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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奥运队-第4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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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正点啊!那胸,就像俩大馒头似的。那脸蛋,就像是花儿一般,李衮的眼睛顿时就直了,在喧闹的音乐声中,甚至都能清楚的听见自己心猿意马的心跳。

    “秋姐,我什么时候上场!”见得来人,乐和站起身来,不卑不亢的问道。同时介绍一下宋万几人:“这是我的兄弟,宋万、李衮、欧鹏,今儿个是给我捧场来了。”

    秋姐伸出嫩藕也似的小手,与欧鹏等人逐一握手。

    握着软绵绵的小手,李衮是真的舍不得松手,秋姐抛出一个媚眼必杀技,趁着对方神思荡漾的时候,这才抽回小手,打一个手势,便有服务员流水价的送上啤酒来。“既然是乐和的兄弟,大伙儿今天随便喝,所有费用我包了。”

    李衮何曾见过这种职业妈妈桑的风情,一个个痴痴傻傻,早就忘了囊空如洗,便要逞那英雄气概,连连摆手拒绝:“秋姐不必客气,些许酒钱,咱哥们还是掏的起的。秋姐只需赔我们哥几个喝上几杯,就算是很给面子了。”

    “好吧,一会儿得了功夫,一定陪大伙儿乐呵乐呵。乐和,准备上场。”秋姐也不坚持,提醒一声乐和上场,扭头离去,转身之时,满脸笑容已然化作不屑:“一群乡下土包子,也敢惦记让老娘陪酒。真是不知天高地厚。”

    全场灯光越来越暗,乐和握着一只铁笛,悠然步上舞台正中。一缕金色光芒洒在他的身上,乐和的身影显得有一些萧瑟,用不着装腔作势,乐和低头凝思,沉甸甸的沧桑感,无端让人生出了凝重的感觉。

第一百二十二章 夜店之王

    “声未扬,情先传。小秋,这是一个有故事的人!”一间特殊的包厢内,一个女人的眸子遽然闪亮。

    秋姐低着头,毕恭毕敬的回道:“娜姐,这人的身上有一种独特的气质,嗓子不错,模仿能力还非常强。”

    作为梁山的首席音乐大师,乐和对曲艺的造诣,早已达到了一个炉火纯青的地步。

    不过,梁山一帮人成天打家劫舍,大块吃肉,大碗喝酒,纯粹过着原生态的生活。乐和这个小资产阶级,其实并没有太大的用武之地。无非也就是死了人了,客串客串送葬的乐倌罢了。

    自打穿越以来,乐和猛然接受到全新的音乐形式,他的歌声,有人爱听。甚至得到了蓝黛终极妈妈桑秋姐的赏识。

    吹奏送葬曲与吹奏自己喜欢的歌曲,对乐和来说,绝对是两种不一样的心情。

    缓步踏入舞台,乐和的心情并不平静。

    荒芜的梁山、草莽的生活,为了吃饱肚子,梁山众人揭竿起义,大义凛然说什么替天行道。其实,乐和自己很清楚,这些兄弟们,良莠不齐,杀人放火无恶不作,根本就没有几个好东西。不过,他也知道兄弟们的难处。摊上那么一个狗皇帝,佞臣当道再加上天灾**,如果不造反,他们也没什么活路。

    上了梁山,勉强能够吃饱肚子,乐和闲暇时分也想吹奏几曲,唱上几声。但是,曲高和寡,他的音乐,对梁山这帮粗人来说,不过是对牛弹琴而已。

    在那个时候,戏子伶人,是让人瞧不起的。一来而去,乐和也就失去了吹奏的兴趣。

    但是,一个偶然的机会,让他穿越到现代,领略了先进的音乐,见识了现代人对音乐的痴迷。

    对他来说,这是一个难得的机会,他喜欢歌唱,喜欢弹奏,喜欢以乐悦人,在内心深处,他隐隐有所彷徨。

    大哥宋江在私底下不止一次的对兄弟们说过,此番穿越,不过是梦境一场,乃九天玄女娘娘布置的任务,让大伙儿在幻境中修心一场,待得梦醒了,还得继续替天行道的大业。但凡公孙胜寻得法子,大伙儿怎么来的,还得怎么回去。

    乐和很迷惘,有一点分不清楚,现在的生活,究竟是不是梦中幻境。他不想回梁山,他甚至都不愿回想早前打家劫舍的生活。

    穿越后,乐和相当于是两世为人。他很珍惜现在的一切。

    他担心,一旦公孙胜寻得回宋的法子,他将毫无反抗的从梦中醒来。

    乐和自幼曲艺精熟,是一个非常有水平的武生。再加上本身就有功夫,身手不凡,被选入蹦床与自由体操两个项目后,他轻易将曲艺的艺术美与运动的刚性美结合起来,在这两个项目大放异彩,引起了国家体操队的注意,如今已是这两个项目的不二人选。

