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驭魔-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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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大陆真正的主宰。
马克很多时候都在想,父亲生活过得地方真的那样和平吗?他们不争地盘,何来灵气充盈的宝地修炼?不努力提升力量,又怎能防止宵小之辈觊觎?无数天材灵宝最后不都是到了那些实力强横之辈手中?
直到今天马克才明白,原来当一个修炼者眼看着充盈的灵气却不能为自己所用,已经无所谓争与不争了。
想必他父亲曾经生活过的地方与这里差不多吧。大家都只停留在后天境界,那么灵气对他们并无多大作用,甚至,大家可能都感觉不到灵气存在。
只有先天圆满,结成金丹,将真气完全转化真元之时,才能真正体会到仙灵之气的重要性。
而那个时候,他们早已经破碎虚空,更不可能留下来吸纳仙灵之气。
马克之所以清晰感觉到仙灵之气,那是因为他强大的元神。元神是出窍期高手所修炼的第二生命。排除其他因素,他现在就是一个出窍期的高手。
这个大陆不知什么原因,限制了马克的元神力量,如果任他自主吸纳仙灵之气,重塑肉身,用不了多久他就能恢复如初,仍是一名出窍期高手。可现今元神不能出窍,甚至发挥不出以往万分之一的功力,使他陷入空有一身本领却无法施展的窘境。
一切只能重新开始。马克悲哀的发现,除了重新修炼一途,他再也没有其他捷径可寻。
当一名出窍期的高手发现他要从一个普通人重新开始修炼的时候,可想而知他的心情。那绝对不是三两句语言可以形容的。更何况,这副身体很普通,和一生下来的先天体质没有任何可比性。
这样的身体,这样的年龄,若想结成金丹吸纳仙灵之气,恢复到从前的状态,还不知要等到什么时候,也许一辈子都做不到。
前路渺茫,也许就此放弃会让马克今后活的轻松一点,但倔强的他从不曾有过放弃的念头,他常常问自己,究竟为什么而活?最终的回答往往与复仇有关。
今天马克又问自己:这样坚持究竟是对还是错?
他给自己的回答是:无论对错,心里想的就要去做,困难也要坚持,无论最终结果如何,至少,曾经努力过!
马克紧紧握住拳头,目光异常坚定,父亲既然通过自身的努力可以冲破桎梏,从后天迈进先天,进而破碎虚空,那么作为他的血脉传承,我马克一样可以!
一个人一旦有了追求的目标,就会产生一种动力。就像马克,既然决定一切从头开始,便在记忆中搜索关于基础修炼的一些知识。
以罗浮山修炼功法记载,需要通过三个阶段的修炼来完成后天向先天的转化。
这三个阶段分别是:养气、筑体、凝炼。
养气,是通过某种规律的呼吸方式来吸纳天地间纯净的灵气,通过这种吸纳方式,修炼者的呼吸会变得绵长悠远。随着修炼深入,修炼者的一口气甚至可以绵绵不绝,无穷无尽。
当然,到了足以控制一口气往复循环无穷无尽之时,修炼者也自动进入下一个阶段——筑体。
筑体阶段来简单,就是按照某种特定的肢体动作,来完成全身各部分的肌肉协调以及**力量提升,并且通过一些肢体动作可以使肌肉活跃到最佳状态,大大增加身体强度。
筑体阶段不但是要锻炼全身肌肉骨骼,同样也要通过体内的气息来淬炼肝肠内脏。将体内的杂质排除,使身体更加精纯自然。
当修炼者巩固**完成,便到了最后的凝炼阶段。
这个阶段就是将气息与身体协调,所谓凝炼,就是呼吸与**配合到最佳状态,一静一动,无不充满爆炸性的力量,练到高明处,修炼者可以细致感觉到周身每一个毛孔,每一个细胞的活跃程度。
