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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2-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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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狠狠地盯着眼前这个疯老头儿,我发现这是在和他白白地浪费时间,我不能像这样再和他纠缠下去了,我想回到我的车上去,摇下窗玻璃,然后点一支烟,慢慢地开着车子回家,其他的东西都见鬼去吧。想到这儿,我就走到洗碗槽旁边,弯下腰使出全身的力气朝着水管狠狠地踹了一脚。几乎把它的一半儿都踹断了,然后转过头来看着这家伙。
  “好了,我该走了,”我说,“我想会有人来把这里弄好的,去叫个真正的管子工来吧。”
  老家伙恶狠狠地朝着我的脸抽了一鞭子。我觉得嘴里像着火似的,火苗向上蹿到耳朵里。其他的人都瞪大了眼睛看着我。我举起一根坚硬的管子朝他砸过去,那东西从他面前划过。他一直往后退缩到墙根儿,一只手紧紧地捂在胸前。我没有去给他找点急救药来,扭头就走了。
  沿着公路向前行驶,我感觉到脸上火辣辣的。从汽车的后视镜中,我看到自己脸上有一条细长的紫红色的伤痕,嘴角肿起来了,这让我更觉得要彻底垮掉了。这件事似乎是开启了某种进程,它让我长期以来积攒起的疲惫开始浮现在脸上,我的脸色看上去不太好。在一次交通堵塞中,我发现公路上那些同病相怜的哥们儿,我们看上去几乎都是一副模样,遭遇大致相同,情况非常类似。干了一个星期乏味的工作之后,大家都感觉到很疲劳、辛苦、疯狂和郁闷。每次信号灯变绿的时候,我们都一声不吭地向前行进几米。
  我一进家门,贝蒂就发现我脸上的伤痕了。我的脸上油光锃亮的,浮肿得更厉害了。我已经没有心情去编造一段动人的故事,于是原原本本地把事情的经过告诉她了。然后我给自己倒了一杯酒,她立刻就朝我发火了。
  “瞧瞧,这就是说你出去忙活一天干的荒唐事儿。最后这种结局是必然的!”
  “胡说,贝蒂……你怎么能这样说呢?”
  “你就拿着这些从垃圾箱捡来的东西,在那些该死的蠢货面前低三下四地,不是去疏通什么下水道,就是去给人家捣鼓浴盆,你这段日子都是这么过的……你觉得自己很聪明吗?”
  “我根本就不在乎,没什么可大惊小怪的。”
  她坐得离我更近些,用一种甜蜜的语气对我说:“告诉我……你知道我最近在干什么吗?你不会……不知道吧?好吧,我在把你的书稿打出来。这些天我把所有的精力都花在这上头了;知道吗,有多少个夜晚,这件事让我彻夜难眠……”
  她的声音变得有点伤感,我给自己又倒了一杯酒,接着去抓了一把花生。她目不转睛地望着我。
  “我相信你是一个伟大的作家,难道你自己不这样认为吗……”
  “好了,别再提这些了,我累了。一个不能养活我们的人不可能成为伟大的作家。我觉得你在这上面花费的心思太多了,你在头脑发热。”
  “该死的!你不明白像你这样的人不应该降低自己身份,你难道不明白你没有权利这样做吗?”
  “嘿,贝蒂……你头脑发昏了吗?”
  她用背拱了我一下,差点把我手上端着的威士忌碰洒了。
  “不,你才头脑发昏呢!你一点道理都不懂!看到你这样虚度光阴,真的让我心里很难受。你到底怎么想的?你为什么不睁开眼睛好好想想呢?”