    而此刻,乐和则全情投入自己的演奏。

    过一天,算一天。

    过一天,少一天。

    金色的光芒从头顶洒下光辉,乐和将铁笛凑到唇边,略一凝思,笛声悠然响起。

    夜店中吹奏笛曲,而且没有任何伴奏,本来就是一件很另类的事情。

    偏偏的,全场观众却没有任何一个人觉得有不和谐的地方。

    这一缕笛声,饱含着对生活的向往,饱含着对命运不公的抗争,饱含着对亲人的眷恋,饱含着对逝者的追思,便似一颗种子,在全场观众心中生根发芽,各自演绎出自己的喜怒哀乐。

    神秘包厢中,秋姐与那神秘的女贵宾,怔怔的流下了眼泪。

    舞池中,正自群魔乱舞慢摇着躯体的人们,也仿佛被一种神秘的力量所左右,一个个失魂落魄,有人想起了伤心的事情,甚至蹲在地上低声抽噎起来。

    就算拿不到小费,老娘也不想再忍受这头肥猪的咸猪手!公主小枚,厌恶的将顾客尚迪的手推到了一旁。

    为了成名,自己究竟付出了多少宝贵的东西,值得么?娜姐泪流满面,反思自己的人生。

    一支北宋小曲,时隔九百年后响起,原汁原味,满蕴着古风古情,让人深思,让人入迷。

    “不过是一曲《离娘曲》罢了,瞧瞧这帮人,一个个泪流满面的,真是没有见过世面的土包子。”这首曲子,乃宋人嫁女所吹奏,欧鹏与宋万相当的熟悉。

    一曲奏罢,当真是余音绕梁,乐和的吹奏技巧,直接震慑了全场。

    这是一个没有重金属喧嚣的夜晚。

    随后,乐和又清唱了几首北宋小调,清越的歌声,古朴的词曲,深沉的感情,让全场观众目瞪口呆。

    他的歌声很干净,便仿佛一缕清风,拂去人们身上的铅华。他的歌声很忧伤,一如伶人的自怨自艾。

    舞台四周,一个个公主哭得稀里哗啦,将脸上的脂粉搞得乱七八糟。

    在这种地方讨生活的女子,谁没有伤心的往事,谁没有不得已的苦衷。分外觉得乐和的歌声中,那种深入骨髓的痛楚。

    “乐和这小子真是可恶。”李衮没心没肺说道:“非得唱一些哀婉的小曲,把这些妞儿的妆容都毁了,真扫兴。”

    “这个人,必定能够大红大紫!”娜姐的眸子中,有奇异的光芒在闪耀:“小秋,你安排一下,我要和他见一面。”

    秋姐点点头:“我一会儿就把他带来。娜董,您这是看上他了?听那小子说,他是卖艺不卖身的。”

    娜姐笑着捶打秋姐一拳:“小秋,你个没正经的。我的年龄,当他娘都绰绰有余了。这种小鲜肉,经不起怎么折腾的。这个乐和,我看好他!如果他愿意的话,我不但要把他打造成夜店之王,还要让他参加华人好声音,让他大红大紫,成为一颗冉冉升起的巨星。我要让所有的人知道,尽管不在台前,我娜姐要想捧红一个人,仍然是易如反掌的事情。”

    乐和的歌声带着奇异的魅力,冷静中蕴含着狂热,让全场的观众痴狂,一个个花篮,流水价般送上,将舞台堆成了花的海洋,一个个浓妆艳抹的女子,满含着热泪,呼唤着乐和的名字。

第一百二十三章 血光之灾

    乐和沉浸在音乐的氛围中,心中一片空灵。

    在这一刻,他仿佛陷入一个奇异的境界,心中无喜无悲,甚至忘记了自身的存在,仿佛在这天地间,他就是一抹跳跃的音符,自由自在,无拘无束。

    忽然间,人群中传来一阵吵嚷,乐和顿时被惊醒,再也找不到那种空灵的感觉。

    乐和皱了皱眉,抬头望去,只见一个高大的男子摇摇晃晃走到近前。

    吵嚷声,正是此人随从推开舞台附近围观人群引起的喧嚣。

    这人身着奢华,一副轻佻的模样,拎着一瓶洋酒,酒气熏天。奇怪的是,保安瞅着此人无礼的举动,却并没有制止,反倒各自退后几步,挡住了骚乱的观众。

    “小子,唱得不错。来赏你一瓶好酒。”高大男子拍了拍手中的酒瓶,“马桑德拉雪利酒,55年的。平时很难买到呢。”

