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酋长压力大-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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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呀!子风你受伤了!”云晓跑过来,看见黄子风右肩血流不止吓坏了,连忙蹲下来检查。

    “我没事。”黄子风挡开云晓,终于下定了决心,无论如何,九色绝不能被吃掉,索性敞开了说:“这只小鹿是我养的,不能吃。”

    “你养的?什么意思?”石牙的眉头微微皱了起来,只听说过养孩子,还从没听说过养鹿的。这也难怪,身处在狩猎、采集时代,人都养不活,又哪里还有精力和多余的食物养牲畜?这概念他们理解不了。

    这时候,全部落的人几乎都围了过来,看着黄子风怀里惊慌的小鹿。他们觉得很奇怪,这只小鹿不但不怕黄子风,反而还将脑袋扎进了他的怀里,仿佛孩童回到了母亲的怀抱。

    黄子风觉得有些受不了了,九色已经无处可逃,在自己的怀里簌簌发抖。它把脑袋钻进自己的怀抱里呜咽,什么都不看,等于是把命交给了自己。

    云晓面对全部落的人,站在黄子风身边,嗫嚅着解释:“哦子风说,这么小的鹿也没多少肉,所以所以他说要带回来养大,以后就可以驮人、干活,还可以拉车!”

    石牙听着听着,眉头越皱越紧,其他人也是一脸茫然,完全听不懂都在说些什么。

    “真的!我相信子风!”看见所有人都无动于衷,云晓急了,转着圈大喊起来,可这一点用都没。

    石牙转向黄子风,不耐烦地说:“快把鹿杀死吧,肉分了,你以后就跟着我们去打猎。”

    艰难的抉择摆在了眼前,感受着怀里抖成一团的九色,黄子风苦笑着摇了摇头,“不了,这只小鹿我要把它养大,不能杀了吃。”

    这下所有人都惊呆了,随即爆发出一片骂声,在这些人的思维中,鹿就是肉食,而有多余的肉食不贡献出来分享,就是不可饶恕的自私行为!

    石牙已经气得咬牙切齿了,恶狠狠道:“这是野人的做法,你想当野人吗?!”

    所谓“野人”,就是被部落赶出去独自在外飘荡的人,失去了部落这个群体做依靠,他们在大森林里随时可能丧命。据说也有野人在外飘荡遇见了异性野人,然后组成家庭,最后繁衍壮大成了部落,不过那样的情况百中无一。

    石牙的话说的很明白,要么按规矩把小鹿贡献出来,要么就滚出部落去野外游荡当野人。

    黄子风痛苦的闭上了眼镜,凭他的能力,在部落里都活不好,真的到了野外,绝对死无葬身之地,可是

    云晓看不下去了,对着部落里的人大吼:“你们不能这样,不能这么对待子风!”

    在无数道不善的目光中,黄子风终于下定了决心,抓住了云晓的胳膊,“算了,我走!”

    他已经想好了,本来就活的不痛快,现在让他违背本心杀掉九色,他做不到!当野人就当野人吧,死了拉倒,反正现在也就这样了。

    在所有人诧异的注视中,黄子风抱着九色艰难站起来,义无反顾走向自己的巢居,准备收拾东西走人。

    他这等行为所有人都无法理解,甚至包括睿智的子归酋长,宁愿死也不吃肉,这超出了这时人们的认知。

    看着黄子风的背影,云晓急得跺脚了,她知道黄子风的能力,在野外绝对活不下去,他甚至都没法打赤脚奔跑。而且还有个更要命的问题,石牙明显恨上了他,一旦脱离部落,也许不等被野兽吃掉,就会先死在子归部落的猎人们手里。

    看了一圈,云晓看见了救命稻草——子归酋长。

    “酋长爷爷,不能把子风赶走!”云晓抓住子归酋长哭着哀求。

    年迈的老酋长紧紧闭了下眼睛,等睁开时,目光已经变得果决,他对着黄子风孤零零的背影高喊:“子风依旧是我们部落的人,只是他现在要离开村子,就让他住到茅河对岸吧。”

第7章 索居() 
黄子风走着走着,停下了脚步,转回身,迎着无数气愤的目光,对着子归酋长深深鞠了一躬。

    老酋长的决定很不合常理,一定会引起大家的不满。

    黄子风的行为对于部落来说,是无法被接受的,人们不可能容得下他。可要是彻底离开部落,绝对死无葬身之地,为了保护他,老酋长已经是甘冒天下之大不韪了。

    住在茅河边,距离村子的直线距离不过一里路,这里受部落的庇护,并没有大型野兽,遇到其他部落袭击的可能性也很小,一旦有事还可以跑回村子求助。而名义上仍然算是部落里的人,石牙他们也不会真的把他怎么样。