  我忍不住叹了口气,看来这天遇到的麻烦事儿没完了。
  “贝蒂……恐怕你把我错当成一个别的什么人了。”
  37°2(23)
  “没有,笨蛋!我当然知道你是什么人了!!但是我不明白你竟然如此愚蠢!我更愿意看到你到处乱逛,或者呆呆地发愣,我发现这些都很正常。在这儿,你整天被那些浴盆弄得傻乎乎的,你还自以为很聪明呢……”
  “我正在进行一项对关于人类关系的研究,”我说,“我想多积累一些素材……”“行了,别干傻事了!我已经对你说过了,希望能为你感到骄傲,我渴望能仰慕你,但是看起来这似乎让你感到厌烦,我觉得你好像是为了让我难受,故意去这么做的……”
  “不对,我决不会去干任何让你不开心的事儿。”
  “好吧,我向你保证,以后不再这样说了。可是该死的,你要让我理解你才行啊。我们没有时间在生活中充当各种角色了,我不认为你用这些小伎俩就可以欺世盗名。不管怎么说,你都应该好好把握住这个机会。毕竟你是一个作家,不是什么管子工。”
  “在人们眼里这会有什么区别吗?”我问。
  我们面对面坐着。她的眼神就这样向我袭来,我想她已经扼住我的喉咙了。
  “也许你给我找了个活儿,”她说,“是的,我想很有把握。但是现在,你我都一文不名。不过我可以告诉你,我是不会轻易放弃的,而且从一开始我就对你挑明了,跟一个每天晚上七点回家,唉声叹气地把工具箱往桌子上一扔的人一起生活,简直令我感到恶心,我看不起那些不求上进的人!你想像一下,下午正当我专心致志地打印你的书稿时,电话铃响了,有人来电话问你去哪儿了,因为一个笨蛋的厕所里出毛病了,你想我能不觉得心烦吗?你想想看,我挂断电话后能想些什么,你究竟算是哪路的英雄啊?”
  “喂,你不觉得这太夸张了吗?幸亏有了管子工。而且我要告诉你,与其坐在办公室里工作,还不如干这份儿差事呢。”
  “啊,天哪!你简直不可理喻!你不觉得这样做就等于是:你先让我看到了一丝希望,接着又把一盆冷水浇在我的头上吗?”
  我差点儿对她说,这才是生活中一幅最精彩的画面呢,但是我忍住没讲出来。我只是摇了摇头,去给自己倒了杯水,眼睛向窗外望去,外面天快黑了。作家依然是默默无闻,管子工也彻底夭折了。
  这场辩论之后,我自己放慢了生活的节奏。至少下午不再外出干活儿了,我没有期待着有什么结果。时间又一次在我和贝蒂之间凝滞不动了,我们之间卿卿我我,眉来眼去的,又找回了平凡生活的滋味儿。
  几天以来,当作家凌晨三点才入睡的时候,管子工早晨就再也爬起不来了。他必须特别小心,不要把贝蒂吵醒了,而且在去煮咖啡的时候当心不要一头扎进去。他呵欠连连,差点儿把下巴都打掉了。他只有到街上散步时才会露面。他的工具箱上的背带已经断成两截儿了。
  有时候,当他从外面回来时,贝蒂还没睡醒。他赶快去冲了淋浴,然后坐在一旁抽烟,等着她从梦中醒来。他注视着打字机旁的一堆稿纸,或者在一片寂静中聆听着什么,手里把玩着一双女人的连裤袜和一条裤衩,把它缠绕在床头上。
  贝蒂醒来的时候,作家的内心世界正在进行一次深刻的反思,他的嘴边挂着梦呓般的微笑。通常他们会在这时候做爱,然后一起共进早餐。对作家来说,这种生活太美了,只不过稍稍有些疲倦。当太阳高高挂起来的时候,他很喜欢躺在楼顶平台上小睡片刻,倾听街道上传来的声音。作家很潇洒,他从来不用为钱的问题发愁。他的脑子里空空如也。有时候,他会问自己是怎么写出这部书稿的,这似乎是一件非常遥远的事情了。也许有一天他还会写出另外一部,不过他真的不知道能不能写出来。他不愿意去想这些。有一次,贝蒂向他提出这个问题,他说这简直太容易了,但是这天余下的时间里,他就觉得很不自在。
  次日清晨起床之后,管子工觉得头昏脑胀的。他等着房东扭头转回来,把咖啡吐到浴室的脸盆里,这让他浑身起鸡皮疙瘩。有时候,他十分憎恨这个倒霉的作家。
  第二部分 37°2(1)
