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茸茸青草向天涯-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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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魂
巍峨秀丽的杜鹃山,位于天嘉王国的西南边境。那里群峰环绕,状若城郭;林深树密,四季长青;曲径通幽,风光无限。
杜鹃山中有一个杜鹃谷,每到春末夏初的时候,火红的杜鹃花便在谷内怒放。那花儿似胭脂点点,又如晓天明霞,鲜艳而又灿烂。
沿着杜鹃谷往上,从山顶流淌而下的是一脉山泉,泉水叮叮咚咚,声音清脆而又活泼。
虽是早上,但五月的阳光正暖,风也是温驯的,带着一股幽远的馨香,连着一息滋润的水气,摩挲着我的脸,轻绕着我的肩腰,为我涤尽晨起采药的疲惫。
卸下了肩上的药篓,依着那清清山泉,我坐了下来。
来到这个时空已经有两年了,两年的时间,如白驹过隙,一闪而过。
两年前的清明时分,在郊外爬山时,我失足跌入了一个山崖,而醒来之后却是另一个时空。
我是被一对年迈的药农夫妇给发现并救起的。
他们夫妇二人在这杜鹃谷中住了三十多年,一直以采药为生。
从他们的口中,我知道自己所处的世界与二十一世纪已经是远隔千年了。我现在所在的国家,叫天嘉王国,这天嘉王国是中国古代某个时空的王国。目前,这个王国的皇帝姓杜,他是一位不可多得的明君。在他的统治下,天嘉王国的政治、经济和疆域都达到了鼎盛时期。四个异姓王安东王、镇南王、征西王和镇北王牢牢据守在东南西北四个方位,保住了天嘉王国的盛世太平。
等到能下地行走之后,我才发现自己已经变成了一个十二、三岁的小姑娘。看来我在二十一世纪已经死亡,目前只是托生在一个不知名的小姑娘身上罢了。最初的不安、恐惧过去之后,我便淡然了,因为我,一直是个适应能力很强的人。
只是,当那对老夫妇问到我的身世时,我不知该如何回答他们。我的脑子里有的,全是我在二十一世纪的经历,对于我所托生的身体,我确实是一无所知。
老夫妇在感慨之余,亦有一丝的欣喜。他们唯一的儿子在年幼的时候便失足落崖而亡,至此之后他们也一直无所出。也许他们觉得冥冥之中自有天意,是上天见他们孤苦无依,便送了一个女儿给他们。
他们一直把我当亲生女儿一般看待,并且还给我起了一个名字——小草儿。因为我既已“失忆”,便不能把我前世的名字告诉他们,也只能由得他们给我取了这么一个通俗的名字了。
等到我的身体恢复得差不多了,我亦开始随同他们天天上山去采药。
药农的生活是单调而又辛苦的。
清晨,当天空还是青灰色的时候,我们就从家里出发了。
跟在他们的身后,我认识了许多药草的名称。那有着褐色树皮,叶子又圆又长,开的花先是绿色,而后是白色,最后而至黄色的是山覆盆,它能清热解毒,消积杀虫,当初我身上的伤口就是由它止的血。那有着狭长叶子,开着蓝色小花的草儿叫鸡冠蓝耳草,它也能清热解毒,不过要过了夏季才能采挖。那有着披针形叶片,开着淡蓝色花的草儿叫大苦草,它能清肝利胆,清热利湿,但它要到秋季花果期时才能采挖、、、
当雾霭从山间缓缓升起,又渐渐爬上那明净的山腰之后,我们才背着药篓回家。
回家后,我的义母开始张罗早饭,我则同义父把刚采来的药草分好类。
我们的早餐很简单,前晚的剩饭加上蔬菜煮在一块儿,既清淡又爽口。而那煎得金黄的鸡蛋通常只有两个:一个是给义父的,因为义父曾因采药摔坏了腰,需要时常的补一补;另一个是给我的,十二三岁的孩子正是饭量最大的时候,也最需要营养。至于义母,她常常是一口饭就上一口腌菜。每次我把鸡蛋夹到她的碗里,她都会笑眯眯地把它又夹回去。末了她还告诉我,她最爱吃腌菜了。看着义母慈爱的眼神,我的心里溢满了温暖和感动。我想起了幼时在福利院的李妈妈,她看我的目光也是这样温暖和慈爱的、、、
吃完早饭,我们一起把分好的药草洗净,再放入一个一个的簸箕里,待到晒干之后就可以卖到离杜鹃谷二三十里外的药堂去。而那些卖药换来的钱,则可以置办一些生活用品。
最爱的是晚上,一家人闲下来了。我们会搬了椅子在院子里坐坐,闻着幽幽花香,听着阵阵虫鸣,再唠唠我们身边的一些趣事儿。
说也奇怪,这杜鹃谷虽说风景秀丽,却只有我们一户人家。想是这里几乎与世隔绝,出门极不方便所致罢!