    这已经是最好的处理方法,不能苛求更多了。

    实际上,黄子风自己也知道,村子他已经待不下去了。

    鞠完了躬,在全部落的注视中,黄子风继续走向自己的巢居。

    子归酋长的眉头一直紧皱着,目光复杂,想了想后,他招手把云晓叫到身边,对着耳语了起来,小姑娘听得连连点头。

    回到了那间属于自己的巢居里,黄子风放下九色,用力拍打了一会伤口,等血又流出来后,开始收拾东西准备搬家。由于没有抗生素,一旦感染非常危险,只能用流血的方式来冲刷伤口、杀灭细菌。

    东西很少,只有一张皮衣,一把石斧,一柄石刀,这些是进入部落后,由子归酋长下发的,都很粗糙。唯一有些价值的东西,是一把精巧的短弓加上几支箭,这些是云晓送给他的。

    猎手们身强体壮,用的都是长弓,这种短弓一般是女人用来防身的,杀伤力有限,不过就算这样,黄子风拉起来也有些吃力

    弓箭的制作比石斧、石刀难许多,弥足珍贵。

    还有一支骨笛,是他莫名其妙穿越带过来的,看着这支布满沧桑的笛子,黄子风不由苦笑。

    除了这些外,再无他物,黄子风将所有东西都装进藤筐里,背着出了巢居,又看了部落村民们一眼,走向了茅河方向。从现在起,原本就求生艰难的他,要开始一个人生活了。

    九色一直紧跟在他身边,抬头看着,亦步亦趋。小东西可聪明了,似乎理解黄子风为救它付出了多大的代价,一直在他的腿边挨挨蹭蹭。

    村民们目送一人一鹿离去,看见这一幕,不知想到了什么,神情都变得迷茫了起来,唯有石牙和一干猎手依旧很生气,目光凶狠。

    黄子风带着九色穿行在森林中,心情和他的脚步一样沉重;独居生活,连本地的原始人都不敢尝试,这命运现在却降临到了他头上。

    以后究竟该怎样生存?

    再次来到了茅河边,走过了独木桥,从此后,这条河就是界限,他不能轻易踏过,虽说名义上仍然是子归部落里的人,其实和野人也差不多了。

    不管怎么说,还是得要坚强的活下去,黄子风开始沿着河岸走,寻找合适的筑巢地点。这里的生活其实很简单,就三件事:住的窝,吃的食,还有就是找伴生孩子。

    走着走着,九色忽然跳开,“呦呦”叫唤着跑向河边的森林。黄子风连忙跟了上去,由于跑得太急,右脚的鞋底子豁开了一半,差点把他绊了一跤。

    情况在加速恶化,黄子风唉声叹气,这鞋子只怕是不能再穿了。

    终于追上了九色,那里是一片林间空地,它正在地上吃草,优哉游哉的。

    正准备训九色几句,忽然,黄子风发现前面有一大丛黄藤,从一棵参天巨树上垂了下来,好像一蓬巨大的流苏。看着这一丛黄藤,他琢磨一番后,眼睛一亮,老天这是送给了自己一个巢啊!

    黄藤极其坚韧,哪怕是枯死了,也能保持强度至少一年,利用这一大丛黄藤筑个巢,可比搭个巢居舒适多了。

    腹稿瞬间成型,说干就干,黄子风放下藤筐,开始理黄藤。

    他首先把叶子全部摘掉,再在高处打一个结,然后开始编织。

    就是最简单的斜纹,先将两根交叉搭在一起,然后左右再各加入一根,一点点向外延伸。不一会功夫,一圈织下来,雏形出现,看上去就好像个特大号的鸟笼子。

    对,他就是打算织出来一个特大号的鸟笼,吊在树上。由于这里是野外,地上多得是虫子和蛇类,这样悬空的巢,可以有效避免爬虫的骚扰。

    黄子风觉得自己简直就是个天才,想到新家的样子,他不由笑了。人就是这样,无论处在多艰苦的环境中,只要不绝望,就总会有欢笑。

    “子风,你在干什么?”

