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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爱情进行到底:我把时光邮寄给你-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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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然一封信掉了出来,是颜晴给我的分手信。淡蓝的信纸,带着素雅的花纹,有微微的折痕。是分手那天回来,我将它随手胡乱塞在书中。
我把时光邮寄给你(上)(18)
我和颜晴真正的交流是从一封信开始的,我保留了她写给我的每一封信。下床打开柜子,取出了一个大大的牛皮纸信封,信封里面密密麻麻地放着几十封信,一个个都是同心方胜。
方胜的含义是“同心双合,彼此相通”;而如今,我和他之间却是“两心相离,彼此断绝”。
话语说出口就消散在空气中,但或许可信。而写在纸上的话即便能长久保存,也不一定可信。感情结束,最好的方式是让这些信也随之烟消云散吧。
我在寝室里面找了一圈,在李明耀的桌子上找到了打火机。我打着火机,凑近信封,火苗腾地一下子蹿了上去。看见渐渐燃起的火焰和灰烬,我却突然鬼使神差地扑灭了火。这些信件记录了,我们的相识,我们的相恋,我们的相别,如果记忆忘记了,至少还有这些信告诉我,我们曾经地过往。
我坐在床上,将所有的信倒了出来,几十封信件散落在床上。没有信封的,是我们在同一所高中时她写给我的,有信封的是我高三复读时我们在不同学校里面通信时她写给我的。信纸上依旧散发着淡淡的香气,曾经远去的时光就此存留。
我拆开方胜,一封封阅读:
落落:
其实,我觉得你根本不用写信。你认识我,我不认识你。我和你之间的生活并无交集。而你写信给我的目的也并不是想要我认识你是谁,只想与我通信,那么我觉得这样的通信并没有意义。纯属浪费生命和时间。
身为高三的学生,希望你把时间用到学习上去。
你不要再给我写信了,我也不会再回了。
颜晴
这是我寄给了她第一封信后,她按着我的要求,将信放到传达室,回我的第一封信。我当然并未为她的拒绝所阻退,继续自说自话地写信。
余言:
原来是你,原来你是高三(1)班的余言!你告诉我你的姓名,并且希望我不要打听,以为全校一千多名学生,我不会知道你是谁。可是,我却根本不需要去打听余言是谁?
新生开学时,你在新生欢迎大会上代表优秀学生发言时,我就记住了你的名字。你打群架被全校公开批评的时候,我也看到了站在主席台上的你。你这样一个有争议的风云人物,全校恐怕没有几个人会不认识吧……
这是她得知我真实姓名之后的回信。
余言,今天我在画室里面画画,听到广播在放《一生有你》,忽然间哭了……余言,认识你就像一场梦,美好而不真实……”
电脑的音乐播放着水木年华的《一生有你》:
因为梦见你离开
我从哭泣中醒来
看夜风吹过窗台
你能否感受我的爱
等到老去那一天
你是否还在我身边
看那些誓言谎言
随往事慢慢飘散
多少人曾爱慕你年轻时的容颜
可知谁愿承受岁月无情的变迁
多少人曾在你生命中来了又还
可知一生有你我都陪在你身边
当所有一切都已看平淡
是否有一种坚持还留在心间
像有一柄大锤,重重地击打在胸口,声响沉闷,却痛彻心扉。我坐在床上,在灿烂的阳光中,放声哭泣。我以为我不会难过不会哭泣,然而在七天后,在我决定遗忘的时刻,被压抑许久的情绪,如洪水溃堤,瞬间将我淹没。
不管我们当初多么地恐惧会有分手的这一天,我们还是不可避免地分手了。