有时义母会摸摸我的头,问我:“小草儿,跟爹娘在一起累不累?”
我会冲义母笑笑,回答她:“不累!”
我是真觉得不累,也是真心喜欢这样的生活。
前世的我是个孤儿,一直在福利院长大。虽然在福利院也有许多的朋友,但我的内心深处一直极度渴望父母的疼爱,渴望家庭的温暖。
后来,在一个好心人的资助下,我上了大学。大学毕业参加工作之后,为了排解这种内心的孤独感,我爱上了户外活动。在这种极富挑战性和刺激性的运动中,我常常忘记了孤独。我会把我每次旅途中的所见所闻用相机、文字等各种方式展现在驴友们的面前,与大家一起分享我的心灵和人生感悟,并且从中获得了一种极大的精神愉悦和满足感。
徒步旅行途中,体力上的消耗是不必说的,有时甚至还会遇上一些突如其来的危险和困难。就比如说这一次吧,我就是在爬山的过程中失足跌到了这个时空。所以,采药的生活对我来说,并不是很辛苦。更何况,我现在已经不是孤身一人,还有两个疼爱我的长辈在关心和照顾着我。而这一切,对于前世的我来说,几乎是可望而不可及的。因此我对义母所说的话并非是在敷衍,我确实是喜欢并且满足目前这种生活、、、
可是,命运之神似乎没有听到我对它的感恩。半年前,我的义父义母因年事已高,双双染病而亡。如今,我又是孤身一人了,生活,似乎又回到了起点、、、
掬起一把山泉水,我洗了洗脸。
水中隐隐映出了一个十四五岁小姑娘的脸,那脸上有着一双大大的杏眼,一个翘翘的鼻子和一张小小的嘴巴,那脸上的神态温润中隐隐透出一股倔强。两年时间已过,我仍不大能适应这张脸和自己的真实年龄。我常常问自己:我到底多大了?十四?还是十五?我这具身体真正的主人是谁?
还是义父给我取的名字好哇!小草儿,我原本具是一株长在山野间不为人知的小草儿。无父无母无名无姓又何妨,小草的生命力是最强大的,我会坚强而又独立地生活在这个世间的。
将药篓重又挂回到肩上,我往自己的家走去。
施救
温煦的日光下,杜鹃花缭乱地开放着,散发着清芬。
我的木屋正在那灿烂的杜鹃花丛中。
沿着通向木屋的小路,远远的,我看见一团黑色的东西爬在门口。心“咯噔”一声往下一沉,我停下了脚步:怎么回事,难道我家来了黑熊了?
住在这山间的唯一威胁便是,这一带偶尔会有野兽出没。自从义父义母去世之后,每到傍晚时分,我便会关紧房门,以防遇上那些凶猛的兽类。
那黑黑的东西一动不动,我站在那里,也是一动也不敢动。
良久,我放下药篓,拿着那把小锄头,猫着身子,躲在花丛中,然后慢慢地朝家门口挪。
离木屋大约二三百米的时候,我随手捡起一块石头,朝那团黑色的东西扔了过去。然后,我又以极快的速度趴到了地上,心里同时也做好了最坏的打算:顶多黑熊发现我的时候我再装死行了。记得中学课文中曾经学过一篇文章,那篇文章中似乎有提过,黑熊是不吃死去的动物的,但愿这书不欺我!
好一会儿,我并没有感觉到任何的动静。
麻着胆子,我站起身。那团黑色的东西还在那儿,纹丝不动。
我缓缓地走了过去,快到门口时,我才发现,那团黑色的东西似乎是一个人!怎么回事,怎么会有人趴在我的小木屋前呢!