    难得的乐感被此人破坏,乐和的心情很不痛快,再一瞥这人手中的半瓶残酒,脸色越发难看了。

    他才不管马桑德拉究竟是个什么东西,请我乐和喝酒,总是一番好意。虽然打扰了音乐的感觉,却也能够谅解。

    但是,这家伙提着半瓶残酒让自己喝,这就太侮辱人了。乐和不觉攥了攥拳头,心中愤怒的火焰开始燃烧。

    “不好了,谁把赵日天这条疯狗放出来了。”娜姐的脸色一下子变得很难看,对秋姐说道:“赵日天发起疯来,谁的面子都不卖,小秋,这事我不方便出面,你去处理吧。切记提醒那个乐和不要冲动。要想在娱乐界中发展,赵日天这种疯狗可不能惹啊。”

    “赵家的力量太强大了。”秋姐也是一副无可奈何的表情,“其实赵日天这小子还不是特别的坏,关键是他那几个跟班,为虎作伥的,实在是太坏了。娜董,我这就处理去,希望乐和那小伙子,能有点眼力劲,知道什么人可以惹,什么人不能招惹吧。”

    “曲由心生,乐和那人,估计也是个宁折不弯的性格。”娜董柳眉皱成了川字,这个昔日红遍大江南北的女人身上,岁月留下了沉重的影子,“否则的话,我也不会着急让你出面了。”

    “对不起,我不会喝酒!”乐和并不是个特别喜欢惹事的,尽管心中气得不得了,却仍然克制着自己的情绪。

    “不会喝酒?”赵日天一愣,仿佛被对方拒绝,大大出乎他的意料,瞪着眼珠子大声道:“我赵日天请你喝酒,你竟然说不会!”

    话音刚落,便有一个身手相当利索的光头男子窜向前来,随手一拨,推开挡在乐和面前的数名女子,龇着牙对乐和横眉竖眼道:“小子,赵公子请你喝酒,你就得把这瓶酒给我一口气干了。会不会喝酒,那都不重要。会得喝,不会,也得喝!”

    话音刚落,便听有人娇声招呼道:“哟,原来是赵公子大驾光临。您这来前也不打个招呼。招呼不周,可不要埋怨哦。”

    说话中,秋姐扭着杨柳细腰走向前来,眉梢一挑,不动声色给乐和使了个眼色,“小乐,在帝都,赵公子大名鼎鼎。排队想要宴请日天公子的人,起码也能从三环排到四环呢。赏你一瓶55年的马桑德拉雪利,那是真的看的起你。知道这一瓶酒多少钱么?你在这里演出半个月,挣的钱,也不够半瓶酒钱呢。承蒙赵公子看的起,还不谢谢人家。”

    “秋姐,这才多久没见,你这身段,越来越丰满了。”赵日天不屑的瞥一眼秋姐,调笑一声,复又将手中酒瓶杵在乐和的胸前:“小子,可别敬酒不吃吃罚酒。给你五秒钟时间,如果没有将这一瓶酒喝光,就不要怪我赵日天不给面子。”

    光头男子将指骨捏得噼里啪啦作响,威胁之意一览无余,不怀好意的瞪着乐和道:“小子,你不过是个酒吧歌手而已,放在过去,那叫戏子,别给脸不要脸不识抬举啊。”

    “对不起,我没有喝残酒的习惯。”乐和摇摇头,神色淡然,一如他的歌曲,宠辱不惊。

    “真要请我喝酒,请拿一瓶新酒。二锅头也行。”乐和淡淡说道:“洋酒有股尿骚味,我不喜欢。”

    “哟嗬,竟然说马桑德拉有尿骚味。”赵日天大怒,“小子,你这胆挺肥的啊,竟敢讽刺我们。”

    秋姐暗呼不妙,连连给秦漠然使眼色,媚笑着对赵日天说道:“赵公子,你是有身份的人,何必跟一个小小的驻唱歌手计较呢。他们这种人,喝的从来是低级的假洋酒,还以为所有的洋酒都有尿骚味呢。”

    赵日天是越看乐和越不爽,挥手将秋姐拨拉到一旁:“老女人,别在老子面前叨逼叨。谁敢惹我赵日天不高兴,我就让谁不高兴。”

    光头男子眼珠一转:“日天,这家伙狂的没边了,要不,我给他来一瓶37度的有机酒,让他尝尝,什么才是真正的尿骚味?”

