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暧昧电子书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前夫高能-第2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附议。”

    李维斯松了口气,于是经过昨天晚上的“战斗”,宗铭终于也受不了他仿佛得了热情癌的狗了吗?

    当巴顿再次抱着他的腿各种戳的时候,李维斯出于雄性动物之间微妙的同情感,没有拒绝:“戳吧,过了今天你就再也没有这种嗜好了。”

    车库里没车,宗铭已经走了。李维斯看看表已经是上午十点半,便早饭午饭合一顿,给自己煮了一大碗肉酱意大利面,端到院子里去吃。

    花木清新,山风徐徐,不时有松鼠从树梢跑过,完全不怕人。巴顿因为下午要做手术,所以早上没饭吃,一气之下不知道从哪里叼来一只墨绿色的格子拖鞋,在桂树下兢兢业业挖了个坑埋了,还在上面撒了泡尿。

    乡间生活别有野趣,李维斯心情大好。

    饭后李维斯开车带巴顿去石湖镇做绝育手术,谁知到了地方才发现镇上唯一的宠物医院没开门,门上贴着院长的条子:家中有事,歇业两周。

    两周?开什么玩笑!

    发情的公犬战斗力堪比海豹突击队,李维斯怀疑两周后自己所有的裤子都要被它给磨穿了!

    在医院门口踌躇了五分钟,李维斯决定自己解决问题——上幼教学校的时候他曾经在宠物医院打过一年多的工,偶尔院里护士不够用,医生做手术会让他打个下手。后来有一次去农村同学家玩,他还帮同学爸爸给牧场的牧羊犬做过绝育手术。

    阿拉斯加和牧羊犬应该差不多吧?长的都是狗蛋嘛!

    李维斯上网查了一下手术必需用品,去超市和药店采购了一圈,然后拉着巴顿又回到了石湖农场。

    “well,不要紧张。”李维斯将阿拉斯加犬连哄带骗地弄到洗衣房里,试图用皮铐将它的四肢固定在桌子上……好吧,超市和药店都没有皮铐卖,他是在情趣商店买的。

    这伟大的想象力也是醉了。

    然而事实证明情趣用品都是样子货,单薄的人造革根本无法禁锢强壮的阿拉斯加犬,他才绑定了巴顿的两只前爪,这货就无比鸡贼地看透了他的企图,挣脱了皮铐一路狂奔到了院子里。

3、S1。E3。反科学

    3,

    李维斯穿着围裙,戴着橡胶手套,捏着手术刀,像个变态杀手一样围追堵截,费尽九牛二虎之力终于把巴顿堵到了院墙的死角。

    “往哪儿逃?”李维斯像大反派一样睥睨着它,“你再跑也逃不出我的五指山!”

    “呜呜……”巴顿看着他杀气腾腾的脸,似乎对自己的命运有所洞悉,缩在角落里绝望地“呜呜”着,一边眷恋无比地看着院子里的桂树。

    李维斯顺着它的视线看去,心中不禁一动——莫非它是想再日一次那棵大树?

    怪可怜的,就当临终关怀吧……李维斯恻隐之心发作,将它拖到树底下:“去吧,亲,以后你再也不会有这爱好了。”

    巴顿欢呼一声,却不日树,而是飞快地在地上刨起土来。

    这是唱的哪一出?李维斯莫名其妙,用脚尖蹭了蹭树下的泥土,发现这里的地面异常松软,似乎被人挖开又填上过。

    ohgod!不会是埋着什么见不得人的东西吧?李维斯汗毛一炸,脑海中立刻浮现出经典悬疑剧的桥段——荒僻的别墅、人迹罕至的树林、潮湿阴冷的湖畔……那可都是杀人埋尸的绝佳场所啊!

    宗铭该不会是把什么人杀了埋在这里了吧?弑父的仇人?背叛的同伙?劈腿的前妻?

    “呜呜!”巴顿刨了半天,咬着他的裤脚叫他看。李维斯一低头,只见疏松的泥土里露着半只脚,显然这恐怖的院子里真的埋着死人!

    天呢噜!打911吗?不对,这地方得打110!

    李维斯整个人都凌乱了,一边想掏出手机赶紧报警,一边又想去楼上房间拿车钥匙赶紧跑路,左脚拌右脚差点摔了个跟头,一趔趄的工夫发现不对——这好像不是脚,而是一只拖鞋……

    想起早上巴顿埋掉的那只墨绿色格子拖鞋,李维斯依稀明白了什么,找了个铁锹挖了挖,赫然发现这棵树地下方圆两米的范围内竟然埋了二十多只一模一样的拖鞋!