    身后传来熟悉的呼喊,回头看,是云晓背着藤筐来了。

    “来来来,快帮忙,这个东西你最擅长了。”黄子风连忙招手,部落里的女人都会编织,这事情她们比自己干可顺溜多了。

    新家才完成了一小部分,后面的工作更繁杂,他原本还担心自己在天黑前干不好,没想到立刻就来了救星。

    看着这古怪的鸟笼子,听着黄子风兴奋地解说,云晓忍不住大笑了起来;吊起来住,这法子她还从来没听说过,不过看上去很好玩的。

    接下来,两个人各自分工,开始编了起来。

    有了云晓的加入,进度立刻快了好几倍,她可是部落里著名的巧手,到最后,碍手碍脚的黄子风干脆就被她推到了一边,她嫌碍事。

    这比织麻布可简单多了,大约只用了个把小时,就基本完工,黄子风看着半成品傻了眼。他原来想要做个鸟笼子,没想到出来的就是个鸟笼子唯一不同就是这个鸟笼子是椭圆形的。

    “你可以这样睡,正好。”云晓得意洋洋比划。

    确如她所言,这个鸟笼子长大约两米,宽一米五,睡着正舒服。

    黄子风将找来的几根直木根绑在了底部加固,这样睡起来也更踏实,接下来只剩最后一道工序——铺草。

    茅河之所以叫这名字,只因河边生满了茅草,两人又是一番忙活,一捆捆扎好的茅草从上到下整整齐齐铺好,再将巢里也厚厚铺上一层,只用了半天时间,黄子风的新家就完工了。

    一间椭圆形的茅草屋被吊在了大树上,微微旋转,云晓看傻了眼。这样的巢不但漂亮,而且无论下多大的雨家里都不会湿,比部落里的巢居可舒服多了。

    只可惜,这样的屋子需要的条件比较苛刻,很难大规模推广。

    “怎么样?”黄子风得意洋洋,自己独居生活的第一步,迈出的还算不错。

    云晓点了点头,又叹了口气,神情变得有些落寞,不过她立刻就将情绪掩盖,从自己的藤筐里向外拿东西,说:“这些是子归酋长让我带给你的,他让你先好好生活,总有一天,你会回到部落里的。”

第8章 大日子() 
一根根块茎放在了地上,然后还有各种籽实,甚至还有一块肉,看着这些东西,黄子风感慨万千,得老酋长的庇护实在是太多了。

    吃的有一大堆,足够黄子风支撑好几天了,不过最让他惊奇的还是最后一样东西。

    “你看,这是什么!”云晓又从藤筐底部拿出两个毛茸茸的东西,看见这玩意,黄子风的下巴差点掉到了地上。

    “这是鞋子!”

    黄子风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两个东西是用皮子缝出来的,好像两条小船,可不就是鞋子吗!最离谱的是,每只鞋子侧面还用麻线缝出了个大大的“l”,和自己运动鞋上的logo一样。

    “对,就是鞋子,我做的!”云晓满脸兴奋,好像在献宝。

    小姑娘一直都对他的穿着打扮非常感兴趣,经常问,也知道了鞋子、衣服、裤子都是什么意思,没想到,他竟然真的做出来了!

    这么前卫的原始人小姑娘,简直超乎想象。

    “试试看,合不合适。”云晓将鞋子塞了过来。

    黄子风接过这双很可能是人类第一双皮鞋仔细打量,做工很粗糙,甚至左右都不分,不过很实用,鞋底足足用了三层皮。鞋子有舌头,两边打着孔,穿着搓好的麻线,完全就是仿运动鞋的款式。

    要知道,现在只有骨针和麻线,做到这一步,就相当不容易了。

    原以为鞋子穿坏后,就只能打赤脚,没想到,居然还可以有鞋子穿。

    这里的人脚下都有厚厚的老茧,即便是踩到了尖锐的东西都不怕,可他黄子风细皮嫩肉的,走草地都受不了。原本他一直在为这事发愁,不能走路在这里就是死路一条,现在这问题居然解决啦!

    兴奋之下,黄子风立刻脱了自己的坏鞋,把这双新鞋套在了脚上,系好鞋带。还别说,大小肥瘦都刚合适,并且里面有毛,暖融融的,一点都不磨。

    这下可把他给乐坏了,站起来不停的跳。

    云晓有些疑惑,然后居然变戏法般又从筐里拿出一双鞋,套在了自己的脚上,和黄子韬一起蹦跶了起来,“为什么要跳?”