气息一动,身体便会在最恰当的时候做出最恰当的反应。
当修炼者灵肉结合,呼吸间身体可以做出无数种变化,那么也就自然而然成就了后天圆满境界。
后天圆满境界对许多人来都很容易做到,只要肯下功夫,有一套不错的修炼功法,最终一定会有所成就。
后天迈进先天,这却是修炼者人生的第一道槛。因为想要从后天迈进先天没有任何捷径可循,全靠个人领悟。这世间并不公平,有的人也许心念一动,便领悟其中奥妙。而有的人穷极一生精力参研,却仍然无所得。
成与不成只在个人悟性。
“我一定可以做到!”马克深深吸了口气,凝视前方。
床上传来一阵响动,马克转过身,却见罗格不知什么时候坐了起来。
他明显还很虚弱,不过精神状态却好了很多,见马克回头,淡淡道:“我需要冥想,如果你身体已经恢复的话,希望你能离开这里。”
“谢谢你。”马克微微点头,径直离开房间。
望着他的背影,罗格不由叹了口气,暗想自己耗费无数心力救了这样一个神秘的“异族人”,真不知是好还是坏……
马克走出房间,一阵清风从脸庞拂过,带着丝丝凉意,不知不觉,却是又过了一天。
朗姆正在院子里收拾鱼干,听到房门响动,急忙转过身,却见马克正满脸陶醉的在呼吸新鲜空气。
“你的身体已经恢复了?”朗姆不可置信的问。
马克活动了一下身体,点头道:“很感激朗姆大叔的照顾,我的伤已经完全好了。”
“不不不,你更应该感谢罗格牧师。是他救了你。”朗姆连连摆手,脸上绽开灿烂的笑容。
马克不置可否,指着他面前的鱼干问:“朗姆大叔在做什么,需不需要我帮忙?”
朗姆笑道:“我打算把这些鱼干送到镇子上,你的身体刚刚恢复,应该多注意休息,这些我自己来做就可以,呵,我都已经习惯了。”
“我可没有那么娇气。”马克嘀咕一句,便走过来帮助朗姆一起收拾鱼干。
等鱼干收拾差不多了,朗姆擦掉额头上面的汗水问道:“罗格牧师怎么样了?他从昨天早上一直到现在还没吃东西呢,我们也不敢去打扰他。”
马克拍了拍手上的尘土,道:“他为了救我,身体比较虚弱,现如今正在修养,我想,他需要安静。”
朗姆不再多问,拍了拍被鱼干塞满的布袋,道:“我要赶在午饭前把这些鱼干送到镇子上,现在就必须出发了。你留下来好好休息,嗯,顺便照顾罗格牧师。丽莎在煮饭,你有什么需要,就找她吧。”
朗姆将满满一袋鱼干扛在肩上,看样子是打算就这样扛到镇子上。马克微微愕然,这一袋鱼干至少有一百五六十斤,如果是修炼之人,扛天也没关系,可朗姆大叔看起来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老人,这样一袋东西,如何受得了?
仔细看他那张饱经风霜的脸,以及微微弯曲的背,马克内心感叹,真是难为这个老人了。
他从朗姆身上抢过袋子,道:“我的身体已经恢复,这个袋子还是由我帮朗姆大叔送到镇子上吧。”
朗姆急忙道:“不,马克,你的身体才刚刚恢复,一定要静养。”
马克抓住朗姆的手臂,沉声道:“我的身体如何,我自己了解。您救了我,我没什么可报答的,只能帮您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朗姆不再坚持,微笑道:“如果你觉得累,就一声,别看朗姆大叔年纪不小了,身体可是很棒的。”
马克嘴角微微翘起,很自然的笑道:“我们出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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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马克的记忆中,小镇通常是居民不多的集中地。而且大多居住着一些贫民,这一点,从路人的衣着方面可以证实。
