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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月梧桐-第27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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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听了王大立地机会后。一刀切回去想了两天,就出去半买半抢的搞到了一双新靴子。
打仗需要靴子,就算是个卖猪肉地,也不能穿布鞋去杀场,这不仅是拿自己小命冒险。
还是等于辛苦做好地猪肉半价卖了,江湖也是以貌取人的。
在搞回靴子之后,摸着那久违的皮货。一刀切突然发现自己痛恨王大立远不如痛恨自己更甚,自己像一只老鼠一样生活在这垃圾堆里究竟活着有何意义?
与其自杀,不如就在这次机会里来个精彩的死亡!
独眼龙就算是个残疾,不能有尊严的活着,但至少可以有尊严地去死。
这个想法并不是他早就有的,而是他在一个少年面前,打扮得像一个高手以后突然而来的想法,这想法和他地过去和他失去的尊严宛如闪电一般的击中了他,于是他毁了自己的狗窝。
他不打算再回来。
他不打算再回来这垃圾堆一般的狗窝,也不打算在做回那个酗酒嗜赌的卖猪肉的一刀切,他要做的是高手!
他心里从来不曾离开过的那个高手!
要是他们不要我,我就去抢劫去做黑道!
要么一战成名,要么就去死好了!
死也要死在刀下!
这机会就是从昆仑手里死里逃生的建康长乐帮残部锦袍司礼王天逸在召集死士,准备和昆仑死战。
幸运的是,尽管一刀切战战兢兢的对陶大伟说了自己的残疾,但陶大伟并没有像他无数次遇到的那样马上拒绝他,而是在他打完几招刀法后,让他去偏房暂等一下。
一进偏房,一刀切眯着眼睛就是一愣,屋里有不少人了,但他仔细打量了对方一会后,又是一愣,这些人比他还不如!
屋里什么人都有:有满脸横肉的流氓,但从他扎眼的纹身下那虚胖却不是精壮的胳膊上,一刀切一眼就看出这人除了恐吓良善怕没什么其他本事;也有斜着眼睛看人的“侠少”,但他那头上夸张的头箍和腰里模仿慕容秋水的黑色劣质长刀,一刀切知道这家伙就是一个未来的流氓,因为他只知道附庸江湖“风雅”,却不知道江湖不是靠写在脸上的嚣张和使用貌似一样的兵刃就玩得转的;更有一个脸色煞白的武林才俊,但从他那稚嫩的脸色、打着补丁的衣服和背着手在屋里走投无路般踱步的姿势,一刀切只能说这小伙子大约是哪个小门派出来的,在建康武林无法立足,没法子才来做这卖命的勾当;更有甚者,一刀切居然看到了两个明显没练过武的小伙子在桌子边坐着。
“还是挺有钱的嘛。”一刀切大大咧咧的坐在两个小伙子身边,抄起桌子上的水果就吃,这一刻他无比放松,尽管他有在江湖里致命的残疾,但他曾经是高手过,瘸子里面拔将军,在这群人里他又找回了鹤立鸡群的感觉。
“我怎么看着你这么眼熟呢?”一刀切心情大好的朝旁边那年轻人搭话。
“哈,我也一样。”那年轻人笑道。
看了一会,一刀切猛地张大了嘴巴,惊叫道:“你不是张川秀店里的伙计小孟吗?你来这里干什么?”
这话却让小孟脸色一沉,他握紧拳头曲起手臂,用另外一只手握着凸起的肌肉说道:“自然是要杀敌咯。”
“肯定是王大立那人调唆的你吧?”一刀切此刻仿佛忘了自己也是个江湖次品,他用过来人的关心劝道:“你不会武功吧,何苦来这里凑热闹,这可是卖命的勾当。”
“呸,你不也是个卖猪肉的吗?”小孟叫了起来:“我在我们家那边打架可厉害了,那次我一个人打三个人,他们楞没逮到我!我腿脚利索,又年轻有力……”
谁没年轻过,一刀切根本就没认真听这小伙子的豪言壮语,他问道:“你也是为了银子来的吧?你掌柜知道吗?老张那人肯定不会让你来的。”
“掌柜不知道但他也不是我爹妈啊唉咱也不能一辈子当个跑堂的啊干的再好最多日后自己出去开个小饭店有啥出息富贵险中求……”小孟心情激动,说话也滔滔不绝起来,中间连个喘气的空都不需要,加上他跑堂练出来的嗓门,整个房间的人都不由自主的觉的憋的慌。
一刀切摇着头,叹道:“你他妈的知道你要面对什么吗?”
“你懂?!”小孟勃然大怒:“你不就是卖猪肉的吗?”
