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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纯良-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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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到公司后,王轩逸的故事还没来得及深度回味,总监一道催命符下来,文案必须今天做完。我又迅速地投入工作中。如同行刑后的菜市口在迎来第二天的太阳后,照旧恢复成熙熙攘攘的闹市一般,不管我们多伤春悲秋,我们都要前行。
  晚上十一点半,我终于在截止时间前完成了任务,写完了方案,给总监和林大人发了邮件。
  我的文案主题是:剪断一切你不愿放手的过去和现在。我提供了两个平行策划方案。一个是戴着婚戒的女子看到自己的老公和别的女子卿卿我我的画面,另一个是一位年轻的女孩听到自己喜欢多年的男人说他有家庭的画面。画面的右下角都是中天的logo、剪刀图还有随图片各异的广告语cut off your desperation/anger。
  广告的文案很有可能通不过。小三已经成为这个社会不容忽视的一个现象,可惜大家都在探讨——探讨是因为有人在讨伐的时候,更有一部分人在声援。声援的人会讨伐我的广告,如同讨伐的人会声援我的广告一样。广告是个商业行为,很少鲜明地表达社会立场,舆论压力太大,有可能炒作了商品,也有可能毁了商品,这就取决于现今社会到底支持小三的人多还是反对小三的人多,更加精准来说,取决于当今默默当过小三、当着小三、即将迈入小三行业的人的比例有多高。有风险,但是我仍然固执地定了稿。
  这很有可能是我人生中唯一一个广告文案,上面被我牢牢地封上了诀儿:从良吧,姑娘。
  这天晚上我做了个梦,梦里见着有个女人拉着一个7、8岁模样的小孩走向我,路过我的瞬间,女人掏出一把明晃晃的匕首,划过我嫩白的脖颈,鲜血就跟坏了阀门的水泵一般喷薄而出,在白墙上留下一抹有力的泼墨般的鲜红,娇艳得如同某一天记忆里的床单上那一朵红梅花。大汗淋漓地醒过来,看了看桌上的迷你电子钟,才是周六早晨6点半。拉开窗帘,白茫茫的晨雾如同是一床厚厚的辈子盖在整条街道上。对面的公寓楼一片黑暗,整个城市好像在深眠。
  想躺回到床上,却再也没有睡觉的意思,反倒是饥肠辘辘的肚子不安分地叫嚣。我瞬间怨恨起林大人来,上周要不是他们吃了我的泡面,我也不至于现在对着空空的冰箱忍受弹尽粮绝的早晨。
  可惜我不是能扛饿的人,没过多久,鬼使神差地我就游离到了王轩逸的门外。
  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填饱肚子靠邻居。
  门铃响了好一会儿,才迟迟有人,不是,有鬼出来应门。我捂着胸口恨啊,恨我没有拿手机在身旁,不然一定要将此情此景立照留存。眼前这位曾经风流倜傥的美男子,现在的造型那是相当叛逆和颠覆。头顶上三株头发如同三根羽毛直冲苍天,其余头发也颇有张飞和张菲的气势。脸的右侧还有睡觉时留的床单褶子印,像是一枚神秘组织烫下的烙印。睡衣的扣子大敞开,露出麦色健康的肌肤,稍作留心还能发现胸肌上方还有一条不深不浅的伤疤,像是武侠小说里杀手的勋章一样。
  王轩逸眼神迷离地看着我,彷佛梦游一般,揉了揉眼睛又看着我。
  我只好静静地等待他清醒过来,等他跟我搭讪问好。
  可惜时间过去了快一分钟,他仍然保持一副半死不活的模样。我只好拍了拍他裸 露的胸膛,顺便摸到了那道伤疤后,用淫 荡的表情说:贫尼化缘来了,请问施主可否赏贫尼一口素斋?
  王轩逸总算清醒过来,清醒过来后却又忽然后转,“澎”地关上了门。我万没想到,第一次要饭,要得这么失败。
  在门外石化很久,想不出何时得罪过王轩逸,导致他看清我后弃我而去。沉下心思,想着有可能他昨晚上邂逅了一段艳遇,或者某一段艳遇刻意邂逅上了他,然后干柴烈火,欲罢不能,鱼水之欢,春宵须臾,没想到一不小心被贫尼打断了?
