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鸟着金漆-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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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白什鸟是普通人,她绝对会讥讽一番。可是此时此刻,金漆子的第n感指示出如果她说了,自己便不会再是这个人心里稍微特别一点的人。

    她微张开嘴,想要说什么似的……却又倏地抿住——只是昂着头,角度为钝角,生疏地咧嘴一笑,再滑稽不过,显然是跟左柚学的。

    ——因为他说了,我笑起来很好看。

    这是她充分思考过得出的解决方案:她不会安慰别人。虽然很想证实‘你是爱你的妈妈的’,但显然她插不上嘴,对于别人的家庭。她不想说对不起,因为白什鸟之前也对她出言不逊过。

    只是不想让气氛这么僵,所以就做了件沐双暖前不久教过她的一招……讨好。

    事实证明,这招很管用,白什鸟就被讨好了。证据就是他冒烟的脸颊。

    土鳖的铃声响起,金漆子忙去接,为数不多的联系人:左柚的电话,“嘶嘶——(哭泣声),漆酱——嘶嘶……太坑爹了!”

    这一下子弄得金漆子慌了阵脚,白什鸟也微微蹙眉不知情。她想了半天,就先回了句,“怎么了?”

    “男神……才怪,男神经花臣他、他又去找紫阳酱了!”

    哈?

    “原来是这样。”金漆子装作明白,“这样怎么了?”

    “然后,嘶嘶——笨蛋花臣看到紫阳酱和另一个男人亲嘴了,嘶嘶——”

    对方声音之大让白什鸟听得一清二楚,对于‘亲嘴’这个词他实在是很想纠正,太粗俗了,会教坏金漆子的。他不屑道:“拿来我听。”

    金漆子挑眉,面目表情为‘你去死,她是我的朋友’。接着又说:“然后因为花臣喜欢花店女,所以很受打击。可是,跟你哭有什么联系,吗?”

    左柚哭得更欢了,“关系大发了!反正就是很有关系,嘶嘶——明明就是我们先认识的,为什么嘛,花神经为什么要喜欢紫阳酱……虽然紫阳酱很好看、脾气好,各种完美……其实这么说来紫阳酱确实比我好,嘶嘶——”

    白什鸟在心里吐槽:最后为什么转变成了那个第三者很完美了。以后绝对不能让金漆子和她接触了,和猪呆久了,智商也会受影响的。

    “让我们来整理一下:花臣看到自己喜欢的人和别的男人接吻了,而左柚你喜欢花臣,于是为他感到悲伤,所以哭了。”

    “你把这么悲惨的事情又说了一遍管什么用啊?嘶嘶——漆酱,我流落街头了,快来捡我,嘶嘶——拜拜……嘟嘟。”

    流落街头……哪条街?
「二九。破碎的羽毛将要飞翔ⅴ
    流落街头……哪条街?

    白什鸟像是窥探过她的内心,嫌弃一句:“这么明显的答案,既然她是在花店看到的,肯定是在附近的街。”

    ……

    左柚涕流满面,一屁股坐在苍蝇虫子丛生的石砖地,也顾不得害怕了。

    人在格外伤心的时候,往往会回忆从前的美好时光,形象点比喻,就像死前经常看到的走马灯。

    左柚和花臣的相遇还要从初中讲起——

    在别人都还保留着节操时,左柚早就已经扔掉了,所以她根本不懂节操为何物。简单来说,初中时的左柚是一个完完全全的**丝(现在也是)。

    噼噼啪啪一行人加**跟班儿左柚在操场找个地方就坐,为的就是观看同年级的男生篮球pk赛。

    至于为什么说左柚是跟班儿呢,因为她压根就没有花痴的习惯,介于不去有损小伙伴之间的情谊,便跟着了。

    在她人叽叽喳喳‘啊啊好帅~’的时候,**丝左却在抱着一罐哇哈哈八宝粥津津有味、一脸幸福地喝起,喃喃道:“恩~的确好棒。”

    一个小女生红着脸,“小柚你也觉得很帅对吧?因为花臣他们真的太迷人了!”

    左柚舔舔嘴,搔搔头:“不是啊,八宝粥很好吃而已。”

    这一无心之举造就了之后小女生对左柚的敌意,虽然不是什么好朋友。

    被好友拉着横穿篮球场,目的为能和男生们说上话、搭上勾,左柚便拿出第二罐八宝粥,不同口味的。反正她也没兴趣,有毛球关系?