    “啊哈哈哈哈!”李维斯仰天长笑,指着一脸谄媚的巴顿道:“你挺贼啊亲,你以为把偷走的拖鞋交出来我就会放过你吗?”

    “呜呜!”巴顿痴汉脸摇尾巴,表示正是这样。

    李维斯有点明白宗铭为什么会买这么多一模一样的拖鞋了——被狗拖走一只还能续上一只,不至于因为花色不同而丢掉一整双!

    有钱人也是很节俭的啊!

    李维斯笑够了,还是把可怜的巴顿拖进洗衣房,咔嚓一下切掉了它日遍群山无敌手的蛋。

    失去蛋蛋的阿拉斯加犬分外忧郁,虽然并不怎么疼,但似乎很明白自己失去了相当一部分的狗生乐趣,戴着脖套趴在狗窝里一动不动,对李维斯的柔声安慰毫不理会。

    “你会面对这一切的。”李维斯摸了摸巴顿的头,用脏衣篮将那埋了不知道多久的二十多只拖鞋捡起来,丢进洗衣机统统洗了一遍。

    傍晚时分,夕阳西下,金灿灿的阳光照耀在石湖农场美丽的庭院里,以及一排排墨绿色的格子拖鞋上。李维斯抱着冰激凌桶在桂树下欣赏美景,感觉自己这一天过得分外充实!

    天黑后下了一点小雨,李维斯吃过晚饭,照旧将宗铭的那份用保鲜盒装好,放在冰箱里,又煮了病号饭喂狗。

    一切搞定不过八点半,山间没有什么娱乐设施,唯一的投影仪还罢工了,李维斯捣鼓了一会儿无线路由,好歹把手机和笔记本连上了网,便回到自己房间去刷剧。

    看完一集两毛特效的仙侠网剧,又看了两集蒸汽朋克风抗日神剧,李维斯的猎奇心理得到了极大的满足,感觉亲爱的母国充满不可思议的魅力,简直应该每天晚上睡觉前跪下唱赞歌!

    洗完澡躺下,堪堪沉入梦境,李维斯忽然被一阵轻微的震动声惊醒了,爬起身去露台上看了看,依稀看见大门外的十字路上有一个大大的黑影,在门口逡巡了一会儿,闪进了旁边的树林。

    大半夜的,不会是等着袭击宗铭的吧?李维斯感觉那身影和自己昨晚遇上的“野人”有点像,不禁有些警惕,犹豫了一下,穿上衣服下了楼。

    院子里静悄悄的,月亮被云挡住了一半,风不时吹过,树叶哗哗作响,李维斯握着一根高尔夫球杆,将大门轻轻开了一道缝,闪身出去,沿着墙角走了几米,进入旁边的树林。

    林子里光线极暗,什么都看不清,李维斯小心翼翼往前走了五分钟,没看到那个“野人”的踪影,正想着要不要回去门口等着,忽觉耳后风声一响,倏然转身,只见一个巨大的黑影往自己扑来!

    李维斯身体反应极快,就地一滚躲开那人的袭击,站起身后立刻挥舞高尔夫球杆往他攻去:“你是谁!?”

    那人不答,口中发出野兽般凶狠的“唬”声,动作虽然不快,但因为体型太过彪悍,一拳一脚都带着骇人的风声。

    李维斯现在真的怀疑他是野人了——正常人哪有这样的体力啊?自己好歹也是练家子,在这家伙毫无章法的攻击之下居然有些左右支拙!

    “嗵”的一声,李维斯不留神被踹了一脚,倒飞出去撞在一棵大树上,刚要爬起来,那人蹂身而上,像个巨大的黑熊一样一跃而起扑了来。

    李维斯暗叫糟糕,正运气准备抵挡雷霆一压,忽然觉得四周的空气猛地颤动了一下,然后整个世界像是被静止了。

    没错,就是静止了,仿佛电影被按了暂停键,袭击者在原地顿住,头顶的树叶不再摇晃,连呜呜的风声都像是消失了!

    怎、怎么回事?李维斯想要眨眨眼,但惊恐地发现动不了,和周围所有的事物一样,他就像是被特制的胶水粘在了这一刻,完全凝固。

    只一瞬,或许只有一秒,零点五秒,或者更短,时间再次流动,树叶开始响动,那人嘶吼着向他扑来……李维斯只觉眼前一花,一个高大的身影倏然出现在他身前,仿佛一道鬼影一般,一把扯住“野人”,将他丢得飞了出去!

