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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徒-第6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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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才是大蛋糕!”芭蕊羞得想对着妮可的大屁股,狠狠来上几巴掌。
“好啦,到底发生了什么?”福兰问。
妮可快嘴道,“剧团的消息很灵通的,这几天,老是听见有人说,你准备和某某家的大小姐联姻,还有谁家在外地读书的女儿,被家里拉回坦丁,难道当了什么伯爵,就了不起啦?”
“是没什么了不起的。”福兰将塞西莉亚手中的烟拿过来,“别乱翻大人的东西,小孩子,不能抽这个。”
“我已经很大了!”塞西莉亚骄傲地拍了拍胸口,嗯,的确比扁平的搓衣板,稍微大上了那么一点。
“别乱信谣言。”福兰说,“时候不早了,一起去午餐?”
“哦,没这事就好。”妮可说,又奇怪地问,“大个子,其实有件事我一直想知道,你为何还没再婚?是因为仍追念着小马蒂达的母亲?
虽然为逝去爱人守身很伟大,但人,还是得注意眼前……抱歉…”
福兰脸上的表情,让妮可觉得自己说错了话。
“不。没什么,不说这个了,去白银大道的饭馆吧,我知道那有家店的煎龙虾肉,味道很棒。”福兰将外套拿在手里,朝门外走去。
“我会找到你的。”他在心底,对着某个思念的影子低述。
※※※
礼仪厅的教师正在书房给学生上课,房间的四壁包嵌着棕色地软橡木。靠书桌左手的墙壁并排着三张四阶书橱,里面装满了封皮精美的书籍。而另一角,则是红木的陈列橱,陈列着许多用盛满烟草的小铁盒,拜伦限量生产的高档烟叶,来自马尔克摩,口味甚重的嚼烟,英格玛人喜爱的,由粗草纸卷成,在尾部包上金箔地长嘴烟……
教师的声音在室内回荡。“拜伦的传统。伯爵衣饰上显示爵位的白色招皮毛边,必须是三条,在正式场合可不能出错。”
“虽然在普通的书信来往中。对收信人的名字可以简约,但依据古礼,如果是正规严谨的交际,得加上对方的氏姓。这在每个国家都是惯例,您是英格玛出身的贵族,想必已然清楚。”
这是个三十多岁的女人,有着一张端庄地贵妇人脸,从头到脚都显示出一丝不芶地严肃挑剔。不过他的学生,心不在焉地把玩着手中设计精致的打火机。
“伯骑士爵爷,在礼仪上。您这样是严重失礼地行为。”
“今天够了……”福兰停顿了一会,他发觉自己还不知道这位礼仪教师的名字,“女士,您请回吧。”
“授爵仪式,有许多讲究,我很担心您会逾礼。”教师满脸无奈,在略作收拾后,告辞离去。
他望着礼仪教师合上门,打开抽屉。拿出今日的坦丁晨报,头版红色的大标题《谋逆者依然在逃,边境巡逻队一无所获》。
福兰的目光略做停留,将报纸翻到第三版,里面有则所占篇幅很小的新闻《大雾笼罩坦丁之屏,当局警告待猎爱好者,慎入灰岩山脉》。
“我有十种方法对付卓尔法·隆奇,就算他能回到坦丁,也没关系。”福兰用手指抚摩着那几行字,“你可要当心呀。”
※※※
闪电不时在迷蒙的苍穹划过,山峦间滚滚闷雷乍然响彻。
劳薇塔·怀特迈恩穿着全套粗皮革制成的登山服,伫立在山洞前,望着滂沱瓢泼的雨水在夜色中从天而降,冰冷的山风,呼啸着让洞穴里地筹火剧烈颤动。
“鬼天气。”一个枪手萎靡不振地靠在岩墙上嘀咕,一口将小瓶里的酒吞干。
几天来的跋涉,让他们筋疲力尽。在险象环生的崇山峻岭中,搜寻一个人的踪迹,如同大海捞针。
“应该没错。”全然不顾飘进来的冷雨染湿了衣裳,她不停思索着,“卓尔法·隆奇不可能事先就想到,自己会被通缉,如果逃进山里,也是临时起意。而且也没资料表明,他是个野外运动好手。”
姑娘借着筹火一明一灭的光芒,又一次核对了手中的那张地图。
蒂罗莱野外用品店,几年前出版的一本内部期刊中,曾刊登过一副灰岩山脉最安全地路线图。
当然,安全只是相对而言。
劳薇塔所带领的十名帮派成员,已经有两人,在路过险峻地段时受了伤。
“卓尔法在商铺里,买了许多设备,但真正带走的,全是攀登工具,而且,柜台上一本四年前的老杂志中,少了第三十八页。”