由于地处偏僻,在谷内的两年时间,我家几乎从未有过访客。今天,又是哪个不速之客跑到这儿来了,并且看来这个人的情况并不乐观,他似乎是昏倒在我家门口了。
想到这里,我连忙跑了过去。
这团黑色的东西果然是个人,而且是个年轻帅气的男人。他浓浓的剑眉,俊挺的鼻梁,嘴唇苍白却棱角分明。
我粗粗地检查了一下,发现他身上有多处伤口,最为可怖的是,他左腿膝盖以下几乎全是乌紫的颜色。看那情形,他似乎被野兽袭击过。仔细查看一下,果然在他的小腿肚处发现了毒蛇咬过的痕迹。
我迅速将他的裤子撕破,然后找来一根布条,在膝盖以上绑紧。紧接着,我将一把小刀在火上淬烧了一会儿,再咬咬牙,在毒牙咬过的地方一刀划过去,那乌黑的血带着浊臭味便流了出来。为了能让毒血尽快流出,我一边挤压着他的腿,一边屏住呼吸,用嘴巴将一些残余的污血吸了出来。待到那血慢慢变红了,我才松开布条,用水漱了一下口,然后靠在他的身边坐了下来。
看着身边这个高大的身躯,我犯起了愁。我又不懂医术,当务之急是得找个大夫来给他瞧一瞧。可眼下他还昏迷不醒,我总不可能让他一直地趴在这门口吧!
突然,我灵机一动,把床上的席子搬了下来,然后用手托住他的腰部,使劲那么一推,他便滚到屋内的席子上去了。
粗粗地包扎了一下他的伤口,我关上门,往谷外跑去。
直到傍晚时分,我才陪着百草堂的李大夫回到了杜鹃谷。
李大夫瘦高的个儿,是个斯文白净的中年男人。
二三十里路走过来,他到并未埋怨什么,而是细细问起了伤者的情况。一进门,他一边撩起袍子,为地上的男人检查伤口,一边又吩咐我去烧水。
柴火噼噼啪啪地响着,屋子里安静的很,只是时不时传来李大夫吩咐我递水递帕子的声音。
山谷里建房子不大方便,所以义父义母当初只建了一间约七十平米的木屋。木屋的中间用几块大石头搭建起了简易的灶台,靠墙的地方则摆放着一张饭桌和一些家什。木屋的左边也是用木头做了一个八层高的架子,架子上则摆放着放药草的簸箕。木屋的右边则摆放着两张床和两个大木箱。原本这其中的一张床是义父义母睡的,另一张床则是我睡的,而那两个木箱,是专门用来放置衣物的。
等到李大夫把那个男人的伤口处理好,我的晚饭也已准备好了。
由于有了客人,我今天特意多做了两道菜。那金黄中透出几抹嫩绿的是葱花蛋饼,那红的发亮的是油爆腊鸡丁,那青翠惹眼的是野菊花芯儿。我采药的时候,特意掐了一大把野菊花枝头上最嫩的芯儿。而那碗热腾腾直冒气儿的是酸菜汤。
李大夫净了手之后便坐在桌旁,许是赶路累了,他也不客气,接过我递过去的碗筷便大口大口地吃了起来。吃了几口之后,他“咦”了一声:“小丫头的手艺还不错嘛!”
我淡淡一笑:“李大夫过奖了。”
李大夫盯着我看了一会儿,就在我觉得局促不安的时候,他又开口了:“小丫头,你一个人住在这儿!”
我点了点头。
“不怕吗?”他扒了一口饭,继续问我。
我摇摇头,想了想,又道:“有时候,还是有点怕的!”
孤身一人住在这山谷里,以物为伴,可以独享闲情,这是我所喜爱的。再说,我本就是习惯了孤独。可是,每当夜幕降临的时候,听风儿在林中呼啸,间或一两声野兽追寻猎物的声音,却使我感到悚然。
“小丫头,有句话我不知当讲不当讲?”吃了饭之后,李大夫又问我。
“您、、、但讲无妨!”
李大夫瞟了一眼仍旧昏迷不醒的年轻男人:“这个人、、、你并不认识罢!”
