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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女公寓-第13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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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华要让兰兰知道,在他面前,即便是再倔强的女人,也要对他俯首帖耳,也要乖乖的听话,否则——不但是她,就是她的家族,也将死无葬身之地!下场连狗都不如。



第四百二十章 马凌!
  “嘿嘿嘿嘿……”
  摇摇手中的红酒,看着一架直升机自大厦的顶端起飞,秦华发出了阴冷的笑声。
  “咚……咚咚……咚咚咚……”
  就在秦华志得意满,用俯视苍生的眼神,鸟瞰大地的时候,一阵熟悉的敲门声传来。秦华一皱眉头,知道又是自己收留的那只贱狗来了。冷冷道:“进来!”
  “吱嘎”一声响,只见一个身材高大,同样容貌不俗,看似大家公子的男人走了进来,满脸恭敬的道:“秦公子,没打搅你吧?!首都JB那边又传来消息了。”
  “唔!什么消息,说出来!”秦华看也不看来人,小小的抿一口红酒,甘甜爽口的液体留入他的肠胃,带着股暖绵绵的气流,却温暖不了他的心。
  “那个一直与秦大人作对的总理,座下的一个大员将要来HS市调查我们偷运军火的事情,而且手里已经有了于我们不利的证据,你看……”男人恭敬的问。
  “嘿嘿……是么?既然来了,那……就别让他回去了……”秦华扶了扶鼻梁上的眼睛,感觉这个动作很绅士,也很斯文:“不过,我们是讲法律的人,从不干那种杀人的勾当,所以……你应该知道怎么做了吧?”
  “知道,把他打成植物人,让他再也不敢来骚扰我们了!”男人恭敬的回答。
  “恩,很好!”
  秦华回过头来,眼睛紧紧的盯着男人:“告诉你,只要跟着我,办事办得让我满意的话,不但是你,即使是你当年那个该死的家族,也有机会全面复兴的。你应该知道这个道理吧,马凌?!”
  “知道!”马凌回答得干净利落,低着头,眼中散发着蛇一样的寒冷气息。
  ……
  自从李勇与李进走后,胡风好些天都是无精打采的样子。他现在除了躺在床上睡觉,就是在屋子里上网,却找不到能和他聊天的人。
  昨天他从网上得知,那天自己撞见的夏依,将于两日后,与无数的社会名流一起,参加一场在HS市东方明珠举行的慈善会。他现在在犹豫着,是不是等两天后,自己也去那个慈善会上看看?顺便也好偷偷的看看夏依的?!
  不得不说,虽然胡风打算不问世事,专心修炼自己的永生之道。但自从那天在公园湖边见到初恋情人后,他那颗寂寞孤单的心,居然又有了要活络开的感觉。有了那种对感情的渴望与向往。
  这几天,胡风侧转难眠,脑海中想到的人,除了夏依之外,居然都是当年公寓中几个大小姐的身影。但想得最多的,还是那个自己最最深爱的雅袖,她的刁蛮,她的任性,她的可爱,她的感性……
  “咕咕……”
  然而,就在胡风想自己的梦中情人想得入神的时候,他的肚子却叽咕叽咕的叫了起来。似乎是在提醒胡风:老大,我已经两天都没吃饭了,你能不能行行好,好歹把我填饱吧?!
  感觉到肚子饥饿难耐,胡风才从天马行空的思绪中回过神来。他突然记起,自从三天前李勇送过一次红烧肉给他吃外,自己已经好几天都没有进食了。他刚想起身出去吃点东西,但一想,却又颓废的坐倒在床头了。因为他突然记起,自己之所以这几天都没出门去吃饭,是因为兜里没钱去买米下锅了。
  该死,这真是一分钱难道英雄汉啊。
  胡风大声的诅咒着,却又半点办法也没有。除了一些真正的灵丹妙药之外,他已经没什么东西卖的了。更何况,他经常去的那家药店,开给他的价格总是贼低,卖了不如不卖。换别的药家卖吧,人家又不信任他药的疗效与功能,开的钱只能更低。思前想后,胡风干脆不再去卖家当了。
  眼看着真要再不出去赚钱的话,恐怕非饿得皮包骨不可,虽然他修为通天饿不死,但总归是不雅,更何况肚子整天叫唤,也确实难受不是?!