幸好野外用品店里,还存着不少过期杂志,让劳薇塔发觉,缺少的那页,就是这副路线图。
雨下得更急了。
劳薇塔将脸上的水迹擦干,朝山洞深处走去。
“风很大,大概明天雾就会散,我们走得慢,目标的速度也不会更快,按时间推断,我们只比他晚半天的路程。”她宣布,“凌晨就出发。”
回答她的是一片沉默。
“怎么啦?”劳薇塔露出不悦的表情。
“头,我不明白,那个叫卓尔法·隆奇的人,对帮派有何威胁。”
终于有人鼓起了勇气,讷讷地说“加里腿断了,韦夫也伤得不轻,指不准,下一次遇险的,就是你或者我。”
“你不用明白,只需要服从。”劳薇塔一把扯住说话人的衣领,“或者,我现在就让你滚回来。从海拨七百米的地方直接滚下去,想必只需要半分钟。”
一阵狂风穿透进来,敲打着岩壁,发出宛若哀嚎的怪响,箸火的亮光,骤然转暗。
那个枪手,畏惧地发现,劳薇塔·怀特迈恩灰色的眼眸,仿佛升腾起一股绿色的薄雾。
姑娘的脸在黯淡的微光中,模糊不清,“凌晨,我们就出发。”劳薇塔再一次宣布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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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章 意念与神祗 (一)
黎明时分的寒流,让他从噩梦中醒来。
刚清醒时,他的思绪还停留在梦境里,浑身蜷缩成一团,手脚冰凉僵硬。
“妈妈……那不是我的错……他们才是凶手……”他低喊着,语调宛若哭泣。
卓尔法·隆奇出生于西部一座枯调乏味的偏僻小镇中。他刚被分娩时,瘦弱得像只没睁眼的狗崽,医生甚至说,“也许活不了,就算能活,以后身子也是病怏怏的。”
“死小子,我已经够倒霉了,你还来烦我!”老隆奇跋着一条腿,用牙齿咬开酒瓶上的木塞,将劣质的麦酒咕隆灌进喉咙里。
所以当他健康地长大时,已经让许多人惊讶。
从卓尔法懂事时开始,他就恨自己的父亲。
在无数个夜里,他躺在床上,听着楼下的争吵与大骂声,辗转反侧,不能入睡。
第二天,他总会看见妈妈红肿着半侧脸,默默地在厨房里忙碌,而爸爸,不知又在哪家酒馆里烂醉如泥。
“宝贝,吃早餐了,今天有你最爱吃的玉米。”妈妈微笑着摸着他的头,变魔法式的,让空荡荡的餐桌,摆满马铃薯饼、肉肠、豆腐丸子和白煮玉米。
虽然他的母亲,只是个普通的乡下女人,但在卓尔法眼里,妈妈是世上最绝色的美人。他依恋着母亲的关怀,将全部的爱都投入到了她身上。每天父亲不在家时,他坐在矮桌旁,拼写刚学来的单词,妈妈就在一旁,碌碌叨叨地说着家常话。这就是卓尔法在整个灰暗的童年里,最感到幸福的时光。
终于有一天,他对母亲说,“妈,离开那个男人吧。我们俩一样能生活得很好。”
“什么那个男人,他是你爸爸。”母亲责怪道,将他搂在怀里,安慰着,“你爸当年可是镇上最有力气的好手,每个车站卸货的工人都服他,但一场意外……”
“这就是生活。”最后,母亲悠悠说道。
这就是生活?小卓尔法想。不,它不该是属于我和妈妈的生活。
有一段时间,他甚至设计出不少杀死父亲的方法,反复推敲着每一个步骤,但在十一岁那年,他脑子里的计划,永远不可能实现了。
就像每一个酒鬼地归宿,那年冬天的夜里,父亲醉倒在街头,当天亮后被人发现时。已经是厚雪下。一具冰冷的尸体。
在葬礼上,卓尔法只想笑,他拼命憋着快意。以至于眼角酸痛得流出了泪花。
从十一岁到二十岁的九年间,他从半大的小伙子,变成了稳重的大男人。
曾有不少姑娘主动追求他,卓尔法谁都不喜欢,他只爱母亲一个人。
当他成为了镇上警署的一名正式警员,领到薪水时,卓尔法想,“总有天,我能在城里,买栋大房子。和妈妈生活到老。”
小巡警的微薄薪金,让他离那栋大房子很遥远。卓尔法开始学习前辈们地办法,向商铺收保护费,与黑帮称兄道弟,同老警察们套交情。
不过他有个嗜好,就算再热闹的场合,也从不喝酒。
有一天黄昏,他在街角,挡住个长着综栗色头发。穿着灰短褂,神情诡异的人,在搜查时,从那人的衣兜里,发现了一把带血的匕首。
“转身,将手抱在头后,蹲下!”卓尔法警惕地吼道。
嫌疑犯眨眨眼,看到四周没有行人,赔笑着说,“一点小案子,别太紧张。”