    别看小姑娘没黄子风高,脚却比他还大一些,蹦的也比他高。

    黄子风挺挫败的,摸了摸鼻子掩饰尴尬,“新鞋子要多蹦蹦,这样就会越来越合脚。”

    “还真是,穿着鞋子好舒服啊。”云晓佩服万分,“你就和子归酋长一样,真的懂好多好多,我以后把这法子教给部落里的女人,让大家都穿鞋。”

    看着脚穿皮鞋蹦跳的小姑娘,黄子风一怔,难道,先民穿鞋子的习惯,就是从自己这里开始的?

    这实在是有点荒唐,不敢想

    一番蹦跶下来,天也快黑了,云晓背上了自己的空藤筐,把黄子风不要的坏鞋装进去,挥着手倒退,嘱咐说,“你在这安心生活,我会经常来看你的,缺什么东西就跟我说,我去跟子归酋长讨。”

    云晓走了,蹦蹦跳跳哼着歌,对她来说,穿鞋子的感觉可太好了,九色也跟在她后面撒欢。

    “南风之熏

    悠之我思

    南风之时

    心兮所往

    ”

    听着逐渐远去的歌声,黄子风愣了一瞬,随即了然,雎鸠鸟就要下蛋了,芭茅花也要开了,各部落最重要的时间就要到来,小姑娘这是动春心了

    这里的人,满十四岁后就算是成年,可以寻找自己的伴侣了。其实他也想找个伴的只可惜这里不会有女人喜欢他这个废物,反过来说,也没有合适他的。

    黄子风今年二十三,而这里二十出头的女人,只怕都是好几个孩子的妈了,至于那些还没有伴的小姑娘实在是太小了,并且长相下不去嘴啊。

    要说起来,云晓长得其实不错的,如果像后世那样保养打扮,绝对会是个美女,只可惜人家是全部落最漂亮的姑娘,又怎会看上他,再说,她才十六岁

    “想这些干吗啊。”黄子风苦笑,收起纷乱的思绪,自己能不能活下去都难说,饱暖才思那玩意,还是先想法填饱肚子吧。

    黄子风开始往自己的新家里搬东西,不管吃得用的还是工具,统统堆在巢的角落。然后他钻进去,珍而重之把新鞋子脱下摆好,躺下开始嚼葛藤,心里琢磨着,明天该换洗下衣服,都臭了

    嚼着嚼着,累坏了的他咬着一截葛藤,就这样呼呼睡去。

    九色回来了,抬头看了看巢,又啃了一会草,在巢下面蜷成一团也睡了,耳朵偶尔扇动,保持着警觉。

    翌日清晨,黄子风被一阵阵歌声吵醒,睁开眼看,雾霭那边的茅河畔影影绰绰有许多人正在唱歌。伴着歌声,还传来阵阵“关关”鸟鸣,那是雎鸠在求偶。

    “唔”黄子风这才发现自己嘴里还咬着一截葛藤,连忙拽出来,把头伸出巢门向那边看。

    对于各部落来说,这一段时间可是大日子。

    由于这时的部落都很小,未免乱了血统,所以实行严格的一夫一妻制,这从生物学角度来说非常必要;尽量保持遗传多样性,才会有更好的后代。

    至于一夫多妻制,那是人口大集中后的产物,现在几乎不存在。

    这时候也没有理学,男女恋爱自由,每年的这个时节就是求偶季。在这将近一个月的时间里,部落之间所有争斗停止,即便是敌对部落在野外遇见,一般也不会兵戎相见。

    没有什么比繁衍后代更重要嘛。

    当然,男女结合也不仅限于这一段时间,只不过现在更有象征意义,类似于节日。

    太阳渐渐升起来,雾气逐渐散去,河边的景象显现。在西岸,也就是黄子风这边,站满了年轻男子,东岸则是部落里的单身女人们,他们相互唱着情歌,有问有答,挑选着自己的伴侣。

    女人们手里都拿着一个编织好的芭茅草头环,一旦选中了心上人,就让他过河,然后替他戴在头上,两人自此后就是同命鸟了。

    歌声优美动听,黄子风看得出了神,下意识拿出那根骨笛,凑在嘴边吹了起来。

第9章 山有扶苏() 
咕!

    骨笛发出刺耳的怪叫,把黄子风给吓了一跳,他原本会吹笛子的,不过这种骨笛却吹不起来。

    当初就是为了接这根骨笛才摔下深坑穿越的,对这东西他的感情很复杂。

    这根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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