  夜晚悄无声息地转凉了,入秋的第一批落叶簌簌坠下,铺满了道路两旁的水沟。当我转来转到找一些修修补补的零活儿,来维持我们最基本的生活需求的时候,贝蒂正忙着打印最后一个记事本。一切进行都很顺利,只是夜里我常常会自己醒过来,在黑暗中瞪大了眼睛,脑子里嗡嗡直响,我躺在床上辗转反侧,好像生吞了一条蛇似的。我把一个崭新的本子和一支铅笔藏在床边,放在那儿一伸手刚好就能摸到。但是这种凌乱不堪的状态已经持续好多天了,我把自己的思想全都拧在一起,想从中挖掘出一点新的想法,不过最终什么都没有想出来,这真可以称得上是“一无所获”了。于是每天晚上,大作家都在地毯上踱来踱去。他再也找不回一点儿灵感了,这个可怜的家伙,真得没有什么创作欲望了,他甚至都不明白为什么会这样。
  我尽可能让自己相信这不过是一次暂时性的便秘,为了能给自己换换脑子,我一到下午就去干一些电工活儿。我更换了电线,安装了接线盒以及带电流强度调节器的开关,想通过这些去营造一种气氛,晚上屋里就有变幻莫测的灯光,最后刚好可以在微弱的光线中做爱。然而即使在我干零碎活儿的时候,精神也集中不起来,我必须经常坐下来喝一杯啤酒,直到夜晚来临之后,我的感觉才会好一些,变得差不多正常了。有时候,我甚至兴奋起来,那是酒精帮了我的忙。我走到贝蒂旁边,俯下身去看着她坐在打字机跟前。
  “嘿,贝蒂……看把你累得整天晕头转向的,其实最受煎熬的是我,都快变成一个性无能的废人了……”
  我觉得这简直太可笑了,在打字机盖上拍了一巴掌。
  “快走吧,一边儿坐着去,”她说,“只要你别干蠢事儿,不管说什么我都不在乎。”
  我笑眯眯地跌坐在扶手椅里,看着苍蝇在空中飞来飞去。当天气好的时候,我们就把阳台上的门打开,我把空啤酒罐扔到外面去。从我内心深处发出的信息总是这样的:“地点?时间?故事情节?”,但是我现在最发愁的,是急于找到一个能把我的焦躁不安全都带走的人。我甚至没有更多的奢求,只要能有两三页让我起个头儿,后面的事就好办多了。最重要的是先有个好的开头。我真想笑出声来,因为这简直太荒唐了。贝蒂摇了摇头,笑了。
  从那以后,我开始在家做饭,所有的烦恼都化为乌有了。我带着邦果出去买东西,新鲜空气可以让我清醒过来。如果在我打碎鸡蛋和炒韭菜的时候,还能够兴奋得胡言乱语、不知所措的话,那就真得不用担心什么了。我特别期待着能坐下来和两个姑娘一块儿吃饭,我尽可能也像她们那样充满活力。我看着她们聊天,不时地从房间里向她们频频放电。通常我总是会放很多调料,她们发现我是一个精通调味品的天才,每次都把饭菜打扫得干干净净。作为一个管子工,我也同样被公认为是个天才。而作为一个无所事事的苍蝇捕手,我到底还算不算是很勇猛呢?在经历了这些平静的年代之后,我有权利去思考一下,在我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变化。这好像是有人要我把一俩古老的机车从一堆荒草中重新开走一样,这简直太恐怖了。
  这天,贝蒂把我的书稿全部打完了,我的心里变得忐忑不安,两腿直发软。当她把这个消息告诉我的时候,我正站在一把椅子上修理一盏灯。我的感觉就像是触电一样,双手牢牢地扶着椅子背儿,慢慢地走下来。我故意装出不太在意的样子。
  “该死的,时间可能有点儿晚了……喂,我必须出去一下,去买点儿保险丝!”
  我没有听见她说什么,我现在什么都听不进去了,只想悄悄地去拿我的夹克衫,我就像是一个站在舞台上的演员,虽然倍受观众的冷遇,却始终不肯从台上下来。我穿上衣服,从楼梯上下来,屋里憋得实在透不过气来,这种感觉直到推开大门才得以缓解。
  我一来到大街上,就头也不回地往前走。黄昏到来的时候外面刮起一阵微风,没过多久,就冒出了一身汗,于是我放慢了脚步。我发现邦果一直从后面跟着我,有时候它会冲到我的前面,然后等着我去赶上它,我不知道它为什么要这样做。这时空气中弥漫着一种盲目自信的味道,这让我感到很兴奋,同时也会有一种空虚的感觉。
  我走进一个酒吧,要了一杯龙舌兰酒,因为这种酒很冲,我需要来一点刺激。我总是会想到好日子已经到头了,显然这是令人无法忍受的。我又要了一杯酒,然后就感觉自己好多了。在我身边坐着一个人,他已经完全喝醉了,手里端着杯子冲着我直发愣。我看出他似乎想说点什么,于是就主动和他搭话。
  “来吧……你打算和我聊点什么呢……”我问他。