  所以胡风决定,为了自己的明天,他必须去工作了。主意一定,胡风也不耽误,反正现在无事可做,除了上网聊天之外,他再也没别的什么活动,当下便找了一套李勇前几天特意帮他买好的像样点的衣服,再第一次仔仔细细的整理了一下自己的着装,便关上门出去了。
  走在繁华热闹的大街上,胡风第一次找到自己不算个另类的感觉。不但没了前段时间别人瞧见他时的厌恶神色,也没出现方圆五里地内渺无人烟的迹象。难得让胡风有沾沾自喜的机会。
  来到一家招聘员工的酒吧门前,胡风仔细的瞅了瞅那个招工简介,说是要招什么扫地工,还有什么递茶水的,还有收银员,都被胡风摇摇头给否决了。幸而后面要招收保安若干名,工资每个月两千块,正好是胡风当年的老本行,胡风欢喜的打了个响指:OK,就去应聘保安了。
  兴冲冲的跑进了那家酒吧,胡风本以为凭借自己高大的身板,魁梧的体魄,再加上迷人的气质,而且更难能可贵的是还有工作经验,拿下这工作应该是小菜一碟才对。然而,当胡风走到招待人员面前,把自己的来意说出来时,却见人家手一伸,第一件事就是要文凭,第二件事情,则是要身份证。
  当胡风听说这干打架维护治安勾当的保安活儿,居然也要文凭与身份证时,顿时傻眼了。不是说他没有文凭,而是……而是他才活过来几天,身上别说是文凭了,就连身份证也没有的,真是见鬼了。
  眼看着唾手可得的工作,居然便这么莫名其妙的丢掉了,胡风郁闷无比。他懊恼的走出KTV的大门,寻了整整十家招收员工的场所,无一例外,都是一要文凭二要身份证,气得胡风都要跳脚骂娘了。
  这什么事儿嘛!不但保安和站岗的需要大学本科文凭,现在连打杂扫地收银员,都他妈需要大专文凭。活见鬼了,难道国家好不容易培养出来的人才,如今已经贱价到这种端茶倒水的地步了吗?!
  想不明白,胡风只能摇头苦笑。他就奇了怪了,这种超级大都市,需要身份证可以理解,但那种基本上不需要脑力,只要是个人就能干的活儿,也有要文凭的必要吗?!切……无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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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二一章 刺杀
  想不明白,胡风只能摇头苦笑。他就奇了怪了,这种超级大都市,需要身份证可以理解,但那种基本上不需要脑力,只要是个人就能干的活儿,也有要文凭的必要吗?!切……无聊!
  再走了两家应聘的店面后,依旧成功无望,胡风肚中又饥又饿,烦躁无比,当下也不想再去碰一鼻子灰了。干脆在繁华的闹事区,随便找个地方就坐下来歇息。
  胡风舒舒服服的坐下来后,便拿出他的经典大前门牌香烟,旁若无人的抽了起来。
  这边胡风抽烟抽得爽快,与胡风不过百十米的街道对面,此时正有一名眼带墨镜的中年男子,自一家餐厅里走了出来。男子五十岁上下的模样,干练精神,咋一看,就给人一种强硬而又冷漠的味道。
  如果胡风发现他的话,就会认出他是自己曾经的老熟人——含功!
  公安部门的高级领导,早已经调到公安部当副部长,如今奉命来HS市调查一赃军火大案的含功。
  前天,含功才刚从首都乘坐飞机抵达HS市的。他现在在调查一件牵涉非常广阔的军火走私案。HS市的警察局居然调查不出结果,只能由他这个副部长亲自带队出马了。只是,几天的调查,案件依旧没有任何的头绪和进展,让含功伤透了脑筋。
  刚才他在餐馆里吃了顿饭,此时见时间也不早了,想到下午还要召集HS市的全部警察系统高层开一个大会,心中有点烦闷,正要开车离开这儿时。
  突然,含功眼神敏感的捕捉到了一丝不对劲。他发现有几辆崭新的黑色小轿车静静的向他驶过来,隐隐的对自己的车子形成了合围之势。透过玻璃窗看去,只见车子里都坐着身穿黑衣黑裤、光着脑袋的大汉,看他们眼中放射着狼一般邪恶的目光,绝无好意。
  看着眼前情形,含功悚然一惊,知道肯定是有人要对付自己了。他手心捏出汗来,知道再不走的话,恐怕自己将再也走不掉了。一念至此,只见含功猛然把手里的车钥匙一甩,丢向了离自己离得最近的车子,嘴里一边大喊着:“杀人了!杀人了!”一边便向着一个闹市区没命的狂奔。
  含功成了精的人物,知道先发制人的道理,但此刻处于非常时期,任何的危险,都要提高到威胁生命安全的高度。此刻虽还未看到这些家伙有出手的意思,但他相信自己的眼睛与直觉,这帮家伙,绝对是一群战斗力强大的杀手!是要来猎杀自己的。
  他也同样非常清楚,知道敢来暗杀自己的人,绝对不会是软角色。此刻要等待救援的话,显然是不行的。唯一逃生的办法,就是向闹市区跑去,那里的人多得很,歹徒再嚣张,恐怕也不敢在那里行凶杀人吧?!