就在这时,那个纹身的流氓突然一跃而起冲到窗户边,一边朝后面挥手道:“正主回来了!快来看!”
一刀切凑过去一看,却是王天逸回来了,领着四个手下的他走在最前面,没有穿他平常天天穿的锦袍长衫,而是扮了一身走夫的打扮,穿着短衫草鞋,腰里扎着一根麻绳,上面斜插的不是短剑,而是一把歪头小铲子,头上戴了一个大斗笠,遮住了大半个脸,但他额头、腮帮上能遮住半个脸的膏药还是一览无余,哪里也看不出曾经是建康这边叱诧风云的一个小头目,倒像一个倒霉的花农。
加上后面的四个手下,走在路上,不是一群高手,而是一群花农。
“锦袍队看来也不行了啊。”这身打扮激起了屋里这群壮志凌云的年轻人的失望,有人小声说道。
但一刀切却对身边说这话的人不满的瞪了一眼,然后又目不转睛的打量这几个匆匆行过的高手,心脏跳的突然变快了。
他是独眼龙,但不是瞎子,曾经混过江湖的他一眼就看到了王天逸裤腿边的那些褐色小点:不会错的,那是血,血飞出来溅到裤子上就是这个样子。
刚才昆仑逃出来的嗅花虎自然不会去杀猪宰鸡,那么……这一刻一刀切的鼻腔里好像突然充盈了带着腥味的风雨凉意,江湖的气息。
久违了。一刀切咬紧了牙。
“带回来了?”厅堂里的陶大伟笑着迎上来,又转身替王天逸倒茶,:“还顺利吧?”
王天逸没有回答,却用膏药空隙里露出那只黑色眼珠扫了扫跟在最后的两人,那两人的身体立刻抖得如风中的树叶。
卷九烈火大江第十二节半步不退(下)
从昆仑出来后,第一步就是收罗手下,重建战力。
当然,他手里除了两个副手,并没有夜莺同袍,因为人数很少,他们早就回扬州参战了,其主力还是他带出的那只队伍。
胡不斩、秦盾、赵爵易等锦袍队主力大部分被王天逸在昆仑血洗婚宴那晚以各种理由调出,作为储备的战力。
这群人还是忠于长乐帮的,因此在王天逸还被昆仑关着的时候,金猴子他们早就把他们聚敛起来。
但因为秦明月被弑,盘踞建康的昆仑一夜之间从无害的友军变成了可怕的敌人,王天逸的职责也从情报战变成了实打实的攻坚战,手里就那么点人的他急于扩大实力。
现在秦明月完蛋了,熟悉其情报体系的王天逸根本不担心自己招兵买马的举措会被建康的昆仑发现,就算秦明月在的时候,还是要靠自己这边给他输送情报呢,现在更是两眼一抹黑,身为地头蛇的王天逸扩军行动可以说是肆无忌惮。
但人并不好找,高手太难到手了。
在江湖里,高手和富贵是划等号的,富贵人比平常人更爱惜自己的命,也能有能力对环境变化做出适应,起码逃命的本金是足足的。
现在建康长乐帮被铲除殆尽,剩下的高手大部分抱着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的心态,和帮里关系深厚的就返回了扬州,卖命也要卖对地方,在被占领的地盘上以一敌百是好汉,但是是个笨蛋;关系一般,只是卖艺卖才的则连扬州都不回,直接搬家去了别的地盘,反正他们有的是本事,在哪里都不缺人求着雇佣。
所以在建康还在的高手里,王天逸要么找不到人,人家避而不见;要么就百般推辞。
王天逸也没辙。最后退而求其次,下令原锦袍队队员必须归队参战。
秦盾这种第一批人自然没问题,为难的是新人,他们初入江湖,有的连血都没见过。遇到帮派大战这种大事,早麻爪了,虽然有几个一心富贵险中求的狠人主动求战,但大部分还是树倒猢狲散了。
今天王天逸就是领着秦盾罗蒙亲自去找三个崆峒出身地小哥。
路上,他问了三个人的基本情况:三个人都是新召入锦袍队的。在婚礼那晚幸存下来,但都吓破胆了。秦盾和他们谈过几次。
但他们坚决不想再趟建康这场浑水,三个人正准备结伴离开建康回故乡。
“武艺如何?”走在前面的王天逸微微扭头问道。
“都很好。”秦盾赶紧跟上一步解释道:“所以我才想挽留他们,但是…”
“铁了心要走?”王天逸一声冷笑。
看着斗笠下面那一闪而逝的寒光,秦盾没来由打了个哆嗦,犹豫了一下。还是说是。
“谁武艺最差?”王天逸问了个有点奇怪地问题。
秦盾说了个名字,但王天逸不耐烦的一挥手:“我不认识。等一会见了,你告诉我谁是他就行了。”
进了三人租住的小院。三个正收拾行礼的年轻人看到司礼突然来了,全傻眼了。
“这是干什么呢?”王天逸站在屋子当中,摘下斗笠,露出那张盖满膏药的脸,看起来有些好笑,但三个年轻人谁也没笑,王天逸身上那种不详恐怖地气息已经压倒了他们,还能笑?