  没等我思考出个结果来,王轩逸又从门里出来,也不过几分钟时间,立刻恢复成了古典美男子的形象:头发收拾得乱中有序,脸上的烙印被粗框眼镜遮挡住,一件黑白相间条纹的zara休闲装衬得他青春洋溢了很多。
  我平时在物质和精神追求相矛盾时会毫不犹豫选择物质追求,但当下八卦之神引导着我,让我立刻忘了挨饿的胃,目光犀利地透过那一道门缝扫向内屋。但视线所到之处,都没有生命存在的痕迹。我合计了一下我们这是在二十几楼的高空,除非他昨天的艳遇是猫女,不然绝对不可能凭空消失。所以我擅自作主张,径自推开王轩逸,挤进那道门缝,走进屋里。边走边说:我早上熬点粥,问你借点米。
  然后我又自作聪明地打开卧室的门,边打开边道歉:哎呀不好意思,我以为这里是厨房。说完我偷窥了一下房间内部,里面除了一张床还是一张床,我心生失望,燃烧似火的八卦之心被当场浇灭。
  灰头土脸地走出来,幸亏王轩逸还记得给我捎上一袋米。他爷爷的,真的化缘来了。
  不过还没进我自己的屋,王轩逸就尾随着过来问我:你会做粥吗?我来帮你吧。
  我连忙求之不得地说好。
  于是,王轩逸颇为热心地折回去从他家冰箱里拿来皮蛋和瘦肉,打开我的冰箱后,又返回家搬了一堆牛奶、鸡蛋、饮料。我觉得王轩逸真是堪比当代的活雷锋,在世风日下、人心冷漠的当下,实属不易。但我联想到他悲凉的过去,想着可能这样乐于助人、拔刀相助、赠人玫瑰手有余香的行为能够让他的负罪心理平衡一些,我也就心安理得地躺在沙发上,耐心等待皮蛋瘦肉粥的出炉。因为场面太过温馨,让我不禁产生组建这样一个家庭也不错的想法时,屋子的门锁传来转动的声音。
  我看看手表,早晨7点半,胆子再大的小偷也应该在此时下班,莫不是房东?虽然说,生活在一个偷窥与曝光并存的开放城市,隐私已经变得跟处女一样稀罕至极,晒隐私、披隐私已经跟破处一样让人兴奋,我还是决定我要和房东谈谈有关于维护我隐私安全的事情。
  没等我这个决定成型,门就被打开,林大人高大的身影出现在客厅里,我惊讶得张着嘴巴隐在沙发里,思考着现在这是个如何尴尬的场景。
  林大人听见厨房的动静,跨着大步朝里面走去。

  情话

  我脑子一片空白,想着怎么向林大人解释王轩逸在我家,怎么向王轩逸解释林大人会有我家的钥匙的高深问题。这个问题如同一道奥数题,类似于林思聪的“黑母鸡下1个蛋歇2天,白母鸡下1个蛋歇1天,两只鸡共下10个蛋,最少需要多少天 ”的问题一样,让我不禁捂着脑袋喊头疼,尤其是交卷的时间迫在眉睫,真是千钧一发,扣人心弦的一刻。
  客厅的沙发刚好对着厨房,我看见王轩逸拿着铲子走出来,边走边说:妖子,粥要稠点儿还是稀点儿?
  我实在不知道我现下是应该回答这么有实际意义的问题呢,还是继续和变色龙一样窝在沙发里。犹豫的时候,王轩逸走出了厨房,看见手拿着钥匙、衣冠楚楚站在他面前的林大人后吓了一跳,导致他最后一个音走了个颇大的降调。林大人也是对着围着围裙、手持铲子的王轩逸愣了半天,半天过去也没说出一句话来。
  我想大家都遇上了那道黑母鸡和白母鸡的奥数题了。
  我幽幽地站到他们身边,幽幽地说:Roger吃早饭了没?要没有吃的话,一起吃吧。来得早不如来得巧,不过您来得既早又巧,来得好来得妙啊。
  说完了之后,我就发现自己说得又笨又蠢,又实在找不出话来圆场子,只好让场子持续冷酷到底。
  林大人毕竟年纪大我6岁,大王轩逸8岁,估计见过很多类似尴尬的场面,所以他眯着眼睛看了看我,又看向王轩逸说:王总好兴致,没想到管理有方外,还会煮粥啊。
  我在旁边连忙跟着说:那是那是,现在这个世道,才能都要全面发展的,诸葛亮都懂得接生了,能否煮粥也是衡量一个成功人士的标准之一。
  王轩逸听我说完,黑色镜框下的眼睛更加迷茫地看着我和林大人。
  我说:Roger的意思是,管理人员要懂得水能载舟亦能覆舟,但你还懂得水能煮粥,很厉害很厉害。
  这下林大人也侧目过来,睁大眼睛看着我。
  我想SHI!