    其实左柚也并不是不喜欢帅哥,也不是像少女漫中那样的‘特殊的女生才拥有男后宫’的人,太看得起她了。只是她有着自己的喜好。左柚的经典语录就是:打篮球好的帅男生这样的设定已经腻了。弱弱的受受的娇嫩的小花花般的男生才是王道好吗?

    就在左柚再次投入到吃食的时候,一个比自己高半头的男生擦过,用带着笑意的口吻说:“粥女。”

    左柚不高兴了,你这种无聊且平凡的设定男凭毛来吐槽我。仔细观察了对方的模样,甩去一个大大滴笑脸:“你当你是小姑娘吗,还留着蘑菇头,那么恶心人的蔬菜也是醉了。”

    这一回击直戳花臣脑门,他愤愤地离开:第一次见到这么无礼的女生,早就醉了好吗!

    而在此之后,两人莫名的总是能撞见。

    真理告诉我们,在你不认识一个人的时候,你总会认为从没和那个人见过,而其实你们擦肩而过很多次;而当你认识一个人的时候,才会发现这一现象,并认为奇怪。

    请相信,这并不是命运的安排。

    每次的偶遇,左柚都可以看一遍那家伙愤愤的脸蛋,甚至直到有一天,会觉得那很可爱?而花臣每见到一次左柚,都会觉得这女人越来越丑。

    这样的奇怪的战斗一直持续到左柚发现了花臣的秘密——孟紫阳,花臣喜欢的人。

    真理还告诉我们,在你拥有一个人的时候,会觉得无所谓,心里保底他不会消失;而当这个人要属于别人的时候,才会发现他很重要。

    左柚就是这一事实的最佳例子。

    当她天天见到花臣围着孟紫阳小姐团团转,并面带微笑时,大咧咧的心便揪痛一下。

    脑海中,左柚无数遍地对着自己说

    ——我喜欢你,花臣。
「三十。破碎的羽毛将要飞翔ⅵ
    白什鸟把明显很烦躁的表情搁在脸上,对着金漆子一招呼:“走吧。”

    碍于心情,白什鸟走的很快,丝毫不管不顾身后的人。金漆子只能加快脚步,一路颠颠簸簸快快慢慢也算是跟上了。

    那画面形容起来:刚会走的幼鹿跟着一只长颈鹿吧。

    没有绕过重复的街道,稳稳的,视野中便出现了左柚那缕毛儿。直到金漆子看到她的正脸,才知道事情的不严重性。

    那是一张哭得一塌糊涂,鼻涕横飞,并含有各种需要打码的不明物体,呃,还咀嚼着食物的脸……

    “你在吃饭。”金漆子冷眼。

    “是啊,我饿了,伤心的人不听慢歌知道吗。”左柚嘟嘟囔囔道。

    金漆子慢条斯理地说:“吃饭和听慢歌没有联系。”

    左柚一眼便看到闪瞎人狗眼的白什鸟:“鸟君怎么也来了?”

    白什鸟:“我昨天住在她家。”

    一块面包屑掉落到石砖与石砖之间的缝隙,左柚发狂道:“漆酱你不能这样啊!就算再怎么无节操无良心,也不能堕落到如此地步啊!”

    高大的长颈鹿君无语:我有这么烂吗。

    随即他又想:一直对自己的印象就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不过作为一个优秀且高智商的人,要随时总结自己的优缺点,是时候做一做自我反思了。

    砰砰——这时所有人都意识到了一个问题,我们好像还没有开始正题。

    “蘑菇男呢?”金漆子先开的口,她最讨厌浪费时间在这么点点点的事情上。

    说到这儿,快要消失的伤感情绪又涌上左柚的心头,“不知道,看他拿着一束花单膝下跪给紫阳酱,被说了什么就一副丢了魂儿的样儿,我去拉了一把他,你猜怎么着……”

    面对这一关于情商的问题,金漆子思考再三,刚要出口,左柚就又接着说:“他甩开我了。”

    啊嘞?跟我的答案怎么不一样。

    白什鸟斜瞥了眼面瘫的她,读心般地轻声道:“那不是用来给你解答的,是平凡人类一种感情的诠释和发泄。”

    金漆子昂着头也同样瞥了白什鸟一眼,“你的情商很高吗?”