  一边跑一边想,含功现在有点后悔自己没有带随从在身边了,不然的话,今天也不可能遇见如此凶险的场面了。
  此刻含部长撒丫子往人群里跑去,那帮黑衣人也极明显的愣住了。他们没想到这个含部长如此的警惕,但含功显然低估了杀手的决心与勇气。这群杀手本来是驱车慢慢向含功靠拢的。含功这一声喊叫,知道他发现自己这伙人的踪迹。明白行踪败露了,再要隐藏的话也没意思。干脆猛一踩刹车,八辆小轿车内,立马冲出了近三十的黑衣大汉,手里俱都拿着恐怖的大砍刀,连招呼也不打,就异常凶悍的向含功追杀而去。
  此情此景之下,含功也暗暗心惊肉跳。他百忙中双目一扫,发现这伙人腿脚极为利索。居然跑得比自己这个练家子还要快捷,不等自己冲进闹市区,早先一步把自己给堵住,围得严严实实,眼看是再冲不出去。
  “你们是什么人?”
  看着把自己围得像铁桶似的黑衣众,含功强忍住心里的颤抖,寒声问道。他想尽量拖延时间,等待惊慌失措的路人帮自己拨打110。
  但,含功想法虽好,却决然想不到这帮歹徒居然这般有组织纪律。居然都不和他废话,其中一个为头的男人用眼色示意一下,围住含功的人会意,立马举起手中的大砍刀,不声不响的就往着含功的脑袋上砍去……
  “该死!”
  看着刀子凶狠的向自己砍来,心知今日之事,绝难善了。此刻救命要紧。含功再也不想玩什么拖延时间的废话了。迅速往裤子上一拉,腰身的皮带应身而落。找准一个方向就想突围而去。
  但让含功万万没想到的是,本以为,凭借他那比当年的散打冠军李光亮也差不了多少的本事,即便来人再多,自己也有突围而去的希望。没成想,这帮暗杀自己的家伙不但纪律严明,身手更是极为了得。看见他这凶狠杀来、锋芒毕露的皮带,竟是不慌不忙。只见一个大汉寒光一闪,那把大砍刀划过一道刺骨的光芒,以刚克柔,在含功不可思议的眼神中劈中皮带,“嘶”的一声脆响,皮带应身而开,分为两半。
  “……”
  含功看见这等情况,胆颤心惊。想不到这帮家伙居然如此了得?!知道事不可为,见那破自己皮带的黑衣大汉不依不饶,乘势而来,赶紧想暴退避其锋芒。不妨后面劲风呼啸而来,含功心道一声不好,才要急速变向已然不及,但觉后背瞬间升起火辣辣的疼痛,紧接着,便觉脑袋“啪”的一下剧烈震荡,含功但觉天地一片摇晃,双目一翻,居然在一分钟不到,就被人打得晕熏,倒地不起。
  这阵子功夫,说来时长,却是极短暂的时间便发生的事情。从含功发现这帮歹徒,到被硬生生的挨了一刀,再打晕在地,前后也不过一分钟的时间。没想到歹徒身手居然这般的敏捷,时间如此之短,就把一个实力强悍的高手打得受重伤倒地,眼看着再加一把气力,含功就要身亡闹市了。
  “组长,现在怎么样?要不要把这家伙给干掉?!”看着双眼泛白,已经没了知觉的含功,一个大汉冷冷的问道。
  “不行,马大哥得到秦公子的意思,说此人位高权重,不能杀了。只消把他打成残废,脑子打坏就行。”为首大汉冷冷道。
  “是!”