曾有的美好地终究遗失,现有的悲伤必将终结。
我依然很庆幸,在最美好的年华里遇见最美好的你。
我把时光邮寄给你(中)(1)
L市的夏天极为短暂,夏天的尾巴还来不及翘起,就灰溜溜地消失了。较大的温差和忽冷忽热的天气,宣告着秋季的到来。
我时常跷课,常常是一觉睡醒,其他的同学都已经下课回寝室来了。深夜时分,众人安静沉睡,我却毫无睡意,目光炯炯地盯着天花板和窗外漆黑的天空,等待睡意渐渐泛起。
梦里醒来,枕巾会是湿的。原来,沉浸在悲伤中或者想念一个人,即便熟睡泪水也会不知不觉流下来。
周二的上午,我还是起来去上课了。虽说才刚大一,但是我已经弄明白哪些课可以跷哪些课不能跷。高数课我和冯萧一人买了一包牛奶,在铃声敲响之前一路狂奔。半道上遇见以身高显著赢得“四大金刚”之称的夏冰石川等女生,我和冯萧相识一笑,乐了,多好啊,迟到都还有人陪着。女生看见我们,也乐了,缘分啊,每天早晨上课,必然能在迟到的路上相遇。最终,我和冯萧抢先冲进了教学楼,回头不忘冲女生摆了一个胜利的手势。
老师翻开点名册开始点名,我挑了最后一排座位坐下,恰好听到老师念道:“余言。”
“到!”我举手,响亮地回应。
自从明耀因为在入学体检中被检查出色弱,不适合学习广告,被调剂到经管学院后,我就成了学院入学成绩里面的,而我的学号自然也是头一个,只要老师点名,第一个名字必然是我。
高数老师极其严厉,对待跷课迟到的学生从不手软,再加上身形微胖,同学们私下送其外号为“大杀器”。
四大金刚慢了一步,在铃声过后才进教室,在老师咄咄逼人的目光下,泰然自若地走到了座位上。
高数课听得我昏昏欲睡。刚好看见四个女生坐在我的前排,将高数书丢在一旁看自己带的课外书,我拿笔戳了戳离我最近的一个女生“石川,有书看没?借一本”。
她举起一本书,“我这里有一本《幽游白书》,你看不?”
漫画的情节又臭又长,课堂这么短的时间,我实在不愿意掉到一个大坑中。“有杂志没有?”
她问了一下旁边的夏冰,“还有杂志没有?”
“《瑞丽》。你看不?”夏冰眼神里充满疑惑,好像男生就不能看《瑞丽》似的。
“看!看美女!”夏冰从包里面取了一本《瑞丽》递给了我。
下课铃声响了,我把书还给了夏冰,收拾书本准备闪人。反正已经点过名了,第二节课走了也应该没有什么关系。
“你要跷课?”夏冰看见我的举动问。
“真聪明!”我向她比了一个大拇指,“你这智商不学高数太可惜了!”
班长满面春风地向我过来,我直觉不是什么好事,“余言,通知你一件事,学院要开迎新晚会,你作为本班的音乐才子组织个节目怎么样?这周六上午十点钟各班的节目就要初选”。
我苦着脸,“不是吧”。
“为班级争光啊!”王宇翔拍着我的肩膀说。
推是推不掉了,只能硬着头皮上了,在节目还没想好之前,还是先跷课出去玩玩寻找下灵感吧。
我背着书包溜出了教室,夏冰也溜了出来。
“你跷课干么?”我问她。
“你又跷课干么?”她反问我。
“打街机哦。”在学校对面商场的二楼,新开了一家游戏机厅。打游戏比听枯燥无味的高数要有趣多了。
夏冰一扬脸,“我正愁没地玩,我和你一起去”。
我怀疑地看着她,“女生……会打游戏吗?”
“不信,那就比一比咯。”她拽拽地说。
我把时光邮寄给你(中)(2)
从小学三年级开始玩街机的我,面对一个女生提出的挑战,觉得十分地可笑。
我选了男生最爱玩而女生很少玩的射击类游戏《化解危机》,和她进入游戏并肩战斗,看谁的杀敌数最多,能够坚持得最久。
举枪,瞄准,扣动扳机,枪声大作,子弹乱飞,敌人成群结队地涌现又源源不断地倒下,而我只坚持到第二关就挂了,夏冰居然坚持到了第三关。
我不服气,决定比试跳舞机。凭借着良好的乐感,玩跳舞机对我来说轻而易举。我一口气跳了二十分钟,创造了这台机器的最高得分纪录。我得意洋洋地看着她,哼哼,还敢比吗?