    “看起来是这样的。”照着少女心的书解答的,果然完美。白什鸟暗喜自己真是一个机智的人。

    他接着说了一系列自己其实并没有理解的书面语言:“你追过花臣吗。”

    对方一愣,口吃道:“貌似……大约……没有,吧?”

    “那你凭什么认为花臣会属于你。”

    “呃,这个嘛……”一向有理的左柚陷入苦思冥想。

    对啊,我连告白都没告,人家凭毛喜欢我咧?

    现在左柚的感觉是世界真美好——豁然开朗了。

    白什鸟都觉得自己快被自己帅晕了,在向来弱爆了的情感,还是少女情方面,居然能够开导成功一个人,实属不易。果然还是自己有天分,真是沉睡中的狮子。

    左柚倏地站直,“太感谢大神了,我去告白啦,祝福我吧。漆酱~拜拜!”

    她似有志气实则心里打鼓没底,告白这玩意儿咋弄咧?

    直接说我喜欢你……太土鳖了吧?

    被剩下的二人打着冷风,呼呼的那种。

    只是,送走了一波麻烦,另一波又来了——

    “白什鸟,我说了要去你的公寓。”

    看似平静的灰蓝天空被一道专属职场女性的厉声划开,露出它其中的波澜壮阔……
「三一。破碎的羽毛将要飞翔ⅶ
    这个女人窝着卷卷的短发掠过脸颊,黑得纯净,衬着严肃。眼底的肃清被夏日的热气呼得褪了色,似乎掖藏着什么。涂抹得艳丽的红唇一张一合:“白什鸟,我说了要去你的公寓。”

    她似乎很惊讶金漆子的出现,想想也是心酸,这小子的女人缘一直不好,从没见过他身边伴过姑娘……曾几何时,还一度认为他喜欢男色。

    其实她是个开放的人。

    与其对视一秒,就像碰了什么不吉利的东西,白什鸟迅速挪开目光来。他小孩子气却又无比正经地喃喃道:“……白妃。”

    金漆子跟着附和喃喃:“你的妈妈。”

    “难得大脑被开发,可惜敏锐得不是地方。”

    “傻子都能看得出来。”金漆子停了一瞬,“哦,我忘了,你是个连帮一个少女解决问题都需要看教科书的人。”

    白什鸟尴尬地撇撇嘴:“你当时不是很崇拜我。”

    “当然是不让你太过伤心,逢场作戏而已。”

    白妃女士踩着合适高度的高跟徐徐而来,停在与白什鸟相隔一米的地方。听不出任何感情,“这是你的女朋友?”

    金漆子仰头侧看他,这个时节是我答还是他答?

    结果,金漆子脱口而出一声“不是。”白什鸟却轻轻点了点头。

    白妃疑惑,这么快就被女朋友甩了?

    本想着调侃调侃这位上“幼儿园”的小女朋友,可话一到嘴边却又变了样:“你的学业呢?为了感情而舍弃未来的人愚蠢至极,我不是一直这么教你的吗。”

    白什鸟不想理她,却又无法忍受这个女人像对弱智儿童一样对待自己,所以才不想和她接触。他叹了口气:“我的智商比爱因斯坦还高,这么无根据只是很顺口的话能不能不要再和我说。”

    ……

    我的爸爸妈妈离婚了,在很早之前就离婚了。要说多早,在我三岁左右吧。没有很想大哭一场,只是默默地悲伤。因为哭也没用,这是无法改变的定局。就像三角形的定义必须是‘三条线段收尾顺次相接’一样,少了个‘顺次’都不行。

    以前的妈妈很好,很温柔,除此之外我再也想不出什么形容词了,已经足够了。她是一个在职场呼风唤雨的女总裁,不是嫁给总裁的女的。以前的爸爸也很好,很幽默。他是一个大学教授。而我是他们引以为傲的儿子,一个智商很高的天才。