  王轩逸擦了擦手,看着我们说:你们先坐会儿,妖子我先给你盛一碗吧,别饿太久了。先去把冰箱里的咸菜拿出来。
  这下换我侧目王轩逸了。他这句话说得顺口,彷佛我们是多年的夫妻在某一个最普通的早晨说了最普通的一句话。但这句普通的日常对话把我生生冻住了,我全身鸡皮疙瘩集体倒立,不知如何是好。
  王轩逸又看了我一眼:莫非你想陪我进去盛粥?
  我把头摇得跟拨浪鼓似的,目送王轩逸走回厨房。
  林大人坐下来,眼睛里透着一丝审视的味道。听到他鼻腔里重重地叹了一口气后,他说:妖子,你和他复合了?
  这从何说起呢……
  我看着他的发梢上还有一些晨露,抿了抿嘴,深刻理解到圆谎是一件让人费神费心筋疲力尽的活儿:哦,这个,真是一言难尽,说来话长啊。
  林大人挑着眉毛看我:为了避免和他见面,你都要求拒绝做中天集团的广告了,现在你居然和他住在一个屋檐下。你会不会太善变了一些?现在你打算怎么样?吃回头草是吗?
  林大人说得这么掷地有声,彷佛吃回头草是一件比做小三更让人不齿的事情;表情又是如此的义愤填膺,害得我非常惶恐地说:这个是吃不得的。
  林大人继续保持一张马脸说:那你现在不是打算吃的样子吗?咸菜都放好了……
  这个么……
  老娘吃的是粥,不是草!
  不,老娘吃的是寂寞,不是粥!
  我回过神想了想,让他误会也是件好事情,至少让他对我动心的几率从0。1降到了0,我也好死心塌地地做我的良家妇女,于是我说:我一向是不喜欢吃回头草的,但是如果眼前没有草可以吃,也不介意扭个头吃,总不能让自己饿死了是吧。所谓好马不吃回头草这种话都是那些手上掌握了很多资源,年纪轻轻不愁嫁的少女们才有资格说的。我27了,好朋友三年前都有娃了,我再不结婚,以后的孩子都可以管他孩子叫叔了,我得对我的孩子负责不是?
  我正说得理直气壮,唾沫横飞时,一碗香喷喷的皮蛋瘦肉粥放在了我的面前。
  王轩逸慈眉善目地对我说:没吃饭嗓门还这么大,小心楼上楼下举报噪音污染啊。
  他说得很低沉很低沉,彷佛不是在揶揄我,而是放了很多宠溺的佐料在里面,如同面前这一碗粘稠的粥。
  我觉得今天早上的王轩逸很诡异。每次不说话还好,一说话都像是尔康穿越到了现代一样。而我又不是夏紫薇,不会弹琴不会作诗,更不会娇羞地低头撒娇,我只会直视着他,然后偷偷瞪一瞪眼,告诫他再乱说话,我就不客气了。
  王轩逸看着我的表情,轻轻地笑了笑,然后对林大人说:Roger今天来是……
  对了,他来我还没来得及问他为什么来了呢,光被会晤时间会晤地点和会晤人物给震撼到了。
  林大人淡然地说:哦,昨天晚上她给我发了一个广告文案,我想和她商量一下广告内容是否需要更改来着。可惜我来得不是时候。
  按道理来说,说完“来得不是时候”的人应该说完就走了,没想到林大人却从公文包里掏出文案,假模假样地放在我眼前。
  王轩逸倒是很有兴趣的样子接过广告文案说:没想到咱妖子开始做广告文案了。了不起啊,还是做我们自己家的广告……
  这句“咱妖子”“我们自己家”说得如此流畅自如,我一个惊奇,一口热腾腾地粥就卡在喉咙,一不小心又把一筷子粥撒到了手上,我一下不知是喊嗓子疼还是手疼,烫得我眼泪花花,叫苦不迭。
  林大人皱了皱眉,立刻走到洗手间给我拿湿毛巾去了。
  我趁机跟王轩逸说道:你中邪了?