    赵日天拍手叫好。

    那光头男子便即拉开裤子拉链,取了一个空瓶在手,当众就给尿了满瓶,神色不善的一瞅乐和,狞笑道“小子,把这瓶有机啤酒,给爷干了!”

    帝都后海,一处庞大的四合院。

    建筑古风古色,空气中荡漾着淡淡的清香。

    在帝都的核心区域,拥有这么一处四合院的主,绝不单单是有钱那么简单。

    夜色中兀自残留着冬天的寒气,室内却是春意浓浓,一名精神矍铄的银发老者,正自宴请客人。

    银发老者坐在主位,自有一种不怒而威的气度,下首坐着两人相陪。

    这两人可不简单,一人是帝都政法系统的扛把子张力,随便说句话,就能搞得政法系统鸡飞狗跳。另外一人则是国家发改委的一名司长,名叫孔离,经手立项的经费,最少也是以‘亿’为单位。

    客位坐着一名仙风道骨的家伙,一副道貌岸然的模样,正是神棍公孙胜。

    “承蒙赵老盛情款待。我公孙胜就不妨直说了,还请不要见怪。”公孙胜屈指一番算计,猛然睁开眼睛。

    “公孙先生神算,还请直言!”银发老者叹息一声:“我这个孙子,实在是不令人省心。”

    公孙胜点点头,说出一番话来:“日天公子骨骼清奇,为人豪放……,不过,小人太多,本月有血光之灾!”

第一百二十四章 全武行

    “血光之灾?”赵老一惊,赶紧追问道:“可有性命之忧?”

    在帝都,赵家的势力令人恐怖。不过,赵家的人丁却并不兴旺,到了赵日天这一代,也就他这么一个嫡系的男丁了。以至多有骄纵,成天游手好闲,惹是生非。

    此刻听得这一根独苗有血光之灾,赵老可吓得不轻,端着杯子的手都微微颤抖起来。

    张力张书记安慰道:“赵伯不要担心,日天的常随中,好几个都是特选的人物,身手了得。有他们在,出不了岔子。公孙先生,您不妨再算一算,可别惊着赵伯。”

    公孙胜翻翻白眼,自顾自端起茶杯慢慢品尝,对张力的话,根本就没有搭理。老神棍一脸傲慢,根本就没有将面前这个帝都炙手可热的人物放在眼里。

    张力神色不动,眸子深处,怒火闪耀。

    “张力不要无礼。”赵老打圆场道:“公孙先生,是唐总理介绍的高人,一身本事神鬼莫测……”

    说话中,便见有人在不远处张望。

    “老孙,在场都没有外人,有什么事直说,在那探头探脑的做什么!”赵老眉毛一拧,呵斥下人道。

    “日天公子被人打了,大腿骨折,刚送到301。”老孙战战兢兢禀报道。

    且说赵日天的跟随拉开裤子拉链,取了一个空瓶在手,当众尿了满瓶,神色不善的一瞅乐和,狞笑道“小子,把这瓶有机啤酒,给爷干了!”

    赵日天拍着手,大笑道:“王根,还是你小子会玩。对,让这哥们干了这瓶,否则就打断他的狗腿……”

    乐和的歌声,让众人迷醉。

    眼见得乐和被人威逼,便有好几名浓妆艳抹的女子走到赵日天面前说情。

    结果毫无意外,被赵日天一人一个大耳刮子,便再也没有人敢于上前说项。

    包房中,娜姐叹息一声站了起来,她想要捧红乐和,如果真的爆出曾经被逼喝尿的丑闻,那就是另外一种意义上的网红了,即使乐和有再高的音乐天分,摊上这种人生污点,发展必将受到局限。

    在场之人,也就她还有点薄面了,也不知道能不能震住赵日天这个疯狗。

    当娜姐掀开包房珠帘的时候,现场的冲突已经升级为一场全武行。三名彪形大汉,突兀的出现在赵日天的身边。

    这三人正是李衮、欧鹏、宋万三人。

    一开始,三人还道是赵日天好心赏酒,心中并不为意。听得这一瓶马什么桑什么的酒值好几万,李衮还情不自禁的咽了口唾沫。

    待得那光头男子灌了一瓶骚尿,非得威逼乐和将之喝下的时候,这可捅了马蜂窝了。三人一拍桌子就站了起来。

    欧鹏摩云金翅的名号可不是白叫的,他的动作最快,第一时间出现在光头男子的身旁,劈手夺过对方手中的尿瓶,顺手一砸,啤酒瓶狠狠的敲在对方光溜溜的脑袋上,‘砰’的一声,酒瓶爆开,骚尿四下溅开,淋得光头男子满头满脑。

    不过,这小子也是个身手不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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