夏冰双手插在裤兜里,随意地站了上去,音乐响起之后,她的身体开始动了。
全身随着节奏舞动,每一个动作都非常连贯,我第一次看到有人玩跳舞机真的在像跳舞,渐渐地,夏冰的身边围了一圈人,时不时发出一声惊叹。那一刻,她光芒四射,是整个游戏机厅中最令人瞩目的焦点。
她一直跳了半个小时左右,过了一个又一个关卡。当夏冰通关后,围观的人情不自禁地鼓掌。还有一个男生在吹口哨,周围的男生也都跟着尖叫。机器上最高的纪录创造者FISH被BING取代了。
“怎么样?服了吧。”她微微仰起头,骄傲如公主。
我对她刮目相看,“服!不服不行啊”。
“废话,怎么说我也是学院艺术团的!跳舞还不是小菜一碟!”她得意洋洋地说。
接下来我和她各玩各的游戏,我在打拳皇呢,忽然听到节奏非常强劲的架子鼓声。我回头一看,嚯——好家伙,夏冰居然在玩《爵士鼓3》——一款模拟架子鼓的打击游戏。游戏机放着林肯公园One Step Closer的音乐,屏幕跳动着音符,敲打相应的鼓点就可以得分。夏冰双手挥舞着两根鼓槌,流畅而娴熟地打着鼓,屏幕上跳动着一串串的数字,显示着完美的连击。架子鼓本来是很男性的乐器,由她一个女生来玩,实在是拉风极了。她不可避免地再一次引起了围观。
夏冰,真是谜一般的存在。
电光火石间,我想到了迎新晚会的参演节目,等到她打完鼓,我立刻冲上去问,“你会打架子鼓?”
她看着我一脸兴奋的神色,不明所以地答:“是啊。”
“太好啦!我们刚好可以组一个乐队参加演出,我是吉他手,你是鼓手!”
“组乐队啊……”夏冰沉吟了片刻,“也行,不过,还差贝司和键盘哎。”
既然天赐鼓手,那么接下来的好运也一定会让我找到合适的人选。我信心满满地拍着胸脯保证:“等着吧,一定都能找到。”
中午放学后,我把本班的同学个个都问了一遍。大家听说我准备组个乐队都挺感兴趣,关键是没有人会。
我失落地回到寝室里面,坐在凳子上发呆。冯萧从寝室外面回来了,身上穿着球衣,估计是打完篮球,随手拍了一下我的肩膀,“想什么呢?”
“我想组个乐队,还差键盘和贝司。对了,你会弹不?”我不抱期望地进行例行询问。
冯萧漫不经心地说:“不会。钢琴嘛,还会弹一点点。小时候被我妈逼着学的,后来上高中到外地读书就没再碰过了。”
饥饿的我如嗅到猎物一般,立刻双眼闪闪发光,“太好了,你可以当键盘手!”
冯萧胡乱地接水洗了一把脸,水珠挂在他的额头上,晶莹闪烁,“开什么玩笑,键盘和钢琴又不一样”。
我用我有限的乐理知识解答道:“键盘和钢琴是不一样,钢琴是击弦发声的乐器,而电子琴是电子合成;钢琴有八十八个琴键,而电子琴普遍是六十一键,但由于都采用的是黑白排列的琴键,演奏用的指法基本一样。所以,冯萧同学,你只要稍加练习和适应,就可以演奏键盘。”
我把时光邮寄给你(中)(3)
他一屁股坐在对面李明耀的桌子上,挠着脑袋问:“你不会是认真的吧。”
“认真的。”我说。
他一副豁出去的表情,“好!我就答应你!”
现在就还剩下最后一个人选——贝司,离凑足乐队只有一步之差了。
贝司是低音乐器,主要用来整合和声和节奏,学习的人不像吉他那样多。毕竟学了吉他还可以单独演奏,可以用来耍帅泡MM,而贝司只能为他人伴奏做嫁衣裳。
一天下来,贝司手没找到,弹吉他的倒有不少。
我沮丧地从一片情侣云集的草地旁经过,不由自主滴加快了脚步,却忽然听见了吉他的声音。对于乐器的声音我一向比较敏感,循声望去,在一棵高大笔直的槐树下,男生倚树而坐,边弹边唱着《甘心情愿》,在他的对面坐着一个女生,微微侧着头倾听。男生弹得并不熟练,不过女生却听得津津有味。
我绕了一下,总算看清那个男生竟然是李明耀!他手中拿的琴,是我的芬达。刚来学校的时候,他看见我会弹吉他,就嚷嚷着让我教他弹吉他,他学吉他的目的非常明确——扮酷耍帅追女生。
我教了他一首《甘心情愿》,他不记乐谱,依样画葫芦地照着姿势比画练习,断断续续接近一个月下来,总算勉强可以弹下来。今晚迫不及待地用来追女生了。为了避免被李明耀看见产生尴尬,我快步离开,心中已经有了贝司的人选。
等到李明耀回寝室,我立刻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劝说他成为贝司手。他不假思索地答应了——玩乐队啊,太酷了!