  王轩逸淡淡地笑:妖子,你喜欢他啊,人家有家庭的,不要做小三,即便不是小三,也不要做后妈,后妈不好做的。
  我本来想回一句“你做过后妈?”忽然想到他的身世,想到他目前正是一个后妈的儿子,此事他最有发言权,我一下子无从反驳起,怕一反驳就戳到人家的伤心处,只好干晾着。
  林大人从屋里拿出毛巾,抓过我的手,细心地擦了擦烫红了的手,说道:妖子你不是做行政助理出身的吗?这么毛利毛躁的。
  王轩逸在旁边说:看来妖子只能做广告了。以前妖子在大学里,还动不动在杂志上写个诗什么的,还是很有才气的,连很多女人都喜欢她了。
  我心想王轩逸实在很懂得交际用语,避重就轻地说这句“连很多女人都喜欢她”,也只有我能听得出里面的玄机来。我的大学因为同性恋的事情,不可能有男人真心喜欢我,很多女人喜欢我也不是因为我的才气,而是因为我的性取向。这么断章取义、随意衔接达到这样的效果也不容易。
  林大人皱了皱眉,轻轻地抚了抚额头,额上的头发烘干了后,自然垂了下来。他看着王轩逸,又看着我,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
  他也许在期待我做一些适当的反抗,大概他觉得王轩逸作为我的“前任男友”,毫不避讳地说出大学的事情来显得很轻佻很不负责任。
  我憋不出个所以然来,只好扯一扯脸部肌肉说道:轩逸过奖了,我的大学过得确实有点意思。
  林大人平时不爱笑,不笑的时候他的侧脸很冷硬,就跟刻刀一笔一笔削出来的线条一样。我记得第一次看见他,以为流川枫长大了就是这个样子。那时我正迷恋着仙道文,流川枫和仙道长大后的样子太让我着迷,可是虚幻的想象总是模糊不清,亟待我在现实中发现这样一个极品。可惜不是长得太阴柔就是长得太刚强,当时一眼见着了他,便知道那些想象中的碎影总算拼凑出了完型。他对客户也会笑,笑的时候嘴角会微微上扬,眼神会很柔和,可是眼角里总会有一丝冷酷,让人保持着距离,不敢逾越的距离。
  此刻他却对着我笑起来,笑的时候眼里不再有任何保留,填充着满满的快要溢出的柔情。如同他十指交叉捧着的杯子里腾腾升起的白雾一样氤氲出暖意。
  他一字一句地娓娓说道:我很羡慕王总,能够认识20出头的她。那时她这么受欢迎,应该是很多人的宝贝,可惜还是有人伤了她,伤得这么优秀的她到现在都是单身。我想她在大学的时候肯定受了很大的苦。我看过公司的员工档案。当时我让每个人自己填了一份表格,除了让大家填英语名字、年龄之类的以外,还让大家记录最高兴、最难忘、最受伤、最委屈的事情。我的本意是想尽快地了解各个员工的性格方便我融入和管理。但是我后来想到,妖子在填的时候,她肯定很难过,因为她就写了一句话:最高兴的事情都发生在大学前,其他的事情都发生在了大学。大部分人即便对大学生活留有遗憾,但回忆起来,还会留恋着四年的时光,但是为什么她这么不愿提及大学的生活,连具体的事情都不想提及呢?我没有机会知道,即便有,也想等妖子想说的时候再来告诉我。前一阵子她总算开始说一字半句有关于她的过去。她讲得很短,表情也不忧伤,好像在说跟她没有关系的事情一样。可是她偶尔会出神,说到一些话题的时候她会停顿,会转移,眼睛会背叛她。她装作喝醉酒的时候会笑,傻笑傻笑,笑得面红耳赤;她真的喝醉酒的时候会哭,哭得地动山摇,好像全世界都欠她钱似的。我想伤她心的那个人真厉害,让她记挂这么久。我都有些嫉妒了。不管怎样,我要替那些没有来得及在最好的青春时光里遇上妖子的人谢谢他,谢谢那个伤害了妖子的人,让其他的人有机会看到她的纯真和虚弱、胆怯和坚强。

  换个人说情话

  这真是我这辈子听到最好听的话。尽管林大人是看不惯我不快剑恩仇,藕断丝连地和前任男朋友维持不正常的关系,尽管我知道他误会了我的不快意来自王轩逸,但他说的话我仍想流泪。我从来不知道我在他新上任时填的表格让他联想这么多,我也从来不知道原来世界上,除了我自己,还有一个人发现,我不愿谈及大学,不愿谈及那段畸形的过去。那些平时看不见、听不到、回忆不起、触摸不到,以为早已过去早已被深深埋葬于深海之中的小事如同一件件文物,重新碰上了空气,虽然被腐蚀得不成模样,却足够让我重新还原它们原来的模样:和我打架的大姐大揍我的时候说“你个变态,打你我都嫌脏了我的手”;我在杂志上发的诗歌,连主编都要写上“有着非常人的取向、非常人的性格写出来一首非常人的爱情诗”,只因我歌唱了负责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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