然而……当他陪同郎姆大叔来到瑞拉齐小镇之后,开始对曾经的一些记忆产生怀疑。
事实上,马克所看到的小镇,热闹程度不亚于特里亚帝国的一些小城。区别在于,两地的标志性建筑,以及环境。
城池不论大小,都会建有高大的城主府和一些阔气的贵族府邸,这些建筑通常十分耀眼,很容易被别人当成标志性建筑。而瑞拉齐小镇却没有这种类建筑,这里几乎清一色全是低矮的民房,就连一些大的商家,也都是拥挤在低矮的民房中销售商品。
郎姆告诉马克,这里靠近港口,曾经多次被海水淹没,无论多么坚实的房屋,最终都抵抗不了神灵的降罚。所以没人会耗费无数金钱精力建造那种毫无保障的豪宅。
话虽如此,但清一色简易民房始终会带来诸多不便,因为店铺外貌都差不多,使得许多客人采购的时候极为麻烦,一些商家为了招揽客人,只好在门外叫卖,更有商家将货物堆在外面,因此,街上的叫卖声此起彼伏,嘈杂不堪。而原本并不宽敞的街道也变得更加拥挤。
拥挤的地方,环境自然不会太好,许多人随手乱丢东西,一些平时不注意卫生的人,身体时时散发怪异难闻的气味。这让马克的眉头越皱越深,他本是修炼者,对环境的要求很高,这样脏乱的地方,他能坚持融入进去,已经十分难得了,若没有厌恶,那自然不可能。
郎姆大叔却是见惯不怪,很自然的拥挤在人群之中,时不时还会与一些商家和过路客招呼一声。
一路走来,倒是应接不暇。
好不容易穿越拥挤的街道,二人来到靠海港口。这里便是郎姆摆摊的地方。
这里比镇中街道还要不堪,四周不断飘来腥臭难闻的气息,地面上已然堆积了厚厚的鱼鳞虾壳。渔民们口水四溅与那些收购商讨价还价,马克置身其中,总是避免不了被口水溅到。
郎姆大叔却亲切的望着这种场面,显然,他已经习惯了这里。
见马克满脸厌烦,郎姆微笑道:“孩子,这里的确脏乱一些,但这里却可以给我们提供干净美味的食物,我们更应该感谢这里。”
马克嘴里应和,脸上却不以为然,其实这都是小贵族残存的品性作怪。
郎姆却不把他的反应放在心上,他本是善良单纯之人,只会站在别人的角度考虑问题,从马克平时的行为举止来看,他断定马克不是普通人家的孩子,似乎天生带着一种贵气,一个疑似贵族的孩子出现在这种地方,心中即便不满也在情理之中。
找到平时所在的摊位,郎姆招呼马克将袋子放下,微笑道:“孩子,你今天对我的帮助很大,我心里非常感激,你先回去吧,剩下的事情交给我一个人就可以了。”
马克以前生活得大陆与这里完全不同,对于这里的许多事物都感觉新奇,尽管他不喜欢这里的味道,却仍然不想那么早离开。于是道:“我既然是和郎姆大叔一起来的,自然也要一起回去。”
马克脸上的新奇劲儿瞒不了人,朗姆大叔眨了眨眼睛:“你大概是第一次来这种地方吧。等我把鱼干卖出去,陪你好好逛逛,顺便采购一些东西。”
马克不置可否,在他身旁蹲下来,默默望着来回穿梭的人群,体会他们的辛劳,体会他们的满足。
在这里,马克见识了许多古怪的人种,有头生双角,大鼻子牛头人,有脸皮褶皱,身材矮小的矮人,还有全身被褐色绒毛覆盖,满脸凶悍的野人,还有许多,都是在腾龙大陆从没有见识过的,很惊讶他们会与人类和平共处,互通商务。
马克亲眼见识一个牛头人将一块生铁推销给一个鱼贩,不由好笑,牛头人口水四溅的样子,推销东西竟比一些商贩还要纯熟。
也有许多人路过朗姆的摊位,不过他们在看到商品是鱼干以后,都皱眉走开了,在这里呆了一个多时辰,却是没有一个人询问价格。显然大家都不喜欢这些干巴巴、散发腥臭气息的鱼干。
而朗姆大叔却不以为意,仍旧悠哉悠哉晃着脑袋,似乎胸有成竹。
马克伸了个懒腰,忍不住问道:“朗姆大叔,这些鱼干真的可以卖出去吗?为何无人问津?”
