有安排,你继续参观吧,别跟来。”
王妃的突然告辞,引发了小小的混乱。
卡门伯爵觉得糟糕透了,他恨自个的多嘴。虽然不知道王储夫妇间的感情具体如何。但万一日后发生了什么变故呢?他可不想戴上“离间储君夫妻关系”的头衔。
没人能同时得罪皇室和金雀花家族。
※※※
福兰·弗莱尔缓慢地穿行在老区公共墓地的小道上,他穿着习惯的风衣,在胸前口袋佩戴着一朵白色地葛蒲。蓄着黑色唇髭,面庞和鼻子经过适当的化形,眼睛里戴着能改变瞳仁色泽的软模,就算现在尖费都巡警厅逛一圈,也无人会察觉到,他就是几天前。从警察手里逃脱的嫌疑犯。
他走到墓园一角并排的三座墓碑前,将葛蒲放到最左侧墓碑的基座上,泥土下正埋葬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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