“如果你立即交代,可以得到减刑的机会。”
“警员的薪水又不高,不如……”嫌疑犯小声说,“五十块,你就放了我吧。”
这等于普通巡警大半个月的工钱,他心动了。
“你干了什么?”卓尔法凑过去,小声问。
“偷了个钱包,但被失主发现,于是我给了一刀,放心,没扎中要害。”
“这案子可不算小。”卓尔法犹豫了一会,“按规矩,起码得二百。”
“二百,是几个人分,现在就你知道,干脆,一百五吧。”
“一百八。”
“成交。”
他放过了嫌疑犯,满意地回到警署,将制服脱下锁进柜子里,换上便装回家。
家里没人,妈妈还没回来。
“大概去了教堂参加弥撒,那今天我来准备晚餐吧。”他走进厨房,穿上妈妈做饭时用的围裙。
一锅杂恰汤煮好时,夜已经黑透了,卓尔法听见了急迫的敲门声。
局里地一位同僚站在门口,面色沉重地说,“隆奇兄弟,两小时前,在教堂附近地广场,发生了一起劫杀案,你最好有心理准备,你的母亲,因为失血过多,刚被医生宣布抢救无效,已经……”
“哦。”卓尔法平静地说。
他不顾同事惊愕的表情,用力关上门,回到厨房,用勺子添起一瓢汤,尝了尝,“味道不错,妈妈喜欢吃清淡点地。”
他布置好餐桌,盛好汤,“妈妈回来,就能直接吃了。”他微笑着说,然后回房睡觉。
第二天早晨,卓尔法下楼时,望见桌上凉透了,动也没动过的汤,“不……”他这才嘶哑地叫喊道,痛哭了起来。
凶手早跑得无影无踪,直到现在,都没逮住。
但卓尔法崩溃了,因为在警署,他见到了目击证人的口供:身材中等,灰短褂,棕栗色头发。
“……五十块,你就放了我吧。……”
“一百八。”
阴郁开始成为卓尔法·隆奇的代名词,他狂热地工作,行事不择手段,不放过任何向上爬的机会,这让他在三十五岁时,就荣升为西部暗警厅的分队长。
对一个小镇民家庭出身,没有后台、背景的警察而言,升迁速度,已经是异常快了。
“只要隆奇队长接手的案子,没有不值破的,他最喜欢咬住罪犯不放,直到将他们送上审判台。”暗警厅的官员们都赞叹道。
……
雨停了,猛烈地山风吹散了残余的雾霄,卓尔法查点着行囊,除了必要的罗盘,还剩一盒攀岩钉,两卷套索,半包火柴,几罐腔肉,一把小手枪和六粒子弹。
他掏出地图,开始查看目前的位置,但一些登山界专用的术语,卓尔法不是很清楚。
“希望别迷路。”卓尔法自言自语,抬头望了望破晓的晨曦,在路线图上做了个记号,然后提起包裹,顺着一条倾斜的坡子,朝山脉的另一侧走去。
“凶手……”他呢喃,额头上冒出虬起的青筋,“你们都是凶手,我一定会活着,将罪人送进地狱。”
三小时后。
“在前面地山洞里,发现了情况。”一个帮派枪手报告说。
劳薇塔蹲下身子,用手试探了下熄灭箸火的温度,“最里面还有点暖,我们和目标的距离已经很接近了。”
她振奋地想,“这下你跑不掉了,灰岩山脉,就是你的葬骨之地。”
在下午两点半,劳薇塔终于追上了卓尔法·隆奇。
“追上了!”坦丁大跑马场的观众席上,爆发出一阵欢呼和口哨声。
“不愧是割风,看来这匹昔日的冠军马,在伯骑士勋爵手中不,即将是伯爵大人了,又恢复了活力。”主持司仪叫喊着。
年轻的骑师麦克,牵着马,满脸充满兴奋的红晕,骄傲地绕场一周。
“月神的风头,都被你的割风夺去了。”凯特子爵放下拍着巴掌,小声对福兰抱怨。
“麦克的骑术也不赖,不愧是骑师世家出身。”
“如果割风不是匹阉马,真想让它和我的月神联姻,它们的后代,肯定是全拜伦最出色的。”子爵哈哈大笑道,“与伯骑士家族的联姻,可是目前人们口中出现得最多的话题。”
福兰感觉到了善意地调你,他笑着刚准备说什么,穿着礼服的侍者走进包房,将一只托盘递给坦丁当前最受关注的钻石单身汉,盘子里躺着一封由红色彩带包扎,烫着狮头鹰标志的请帖。
“有皇室成员私下驾临了跑马场?”子爵对皇家专用的物什并不陌生。
福兰将请帖拆开,飞快地扫了一眼,对凯特说,“抱歉,失陪一会。”
“没问题,您请便。”
跑马场最上层的贵宾包厢里,永远有一间视野最开阔的房间,属于皇家的专厢,大概是出于不久前刺客一案的影响,门前的警卫多达六人。
“殿下,伯骑士先生来访。”在验证过请帖后,为首的警卫用恭敬地声音对房间里的人说。
“让他进来。”
刚走进门,福兰就望见大小姐佩姬独自坐在软椅上,刚放下手中的望远筒,用一种似笑非笑的表情,打量着他。
“储妃殿下,你也对赛马有兴趣?”