尽管三个人已经下定决心保命要紧,不惜一切脱离长乐帮离开建康,但面对这位曾经的上司,还是不由自主地扔下手里地衣服,面对他垂手低头站好
“说啊!”王天逸还是冷笑:“你们想干什么去啊?”
“我们…我们…”站在最前面的年轻人头上的汗珠子立刻就密密麻麻的出来了。
秦盾上前一步,说道:“现在司礼回来了,我们锦袍队又再次有了主心骨。司礼已经说了,现在正是长乐帮生死存亡的关键,这种关头,绝不会亏待了任何一个同袍兄弟,因此任何参战地人都会有丰厚的报酬,除了帮里规定的奖赏还有咱们锦袍队自己多两倍地战争赏金。三位,不要再多想了,赶紧随我们回去吧,大家都等着你们呢!”
“是吗?多谢了,”满头冷汗的年轻人操着僵硬的舌头回了一句,但犹豫了片刻还是支支吾吾的想推辞:“可是…我们…那个…这个…实在…我们也不想……还是………”
“嗯?”王天逸一瞪眼,他立刻闭嘴了,只是使劲的往下低头,但最后面个高的那个年轻人咬了许久的嘴唇,站出来叫道:“司礼,我们对不起你,但现在这个情况我们也没法子,我们武艺低微,也帮不上什么忙的…”中间的那个矮个一边看着王天逸越来越凶狠的脸色,流着冷汗拉了拉他袖子,让他别说了,但他犹豫了一下,还是挣扎着说完:“我们这个叫辞职吧!请您原谅我们!”
“哪个?”王天逸没有理他,微微别了头,侧了耳朵。
后面的秦盾伸头到他耳边,小声说道:“中间稍矮那个。”
王天逸打量了站在中间的那个年轻人,他其实和其他人没什么两样,进门后还没说过话,只是老老实实的站着,和其他人一样的紧张,并无什么分别。
“你居然敢叛帮?”王天逸猛然一声低吼。
三个年轻人同时一愣,一起打了个哆嗦,六只满是惊恐的眼睛不约而同的抬起头看向王天逸。
王天逸豹子般一步跨前,好像杀进三人中间一般,一拳砸在了中间矮个子的脸上。
惨叫声中,矮个子立刻头仰望天朝后摔去,但王天逸左手快的和闪电一样,一把抄住他的发髻,牢牢拽住了他的头发,对着小肚子就是狠狠一脚。
拉住头发的这一脚,立刻让朝后仰的青年变成朝前凌空扑来。
两腿离地朝后上飞去,“咚”的一声,脚后跟居然撞上了床板下面的木板。
抓着对方发髻的王天逸好像凭空拎着一条巨大的麻袋,顺势往下死命地一掼。“咚”的一声闷响,这年轻人立刻被实实在在的面朝下砸在地上。
一下就被打得奄奄一息,血甚至溅到了王天逸裤腿上。
看着脚下正在抽搐的发髻,王天逸慢慢立直身体,微微抬头扫视旁边两个家伙。他们已经面无人色,浑身都如筛糠一般了。
“叛帮是死罪!”王天逸咬着牙冷笑:“秦盾,查这个人家里还有什么人,过几天去信给刘远思先生,让他处理!”
“是。”秦盾心里叹了口气。嘴里却还是恭敬而迅捷的答道。
“你们两个,是受他蛊惑?还是他地同党?!”王天逸猛地扭头大吼一声。
“啊?”在地上受伤的同伴面前。两个人哪里还有刚才不从王天逸意思的胆量。互相看了一眼,最前面的人脸色白得像张纸,他抖了好久,然后一下跪下了,一把抱住了王天逸的腿。大叫:“司礼饶命,我愿意回帮效死!”
最倔强地甚至敢于反驳王天逸的高个子,也低了头。慢慢跪下,五体投地地他口称:“我错了,请您宽恕!”