第四百二二章 绝密局暗杀
  得到为首大汉的命令,早有手下拿起了手中的大砍刀,向着含功的手筋脚筋给招呼过去了。现在身处街头,即便是他们再嚣张,也需要注意点影响的。更何况,早有路人被自己这边的事情惊呆了。无数的人都开始拿手机拨打110,如果不速战速决,等到公安系统的人过来搅局,恐怕事情又得多费一番周折了。
  想通此处,这帮歹徒下手绝不留情,管你是什么大人物,先废了再说。
  然而,还没等这帮家伙的刀锋触到含功的手臂,却见一道紫光一闪,一把擎天刀芒轰然而至,带着匹练般的威力,钢制大砍刀触其锋芒,但听“咯”的碎裂声,居然被轰成了万千碎片,激射四方。
  “……”
  这一惊变,当真是电光石火,等到数十名杀手惊过神来,抬头一看,只见倒地不起的含功身边,早不知不觉立着一个衣着朴素,玉树临风的男子。此人不是别人,正是胡风。
  刚才胡风毫无形象的坐在对面抽烟,本没有注意含功的。只是当一帮子汽车围住了含功,然后再从里面出来了无数手持大砍刀的大汉来时,他才觉得不对劲了。但那时他并没有上前去干涉的意思,毕竟像HS这种庞大到极点的都市,每天都会上演着江湖仇杀,豪门恩怨,都是狗咬狗的勾当,别说自己不想管,就算是想,也没那闲工夫的。
  然而,就在胡风好整以暇的想看一场大战时,突然间听见那围在当中之人,说话的声调像极了自己的熟人,胡风这才惊醒过来。他站起身子,放眼望去,正好看见含功左右招架,却瞬息间便被这帮杀手给打倒在地。
  看见是含功遇险,胡风惊出了一声的冷汗。他可是知道含功是个什么身份的人,想不到光天化日、朗朗乾坤之下,居然有人敢明目张胆的来对付他,实在是太可怕了。
  思到此处,胡风心头刚冒起的、那种遇见老熟人的欣喜抛之脑后,眼看大砍刀要是劈实了含功,不断手也要断根筋,大骇之下,手一扬,一股气芒夹带疯狂气浪奔向黑衣大汉,人也随之一跃,向着含功冲去,稳稳立在场中。
  眼看着围杀含功就要成功,却不想半路杀出个程咬金来。这就叫螳螂捕蝉,黄雀在后。黑衣众见此时出了岔子,而且看着这来人的身手,显然不是等闲之辈,为首之人盯着胡风,双目如狼,寒声道:“朋友是谁?报上道来。难道不知道我们是在完成任务吗?!”
  “呵呵……报上名就不必了。山野村夫,即便是朋友听了我名字,也不会知道的。”胡风轻轻一笑,双目淡淡的扫视的全场,又接道:“不过,朋友只需知道地上的这人,今天我是要救定了便成,别的无需多言。”
  “是吗?!”
  为首之人目光中散发着更多的寒芒,阴测测道:“如此说来,看来朋友是硬想要与我们对着干了?!”
  “你说对了!”胡风依旧是淡淡的神情,弯腰把含功抱了起来。只是,当胡风看着含功身后,刚才被黑衣众一刀切开的大口子时,一边皱眉一边摇头,顺手一道紫气,算是暂时把含功身后的血给止住了。
  “既然如此,你只有和这老狗一起死了!”眼看胡风神色,想来真如他所说那样,是要救定含功了。为首男子知道事已至此,多说无益。手一招,趁着胡风为含功疗伤之际,无数明晃晃的大砍刀一起举过头顶,数十声怒吼传来,所有人分作天地八方,各色气道变幻,飞沙走石,铺天盖地的向胡风冲杀而来。
  “杀!”“杀!”“杀!”
  无数怒吼齐齐发作,的确惊天夺地,委实惊人。胡风看着这阵势,微微皱起了双眉。因为这阵势给了他一种熟悉的感觉。
  只是时间不再容许胡风多想了,眼见数十名身手不凡的大汉杀来,凭借手中的单刀奇阵,其威力更是几何倍增。绝对是不死不休之局面。
  迎着狂风,踏着大地,站在杀阵面前,胡风怡然不惧,手里夹带着昏迷过去的含功,不动如山。直到刀锋触及,割体生痛。暮然间,胡风爆睁双目,紫华四射,一道恍若实质的冲击波平地涌起,以胡风为中心,向四周吹拉腐朽般扩散开来,瞬间便把措手不及的黑衣众给撞得东倒西歪。
  然而,还未等胡风有喘气之机,却见那个为首大汉,居然奇迹般的冲破这一阵威力不小的冲击波,趁着胡风刚要换气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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