    这段是我在上幼儿园时写的一篇微型作文。

    白什鸟一见到此时跟彼时对比起来相差甚远的妈妈,被淡定的碎迹一点一点包裹起来的心脏就会受到重重锤击。

    简单来说——就是心痛。

    他从来不认为自己和那些先天缺胳膊少腿(白什鸟的很残忍的说法)的孩子,或者父母双双出车祸的家庭比起来,自己怎么怎么可怜。他只是很简单的,很普通的没人爱而已。

    与此同时,白什鸟也不会爱别人。

    “金漆子,我爱你。”

    这句话确确实实出自白什鸟之口,他不是随便的人,反之却是个非常严谨的人。

    高智商的本能,他想了解情商这个未知的领域,从而试探性地,就像是出生小鹿般说出了‘我爱你’。

    实验的结果,就是被拒绝了罢。
「三二。破碎的羽毛将要飞翔ⅷ
    “我的智商比爱因斯坦还高,这么无根据只是很顺口的话能不能不要再和我说。”

    白妃接下来准备应付的一系列作为严母的话瞬间被噎了回去。

    咳咳,不愧是自家儿子。

    “今天我去你那儿住。”

    金漆子本以为没自己啥事了,前脚刚准备默默退开,白什鸟大神就后脚来一句:“不要。”然后一把扥住金漆子的后领子,“我们在同-居中。”

    这一举弄得白妃一惊一惊的,如果非要形容那种感觉的话,就像是突发糖尿病的正常人。

    金漆子背对着白什鸟小声呼呼:“喂,既然你的智商比爱因斯坦高,就应该保持理智。”

    那人哼哼,一副‘她不给我糖,我就不跟她和好’的架势道:“你应该明白,如果我真的丧失了理智,你的初吻就不保了。”

    金漆子呼一口气:我是一颗石头,不会说话。

    白妃待理智冲散震惊后,也算明白了。根本不是什么女朋友,根本不是什么同-居,就只是想躲着我,不想见到我。

    她木讷地说了声:“我知道了。我住旅馆。”转身之际,想了想后又加了句,“别太玩过了,毕竟你们还是上学的孩子。”

    “……走吧。”白什鸟的口气映射着悲伤,熙攘的街道仿佛就为他拉长的破碎阴影而黯淡。曾经他的高傲、自负像裹了冰霜,那么光彩熠熠的肩晨也不自觉地脱落。

    他认为自己没有人爱,其实只是没有发觉。

    金漆子和他就离了几步远,和他的妈妈也离了几步远,那两个方向明明就在同一直线上,却背面而行。她从来不管这么无聊的事情,这么无聊至极的事情。

    我是不会管的。

    可是——矮小的少女信步追上白妃,头顶刚刚到她的胸前。

    她拥上这个受伤到心灵摇摇欲坠的女人,用一种清而淡的语气缓缓流出:“妈妈,我爱你。”

    白妃怔住,金漆子又接着说:“白什鸟的梦话。就这样。”

    话落,金漆子看着不坦诚的女人踩着高跟奔向怒瞪着她身后某个人的儿子,习惯的讽刺话语也终究会不习惯。

    白什鸟接住她,瘦弱的颊蹭了蹭自己的脸庞,粗糙的指粗鲁地抓了抓自己的头发——啊,曾经的妈妈变成了现在的妈妈。

    高大却幼稚的少年回抱住他的妈妈,轻声喃喃:“世界上最喜欢的人就是你了。”

    ——那是他小时候经常嘀咕的一句话。

    人类都是傲娇的,坦诚相对也许只需一句话。

    金漆子还是第一次觉得白什鸟像个普通的大男孩,其实也不算普通,就是和自家妈妈在一起的时候显得非常极其分外很弱智。

    没有太大的感情波动,可能是因为金漆子一家都是面瘫吧。

    白什鸟是和妈妈对着话呢,可是眼睛却是一直盯着金漆子,弄得她毛骨悚然的,便讷讷地离开了。

    霎时,她身后不远处,幽幽地传来一声:“如果你有足够的胆量和智商能在以后不让我找到你且杀了你,你可以走。”

    收回刚要卖出的一步,金漆子面瘫着想:不是害怕他。仅仅因为我只有智商而已。

    【黎藜君(作者):比较普通的亲情篇,写的不太好请见谅。】
正文 「三三。寂寞森林中的曙光ⅰ
    【这篇故事告诉我们,大外甥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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