    是的,他就这么飞了出去,超过两百五十斤的身躯瞬间摆脱了重力的束缚,像树叶一样飘了足有五米远,砰一声砸在泥地上,昏了过去。

    什么情况?李维斯被这反科学的一幕惊呆了,目瞪口呆地看着站在自己身前的男人。

    幽暗的天光下,他仿佛一尊神o一样立在那里,身材高大而消瘦,看不清脸,只看到身上皱巴巴脏兮兮的t恤衫,以及全是破洞的牛仔裤,一双高帮军靴沾满泥土,仿佛刚和狮子老虎搏斗过,才从深山老林里出来。

    他看了一眼昏厥的“野人”,回身走向李维斯,声音沙哑而低沉:“没事吧?”

    李维斯仰躺在地,略有点呆滞地看着他,顿了两秒才道:“没、没事。”

    “起来。”男人伸出右手,“还能走吗?”

    “能。”李维斯回过神来,没敢握他的手,自己从地上爬了起来,同时注意到他右腿上箍着一个金属支架,走路略有些蹒跚。

    李维斯脑中灵光一闪——他不会就是宗铭吧?

    没等他开口问,男人忽然转身,往之前“野人”摔倒的地方跑去,同时厉声斥道:“站住!”

    灌木丛里传来凌乱的脚步声,“野人”飞快地往远处逃窜。男人想要追过去,然而腿脚不方便,只追了几步就停下了,从兜里摸出一个什么东西,向对方逃窜的方向瞄准。

    李维斯注意到那是一把小巧的格洛克□□。

    □□!中国可是禁枪的,什么人会随身带着把格洛克?!李维斯都惊悚了,目瞪口呆看着男人。

    男人瞄准了半天,却没开枪,慢慢将枪口垂了下来。

    隔了了少顷,他一瘸一拐地走了回来,对李维斯说:“跟我来。”

4、S1。E4。逮捕令

    4,

    男人似乎天生有一种震慑人心的气场,让人无法反驳他的命令,李维斯犹豫了一下,亦步亦趋地跟着他出了树林。

    林边的小路上停着一辆极为彪悍的越野,奔驰超级amg,顶配,喷漆是定制的镁石绿,整车保守估价不低于一百万美金。

    太奢侈了……李维斯越发断定他就是宗铭了——这荒山野岭的,土豪不至于扎堆出现吧?

    然而男人完全不打算给他询问的机会,坐上驾驶位,一边调整右腿上的支架,令右脚可以放在离合器上,一边对他说:“上车!”

    他头发理得很短,两鬓剃得铁青,暗淡的月光下,李维斯看到他耳后有一道赤红色的藤蔓纹身,从下耳廓一直延伸到发际线,衬着发茬上亮晶晶的汗珠,有一种妖异的性感。

    倒是和他骚气的车子有一种魔性的和谐感。

    “还愣着干什么?”男人不耐烦地斥道。

    “哦哦。”李维斯连忙上车,坐到了副驾位上。男人一脚油门,往石湖农场开去。

    步行五分钟的路程,开车不到一分钟就到了,男人将车子停在门口,说:“下去开门。”

    李维斯下车,才走上台阶,忽听他又道:“等等。”

    李维斯回头:“怎么?”

    男人调整支架,下车,走到门边仔细观察了一下,问:“你出来没关门?”

    李维斯想了想,好像真是,于是点了点头。

    “……跟在我后面。”男人似乎对他很无语的样子,从半开的门缝里闪身进了院子。

    院子里静谧一片,似乎和离开的时候没什么两样,李维斯跟在男人身后,只听到风吹树叶的沙沙声,以及桂树下秋千微微摆动的“咯吱”声。

    等等,不对,这会儿风又不大,秋千的摆幅不应该这么大的……李维斯往秋千走了几步,果然发现上面的蘑菇少了一小片,像是被人踩过。

    “怎么了?”男人跟了过来,低声问道。

    李维斯指了指秋千架,小声道:“脚印,有人在这里系过鞋带!”

    男人有些意外地看了他一眼,摆了摆手示意他别说话,轻轻往客厅走去。李维斯蹑手蹑脚跟上,走了两步发现自己手里还拎着高尔夫球杆,于是两手握紧举了起来。男人感觉极为敏锐,回头看了一眼他手里的杆子,表情有点一言难尽。

    李维斯忽然意识到这根杆子可能有点贵……

    “嘘!”男人忽然听到了什么,一把抓住他,将他拖到墙角的阴影里。几乎同一时刻,通向餐厅的小门里出来一个壮硕的光头,手里拎着一把砍柴刀,道:“找到没有?”