朗姆笑着解释:“这些鱼干是丽莎亲手腌制的,唔……闻着味道不好,但吃起来却美味,这里大部分人家都会制作,所以他们不会对此产生兴趣,而像那些牛头人,和凶巴巴的半兽人,他们都喜欢吃新鲜的鱼肉,自然也没有兴趣,只有那些矮人,他们对此情有独钟,嗯,我想很快就会有矮人朋友过来收购了。”
听到朗姆的解释,马克不以为然,刚刚也有矮人路过,却也没见得对此产生兴趣。他哪知道,矮人之中也分贫穷与富有,像鱼干这类食物,只是贫民餐桌上面的食物,而富人,当然都吃新鲜的东西。
又过了半个时辰,马克渐渐开始不耐烦的时候,一个矮人匆匆挤开人群,跑到朗姆的摊位前。擦了把汗,抱怨道:“天杀的巡卫兵,竟然抢劫我的果酒,哦,这些人渣,不知道那些酒是准备卖的吗?”
朗姆起身道:“曼达,我的朋友,看到你安然无恙,我感到无比开心。”
“我也是,朗姆大叔,让你等那么久真是抱歉。”矮人曼达微微躬身,一只手拍了拍胸口,不伦不类的做着贵族礼节。
马克觉得好笑,不禁扯了扯嘴角,只去似在嘲讽。
曼达瞬间直起身子,黑着脸道:“朗姆大叔,你应该介绍一下这个黑头发黑眼睛的小子,他看起来非常讨厌。”
马克哑然,不知怎么得罪了这个小矮人,他知道这个矮人对朗姆比较重要,连忙道:“很抱歉,矮人朋友,我们之间产生了一些误会,我叫马克,也许我们可以成为朋友。”
曼达稍稍后退一步,以便自己不用把头昂的太高,见马克跟自己解释,哼了一声,倨傲道:“异族人,我必须提醒你,我是精灵,不是矮人,巴巴尔在上,为何总是有人犯这种低级的错误?”
马克呆了呆,“精灵?那和你有什么关系?”当然,他知道现在不适合讨论这些,于是点头道:“那么精灵朋友,我正式向你道歉。”
曼达这才微微缓和,从袋子里拿出一只鱼干,放在“脸上”贪婪的嗅了嗅。噢,光明神在上,原谅马克的无知,只怪矮人的鼻子生的比较有创意。好像一张大饼上面戳了俩窟窿,很容易使人误会。
曼达一脸陶醉的放下鱼干,道:“只有美丽的丽莎小姐才能腌制这么美味的鱼干,赞美巴巴尔。”
记忆中,巴巴尔一词源自一个矮人的名字,那个矮人是几千年前亚特兰大陆有名的强者,现如今已经成为矮人的神祗,受他们虔诚膜拜。只是令马克感到别扭的是,这个大陆似乎对信仰极为看重,十句话有九句离不开自己的信仰。
曼达掏出随身钱袋,直接丢给朗姆,然后将鱼干扛在肩上。
转身欲走,却被朗姆大叔拦了下来。
朗姆晃着钱袋,道:“曼达,你是不是算错了,这袋鱼干只需要六十枚铜币,你却多给了十枚。”
曼达停住脚步,正色道:“朗姆大叔,最近天气十分古怪,大大增加了捕鱼的难度,我们精灵不会占朋友的便宜。那枚银币是您应得的。”罢,他头也不回的离开了。
朗姆盯着钱袋,喃喃道:“看吧,多么善解人意的矮人朋友。”
“是精灵。”马克提醒道。
望着曼达消失在人群之中的背影,马克心生敬佩,看得出,这位矮人朋友并不富裕。
朗姆将钱袋收好,抬头看了看天色,道:“我们也该走了,务必赶在天黑以前回到家。这鬼天气,到了夜晚都能把人冻死。”
马克虽然意犹未尽,却也没有表示出过多的留恋,既然来到这里,总还有机会见识。如今自己与普通人差不多,凡事多听一听朗姆大叔的意思,总不会有错。
然而,就在他们收拾东西打算离开的时候,前面突然冒出几个人挡住了他们的去路。
朗姆显然认识他们,慌忙后退一步,双手紧张的搓着衣襟。
马克若有所思,微微眯起双眼,认真观察起面前这几位不速之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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