“没兴趣,但总比待在行宫里强,那些下人们只会说:殿下,您身子尚弱;殿下,您需要我效劳么……比起看无聊的畜生们绕圈子,和聒噪的猴子在耳边唠叨,还是和有趣的人聊聊天比较对胃口。”她的舌头还是一如既往地呛人。
“哦,很荣幸成为你口中有趣的人,那么,想聊什么,正巧我也挺闷。”福兰问。
“你。”佩姬简洁明了地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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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章 意念与神祗 (二)
“我?”
“对,卡西莫多,你有考虑过成婚吗?”
福兰又听到了那个令他感到头疼的话题。
“梅泰娅德米,19岁,坦丁子爵家庭的次女,虽然德米子爵算不上大贵族,但他的家族年代悠久,血脉纯正;安娜莱丽索西蒙蒂,24岁,西蒙蒂侯爵唯一的女儿,而且那位侯爵没有子嗣,如果你有了后代,甚至能让他用老侯爵的头衔,换取拥有世袭权的正式伯爵身份,据我所知,他们可是对你兴趣浓厚。”“我的殿下,这让我觉得,您正在为一匹马配种。”福兰摸着下巴,发出了笑声,“很抱歉,我必须得婉拒了。”
“配种?”佩姬同时也笑了起来,“的确是很恰当的说法,贵族们之间的婚嫁,可不是为了维护血脉的纯正,与让家族繁衍得更加枝繁叶茂,繁荣昌盛么。”“单身,让我过得愉快,至少现在,我并没有组建家庭的念头。”
“但你身边可是汇集着许多娇艳的花朵,红雀剧团那位著名的团长,还有曾在你家中,见过的那只漂亮的小兽人,而且,你的前妻,也应该是位容貌美丽的女性。”望见福兰疑惑的眼神,佩姬耸耸肩,解释道,“我听闻你的女儿,虽然并不健康,但也是个小美人儿,那显然是继承了母亲一方的血统。”
“无论你是觉得我在缅怀逝去的妻子,还是迷醉于花丛,都不重要。”福兰回答,“我更想追求其它的事物。”
“卡西莫多,行宫伯爵的身份,配不上你的救命之恩。但宪章的条款,制约了我赐给你更为实际的爵衔。欠别人一个人情,却不能完完整整的报答,可不是件让人感到舒服的事儿。”佩姬说。“假如你能与拜伦本土地贵族联姻,那么,宪章就有不少漏洞可钻。”
她继续说道,“又或者,你更喜欢美人?梅泰娅与安娜的确只是中人之姿,我倒有个更好的推荐,伊莎·唐·莱因施曼,我的一位表妹。刚满17岁,虽然头脑里装满了糨糊,但模样非常俊俏,至少是只裹着漂亮皮囊的猴子。”
“你真的认为,我对爵位感兴趣吗?”福兰几乎是冷笑了,他恨佩姬这种企图将旁人的一生,玩弄于股掌的态度,“说起钱,我地资产足够几辈子的挥霍;说起地位,我拥有着良好的信誉;说起爱好。我更对冒险与投资更充满激情。我能将整个世界,都当成供我游戏的乐园。
而一个贵族,只能想着家族。将人生耗费在虚无的政治上,这种生活,光想想就觉得不寒而栗。”
“标准的享乐主义者。”佩姬并没有在意福兰的语气,她兴致勃勃地评价,“好啦,亲爱的卡西莫多,我只是探试下,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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