我点了点头:“我、、、也是今天早上发现他的,当时、、、他昏倒在我家门口。”
“等他伤好得差不多了,你、、、最好尽快打发他离开,或者、、、你自己离开这儿也行!”李大夫接过我递给他的菊花茶,好心地提醒我。
“为什么?”
“他身上的,几乎全是刀剑伤,看来他是惹上仇家逃到你这儿来的。你一个小姑娘家,惹不起这些是非,所以应该远离为善!”李大夫抿了一口茶,奇道:“小丫头,你这茶里放的不是茶叶?”
“是菊花,李大夫。我喜欢菊花的香味,所以用它来泡茶,您、、、不喜欢它的味道吗?”我小心地问。
“还不错呢,想不到你这丫头年级虽小,到挺会享受生活的。”李大夫笑着打趣我。
我有些不好意思,转身过去收拾碗筷。
天色已黑,我同李大夫一起,把那年轻男人抬到了我的床上。接着我又收拾了另一张床给李大夫睡,因为夜晚在山间赶路实在是危险,所以李大夫并没有拒绝留宿在这小木屋中。
至于我自己,则在灶台旁用干草搭了一张简单的地铺。
当晚,我做了一个梦。我梦见我回到了现代,我身上背着一个大背包,脚上踏着旅游鞋,正在一片莽莽森林中穿越。我预感到那森林中危机四伏,却怎么也走不出来、、、
小五
时值六月,夏意正浓。
树林中的生活,是丰富多彩的:地面上,有结着天蓝色果实的苔藓,有的苔藓是红的,有的是绿的,有的像小星星一般,也有大朵的。苔藓以上是低矮的丛林,还有幼嫩的松树、杨树等等,它们战胜了那茁然生长的野草,不顾一切长得郁郁葱葱。
我拿着小药锄走在前面,小五则闷声不响地跟在后面。
“小五”是我给那年轻男人取的名字。
自从他醒来后,便没有说过一句话。无论我用任何方式,都打听不到有关他的任何消息。无奈之下,我只得给他取了个名字叫小五。既然我是在五月份遇见他的,而且我也想到了那个星期五,就权且唤他这个名字罢!
听我唤他小五,他不发一言,只是睁大他那双琥珀色的眼睛默默地看着我。他的眼睛亮如琥珀,深如幽潭,美丽诱惑,却也隐含危险。
虽然他不说一句话,但他举手投足之间自有一份尊贵和威严。每次与他同桌吃饭,我都有心理压力,看他以无比完美的方式举箸、吃饭、喝汤时,我不得不放缓了自己吃东西的速度。唉,没道理帅哥表现得这么有修养,我却表现得像个野丫头罢!
他清醒了之后,有时我也会想起李大夫对我说过的话,但是要我亲口说出赶他走的话,我却怎么也说不出口。于是,时间一天天地过去,我们两人便同在这谷中住了下来,。
不过,我的心里也不是没有私心的。留他在这里作伴,至少晚上没有那么害怕了。有些时候,我还会搬了椅子,同他在屋外坐坐,看看星星,吹吹夜风。
身体恢复得差不多了的时候,他便开始同我一起上山采药。
带着他采药的好处是很多的,
首先,我不用背药篓了。他个子高大,力气也比我足,那个篓子挂在他背后简直像个无足轻重的布偶。
除此之外,他还是高空作业的最佳人选。我是无意中发现他会轻功的,有一次在采摘那鸡毛松的叶子时,我一个没踩稳,从树上跌了下来。而他一个漂亮的纵身,飞身而上,稳稳地接住了我。我在惊羡之余,也不由感慨,看来留下他是明智的选择呀!将来哪一天若是遇上了什么野兽,他或许能抱着我飞上枝头,避上一避呢!
另外,他还是个很合格的搬运工。每天早上,他都会帮我吧那未晒干的药草用簸箕搬出来。到了下午,他又会把已经晒好的药草搬回屋。
我正想得出神呢,没提防有人突然把我往后一扯。我“啊”地一声尖叫,回头却见小五正皱了眉头看着我。
“怎么回事,小五?”我恼怒地问。
小五淡淡地瞟了我一眼,用手指了指前面。
顺着他的手指看过去,我见到了一大堆的刺蓬。刚才我一个没留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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