    一名矮小的胖子从楼梯上下来,说:“没有,二楼几间房都是空的,三楼门锁着,进不去,我从外头窗子想想办法。”

    李维斯贴墙站在男人身边,内心的愧疚难以言表——太大意了,居然没锁门就走了出去,活活把盗匪给让进了家里!

    “王哥!情况不对啊!”窗外忽然传来另一个人的声音,一个瘦竹竿探头进来,一脸恐慌地道,“外头有个坑,足有两米长!会不会是他们挖了想毁尸灭迹的?”

    “……”李维斯无语凝噎,巴顿太坑爹了,早知道下午应该把坑填了的!扭头看了一眼身边的男人,正巧对方也面无表情地看着他,两人视线一对上,同时抖了抖下眼睑。

    “坑里没人,耗子应该还活着。”瘦竹竿又说,“我去后面再找找,王哥你们想办法把三楼打开吧。”

    “要么从房顶垂绳下去吧,我看三楼窗户开着一扇。”胖子说。

    三个闯入者就这样愉快地讨论起了如何打家劫舍的问题。

    李维斯一头黑线,正在考虑是先报警还是先出去解释一下,忽听男人沉声道:“都住手!”

    瞬间安静,所有人都被他吓了一跳,包括李维斯在内,十只眼睛齐刷刷往他看去。男人缓慢地走到客厅中央,森冷的目光扫视全场,声音不大,但极具威严:“给你们一分钟,出去。”

    片刻怔忡,光头首先反应过来,厉声道:“你谁啊?”

    “我是这里的户主。”男人言简意赅地说,“滚。”

    果然他就是宗铭……李维斯松了口气,旋即越发担心起来——对方有三个人,自己只有两个,其中一个还是个瘸子……巴顿倒是可以帮点而忙,然而才切过蛋,现在连路都走不稳。

    真要打起来,己方战斗力堪忧啊……

    三名闯入者对视一眼,光头显然是他们的头目,冷笑着说:“你说是就是?我还说我是呢。”

    胖子附和道:“说什么胡话,这里根本就是荒宅,我春天过来的时候还没人住呢,你骗谁?”

    瘦竹竿也道:“我看你不会是逃犯吧?警告你,我们已经报过警了,快把我堂弟交出来,不然要你好看!”

    剑拔弩张,李维斯觉得自己作为悲剧的始作俑者,有责任挺身而出帮户主大人解释一下,于是从墙边慢慢地走出来,道:“等、等等,你们是不是有什么误会?我没见过你堂弟,院子里的坑是狗挖的……不对,是我挖的,但是是狗埋的,它把家里的拖鞋都埋里面了,我挖出来洗了一下,不信你们去看,二十多只都在台阶上晾着呢。”

    所有人都像看傻逼一样看着他,包括户主大人在内。李维斯艰难地咽了口唾沫,道:“我说的都是实话,你们要是真丢了亲人,赶紧出去找吧,不要在这里浪费时间,这里真的没有其他人了。”

    话音刚落,一个年轻人忽然从通往洗衣房那边的小门跑了出来,一边跑,一边大惊失色地叫道:“王哥,不好了!好多血,还有这个……”看到客厅里的情势,语声戛然而止,噎得“嗝儿”一声。

    众人的目光齐刷刷射向他举着的右手,他手里拎着一副破破烂烂的皮铐,准确地说,是情趣手铐,上面粘着巴顿先生的血迹,仔细看的话,或者还有开叉的狗毛。

    相信李维斯已经尽力了,但第一次给公犬切蛋,难免弄得狼狈一些,狗血洒得多了点。

    “……”宗铭嘴巴张了张,扶额,一言难尽地看向李维斯。

    光头愣了三秒,忽然目眦尽裂,发疯般挥起了手中的砍刀,嚎叫道:“你!你们把我儿子怎么样了?我杀了你!”一边喊着,一边冲了过来。

    “……”李维斯这辈子都没遇上过这么狗血的误会,仿佛他一整个白天都在给自己作死似的,见光头挥刀而来,眼疾手快挡在了宗铭前面——作为这个家里唯一的壮劳力,他有义务保护瘸腿的户主和少蛋的巴顿啊!

    然而不等光头冲到他面前,诡异的静止忽然再次出现,世界像是被看不见的手按了暂停键,所有人的动作都凝固在这一瞬,连空气的流动都像是停止了。

    只一刹那,时间再次流动,李维斯眼前一花,光头庞大的身躯不知为何飞了出去,“嗵”一声砸在门口的台阶上。

    与此同时,宗铭拔枪,漆黑的□□对准试图袭击他的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1 2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