  每次当我从酒吧里出来的时候,就感觉就会好一些。其实人人都会发疯,生活只不过是一块用荒谬织成的布罢了。幸运的是毕竟还有一些美好的时刻,谁都明白我说的是什么,单单是为了这些,活下去就有了一种充足的理由,剩下的都无足轻重了。说到底,任凭你如何挣扎全都是徒劳的。我相信所有的事物都是昙花一现的,半瓶龙舌兰酒下肚头就大了,我可以看见街上有很多棕榈树,风从我的身边来回穿梭着。
  走进家门的时候,正有一件稀奇的事儿在等着我呢。一个有些秃顶的金发男人,挺着一个啤酒肚儿,看上去年龄在四十五岁左右。他正坐在我最喜欢的椅子里,丽莎斜坐在他的腿上。
  37°2(2)
  丽莎当然是一个健全的女人,有一个屁眼儿和一对乳房,偶尔她也会利用一下它们的。有几回,她一晚上都没回来,到第二天早上才露面,匆忙地换一下装束,然后喝杯咖啡就去上班了。我会在厨房里撞上她,一个整晚都在做爱的女人,一下就能看出来,这让我为她感到高兴,我希望她能彻底摆脱孤独,我一声不吭地与她共同分享这些短暂的时刻,这令我一天都觉得开心。我知道我是一个特别走运的人。有时候生活在我的眼睛上撒了一把金粉,然后不管遇到任何事儿我就都能忍受了。我们组成了一个绝妙的“三人世界”,我可以到城里所有的犄角旮旯中去修理下水道,只要在晚上五点收工的时候,能回去冲了澡儿,然后和姑娘们一起坐在饭桌前,她们笑容可掬地给我倒酒盛饭、嘘寒问暖。
  一般情况下,丽莎很少谈及她认识的朋友,其中也包括那些和她上床的男人。她只是说那些根本不值得多说,然后就笑着叉开了话题。当然,她还从来没有把男朋友领回家来呢。她曾经说过,一个能让他跨进我家门槛儿的人,他身上一定是有一些与众不同的地方。
  所以我一进门就看到这人坐在那儿,卷着袖子,领带也解开了,我一下就愣在那儿了。当他端着杯子和我打招呼的时候,我才意识到自己正站在一个稀客面前。
  丽莎的眼睛不停地眨动着,她分别为我们作了引荐。这家伙从座位上一跃而起,抓住了我的手,他的脸颊通红,他让我想起了一个剃着光头、长着一双蓝眼睛的孩子。
  “总之,”贝蒂问我,“你找到你一直在打听的人了吗?”
  “是的,不过要等一会儿才能肯定。”
  贝蒂递给我一杯酒。这家伙看着我,脸上露出一丝微笑,我也笑了。短短的几分钟,我就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全都搞清楚了。他的名字叫爱德华,但是别人都习惯叫他埃迪。他在市中心开了一家比萨饼店,每隔半年就换一辆新车,这事儿连他自己都觉得很可笑。他身上开始有点儿冒汗了,不过看上去他在这儿玩得挺开心的。一个小时之后,他彻底放松起来,好像和我们有二十年的老交情似的。当姑娘们在厨房里聊天的时候,他把手伸过来搭在我的胳膊上。
  “嗨,老伙计……有人说你在写东西?”他说。
  “偶然会写一点儿。”我回答。
  他狡猾地看了我一眼。
  “能靠这个挣钱吗?”
  “可以,但是收入不稳定。”
  “不管怎么说,”他说,“听起来这主意不错啊。你漫不经心地把你自己的故事写出来,对你来说不太费劲,然后就可以去银行数钱了……”
  “确实如此。”
  “你的作品属于哪种流派呢?”他问。
  “哥特式小说。”我说。
  整个晚上我都在冥思苦想,姑娘们的脑子里到底在想些什么呢?我深知有些东西是永远都弄不明白的。埃迪这小子,我实在想不出丽莎到底看上他什么了,除去酒量不错、能天南海北地瞎聊之外,就知道坐在那儿不停地傻笑。虽然我一生中曾有过许多轰轰烈烈的计划,但是我喜欢始终把眼睛睁得大大的,没准什么时候你就能领悟出一两个绝招呢。埃迪让我明白了一点,往往最初的第一印象是不准确的,实际上埃迪就是一个天使。
  后来他醉醺醺地和我聊到孩子,甚至还谈到了疾病和死亡。所有这些话题全都算上,也看不出有什么让人感到不愉快的事儿。我们嗓门有时很大,看上去有点儿可笑,只要时不时地来一根儿上等的雪茄,就可以一直坚持着不醉倒在地上了。埃迪带来一瓶香槟酒,他瞧着我把软木塞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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