当天晚上,冯萧、夏冰、李明耀和我四个人一起吃了一顿饭,庆祝乐队的成立。确立了乐队的名字——FISH。不单是因为我的英文名叫Fish,而是因为它寓意着自由。
经过讨论之后决定以许巍的《故乡》参加迎新晚会演出,新生都是从外地刚来到这里,这首歌应该容易引起共鸣。
第二天我们去琴行买乐器,在店里看见了一把签名款芬达电吉他,我爱不释手地拿在手中把玩半天,但是近八千块的高昂价格,只能望琴兴叹了。
我突然有点想念颜晴。如果,不是因为她,我不会学吉他。
每个清晨的早自习之后,颜晴总会绕校半圈,穿过初中部的楼群回去。初中部教学楼一层被用作音乐教室,放着各种乐器,清晨的时分,会有特长生在里面练习吉他或钢琴。相比主干道的拥挤,这条路闲适安静,鲜花夹道,乐声悠扬。
音乐教室里常常是一个短发的女生在练习吉他,很快,我和这位同学混熟了,得到一把音乐教室的钥匙。
为了引起颜晴的注意,每天清晨我都会去音乐教室练习吉他。每当她从窗前经过时,我想弹得动听些却总是手忙脚乱地把和弦都摁错。
在那个沉闷的高三,我以为我所有学习的潜力都已经被无穷无尽千篇一律的题海榨尽,然而,对于吉他,我却爆发出自己全部的潜能一般,技术进步神速,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基本可以对着乐谱弹奏下不需要太复杂技巧的乐曲。
后来,熟识之后,我演奏《蓝色的爱》给她听,她听完之后为我鼓掌,空荡荡的音乐教室里回荡着她一个人的掌声。她连连称赞,“好听”。
我高兴得有些得意忘形,“我呀,将来还要组一个乐队!”
“那我要第一个看你乐队的演出!”她轻声地笑着说,而余音却在我的心间经年不散。
可是现在,我的乐队有了,她却不在了。
周六的中午,报名参演的节目在舞蹈中心接受初选。 。。
我把时光邮寄给你(中)(4)
我们四个人费了好大的劲,才将乐器都搬过去。舞蹈中心里面已经有不少人了,对台词的,练歌的,吵吵嚷嚷。
从成立乐队到今天,还不到一周时间,中间都是各自练习,海选之前,这是我们第一次在一起排练。
我的吉他先走,其他的三个乐器跟随,震耳欲聋的音乐陡然响起,充斥整个楼层,在一旁排练的其他人,纷纷回头,看向我们。前奏还未结束,从旁边的小房间里面冲出来一个人,做了一个停止的手势。
她扫视了我们一眼说道:“夏冰,你们声音低一点,里面正在评选节目呢,被你们一吵,别人唱什么都听不见了。”
说完话后,她进了隔壁的小房间,顺手关上了门。夏冰看我们一副懵懂的样子说:“张婉婷,艺术团的团长,文艺部的部长。”
李明耀看着隔壁房间的门,憋了半天突然蹦出一句,“靠!太漂亮了吧!”
艺术学院美女如云,身为院花当之无愧的是校花。
我拍了拍李明耀的肩膀,“美女当前,待会海选的时候可要好好表现”。
李明耀热情爆发,信心满满地握拳说了一声“好”。我们四个人压低了声音,配合着练习了一会。过了约摸十分钟,张婉婷走了出来,身旁还跟着几个人,示意我们可以开始表演了。
吉他的乐声响起,一小段前奏后贝司,键盘,架子鼓蜂拥而至,声浪如海浪一般席卷房间,我刚开始唱第一句,乐声中突然出现了不和谐的音符——是李明耀的贝司没有跟上旋律,跑调了。就像一粒石子,投入了池塘中,一圈圈涟漪,干扰了原本的波纹。接着,鼓点也错了,整个节奏全乱了。四个人仿佛各自弹着各不相干的乐曲。
张婉婷皱着眉,不客气地打断我们,“你们这是唱的什么?各弹各的,根本不搭调。怎么演出?!”她看了看手中的节目单,喊道:“下一个,广告03(1)班的小提琴独奏。”进了旁边的小房间,不再管我们。言下之意,FISH乐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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