顷刻间,三个站着给他讲话地年轻人全部低得不及他的膝盖,王天逸满意的笑了下,接着他从腰里抽出那把花铲,递到了跪着的二人面前,下了一个命令,语调冷酷的让人发抖。
如果世间只有魔鬼地话,那么这二人肯定相信那天那个时候,他们不敢抬起的头听见的这个声音一定是魔鬼发出地。
王天逸命令道:“那你们就处决这个叛徒吧。马上!”
要是以往,也许三个人都会被王天逸怒不可遏的杀死,但现在他不能,他太需要人手了。
所以他只杀了那个武艺最差的,来给“猴子”们看。尽管这只老实的“鸡”相比敢顶撞他的“猴子”们更不该死,但“鸡”没有“猴子”们更有用。
领回两只吓破胆而且满手都是同伴“鸡血”的“猴子”,回到临时据点的王天逸,第一件事就是命人抬出一箱子的银两,开始发放“买酒钱”。
什么都没干就分到了一锭元宝的“一刀切”绝对不认为走好运走的想在在做梦,他只是在心里念叨:这才是我应得的,这才是我的生活。
想着这个,他不仅扭头打量站在他身边的两个年轻人,刚才这两个人跟着王天逸进来,看起来武艺都很好,肯定是他的手下,他们怀里抱着的银两是“一刀切”的几倍乃至十几倍。
看到这个,“一刀切”突然起了一股莫名其妙的酸意:凭什么!就因为老天爷耍老子吗?
但他没注意两个人一脸的惶恐和不安,仿佛怀里正揣着一只竖满针的刺猬。
“嗯,你们两个,从现在开始先跟着秦盾,负责召回同袍,若有叛徒,按今天你们做的来办。”王天逸斜眯着他们,在给了他们巨大的赏金后,发出第二个命令。
“是!属下听命!”因为恐惧而接受并执行了第一个命令的他们,再也找不到任何理由在抱着满怀银两的情况下拒绝这第二个命令,以及后续的任何的命令。
王天逸不仅缺人而且缺银子,他不是没有“私房钱”,尽管这些银子多的对一个人来讲,可以算的上是个大富翁了,但对于组织一场和昆仑武当这种门派的战争来说,简直是杯水车薪。
幸好,刘三爷给了王天逸不少银子,稍微让他应了下急。
刘三爷是站在王天逸这边的,因为他没法不站在王天逸这边。
在秦明月死后第二天,刘三爷就听说了这个消息,短暂兴奋之后,却又落落寡欢起来。
龙对于虎狼而言,并非只是统领那么简单,它的一个重要作用是好像套在鱼鹰脖子上的草箍,防止鱼鹰自己吃下太多的鱼。
虎狼们的食欲是没有止境的,如果鱼和羊吃光了,那么鱼鹰们和虎狼们都会饿死。
龙和渔夫也许只是虎狼和鱼鹰们自己发明出来的一种东西,用来防止自己贪婪过头以致族灭。
你要是去偷去抢,你大可烧光抢光杀光,但如果这是你自己的家,你会谨慎的选择那些用来卖掉。那些用来继续生产换取钱财,皇帝、龙、渔夫起地就是这个作用,官吏、虎狼、鱼鹰把自己爪牙得到的所有的食物所有权交付给他们,用它来控制一下自己的食欲,这样自己的种族却得到了保全和延续。
秦明月就是一个把建康地盘看做自己私产地人。
他禁止涸泽而渔。
现在他不在了。谁知道他的谋杀者们有没有他那种能够控制并永远占领建康的这种信心和勇气?如果没有,那么这里不过是他们的猎场而已,那么虎狼们也许要大开杀戒,填饱自己肚子了。
果然,第二天。桂凤的手下就送来一封请柬,邀请刘三爷赴宴。
刘三爷推辞不去。谁都怕鸿门宴。
但是他却把早已打包装好地产业账簿地契委托这个信使带回去。
不想陪对方玩什么游戏。他直接献掉。
到了傍晚,桂凤和景孟勇就兴冲冲的自己来了。再也没有先前那种不详而心怀叵测地试探,他们笑逐颜开,把刘三爷当了自己人。
酒过三巡,两人真诚地希望刘三爷能够帮他们经营他们的这些产业。尽管几个时辰前这些产业还属于长乐帮和刘三爷。
刘三爷的脸皮下冷笑,嘴上却显得犹豫不决,最后自然答应了。
如果要得到他的产业。那么他自己就是绊脚石,谁遇到抢劫不反抗?劫匪心里计算的是会遇到什么样地抵抗,要不要杀人。
对昆仑一个帮派,刘三爷这种生意人其实弱的就像一样,他们想捣毁你的产业就能捣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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